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發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8-23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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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現狀
(一)**期間**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成就
**以來,高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不斷提高。**,高技術產業增加值340億元,比**年增長157%,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省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由**年的4.58%增長到8.14%;高技術產品出口額達38.7億美元,比**年增長492%,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占全省商品出口總額的比重由**年的3.36%增長到6.65%。
**期間,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開發區)與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步伐加快,高新技術企業迅速發展,重大項目的帶動作用明顯,高新技術產業整體實力持續增強。**底,全省有13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開發區),27個省級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12個省級信息產業特色基地(園區),1685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園區(開發區)實現技工貿總收入1361.56億元,比**年增長2.47倍。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實現產品銷售收入2751.67億元,比**年增長2.92倍。積極實施重大科技攻關和產業化計劃,先后實施了省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58項,**正在執行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604項,到**累計獲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471項。
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大大增強,高新技術創新體系初步形成。到**底,已有國家級技術中心13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265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303家。正式投入使用的科技企業孵化器達41家,孵化場地面積65萬平方米,在孵項目2397項,分別比**年增長3.1倍、4倍和18.18倍。省級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已達38家,其中6家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為國家級生產力示范中心。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高新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的成效日益明顯。實施制造業信息化工程效果顯著,**省被科技部列入首批國家**制造業信息化工程示范省,杭州、寧波、紹興市被列為國家制造業信息化工程示范城市。實施納米技術重大科技攻關及示范應用工程取得實效,對紡織、建材、模具等傳統產業組織實施了17個重大攻關及示范應用項目。農業高新技術的研發應用取得較大進展,農業生物技術、信息技術、農產品加工、保鮮技術開發應用取得了很大成績。服務業電子化重大科技攻關及示范工程的實施,推進了教育、文化、旅游、商貿、外貿、物流、金融、社區等領域的信息化技術應用。
科技成果產業化步伐不斷加快。目前全省風險投資公司已達40家,注冊資本28億元,累計注入風險資本10億元。已有12家企業登陸中小企業上市板,共籌集資金30.08億人民幣。中國**網上技術市場為**省企業和省內外高校、科研機構提供了技術流動和科技成果轉化新的平臺。國家“863”計劃成果與**民營企業對接活動進展順利,**年以來實現對接項目9項,總投資3億多元。
(二)**高新技術產業存在的問題
高新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比重仍然偏低,對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作用不顯著,高新技術產業化水平與**在全國的經濟地位明顯不匹配。**年,**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為8.4%,比全國平均低3.6個百分點,與北京(28.7%)、廣東(27.1%)、天津(20.8%)、江蘇(16.7%)、福建(15.6%)、陜西(16%)和上海(13.8%)等地的差距較大;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國的比重為5.2%,遠低于江蘇(15.5%)、上海(17.7%)的水平。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制造業產值的比重7%左右,比江蘇的23.2%和上海的28.2%低得多。科技部科技進步統計監測評價**高新技術產業化指數27.46%,比全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指數43.38%低15.92個百分點。
高技術產業發展速度沒有走在全國前列。**高新技術產業不但發展規模與江蘇、上海相比有較大差距,在發展速度上也沒有優勢。****高技術產業產值增長25.9%,而江蘇和上海分別增長46.0%和45.7%。
高新技術產品附加值提升速度緩慢。**期間,**高新技術產業雖然已經實現了規模的快速擴張,但高技術產業增加值率并沒有同步提高,近年來一直在25%左右徘徊,而且高新技術產品附加值的年均提升速度僅為2.12%,遠低于高新技術產值26.28%的增長速度。而美國、德國、日本等國的高技術產業增加值率**年就已經高達40%,日本近三年高技術產業附加值年均提升率達到8.2%。
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嚴重偏低。**高技術產品出口占全省出口商品總值的比重,**年僅為5.0%,**為6.65%,江蘇、上海**高技術產品出口占商品出口總額的比重分別達41%和39.3%,可我省高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差距很大。
應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力度不足。目前,我省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依然沿襲外延改造為主,雖然積極引進機器設備,但關鍵工藝裝備還較為落后,真正意義上的研究開發投入很少,導致傳統產業的技術水平增長緩慢,既延緩了對我省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又制約了現有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
二、影響**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因素分析
(一)對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重視不夠
有些政府部門和領導受急功近利的不正確政績觀的影響,至今對科技與經濟的互動關系特別是科技對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關系沒有很好認識,比較重視短期生產總值增長快、稅收高的產業,而對發展基礎投入大、短期效益尚不顯著的高新技術產業重視不夠。目前我省在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制度性和政策性安排上,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積累、隊伍的培養等長期安排重視不夠。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急功近利,過多通過短平快的技術引進策略占領市場,相對忽視了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的提升,更不夠重視原始創新能力和集成創新能力的培育,導致技術創新后勁不足,產業發展只能長期停留在價值鏈的低端,無法在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動權。
(二)科技投入力度不足
**年,**省科技活動經費占GDP的1.88%,比全國平均的2.87%低0.99個百分點,比江蘇的2.71%和上海的4.61%分別低0.83和2.73個百分點,經費投入總量只有江蘇的51.5%、上海的63.1%。對科技投入的不足導致**高新技術產業的產品創新能力不強,2002年上海新產品產值率達14.3%,江蘇省為10.5%,而**省僅為9.5%。**年**省R&D活動經費支出75.2億元,只有江蘇的50%和上海的58%,僅占全國的4.9%;人均R&D活動經費支出163.7元,只有江蘇79%和上海的20%;R&D占GDP的比重為0.8%,低于全國同期(1.3%)0.5個百分點,在全國僅居中游水平。R&D投入水平偏低已經成為制約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與此同時,現有的政府財政有關科技的投入,對企業R&D引發作用不明顯。
(三)自主創新能力不強
1.以中小民營企業為主體的經濟結構不利于高新技術產業的自主創新。表現為:中小企業“小而散”的組織形式與發展高新技術所需的規模經濟相矛盾,企業規模小,低層次重復多,組織化程度低,無法具備高新技術的規模基礎;中小企業人才短缺、技術力量落后與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所需的高智力條件相矛盾;中小企業薄弱的經濟基礎與發展高新技術所需的高投入條件相矛盾。
2.高水平的科研機構缺少。**研發機構數量少,且基本沒有在全國具有較高知名度的科研機構,在短期內難以滿足**產業向技術密集大規模轉型的需求。至**年底,**省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只有5家,國家級重點學科只有25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8家,其數量均處全國中下位次。因此,**技術創新的技術源70%以上在省外購買,不利于**產業由中低端向產業高端的升級。
3.行業創新平臺建設滯后。**“塊狀經濟”中企業間技術趨同、產品相似、研發創新能力不足的缺陷逐漸顯現出來,需要通過構建行業創新平臺,實現產業共性技術的有效開發和擴散,促進產業技術層次和競爭力的提升。但目前政府推進行業技術創新平臺的組建力度不足,管理措施還不夠有效。
(四)高新技術產業人才缺乏
人才緊缺已成為制約**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盡管近年來**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不斷加大,但**在人力資源特別是高素質人才方面仍有很大差距。**年,**省科技人力資源綜合評價位居全國第15位,每萬人中專業技術人員239.94人,科技活動人數為6.46人,其中科學家和工程師人數為4.23人,而企業R&D科學家和工程師占全社會R&D科學家和工程師比重為29.67%,列全國第23位,這與**省經濟發展在全國的排名明顯不相符。
“重物輕人”的制度性安排造成人才缺失。不少單位大量科技經費只能主要用于固定資產投資,不能用于人才本身。這種制度安排難以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長的穩定環境和激勵機制,也是造成優秀科技人才缺失的一個重要原因。**部分城市日益高昂的生活成本,也是不容易吸引和集聚高級人才的重要原因。
(五)政策措施與機制創新滯后
1.開發區配套優惠政策未能完全落實。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但目前**只有杭州一個國家級高新區,而這唯一的國家級高新區又用地容量偏小,規劃面積已基本開發完畢,發展空間極度缺乏,大量優質高新技術企業無法進入高新技術園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還沒有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特殊優惠政策,省政府(**)1號文件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在許多地區也沒有得到落實。
2.部分政策已不適應形勢的變化。如何加快新技術開發和有效地商品化,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中最關鍵的問題,所以事前的政策優惠更適用于高新技術領域。但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多以直接優惠為主,表現為降低稅率、直接減免稅額等形式,對企業在進行研發、技術進步過程中的技術性扶持相對較少。這種強調事后利益減免,不強調事前減免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新技術領域的發展并不適用。此外,還有一些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法規,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環境的改變,需要進行相應修訂。特別是如何降低WTO條款對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的影響,必須做好相應的政策準備。
3.缺乏科學完善的投入產出引導體系。為準確反映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態勢,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經濟增長的引導作用,需要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情況進行合適的統計分析。目前采用按“行業”分類的高技術產業統計的內容與產業發展現實有較大的差異,缺乏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投入產出引導。
三、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確立自主創新和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共識
1.高度認識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戰略作用。雖然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綜合實力明顯增強,但經濟運行中存在許多矛盾和問題,發展后勁不足,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轉變,要增強憂患意識,增強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緊迫感。**要繼續保持走在前列,必須依靠高科技。要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作為**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途徑。
2.加強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法制保障和政策扶持。要加快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立法進程。近年來,我省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了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和效益的提高,但還存在著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保障作用和約束機制不強的問題,急需制定和出臺一部促進與規范我省高新技術及產業健康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優化高技術產業發展政策保障。要以推進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全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為重點,進一步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支持政策,并與財政、稅收等相關部門進行協調,切實落實高技術產業發展優惠政策。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作用。要通過推動相關立法以及頒布政府采購技術標準和產品目錄,規定政府采購中本地產品的比例,制定在基礎設施和工程建設中優先購買國內高新技術產品的鼓勵政策,為這些高新技術產業的成長提供市場空間。
3.加大對科技創新尤其是原始創新的投入。建議把全社會R&D投入占GDP的比例及政府科技投入占GDP/財政支出的比例納入政府考核目標,從政策上保證科技投入力度。要加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應用。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支持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項目;從每年的財政支出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科技發展資金,積極支持企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活動;進一步增加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基金的總量和支持力度,傾斜性扶持中小型高技術企業發展。要重視和保障對實現原始創新的基礎研究的投入,為經濟科技發展提供充足的技術支撐和人才儲備,為**經濟科技的持續發展打好基礎。
4.優化統計體系正確引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可借鑒江蘇的經驗,以OECD進行高技術產業統計的原理為依據,根據**產業發展現狀和特點,調整和優化**省高技術產業統計分類目錄,以準確反映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態勢,引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二)構筑創新型區域
1.大力發展創新型區域產業集群。要根據塊狀經濟特色,圍繞環杭州灣、溫臺沿海、金衢麗三大產業帶建設的布局要求,積極引進和培育研發實力強的大型企業集團和重點龍頭企業,帶動技術研發和創新能力提升,提高產業發展水平,實現產業鏈各環節合理分工,形成以大企業和龍頭為核心、具備較強競爭力的較為完整的產業配套體系。加快創新成果運用,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逐步實現由初級簡單生產和貼牌生產為主向自主創新、自有品牌為主轉變,打造品牌大省。
2.加大對共性技術和關鍵支撐技術的研究開發力度。各級政府應根據當地產業特色主導對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的共性技術和支撐技術進行研發,或者由政府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組織企業共同進行產業共性和支撐技術平臺的建設。我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財政支出應突出重點,主要應放在共性技術和關鍵支撐技術的突破和平臺建設上,以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的生產和應用的整體水平。
3.提升科技園區的輻射能力。要積極向國家相關部門申請擴大杭州國家級高新區規劃范圍,并促成條件較成熟的寧波、紹興等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升格為國家級開發區,更好發揮科技園區對全省經濟科技發展的輻射作用。應研究市場發展趨勢和園區優勢,準確定位各科技園區的產業導向,加強規劃調控對園區專業化發展的引導,各園區應圍繞主導產業提高基礎設施配套和綜合服務水平,形成比較優勢,在全省范圍內實現科技園區錯位競爭,協調發展的局面。
4.加大引進和扶植大院大所的力度。進一步積極引進國內外“大院名校”的優質科技資源,聯合共建各種類型的科技創新載體,尤其要重視促成以企業為主體引進中科院、部屬科研機構、國內外著名高校、國內特大型企業以及世界500強企業,到我省聯合共建科技創新載體。
(三)創新高新技術研發及其產業化的體制與機制
1.建立**工業研究院。由于我省現有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獨立的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各自都有不同的科研目標指向,與**產業結構的變化存在著需求結構上的錯位。也由于我省許多科研院所通過改制轉型為科技企業,原有的行業科技進步責任和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推廣功能已經弱化。因此,建議成立“**省工業研究院”來承擔研究開發產業技術,向企業進行技術轉移的職能。
2.集中力量在關鍵領域的研發與產業化上形成重點突破。應面向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的現實基礎和發展需要,集中科技資源,重點支持電子信息、生物技術及新醫藥、新材料、現代裝備制造、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以及環保領域的重點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推廣。
3.加強技術預見研究。技術預見是“長期預測科技趨勢,綜合選擇重點方向,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研究,強調對未來科技發展各種可能性的“優選”,已成為加強科技計劃與管理工作特別是提高科技戰略與規劃水平的有效工具。應進一步加大研究深度和經費投入,使技術預見成為長期和連續不斷的工作。我省應高度重視對科技未來發展趨勢的主動引導,根據國際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趨勢,結合**的產業發展基礎和未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重點支持的技術研究方向。從技術預見規律及其特點看,**技術預見的時間跨度應以5-15年為宜。
4.加強科技決策咨詢。科技研發重點的確定應來自于社會各方面專家的創造性思維,因此建議設立相應的科學技術咨詢委員會,或者在省經濟建設咨詢委員會中增加科技咨詢專家的比例,充分發揮科技咨詢機構在重點技術領域確定、重大項目選擇和技術預見研究中的決策咨詢作用。咨詢專家應主要是從事研究開發的專業人員和科研管理人員,包括在相關領域中具有專業和廣博知識背景的研究人員。同時還應考慮不同職業類別。
(四)落實企業在自主創新中的主體地位
1.加大對企業研發投入的鼓勵和引導力度。鼓勵企業建立技術中心或研發中心,凡經省、市兩級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政府應給予相應資助。可允許企業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用于科技投資的一部分資本支出,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研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加強與財稅部門的溝通,爭取在企業會計科目中增列研究開發經費項目。設立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具體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納稅數額,以扶持企業科技創新項目的形式,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超過國家規定比例的再給予一定補貼。爭取實施高技術企業加速折舊措施,加快機器設備更新換代。允許企業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提取未來投資準備金、風險基金和科研準備金。
2.鼓勵和支持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建立和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利益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對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的管理;鼓勵大、中型企業擁有能作為贏利基礎的核心技術專利,或足以制衡引進的核心技術專利的二次開發專利群。進一步加大對專利發明人的激勵,自覺維護專利發明人的權益。加強各級專利管理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查處和制裁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及時有效地處理知識產權糾紛,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引導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要建立一套系列配套培養與集聚人才的政策及相應的服務管理措施,如園區建設、環境配套(住房、交通、學術交流),購房、購車的個稅減免等,切實提高高技術產業從業人員的待遇;鼓勵知識、技術和才能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穩定和集聚人才。采取走出去、引進來的多種方式,設立相關的優惠政策,大力招攬高技術產業發展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特別是進一步吸引國內外高技術的帶頭人來我省創業和發展。要以實用化和國際化培養模式,采取多種途徑超常規合作培養高素質、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才與管理人才。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種力量建立適應多種需求層次的職業培訓體系。
4.加強產學研合作創新。借鑒國外的做法,把與技術相關的政府科技計劃項目轉化為以產學研為紐帶的計劃項目,促進產學研的合作。在這一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大學及科研機構在知識創新、原創性和核心技術的研發中的重要作用;要依托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和產學研合作的企業聯盟來實施計劃項目,推動產業化。要在繼續抓好已有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和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網上技術市場的作用,積極組織企業與高校、研究機構建立產學研聯合體,加強科研開發、人才培養、技術支撐、信息交流和融資投資方面的產學研合作和交流。
5.強化對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的支持。進一步鼓勵和引導企業、個人以股份制或有限合伙制形式,組建風險投資公司;加強與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的聯系,吸引國內外風險投資基金和投資機構對高技術產業進行風險投資。積極培育和發展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以政府為主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要完善擔保形式,擴大擔保覆蓋面,簡化手續,降低費率;鼓勵民間資本建立擔保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用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等作為反擔保。風險投資機構和擔保機構對我省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的投資或擔保比重達到其投資或擔保總額70%的,可比照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積極協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爭取上市。逐步建立健全產權交易市場,實現非上市企業的資本流動。
(五)加強高新技術產業服務體系建設
1.大力發展孵化器。加快發展以企業為主體、投資多元化、實行市場運作、政府扶持的科技創新孵化體系。各級政府應把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有條件的地區政府應加大財政投入,支持當地科技管理部門利用財政資金建設孵化器;積極引導各類非政府組織、企業和自然人利用社會資金和閑置房屋參與孵化器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對申報并獲得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公共服務平臺、專業創新平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小額資助項目等,各級財政科技經費要給予配套扶持。
2.加快公共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依托政府支持,構筑創業、技術、研發、產業、技術轉移、培訓、信用評估等綜合配套的公共創新服務平臺,完善創新載體,為高技術企業提供良好的科技、政策、人才、中介、管理等創業服務。以基礎性、公益性、開放性科技要素資源集成使用為目標,建設科學數據共享系統、科技文獻服務系統、儀器設施共用系統、資源條件保障系統、試驗基地協作系統、專業技術服務系統、行業檢測服務系統、技術轉移服務系統、創業服務孵化系統、管理決策支持系統為核心的公共科技基礎平臺,提高全社會科技資源使用效率。以關鍵領域行業科技平臺和特色城鎮功能區的行業科技服務平臺為載體,開展科技咨詢和評估服務,協調、溝通科技成果的供求關系,特別是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提供會計委托、產品注冊、項目評審等業務,以利于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降低管理費用,提高運作效率,增強競爭能力。
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作用。培育和健全各類行業協會,發揮其在溝通政府與企業關系、協調企業之間的利益、維護行業整體利益的作用,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行業協會應大力協調組織企業開展合作研發,幫助企業解決行業共性問題,促進產業競爭力的快速提升。要努力培養一批有較高知名度、講信譽、有權威的科技咨詢服務機構,實現中介服務的組織網絡化、功能社會化、服務產業化,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提供技術創新、技術評估、技術經紀、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及信息、人才、財務、金融、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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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新區發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