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聯公共服務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29 09: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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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聯公共服務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結合殘疾人事業發展目標,建立并逐步完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強化服務職能,規范服務行為,優化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創新服務標準化的工作機制,促進我市殘疾人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在市區范圍內建立健全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并逐步實施相關標準,規范服務提供和管理行為,提高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促進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營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的社會環境,為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通過標準的有效實施和持續改進,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塑造“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品牌,全面提升我市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制定標準,構建標準體系。根據國務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中《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要求,各業務處室、直屬單位根據各自職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殘疾人事業的現狀,在有關市區殘聯、有關專業機構、專家的協助下,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相關標準,制定市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建立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發揮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在全國的示范作用。

(二)組織實施標準并逐步完善。各處室、直屬單位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通過培訓指導等形式,扎實推進標準的實施。要選取基礎較好、條件較為成熟的工作點作為示范點,充分發揮引領作用。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有關專家、殘疾人代表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改進,逐步完善已經建立的相關服務標準體系。

(三)開展標準實施評價。根據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運行有效性的要求,建立評價細則,實現標準的持續改進和標準體系的逐步完善,促進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品質的不斷提升。積極探索建立標準化工作效果評價機制,將制定標準和效果評定結合起來,采取持續改進措施,促進標準實施、提高服務質量。

(四)建立服務標準化的長效機制。建立殘疾人基本服務標準化工作的領導機構和辦公室,落實人員配備,構建起覆蓋市區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網絡,實現殘疾人基本服務標準的持續改進和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

(五)創建服務品牌。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服務效能建設,結合殘疾人基本服務標準體系的建立和實施,積極鼓勵引導有關殘疾人專業機構創建服務品牌,繼而上升為殘疾人服務行業內的服務名牌。在此基礎上,著力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有一定影響力的殘疾人服務品牌。

四、組織領導

成立市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深化認識。殘疾人基本服務標準化工作是提高殘聯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各處室、各直屬單位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強化責任意識,精心組織,加強協調,及時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抓好落實工作。

(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在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中,各處室、直屬單位要積極爭取有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形成條塊結合、上下互動的工作模式,確保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提高水平,推廣成果。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要引入有關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通過共同參與來提高這項工作的水平。在實施過程中,既要用現代化手段來推進這項工作,又要注意到標準體系創建和標準實施過程中軟硬件的匹配。標準的制定和實施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將適用有效的標準進行固化,爭取上升為地方法規。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立項階段(2013年7月)。

殘聯召開動員大會,對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標準化知識的業務培訓。各處室、直屬單位結合自身業務工作,對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標準化現狀進行調研,了解實際情況,確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項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3年8月~9月)。

對已確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項目,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認真組織實施,在梳理相關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基礎上,研究制定和補充完善相關標準,基本形成標準化指標體系。

(三)評審驗收階段(2013年10月~11月)。

對基本形成標準化指標的公共服務項目組織兩輪評審,第一輪由領導組織殘聯系統和有關部門進行自評,第二輪組織專家評審組專項評審。專家對示范點進行驗收。

(四)公布階段(2013年12月)。

對通過評審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項目向社會公布,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