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9 0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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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扎實開展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大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力度,繼續深化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確保“質量安全年”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通過在建筑和燃氣領域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促進我縣建筑、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在本縣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氣生產、經營及所涉及的相關企業。
(二)內容:
1、執法行動。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1)工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報監手續的;
(2)施工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施工的;
(3)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4)對施工現場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
(5)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燃氣生產、經營、建設和運輸,擾亂燃氣市場秩序的;
(6)已經責令整改,關閉或取締后,燃氣企業及站點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7)對燃氣企業在充裝、消防專項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
(8)發生事故隱瞞不報、遲報、漏報的;
(9)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拒不整改的;
(10)其他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2、治理行動。重點治理以下行為:
(1)對于腳手架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專家論證或對方案落實不力的;
(2)工程項目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3)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
(4)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進行演練的;
(5)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
(6)查處過期、報廢鋼瓶充裝行為,規范燃氣轉運行為;
(7)液化氣儲罐站未設置倒罐裝置和殘液回收裝置的;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9)其他需要治理的行為。
3、宣傳教育行動。重點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強對建筑和燃氣企業“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其持證上崗;
(3)宣傳表揚建筑和燃氣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突出的集體、項目和個人;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建筑和燃氣生產安全重大事故以及違法違章拒不整改的企業“黑名單”,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三、工作步驟
(一)計劃準備階段(2009年6月)
1、制定方案。結合2008年“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本縣企業安全生產的特點,研究制定“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通過各種載體,采取靈活多樣方式,廣泛發動群眾,大力宣傳,增強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查找問題。要加大對發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企業的安全約談督辦力度,督促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階段(2009年7月至8月)
1、全面排查。對所轄范圍內的建筑和燃氣企業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問題進行認真清理、檢查,對清查出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建檔立案,逐級上報。
2、打擊治理。要堅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切實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嚴厲打擊建筑施工企業和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著力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3、指導教育。要及時對建筑和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檢查指導,幫助企業解決在“三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圍繞汛期、暴風雨等極端天氣,指導落實防范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結合6月份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部署,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要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建筑和燃氣安全專項督查,為建國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三)督促檢查階段(2009年9月)
1、階段總結。本站在前階段打擊治理、指導教育的基礎上,對前階段“三項行動”進行階段總結,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梳理,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對重大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2、檢查督促。成立縣規劃建設局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督查組對全縣建筑、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情況實施全面督查,在分析總結的基礎上,搞好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階段性工作總結。
3、突出重點。要把對重大危險源的治理、全面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作為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重點。
(四)鞏固提高階段(2009年10月至12月)
1、整改落實。在自糾自查和治理整改的基礎上,認真開展“三項行動”回頭看活動,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要及時消除、處理。
2、完善措施。要針對第四季度趕工期、搶任務現象增多和進入冬季的特點,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積極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效果。
3、總結提高。要對全年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對影響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深入分析,要把解決當前問題同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密切結合起來,提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杜絕非法違法行為的治本之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屬相關股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局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縣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質監站,負責“三項行動”日常綜合協調工作。
(二)做好三個結合。一是“三項行動”要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實施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繼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二是與“三項行動”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三)突出工作重點。要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和燃氣生產安全事故。
(四)嚴格責任追究。要協調執法行動,嚴格行政執法,對于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發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要求,嚴肅查處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充分發揮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協調機制的作用,堅決懲處建筑和燃氣生產安全事故涉及的瞞報事故、失職、瀆職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監督檢查。要切實加強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行動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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