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突發安全事件預案
時間:2022-11-01 10:29:00
導語:供銷社突發安全事件預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確保棉花、食鹽、副食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證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提高對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確保一旦發生問題,職責明確,指揮有力,運轉有秩,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發生失火、被盜、爆炸及食物中毒事故時,主管部門一把手和企業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負責指揮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要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情況,上報時間界限為:發生安全事故,6小時內口頭上報,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3小時內口頭上報,6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
二、建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凡發生突發事件的,應采取下列措施:①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②對突發事件中受害人員立即進行救治。③留守人員要堅守崗位,保持聯絡暢通并組織重要財產轉移。④根據突發事件不同性質,要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自身處置不了的,應向有關部門求援。
三、發生治安事件時,一是要組織人員做好穩定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二是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派出所報案。三是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救治,同時做好法醫鑒定。四是控制肇事者,并摸清對方的姓名、單位、地址等情況,協助破案。
四、對緊急、突發及無法預見的安全事件,要保持頭腦冷靜,控制局面,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 上一篇:創新實干跨越發展意見
- 下一篇:管理社有資產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