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推進企業上市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03 0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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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鼓勵和支持我區企業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利用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為經濟建設服務,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鄭政〔〕35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就大力推進我區企業上市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我區企業上市工作的指導思想
按照“企業自愿、市場主導、政府推動”的原則,把加快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納入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加速民營經濟發展,提升區對外形象,提高區域經濟整體競爭力。
二、切實加強對企業上市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成立由區政府領導為組長的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制定全區企業上市發展規劃,研究擬訂支持企業上市的政策措施,協調處理企業申報上市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建立“三庫一平臺”(上市后備企業庫、中介機構庫、資本運作專家庫和企業上市服務平臺),組織開展企業上市培訓和上市推介活動,聘請專家顧問以及開展上市宣傳等事項。
(二)各鎮(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本轄區內符合條件,且具有上市意愿的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要做好上市后備企業的指導、督促、協調等工作,并協助監督本地證券期貨市場情況。要及時報告對證券期貨市場違規經營活動引發的地方金融風險、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預防發生涉及證券、期貨違規的重大事件。
(三)加強對企業改制上市過程的指導。為規范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和中介機構的行為,避免出現損害企業利益和中介機構的不正當競爭現象,改制、進入輔導期的企業和在該企業開展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及時向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報告登記進入改制、輔導的時間及企業和中介機構名稱。不報告登記的,企業不享受改制、輔導的相關獎勵政策。
三、充分挖掘企業上市資源,加快培育上市后備企業
(一)在行業選擇、創業投資、重點區域突破方面做好工作。要圍繞產業集聚區建設,大力支持我區具有優勢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對這部分企業進行重點培育,排隊梳理,及早納入上市后備企業隊伍;同時,要積極支持我區符合產業政策、具有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做強做大,增強企業到資本市場融資的意識和能力,創造條件將其培育成為上市后備企業,不斷豐富全區企業上市后備資源。
(二)企業納入區上市后備企業庫的基本條件: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企業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有近二三年內上市的設想和計劃安排,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自主創新型、成長型企業,可入選為區上市后備企業: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
2.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
(三)企業進入區上市后備企業庫的申報程序。由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提出申請,經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初審后,由“領導小組”負責牽頭召集有關部門進行考察論證,符合條件的,提交區政府予以確認。列入區上市后備企業庫的企業,可享受上市后備企業的扶持政策。區上市后備企業庫實行動態管理。上市后備企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領導小組”認定,取消其區上市后備企業資格:
1.自認定之日起二年內,未開展改制上市實質性工作;
2.因國家政策調整、企業原因等導致企業不再具備上市后備條件。
(四)列為區上市后備企業要做的工作:
1.成立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上市工作;
2.未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要抓緊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的組建工作;已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互相監督制約的制衡機制;
3.選擇好具有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認真參加上市輔導;
4.選擇好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為企業上市做好基礎工作。企業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輔導、輔導驗收以及向中國證監會或境外證券交易機構提交的上市申請等有關文件材料,應及時報送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備案。
四、強化綜合服務,加大扶持力度
對列入區上市后備企業庫的企業,區政府將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積極協調各駐上銀行、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優先向上市后備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上市后備企業中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享受區招商引資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上市后備企業改制涉及產權變更過戶,且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的,有關部門按照變更登記程序辦理,免收變更登記費。因歷史原因未辦理產權證,且無爭議的,依法補辦產權證并列入企業資產,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收取。
改制后的上市后備企業承續原企業擁有的土地使用證、房產證、許可證、特許經營權、自主知識產權、資質、商標等,只需辦理變更手續,不收取過戶費用。
(三)上市后備企業由于改制、資產重組等原因造成凈資產增值而補交企業所得稅的,由區財政按照補交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支付企業。
上市后備企業利用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來轉增股本的,由區財政按照個人所得稅本級財政留成部分等額支付企業。
(四)對通過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中介機構指導改制的上市后備企業,有限公司改制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的,由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本項獎勵待公司上市后兌現)。已聘請中介機構進行上市輔導,在通過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輔導驗收合格后,由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實現境內外上市成功的企業,在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在中小企業板或創業板上市的,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其他類別上市的,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企業異地“買殼”、“借殼”上市,并將其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區的,視同上市,區政府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同時,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注冊地在我區第一家實現上市的企業,區政府對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五)上市后備企業在轄區內投資新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區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規劃、環保等有關部門要優先辦理項目備案或核準手續,優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標,加快辦理土地報批手續和環評審批手續。支持上市后備企業對原劃撥土地使用權采取按現狀補辦出讓手續(凡列入全區儲備供應計劃和重大項目規劃控制的用地除外)或采取國有土地租賃方式實行有償使用。上市后備企業以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時,土地出讓金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在上市后半年內繳清。
上市后備企業投資高新技術項目、市級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優先推薦享受國家及地方貼息和科技扶持資金。
(六)建立企業上市工作約束機制。區政府與上市后備企業簽訂企業上市服務協議,上市后備企業享受區企業上市優惠政策。若超過協議規定日期,仍未能實現上市,企業應補繳土地出讓金,并退還政府給予企業的各項獎勵以及優惠稅、費等。
(七)設立區企業上市專項基金100萬元,用于兌現獎勵,規范上市后備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支持企業改制重組,完善企業管理制度。
(八)區政府對重視支持企業上市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每成功上市一家企業,區政府給予企業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主管單位各10萬元獎勵。
(九)充分發揮本地證券類中介機構在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資產管理、財務顧問中的積極作用。積極鼓勵轄區內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拓展業務,做大做強。
積極吸引國內外證券中介機構到我區開展業務。對證券公司、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把總部注冊地遷入的,區政府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各有關部門要本著“市場開放、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理念,切實加強同這些機構的溝通聯系,做好協調與服務工作,為其在我區開展業務創造條件,提供方便。鼓勵證券類中介機構在我區開展各種培訓服務。建立中介機構誠信檔案,對其中業績和誠信表現突出的,提供優先發展業務的機會。
(十)大力培養和引進證券高級人才。要努力培養證券高級人才,形成一支熟悉證券市場,精通證券業務,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高素質人才隊伍。鼓勵和支持各擬上市公司積極從市場發達地區引進相關專門人才,優化人才結構。
五、獎勵辦法
企業及相關單位、人員享受的獎勵資金由企業及主管單位提出申請,區金融工作辦公室進行初審,“領導小組”牽頭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后,報區政府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區級財政負擔。
若獲得我區獎勵的上市后備企業、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外遷,所獲獎勵要予以退還。
六、本意見從之日起實施。《市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上政文〔〕45號)、《市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補充意見》(上政文〔〕43號),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同時廢止。本意見最終解釋權歸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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