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鄉學前教育實施計劃
時間:2022-05-23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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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政〔〕24號)和《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為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學前教育發展現狀
(一)辦學情況
全區現有幼兒園121所(班),在園幼兒8882人。其中,公辦幼兒園6所,在園幼兒1633人;農村小學附設的學前班85所,在園幼兒3922人;已批民辦幼兒園9所,在園幼兒1625人;未批辦幼兒園21所,在園幼兒1702人。
(二)師資情況
全區現有教師237人(不含民辦園),其中在編在崗公辦教師54人,村聘教師164人,非在編教師19人。公辦教師的學歷情況:本科學歷7人、專科學歷46人、中專學歷1人,學歷達標率100%,大專及以上學歷97.6%;村聘教師的學歷情況:中師函授、幼師函授、職高幼教專業、專業合格共計51人,學歷達標為31%,取得幼兒教師資格24人。
(三)入園率
—學年,全區3—5周歲幼兒總數9435人,在園幼兒總數8551人(不含未滿3周歲),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90.6%,其中3歲幼兒入園率78.1%;4歲幼兒入園率95.8%;5歲幼兒入園率99.5%。
(四)校舍情況
目前,全區六所公辦幼兒園中具有標準化獨立園舍的有中心幼兒園、中心幼兒園、中心幼兒園和實驗幼兒園。中心幼兒園新園舍正在建設中,中心幼兒園暫時借用中心小學綜合樓上課。85所村(居)幼兒園中,27所有獨立園舍,總建筑面積為3689平方米,58所村(居)幼兒園均借用小學校舍上課。
(五)辦學經費
目前,我區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300元/年,村(居)幼兒園無生均經費。公辦幼兒園教育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及低收費300—500元/學期·生,村(居)幼兒園教育經費來源為以生養園養師。
二、存在問題
(一)公辦園少,覆蓋面小。我區公辦幼兒園少,且均集中在鎮(街)區,覆蓋面小,適齡幼兒入公辦園的比例僅占適齡幼兒總數的17.3%。
(二)幼兒園經費不足,影響事業發展。由于幼兒教育不屬于義務教育附加列支范圍,目前,我區公辦幼兒園收費均在400元—500元/學期.生,區財政年下撥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300元/生,只能維持各公辦幼兒園的正常運作。村(居)幼兒園目前尚未核撥生均公用經費,經費來源于每學期向學生收取300—400元保教費。
(三)村(居)園條件簡陋,保教質量不高。多數農村幼兒園(班)辦園條件非常簡陋,有43所(班)為混齡學前班。師資水平參差不齊,保教質量難于保障。
(四)優質資源緊缺,難于滿足就學需求。由于我區學前教育起步較晚,目前,我區還沒有省級、市級優質幼兒園,無法滿足群眾對學前教育的需求。
(五)師資數量不足,整體水平不高。我區現有54名公辦幼兒教師擔負著全區幼兒教育的重擔,且公辦教師隊伍老齡化較為嚴重。農村幼教師資隊伍不穩定,素質參差不齊,大部分農村幼兒教師學歷不達標。公辦幼兒教師比例偏低,公辦教師只占全區幼兒園教師總數的19.7%(不含民辦)。村(居)聘教師隊伍老化,40歲以上占47%,50歲以上占10.5%。民辦幼兒教師學歷合格率較低。
(六)民辦教育市場不規范,保教質量不高。大部分舉辦者未申請,在不具備基本條件的情況下擅自辦學。多數民辦幼兒園使用自建房,因建筑不規范,無法提供房屋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證明,達不到辦學條件要求,無法正式批準辦學。民辦幼兒園的安全、師資、教育教學管理不規范,保教質量難于保證。
三、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和我區“現代化生態型濱海新城”的奮斗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堅持政府分級管理,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的學前教育管理機制;堅持政府財政預算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受教育者合理分擔相結合的投入機制;堅持深化學前教育改革,理順村(居)辦園管理體制,完善幼兒園教師準入制度和培訓機制,發揮公辦幼兒園示范作用,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構建布局合理、覆蓋城鄉、辦園規范、師資達標、保教質量合格的學前教育網絡,努力提高學前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在新的起點上健康發展。
四、目標任務
學前教育的發展思路與目標:要以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為宗旨,以基本實現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目標,建立以區實驗幼兒園為示范,以鎮(街)中心幼兒園為骨干,以村(居)辦幼兒園為主體,社會力量辦園為補充,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公辦幼兒園建設,力爭到2015年實現各鎮(街)至少有2所公辦幼兒園,村(居)幼兒園辦學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民辦幼兒園進一步規范,辦學水平明顯提升,全區適齡兒童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5%,基本滿足3—5歲適齡幼兒入園的需求,實現適齡兒童在公辦幼兒園就學比例由17.3%提升到40%以上。
(一)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
至2015年擬新建、擴建12所標準化公辦幼兒園,增加招生規模111個教學班,新增3330個學位。具體建設任務如下:
1、年完成5所公辦幼兒園的建設任務
(1)建設中心幼兒園,辦學規模9班。
(2)建設中心幼兒園,辦學規模9班。
(3)建設中心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4)擴建中心幼兒園,新增辦學規模6班。
(5)新建后濱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2、2012年完成1所公辦幼兒園的建設任務
新建中心幼兒園分園,辦學規模12班。
3、2013年完成2所公辦幼兒園的建設任務
(1)新建南部新城肖厝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2)新建新南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4、2014年完成3所公辦幼兒園的建設任務
(1)新建蓮河中心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2)新建祥吳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3)新建曾厝中心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5、2015年完成1所公辦幼兒園的建設任務
新建五星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二)加強標準化民辦幼兒園建設
至2015年新建6所標準化民辦幼兒園,新增招生規模75個教學班,增加2250個學位。具體建設任務如下:
1、2012年完成2所民辦幼兒園建設
(1)新建中駿藍灣尚都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2)新建黎安小鎮幼兒園,辦學規模9班。
2、2013年完成1所民辦幼兒園建設
新建南洋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3、2014年完成3所民辦幼兒園建設
(1)新建首開幼兒園,辦學規模12班。
(2)新建聯合博學園幼兒園,辦學規模18班。
(3)新建南部新城配套幼兒園一,辦學規模12班。
(三)加快村(居)幼兒園建設
不斷完善村(居)幼兒園的配套,原有獨立園舍的幼兒園要通過改造提升達標,閑置小學校舍將優先用于村(居)辦幼兒園,逐步配齊配足設施設備。核定村(居)園教師編制,逐步提高教師待遇。嚴格規范管理,提高保教質量。
(四)充實教師隊伍逐步緩解師資短缺
落實幼兒園教職工配備,足額配備幼兒教師。通過考試招聘、超編小學教師培訓轉崗等方式,逐年配齊配足教職工,力爭通過3—5年逐步緩解幼兒師資短缺問題。
(五)建立規范化民辦幼兒園獎勵機制
逐步實現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發展學前教育,設立優質、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專項基金。
(六)實現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全區適齡兒童學前三年入園率年達到91%,2012年達到92%,2013年達到93%,2015年達到95%,基本滿足3—5歲適齡幼兒入園的需求。
(七)構建學前兒童早教指導服務網絡
各級示范性幼兒園均開展面向社區家長的早教培訓和咨詢活動,2013年全區建立2個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示范點,0—3歲兒童家長或看護人員普遍獲得科學的早期教育指導。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區編制、教育、發改、財政、規劃、建設、國土房產、公安、消防等部門組成的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了解情況,分析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二)建立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區財政將發展幼兒教育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學前教育發展需要。落實公辦幼兒園項目建設配套資金,落實村(居)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
(三)做好學前教育建設規劃
把學前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整體工作部署,做好學前發展規劃,城區人口一萬人設置一所十二班規模幼兒園、農村人口三至六千人設置一所幼兒園或設置學前班。建設用地按有關規定予以保障。在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出讓土地時,以行政劃撥方式或作為土地競拍的前置條件安排配套幼兒園用地,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
(四)購買學位,提升學前教育服務水平
對戶籍兒童因公辦園學位不足而就讀民辦幼兒園的,通過政府購買學位(給予生均補助或者由政府相應減免園所租金、給予補貼等方式),使其得以按相當公辦合格園的收費標準就讀合格的民辦園。對困難家庭和殘疾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給予補助。
(五)積極扶持并嚴格規范民辦幼兒園
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發展。對辦園規范、質量合格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給予生均補貼。實施對民辦幼兒園評估定級獎勵制度,分級核撥獎勵資金。嚴格辦園標準,規范辦園行為。未取得辦園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鼓勵和支持民辦幼兒園創省示范園、市優質園。建立公辦園和民辦園對口幫扶、共同發展機制。
(六)重視發展農村學前教育
積極推動將村(居)幼兒園(班)納入鎮中心幼兒園分園或教學點,根據辦學規模,逐步配齊配足設施設備。區政府核定教師編制,核撥生均公用經費和教師工資補貼。將村(居)幼兒教師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建立教師聘用、考核評價和辭退制度,逐步提高村(居)幼兒教師工資待遇。出臺《區加強村居幼兒園管理的有關方案》。
(七)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幼兒教師整體素質
嚴格按照原省編委、省教委、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頒發〈省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和小學附設學前班人員編制標準(試行)〉的通知》(編035號)規定,定期核編,逐年進編。堅持實行保教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學前教育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后培訓制度,開辟多樣化培訓幼兒教師的途徑,提升師資整體素質。依法落實幼兒園教師的待遇,穩定教師隊伍。非公辦幼兒園也要參照這一標準,配足教師、保育人員和保安、校醫等,并作為幼兒園評估定級的重要依據。
(八)堅持科學保教,提升保教質量
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改革保教內容和方法,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提升保教質量,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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