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業貿易局督查工作制度
時間:2022-12-18 0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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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督查工作,實現督查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促進督查工作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職責
督查工作是確保政令暢通,推進各項決策落實的重要手段,是事關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局領導、辦公庢主任及各處室負責人都有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落實的職責和義務。辦公室人員必須樹立全員督查的新觀念,按照分工辦理的原則,切實強化和運用督查手段,更好地促進各項任務的完成。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上級的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我局重要決策、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二)上級下發的重要文件的貫徹落實。
(三)上級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轉來的批辦件、督查件的落實。
(五)省、市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貫徹落實。
(六)上級相關部門及同級黨委批轉的督查件的落實。
(七)其它需要督辦的事項。
三、督查工作的分工
市商貿局督查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及辦公室牽頭,相關處室分工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
(一)上級和本級的重要決策,上級領導批辦件,市委全委會、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事項,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工作,由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負責,辦公室主任牽頭,相關處室協助配合工作。
(二)上級有關部門涉及商貿行業工作事項的督辦落實,由分管領導負責,辦公室牽頭,相關處室負責具體承辦落實。
四、督辦工作的要求
督查工作必須堅持"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的基本工作要求,做到交辦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一)嚴格工作程序。按照辦公室收文登記、局領導閱批、相關處室歸口承辦、辦公室催辦檢查、上報辦理結果的要求,加快工作運轉,提高督辦質效。
(二)強化辦理時限。辦公室督辦事項,一般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向局領導反饋;轉交有關企事業單位的辦理件,一般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其辦理情況向局辦公室反饋;協辦件由承辦處室在規定時限內將其辦理情況向局領導反饋。
(三)認真做好協調。辦公室應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協調后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仍然解決不了的重大事項,應向局主要領導或局辦公會匯報。
(四)加強督促檢查。局領導、辦公室主任應認真督促檢查各處室對承辦件辦理落實的進展情況;對不能按時辦結的事項,應及時主動報告原因。
(五)堅持通報制度。對重大和帶全局性的督辦事項,辦公室對督辦結果要及時編發督查專報,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
(六)辦公室對督辦事項的落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對督查工作抓得好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表揚,對未能按要求辦理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