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關廉政管理總體方案
時間:2022-06-18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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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及省市紀委全會精神,省市區文件要求,探索在新時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新途徑,實現廉政建設的規范化、制度化,以現代化手段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推進教育局機關及基層學校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在我局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的十七大對反腐倡廉建設提出的新要求為指針,全面貫徹落實實施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按照中紀委全會提出的“改革創新、懲治并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本著整體規劃、突出重點、試點先行、統籌推進、齊抓共管原則,結合新形勢下教育系統行政、教育管理職能特點,把反腐倡廉與履行工作職能結合起來,對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實行靜態和動態相結合,對具有隊伍管理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行政收費權、物品采購權的重點崗位的責任人員實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積極構建預防腐敗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深化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和認真專業務實作風效能建設的開展,為實現“做學生喜歡的老師、辦人民滿意的學校、創教育的品牌”的目標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二、目標任務
推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目標任務是:根據教育局工作實際,緊緊圍繞人事管理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財務管理權等重點崗位和環節,通過認真查找風險點、健全完善防范監控措施、強化監督考核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不廉潔行為與監管責任事故的發生,努力在增強干部隊伍拒腐防變和盡職盡貴的意識和能力、健全源頭防治腐敗工作的制度和機制等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廉政風險防范涉及的主要風險是因教育、制度、監督不到位和黨員干部不能廉潔自律而產生的思想道德風險、制度機制風險、崗位職責風險。廉政風險防范針對黨員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現正在演化中的腐敗問題,通過采取排查風險點、評估界定風險等級、健全防范措施、加強考核監督和修正改進的循環管理機制,對全局權力運行和預防腐敗工作實施靜態和動態監管相結合,年終監管與日常網絡監管相結合,干部考核任用與網絡電子考核相結合,實現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長效監管機制,達到教育干部、培養干部、愛護干部的目的,為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事業長遠發展實行科學管理。
三、方法步驟與主要內容
(一)排查、界定風險點(每年3月)
1、風險點定義及排查途徑。廉政風險和監管風險是指工作人員在履行崗們職責實施行政管理中,由于主客觀的復雜原因,發生不正確履行、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職責,從而導致不廉潔行為發生、被問責追究的潛在風險。廉政風險點和監管風險點是指容易引發廉政和監管風險而可能使工作人員受到責任追究的工作環節、管理部位或具體事項。風險點的排查堅持“對崗不對人原則”和“共性和個性相結合”的構架進行。開展風險點排查工作主要圍繞四個方面進行:一是圍繞人事管理權,主要應把人員調配、干部任用、調整交流和考核評優等,作為風險點予以防范管理。二是圍繞行政審批權,主要是民辦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受理審查、核準登記、年檢驗照等,作為風險點予以防范管理。三是圍繞行政執法權,主要是民辦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的執行等,作為風險點予以防范管理。同時還應對執法監督檢查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風險防范。四是圍繞財務管理權,主要應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票據管理、政府采購和基建項目管理等,作為風險點予以防范管理。
2、共性和個性風險點。一是排查共性風險點,由教育局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重點查找在思想道德層面和制度機制方面可能存在的風險點,排查完畢后,報局領導小組審核確定。二是排查個性風險點。在教育局排查確定共性風險點基礎上由各單位、各崗位工作人員根據崗位進行排查確定,具體通過以下四個環節進行。
(1)崗位自查。每個干部根據所在工作崗位特點,對工作職權行使的每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自我查找,確定個性風險點,填寫《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崗位自查表》,提交所在單位。
(2)單位自查。個人自查結束后,由單位召開風險點排查專題會議,通過領導提、同事幫等形式對個人自查情況進行審核確定。在此基礎上,根據本單位實際,對本單位職權行使的每個工作環節可能存在的廉政和監管風險進行自查,確定本單位和每個崗位的風險點,并歸納整理,填寫《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單位自查表》,報分管領導。
(3)分管領導評查。由分管領導對分管范圍內各科室、各學校和每個崗位廉政和監管風險自查情況進行評查,結束后,統一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
(4)組織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提交的《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崗位自查表》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單位自查表》進行統一審核,報領導小組審定。對未能通過審查的,要重新實施前三個環節,確保將風險點找全、找準。
(二)評估界定風險等級(每年4月)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違規風險、違紀風險、違法風險三個層級,將排查出的風險點劃分為三個級別。風險等級主要從兩個渠道確定:一是根據各職能崗位潛在的風險程度劃分等級。對可能產生違法行為的潛在風險確定為一級風險,對可能產生違紀行為的潛在風險確定為二級風險,對可能產生違規行為的潛在風險確定為三級風險。二是根據群眾舉報反映問題的嚴重程度劃分等級。有群眾舉報、反映調查,或在執法檢查、工作督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發現有違法苗頭的為一級風險,發現有違紀苗頭的為二級風險,發現有違規苗頭的為三級風險。對三級風險點,根據風險等級和類別加強監控。
一是實行分級監控。一級風險點由局黨委重點監控,局各科室與風險點所在單位負責人共同監督管理。二級風險點由分管領導和風險點所在黨委負責人共同監控,各科室密切配合。三級風險點由風險點所在單位負責人監控,每個干部職工共同參與監督。
二是實行分類監控。隊伍管理方面風險點由局黨委成員、政工科及各單位負責人共同監控;行政審批方面風險點由分管領導和注冊登記單位監控;行政執法方面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基層單位負責人共同監控;財務管理方面風險點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基層單位負責人共同監控。
三是加強風險控制。對一級風險點可能出現的問題,由教育局紀委書記協助局黨委通過警示提醒、誡勉糾錯、限期改正、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控制和處理。對二級風險點可能出現的問題,由局紀委通過廉政指導、警示提醒、誡勉糾錯、限期改正等方式進行控制和處理。對三級風險點可能出現的問題,由辦公室和單位領導通過廉政指導、警示提醒、誡勉糾錯、限期改正等方式進行控制和處理。
(三)防范措施制定與實施階段(每年5月一11月)
1、加強教育引導,有效防范思想道德風險。一是深化廉政教育。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計劃》,通過定期組織觀看廉政教育電教片、舉辦廉政報告會、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參觀學習等形式,創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實效,切實增強干部職工的廉政意識。二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拓寬領域,突出重點,創新內容和載體,繼續組織開展主體討論、風險控制手段研討、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動,構筑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思想防線。三是注重人文關懷,加強思想工作,多層次開展談心交心活動,切實幫助干部職工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從思想、工作生活上關心、愛護、幫助干部。
2、加強制度建設,有效防范制度風險。對現有規章制度進行梳理規范,并根據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新的制度措施,形成“以崗位為點、以程序為線、以制度為面”環環相扣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一是完善隊伍管理機制,規范隊伍管理權。落實征求意見、民主集中和議事決策等班子建設各項制度,堅持“一崗雙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廉政建設承擔連帶責任。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完善干部任用機制。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規范行政審批權。明確受理、審批、核準等環節的崗位職責、辦理時限和工作要求,強化效能監察,對各業務流程實行節點控制和管理。三是健全監督體系,監控行政執法權。推行相對集中執法機制,規范行政執法流程,嚴格執行主辦人制度,防止不廉潔行為發生。四是規范內部運行機制,抓好對財務管理權的風險防范。落實民主理財、局務公開制度,把嚴收支關口。加強票據管理,確保票據合法、使用規范、繳銷及時。抓好購買、使用、處置三個環節,加強資產管理。
3、實施動態監管,對各類風險點實施有效監控。教育局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和局長接待日,在教育信息網開辟局長信箱欄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日常生活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進行。一是實行信息監測。通過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民主測評、群眾評議、特邀監督員反饋意見、信訪舉報、行政投訴、政風行風熱線等手段,對廉政和監管風險點進行動態監控,及時發現新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納入風險點防范管理。二是進行定期自查。由各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廉政預防措施落實情況自查,將自查報告上報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實行重點抽查。由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通過明察暗訪、專項檢查、聽取匯報、查閱學習教育臺帳及各種活動記錄、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抽查各單位落實風險點防范措施的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反饋和處理。
4、強化監測結果運用,及時處置相關問題。對動態監控中發現的問題,經領導小組綜合評議,將監控結果分為四類,分別進行處置管理。
一類:為不可能轉變為風險的,亮綠牌,實施正常防范、監控。
二類:為有可能轉變為風險的,亮黃牌。對亮黃牌的有關人員,容易發生問題的時期以及在工作中發現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提醒的,通過下發廉政指導意見書、約見面談的方式,指導干部增強自我防范意識,有效避免問題發生。對群眾有反映,可能出現問題的干部,通過監督提示、重點提醒等方式進行警示提醒。
三類:為出現苗頭的,亮紅牌。對亮紅牌的及警示提醒后未改正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面談等方式,進行告誡,指出其存在的廉政風險,督促其糾錯。勉糾錯對象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制定措施,糾正錯誤行為。誡勉糾錯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四類:為出現風險的,亮黑牌。對亮黑牌的但按規定可以不予處分的,或實施誡勉糾錯仍未改正有關人員,立足于保護干部和挽救干部,由領導小組責令限期整改和強制履行,避免問題進一步惡化。責令整改對象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制定措施,并及時糾正錯誤行為。責令整改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考核監督階段(每年12月)
教育局制定《關于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考核意見》,由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每年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在各單位進行工作自查基礎上,采取聽取單位負責人匯報、召開座談會、組織民主測評、進行問卷調查、檢查相關材料等方式,對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實行綜合考核。廉政風險防范管理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單位落實黨風開展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依據,與評優樹先掛鉤。考核結果優秀的具備評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資格;考核結果不合格的,由領導小組下達書面整改通知,督促制定措施,完善制度,進行跟蹤回訪。對于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要嚴肅懲處違紀違法人員,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加大對負有失職、失察責任的直接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追究力度。
(五)整改階段(次年1月-2月)
1、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干部職工,本人寫出自查自糾材料上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對本人實施警告、談話、誡勉、處分等,并記錄工作臺賬,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對廉政風險防范管理中不出現問題的干部職工,要重新確定風險點,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廉政風險防范的動態監控長效機制,并將上年度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整理歸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是適應新形勢、新情況需要,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穩步推進“四個轉變”和“四化建設”的重要抓手。為此,教育局專門成立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工作開展的組織領導和調度等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立由主要負責人親自抓的落實機制,將各項工作責任到人,將風險防范管理落實到每一名干部,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強化措施,全力推進。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涉及全局,工作量大,需要各單位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工作的督導和指導,及時調度,督促落實。各單位要根據本意見要求,認真排查風險點,健全完善防范措施,嚴格落實廉政風險防范及廉政網絡電子檔案管理各階段的工作任務,確保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三)加強考核,嚴格監督。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抓好工作考核工作,要將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考核作為全年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督促,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工作順利開展,要強化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權力運行的事前、事中監督,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范在前、預防在先,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加大督查力度,通過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及時對廉政風險進行通報提示,促進防范處置措施落實到位。要落實責任追究,對各種違紀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決不姑息,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
(四)及時總結,充實提高。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具有長期性、周期性特點,需要不斷的補充、修正、完善。各單位要在落實中不斷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促進這一工作更科學,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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