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開發用地的建議
時間:2022-05-12 15: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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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需要以土地為基礎,對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與開發,在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但目前,隨著城鎮化建設的不斷加快,土地資源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不僅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還影響著城鎮化的建設質量。本文將以城鎮建設開發用地的現存問題為依據,進行問題原因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城鎮建設;建設建筑工程;土地開發;用地規劃
我國的土地資源比較豐富,合理運用土地資源是實現城鎮化的重要舉措。土地資源在城鎮化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是城鎮化建設的載體,在城鎮化建筑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隨著城鎮化建設速率加快,建設規模越來越大,對土地資源的應用需求不斷增加,因此,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根據實際的建設目標,了解建設土地的資源分布情況,對土地資源進行合理運用,開發出土地資源的最大價值,避免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1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開發用地規劃管理的阻礙
1.1人地矛盾增加
我國是人口大國,也是農業大國,農業的發展離不開土地資源的支撐。為了提高農業經濟建設水平,需要提高種植率,保證農作物質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國的耕地面積往往比較多,分布較廣,農業土地多,相應的城鎮土地就比較少。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進程加快,對土地的需求越來越大,再加上城鎮人口數量的激增,人均用地十分有限,從而產生了人地矛盾。城鎮居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越來越高,一旦自身擁有的土地資源遭到破壞,勢必會產生一定的沖突,影響城鎮化建設規模,不利于提高建設效率。同時,一些城鎮居民與城鎮建設建筑工程人員配合度不高,缺乏有效的溝通與交流,兩者之間產生嚴重的利益沖突與經濟矛盾,對城鎮建設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與阻礙。城鎮居民不想將已有土地資源作為城鎮建設用地,而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需要加大土地資源數量,兩者之間會產生一定的矛盾。在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倡導下,國家提出了生態退耕的政策,生態退耕需要減少土地用量,而城鎮建設需要加大土地用量,人地矛盾不斷加劇[1]。
1.2土地利用率不高
土地利用率不高是城鎮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城鎮用地的擴展工作需要有付出相應的土地使用資金,這筆資金是由國家來承擔的。在這種發展背景下,一些城鎮建設建筑單位的思想認識不足,沒有結合實際的發展目標來合理規劃建設用地。隨意占據大量土地資源,但實際的建設項目有限,導致一些土地被擱置,沒有發揮出土地資源的優勢與作用,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同時,一些城鎮建設建筑單位隨意擴大建設規模,盲目開發新區,出現新區多、發展差的局面,導致新區經濟水平不高,新區發展落后,沒有對城鎮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影響城鎮發展。據相關調查研究資料顯示,城鎮土地利用率不高,周邊一些土地資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城鎮建設建筑工程往往重視大面積土地資源的利用,沒有對小型土地進行規劃以及利用,導致小型土地的利用率不高。
1.3建設用地結構不合理
為了加快城鎮建設速率,保障城鎮建設質量,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合理規劃土地資源,調整土地運用結構,促進城鎮一體化,提高城鎮經濟發展水平,增加城鎮經濟收益。同時,隨著對城鎮建設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我國提出了“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小城市和中等城市”的發展戰略,為城鎮建設工作提供政策指導,提高城鎮建設的科學性,促進城鎮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但目前,一些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沒有以這一戰略方針為建設依據,隨意擴大大城市建設規模,將建設重心放在大城市建設上,尤其是在城市密集的地區,建設范圍更廣、規模更大。反觀一些中小型城市地區,發展規模有限,發展速率緩慢,這也說明了建設用地結構的不合理,使城市與區域之間的土地無法銜接使用,出現發展規模差異,不利于實現城鎮一體化。與此同時,隨著城鎮建設進度的不斷加快,大量的農村人口進入到城鎮中,城鎮居民的使用土地逐漸減少,導致用地結構不合理,產生用地矛盾,不利于實現城鎮的和諧發展。
1.4用地政策有待完善
科學、合理的用地政策是城鎮建設的前提條件,也是城鎮建設的重要依據與保障。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認識到用地政策對城鎮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將用地政策落實到實際工作中,使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用地政策來開展工作。但不同城鎮的建設目標與建設規模不一樣,這就需要工程管理者結合實際的用地需求與建設目標,制定出有效的用地政策,滿足當地城鎮的建設需求。但目前,一些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對城鎮建設工作的認識不足,沒有制定出有效的用地政策,隨意擴大土地建設規模,項目建設不合理。這不僅影響著城鎮的發展,還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使城鎮建設工作不滿足實際的發展需求。同時,一些建筑工程管理者的發展目光比較短淺,不具備長遠的發展目光。認為擴展的土地資源越多越好,不重視居民的土地使用需求,沒有將居民土地使用需求考慮進去,也沒有制定有效的居民用地方案。導致居民對城鎮建設的配合度較低,造成城鎮建設效率低下,城鎮建設進度緩慢[2]。
2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開發用地規劃管理問題的原因分析
2.1主觀原因
不同城鎮建設方案需要以實際的土地資源分布情況為依據,以當地的城鎮規劃目標為建設目標,對土地資源進行合理的規劃以及使用,加快城鎮建設進度,提高建設效率,保障建設質量。城鎮建設并不意味著破壞耕地面積與生態環境,城鎮建設也需要結合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實施建設工作,實現“金山銀山”與“綠水青山”的共同發展、完美整合。但目前,一些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人員的思想觀念比較落后,對城鎮建設工作的考慮較少,不具備大局意識,只注重眼前利益。沒有看見合理運用土地資源帶來的長遠利益,隨意擴張土地,建設工程項目,力求城鎮建設達到高標準。這種發展思想會給城鎮建設帶來了嚴重的經濟建設負擔與運營負擔,不利于城鎮居民維持正常的生活品質。有的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在擴張土地的同時,沒有將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對環境造成破壞,沒有做好耕地保護工作;有的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將大量閑置的土地作為城鎮發展的主要資金來源,然后中飽私囊,增加自己的私利。
2.2客觀原因
城鎮建設緩慢、建設效率不高,不僅與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思想觀念落后,不具備大局意識有關,還與城鎮本身具有的一些發展問題與土地管理制度有關。因此,要想實現城鎮一體化,加快城鎮建設效率,保證城鎮建設質量,需要了解影響城鎮建設的內外因素。針對不同的建設問題,制定有效的解決措施,促進城鎮的進一步建設與發展。目前,影響城鎮建設的外部影響因素比較多,這些因素阻礙著城鎮的發展與建設。目前,與土地資源相關的制度雖然比較多,例如小城鎮建設用地制度、土地租稅費政策、鄉鎮企業用地政策等。但隨著城市的發展規模越來越大,城市發展比較迅速,對土地資源的使用需求越來越高,相關土地政策不能滿足城鎮的發展需求,無法給城鎮建設工作提供政策指導,不利于城鎮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其次,不同區域的土地資源分布不一樣,有的城鎮擁有的土地資源比較多,有的城鎮擁有的土地資源比較少。當城鎮土地資源比較少,不滿足發展需求時,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向土地資源擁有者購買土地資源,增加土地資源數量,為城鎮發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資源保障。一般來說,新增土地的利用成本比較低,存量土地的利用成本比較高,但不同區域的土地利用成本是不一樣的,有些地區的新增土地利用成本比訓練土地利用成本高。且不同區域的土地賠償制度不一樣,這為土地購買者帶來了現實困難。最后,城市的形態變化與城鎮人口數量變化為城鎮建設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與阻礙。隨著國家經濟水平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各種辦公樓、超市與步行街逐漸在各個城鎮中得以分布,成為城鎮發展不可缺少的建設項目,對城鎮居民的生活與工作有著重大的影響。但城鎮發展速率越快,城鎮建設需要不定期進行調整,來滿足居民的發展需求,這對土地資源的規劃以及應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人口數量的激增也為城鎮建設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隨著城鎮人口的增加,人們之間的交往活動會更加的頻繁與密切,城市交通工具逐漸增多,需要加大土地的開發以及利用力度,為人民群眾提供便利[3]。
3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開發用地規劃管理的可行建議
3.1建立健全土地市場機制
不同區域的城鎮建設工作內容與建設規模不一樣,為了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合理規劃城鎮用地資源,需要建立健全土地市場機制,為城鎮建設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導的支持。第一,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了解城鎮的土地增量與土地存量,處理好增量和存量之間的關系,根據增量與存量比例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合理對增量與存量土地進行開發與利用。第二,為了擴大城鎮的規模,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適當向土地資源擁有者來購買土地資源,增加城鎮的可利用土地數量。但不同城鎮的土地賠償制度不一樣,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采用多種形式的賠償方式來購買土地,滿足不同售賣者的需求。同時,一些建筑工程為了擴大城市建設規模,時常擴張土地資源,然后將其擱置。這不僅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還增加了城鎮建設成本,城鎮建設建筑工程可以將一些地形偏僻的土地售賣出去,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增加城鎮建設資金,提高城鎮建設效率與建設質量。第三,需要保證土地交易市場的公平性,對建筑工程加強監管。為了防止一些建筑工程不以建設目標以及用地制度為依據,隨意擴張土地,需要使用一定的管理制度對建筑工程進行監管。一方面,建筑工程需要實時更新用地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建設用地情況,讓社會成為建筑工程的主要監督者,防止土地濫用。另一方面,需要對土地市場加以監管,為了保證土地交易活動的科學性與公平性,需要對土地市場加以監管,激活市場調控機制,對土地市場進行宏觀指導,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共同調節土地市場。
3.2落實法律法規
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人員需要積極落實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與要求,使土地規劃與土地運用保持在科學、合理、合法的范圍內。首先,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與政府部門加強合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以城鎮建設目標與法律法規為建設依據,為城鎮建設工作提供有效的憑證。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轉變思想觀念,了解城鎮建設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提高城鎮建設的思想認識,保持清正廉潔的工作作風,嚴格要求自己,為促進城鎮建設與發展、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提升居民幸福感做出努力。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具備長遠的發展目光,不以眼前的利益為建設動力,同時,還需要對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根據社會發展形勢,嚴謹選擇建設項目,防止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除了要知曉法律法規,還需要大力宣傳法律法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使工作人員能夠以管理制度與法律法規為工作指導,科學使用工作方法與工作技能。在城鎮建設工作中,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既需要考慮“金山銀山”,也需要考慮到“綠水青山”,提高城鎮環境質量,使城鎮發展與環境保護工作結合起來,積極落實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在滿足人民群眾生活與工作需求的同時,還能為其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4]。
3.3建立規范的土地管理秩序
城鎮建設發展需要科學規劃作為保障,因此,需要建立規范的土地管理秩序實現土地資源科學規劃,增加土地收益,保證土地合理利用。通過完善土地登記制度、年檢制度實現以證管地、用地,對城鎮用地進行統一規劃、征收、出讓、管理,確保建設規劃用地能夠有效發展、調控,進而實現政府宏觀調控管理土地資源。土地管理部門需要依法履行論證土地開發可行性、承辦建設用地征用等審批等等管理職能,縣區土地管理部門積極與鄉鎮政府合作論證共同開發土地。同時,需要規范供地,加大力度審批管理建設用地,城鎮建設用地不僅需要明確法律規定,還需要做好劃撥工作,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統一規劃辦理農用地專用,根據項目件劃撥、使用,若是可以采取招標方式確定土地建設項目,有效利用土地資源。對于協議出讓的土地,其金額不可低于國家規定價格。為了落實項目,保證開發資金,城鎮建設用地可以通過預售出讓金方式進行建設,審批權限和流程需要符合規定。此外,需要對集體土地以及行政劃撥土地進行嚴格的市場管理。鄉鎮駐地內的一些集體用地可以根據其價值以入股、租賃等方式進行流轉,隸屬于集體的土地可以由鄉鎮政府負責統一回收處置,收益也是歸屬鄉鎮政府,用于政府建設鄉鎮。
4結論
我國土地資源分布廣泛,合理運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資源應用率,能夠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加快城鎮發展進程。因此,土地資源在城鎮發展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與發展利益息息相關。土地資源的數量以及規模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城鎮發展規模的大小,城鎮建設離不開土地資源的支持與運用。為此,城鎮建設建筑工程管理者需要了解土地資源在城鎮建設中的作用,科學運用土地資源,提高城鎮建設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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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娟萍 單位:隴西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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