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中學七年級新生免試入學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6 05: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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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省義務教育條例》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城區中學七年級新生招生入學行為,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發展,結合我縣城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科學有序地做好縣城區七年級新生免試就近入學工作,規范招生入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和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主要目標
縣城區七年級新生免試就近入學堅持就近志愿與教育公平相結合、縣城區中學統籌均衡發展的原則,實行遵循就近志愿與隨機派位入學相結合,全面落實陽光招生政策,確保招生工作依法合規平穩有序。
三、招生原則
由于我縣城區范圍較小,根據義務教育法及相關規定,縣城區小學畢業生升入每所初中就讀,均屬就近入學范圍,各中學學區范圍難以界定,加上老城區學生集中,難以全部實施單校劃片對口招生,因此實行就近志愿與隨機派位入學相結合方式確定入學名單。
(一)免試入學。凡縣城區小學畢業的學生,均免試升入城區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招錄新生,嚴格禁止招收擇校生。
(二)就近優先。縣城各中學在未突破學校招生計劃數的情況下,均優先滿足就近志愿。
(三)隨機派位。如志愿升入某中學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無法化解消納,則采用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四)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全面實行陽光招生。
(五)免費入學。嚴格執行政策,公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民辦永華學校必須堅持自愿報名入學,不得強制違規招生。
四、相關規定
1.具有鎮村、居委會、兩村小組、水庫戶籍及楊溪水庫搬遷至村居住的移民子女,具有村房產(以產權證為準)的住戶子女,學籍在中心小學并且在該校畢業的學生,可直接升入一中七年級就讀。以上規定從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調整為:具有鎮村、大塘村的招呼和桔樹兩村小組、村南頭水庫戶籍(指村民子女)及楊溪水庫搬遷至村居住的移民子女,學籍在中心小學且連續就讀三年的畢業學生,可直接升入一中七年級就讀。
2.城區中學教職工子女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級就讀。
3.在我縣投資的客商企業投資人的子女就讀按廣辦字〔2013〕24號文件執行。
4.軍人子女等各類各級政府部門明確的入學優待按相關政策文件執行。
5.非縣城區小學的畢業生申請轉學升入縣城區中學就讀,在審核符合轉學規定后,由縣教體局指定轉入具有學位的中學。
6.縣城區小學畢業的學生需轉入本縣鄉鎮中學或縣外中學的,向學校提交申請后不再安排縣城區中學學位。
五、招生辦法
1.制定招生計劃。縣教體局在志愿填報前,科學合理確定縣城區各中學七年級新生招生計劃數。
2.填報入學志愿。各城區小學在每年5月左右組織學生和家長填報《縣城區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志愿表》。志愿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學生和家長可在縣第一中學、縣第二中學、縣第三中學和縣永華學校選擇兩所學校填報。符合優待條件的,還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供審核確認。
3.審核確認資格。縣教體局核查學生學籍信息后,再會同公安等相關部門核查戶籍等信息,對每位學生在縣城區中學入學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如學生和家長提供虛假材料的,則取消升入縣城區中學資格,或由教體局最后根據學位情況直接決定安排至還有學位的初中學校。
4.確定升學名單。分四步依次進行,直至所有符合升入縣城區初中學校的學生全部錄取完畢。
第一步:符合直升優待的學生,優先安排升入志愿初中學校。學生名單在相關學校和網絡媒體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步:為促進縣城區3所中學齊頭并進,均衡健康發展,結合志愿情況,將縣城區小學畢業生中綜合素質優秀的前200名學生,按一中、三中各50人,二中100人隨機確定入學名單。
第三步:對第一志愿人數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學位數的初中學校,則第一志愿填報該校的學生直接確定升入該初中學校;對第一志愿人數超過剩余招生學位數的初中學校,且超過人數無法化解消納,則采用電腦隨機派位產生該校入學名單。電腦隨機派位由縣教體局組織,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代表、家長代表等人員參與監督,公證員現場公證,由家長代表具體操作。
第四步:第三步落選的,如第二志愿人數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學位數的初中學校,則第二志愿填報該校的學生直接確定升入該初中學校;對第二志愿人數超過剩余招生學位數的初中學校,且超過人數無法化解消納,則再次采用電腦隨機派位產生該校入學名單。
5.公示派位結果。電腦隨機派位后,在各城區小學張貼學生名單,并通過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6.發放入學通知。縣教體局匯總縣城區各初中學校入學名單,并下發《初中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憑入學通知書到中學辦理入學手續。
六、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招生方案,深入解讀有關政策,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消除社會疑慮,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進行。
(二)精心部署。縣教體局和有關部門及學校要根據方案要求,各負其責,認真審查學生資格,規范操作程序,全面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加強監督。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過程監督,堅決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各部門、各學校必須嚴格審核把關,不得違規提供各類虛假的相關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的,予以嚴肅查處。
(四)嚴肅紀律。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紀律,按入學通知書接納學生,憑錄取花名冊建立新生學籍,不得違規招生,不得接納未經縣教體局正式錄取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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