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員抽調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01 0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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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員抽調工作通知

9月6日,根據查工作需要,依據《統計法》和《全國查條例》等政策規定,政府下發了《關于做好全國查普查員抽調和選聘工作通知》(政發〔〕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派出機關工作人員擔任普查員。目前,部分單位已派員報到,但有些部門單位落實的很不理想,普查人員到位率不足50%,導致普查員培訓、分配等工作無法開展,已經嚴重影響了全查整體工作順利進行。為切實做好普查員抽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查是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也是一項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的工作,更是一項政治任務,需要各部門單位協調配合,共同完成。我非常重視查工作,政府已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各部門單位要引起高度重視,站在講政治的高度,顧全大局,嚴格執行“一把手”責任制,全面落實《通知》精神,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專門召開會議對派送人員強調工作紀律和職責,讓其充分認識到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對派出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負責。

二、凡《通知》中要求派出普查員的單位,必須無條件承擔職責,履行義務,按時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派送。被抽調人員務于9月21日前到指定地點報到,近日政府將通報普查員到位情況,對不按要求落實的單位將在全范圍內通報批評。

三、各場、街道辦事處要按照《通知》精神,積極配合,認真履職,必要時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深入嘎查、社區,做好宣傳動員,盡快選聘到位熟悉普查小區情況的居民普查員,普查員補貼由政府統籌考慮。

四、我將查工作列入各單位年度班子實績考核內容,作為組織部門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不按要求落實的,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不予參加評優。對因落實不力而影響全查工作進度和質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統計法》和《全國查條例》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