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調研

時間:2022-01-23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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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調研

一、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嚴重不足,欠帳多,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幾年來,雖然政府加大了城市市政、環衛、園林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但由于歷史欠帳太多和新城的發展,市政、環衛、園林等基礎設施仍不能適應日益發展的需要。整個縣城建成區面積7.5平方公里,其中:舊城區4.5平方公里,新城中吉片區3平方公里,轄14個社區(村)居委會,總人口約15萬人。

1、市政設施嚴重不足。公交車、出租車候車亭(站牌)少,縱觀整個縣城區只有6個規范的候車亭和為數不多的臨時停靠點,公交車、出租車隨意停靠;二是整個新城中吉片區沒有一個規范的停車場,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現象突出,從而嚴重影響城市交通秩序,影響市容市貌;三是沒有規劃進城車輛清洗場所(鳳凰城處進城車輛沖洗站只是一個臨時性的簡易并不規范的洗車站),進城車輛臟,并帶泥上路,嚴重影響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為新城迎來了“光灰”城市之罵名;四是背街小巷路燈照明設施,并未納入新城總的移民資金建設計劃,主街亮而背街小巷黑乎乎的,是治安、安全事故多發地段;五是報刊亭設置數量少,全城僅有9個(舊城6個,新城3個),新城中吉片區無合適的路段可規劃設置報刊亭;六是無規范的水果及夜市攤區,占道經營突出;七是廣告張貼欄設置少,亂張貼問題突出,“牛皮癬”難以根治。

2、環衛設施不匹配,“臟、亂、差”突出。一是公益的環衛基礎設施太少,全城只有20座公共廁所(舊城13座,新城中吉區7座),垃圾轉運站11個;按規范最低應有23座公共廁所(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小型垃圾轉運站11個(每0.7平方公里設置1個),供居民直接傾倒的小型垃圾收集站60個(服務半徑不大于200米)。二是單位、居民樓院、住宅小區、商業區未將公廁、垃圾中轉池等環衛設施納入主體工程同步進行設計、施工、驗收、使用,客觀上造成了市民入廁難、垃圾無處傾倒,致使道路兩側暴露垃圾增多。

3、園林綠化設施不配套。按《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的規定,學校、醫院、療養院(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共文化體育場地、部隊等單位綠地率不低于35%,其他單位綠地率不低于30%。然而,新城中吉片區大多數單位為片面追求利益多建房,而減小綠化面積,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單位綠地率能達到國家標準;再就是社會公共綠地類型單調,綠點、游園、廣場嚴重缺乏,綠化生態、休閑功能未能得到充分體現。

(二)城市市政、環衛、園林公益基礎設施人為損壞嚴重,導致城市基礎設施功能不能正常發揮。近幾年,路燈線纜、鎮流器、窨井蓋、水篦子、環衛果皮箱、垃圾桶、護欄等公益基礎設施屢屢被盜、損壞,甚而引發安全事故,后果嚴重。

(三)新城中吉片區市政基礎設施問題嚴重且至今未移交管理。新城中吉片區所有道路、雨污水管網由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組織建設,路燈、園林綠化由建委市政處、園林處作為業主組織建設并負責建成后的管理工作;2001年底,建委環衛處受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委托對新城中吉片區建成道路實施清掃保潔,其道路、人行道、雨、污水管網均未委托管理;新城中吉片區道路由于施工的原因,排水管網堵塞,盲管、斷頭管、破管等問題十分嚴重,一旦河水上漲或水位保持較高的水平,天下大雨,新城將是一片。《重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按城市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市政工程設施,需要移交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的,應當報經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未移交的,由該市政設施產權單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養護、維修和管理,并接受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目前,由于無建成區路網、管線圖文等資料,建委無法對其實施維護管理;中吉片區建設期長,建設過程中規劃調整大,建成后無完整道路、房屋等總平面圖,根據《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的主干道的確定規劃、非主干道兩側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城區機動車輛清洗場所設置規劃因而無法編制,也無法上報縣政府審定并公布,無法對已建成的中吉片區實施有序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城市管理過程中各種“命脈”設施功能無法正常發揮,既不能滿足各種突發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又不利于有效防止次生、衍生等二次性災害。

(四)設施權屬多元,管理責任不清。一是人民路、環城路、清江路、南郊路、睡佛路等過境主干道路權屬縣交通局,2003年9月由縣城管辦重新明確,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養護、維修、管理由交通局負責,縣交通局將以上路段清掃保潔、廣告設置職責委托給縣建委。但實際操作中,因業主職責不到位,道路破損、排水溝堵塞、溝蓋板缺失等現象隨處可見,多次發生安全事故,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一部分領導和部門及大多數群眾對上述道路的權屬問題不清楚,相關問題出現后就直接反映到建委,而建委對此并無管理的職責和權利,從而造成管理脫節。二是道路上的路名牌、電信桿、電信箱、有線電視箱、候車亭(站牌)按職責應由各職能部門、單位負責設置、養護、維修、保潔,但事實上從這些設施建設完成后,就從未進行過保潔,更不用說養護、維修,破爛于路旁,嚴重影響街道的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形象。三是背街小巷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單位是社區,但多數無人管理,成為衛生死角,人居環境較差,居民意見大。

(五)管理部門多,職責交叉,相互推諉扯皮現象嚴重。如流動攤點的整治管理。工商、建委、公安、當地政府按各自的職責均應對其實施管理,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都能說出不管的理由來,最終誰也不愿意管,只有建委城建監察孤軍作戰,游商、攤販與城建監察隊員打游擊,難以達到規范管理的效果;又如戶外廣告的管理,其主管部門為工商與建委兩家,按職責建委主要對戶外廣告的設置進行管理,對廣告的規格、式樣、顏色、設置地點及是否影響城市容貌進行審查,對破殘、未按審批要求設置及未辦理設置許可手續的戶外廣告進行規范化管理;工商對廣告公司申報的廣告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審批并對其進行有效的后續管理,但往往其后續管理職責基本上沒履行,對沒有進行申報違規的廣告視而不見,造成大量的戶外廣告沒有申報和審批,城市戶外廣告就顯得雜亂無章,嚴重影響城市景觀。

(六)管理人員與管理相對人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是從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員普遍水平不高,人員來自各個階層,特別是我們的一線職工絕大多數來自農村和部隊復員,文化層次參差不齊,管理水平相對較弱。二是專業人才缺乏,如美學、廣告規劃、給排水專業人才短缺,園林綠化等專業技術人才很少,客觀上限制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廣大市民愛護市政公益設施、保護環境衛生意識差,不尊重城市管理職工的勞動成果,亂扔亂丟、亂傾亂倒、亂刻亂畫、亂踩亂踏特別嚴重。

(七)投入不足,經費得不到保障。一是設施設備投入不足。截至目前,環衛作業方面,縣城僅有灑水車2輛(其中1輛趨于報廢),無現代化清掃作業車和水上打撈漂浮物船只,只有5輛是符合規定的垃圾清運車輛,且油耗相對較高,其余垃圾清運車輛均為農用車改裝,不能達到密閉運輸的要求,不適應現代化城市管理的客觀要求;市政養護方面,無道路養護維修機具,只有1輛已用多年的高空曲臂車,道路、路燈維護設備欠缺,不能滿足正常維護需要;行政執法車輛短缺,執法裝備不齊,導致執法效率較差,執法威信不夠。二是城市管理工作人員待遇較低,運行經費緊缺。從事市政、環衛、園林設施養護、維修作業的一線工作人員工資只有400元,與其勞動強度和工作量極不相符,加之,新城正處于大建設時期,新城民工工資普遍比城市管理一線工人工資高很多(小工就是30元/天,月工資至少有800元),大部分一線工人干幾天就不干了,轉向新城建設工地,導致工人流失嚴重,剩下的工人大部分是智弱、年老、女同志,作業隊伍不穩定,作業得不到保障,時有作業和管理空檔出現。

(八)城市管理手段缺乏,保障措施乏力。一是城市管理相對人大部分處于弱勢地位,這部分人又最難管理,往往說服教育為主又不能奏效。二是一線管理人員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如市政、環衛、園林的管理人員在制止損壞、盜竊市政、環衛、園林設施違法行為時經常受到人身攻擊和傷害,相關有權部門卻對此類事件卻不能及時認真查處,造成一線管理人員人人自危,不敢大膽的對違法行為進行制止。三是在日常的管理中,管理和執法人員按規定辦事,往往得不到支持,“人情風”嚴重,不管是在戶外廣告的設置還是對占道攤點等管理中,打電話、“寫條子”,讓一線的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無所是從、左右為難,給管理工作帶來了阻礙,客觀上造成管理軟弱無力。四是執法環境不盡如人意。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為廣大市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空間,城管人員是城市秩序、城市環境的維護者,其工作理應得到人們的尊重和支持。但事與愿違,城管隊員在依法履行職責的同時,卻不得不忍受人們的誤解、違章者的侮辱、謾罵甚至毆打。城管工作的性質及現實環境決定了城管執法不可避免地處于諸多矛盾的風口浪尖。一些被管理者不能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局部利益與城市整體利益的關系,法制觀念淡薄,對生存現狀有種種不滿,當他們被處罰時,往住把城管執法人員當作發泄對象,采取過激行動,糾纏、圍攻甚至毆打執法隊員,同時,一部分主觀上強烈要求改善市容環境衛生狀況的市民,一旦遇到城管執法人員執法時客觀上往往又同情附和違章者,個別甚至充當違章者過激行為的教唆者。這是屢屢發生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要原因。如2004年2月29日占道經營戶李克成暴力抗法,2004年3月13日法院監審庭庭長毆打城管執法人員事件,面對毆打城管人員的違章者,城管隊員始終堅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工作方法,把鮮血、淚水、屈辱吞進肚里。而如今,毆打環衛、園林工人及執法人員,煽動不明真相群眾圍攻的暴力抗法、阻礙執法事件仍時有發生,城市管理各項工作難以有效推進,質量和目標得不到保證和實現。

(九)新城正處于大建設時期,客觀上給新城的城市管理帶來了新的難度。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大部分均為不密封的“三無”車,沿途揚、溢、灑、漏,帶泥上路現象特別嚴重,是“光灰”城市的主要制造者。

二、對策及建議

(一)強化城管領導,抓住城管工作的關鍵。

城市政府主要應該抓什么?在眼下,答案多是“發展經濟,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城市作為區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努力發展經濟,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確實是政府的重要職責。但縱觀發達國家的城市政府,其主要工作應是城市的管理與維護,經濟發展則借助優美的城市環境吸引企業入駐、發展來實現。如果城市管理和維護抓不好,發展環境跟不上,發展失去了后勁,經濟即使有一時的成效,那也是不能持續的,甚至可能是曇花一現。城市管理涉及城市發展環境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大問題,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必須切實下功夫,通過管理、協調和服務,以營造和確保和諧的發展環境,使已建成的設施能發揮作用,準備建的設施對城市的未來有意義、有價值。因此,各級領導在頭腦中進一步把城市管理問題與經濟發展問題聯系起來加以考慮,充分認識到城市發展環境的必要性,在城市管理的政策、職能、人員、經費等方面工作到位,避免發生由于城市環境惡化而導致經濟發展全面停滯的悲劇。建議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狠抓城市管理工作,鄰近的萬州就是由區委書記掛帥抓城市管理工作的,近兩年的效果是顯而易見的。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

城市管理是一項涉及面廣的社會系統工程,一方面各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2005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規章,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城市意識和現代文明意識,使其自覺維護城市形象,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城市是我家,人人愛護她”的輿論氛圍和強大的輿論導向。漢豐地區的中小學校組織學生開展城市管理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小手牽大手”的作用。有效利用廣播電視,設立城管熱線跟蹤報道,開展經常性的城市管理宣傳,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好人好事加以報道的同時,對城管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形成濃厚的城市管理輿論氛圍。另一方面多組織現有城管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對全體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加強行政執法基礎法律法規和城市管理專業法規、規章、城建管理行政執法業務規范等方面的培訓;再一方面就是從各大專院校聘用廣告規劃、市政給排水、園林綠化專業人才,提高城市管理科技含量。

(三)合理規劃布局,完善城市基礎設施。

1、按照《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重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新城中吉片區,合理規劃并向社會公布設置候車亭、報刊亭、洗車場、停車場、張貼欄、臨時占道攤區。在建材路、南環路、富厚街適宜地段規劃設置張貼欄3處,從源頭進行治理亂張貼行為;中吉片區未建設的次、支干道及消防道路燈建設共計19條路段,需建設安裝路燈240套,箱式變電站1座;對城市占道經營,要嚴格控制數量和地段,對季節性占道的應早從規劃入手,將一些背街小巷、休閑廣場等適宜地段進行分類規劃設置攤位,允許其臨時占用,逐步取締夜市燒烤,并建立長期管理機制,對未建成的安康片區要盡早進行夜市、水果、刷鞋攤區的規劃選址;在中吉片區規劃4—5個洗車場點,利用閑置公共地段規劃停車場,對未來安康片區盡早按服務半徑規劃洗車場、停車場等設施;對損壞的人行道路面磚及塌陷地段進行回填夯實、更換路面磚;完善無障礙通道建設。

2、加大公共環衛設施建設力度。實行公共環境設施(公廁、垃圾中轉站等)與房屋建筑工程應同步規劃建設,一方面有利于與市民生活設施的同步配套,緩解環衛設施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規劃建設環衛設施時,選址附近的居民反對。中吉片區垃圾中轉站、公廁不足的問題,應在中吉片區根據規劃要求利用空地增設垃圾中轉站、公廁,在選址時既要考慮服務半徑能滿足需要,又要盡量把影響群眾的因素降低到最低。按照《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的規定,結合縣城實際情況,在新城中吉片區擬建6座公廁、7座垃圾中轉站、臨時垃圾池9個;在沿河修建臨時垃圾池21個。在新城安康、平橋新區建設時,要按設置環衛設施的規范要求,及早規劃好環衛設施,要對環衛設施的建設留足發展空間。

3、嚴格住宅小區、商業區等開發項目業主自建環衛設施的審核工作。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封閉式垃圾池、公廁、果皮箱等環衛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為此,環衛管理部門應參與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過程,以便加強環衛設施建設的監管。

4、按照《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之規定,各類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對各類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對綠地指標進行核實,確保各類建設項目綠地率達標。同時加快廣場、游園的建設,最大限度地滿足市民的要求。

(四)明確職能職責,落實城管單位責任。

1、按照《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縣建委會同漢豐鎮人民政府共同劃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并與責任單位簽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建議將城區道路(包括城市過境干線)和背街小巷(小區、居民樓院除外)全部納入城市公共作業管理區域,便于統一作業管理,不留死角。

2、各城市管理職能部門、單位應盡之責。縣建委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負責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久建不完”工程的整治,負責縣城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的養護、維修和監察管理;縣國土房管局負責各類“久劃不建、久拆不建、久拆不完”工程的整治;縣工商局負責市場的監管和執法,配合縣建委對占道攤區的整治;縣公安局負責維護城區治安秩序,負責查處城市燃放煙花鞭炮及違規飼養寵物行為,負責道路暢通工程及查處各類違法刻章、辦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會同縣環保局負責汽車尾氣的整治,積極依法查處阻礙城管執法行為和損壞盜用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違法犯罪人員,保障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縣環保局負責建筑施工噪聲、餐飲油煙、清潔能源工程的整治;縣交通局負責城區外的道路及道路邊溝及車站、收費站的整治;縣愛衛辦負責搞好愛國衛生運動和受理市民衛生問題的投訴的治理;縣民政局負責路牌的建設管理工作及亂設靈堂行為的查處;縣教委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縣文廣局負責搞好各類文化娛樂場所的整治,做好整個城市管理工作的輿論宣傳,開辟城市管理專欄節目,設立曝光臺,對城市管理工作作全面報道;電信部門負責關停由縣建委提供的“城市牛皮癬”中的話機,負責對公用電話亭、電信箱的維護和管理;各鄉鎮負責做好屬地城鎮管理工作。

(五)組建城管公安執勤室,加大城管執法力度。

組建開縣城管公安執勤室。縣公安局選派3—5名熱愛城管事業、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工作能力強的公安干警作為“開縣城管公安執勤室”工作人員,長期派駐建委工作。選派到城管公安執勤室的公安干警,編制仍保留在縣公安局,工作與公安局脫鉤,由建委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縣公安局按建委考核結果作為其是否享受正常工資福利待遇發放、警銜工資晉升的依據。“開縣城管公安執勤室”接受縣建委和縣公安局雙重領導,工作對縣建委和縣公安局負責,經縣建委和縣公安局授權,獨立及協助城管執法。城管執法中涉及須向縣公安局請示的事項專題報告,同時根據工作特殊情況可請求公安局增加階段性執法工作力量。主要是協助配合建委搞好對破壞城市市政環衛、園林綠化、供水供氣設施案件及影響市容市貌行為的查處;及時查處各類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的案件,為城市管理工作保駕護航,確保城市管理工作順暢開展。

(六)加大經費投入,提高城管職工待遇。

1、添制更新必要的機具設備。

2、提高城管一線工人待遇,將一線職工工資調整至600元,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七)建成一片,移交一片,管理一片。

1、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盡快將中吉片區已建成所有市政基礎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維修、維護,再經建委會同相關部門共同驗收合格后,移交建委進行統一管理。

2、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迅速測設中吉片區的完整道路、房屋等總平面圖,一并將中吉片區路網、管線等設施竣工圖文資料移交我委,便于及時編制主干道的確定規劃、非主干道兩側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城區機動車輛清洗場所設置規劃,并報縣政府審批,以實現整個中吉片區的有序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