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30 16: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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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民主的選人用人機制,實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隊伍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適用范圍

選拔公司中層干部(各部門正副職)

二、選拔任用干部原則

1.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堅持職工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5.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原則。

6.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三、崗位人選產生范圍

1.本部門內部產生

2.全公司范圍內篩選產生

3.面向社會招聘產生

四、程序

(一)召開民主推薦會、進行個別談話推薦

1.下發召開崗位人選民主推薦會的通知

2.召開崗位人選民主推薦會

①參會人員:總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部門骨干以上人員;部門一線職工代表。

②與部門骨干以及部分職工代表進行個別談話。

3.整理會議及談話情況,并將會議及談話情況內容匯報給總公司領導,請總公司領導審查。

4.通過部門民主推薦、個別談話后,若仍無合適人選,即開始在全公司范圍內篩選。由人事部門提出建議人選,報請總公司領導審查。

(二)總公司考察

1.總公司安排人員通過民主測評及與本人談話、與職工談話等方式了解擬提拔人員的有關情況。

2.形成考察材料報總公司領導審查,考察材料內容主要包括:擬提拔人基本情況;工作成績、能力特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情況;主要缺點和不足。

(三)討論決定

1.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人事任免,形成決議。

2.形成會議紀要。

(四)任前談話

總公司領導與擬提拔人進行談話。

(五)任前公示

①對擬提拔人、擬提拔崗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②公示期結束,無影響任職的問題,即起草正式任職文件。

(六)廉政考試

在公示期間組織進行任前廉政考試。

篇2

一、堅持《條例》基本要求,不斷規范“公推差選”程序

綜觀“三推三考兩票決”全過程,我縣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真正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三推”:即干部群眾個別推薦、各方代表集中推薦、縣級領導干部署名推薦。三輪民主推薦,進一步落實了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縣委將公選的職位、范圍、條件和程序向社會公開,將初始提名權和推薦權完全交給廣大干部群眾,凡符合上述條件和資格的,采取個人自薦、群眾推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經所在單位黨研究和資格初審,按所列職位和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確定推薦人選(一人只限報一個職位),報縣“公推差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進入第二輪民主推薦。第二輪推薦由在職的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全縣正科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部分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每個職位按推薦得票多少取前6名進入第三輪民主推薦。第三輪民主推薦由在職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的,實行署名推薦和加權計算得分辦法進行,推薦票未署名的作棄權票處理。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各職位按分數多少取前4名(最后一名分值相同者一并列入)列為考察對象。三輪民主推薦注重民主,在一定范圍內解決了選拔領導干部初始提名權的問題。參與競爭者涵蓋了不同的部門單位,網羅了各類人才精英,這種開放式的選人制度相對于以住的從后備干部中選人視野更開闊,更具科學性,更符合民意,使一大批優秀人才有同等的機會脫穎而出,較好地實現了“從少數人中選人”到“從多數人中選人”的轉變。同時,整個“公推差選”過程由紀檢監察機關實行全程監督,電視媒體跟蹤報道,在民主推薦和票決環節還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分單位負責人參與或擔任觀察員,并通過公告、公示、考察預告等方式,將每一個環節和細節都置于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的“顯微鏡”之下,堅持群眾公認,完全公開透明,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陽光賽馬”。

“三考”:即組織考察、駐點考察調研、現場面試。三輪考察(考試),進一步掌握干部綜合素質、能力和德才表現,全面準確識別干部,選好用準干部。一是組織考察,考察其德才表現。縣委派出5個考察組,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形式,對第三輪推薦產生的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對各職位考察對象排序提出初步意見。縣委常委會在聽取考察匯報的基礎上,對每個職位的4名考察對象進行差額票決。二是駐點考察調研,考察其對該崗位的認知度。將縣委常委會票決后產生的2名人選,由組織、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派員隨同進駐選拔單位進行封閉式駐點考察調研,并撰寫調研報告(即競職演講稿)。三是面試和演講,考察其綜合素質和能力。調研結束后召開縣委全委會,逐職位聽取票決人選競職演說。演說完畢,主持人根據演說內容和崗位特點對競職演說者進行面試。通過“三考”,擴大了選人視野,拓寬了識人途徑,體現了“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這次“公推差選”符合條件的有200多人參與競爭,每個職位如果參與人數較少還要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同時每個職位組織考察對象為4人,真正做到了“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實現了由“伯樂相馬”到“賽場選馬”的轉變。同時,通過各職位的條件設置,使競爭者對崗位的適應性大大增強,勝出者能較快進入角色,更好地開展工作。

“兩票決”:即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和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兩輪差額票決,進一步完善了縣委研究干部的議事規則和程序,充分體現了縣委全委會的作用。通常任用干部是由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在研究干部時很少實行差額表決,多為口頭方法進行表決。這次縣委常委會按照研究干部的程序,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分別對各職位4名考察對象進行差額票決。每個職位人選按得票情況取前2名人選,提請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縣委全委會在聽取票決人選考察情況、競職演說和面試答題等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差額票決,并當場宣布投票結果,確定各職位的擬任(提名)人選。最后縣委根據全委會票決結果,依照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規定辦理任職相關手續。同時,將經過全委會票決而未任用的人選,分別列入正副科級后備干部進行培養。兩次票決,突破慣例識人,打破常規任賢。票決中,包括縣委書記在內的每一位縣委常委或縣委委員都只有一票的權力,充分體現了民主,避免了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同時在研究干部時發揮了全委會的作用,實現了“由少數人選人”到“由多數人選人”的轉變。

二、堅持在繼承中探索,不斷創新“公推差選”舉措

此次“公推差選”,我們繼承了以往“公推差選”的成功做法,吸納了外地一些成功經驗,并結合實際,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大膽創新:

一是實行縣級領導署名推薦,強化了縣級領導推薦干部的責任感。在第三輪推薦中,要求縣級領導署名推薦,這在萬安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史上首開先河,既增加了推薦的公正性、嚴肅性,又減少了推薦的隨意性,增強了推薦者的責任感,提高了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著對黨、對群眾、對組織、對競職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二是采用縣級領導權重計分法,規范了縣級領導的用人權。第三輪縣級領導署名推薦中,競職者每得一張同意票,縣委書記、縣長、組織部長和其他縣領導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權計分,這既體現了推薦的民主,又體現了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權重,有利于民主推薦過程中對全局和宏觀的把握,做到了宏觀與微觀的有機結合。

三是在縣委全委會上進行面試,提高了縣委委員對競職者的認知度。過去“公推差選”工作是將面試放在縣委常委會票決之前,這次是在縣委全委會上,每個職位2名人選在縣委全委會進行競職演說和面試,先由各職位人選分別發表競職演說,然后現場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問。把面試和競職演說結合在一起,由縣委書記親自主持,將面試這一程序作一改變,變以住主要由專家學者擔任面試評委為縣委委員擔任面試評委,既有利于縣委委員更全面了解競職者的綜合素質作出選擇,又減少了工作環節,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落實了縣委全委會在人事任免上的決擇權。在“二選一”的最后票決中,由縣委全委會采取差額票決方法“一錘定音”,把最后的決定權由縣委常委會轉移到縣委全委會,充分體現了縣委全委會的職權。

三、堅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斷鞏固“公推差選”成果

要使“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真正成為一種好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還必須從擬定“公推差選”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選”工作走向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一要認真擬定選拔職位。擬定選拔職位前要對參選人群進行調查分析,盡可能選擇多數人能適應、愿意報名參與競爭人數多的職位進行選拔。若報名參與者少,選人用人視野窄,就難以達到競爭、擇優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開選拔工作的真正意義。

二要科學設置職位條件。針對職位性質和特點設置相應條件,可以使入選的同志較快進入角色,更好地開展工作。在這次“公推差選”工作中,我們針對不同崗位特點設置了相應的條件,如衛生局副局長職位的報考條件首先就是第一學歷必須是醫學類專業或者是衛生系統中級職稱以上的;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報考條件必須是政法口和縣直單位或鄉鎮專職從事政法工作的。

三要客觀推介競職對象。“公推差選”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式推介競職對象,提高參與推薦和票決的同志對競職對象的熟知度。特別是常委會、全委會差額票決時,縣委常委和縣委委員對票決對象熟知度不同,將直接影響票決結果。因此,我們必須向每個常委和委員提供選拔工作各個環節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情況,定量情況包括民主推薦情況、民主測評情況、個別談話推薦情況、考察組評價情況等。定性情況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簡歷、現實工作表現等,從而有利于縣委常委、委員投票表決。

篇3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開選拔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規定所稱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面向社會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選拔黨政領導干部。

第三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必須遵循《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第四條公開選拔適用于選拔地方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工作部門或者工作機構的領導成員以及其他適于公開選拔的領導成員或者其人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不宜進行公開選拔。

第五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根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進行,逐步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進行公開選拔:

(一)為了改善領導班子結構,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

(二)領導職位空缺較多,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

(三)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本單位無合適人選;

(四)選拔專業性較強職位和緊缺專業職位的領導干部;

(五)其他需要進行公正選拔的情形。

第六條公開選拔工作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統一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四)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人選方案;

(五)黨委(黨組)討論決定;

(六)辦理任職手續。

第七條公開選拔工作在黨委(黨組)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

公開選拔工作應當堅持從實際出發,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學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

第八條公開選拔應當在適當范圍內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拔職位以及職位說明、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選拔程序和遴選方式、時間安排等。

第九條公開選拔應當在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的基礎上,根據選拔職位的層次、人才分布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合理確定報名人員的范圍。

第十條報名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對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可以附加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越一級報名的,應當在本級職位任滿四年;不得越兩級報名。

第十二條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人員等,其報名條件和資格由組織實施公開選拔的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

第十三條報名人員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一般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第十四條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試

第十五條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第十六條筆試、面試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命題。命題前應當進行職位分析,增強命題的針對性。試題一般從全國領導干部考試通用題庫以及經認定合格的省級組織部門題庫中提取。

第十七條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第十八條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

第十九條面試應當根據需要選擇適當的測評方法,注重科學性。

第二十條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有關領導、專家、組織人事干部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職位的面試一般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

第二十一條面試小組成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測評工作。面試小組中必須有熟悉選拔職位業務的人員。面試小組成員要實行回避制度。面試前應當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第二十二條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

第二十三條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應當及時通知應試者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開。

第二十四條市(地)、縣(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條件允許時可以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考試。

第四章組織考察

第二十五條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3:1。

第二十六條組織(人事)部門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備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第二十七條實行考察預告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組聯系方式等,向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或者向社會進行預告。

第二十八條考察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

第二十九條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應當由同一考察組考察。

第三十條跨地區、跨部門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鑒定材料。

第五章決定任用

第三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研究提出任用建議。

第三十二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

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條對黨委(黨組)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推薦、提名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或者按照有關規定推薦、提名,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第三十四條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第三十五條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以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第六章紀律和監督

第三十六條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四)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第三十七條對公開選拔工作要加強監督。必要時,成立由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等有關方面組成的監督小組,對公開選拔工作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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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物審批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處室:辦公室

(三)程序預防:申報項目的科室立項后報辦公室,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申報的項目是否符合年度預算資金的使用范圍和上報的具體要求,由局黨組研究決定,紀檢監督隊伍對立項項目的運行過程進行全程監察。

(四)機制預防:律已方面,經常檢查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況和使用情況,嚴格執行《市司法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市司法局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及《市司法局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辦公室管理財物的人員要分設,管錢的人員一般不負責購買物品,并對購買的物品要有進出庫登記,剩余物品要有專人保管。認真執行《市司法局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對購買物品的商家和承辦相關事項的企業要實行競價確定,必要時要進行招投標,資金審核必須統一標準。律他方面,項目申請單位要對項目申請資料、資金需求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依職權、崗位等便利條件,弄虛作假,編造立項依據;不向領導匯報真實情況,不檢查監督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況和使用情況,不按規定公開資金,不按標準審核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重大開支未經局黨組會研究決定,重大項目未經招投標。

二、專項資金使用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處室:法援中心、矯正科、基層科、宣教科、律公管科、辦公室

(三)程序預防:加強資金運行的監督。在申請使用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等專項資金前,要認真論證,由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按經費管理規定辦理。工會經費嚴格按使用范圍條件用好管好。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對象,深入了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情況,切實保障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普法宣傳等經費,按規定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律他方面,項目申請單位要對項目申請資料、資金需求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沒有建立法律援助經費管理制度,不嚴格經費使用審批手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和私分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經費以及工會經費。

三、干部選拔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部門:辦公室、律公管科、機關黨委

(三)程序預防:對局中層干部競聘、公證處班子調整,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報局黨組決定;按方案實施選拔工作;客觀公正地向局黨組匯報民主推薦結果;局黨組研究確定考察人選;認真組織考察;向局黨組匯報考察情況;局黨組研究任命事宜;辦理任職手續。對機關黨委、紀委及律協班子的調整根據公推直選及相關辦法實施,候選人需經局黨組審核。紀檢監督隊伍對干部任免工作進行全程監察。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開會,研究確定干部選拔事宜,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沒有干部職數不推薦,沒有民主推薦情況的不考察,沒有考察情況的不上會,沒有任前公示不發文。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干部選拔回避制度;嚴格執行組織工作保密紀律;嚴格按要求公示;征求紀檢監察人員廉政方面的意見。律他方面,教育干部相信組織、相信群眾,正確對待組織決定;要求干部調配人員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檢查監督相關環節的落實情況;及時處理群眾舉報。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收受當事人禮金禮券和物品,參加當事人安排的宴請,為當事人的職務說情、暗示、拉選票;向他人泄露選拔任用信息;不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堅持干部選拔條件,不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四、行政審批申報權

(一)風險等級:二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辦公室(法制科)、基層科、法律援助中心

(三)程序預防:預審申報全市公證員執業資格;監督指導公證機構年檢和公證員注冊工作。預審申報全市律師執業資格;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年檢和律師注冊工作;負責司法鑒定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年檢和司法鑒定人、法律服務工作者注冊申報工作,由律公管科復核,經局黨組研究后,上報上級業務部門審批。認真審核法律援助對象的條件,法援案件由法援中心主任審批,法援中心主任和分管法援工作的局領導要加強監管。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研究確定符合年檢標準的單位和注冊條件的人員,確保年檢單位和注冊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必須按程序認真審核,要嚴格掌握標準。律他方面,要求申報年檢的單位和注冊的個人以及法律援助對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材料,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不嚴格執行初審制度,不認真審核資格條件,不嚴格標準;收受不符合年檢標準的單位或不具備注冊條件以及不符合法援條件個人的禮金禮券和物品,弄虛作假。

五、法律服務監管權

(一)風險等級:二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基層科、法律援助中心、矯正科、宣教科

(三)程序預防:依照法律法規,制訂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行風建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法律服務投訴處理工作,需立案調查的,經分管領導審批,需行政處罰的,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樹立勤政為民和廉潔自律意識,不超越職權違背崗位職責行事,嚴格工作程序,簡化工作環節,把好“人情關”、“金錢關”,不接受管理對象的吃請、禮金禮券和物品,嚴格對管理對象進行監管。律他方面,強化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意識,引導他們忠于法律和事實,誠實信用、維護正義,樹立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隊伍的良好形象。加強局工作人員的“一崗雙職”工作,做好八小時工作內外的監督,特別在加大對法律服務窗口管理,要按程序規定辦事,嚴禁損害服務對象的利益。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不依法行使監管權,對嚴重違規違紀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不行使處罰權,接受管理對象的吃請、禮金禮券和物品,袒護監管對象的過錯。不認真接待群眾投訴和調查處理。

六、檢查評比表彰權

(一)風險等級:三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法律援助中心、宣教科、基層科、矯正科

(三)程序預防:認真執行中央、省、市關于嚴格控制檢查評比表彰的規定,對各部門檢查評比表彰的項目,要報局審核。嚴格檢查評比表彰條件,認真審核,審核結果報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于需上報審批的檢查評比表彰項目,經局黨組研究后,上報上級業務部門或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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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干部管理工作

在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繼續強化調研,認真疏理我院各個層面的人員情況,進一步制定并完善長寧法院隊伍建設發展規劃,有序地開展職務職級晉升及中層干部選拔等工作,使該項工作既體現公平公開公正晉升原則,又體現注重工作實績、任人唯賢的培養方針,有效促進法院隊伍建設的年輕化、知識化。

(一)配齊配強中層干部隊伍

針對目前我院面臨的中層干部人員不足、年齡偏大、部分部門低配的局面,堅持用發展的思路抓隊伍建設,加大中層干部的選拔充實力度,通過積極完善以業績為引導的干部晉升、選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營造創新氛圍和正確的用人導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層助理任職期滿考核工作;

2、中層副職的民主推薦選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層領導崗位調整、掛職鍛煉工作;

4、制定非審判崗位科組長設置方案并予以實施;

5、研究室、監察室主任試用期滿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協理員聘任期滿考核工作;

7、法警大隊設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層次干部的職級晉升

政治部將根據黨組的意見、我院《法官與工作人員職務職級晉升和選任的規定》的規定以及我院的實際情況,擬定各層次晉升工作實施方案:

1、與區委組織部共同完成處級干部晉升;

2、副科級晉升正科級工作;

3、科員級晉升副科級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選、助審晉升審判員、警務人員警銜晉升及高級法官的選升、晉級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選。根據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選工作實施意見》和本院審判工作實際需要,政治部將于今年4月開展初任法官遴選工作,為長寧法院審判隊伍補入新鮮血液;

2、助理審判員晉升審判員。今年7月底8月初,根據高院部署,組織干警參加高院的審判員考試,通過庭審考核、面試等程序,從助理審判員中選拔出一批德勤業精的審判員;

3、高級法官的選升工作和法官晉級工作,全年共2次。確保法官職業化建設的規范化、科學化;

4、兩年一度的獨任法官續任、選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務人員警銜晉升。

(三)進行干警的崗位交流,合理調配審判資源

1、向本市中心城區8家法院進行人員配置情況的調查,撰寫《關于我院人員配備調研情況報告及相關建議》,為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人員提供參考依據;

2、組織青年法官輪崗;

3、對部分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4、開展關于我院內設機構和中層領導職數情況調研,在此基礎上與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共同協商增加我院內設機構和中層領導職數問題;

5、制定歸檔事務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實施。

在案件多、人員少的情況下,如何合理配置審判資源,保證審判組織的良性運轉。使力量組織最優化、效果產出最大化,緩解有限的審判資源與不斷增加的審判任務之間的矛盾,是當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政治部將根據崗位需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干警崗位進行了合理調整,調整過程中本著兩條原則,一是加強業務庭人員配備,確保審判資源向一線傾斜,二是加大中層干部的輪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個人,帶活一班人,走活一盤棋”的局面。

二、統籌兼顧、抓好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是確保法院工作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養工作放在重要的戰略位置,從實際出發,制定措施,積極實踐,努力推進人才隊伍建設。政治部將根據黨組要求主要開展以下幾項工作:

(一)積極做好人員招錄工作

按照人才培養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撥的政法專項編制,在對本院年度收、結案、人均結案數等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招錄數,設定好招錄條件,把好公務員招錄關。對新進人員進行“青年成才&8226;職業生涯規劃”座談會,鼓勵其明確奮斗目標,實現階段成長。

(二)認真做好法院人才培養工作

發揮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在崗位上進一步鍛煉成長,為解決審判工作中的疑難復雜問題,為社會管理的創新而作出貢獻。

建立法官助理機制,做好法官助理的選拔、任用、培訓等工作,并對此項工作的推進進行調研、總結,探索完善書記員能級管理的模式,以實現司法資源的合理化配置。

由本院專家型法官和部分審判業務骨干組成“導師組”,建立青年法官團隊型培養模式,培養青年法官成為業務骨干和審判隊伍的中堅力量,并從中培養出未來的專家型法官。

在以往的基礎上繼續選派年輕法官參加司法培訓交流活動及赴其他單位掛職輪崗鍛煉,開闊年輕法官的眼界、錘煉年輕干部的膽識、促使年輕法官脫穎而出。政治部還將一如既往的認真組織好我院在職研究生的教育學習、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的培訓學習、司法考試的組織報名學習,鼓勵干警不斷學習、不斷充實自我。

(三)進行后備干部的推薦工作

嚴格按照《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院、庭兩級后備干部隊伍,做好全院動員、推薦工作。在此基礎上多渠道、多措施地加強我院中層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研究任期屆滿后的工作安排,并研究制定新任(第三批)中層助理的選任工作方案。將具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知識素質,在現職崗位上工作實績顯著,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同志推薦到助理的崗位上來,形成干部隊伍的梯隊建設。

三、夯實基礎、落實干部考核工作

高素質的法院干部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院今年的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院黨組在審判專業化建設方面的工作思路,即要在司法行為的專業化、規范化方面下功夫,認真探索崗位精細化建設,明確司法行為要求,不斷提升法官責任心。同時加大司法業務培訓力度,積極推進全院崗位技能輪訓,切實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確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觀念,把干部管理工作中各項制度的落實置于基礎性地位。

(一)完善新形勢下的隊伍績效評價機制

政治部進一步探索有效的隊伍激勵機制,通過考核的杠桿作用,引導干警在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完善審判管理和審判規范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競爭激勵機制:

1、對2010年我院制定修訂的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進一步予以完善;

2、結合非審判業績考評體系軟件的開發,探索和完善我院非審判崗位業績考核方法。

(二)積極做好中層班子考核工作

建立中層干部(含政治協理員、助理)管理臺帳。協助黨組抓好中層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重點把管好隊伍作為硬性指標納入考評范圍,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班子考核的核心內容。繼續深化我院中層干部隊伍考核,通過對中層干部隊伍現狀分析,對近年來加強中層干部隊伍建設主要做法進行總結,制定更能反映真實情況、又有可操作性的中層干部考核辦法,建立并完善中層干部管理臺帳,將任務分解到年度、季度和月度,進一步明確中層干部的管理職責,切實保證全院工作能順利有序開展。

四、拓展進取、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

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用發展的眼光、發展的理念、發展的思路解決隊伍建設中的問題,探索新規律、解決新問題、謀求新發展。圍繞隊伍建設的瓶頸問題、突出問題和亟需解決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深入研究工作對策。

(一)積極參與我區組工干部聯組學習活動

充分利用區委組織部為組工干部搭建的學習平臺,積極參與,根據學習計劃認真開展好學習、交流和研討活動,與本院工作職能、工作特色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我院組工干部服務大局的自覺性、黨性修養、綜合素質、工作作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不斷完善政治協理員制度構建

加強政治協理員的業務培訓、交流。針對目前擔任政治協理員的同志,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業務工作需要完成,如果同時再兼任幾個部門的政治協理員,時間精力明顯不足。況且,跨部門擔任政治協理員,工作難以深入,效果欠佳。在人員配置上還需要適當調整,以便于更好地完善和落實該項制度,促進我院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整體工作的提高。

(三)推進“非審判業績考評管理體系”

以高院推行法官(干部)業績檔案為契機,建立我院的非審判崗位人員的業績檔案,為黨組在干部任用,部門在管理工作,干警在自身努力等方面提供科學的參考方法,在年終的評比表彰工作、公務員考核以及今后的晉級晉職中充分運用該系統,使全院干警的工作量和工作業績都有客觀正確的反映,從而發現干部的特長,有針對性地加以關注,配套跟進培養措施,為人才的遴選與成長提供依據。

(四)積極協調解決干部職級、選配等重點問題

為著力解決制約隊伍建設發展的瓶頸問題,進一步增強隊伍建設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政治部將繼續深入展開我院干警職級晉升狀況調研,提出解決干警職級晉升的建議,積極與區委組織人事部門、編制部門加強溝通協商,努力解決好我院干警職級晉升、職數理順、編制補充等問題,積極爭取各方的支持,多方面、多渠道促成法官職業保障制度的建成。

篇6

關鍵詞:貫徹十精神監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思考

十報告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的執政骨干隊伍。報告指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關鍵在于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為的執政骨干隊伍。

對于監獄工作來說,中層領導班子就是監獄警察隊伍的骨干和中堅力量,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得好不好,直接決定了監獄工作開展得好不好。那么,在全黨全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精神的背景和形勢下,我們如何按十的要求加強監獄中層領導班子的建設呢?以下是筆者的一隅之見。

一、當前監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思想建設有待加強。當前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中,思想建設弱化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對監獄中層領導班子的評價,大多依據的是監管、生產等方面的硬指標,而對于中層領導的思想、道德、黨性等方面的教育、考核,則絕大多數是浮于表面,不具體、不深入,相關的培訓,也大多入耳不入心,沒有多少效果。對中層領導的思想建設,只要是沒有發生違法違紀的問題,那就萬事大吉,沒有真正通過開展思想建設,在中層領導班子中樹立起堅定的理想信念,做到從源頭上預防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

(二)政治素質有待提高。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的中層班子搞不好團結,班子成員之間各自為戰,甚至是互相拆臺的現象不在少數;二是民主集中制落實得不到位。體現為兩個極端:一個是不待集中就越級匯報,存在“越位”的問題;另一個是毫無原則的服從,對班子主官的錯誤決定不敢大膽指出,而是一味盲從,放棄自己的民利。三是大局意識不強。對整個班子來說,只盯著本單位本部門的利益,不顧及監獄的大局;對班子成員來說,只盯著自己分管的業務,甚至是個人的利益,不顧及單位或部門的大局。

(三)責任意識有待加強。當前中層領導班子責任意識建設中比較突出地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極少數中層領導工作不踏實,缺乏實干的精神,把大部分的精力用在鉆營上,通過玩一些手段和營造良好的所謂人際關系提拔到領導崗位上后,不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工作能推就推,完全忽視了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另一方面。由于職數設置的客觀現實,絕大部分中層領導是沒有機會再提升職務的,部分中層領導不能正確對待,以消極的心態面對,認為自己已經是船到碼頭車到站了,工作中缺乏進取精神,表現出責任意識不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

(四)執行力有待加強。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貫徹落實黨委決策打折扣或走樣,對黨委的決策部署,要么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要么拖沓不辦,不及時執行,影響了監獄工作的大局。二是工作方法簡單。對監獄黨委的決策部署,本本化地去理解,機械化地去執行,沒有做到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工作方法過于簡單。三是創新能力不強。一方面工作完全依靠舊的經驗,完全遵循舊的習慣,沒有做到結合當前的新形勢創新地開展工作。另一方面,對創新的理解存在偏差,為創新而創新,沒有綜合考慮工作實際,通俗地說就是“拍腦袋辦事”,這也是創新能力不強的表現。

(五)業務能力有待加強。這一點體現為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工作不踏實,對本單位本部門的業務工作不熟悉,甚至是完全不懂,一問三不知,自然也就談不上對工作的檢查指導。另一個極端是把精力都放在具體的事務上,事事親力親為,對單位的工作任務沒有能夠合理地劃分,工作上缺乏合理科學組織的能力,缺乏掌控職責范圍內的全局的能力。

(六)工作作風有待改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作風飄浮,沒有做到密切聯系群眾,不愿意聽取群眾的意見,不為群眾著想,沒有做到盡自己的能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不但得不到群眾的擁戴,反而還人為地造成領導和群眾的關系緊張甚至是對立,影響了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貪圖享受,缺乏吃苦耐勞的品質、艱苦奮斗的作風和樂于奉獻的精神,工作比舒服,不但沒有發揮出一名中層領導應有的表率作用,甚至還會產生壞的影響。三是嚴格自律的作風有待加強。雖然近年來監獄中層領導在黨風政紀上沒有出什么大問題,但是實際工作中,少數中層領導自律意識差的問題依然存在。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從中層領導的選拔任用方面分析。第一,選拔人才的首要標準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但是對一個人“德”的評價,實際上沒有明確而具體的標準,沒有辦法進行很客觀的評價,所以,在這方面,往往給的就是“印象分”。第二,選拔中層領導干部時,常常要進行民主測評,這一塊的得分,一定程度上是“感情分”,平時為人處事較為圓滑、做“老好人”、人際關系處得好的,往往得分就高。而那些工作能力強,但是個性耿直、原則性強或內向的人卻常常吃虧。第三,干部的選拔任用,不可避免的會摻入決策者的主觀因素,決策者對人才方面的偏好,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人才選拔的方向和范圍。第四,通過競爭上崗的形式選拔任用干部,雖然極大地體現了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公開,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種現象:擅長考試卻不擅長工作的人,往往比擅長工作卻不擅長考試的人有更多的機會。第五,在當前中層領導的選拔任用工作中,不可否認仍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風,仍然有極個別中層領導靠的是“人脈”“關系”得到提拔。

(二)從中層領導的教育方面分析。第一,當代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生活因此注入了強大的活力,但是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消極腐朽的東西,形形的誘惑和考驗也隨之出現,人們變得越來越實際,精神上的追求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發展趨勢。在這樣復雜的社會環境中,理想信念方面的教育往往難以奏效。第二,當前的監獄中層領導培訓機制在提高中層領導隊伍整體業務素質方面的效果有限。當前監獄單位對中層領導的培訓,主要是參加全區舉辦的各類中層領導培訓,這類培訓規格較高,培訓的效果也很好,但是由于參加人數較少,因此普及面不夠廣。而且,各監獄單位往往把參加

這樣的培訓當作是對工作表現較為突出的人員的一種激勵,因此,選派參加培訓的,往往就是各單位中層領導中的佼佼者,最終就會強者更強而弱者固弱。此外,在培訓工作中也不可否認仍然存在這樣的現象:個別領導把參加培訓當成是一種休養的形式,培訓中沒有投入什么精力放在學習上,導致培訓對其個人沒有產生應有的效果。第三,監獄單位內部的日常教育難以正常開展。監獄單位大多都存在警力緊張的問題,應付日常的工作,已經消耗了監獄警察的許多精力。特別是監獄的中層領導,承擔了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務,休息和空閑的時間已經是少之又少。因此,監獄單位要組織內部的教育培訓,時間安排問題較大,而且因為開展培訓在無形中大大增加了中層領導的工作壓力,培訓對象難免在心理上有抵觸,導致培訓達不到預期的目的。(三)從中層領導的管理方面分析。第一,當前監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機制中,極為普遍地存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除非是年齡達到任職年限或本人主動提出申請、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這些情況,否則基本沒有被免職的。對于極個別在位不盡職的中層領導,雖然領導不滿意,群眾也不滿意,但是由于沒有符合以上有明確規定的免職條件,往往只能是調換其崗位,讓其在一些次要一點的部門任職。因此,實際工作中這樣的現象不在少數:那些工作做得不好的中層領導,往往能到一些工作相對輕松舒服的崗位工作,用廣西的方言來說,就是說這些人往往能夠混到“爽口”。這種現象,在中層領導隊伍中產生了極壞的示范作用。第二,對中層領導的日常管理有不到位的地方。實際工作中,對中層領導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其所在單位具體實施,因此,中層領導的到崗到位,主要還是靠個人的自覺,特別是監獄機關的中層領導,由于工作具有一定程度的非限定性,工作范圍較廣,對于極個別人來說,這無形中也成為了其不到崗不到位的借口。第三,對中層領導的考核評價效果不明顯。當前對監獄中層領導的考核評價,除了可以量化的工作業績外(而這一點考核的其實是整個班子),對領導個人一般是支部人員進行無記名投票,這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考核評價的公正性和評價結果的真實性。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相當部分同志對這項工作沒有很認真地對待,填寫的評價結果有時會有失客觀。而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保密原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項工作的透明度,導致部分同志對評價的作用持懷疑態度。第四,對中層領導的激勵機制不健全。監獄工作使命光榮,責任重大,特別是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監獄單位,中層干部的福利待遇與普通警察相差無幾,但所肩負的責任卻大得多,2012年實行警員職務套改后,有的工齡較長的副科級干部由于不能參加套改,不再擔任職務后工資待遇比同等條件的副主任科員待遇還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積極性的充分發揮。相當一部分中層領導格盡職守,任勞任怨,但達到任職年限不再任職以后,由于機關編制有限又回到一線從事帶班工作,這對仍在職的年齡較大的中層領導造成了較大的影響,部分接近免職年齡的中層領導因此產生了較重的心理負擔,認為這樣的機制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抵觸的情緒較為強烈。

三、以學習貫徹十精神為切入點和著力點,加強監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的對策

(一)把握“三個堅持”,把好“入口關”。干部路線是為政治路線服務的,以什么樣的標準選人用人是干部路線的核心內容,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首要問題。黨的十報告突出強調要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干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在監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中,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一標準,把好中層領導班子的“入口關”。

1.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選拔任用真正賢能的人才。一是要多種形式搭建平臺,讓賢者有機會展現其賢。可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能大比武,從中選拔優秀人才;還可以通過設置監獄級領導、科(監區)級領導、業務科室警察、監區警察等多層次的人才推薦庫,從中選拔全面評價較高的人才。二是要擴大選拔范圍,盡可能減少限制性條件,特別是在開展競爭上崗時,要通過減少不必要的限制性條件,吸納更多人才參與競爭。三是立足崗位需求確定人才需求方向,選拔出最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中層領導,最大限度避免基于決策者偏好的單一人才評價標準。四是不斷完善公開選拔工作方案,合理設置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等方面的權重,適當增加進入考察人員比例,努力使選的人才讓組織放心、群眾滿意,讓能干事者有機會,干成事者有舞臺,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鉆營者得利。五是從系統的最優化原理出發,注重優化中層領導班子結構,人事部門必須熟悉掌握了解每個中層領導的情況,如年齡、身體素質、政治思想素質、工作經歷、組織協調能力以及個性特點、愛好特長、工作作風等,在對這些要素進行科學分析和判斷基礎上進行合理調配,優化組合,盡量使每個中層班子都能形成梯次的年齡結構、配套的專業結構,疊加的智能結構和相容的氣質結構,做到人事相宜,相互匹配,取長補短,發揮每個班子成員個體最大的潛能,從整體上形成有效合力。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選拔任用品質優秀的人才。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是我們黨一貫的選人用人思想,抓住了干部隊伍建設的關鍵。而如何做到這一點,難點在于如何準確識別干部的“德”。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三個方面來考量:一是建立德的評估機制。從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兩個大的方面,設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紀律、黨性原則、社會公道、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考評指標,以民主測評的形式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選拔人才的參考;二是進行政治思想、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等方面相關知識的書面考試,考量其“知德”的情況,這對于評價一個人的德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因為“知德”是“行德”的基礎和前提;三是從日常履行職責、緊急關頭的行為表現等外顯性的表現,來評價一個人的德。

3.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選拔任用干事創業的人才。在注重實績選拔人才方面,目前監獄的選人用人機制已經有了較為成熟的標準和操作方式。其中需要進一步把握好一點,那就是要不斷增加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增加群眾的信任,促進群眾積極參與人才選拔工作。此外,還應該避免出現因為原來的崗位需要而放棄提拔人才的現象,不能因為做得好就不放手,要優先從警察個人的政治生命來權衡,真正讓干成事的人得重用,不讓老實人吃虧。

(二)著力提升素質,把好“教育關”。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監獄中層領導隊伍,在嚴格選拔標準的基礎上,加強教育也是非常重要,要通過加強對監獄中層領導隊伍的教育,達到不斷提高中層領導隊伍領導能力、執行能力和業務素質的目的。

1.豐富教育形式。一是多安排掛職鍛煉和跟班學習。掛職鍛煉和跟班學習具有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比擬的優勢,教育對象融入一個新的環境,不是接受常規灌入式的教育,而是在與教育對象一起工作的過程中,發現相互之間的差異,思考和判斷其中的優劣,從而實現取長補短,共同進步。目前我區在這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夠大,可以考慮安排中層領導到區外監獄單位跟班學習,也可以安排區內監獄單位之間互派人員跟班學習。二是多開展電化教育。完善監獄系統的網絡建設,通過網絡開展視頻教育,這樣可以兼顧教育和工作,真正做到兩不誤雙促進。三是對于當前運行已經非常成熟的中層領導外出培訓機制,可以考慮適度擴大規模,增加培訓的覆蓋面,進一步增強教育培訓對監獄中層領導班子建設的促進作用。

2.充實教育內容。一是要進一步強化理想信念教育。針對當前監獄中層領導班子思想建設的問題,強化黨的創新理論的教育,教育中要重點解決好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問題,同時注意增加教育的趣味性,讓理論教育更

加深入人心。二是以工作的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開展教育。上級機關要加強到基層監獄調研,了解基層監獄在人才教育方面的需求。三是要加大新觀念、新技術方面的教育培訓力度,促進監獄中層領導運用新思想、新觀念、新技術提高工作效率。3.拓展教育資源。一是引入高水平的教育資源,到監獄單位對中層領導開展輪訓,擴大高水平教育的覆蓋面。二是通過到兄弟單位學習交流或到省內外有關單位掛職鍛煉得到教育,在交流、掛職鍛煉的過程中,相互學習借鑒,達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引導中層領導進行自我教育。把自己也作為自己的老師來看待,經常性地對自己的學習、工作等方面進行總結,用自己的經驗和教訓來教育自己。

(三)抓好考核獎懲,把好“管理關”。監獄中層領導是監獄警察隊伍中的一個管理者,同時也是執行監獄黨委決策部署的執行者,因此,監獄中層領導班子的管理,是整個監獄警察隊伍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在警察隊伍建設中能起到一種“提綱挈領”的重要作用。

1.探索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機制。按照每個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分別設定一定的量化考核標準,標準要做到盡可能細化,并對應每一個細化標準確定一定的分值。考核工作由專門的部門具體負責,按一定的時間頻率開展考核,對照考核標準逐項進行考核打分,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和單位發放的福利掛鉤,確保考核結果得到有效運用。

2.完善中層領導退出機制。除了當前年齡界限的正常退出和出事追責的非正常退出外,探索完善中層領導新的退出機制,建立中層領導履職能力評價機制,將每個月中層領導的績效考核結果與領導評議、群眾評價相結合,凡有職位空缺或在同一崗位工作滿一定年限的必須重新競爭上崗,讓每個有工作能力的警察都有上升的空間和機會,增強他們想干事、會干事、能干事的信心,同時強化在崗位上人員的憂患意識和工作動力,實現人才競爭的良性發展。對于那些領導不滿意、群眾也不滿意、考核不達標的中層領導,果斷啟動退出機制,勸其自動辭職,或直接予以免職,從而改變極個別中層領導在位不盡責、在崗不盡職的問題,解決領導職務“準終身制”的問題,增強中層領導的危機意識,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良好局面。做好退居二線人員的思想工作,這些人員工齡長,閱歷深,都是監獄管理工作中的行家里手,應盡量將這部分人員留在原工作部門或有針對性地安置到服刑指導機構、入出監區或監區內勤等崗位,使他們既能充揮自身經驗豐富的優勢,激發工作熱情,更好地實現自身價值,又為年輕警察創造學習的機會,收到傳、幫、帶的效果。

篇7

一、提高認識,加強了領導。

我局充分認識到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意義,堅持把政風行風建設納入重要日程。制定了《廉政建設工作方案》,完善了廉政工作制度,成立了政風行風建設領導小組,由局長同志擔任組長,副局長同志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基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明確了責任,加強了對政風行風建設的組織領導。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明確了機關建設、路政管理是政風行風建設的重點。

二、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廉政建設

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我們一是建立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干部的管理和任用以及單位財務收支使用上,堅持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財務“收支兩條線”的有關規定,嚴把用人關和財務支出關。二是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監管力度,我們以通村公路建設廉政建設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及《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工程建設招投標制、施工監理制和工程建設資金支付程序,徹底杜絕和遏制工程建設中的腐敗現象發生。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用嚴格的制度管理人。四是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推行政務公開和聘請黨風廉政監督員、特邀行風監督員等形式,加強了對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的監督,使權力運行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從而保證了黨員領導干部在行使權力過程中能夠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三、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

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是交通行風建設能否取得明顯成效的重要標志。局機關作為全區交通工作的最高管理機構,其工作作風、辦事效率、廉潔自律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我區交通系統的行業之風。在加強機關作風建設中,我們通過深入開展“轉作風、暖民心、促發展”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主題活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警示訓誡等活動,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存在的紀律松弛、工作責任心不強、辦事推諉扯皮、對待基層和群眾態度冷漠等不良傾向進行了教育整頓,徹底杜絕了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精神面和服務態度貌煥然一新。

四、推行黨務政務公開,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辦事效率。

根據區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我們堅持將全局行政審批事項和工作事項有關政策依據、辦事程序、辦理時限和承諾制度以及服務承諾等定期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根據服務對象反饋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嚴格落實實施。

五、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塑造文明執法形象

路政執法是交通行業的一個“窗口”,路政執法人員工作形象直接關系著交通系統的整體形象。為了防止路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搞不正之風,我們一是加強了路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今年以來,我們共組織路政執法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班2期,人員參學率達100%。通過培訓和教育,提高路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增強執法人員規范執法、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二是嚴格依法行政,認真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除了健全和完善單位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我們還要求所有的上路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服裝要整潔正規,態度要熱情端正;要佩戴省廳制發的《上崗證》,并主動出示相關證件;對超限運輸車輛不準違反規定進行收費罰款;不準私放超限超載車輛;不準違規設立檢查點;不準目測檢測;不準故意刁難外地司乘人員等。三是強化了社會監督。通過開展公開服務承諾、聘請路風監督員、設立舉報投訴電話等形式,加強社會各方面的監督。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徹底杜絕了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現象。

六、加強公路“三亂”治理,維護良好交通環境

我區是公路基本無“三亂”達標縣區。今年,我們把治理“三亂”工作的中心放在了“抓鞏固、防反彈”上。除了加強路政法規的宣傳教育,我們還聘請了公路協管員、治理公路“三亂”監督員,并建立了預防公路“三亂”反彈目標管理責任制。同時還加強了對重點路段的明察暗訪,對發現的“三亂”苗頭,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聯合治理。通過進行綜合治理整頓,公路“三亂”反彈的苗頭得到了有效地遏制。截至目前,全區區級公路上尚未出現一例“三亂”現象。

七、加快公路建設步伐,推進交通工作全面發展

風正事順,作風變了,行風正了,交通事業也會隨之得到發展。一是通村公路建設成效顯著。通村公路建設是我區年十件實事之一。計劃新建通村公路50公里,共36條,涉及六鎮兩辦40個行政村。在此基礎上,我們又積極爭取省、市交通部門對6個行政村第二條通村路8公里進行立項,全年共完成58公里通村路建設,工程建設總投資1740萬元。年8月,全面完成了通村公路建設任務,率先在全市實現村村通目標。8月23日,區上在東西五號路建設現場召開了區通村公路實現村村通慶典暨農村公路養管機構成立大會,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有關領導到會祝賀。《日報》、電視臺、《交通報》、《日報》、電視報等多家新聞媒體都對我區的通村公路建設進行了宣傳報道。五十多個行政村的群眾敲鑼打鼓向政府送來了牌匾和感謝信。廣大群眾一致贊揚政府為群眾辦了好事、實事。交通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績。

二是區鄉公路改造工作全面啟動。在加快通村公路建設的同時,我們還積極加快主干公路的升等改造工作,從根本上改善轄區的交通環境。跑市進省,爭取省市交通部門對南北一號路、東西四號路、過雙公路、陳梁路、東西一號路等5條區鄉道路立項建設,落實省市建設資金1223萬元。目前,陳梁路、東西一號、南北一號路已建成通車。其它項目正在進行工程招投標和前期準備工作。

三是農村公路養管體制改革工作取得實效。在公路養護管理中,緊緊抓住省上將我們列為全省十三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縣(區)之一的機遇,認真做好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制定體制改革實施方案。8月23日我區正式成立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各鎮辦農村公路管理所等農村公路養管機構以來,區交通局按照公路管理養護目標任務的要求,認真制定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各項制度,從養護計劃管理、責任目標管理與考核、養護工程招投標等方面都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有力的促進了養管工作展開,建立起以區為主、鎮辦協助、村組配合的新型養管機制,實現了“有路必養、有路必管”,使公路管養工作呈現出全新的發展局面。

在公路養護工作中,為了突出日常性養護和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公路整體服務水平,一是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區農村公路管理局分別同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各鎮辦農村公路管理所簽訂了區鄉道路日常養護合同和村道養護責任書,明確了任務,落實了責任。二是認真做好日常養護工作,各鎮辦農村公路管理所同養護人員分別簽訂養護合同,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為確保區鄉道路的養護質量,對重點路段實行責任牌管理,即根據交通流量和養護的難易程度分別確定每名養護員的養護里程,并在養護人員的責任區內埋設責任牌,明確養護人員責任、公布養護人員姓名及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三是突出抓好日常性集中養護工作,對路基、路面、橋涵等進行標準化養護,使區道做到了路肩無堆積物、內外邊坡穩定、邊線順直、邊溝暢通。路面病害處理規范、及時,有效防止了路面病害的進一步擴展。受到省市公路年終養護檢查組的好評,也得到了沿線群眾贊揚。

1、日常養護。公路養護完成坑槽挖補3200余平方米,鏟草整理路肩及邊坡水溝87000余延米,罩面2.3公里,處理翻漿沉陷860余平方米,清理水溝3900余延米并清運垃圾1879余立方米,及時清除了路面病害,維護了路容路貌,保證了轄區公路安全暢通。

2、路政管理。上路巡查近180天,清理各類公路堆積物8余次共950m3,查處各類公路違章事案80起,結案率達90%以上;補充埋設了缺失的公路警示樁20個,按照全省公路治超安排,加大了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力度,特別加強了對農村公路超限超載車輛的整治工作,教育分流,治理超限運輸車輛1.5萬車次,并對嚴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了查處,很大程度遏制了超限車輛對我區公路的損害。根據全省農村公路治超電視電話會議及貨運源頭超限超載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與9家企業簽訂了“治理貨運源頭超限超載目標責任書”。

3、公路環境整治。共拆違章建筑10間,清運垃圾680立方米,清理“三堆”600余處,拆除非法廣告牌30塊,整修綠化平臺10公里,完善公路標線10公里。取締公路加水點2處,取締馬路市場2個、占道經營50戶。

篇8

一、加強隊伍作風建設 促進干部綜合素質全面提升

一是著力開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我們在全系統開展了以“兩個落實、五個結合、十項活動”為載體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指導全系統廉政文化建設有序開展。今年以來,我們繼續深化廉政文化建設,重點開展廉政文化“五進”活動-進機關、進基層、進社區、進家庭、進商場;大力推進“五廉”教育-倡廉、育廉、助廉、督廉、促廉,把“六項禁令”、警句格言、先進人物事跡、反面典型案例、歷史廉吏等內容以漫畫、專欄、展板、書畫作品等形式裝飾辦公環境,加大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力度,用積極健康的廉政文化統領干部職工的思想陣地,進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提高拒腐防變能力,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工商工作氛圍。同時,我們還譜寫了《**工商之歌》,編印了《廉政書法作品集》、《干部職工警句格言匯編》、《工作手冊》和《學習記錄本》等。活動的開展得到了省工商局的充分肯定,5月25日全省工商系統廉政文化建設現場會暨工作研討會在**舉行,與會代表進行了廣泛的交流。

二是全面推行工商所長面向監管服務對象述職述廉活動:為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公正執法、廉潔勤政的水平和意識,拓寬干部的監督渠道,我局率先推行了工商所長向監管服務對象述職述廉活動。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系統共有276名基層工商所正、副所長向11881名監管服務對象進行了述職述廉。在監管服務對象中,個體代表占10110人,企業代表占1456人,行風義務監督員占315人。這項工作的開展得到了國家工商總局、省紀委和省工商局的充分肯定;省紀委也在今年2月14日的《貴州紀檢監察信息》上專門介紹了這一活動的情況。通過基層工商所長的述職述廉活動,促進了基層執法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深化了“廉潔執法、永葆先進”主題實踐活動的開展,營造了和諧管理的良好環境,為廉潔執法尋求到新的、有效的監督渠道。

三是認真開展作風教育整頓活動。根據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省委辦公廳《關于在全省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開展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通知》以及省工商局《作風教育整頓活動實施方案》的安排,結合全市作風教育整頓動員大會的精神,我局及時進行了安排部署,扎實開展了各項活動。市局機關和全市系統十四個縣級局、108個工商所共1500余名干部職工參加了此次作風教育整頓活動。我局黨組成立了四個檢查組,由黨組成員帶隊,市局紀檢、人教部門參加,分赴全市十四個縣局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組對縣局的作風教育整頓工作進行了認真的指導和細致的檢查,召開了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就各個階段的任務進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和目標;檢查組還與縣局班子成員進行了集體談話,要求班子成員要高度重視此次活動,起模范帶頭作用,確保活動不走過場,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與此同時,檢查組還就市局機關和市局黨組成員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征求了基層干部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共發放征求意見表1800份,收回1784份,返饋率達99.1%。經梳理歸納共有9類23條意見和建議。我局黨組高度重視,逐條進行認真討論,提出了十條切實整改意見和措施。

四是深入開展“雙創”活動:為了增強干部的“五種意識”,即大局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解決為什么執法、為誰執法和怎樣執法的問題,今年我局在全系統開展了創建人民滿意工商所、人民滿意服務窗動。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工作標準,把規范工商所和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為,更好地為地方經濟服務,打造一支“為民、務實、高效”的工商行政執法隊伍作為活動的目標,促進機關和“窗口”作風轉變,提高服務效能,徹底改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陋習,讓人民群眾“一看就清楚,一問就明白,一聽就服氣,一辦就滿意”。活動在全市108個工商所和33個窗口部門展開,我們向全社會公開服務承諾,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員使用文明用語接待辦事群眾;做到“咨詢解答一口清、發放資料一次清、對申報事項不講不行,告知怎么做才行”;實行“正在辦理的急件事項,不受下班時間限制,辦完后才下班”;告知“申報事項涉及相關部門的告知其聯系電話、地址”。活動的開展有力地規范了執法人員的行為,提高了工商部門在群眾中的地位和形象。

五是繼續深化陽光收費工程:陽光收費工程是規范行政征收的有效措施。我局按照“六方定費”原則,將收費依據和標準公開、定費繳費結果公示;制定了《收費定費制度》、《定費繳費聽證制度》等制度,確保收費行為規范化,辦事程序公開化;個體經營戶把工商干部當做貼心人,“有困難找工商”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上半年我們檢查了兩個局、12個工商所,被檢單位基本都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個體戶營業額和收費額進行評定,各工商所定費、收費、繳費三分離,并將評定結果在公示欄進行公示,做到了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監管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監督。目前全市108個工商所全面實行了陽光收費,陽光收費已成為一項政務公開的長效機制。

六是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基本精神和省局提倡摒棄五種思想、樹立五個觀念。市局黨組在綏陽縣局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全市工商系統推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行規范性法律文書工作。執法服務于民、便利于民,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辦案質量,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

七是認真貫徹國家總局“關于加強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基層建設的意見”,加大投入完善基層硬件建設任務,在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方面,堅持循序漸進、適度適用的原則,今年我局科學制定方案,嚴格程序,籌集資金近16萬元為全市108個基層工商所配置了熱水器、洗衣機、電磁爐、電風扇和dvd等設備。特別是在市政府支持50萬元,省局支持25萬元的情況下,我局緊縮開支配套部分資金為22個農村工商所配備了“長安之星”執法車,確保基層所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

八是加強縣級局領導班子建設。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局黨組于今年4月至5月對全市系統縣級局領導班子進行了屆末考察。這次考察工作共發放民主測評表1249份,進行個別談話823人次,首次將測評和談話面擴大到縣局所有公務員包括基層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聽取了許多基層的意見和建議,得到了廣大干部職工的贊同。與此同時,我局堅持黨管干部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調整和提拔了部分正、副科級干部,將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優秀干部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二、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一)履行職能不缺位 服務三農顯真情

我局認真貫徹中央1號文件精神,通過多項措施并舉,確保服務“三農”職能履行到位。《中國工商報》、《貴州日報》、貴州電視臺等媒體對我局的紅盾護農活動先后多次進行宣傳報道。目前,全市已登記個體農村經紀人567戶,免收規費21.27萬元,受益農民達18萬人。上半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共查辦涉農案件134件,收繳偽劣化肥272噸,農膜4000公斤,以及偽劣種子及部分農機具;新登記發展涉農經紀人151人,由經紀人牽線搭橋簽訂的茶葉、辣椒、烤煙、油菜、南瓜等經濟作物種植面積達21.5萬畝,簽訂合同24887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共對41個種類的涉農合同進行了規范,為農民兄弟免費送去3萬余套合同示范文本,有效地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在惠農措施方面今年我們還重點抓了兩件事,一是購置工商流動服務車,用于邊遠地區流動辦照、流動投訴受理,使80%的鄉鎮做到辦照不出鎮、投訴不出村,切實維護農民的利益;二是對農資經營機構村級服務點實行不辦照、不收費、重點抓質量監管的政策,有效減輕了農民的負擔。

我們還積極宣傳、引導和幫助涉農企業開發市場,根據當地特色產業積極引導和幫助企業與農民做好商標和地理標志注冊工作。目前,全市已有農產品注冊商標69件,地理標志1件,有33件被認定為“貴州省著名商標”。

(二)多項措施并舉 促非公經濟健康發展

為貫徹xx“6。25”重要講話強調的“要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的精神,堅持“摒棄“限制為主”的把關思想,樹立“非禁即允”的準入觀念”,積極促進非公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局制定了《關于預約上門服務的意見》、《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積極培育農村市場主體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措施,從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實施辦法、政策措施等方面制定了更加明確寬松的扶持發展政策,使全市工商干部在思想上更加解放,操作上更加靈活,服務上更加優良。

一是全面推行“一審一核”制度和委托基層工商所登記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減少審批環節、減化辦事程序,縮短辦照時間,在全市設立了123個“一站式”服務窗口和“綠色通道”。二是全面推行“網上注冊”和堅持上門年檢服務。對有特殊困難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實行上門咨詢、上門辦照、上門服務;今年我們為374戶招商引資企業和國有大型企業提供了上門年檢服務。我們還重新修訂了“辦事指南”,將注冊登記程序、資料、收費項目、標準及依據、以及服務承諾內容等在工商紅盾網和公示欄、辦事大廳等處公布,并設置了專門的注冊登記郵箱、試行網上注冊登記服務。三是全面推行“三個一”活動。即每一個工商所今年要為非公企業“做一件滿意事、解一道難題、獻一道發展良策“。四是優惠服務工程的開展惠及了廣大會員。今年全市個私協會在醫療衛生、交通旅游、餐飲、百貨、法律服務等行業,同195家企業簽訂了服務協議,會員憑《會員證》就能享受近200項優惠服務項目。

(三)搭建“12315”指揮平臺 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2315”指揮中心的成功運作,是我局著力營建的一件深受社會好評的實事之一。我局克服經費和人員嚴重不足的困難,于去年8月14正式建成“12315”統一指揮中心。該中心截止目前共接受咨詢46469人次,接受投訴4785個,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64.38萬元。同時我們還將“12315”向農村延伸,在全市1340個行政村設立了村級“12315”投訴站和消費者投訴站,方便群眾隨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截至6月20日,共收到消費者投訴1388件,受理消費者咨詢37762人次,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10.22萬元,消費警示23期,辛勤的工作,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全市12315工作站共收到消費者送來的感謝信12封、表揚信16封、錦旗3面; “12315”指揮中心正成為名城經濟生活中的“110”。

(四)加大食品消費安全監管力度 構筑食品安全的防線

今年上半年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共出動執法人員檢查經營戶16463戶,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259個,取締無照經營156戶,搗毀制假售假窩點4個,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案件73件,罰沒金額4.37萬元,銷毀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7700公斤等,總價值 18.71萬元。同時開展了農村食品市場的專項整治,全市共共檢查經營戶1158戶,查獲偽劣糧食及其制品45公斤,肉及其制品34公斤,兒童食品25公斤,腌熏制品67公斤,罐頭87公斤。

與此同時,為確保食品消費的安全,我局一方面著力加強監管硬件的建設,共擠出資金76萬元,購置食品安全檢測車16臺,分別為全市14個縣級工商局配置了1-2臺。運行至今,已快速檢測11類食品,得到當地黨政和廣大群眾的普遍贊揚。另一方面我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從今年6月開始,我局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監管“三聯三培一推進”的機制。所謂“三聯三培一推進”就是要在繼續落實好現有監管措施的基礎上,以工商所為最小的單位聯系一個鄉鎮、培育一個鄉鎮食品安全示范點,實現超市進農村;以工商所所長、副所長為骨干聯系一家較大超市、培育10戶食品安全示范戶;發動每一個工商所干部聯系一個社區(街道)、培育5戶食品安全示范戶;用我們扎實的工作業績,推進工商職能的全面到位,構筑食品安全的一道堅固防線。

(五)繼續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構建規范有序、和諧誠信的市場環境

截至6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共查辦各類違法違章案件324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34件,簡易程序案件2614件,罰沒款152.68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8件,搗毀制假窩點21個。復核全市“守合同重信用”單位368家,新申報69家,全市“守合同重信用”單位總計437家,其中:國家級9家、省級162家、市級266家。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登記61份,抵押物價值6.6億元,主債權金額3.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