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法治建設年度報告

時間:2022-02-21 1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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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法治建設年度報告

2020年,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機制建設,認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職能,將法治政府建設落實到交通運輸工作的各個環節,取得了一定成績。現將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推進法治建設工作情況

(一)加強法治建設組織領導

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主線,以建設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為目標,根據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科室和局屬基層單位人員變化情況,及時調整了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黨組書記、局長認真履行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交通運輸各項工作納入了法治化軌道。

(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

1、持續做好本單位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編制和公布工作,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實際工作情況的變化實行動態調整。積極與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及市政數局溝通協調,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復用工作。

2、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一是對行政審批事項承諾時限進行了壓縮,已經達到比法定時限壓減50%及以上的目標;二是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完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三是在日常審批工作中,落實好“綠色通道”、“容缺受理”,推進網上業務辦理,最大限度精減審批環節,提高審批工作效率。

3、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照《市關于整合組建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有關事宜的通知》(集委編字〔2020〕15號)文件要求,整合市運輸管理所、省市地方海事處,組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局隊合一”體制,以市交通運輸局名義統一行使交通運輸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以執法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嚴格執法隊伍管理,規范執法行為,大力推動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秩序。

4、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做好行政執法結果信息公示平臺錄入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錄入行政執法結果信息,確保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在作出之日7個工作日內公示公開。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顧問制度

1、按照上級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有關要求,全面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審查工作,2020年未出臺涉及公平競爭審查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2、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以重大行政決策的規范性和制度化為切入口,以決策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為重點,以法治督察為抓手,不斷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2020年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3、加強部門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在行政管理決策過程中,落實法律顧問事前咨詢、事中審查、事后監督作用,充分借力,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一是自覺接受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依法開展的監督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議(提)案和建議,2020年辦理議(提)案和建議共17件;二是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向社會公布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辦公時間、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等相關事項,同時,充分利用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等方式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并依法進行處理,2020年及時受理辦結交通熱線工單共13件;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予公開的范圍、公開的方式和程序,按規定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公布工作。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健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遵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執法人員資格準入、培訓、考試、申領、發證、使用等環節的管理,確保執法人員均持有效證件證上崗,杜絕無證執法。同時,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培訓及執法資格網上培訓考試,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水平和業務能力。

2、全面規范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一是認真貫徹學習《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規則》、《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按照新標準、新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行為;二是繼續推行《市交通運輸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3、交通運輸市場穩步發展。2020年辦理行政許可共213件,沒有發生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恪守公平、公正、公開基本原則,按照定期和“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依法對公路、水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經營實施監督檢查。

4、持續加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力度。組織開展了治理貨車違法超限超載、掃黑除惡“六清”百日攻堅戰等專項整治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全年共出動執法車輛386臺次,執法人員1448人次,檢查客運企業1戶24次,危貨企業1戶12次,維修企業33戶,駕訓企業6戶,貨運企業1戶5次,養護企業1戶3次,水路運輸企業2戶31次,渡口5處,渡船41艘次,游船320艘次,排查整改隱患12項。辦理行政處罰案件共125件,無出現錯案及被有理投訴現象。

(1)專項整治與日常巡查相結合,確保道路運輸市場秩序良好。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國慶”等節假期間,執法人員全天候奮戰一線,在市內各主要旅客集散地進行巡查布控,重點打擊客運車輛坑客、宰客、故意繞道、態度惡劣、隨意拼客及社會車輛非法從事客運經營等違規違法行為。積極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充分利用天網系統調取行車軌跡,通過對講進行稽查布控,及時查處各類道路運輸違規違法行為。共查處出租車86臺,罰款24800元,出租汽車行業規范經營的服務水平整體提升。

(2)會同公安交警等部門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常態化。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道路運輸領域掃黑除惡重點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吉交聯發〔2020〕36號)文件要求,實施聯勤聯動。全年開展聯合執法37次,早檢17次,夜檢20次,收集線索29條,查扣“黑車”28臺,查處各類交通運輸違法違規案件130件(“黑車”28件、貨車2件、客車2件、出租車98件),罰款33.03萬元。市區“黑車”從事非法經營的現象已基本杜絕,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有效改善,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5、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設有行政調解委員會,制定有行政調解工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在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2020年,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及時受理辦結群眾信訪件2件。做到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想方設法為群眾排憂解難,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6、全面提高公職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組織全體公職人員通過省公務員網絡培訓學院、法治教育網網上學習考試,參考率和合格率均保持在100%。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普法宣傳方式單調,需要進一步創新。

(二)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部分執法人員學法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法制意識和法律知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創新思路,積極探討利用現代新媒體、新技術大力開展交通運輸法治宣傳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抓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的落實,推進規范透明文明執法;組織執法人員加強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同行業案例對行政執法程序、調查取證方法、文書制作、案件定性等進行交流探討,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執法文書制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