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揚塵專項方案范文

時間:2023-05-24 17: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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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揚塵專項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以踐行群眾路線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目的,實施最嚴格的措施控制揚塵污染,建立責任明確、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嚴格執法、合力推進的揚塵污染控制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環境生態型體系全面協調發展。

二、領導組織

成立了以政府鎮長任組長,主管環保副職任副組長,其他副鄉級領導為成員的揚塵治理專項領導小組,逐項進行整改落實,確保切實傳導工作壓力,壓實工作責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對各類建筑工地揚塵、道路交通揚塵、工業揚塵、土地揚塵、秸稈禁燒及農村生活垃圾等進行專項整治,確保“六個百分百”揚塵防治規定得到嚴格落實。有效遏制揚塵污染,降低環境空氣中PM值濃度,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四、工作任務

(一)整治各類建筑工地揚塵污染

把好建筑管理關。建筑工地場地內臨時道路及材料場地應進行硬化,其它地面必須采用有效的抑塵措施;建筑工地車輛進出口必須設置洗車槽及沉淀池,配備洗車設施,并安排專人清洗,所有出場車輛均須將輪胎清洗干凈,未清洗干凈的車輛不得駛出工地大門;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暢通,工地門口道路清潔衛生;對暫不開發場地進行綠化;對施工工地內、道路兩側及工業企業內堆積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廢棄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場所要采用封閉防塵措施。(牽頭人:;責任部門:城建辦)

(二)整治工業揚塵污染

對轄區內工業企業料堆等易產生揚塵的點源污染進行徹底整治;對長期堆放的廢棄物,采取覆綠、鋪裝、硬化、定期噴灑抑塵劑或穩定劑等措施;散貨物料堆場應封閉存儲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牽頭人:;責任部門:環保所)

(三)整治土地揚塵污染

按照“易綠則綠、易蓋則蓋、分類實施、多策并舉”的原則,采取綠化、硬化、灑水、覆蓋等措施,加強地面,特別是下水管網開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治和耕地開發中揚塵污染控制工作。(牽頭人:;責任部門:環保所)

(四)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

秸稈禁燒方面:提高責任意識,加大巡查和處罰力度,實現全鎮零火點的總體要求。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去做:一是各村成立秸稈禁燒巡查小組,同時建立健全鎮領導包村、村干部包隊、隊干部包戶的秸稈禁燒網格防控體系,逐級分解責任,把秸稈禁燒任務落實到人頭、落實到地塊。二是充分利用村廣播、橫幅、標語、電視、網絡、微信等載體,宣傳秸稈禁燒工作意義,使農戶認識到秸稈焚燒造成的危害后果,在全鎮營造良好的秸稈禁燒氛圍。三是加強24小時巡查值班。要求網格化管理相關人員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鎮、村、隊三級聯動的巡查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看守,24小時有人巡查,節日不間斷,堅持做到白天不見煙、夜晚不見火,堅決遏制焚燒秸稈現象。四是對發現焚燒秸稈當事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絕不姑息,提升法律震懾力度。(牽頭人:;責任部門:農辦)

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方面:逐步完善“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片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模式。鎮確保有專責人員,村配備專門保潔員,形成穩定的鄉村管理和保潔隊伍。完善垃圾收運及日常管理機構、制度等,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日產日清。逐步完善非正規垃圾堆放整治,形成農村生活垃圾長效機制,確保穩定、規范運行。(牽頭人:;責任部門:美麗辦)

五、工作步驟及工作時限

將2020年作為揚塵綜合整治攻堅年。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單位和企業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1、部署階段(4月1日-4月10日)。對全年揚塵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建立揚塵整治工作臺賬,確保整治工作全覆蓋、無遺漏。

2、實施階段(4月11日-11月30日)。通過企業自查、鄉鎮復查,實現鎮企二級聯動。各主管部門要履行好巡查、監督職能,把目標任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落實防治標準要求,確保每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不留死角,全面覆蓋;要抽取重點區區域進行實地督查,明查暗訪,對揚塵防治不達標的單位和企業以及有監管責任的人員,實施公開曝光和問責。

3、總結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開展全年整治情況“回頭看”,認真總結揚塵整治的經驗、成效及問題。在此基礎上,對整治工作成效顯著的村和企業進行通報表揚,并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對落后村和企業公開通報批評。

2021年為持續改進鞏固成果階段。在2020年攻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全市揚塵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達到預期目標。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為加強組織領導,順利完成專項整治任務,鎮環保所要牽頭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具體落實全鎮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組織計劃、全程控制和督查督辦等工作。各村、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整治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分管領導親力親為,組織業務骨干,抓好人員、時間、內容和質量“四落實”。

(二)周密協調,落實責任。各村、各部門要認真落實職責,按照專項整治工作進度安排和要求,分解落實責任,抓好統籌協調工作;要有“一盤棋”的大局觀念,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切實解決各種難題,不得相互推諉扯皮,不得降低工作標準,確保揚塵污染整治工作高標準完成。

篇2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和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揚塵污染防治、道路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維修企業污染防治、道路清掃保潔為重點,開展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治污減排、防治臭氧污染和重污染天氣期間揚塵管控,嚴格落實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和措施,加大專項檢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違規行為,提升環境污染治理能力,確保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總體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揚塵污染防治。

1.強化主體責任。項目業主是施工揚塵治理的首要責任主體,要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完善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及工作預案,組織監理單位開展揚塵污染防治檢查、驗收。施工單位是施工揚塵治理的實施責任主體,要按照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規定,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監理單位是施工揚塵治理的監督責任主體,要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檢查、驗收,確保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2.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要求。道路施工工地須嚴格落實“六個必須、六個嚴禁”(六個必須:1.必須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體系;2.必須有施工作業大氣污染防治的專項施工方案;3.必須定期灑水清掃施工現場道路,防止道路揚塵;4.必須及時清運施工棄土方、剩余地材及施工中產生的垃圾;5.必須對水泥等容易起塵的細料和松散材料采取入庫密閉或設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嚴密圍擋并覆蓋或灑水噴濕,做好運輸和卸運時的覆蓋及降塵措施。6.必須濕法作業,如土石方開挖、爆破、拆除、鉆孔、銑刨、切割等施工作業。六個嚴禁:1.嚴禁施工車輛帶泥駛出施工工地;2.嚴禁現場焚燒廢棄物;3.嚴禁隨意拋灑施工產生的各種垃圾;4.嚴禁在大風天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作業;5.嚴禁在施工現場堆放未覆蓋的裸土;6.嚴禁在夏季日照強烈時段(8:00至20:00)使用有機溶劑的戶外作業。)和“六個百分之百”(1、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2、物料堆放100%覆蓋;3、出入車輛100%沖洗;4、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5、土方開挖100%濕法作業;6、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要求,包括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施工現場道路及材料堆場硬化、工地濕法作業及渣土車輛密閉運輸。

3.按照《省2021年道路楊塵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施工工地須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圍擋、場地及便道硬化、清掃及灑水、土石方覆蓋及綠化、密閉運輸及儲存等要求。一是場地及便道硬化。施工駐地、物料場、拌合站、預制場、工地實驗室及重點區域施工便道須按照設計要求采用水泥或瀝青混凝土進行硬化處理。二是清掃及灑水。施工工地、拌合站主要出入口須設置車輛沖洗裝置和泥水沉淀池。施工駐地、物料場、拌合站、預制場、施工便道等須落實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清掃、灑水。施工工地應進行必要的灑水降塵,每天不少于5次,如遇大風或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增加灑水次數,遇雨水天氣可適當減少灑水次數;拌合站等裝卸物料場應采取噴淋方式降塵。三是土石方覆蓋及綠化。土石方施工作業應避開大風、大雨、灰霾和重污染天氣,重點區域土石方施工作業須落實濕法作業措施。施工工地堆放超過72小時不擾動的土石方,應采用密目網進行覆蓋,對已完成刷坡的邊坡應及時進行防護或覆蓋。四是密閉運輸及儲存。施工工地的渣土運輸車和粉狀物運輸車須采取密閉措施,不得沿途撒漏。拌合站物料堆放區域須進行全部封閉,水泥和其他建筑材料須封閉儲存,嚴禁露天堆放。

4.強化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和業主單位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道路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檢查不達標的施工工地一律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停工整改,并責令建設、施工、監理等參與各方逐項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敷衍應付的,一律不得復工,依法進行處罰問責并納入信用評價考核體系。

(二)強化道路運輸揚塵污染防治

1.通過雙超治理,有效打擊車輛惡意超限超載、不遮蓋蓬布、拋、酒、滴、漏等違法行為,超限車輛控制在4%以下,有效鞏固道路環境綜合整治成果,維護公路路產路權不受侵犯。

2.加強與公安交警聯合執法對違法超限超載及拋撒滴漏貨運車輛的常態化治理。

3.加強對交通建設項目在用非移動機械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施工單位做好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和臺賬管理等工作。

(三)全面加強道路清掃保潔

1.公管所統籌安排掃地車、灑水車等機械加大國省干線公路的揚塵整治、清洗力度,保持灑水保潔常態化,同時做好路面病害防治工作,及時修補路面坑槽、破損,減少車輛顛簸撒漏等現象。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增加灑水次數。

2.以國道G350、國道G245和省道S416等公路為重點,加大清掃保潔和灑水作業頻次,持續改善路面積塵、揚塵情況。結合管養道路實情情況,提高機械使用率和上路率。

3.公路養護管理所針對路面情況差異,配置不同機械設備編組作業,開展多種設備路面保潔作業模式,提升人工和機械作業效率。公管所積極籌措資金購置灑水車、清掃車和小型養護機具,同時加強對現有掃地車、灑水車的及時維護工作,確保車況完好。機械作業時嚴格操作規程,避免揚塵污染。

(四)維修企業污染防治

1.加快運力結構調整,鼓勵使用低能耗和清潔燃料汽車,逐步提高其在營運車輛中的比例。

2.充分發揮汽車維修企業污染防治的主體作用,著力引導企業建立完善污染防治管理機制,提升維修從業人員環境保護意識,積極推廣應用綠色環保汽修設備,推進落實維修廢棄物無害化處理。

3.取締露天和敞開式維修噴漆工作,實施噴漆房升級改造;有噴涂作業的企業應按現行要求建設廢氣治理設施,并定期維護,保證正常運行。

4.督促企業按《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通知》(川交函[2017]852號)相關要求,規范管理和處置危險廢物,并定期申報、轉移危險廢物;建立健全廢物管理制度和合賬,完善廢機油、鉛酸蓄電池、廢活性炭、廢油漆桶等危險廢物儲存場地“三防”設施,并依法轉移給具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置類別的經營單位處置。

5.整治汽車維修企業只收費不維護、傳輸虛假維修竣工證明,篡改破壞車載診斷(OBD)系統、采用臨時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方式,幫助機動車通過排放檢驗的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局成立了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權組長,副局長、副局長、安全總監、總工程師、辦公室主任、黨委委員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主要負責人作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規劃建設股。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強化組織領導,立即組織開展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要落實人力、物力、財力,全面深入查找環境污染中存在的問題,對排查出的環境污染問題,要及時整治;對短期內無法整治的問題,必須制定具體整改方案。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責任落實到人。

(三)強化責任落實。實行環境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報告制度,各單位務必落實專人于每周五下班前將環境污染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臺賬報局規建股,同時堅持重要情況即時上報,嚴禁漏報、瞞報。

篇3

【關鍵詞】西安市;顆粒物;揚塵污染

0.引言

我國城市顆粒物污染嚴重,2005年全國40.5%的城市顆粒物超過二級標準,5.5%的城市超過三級標準⑴揚塵顆粒物長期漂浮在空氣中,對人體的健康危害很大,揚塵顆粒物可通過人體鼻腔和咽喉進入肺部,引起肺功能的病變,有些顆粒物本身就可致癌、致畸、致突變等。揚塵是造成城市顆粒物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分為土壤揚塵、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

西安市2005年揚塵在空氣總懸浮顆粒物中所占的比例為62%,位居全國前列,經過這幾年的環境整治,已取得明顯的改善,但仍不能掉以輕心。2008年以來,西安市雖然在創建模范城市工作上下了大力氣,控制揚塵污染也已引起市政府及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并積極的采取防治措施,但由于所在區域環境、揚塵的污染特點和天氣的不可控等原因,揚塵污染仍是全市目前環境工作中的一個主要問題。

1.揚塵污染原因分析

(1)建設項目土方開挖是建筑揚塵的重要根源。建設單位在進行土方作業時,建設工地基礎工程大都采用挖掘機等大型設備進行作業,由于受到場地、氣候、施工條件和技術手段的制約,幾乎沒有非常有效的防塵措施。

(2)建筑施工現場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施工現場的硬化、綠化不達標, 堆積的黃土未覆蓋等;現場的施工材料堆放的管理混亂,建筑垃圾清運不及時且圍擋不嚴密等。

(3)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清運過程的泄露拋灑。由于封閉的不嚴密,管理有盲點,建筑垃圾的清運,到土石方的搬運,都可能產生大量揚塵污染。其他區域的渣土車輛將建筑垃圾傾倒在新建的幾個開發區人煙較少的道路上,沿途拋灑和傾倒的建筑垃圾對園區的揚塵污染控制造成很大的影響。由于渣土車司機的狡猾和彼此之間的通風報信,使得此類現象屢禁不止。

2.揚塵管理現狀

(1)對于市區范圍內的揚塵防治措施,制定了《建筑垃圾清運和揚塵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建筑垃圾清運和揚塵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對環保局、執法局、建設局、拆遷辦等相關部門關于揚塵防治工作做了明確的分工。

(2)各職能部門根據《建筑垃圾清運和揚塵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分工對各施工單位進行揚塵污染防治日常監管。

(3)成立了以分管市長為組長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局,環保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環保局通過工地日常檢查,將各工地存在的揚塵問題,以工作聯系單或以提醒單的形式反饋到個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其盡快督辦相應的揚塵污染問題。

3.揚塵污染防治現狀分析

(1)建設項目的土方作業多被附近村莊農民承包,由于農民文化素質低,對養車污染的嚴重性和揚塵污染的防治工作的認識不夠,執法人員對工地進行檢查時指出的揚塵問題,往往被認為是執法部門找他們麻煩,執法過程中很容易預期產生口角摩擦,較難服從執法部門的管理。

(2)建設單位對揚塵防治工作的不夠重視和對土方施工單位管理上的軟弱,造成出土工地揚塵防治工作難落實、落實慢,常常是執法部門“趕一步,踢一腳”,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才“走一步,動一下”。

(3)施工工人多為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附近村莊招聘的農民,多為臨時工。由于農民生活環境和對揚塵污染的淡漠,且由于是臨時工,所以對工地現場揚塵防治工作不能有效的落實。

4.揚塵污染防治對策

(1)組織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周邊村民參加環保培訓,提高人員的環保意識。環保宣傳是開展好環保工作的一項重要手段,他在切實提高區民環保意識和法制意識,提高區民保護環境觀念的同時,也能為環境執法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所以環保宣傳必不可少。

(2)加大投入,增強環境執法能力。執法手段和水平是影響執法效能的關鍵因素,環境執法能力的高低關系到統一監督執法是否可以落實到位。①改善環保執法條件。首先要壯大環保執法隊伍,以保障對環境進行有效的監管:其次加大資金投入,添置執法必須的車輛、電腦設備、相機等執法工具,有效充實環保執法裝備,為快速執法、有效執法、規范執法穿鑿條件。②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環保隊伍服務發展、服務群眾意識。減輕業務學習和培訓,牢固樹立“四化”的理念;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

(3)全面覆蓋,持續開展揚塵專項檢查。持續開展揚塵專項執法檢查,加大檢查頻次,加大處罰力度,始終保持揚塵污染整改不到位,禁止施工的嚴打態勢,形成揚塵整治嚴打機制。

(4)加快的已征地面治理工作。對已征而還未開發建設用地,盡可能的保持土壤足夠的水分或撒播草籽,優先綠化、適度覆蓋地面,防治土壤揚塵。

(5)加大市容環衛力量的建設。揚塵污染中30-50%是有道路揚塵貢獻的,所以必須加強對道路的清潔和灑水力度。因此必須增加保潔人員和環衛保潔車輛的數量,保潔人員應增至15000名,灑水車應增至200輛,機掃車應增至150輛,吸掃車應增至100輛,高壓沖洗車應增至100輛左右。

(6)加快生態化建設步伐。加大全市綠化工作,且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努力提高綠化工作質量,以改善環境,一方面通過降低風速,損失來風的動能,另一方面樹葉表面可吸附大量的粉塵,樹木枝干上的縫隙也可以吸納粉塵。

(7)加大統一監管力度。揚塵污染的管理涉及到環保、綜合執法、市容、建設等多個部門,許多執法工作不易協調,使得揚塵污染很容易處于管理缺失狀態,許多控制揚塵污染的措施和規定難以得到切實落實,必須加強統一監督管理的力度,建立政府牽頭,多部門協作,聯合執法機制。

總之,揚塵污染已經成為影響城市環境質量、城市形象、危害人體健康的一大公害,它與不斷加快的城市現代化建設步伐,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生活環境要求的矛盾將日益突出,揚塵污染防治是一項長期、緊迫而且艱巨的任務,揚塵污染的防治必須堅持依法管理,采取綜合的治理措施,最終實現環境空氣質量的根本好轉。 [科]

【參考文獻】

[1]張晶,胡春玲,任青.城市揚塵污染現狀及防治對策,環境保護科學,2008,34,(4).

[2]褥漢蘭,周志佳,周錫堂.廣州市荔灣區揚塵污染現狀預防防控對策.吉林化工學院學報,2006.23(4).

[3]權進香城市建設引起的揚塵污染的防治對策.太原科技研究與探討,2008,27(2).

[4]白向兵,劉建,閆英桃等.城市揚塵污染和抑塵劑研究現狀及展望.陜西理工學院學報,2005,21,(4).

篇4

同志們,大家上午好!

10月26日,區政府召開xx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專題會議,對我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進行部署。建筑揚塵污染整治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嚴格落實會議有關要求,做好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的組織工作,xx建筑揚塵污染整治指揮部在此召開會議,傳達區領導的有關要求,對建筑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動員部署。

同志們,近兩年來我區的空氣質量受到媒體和群眾的高度關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區建筑規模不斷擴大,施工工地越來越多,建筑施工、房屋拆遷等造成的揚塵污染十分嚴重,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刻不容緩。同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為揚塵污染源之一,也成為了輿論的眾矢之的。因此,我們要高度統一思想,齊心協力,強化揚塵治理。各施工企業作為施工揚塵治理的責任主體,更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負起責任、落實各項防塵措施。我針對本次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提幾點要求:

一、認真開展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有關部署,xx建筑揚塵污染整治指揮部制定了相應的《xx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建設系統開展此項工作。各相關職能單位要對此次專項行動給與高度重視,按照方

案要求,互相協調,密切配合;各建設、施工單位應對照《xx關于開展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動的通知》的要求,對本項目揚塵控制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達不到要求的內容立即進行整改。堅決做到施工現場100%圍欄、工地砂土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100%沖凈車輪車身且密閉無撒漏、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對建筑垃圾,要求確定堆放建筑垃圾的固定場所,加強各類建筑工地及裝修工程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規范建筑垃圾處置行為。此外,各建設、施工單位還要在門口懸掛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監理企業應當將建筑揚塵污染治理納入工程監理范圍,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措施的落實,并對發生的揚塵污染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產生揚塵污染的行為,應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情節嚴重時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應及時報告相關管理部門。

二、加大對建設單位建筑揚塵污染整治行為的處罰力度

區xx、住建局、環保局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加強揚塵治理執法檢查,加大對全區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面督促、檢查、處罰力度,對揚塵污染整治落實不到位、不合格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上限予以嚴肅查處,曝光相關項目和責任企業。經指揮部督查組驗收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違法工程是建筑揚塵污染治理的一個重點,也是治理的難點。各部門要繼續保持“打非治違”

的高壓態勢,并按職責分工,加強協調聯動,對違法工程堅決予以停工、取締。

篇5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我區污染減排任務、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轉方式、調結構”為總要求,以集中整治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和防治污染為重點,加大環境綜合執法力度,強化監管手段,為打造宜居提供環境質量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1.在年專項檢查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輔材料、生產產品及排放廢水、廢氣、廢渣中涉及鉛、鎘、汞、鉻的污染源。完成全區重金屬排放企業排放情況的更新調查,摸清排放企業及排放總量、污染物特征。

2.加大涉及重金屬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以排污申報登記為基礎,全面排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及利用、處置單位情況,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加大危險廢物的轉移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的監管,規范企業內部危險廢物管理。

(二)強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重點強化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內的建筑、拆遷及市政工程工地,堆場,道路,物料及渣土運輸,地面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環保部門要充分利用揚塵污染源信息系統、降塵監測評估網絡和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全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城鄉建設、城管、執法、園林、市政、水務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大各類工地監管力度,確保防塵措施落實到位。對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揚塵污染、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的單位要及時查處,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確保全區空氣環境質量逐步好轉。

(三)大力推進治污減排

1.強化秸稈禁燒。進一步強化秸稈禁燒現場環境監察,組織禁燒監察隊伍巡回檢查,全天候監控,及時制止隨意焚燒秸稈行為,并對造成重大空氣污染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禁燒工作不力的有關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對全區范圍內“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和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又死灰復燃的企業。

3.集中力量抓好省控和市控重點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格落實污染源在線監控、日常執法檢查、項目核查督查等措施,有效發揮污染減排效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切實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4.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的整治。強化污水處理站運行監管,重點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排放超標的污水處理站,切實提升運營管理水平。加強污水處理站進、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全面分析、掌控運行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大對污泥處置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非法傾倒和違法處置污泥行為。

(四)認真查處環境和媒體報道的突出環境問題

將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和媒體報道屬實的環境污染問題列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

(五)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查

全面檢查年以來省、市轉辦的重點環境案件以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措施落實情況,確保所有環境違法案件和重點環境案件等突出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下旬)。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確定整治重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

(三)總結階段(11月)。認真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于11月20日前報送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區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負責全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調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完善部門聯動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三)掛牌督辦突出問題。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確定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不斷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

篇6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以工業廢氣治理、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等為重點領域,構建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體系,綜合治理大氣污染,保障生態安全和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和諧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年下降57.85%,煙塵及粉塵分別下降10%。排放總量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指標之內。空氣質量優良以上天數超過325天,降塵年均濃度值降低20%。

(二)重點解決冒黑煙和揚塵等大氣污染問題。全區燃煤污染,石油混合性污染和空氣有異味等環境問題得到全面控制和改善。

(三)重點污染源工業廢氣排放達標率達到100%,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5%,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基本達到發達國家水平。

三、任務和要求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工業布局。

1、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發展。注重資源和環境的承受力,嚴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項目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發展。引導和推動工業向工業園集中,加速產業集聚和專業化分工,完善產業鏈。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關責任單位:區經信局、環保局、國土分局、規劃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提高建設項目環保準入門檻。根據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結合自身實際,抓緊實施產業結構指導目錄。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3、強制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后工藝和設備。淘汰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附近產生刺激性廢氣的生產工藝或生產線,淘汰市政府劃定的禁煤區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灶),嚴格管理控煤區,加快熱能管網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的淘汰工作。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關責任單位:區發改局、環保局、質檢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二)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審核。

4、新增市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1-2家,進一步擴大循環經濟試點覆蓋面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5、完成上級下達的清潔生產審核企業任務。完成清潔生產審核企業13家,5家企業通過ISO14000認證。積極鼓勵創建環境友好型企業。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三)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削減排污總量。

6、深化重點行業污染專項整治。組織開展電鍍、線路板、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企業盡快搬遷,對工藝落后且改造治理無望的企業堅決關閉。

對超標排放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燃煤鍋爐使用單位,實施限期治理,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繼續深入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對偷排和超標排放的違法企業依法堅決予以懲處。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四)推廣清潔能源,擴大禁煤區范圍。

7、鼓勵和支持使用清潔能源。積極爭取增加天然氣的供應量,充分發揮燃氣發電機組作用。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8、鞏固禁煤區成果。制定關政策,在已劃定禁煤區范圍內,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能源。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五)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9、加強公共場所的衛生保潔和各地環境整治。做好汽車站、碼頭和農貿、小商品等專業市場的環境衛生管理,強化開放式園林、大型商場和娛樂場所等周圍環境衛生的保潔和監管,進一步提高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水平和行駛車輛整潔水平。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六)控制揚塵污染。

10、在城區范圍內取締影響周圍大氣環境的“老虎灶”。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關責任單位:區政府法制辦、城管局、安監局、工商局、環保局。

11、控制施工揚塵污染。

各建設項目立項時應報備水土保持方案,建設施工時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

強化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從源頭上有效控制施工揚塵污染。通過ISO14000認證的企業優先承包建筑工程。

推廣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控制方案報監制度。到年底,城區報監率達100%,其它各地達60%以上,所有建筑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的報監。

施工場地100%實現圍欄作業并逐步淘汰磚砌圍欄。城區100%淘汰磚砌圍欄,其它各地淘汰80%。

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件按平布置分類規格存放。對易產生揚塵的大堆物料,能灑水的應按時灑水壓塵,不能灑水的必須覆蓋。其它各地50%左右的工地消滅建筑材料揚塵污染源。城區施工現場基本消滅揚塵污染。

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理,嚴禁直接拋灑建筑垃圾。

強化對拆遷城區現場的環境監管,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所有拆遷工程必須灑水壓后方可施工,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應當停止拆遷工程。

加強對全區各類施工工地的揚塵污染執法檢查,對造成污染的施工單位,要責令期整改;對逾期仍未達到要求的,要堅決責令停工整頓。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關責任單位:區城管局、水利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12、逐步消滅工地車輛帶泥上路現象,提高行駛車輛清潔水平。

城區100%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或設備,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其它各地須達56%以上。年城區各建筑工地基本杜絕帶泥上路現象。

加大對工程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的遺撒、滴漏等污染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道路遺撒嚴重的路段,要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進行清理。加強車輛保潔管理,在高架環路一周之外合理規劃設置汽車清洗場站,保證行駛車輛清潔。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關責任單位:區住建局、交巡警大隊。

13、全面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實現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礎上,中心城區率先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關單位:區住建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14、控制道路揚塵污染。

改變傳統的道路清掃方式,提倡科學、機械化灑水清掃除塵。城區主要道路的機械化灑水清掃率力爭達到100%。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勵采用機械化灑水清掃。充分利用中水定時沖洗道路和噴霧壓塵作業,減少道路揚塵。除雨天或者最低氣溫在攝氏0度以下的天氣外,城區主要道路車行道一般每日沖洗清塵1次、主要道路的行道每天必須進行清掃保潔。遇有大風沙塵天氣,要延長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壓作業時間,增加作業頻次。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15、加強城區公共綠地和道路綠化的建設和管理。增加綠化面積,提高綠化覆蓋率和生物多樣性水平,減少土地面積并定期沖洗道路兩側綠化灌木樹葉積塵。

牽頭單位:區農業局。

(七)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

16、嚴格執行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新車實施國家第III階段(歐III)尾氣排放標準。

加強對機動車污染排放的年檢及動態抽檢,整治機動車污染排放超標車輛的違法行為。禁止超標和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加大查處力度。

牽頭單位:區交巡警大隊;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

17、強化對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監管。

牽頭單位:區交巡警大隊;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18、堅持公交優先。改善公交車行駛條件。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關責任單位:規劃分局。

(八)控制服務行業廢氣污染。

19、加強對餐飲業油煙污染的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切實解決好民眾關心的油煙污染問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0、合理規劃餐飲業布局。城市改造和開發應當按照環境功能區的要求,規劃和建設餐飲業對集中的商業經營區域。新建餐飲業經營場所的選址,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居住鄰接的樓層)新建、擴建餐飲業。

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1、餐飲業經營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應排放標準。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九)禁止垃圾露天燃燒、秸稈焚燒及其他露天焚燒污染大氣的行為。

22、規范垃圾處置工作,要做到“戶集、村收、鎮(街道)運、市處理”,安全處置各類垃圾。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3、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焚燒垃圾、樹葉及廢棄塑料、皮革等產生有毒害氣體的違章行為。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4、堅持“堵、疏”結合原則,禁止秸稈焚燒,積極引導鼓勵農民采用秸稈粉碎還田技術、秸稈漚堆肥技術,綜合選用秸稈資源。

牽頭單位:區農業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五、實施進度

(一)準備階段:區藍天辦召開有關部門會議,對藍天工程行動計劃作進一步細化,分解年關任務。

(二)實施階段:各部門制定實施區藍天工程行動計劃的具體方案;各部門分解落實任務,全面完成全年目標。

(三)總結階段:各牽頭、責任單位年終向區藍天辦提交專題工作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藍天工程的領導,區藍天工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強指揮、協調,對各地、各部門實施藍天工程計劃進行監督檢查。區藍天辦負責全區藍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牽頭、責任單位對完成年藍天工程工作計劃任務負責,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各牽頭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完善政策和科技支撐。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的建設,發改、經信、國土、環保等部門要在立項審批、辦理建設用地手續、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并積極支撐和鼓勵申報國家級、省級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構筑藍天工程的科技支撐體系。

篇7

                           ——西湖分站

 

為確保“安全生產月”及“保文保衛”工作期間轄區內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形勢及揚塵防治的持續穩定,按照洪建發【2017】66號關于開展南昌市2017年上半年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洪建發【2017】52號關于開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洪建安監字【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洪建發【2017】60號關于印發《南昌市建委2017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洪建發【2017】48號關于印發《南昌市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洪建發【2017】56號關于印發《2017年南昌市建委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復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我站于6月6日至6月21日開始了轄區內開展第二季度暨“安全生產月”及“保文保衛”期間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揚塵治理工作大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

共檢查在建工程28個,涉及施工單位26家,監理單位17家,下發監督記錄 28份,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4份,其中落實整改13個,仍在整改的1個。

二、好的方面

各施工企業按照文件要求及時對項目進行了專項安全檢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并有專項檢查記錄。對于存在重大危險源項目,工地上相關負責人接到文件后及時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工地監理已下發整改單,施工單位立即制定了有效措施及時消除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大部分項目能按照“保文保衛”文件要求及揚塵治理要求做好現場的文明施工工作。

三、不足之處

1、部分項目大門出入口車輛沖洗平臺損壞未及時修復,車輛沖洗記錄未完善,施工現場裸露土方存在未固化、覆蓋及綠化的現象,現場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齊,臨時板房圍擋上垃圾小廣告未清除,圍擋上公益廣告面積設置未達標,少于圍擋面積的1/3。

2、外腳手架拉結點不足,高處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帶。

3、臨時用電存在電線拖地的現象。

篇8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把良好的生態環境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標,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屬地管理與區域協作相一致、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著力解決以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的大氣污染問題,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新機制,著力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大格局,為建設“美麗幸福新”提供堅實環境保障。

落實責任,齊抓共管。以鞏固和提高空氣質量為目標,強化部門監管、屬地管理責任,健全考核評估體系,完善配套管理機制,形成政府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承擔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原則。

二、具體內容

(一)現狀與問題分析。

1、大氣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我街道加強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力度,認真貫徹《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周邊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方案》,與六個社區簽訂了《禁止露天焚燒垃圾工作包干責任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地面、堆場揚塵、建筑工地、道路揚塵和露天燒烤攤點等進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2、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轄區揚塵污染突出,建筑和拆違工地不文明施工現象、道路揚塵、地面揚塵、堆場揚塵等問題明顯存在;二是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成效不明顯,機動車尾氣排放增加,特別是一些冒黑煙機動車和黃標車尾氣,對大氣污染物排放貢獻巨大;三是社會生活源排放不可忽視,露天燒烤、餐飲油煙、露天焚燒垃圾問題在局部地區特別凸顯,尤其是甘蔗園社區海師監測站點1公里范圍內的燒烤攤點反彈較為嚴重,對我街道空氣質量影響較大。2016年,我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將以PM2.5防控為重點,抓好城區揚塵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

三、年度工作任務

以嚴格環境準入為前提,以多污染物聯合減排為主線,以機動車污染控制和揚塵專項整治為突破口,全面推進大氣污染綜合防治。

(1)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城區揚塵污染控制加強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日常監督,建設工地實現文明施工

(2)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轄區內所有工地必須設置圍擋并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嚴防建設施工過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漿外溢。

(3)加強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嚴禁垃圾與廢物的焚燒。

(4)整治露天燒烤,嚴格限制城區露天燒烤,配合有關部門重點取締海師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周邊1公里范圍內無組織排放燒烤點。

(5)圍繞市“一江一港四網四區”綠色體系建設目標,配合有關部門著力抓好我街道的園林綠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篇9

為加強揚塵污染控制,保障良好的空氣質量,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揚塵污染控制的重要意義

據統計,可吸入顆粒物是影響全市城市環境質量的突出因素。除天氣干燥、風大、少雨等因素外,建設系統負責的工程建設和拆遷工地、環衛清掃保潔、固體廢棄物運輸等因素也是揚塵污染的重要來源,因此,各級各有部門要提高對揚塵污染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采取切實措施,全面控制市政道路工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和運輸,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概算,確保實現空氣質量持續良好。

二、突出重點,嚴格落實各項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一)加強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區內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須采取防治揚塵污染措施,落實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運輸密閉化、進出水槽化、物料覆蓋化、場地硬化”。建設工程施工必須采取防止揚塵污染的措施,對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土堆、料堆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進行遮蓋;工程項目竣工后30日內,應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物。建筑施工工地周邊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密閉圍擋,硬化施工區域內和工地出口以內道路,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通暢的排水設施,泥漿沉淀設施;并派專人沖洗運輸車輛輪胎使車輛不帶泥沙駛出工地,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應當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在建筑物、構筑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應當采用密閉方式清運,禁止高空拋擲、揚撒。施工現場必須建立灑水清掃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灑水和清掃工地路面工作;加強地面的管理,閑置3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進行臨時綠化、硬化,或用水泥漿或其他材料覆蓋,禁止黃土,控制揚塵污染。

城市建成區內工程建設混凝土澆注量在一百立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應當使用商品(預攪拌)混凝土,禁止混凝土現場攪拌。確因特殊原因(建設工程特殊需要,本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無法生產,因搶險、搶修等)不能使用商品(預攪拌)混凝土的須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備案后,方可現場攪拌。現場攪拌混凝土應當采取有效的防塵和隔音措施,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應配置工程預算水泥使用量70%的散裝水泥設備,符合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有關規定。

(二)加強拆遷、拆除施工揚塵治理。拆遷、拆除工地在動工前須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辦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落實“三防”(防揚散、防泄漏、防遺棄)措施。無防塵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進行拆遷、拆除作業。拆除房屋或者進行房屋爆破應當采取灑水或者高壓噴淋等措施降塵,人工拆除房屋實行灑水或者噴淋措施可能導致房屋結構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也應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拆遷后不能立即進行工程建設的應立即進行簡易綠化,沒有條件的應采取覆蓋或固化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應在拆除后3日內清運完畢,建筑垃圾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拆遷項目所在地場地應從拆遷開始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圍擋。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應當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防止揚塵產生。

(三)加強市政工程建設施工現場揚塵管理。城市建成區內市政道路工地應實施封閉式施工,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密閉圍檔,采用灑水、遮蓋物或噴灑覆蓋劑等措施防治揚塵,嚴禁在車行道上堆放施工棄土;施工現場要經常保持整潔,工程棄土及時予以清運,道路與管線施工堆土超過48小時的,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車輛進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潔、平整、通暢,定時灑水,運輸車輛輪胎不得帶泥沙駛出工地、進入中心城區,運輸廢棄物要進行覆蓋、嚴禁拋灑。嚴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減少重復開挖路面。栽植行道樹,所挖樹穴在48小時內不能栽植的,樹穴和栽種土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樹栽植后,應及時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運,當天不能完成清運的,應進行遮蓋。加強城市人行道和街巷路的覆蓋,對地面進行綠化鋪裝,對不具備綠化條件的,采取鋪裝水泥磚、石磚、透氣磚等綜合措施,減少揚塵量。

(四)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市容環境衛生等職能部門應加大環衛設施建設力度,改進道路清掃方式,積極推行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科學調整道路保潔時間和時段,及時清理路面塵土和垃圾,做到日產日清,不留死角。加強城區道路灑水防塵,增加主次干道沖洗頻率,采用人工方式清掃的,應當符合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規范。

(五)加強物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管理。積極推行生活垃圾袋裝化,對各垃圾中轉站、運輸車輛以及填埋場的垃圾裝卸、堆存、處置作業進行規范;加大對亂堆、亂扔垃圾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管重罰;加強城鄉結合地帶的管理,開展渣土清運專項整治,對拋灑泄露、野蠻裝卸、隨意傾倒、違章行車等行為,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從嚴懲處,規范渣土清運市場。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廠的監管,確保正常運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4小時內不能及時清運的應進行覆蓋,避免產生揚塵。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應當符合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有關規定。

市區內運輸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用密閉化車輛運輸。不具備密閉化運輸條件的,應當委托符合密閉化運輸要求的單位或個人承運。運輸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車輛機械密閉裝置的維護,確保設備正常使用,運輸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飛揚。運輸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公安交警、市容環境衛生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市區運輸車輛的管理。

三、切實加強揚塵污染控制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及城管、建設、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揚塵、粉塵污染對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性,制定專項揚塵控制、垃圾處理和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時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市中心城區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由城區、經濟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市城管、建設、環保等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負責落實,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協助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篇10

2019年,根據年度工作任務,我區認真組織、積極推進年度各項任務,齊頭并進打好藍天保衛、治水提升、治土清廢三大硬戰,年度任務基本達到時序進度要求,環境質量穩步提高。現將我區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情況自查工作報告如下:

一、環境質量情況

2019年,我區空氣質量優良率86.9%,較2018年上升1.8%;全年XX區PM2.5平均濃度28μg/m3,較2018年下降4μg/m3。馬家橋、汶溪、廣源橋、游山斷面均為Ⅲ類,貴駟斷面為Ⅳ類,市控斷面濃度均值功能區達標率為100%,Ⅲ類以上達標率為80%,與2018年持平。XX區生態環境滿意度為83.02%。

二、大氣污染防治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一)優化產業結構布局。

制定《XX區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2020年行動方案》和《2019年XX區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計劃》。完成“三線一單”編制并組織實施,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新改擴建項目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VOCs新增排放量實行區域內排放量減量替代。完成落后產能淘汰12個、“散亂污”整治101家(市級任務100家)。完成落后產能淘汰19家(市級任務15家)。完成重污染企業搬遷關停1家。

(二)深化工業廢氣治理。

按規定時限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煙粉塵)、VOCs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深化鋼鐵、水泥、玻璃、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有色、鑄造等12個重點行業廢氣治理。持續推進有機廢氣治理,提前完成市級工業企業VOCs治理年度整治任務(18家?)。繼續在70余家石化化工企業推行LDAR工作,已完成224萬個點檢測,泄漏率0.35%,按要求開展修復工作。2016年至今累計削減有機廢氣約4000噸。組織開展并完成高污染燃料鍋(窯)爐核查。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提標改造,已完成28臺(市級任務19臺)。開展有色金屬、鑄造等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已完成16家(市級任務16家)。

(三)加強面源污染治理。

實施《XX區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重點開展“三塵”(工地揚塵、煤塵和道路揚塵)防控,突出抓好拆除作業、建筑施工、道路施工、露天堆場、渣土及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等各類揚塵污染源綜合治理;全區各地建設工程按要求落實揚塵防治的揚塵自動監測和視頻監控措施,并與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對煤場實施作業管理、設施維護、場區管理、卡口管理等全過程監督監控,同時結合整體規劃開展整合搬遷;強化道路保潔作業,全區城市主干路機械化清掃率保持100%,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平裝率100%,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揚塵。協同推進“四氣”(工業廢氣、垃圾秸稈焚燒煙氣、餐飲煙氣和車船尾氣)治理。運用城郊煙氣監控系統,實現閉環管理,及時發現、消除垃圾秸稈焚燒現象。實施廢棄礦山整治,完成年度任務7家(市級任務7家)。年度開展揚塵防治工作督查5次。

(四)開展機排廢氣治理。

開展重柴車輛路面執法檢查。多次聯合交警等相關部門在轄區內不同道口、分時段開展重柴車輛尾氣排放檢測,累計出動54人次,人工檢測158輛,整改處罰58輛。自5月份開展機動車年檢數據審核

4235輛,審核率96%。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264輛(市定任務),已完成297輛。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審核工作,本年度完成881輛。

(五)強化應急聯動和監控。

持續開展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更新工作。按要求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加強與氣象、建交、綜合執法和經信等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強化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對,督促企業按上級指令落實相應減排措施。截止2019年底,已投用企業常規廢氣在線監測點位49個,VOCs排口117個,VOCs廠界54個;環境在線監控網格化揚塵61套,有機特殊因子區域站4套。基本建成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和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完善了鎮(街道)環境空氣監測站點和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三、水污染防治行動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一)推進“污水零直排區”建設。

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創建,投資18100萬元,新建污水管網17.3公里,雨水管網4公里。完成生活污水標準化運維試點建設5個(市級任務4個)。6個鎮街道和2個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全部通過市級考核驗收。1800余家工業企業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北區污水處理廠、XX污水處理廠擴容提標改造工程,城鎮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8%。主要污染物氨氮濃度下降5.5%,總磷濃度下降16.7%,高錳酸鉀指數濃度下降17.7%,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二)深入開展行業整治。

制定《XX區金屬表面處理等5個行業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實施方案》,督促推進5大行業深化整治提升,完成涉水行業整治76家(市級任務73家),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5個。8家電鍍企業電鍍線整治已完成6家;推進蛟川電鍍污水處理站廢水提標異地遷建工程。

(三)繼續加強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的規范整治提升,所有入海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并設立標志牌,組織開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定位;督促樂金甬興、海德漂染(南洪)完成廢水排放去向更改,停用入海排污口。開展直排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實施入海排污口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和對原有在線監控設施加裝總氮監測指標工程,全區重點入海排污口在線監控實現全覆蓋并穩定達標,達到入海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提升驗收標準。推進入海河流污染總量控制,對主要入海河流進行常規動態監測。

(四)多管齊下,確保治水工作不反彈。

加強地下水環境保護。開展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督促轄區內加油站加快油罐更新改造進度,已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任務(市級任務8個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34個(市級任務34個)。加快推進美麗河湖創建工作,完成美麗河湖創建1條,100%完成市定任務。加強城鎮污染治理。推進污水處理廠擴建及提標,北區污水處理廠三期15萬噸/日擴建及二期提標工程啟動,華清環保提標改造工程開工建設,XX污水處理廠類四類提標改造工程可研初稿完成。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完成1條氮磷生態攔截溝建設,1家養殖尾水治理示范區已全面完成。

四、治土清廢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一)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編制《XX區工業固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固廢底數摸排、處置通道疏通、規范化考核、信息化申報等四個方面工作;疏通了一般工業固廢協同處置渠道,與城市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確定由中科綠電、華清環保為企業提供填埋和協同焚燒處置服務;統計并上報一般工業固廢申請,最終我區36家單位,每年2670噸一般工業固廢焚燒需求獲市垃圾應急辦同意。

(二)推進固廢處置能力建設。

積極推進固廢重點項目的建設,督促并協助XX億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萬噸/年一般工業污泥綜合利用項目、XX格林蘭生物質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5萬噸/年一般工業污泥干化項目、XX甬力環保有限公司1.5萬噸/年廢桶綜合利用項目、XX市XX新東方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七水硫酸鋅(1萬噸/年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XX新福鈦白粉有限公司60萬噸/年水泥緩凝劑項目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

(三)開展規范化考核和專項整治。

完成省廳開展的2019年度XX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規范化考核;完成2019年度69家重點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印發《XX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關于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檢查企業67家;完成33家單位工業固廢核查;開展汽修行業專項檢查,責令9家進行整改;進行緊固件企業廢礦物油規范化處置協調,下發《告廢油(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書》、《企業廢礦物油規范處置及整改情況說明》和《危險廢物規范處置承諾書》,要求企業開展自查、進行整改;對44家重點廢油單位開展摸排,約談22家。開展污泥行業提升整治,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區10家年產1000噸以上工業企業出廠污泥含水率低于60%。

(四)協助小微產廢單位危廢處置。

聯合各鎮(街道)環保所開展危廢規范化管理培訓會議,由大地環保危廢綜合經營單位開展“公交化”拼車轉運服務,并提供現場管理、臺賬制作、系統申報指導等延伸服務,截至目前已提供拼車轉運服務140余家次;與區教育部門協商,委托大地環保為區內中小學提供實驗室廢液處置服務,截至目前已安全處置廢液298公斤。

(五)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和監測。

完成142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信息采集,完成2件單位采樣方案編制;完成全區53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土壤污染自行監測;完成XX區污染地塊名錄內6個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調。完成7個功能調整為居住、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地塊調查工作部署;完成莊市華美線業宿舍區域、駱駝老棉紡廠等其他土地功能變更地塊調查工作;完成22個農用地超標點位對賬消號工作。

(六)進行土壤治理修復。

督促九龍湖政府開展九龍湖呂岙山塘受污染土壤的修復工作,該項目已通過效果評估。完成金甬腈綸廠退役地塊土壤污染調查,根據調查結論要求屬地加強該地塊風險管控措施。

(七)開展重金屬減排。

督促轄區內重金屬排放單位采取工藝提升,排放提標,轉型升級等措施,到2020年底前全區重金屬排放量在2013年的基礎上減排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