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問題解決途徑

時間:2022-09-26 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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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問題解決途徑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化石能源需求的不斷增加,能源開采事業受到了廣泛關注,尤其是煤炭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影響尤為重大。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煤礦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在煤礦安全監管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煤礦安全問題也得到了較為顯著的改善。但是,我國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狀況依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結合當前的煤礦安全監察狀況找到改善的對策。

一、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管理體制問題

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缺乏科學的執法評價標準。目前,我國煤礦領域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較多,但在每一次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應如何履職到位,卻缺乏較為明確的考核標準、量化指標,導致執法過程中難以抓住對執法人員的個人考核這一關鍵指標,進而影響了執法效能。

(二)執法思路問題

1.部分執法人員執法思路滯后,創新性不強在市場經濟迸發出無限活力的今天,部分執法人員仍習慣用計劃經濟下的行政管理手段進行煤礦執法監察工作,“以罰代管”的觀念依然存在。2.部分執法人員工作的主觀能動性不強眾說周知,煤礦執法部門也是一個高風險部門,在煤礦監察系統內部,一些執法人員仍然抱有多干多錯、少干少錯、不干不錯的錯誤思想,對待工作,能少干就少干,能不干就不干,等上級部署、等領導安排的工作作風仍然存在,嚴重影響了工作效能。3.對風險和危險源的辨識滯后各個煤礦企業都有自己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由于執法任務重、執法時間短等因素,往往更熱衷于對共性的老問題進行執法(如教育培訓、應急預案、應急演練等),對于煤礦現場安全生產中的隱蔽性問題,投入的監察精力較少。4.重現場管理監察,輕體系運行監察目前,新《安全生產法》明確提出,企業要建立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加強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的標準化建設。無論是雙重預防機制還是安全生產標準化,都是一套比較科學、系統的安全管理體系。雖然現有的很多煤礦都建立了這兩套體系,但并沒有進行很好的融合,因此,在運行當中,經常出現“兩張皮”現象,給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困擾。5.重采掘一線監察,輕輔助崗位監察目前,各級執法人員往往對采煤、掘進一線的安全生產監察比較重視,而對于通防、地質、測量、機電運輸等輔助工段的安全監察投入的精力較少。據統計,現在每年在煤礦輔助崗位上出現的安全事故占煤礦總事故的比例正越來越大。6.重事后處理,輕事前預防煤礦安全行政執法的事前預防機制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補救措施,相對比較薄弱。目前,有些人仍然秉持著一種錯誤的觀點,即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處罰。事實上,執法涵蓋的內容不僅僅包括事后懲處,還包括事故發生前的各種防范措施與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等一系列工作。

(三)監察執法手段中存在的問題

1.執法監察的隱密性不強目前的執法監察工作,尤其是高級別的執法監察工作,多數情況下都是經過層層部署,而缺少監察的隨機性。很多煤礦企業在被檢查之前,便組織人員進行各種迎檢準備,甚至暫時停產、停業,致使監察人員到現場進行執法時,很多問題被煤礦企業有意掩蓋了,不能發現真正存在的問題,這對煤礦安全生產是極為不利的。2.執法人員無法從一線職工處獲得有效信息煤礦一線崗位職工以及一線的安全技術人員,對煤礦本身的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有著最直觀的判斷,但在執法監察中,執法人員卻很少能依靠他們獲取有效的隱患信息。一方面是因為部分執法人員缺少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始終把自己擺在較高的位置上,不愿意與一線人員進行交流;另一方面,雖然與一線員工進行了交流,但也難以獲得較大收獲。這是由于一線員工雖然知曉現場存在的薄弱問題與隱患,但由于工人還要長期在企業工作,要靠企業養家糊口,因而不敢得罪礦方,所以執法中很難調動員工的積極性。3.部分煤礦執法部門仍熱衷于運動式執法監察“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訓”本身并沒有問題,但是我國煤礦眾多,安全執法是一個系統性、長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我們應該讓煤礦在吸取教訓的同時,做好日常的安全監管工作,而不是大喊口號,大搞運動式執法。一方面,運動式執法容易給監管部門帶來短時間的巨大監管壓力,從而受制于監管人員數量、專家數量、專家質量等多方面因素,很難保證執法監察的質量;另一方面,在運動式執法過程中,煤礦企業可能會采取限產,甚至停產,迎接運動式執法,以保證執法過程中不出“紕漏”。一旦執法過程進行完畢,煤礦企業可能會通過超產對前期的產煤量下滑進行彌補,保障煤礦的整體效益,超產現象的出現也給煤礦事故的發生埋下了巨大隱患。4.部分監察人員專業知識不足一方面,煤礦執法部門沒有招錄專業人才提供智力支持及技術支撐;另一方面,沒有為本部門執法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平臺來提高業務能力,導致煤礦監察部門過度依靠第三方專家的協助進行執法監管。雖然專家協助確實可以提高監察質量,但目前的專家構成體系也比較復雜,有些專家的認識可能也存在局限性。5.部分執法監察人員與被煤礦之間的關系處理不當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監察過程中,容易受人情等因素的影響,對于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損法律的嚴肅性。

(四)執法監察事后處理中存在的問題

1.對部分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置不力尤其是沒有及時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導致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對于一些依法應停業整頓或關閉的煤礦沒有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整改沒有達到預定效果的煤礦,也沒有及時采取進一步措施,這就使得一些煤礦負責人對隱患整改流于形式,甚至不整不改、放松警惕、麻痹大意,最終釀成事故。2.事故責任追究時效性差目前,我國現行的事故調查及責任追究體系相對來說仍比較復雜,從事故發生到事故調查再到事故責任追究,時間比較長,使得事故對煤礦企業的警示作用及預防作用大打折扣。3.執法尺度不一,執法部門自由裁量權較大目前,執法部門使用的是自由裁量,裁量范圍的上限和下限相差較大,相同的違法行為,不同的當事人,卻沒有受到相同的處理,甚至處理的情況十分懸殊,不利于后續執法監察的開展。

二、解決途徑

(一)健全執法管理體制

建立科學、有效的執法評價標準。確保監察人員在日常的執法實踐中有較為明確的考核標準、量化指標,指導執法人員科學執法,減少不作為與亂作為的現象。

(二)開拓執法思路,優化執法方法

監察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不斷積累經驗,拓展執法思路,增強創新意識。執法人員要清楚地認識到,對煤礦進行執法監察的目的是為煤礦的安全生產提供服務,而不是進行執法處罰。增強監察人員工作的主觀能動性及責任意識,積極與上級業務部門對接業務、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工作、向同事探討工作方法與思路,養成對待工作不等不靠的良好工作習慣,在全系統形成比學趕超、擔當作為的良好工作作風。在煤礦監察過程中,要結合煤礦企業具體的安全實際情況,對于共性問題要細心查,對于個性問題與典型問題要耐心查。重視現場監管,更要重視體系運行。嚴格落實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搞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煤礦企業應合理進行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兩套體系的融合,并嚴格按照體系要求對煤礦進行管理,避免僅注重現場、輕體系運行的情況發生。體系是安全生產的基礎,所謂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因此,必須重視安全體系的正常運行。執法監察要重視采掘一線,同時對輔助崗位的監察也不能放松。輔助崗位可能不會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但在輔助崗位出現機械傷害等類型的工傷事故正變得越來越頻繁,煤礦安全管理人員甚至把這種磕磕碰碰的輕微傷、輕傷事故都認為是一種常態化事件。根據海因里希理論,這種思想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煤礦執法應全面,不得厚此薄彼,甚至顧此失彼。不僅僅要重視事后查處,更要注重事前預防。事后處理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當事企業身上,而對于其他企業起到的作用相對有限;而加強事前預防,則會保障多數企業都不會發生事故,讓多數企業受益是更重要的。

(三)豐富的執法手段

1.加強執法監察的隱密性與隨機性科學制定安全生產監察執法計劃,利用雙隨機執法、四不兩直執法、異地執法等多種執法手段進行執法,打破煤礦普遍存在的“迎檢”與“備考”,讓執法更貼近煤礦的安全生產的實際,讓執法人員真正看到“廬山真面目”。2.拓展一線職工的隱患上報渠道建立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執法人員要甘于俯下身與一線人員進行交流、溝通,力爭獲取一線員工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監察部門可以建立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員工發現隱患并上報給監察部門,建立溝通橋梁,提高一線員工隱患上報的積極性。3.充分調動駐礦員的工作積極性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發揮其專業技術能力,為煤礦監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執法人員做好日常監管。4.減少雷聲大、雨點小、重形式、走過場的運動式執法監察科學制定執法計劃,將監察工作日常化、程序化,將執法工作作為一個系統性工作來抓,切不可一旦出現事故,便完全依靠臨時抱佛腳的執法監察,這是不科學的。5.提升監察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一方面,執法監察部門要積極與人力資源部門溝通,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專業人才的招聘力度;另一方面,執法監察部門要重視對現有執法監察人員的培養,在系統內部建立良好的學習氛圍,鼓勵執法人員向領導、同事、煤礦一線工人及第三方專家學習,監察部門每年應定期開設業務培訓班,給執法人員創造學習、提高的機會。同時,建立科學的執法人員個人考核機制,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執法骨干以職務晉升、榮譽嘉獎等機會。6.加強執法隊伍的廉政建設執法監察人員應與煤礦之間保持合適的距離,定期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廉政學習,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讓廉政執法的種子在執法人員心中生根、發芽。在日常的執法監察過程中,執法人員應嚴格遵守廉政承諾,杜絕人情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性與嚴肅性。

(四)加強執法監察事后處理

1.嚴格執法對于發現的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及時采取措施,檢查出問題只是執法監察的第一個步驟,更重要的是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跟蹤整改,及時進行整改復查。尤其是對于一些涉及重大隱患的問題,需要停業整頓或關閉的煤礦,必須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行刑銜接制度,對于不聽招呼、不服從管理且服從刑事移交條件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采取行政強制措施,達到整治一批企業、警示一個行業的目的。2.增強事故責任追究的時效性對于煤礦安全生產事故,可以提級調查,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要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基礎上,從嚴、從快地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如電視、網絡、報紙等)。因為一旦將責任追究的占線拉長,便極有可能引發更多的隱性問題,如滋生腐敗,量刑減輕,導致對煤礦企業的警示作用及預防作用大打折扣。3.自由裁量進一步細化,壓縮執法部門自由裁量權省級以上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應對煤礦執法自由裁量權進一步規范、細化,盡量減少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裁量權,這既是對煤礦企業負責,也是對執法人員負責。

三、結束語

改進工作機制和管理體制是科學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不懈努力,在認識到不足的基礎上,找準發力點,更好地彌補不足,完善機制,發揮執法效能,為煤礦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作者:張金龍 單位:單縣應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