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通知
時間:2022-10-31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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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為加強我縣商品房預售款管理,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近年來,隨著我縣城鎮化步伐的加速推進,房地產開發市場日益活躍,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勢頭,商品房預售正逐漸成為一種新的消費方式被廣大群眾所接受。商品房預售款作為商品房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在推動商品房穩步建設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相關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部分開發商違規使用商品房預售款現象較為突出,導致購房者的利益受到損害,嚴重影響了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務必從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加強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的重要性,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規范商品房預售款的收存使用行為,維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保障我縣房地產業的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二、嚴格制度,強化管理
(一)建立專用帳戶設立注銷制度,實現預售款統一管理
從**年1月1日起,各級各類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同時,應根據所申請許可的項目在銀行設立一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所有商品房預售款納入專用帳戶統一管理,專戶存儲、專項使用。預售商品房項目竣工并依法驗收合格后,經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同意,銀行應辦理有關結算手續,注銷該預售房款的專用帳戶。
(二)嚴格預售款繳納使用程序,防范違規收支風險
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根據銀行出具的購房人首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憑證(進帳單)辦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登記。凡商品房預購人申請辦理按揭貸款,其商品房預售款必須直接存入專用帳戶內,各商業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也必須直接劃入專用帳戶內,不得直接支付給商品房預售人或轉作他用。商品房預售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直接收存預購人支付的預售款。
商品房預售人申請使用預售款時,須向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交《商品房預售款使用申請表》、用款計劃、與承建商簽訂的施工進度合同、建筑施工監理單位出具的施工進度證明和承建商的用款申請、與供貨商簽訂的材料、設備購銷合同、納稅申報表等有關資料,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據實核準同意商品房預售人將預售款分別用于支付預售商品房的工程款、建筑材料、設備款和交納法定稅費。設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的商業銀行也應根據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核準同意的數額撥付預售款。
(三)明確違規處罰措施,保證商品房預售市場穩定
對未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規定向社會預售以及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或擅自挪用商品房預售款、直接收取商品房預售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和有關房地產權屬登記,并由縣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實施行政處罰。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把加強商品房預售款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機構,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專門班子專門抓的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預售款使用公示制度、違規使用預售款舉報投訴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召開部門協調會議,通報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要根據職責分工和工作實際,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細化措施,嚴格責任,把加強商品房預售款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商品房預售款的安全保管、合理使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確保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