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范文
時間:2023-03-30 05:59:4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在街道勞動保障所的領導下,開展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咨詢服務工作。
2、負責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掌握就業、失業人員就業狀況,并及時更新信息,建立基礎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3、收集、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了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培訓信息,掌握有培訓意向人員的信息并及時上報,組織推薦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4、做好就業援助對象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受理就業援助申請,建立管理臺賬和及時更新信息庫,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為就業援助對象提供各種再就業援助服務。
5、配合市、區勞動監察部門對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及時采集和維護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動標準、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6、負責指導本轄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旅行情況報告備案工作,協助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7、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督促本轄區應參保企業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辦理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參保、續保手續;為轄區內服務對象查詢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
篇2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做好了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截止目前已擴面180余人,繳費63萬元。積極做好2012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續費、新參保征繳和養老金發放工作,上半年全鎮共繳納保險27萬元,新發放待遇170余人。
(二)積極開展就業工作,截止上半年,全鎮累計實現就業180余人,勞動力轉移1900余人,安置零就業家庭人員11人。并根據市局文件精神,針對勞動合同簽訂、最低工資發放等問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3次,有效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創新性地開展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60歲以上人員的稽核工作,今年以來我們經過認真分析調查,聯合民政、計生等部門每月定期摸排老年人健康狀況等信息,同時要求各村按時上報死亡人員名單,有效杜絕了死亡冒領現象的發生,確保了社保資金的安全。同時認真做好異地退休人員認證工作,上半年共認證異地退休人員150余人,多次迎接棗莊、滕州等各部門的檢查,并得到了各級領導的認可。
二自查存在的主要問題:
充分發揮我所的各項工作職能,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更好的服務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群眾。我們把查找問題作為一個重要環節來抓。我所的工作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有客觀方面的,也有主觀方面的。
(一)專業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當前工作人員個體素質參差不齊。主要表現在:一是不想管。少數工作人員服務于民的宗旨意識不夠牢,愛崗敬業意識和責任心不夠強。表現在具體工作中就是消極悲觀、缺乏干勁,積極性不高、進取心不強。二是不愿管。面對個別村不配合,少數人員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對不配合行為不敢頂真碰硬、怕得罪人,充當老好先生。三是不會管。主要是不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沿用老的思路、老的方式方法處理勞保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缺少方法。
(二)規章制度的落實還有差距。我們制定的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但是在貫徹執行上與要求還有差距,對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也不夠,個別制度還停留在紙面上,沒有在實際中得到落實。
三工作打算
(一)堅持不懈,抓好勞動保障隊伍建設
隊伍建設是保障工作永恒的主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隊伍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風、思想作風、職業道德教育,牢固樹立愛崗敬業的理念。繼續完善和健全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崗位責任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樹立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加強廉政建設,自覺接受各部門監督,充實和調整行風監督員隊伍,及時查找和解決隊伍建設中的薄弱環節,樹立隊伍的良好形象。發揮黨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努力營造“團結、競爭、創新、向上”的工作氛圍。提高業務水平,促進勞動保障隊伍的全面建設。
(二)研究探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堅持科學發展觀的思想,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以改革創新的精神,不斷探索先進的,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借鑒先進經驗,強化學習研究,完善勞動保障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勞動保障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篇3
按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勞社監察(2009)8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法》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和提高就業質量,推進我市勞動保障事業的全面發展。現將**市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專項檢查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組織有力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勞動合同法》的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成立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合同法》專項檢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在抓好本部門專項檢查活動的同時,切實加強對各縣(市)區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縣(市)區勞動保障局也都成立了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工作機構,負責對本地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抓好《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培訓工作
1、抓好宣傳普及工作。利用“**勞動保障網”、**電視臺和《**晚報》專刊開設三期《勞動合同法》專題欄目,擴大了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影響和輻射力,設立了40多個宣傳點,開展勞動保障政策宣傳咨詢,散發《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宣傳資料2萬余份,接待咨詢勞動保障相關政策的達800多人次,拓寬了《勞動合同法》的宣傳途徑,擴大了宣傳影響力。
2、落實培訓工作。開設了一期《勞動合同法》培訓,全市勞動保障系統工作人員、用人單位負責人、人事管理人員參加了培訓,涉及用人單位180家,培訓各類人員200多人。通過培訓,進一步增強了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的認識和理解,為推動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認真落實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法律條款和建立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認真維護勞資雙方權利、義務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工作將起到積極推進作用。
三、加強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結合勞動保障監察,監督檢查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通過這次勞動保障監察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從9月1日起,**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全市780多家各類用人單位在執行招用工備案、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用人單位通知責令改正。結合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的開展,對參加等級評價的用人單位進行了專門的培訓和宣傳,散發宣傳資料萬余份,各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用人單位共征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匯編》500套,領取《勞動合同法》文本達1萬多份,《勞動合同》文本達1.9萬余本,提高了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認真開展投訴、舉報事件的處理,**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今年以來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185起,結案率達100%。通過監督執法的開展,11戶用人單位為785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34戶用人單位為495名職工參加社保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目前,全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實現全覆蓋,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率達到90%,社會保險參保率達到70%以上。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繼續做好《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作用
按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各項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切實把《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實施工作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重點宣傳對象,把《勞動合同法》宣傳實施與勞動保障監察日常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貫穿于主動監察、專項檢查、書面審查、舉報投訴等各個工作環節,不斷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的效果和作用。
(二)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在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中,要積極關注全市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情況,向用人單位提供及時的工作指導。一是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及時訂立勞動合同,做到必備條款完備,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約定條款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二是指導用人單位正確履行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三是指導用人單位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依法與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四是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不得侵害或變相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監督檢查工作力度
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查處違法行為。今年年底,我們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還準備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回頭看活動,重點檢查發現問題的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充分運用執法手段,積極推進《勞動合同法》的順利實施。共2頁,當前第1頁1
(四)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勞動保障職工維權工作
以“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為出發點,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力度,充分發揮社會化維權工作的平臺作用,有效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推動職工維權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積極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制度,推進三方協商機制向鄉鎮、社區和工業集中發展區延伸,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和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內部管理制度;二是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規范用工行為,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加工業、餐飲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監察執法力度,確保2009年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實現全覆蓋,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三是進一步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特別是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監察執法力度,指導用人單位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規范勞動用工管理行為,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實行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立刻受理制和無條件法律援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監督管理機制,認真開展人力資源市場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和取締非法從事職業介紹活動的行為,促進我市人力資源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落實“送溫暖,送文化,送法律,送信息,送政策,送項目,送保險,送崗位,送技能,送健康”的十送活動。五是強化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結合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對用人單位執行招用工備案、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及繳納社會保險費、職業技術培訓、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執行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遵守休息休假規定、執行工資支付規定等方面進行執法檢查,年檢面達到90%以上,以確保《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
(五)利用網絡信平臺,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勞動合同法》工作的開展情況
篇4
為了促進就業工作的開展,現將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簽發的《關于加強就業經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財社字〔1999〕15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做如下補充規定,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就業經費是指各級財政預算安排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籌集的,用于支持和促進就業工作開展的專項資金。就業經費按照量入為出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分別從各級財政預算和失業保險金中安排。就業經費財務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就業經費的支出范圍包括:
1.勞動力市場建設費。主要用于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和網絡通信、數據處理、技術指導培訓等正常運行維護支出。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的場地建設費用,以區縣政府安排為主,市財政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勞動力市場網絡建設費用,涉及全市統一開發的計算機網絡費用,以市財政安排為主,網絡日常維護、通訊費用以區(縣)財政安排為主。
2.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助費。主要用于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培訓、實施勞動預備制度的城鎮青年培訓、職業介紹等補助費。失業人員就業培訓、職業介紹補助經費列入年度失業保險金預算。勞動預備制人員培訓經費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積極推進勞動預備制度加快提高勞動者素質意見文件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年5號)文件執行。
3.再就業補助。主要用于下崗職工開展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培訓的補助支出以及為開展再就業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再就業補助分別列入失業保險金預算和同級財政預算。
4.其他費用。主要用于勞動部門舉辦的公益性職業介紹組織機構、培訓機構經費和開展業務免費服務方面的業務支出。公益性職業介紹組織機構經費、業務經費、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核定。
二、市、區(縣)、街道(鄉鎮)勞動部門開辦的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就業培訓機構等單位的經費開支屬于就業經費管理范圍。
三、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的年度就業經費預算,年度終了前,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工作情況預測,編制下年度就業經費預算草案,經同級財政審核,人代會通過后,由同級財政向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批復執行,區縣財政部門同時將就業經費預算上報市財政局備案。沒有特殊原因,不再調整預算。
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的年度就業經費決算,年度終了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編制年度就業經費決算。
失業保險金用于就業的經費預、決算,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轉發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通知》(京財社〔1999年〕1802號)文件執行。
四、本通知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執行,過去與本通知相抵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就業經費管理工作的通知
財社字〔1999〕157號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年來,隨著就業形勢的變化和就業工作任務的增加,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安排用于就業方面的經費不斷增加,促進了就業工作的開展。但是,就業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經費的籌集和支出也不夠規范,亟待加以改進。為了切實加強就業經費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就業經費是各級財政預算安排及按國家有關規定籌集的,用于支持和促進就業工作開展的專項資金,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改變就業經費的性質和用途,不得用于與就業工作無關的其它支出。
二、就業經費財務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擔、勤儉節約、量入為出的原則。
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的財務部門負責就業經費的統一歸口管理,包括就業經費預、決算的編報,經費開支計劃的審核,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歸集上繳等項工作。
四、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所屬的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要嚴格就業經費的開支范圍,就業經費的開支范圍包括:
(一)城鎮就業補助費,包括勞動力市場建設費、就業訓練費、業務費和其他費用。清理回收的原扶持生產資金要全部轉作勞動力市場建設費,其中地方借用的中央級扶持生產周轉金要盡快歸還勞動保障部后轉作勞動力市場建設費。
1.勞動力市場建設費。主要用于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和網絡通訊、數據處理、技術指導培訓等正常運行維護支出,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免費服務等方面的業務開支。
2、就業訓練費。主要用于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培訓和實施勞動預備制度的城鎮青年培訓補助支出。
3、業務費。主要用于開展就業工作所需的業務費用,如宣傳費、培訓費、小型專業會議費等。
4、其他費用。主要用于就業服務機構的補助和開展就業工作確需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再就業補助費。主要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開展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培訓的補助支出以及為開展再就業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
六、要切實加強就業經費預、決算的管理工作: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財政部門規定的預算編制要求,按照收支統管的原則,編制本級就業經費年度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
(二)各級財政部門在核定就業經費年度預算時,要根據年度勞動力市場建設規劃、就業工作任務、失業人員規模、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和財力可能等因素綜合考慮,統一核定各項收入(包括預算外資金收入)和支出預算。
(三)就業經費年度預算審定后,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執行。除因失業人員規模和就業工作任務有較大變化外,不再調整預算。
(四)下級財政預算安排某項就業經費確有困難,需向上級申請專項補助時,應由同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聯合行文上報,并詳細說明申請補助的項目、金額、測算標準及本級經費落實等情況。凡越級上報的補助申請,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的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分項經費預算收支計劃,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執行。
(六)就業經費年度預算指標結余,可結轉下年繼續用于就業工作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七)年度終了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就業經費決算,要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報送及時。
七、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建立相應帳目,對各項收支活動進行會計核算;配備專職會計人員,會計、出納必須分設;帳、款、物必須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各項支付、匯撥和報銷業務的憑證必須齊全,必須履行經手人、驗收人和財務負責人審批程序。
八、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辦理支付或報銷,并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九、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所屬就業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就業經費,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不得實行有償使用;不得虛報冒領;對由就業經費開支形成的國有資產(包括無形資產),應按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用就業經費購置大型或大宗批量的設備等固定資產和勞務,要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十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所屬就業機構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十二、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對就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應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專題財務檢查。對于群眾檢舉揭發的問題,必須及時組織調查。對于查出的問題,依法追究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5
一、開展1—2次調研活動。組織學會會員代表到企業、社區和廠礦,全面了解用人單位在貫徹實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過程中出現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重點是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貫徹勞動合同法的情況,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法的銜接情況等。
二、開展2次學術研討活動。圍繞《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情況,分行業、分系統、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勞動保障政策理論研討活動,通過互動交流,幫助企業正確理解《勞動合同法》、企業利益和職工權益的統一問題等。
三、舉辦1—2期培訓班。針對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在學習貫徹勞動合同法中亟待解決的熱、難點問題,組織用人單位勞資人員、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和工會干部,并邀請勞動保障業務主管部門領導或勞動保障政策理論方面的專家,采取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舉辦勞動保障法規政策知識講座。
四、開展3—4次宣傳咨詢活動。編印和制作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宣傳資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到企業、到社區開展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宣傳與咨詢活動。
五、適時組織外出學習考察活動。適時組織會員代表,外出學習考察先進會員單位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學會健康發展方面的經驗和做法,以提高會員單位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篇6
2009年共安排四項執法檢查:
(一)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檢查時間:2009年1月1日至2月28日,200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勞動保障一體執法綜合檢查。檢查時間:2009年2月20日至8月31日。
(三)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檢查時間:200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社會保險費征繳專項檢查。檢查時間: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一、指導思想
二,以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為總抓手,通過實施勞動保障“一體執法”,全面整合執法資源,提高勞動保障執法效能,集中力量解決勞動保障領域的主要矛盾和問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依法經營,健康發展。
三、一體執法檢查的內容
(1)用人單位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履行和解除勞動合同情況,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情況和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執行情況;
(3)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情況及執行工資支付制度、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制度三項基本管理制度情況;
(4)用人單位參加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情況;
(5)推行職業資格證書準入制度、執行職業資格培訓制度情況;
(6)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7)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8)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情況;
(9)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一體執法計劃的嚴肅性。勞動保障監察一體執法計劃是根據國家、省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部署,圍繞全市勞動保障工作中心任務制定的,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認識,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確保執法計劃的嚴格實施,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或調整檢查事項的,需由監察機構會同有關科室(單位)提出,報局長辦公會同意后實施。
(二)加強對一體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勞動保障一體執法工作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代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行使勞動保障檢查監督職權,凡涉及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檢查活動,均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有關科室單位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配合。各縣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明確重點檢查對象和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工作責任。對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檢查活動,要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建立聯動機制,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做好執法檢查活動。
篇7
同志們、朋友們,大家好!
今天大家在此歡聚一堂,共同分享超額完成全年勞動保障事務各項目標任務的快樂、喜悅。我市的勞動保障事務工作近年來碩果累累,單位經濟效益年年上揚,派遣人員隊伍逐步擴大、員工的工作能力逐步提高。成績可圈可點,可喜可賀。這次會議回顧了**年工作,部署了**年的工作,表彰了先進。在此,我代表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向××中北巴士等10家先進單位、梁永等60名優秀人力資源管理干部和王倩倩等60名優秀派遣員工表示熱烈的祝賀!并對大家在過去的一年里所付出的辛勤勞動,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了適應用人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為用人單位提供更為全面的人事人才服務。近來年,市中心緊緊圍繞“規范、完善、服務、維權”的工作思路,積極改進傳統的用工管理制度,大膽探索勞務派遣形式。在勞務派遣工作上積極推行企業化管理模式,實行市場化運作,并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努力在拓展市場和強化服務上下功夫,著力把勞務派遣做大做強,勞務派遣日益成為現代用工模式的有效形式。特別經過近年來的不斷努力,我市勞務派遣、勞動保障事務業務得到長足發展,派遣業務從起步時的1家服務單位、十余名派遣員工發展到今天的94家服務單位、4125名派遣員工,已成為一支派遣服務規模大、專業化程度較高的派遣服務機構。同時,服務質量穩步提高,制度化建設取得新的進展,在社會的影響力不斷增強,對就業再就業和社保擴面等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更重要的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理念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所認可和贊同。
過去的一年我們的工作取得一定程度成功,我們的中心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乘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東風,順應了當今世界人力資源管理社會化、專業化和規范化的大趨勢,搭上了黨和國家構建和諧社會的快車道。適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一整套規章制度,不失時機的開展了工作,年年有工作思路,月月有計劃總結,天天有工作日志,重大問題突發事件一事一議,具體問題具體對待,用不同的方法解決不同的矛盾和問題。在《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確立了勞務派遣的法律地位,明晰了政策界限之際,使勞務派遣工作納入了制度化進程,促進了我市勞務派遣工作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當然,我市的勞務派遣工作還不能完全盡如人意,譬如,有些單位派遣員工的崗位工資相對于原固定職工偏低,有些單位的勞保用品不能及時發放使用,有些單位節假日的待遇沒有完全落實等等,所有這些,經過多方努力,有的已經糾正,有的正在改善。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年的勞動保障事務工作,借此機會,我向市中心、單位及派遣人員提出以下希望:
一是希望市中心要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把勞動保障事務的、派遣及托管等工作作為全年的中心工作和第一要務,勇于創新,開拓進取,通過開展人力資源派遣服務,建設新型勞動關系,穩定企業用工率;通過完善勞動保障事務工作,積極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社會保險補貼辦理、優惠政策享受、工資等優質的勞動保障事務服務,積極穩定金融危機下的就業弱勢群體的情緒,化解社會矛盾;為下崗失業職工、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勞動者提供檔案托管、求職推薦等一條龍、一站式服務,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解除后顧之憂,安心、放心的走上新的就業崗位。
二是希望單位要認真貫徹黨和國家“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戰略部署,顧大局識大體,確保現有的就業崗位,開發更多的崗位,著力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著力營造安定團結的社會環境,為國家長治久安和扶持發展多做貢獻。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中各項規定,積極為單位職工按時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按時將單位職工每月工資及為職工交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轉入市中心賬戶,以便中心及時辦理各項業務。
三是希望派遣人員要轉換思想觀念。通過不斷提高和完善自身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及時與市中心溝通,切實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期望市中心能進一步創新和完善“以人為本”的管理體制。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要提升學習力,強化執行力,提高思想道德水準和業務水平,推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社會化、規范化和專業化進程,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落到實處,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群眾的心坎上。
回顧過去成績斐然,展望未來任重道遠。在新的一年里,我們要堅定信心,發揚成績,糾正錯誤,振奮精神,再鼓士氣,要以銳意進取、爭創一流的拼搏精神,力爭在各自的崗位上成為模范和標兵,為××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立新功,不斷開創××市勞務派遣工作的新局面!
篇8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月(小時)。( 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 。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篇9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解讀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法規解讀:年休假制度不僅是政府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法定權利,同時也是各種所有制企業員工的法定權利。這種權利是國家法律賦予的,企業不能隨意地予以取消此權利或縮減此權利所含的內容。
企業應對: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年休假制度。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法規解讀:此條主要有四個要點:其一是責任主體。應當給與員工年休假的單位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其二是前提要件。年休假的前提是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其三是法定性質。年休假權利是員工的法定權利,企業必須保障。其四是工資待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與工作的待遇,享受正常工作工資。
企業應對:企業可以調整和改革現有年休假制度。國家法定標準是1年工齡以上的員工才享有年休假,也就是對于1年以內工齡的員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決定是否給予其年休假。再就是,對于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員工,給予正常期間相同的工資,并非給予最低日工資或基本工資即可。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規解讀:本條中職工“累計工作”年限,應作如何理解是一個問題。按照通常的法律語詞學角度來看,“累計工作”應是指員工全部的工作年限,應該包含以前任職單位的工作年限。但是,這樣可能會有一個問題,會不會造成企業都不樂意錄用年紀較大、工齡較長的員工,因為他們的年休假相對比較多,會造成人力成本的上升。關于這個問題的準備理解,我們還要看此后關于年休假制度國家和地方的具體執行辦法。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與年休假是不同的休假制度。所以,國家法定休假和休息日均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目前這也是已經規定了年休假制度企業的通例,此款不難理解。
企業應對:企業應該注意對“累計工作”年限的把握,在新的具體實施辦法出臺之前,對于員工法定年假的掌握,按照員工全部工齡來計算。至于是否考慮漸進性設置,比如,對1年以上工齡員工,每連續工作1年年休假增加1天,等等;這些設置都是在國家法定下限之上的,屬于企業自主考量的范疇。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19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法規解讀:年休假制度出臺的主旨是維護員工的休假權利,背景是執行和落實相關立法中規定的年休假制度。由于現行的休假體系中還存有一些其他的休假形式,所以國家特別規定了年休假制度與相關休假制度之間的補充關系。
企業應對:年休假制度是國家強制性規定,所以企業必須遵守。而對于國家對年休假特別事項的規定,企業也應該注意掌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好這些年休假特別規定。比如,在帶薪事假設置方面,企業要考慮員工的工齡以及相應的年休假期,綜合設置帶薪事假;又比如,在帶薪病假設置方面,企業要考慮員工的工齡、相應的年休假期以及國家法定醫療期,統籌設置帶薪病假;等等。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規解讀:本條主要是規定企業在執行國家年休假制度方面的權利范圍。
本條第一款明確了企業年休假的企業自主。主要有兩層意思:一是企業享有根據實際情況自主安排年假的權利;二是年假的安排要考慮員工本人的意愿,也就是說企業要根據員工的想法適當合理安排。
本條第二款明確了年休假安排的方式選擇。主要有四層意思:一是年休假可以根據企業實際靈活安排,或集中使用,或分段使用;二是年休假一般應當在當年休完;三是如果確因企業工作特點有必要的,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四是即便跨年度安排,也只能跨1個年度安排。
本條第三款明確了不安排年休假的法定處理。主要有三層意思:一是企業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二是不安排員工年休假的條件有兩項:(1)確因工作需要及(2)員工本人同意;三是不安排年休假的,應該支付相對應應休未休年休假300%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企業應對:作為企業而言,需要靈活處理員工的年休假。對于一般行業的單位而言,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年休假比較適宜。對于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等高體力勞動強度而言,最好實行強制年休假制度,因為年休假工資的成本更高。對于知識密集型、高科技等高智力勞動強度行業而言,如果確實不能安排年休假,則應在員工同意的基礎上補發年休假工資。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法規解讀:此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事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權利。這種權利被法律明確為一種依職權主動行使的權利。
此條第二款則明確規定了工會的維權職能。
企業應對:對于年休假制度,企業應當依法執行。另外,企業制定年休假具體制度應當征求工會制度,或納入職代會討論的事項。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規解讀:此條主要是規定企業違反本條例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以下三項:一是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二是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支付工作報酬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等額年休假工資的賠償金,即雙倍支付年休假工資;三是對拒付年休假工資、賠償金的單位按照不同屬別執行不同的法律責任,對國家機關等單位處理直接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對企業等單位而言則是由相關部門或員工本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企業應對:企業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來安排和調節員工的年休假,并通過專門的規章制度來予以明確。如果企業沒有依法為員工安排年休假或強制取消年休假,或沒有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資的,特別是在受到相關部門責令通知后仍不執行的,600%的年休假工資和賠償金對于企業而言,承擔這種法律責任的實際成本更高。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法規解讀:此條規定了年休假爭議的處理方式。年休假爭議依據單位的類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由人事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處理。
企業應對:企業如果在年休假事項方面與員工發生爭議,主要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渠道處理。如果對仲裁委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訴至法院。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法規解讀:此條主要是明確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主體。目前對應的相關政府機構分別為國家人事部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企業應對:企業在具體制定年休假管理規章制度的時候,要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具體實施辦法來執行。在具體實施辦法沒有出臺之前,可以依據此條例進行原則性規定。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篇10
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先進事跡介紹
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先進事跡介紹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努力開創為民服務的新局面兩年來,**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努力打造“學習型、工作型、服務型、創新型”團隊,創建優質服務窗口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省、市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其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并先后被評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先進單位,四川省勞動保障系統優質服務窗口單位,**市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先進單位。一、不斷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了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和覆蓋城鄉的工作體系,積極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各項工作指標逐年大幅增長。兩年來,年檢用人單位4.6萬多戶,主動監察用人單位3.8萬多戶;行政處罰1096戶,罰金1300多萬元;為44萬多勞動者追回工資3億多元;接受群眾舉報1萬余件,立案9957件,結案9865件,結案率為99%;糾正了1.79萬戶用人單位的違規行為,新增社保登記和督促繳費1.01萬戶,涉及用工26.7萬人,追繳社保6344萬元。二、依法規范化辦案,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規范化監察執法規章制度,嚴格執法程序。率先在**市建立起行政處罰案卷電子檔案,實行勞動保障監察預警制度,統一了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文書,連續兩年組織對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案卷進行評比。收到3起行政訴訟全部勝訴,以來立案查處的236起案件,無一例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在參加全市行政執法部門處罰案卷評比活動中,被抽查的兩宗案卷均被評為優秀。三、優化辦事程序、落實惠民措施,為勞動者排憂解難。制定了一系列的惠民便民措施并認真抓好落實。實行政務公開,使服務對象對勞動保障監察職能職責、辦事流程、工作人員和辦公樓層一目了然,堅持掛牌和亮牌工作,方便人民群眾舉報投訴;改建舉報投訴大廳,設置了飲水機、殘疾人專用座椅和便民藥箱,派人員學習手語,方便聾啞殘疾投訴者,實現舉報投訴無障礙,體現人性化服務;嚴格實行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全市建立916個舉報投訴電話并確保暢通,加大投入、改善監察執法設備,提高了為民服務的效率和水平。不分份內份外,盡力為勞動者排憂解難,兩年來,成功解決5起國營企業改制、法院判決的勞資糾紛疑難案件。今年對省市領導和局領導批辦的97件勞動者投訴,全部按要求辦理并及時回復,受到市政府通報表彰。四、全面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通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增強了監察員為民服務的責任意識,積極構建和諧勞動監察,提高隊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戰斗力。二是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個人自學與組織培訓相結合,不斷提高監察員執法辦案能力。三是制定和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定期進行作風紀律整頓;統一著裝、統一標識,做到儀表端正、語言文明、態度誠懇、工作規范。四是嚴格落實廉政責任制,不辦關系案、人情案。高度重視人大、政協和社會團體、管理部門和新聞媒體的監督,聽取和接收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糾正和改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五、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動態長效管理機制。為適應統籌城鄉建設的需要,變被動監察為主動監察,提高便民惠民服務質量,自初實行“網格化管理、網絡化監察”,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進行動態監控,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全動態的管理機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共建立874個網格,配備網格工作人員2481人。基本建成了全市用人單位電子信息檔案和勞動用工數據庫,涉及用人單位8.9萬戶、勞動者191萬人、其中農民工61萬人,初步建立起覆蓋全市城鄉的勞動保障監察維權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