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處置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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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處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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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鎮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優化配置**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資產管理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鎮屬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活動。

第三條鎮黨政辦公室是本鎮負責**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鎮財政所是本鎮負責公共財政、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對鎮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賬務處理和監督。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固定資產,是指核算單價在規定起點,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項設備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不滿上述起點,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也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機械、交通運輸工具、設備、儀器等。

第五條**單位固定資產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由鎮政府統一管理和調配,**單位擁有、使用。

第二章資產管理

第六條**單位要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備管理人員,將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第七條對**單位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產權證由各單位負責保管,擁有、使用該不動產的**單位負責實物的管理及維護。

第八條**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使用、保管制度,建立固定資產帳目,及時、準確記錄**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分布情況。實物資產應分類編號,大型、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除登記以外,還應按臺(件)建立技術檔案。同時,還應建立使用登記制度,財產領發使用要登記領用卡,明確使用、維護保管責任,因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要視不同情況追究賠償責任。

第九條建立全鎮固定資產網絡數據庫,運用資產管理計算機軟件對固定資產進行動態管理。鎮屬單位固定資產經批準增減變動時,會計核算、實物使用(管理)等管理部門須同時進行計算機網絡數據庫登記,全面地、系統地、準確地、真實地反映全鎮固定資產狀況。

第十條年度終了前,鎮屬單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鎮財政所定期或不定期協調(組織)鎮黨政辦公室、財產使用部門和鎮財政結算中心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根據盤點結果詳細填寫固定資產盤點報告表,并與固定資產賬簿(計算機網絡數據庫)相核對。發現賬實不符的,應當查明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原因,分清責任,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呈交鎮相關領導審定。

第十一條根據“誰擁有,誰核算”的原則,有單獨設賬的**單位,固定資產在其賬上登記反映,沒有單獨設賬的部門,其固定資產全部統一集中在鎮政府行政賬登記反映。

第十二條**單位從事對外有償的**服務、資產租賃等活動,其收入必須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三條**單位要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對于長期閑置不用或超編定額的資產,由鎮政府黨政辦公室進行調劑。

第三章資產處置

第十四條**單位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單位對其擁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轉讓或注銷產權的一種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未經批準,**單位不得擅自對其擁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處置。

第十五條**單位固定資產的轉讓,必須經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并由鎮黨政辦公室對評估結果進行確認,審批權限按鎮政府財經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單位固定資產需要報廢或報損的,應由有關部門組織技術鑒定,報鎮黨政辦公室會同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審批權限按鎮政府財經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單位因機構合并、撤銷、改變性質或變更隸屬關系的,由鎮黨政辦公室、鎮財政所對該**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造冊登記,審批權限按鎮政府財經管理制度執行,并分別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一)**單位改變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其**資產,經評估確認后實行有償調撥;

(二)**單位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屬于同一系統、同一管理級次、同一性質的,其**資產可無償調撥或并入合并后的單位;

(三)**單位撤銷的,其固定資產由鎮黨政辦公室負責組織清查后,提出處理方案,報鎮政府審批。

第十八條**單位固定資產處置后的收入統一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的收支兩條線管理。

**單位按規定經鎮政府批準,對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并取得處置結果的憑證后,鎮財政所調整有關資產、資金賬目,并及時辦理產權變動手續。

**單位對外捐贈資產的,需憑鎮政府的批準及接收單位的接收證明進行賬務處理。

鎮政府出具的資產處置批復文件作為**單位制定資產購置計劃、鎮財政安排預算資金以及辦理政府采購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資產監督

第十九條**單位必須自覺接受鎮財政所的監督,定期報告**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按要求填制統計報表資料等。

第二十條鎮財政所對**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否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擁有、使用的**資產是否登記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報告的數字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三)擁用、使用的**資產是否合理、有效、節約,是否進行了資產維護;

(四)**資產是否受到侵犯、損害,是否出現流失的現象;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辦法,擅自處置鎮屬固定資產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作出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鎮屬各公司可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公司資產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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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固定資產為事業單位得以正常運行的物質基礎,其管理工作較為重要。本文就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變化,分析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措施,以期對促進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有所啟示。

關鍵詞 :新制度;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事業單位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背景下,事業單位的運營環境也處于不斷的變化當中,其經營管理活動變得更加的復雜多變。因此,為促進事業單位較好的發展,滿足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改革需求,財政部頒布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于2013 年1 月份開始實施,對于規范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新制度當中,新增了關于財政改革和國有資產的相應會計核算要求,并具有創新性地引入無形資產和折舊攤銷,對加強資產的入賬管理和資產計價具有強化作用。

一、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變化

1.固定資產界定標準的變化

在新的會計制度當中,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界定標準進行重新規定,將通用設備單位價值從500 元以上提升到1000 元以上,而專用設備的單位價值也從800 元的底限提升到1500 元。通過這樣的調整,能夠促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更能夠適應現代的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目前的物價水平更為接近,有利于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

在新的財務規則當中,對固定資產的分類也作出了相應的調整,原來的分類主要包括①建筑物和房屋;②專用設備;③一般設備;④陳列品與文物;⑤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目前,則將其調整為①建筑物和房屋;②專用設備;③通用設備;④陳列品與文物;⑤圖書、檔案;⑥用具、家具、動植物和裝具等。新調整后的固定資產更加的規范、明確且具體。把其他固定資產進行細化,能夠實現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的規范化和統一化的管理。

2.新會計制度下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需計提折舊

新會計制度要求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應以《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為標準,同時在無形資產攤銷、固定資產折舊的管理中,也應以該規則或是相關的財務管理規定為標準,進而決定攤銷、折舊與否。要求事業單位對除動植物、陳列品和文物、檔案和圖書等將名義金額作為計量的固定資產之外的相應固定資產實施計提折舊,并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之內,依據相應的規定,將對應的折舊金額實施分攤處理。

新制度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能夠促進固定資產實際價值和賬面價值的一致性。并且在會計報表當中體現為固定資產凈值,并不是原值,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對事業單位的資產數額進行真實反映。同時,未將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計入到支出當中,其主要目的在于兼顧財務管理和預算管理兩方面的需求。所以,在不對支出造成影響的條件下,事業單位應積極地落實價值管理和事務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原則和理念,進而為事業單位的核算提供相應的財務數據支持。

二、新制度下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措施

1.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專業化

專業化的固定資產管理能夠促進事業單位整體管理能力的提升。首先應設立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由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門較多,包括財務部門、后勤部門、基建部門和資產使用部門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有序實施,需要該類部門共同參與管理;其次,固定資產管理的技術性較強,所以需注重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其具備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熟練的業務技能,確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能夠滿足新制度,并促進管理效率的提升。

2.實現固定資產管理的制度化

為實現固定資產制度化的管理,首先應注重管理固定資產的整個過程,從提取、驗收、維護、使用和轉移等環節進行充分的考慮,制定與本單位實際情況相符合的固定資產內部管理制度。事業單位應注重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在充分分析項目可行性的基礎之上,進行投資預算的編制,還需確保審批的程序符合相關的管理要求,進而保證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防止出現盲目和重復購買的問題。

其次,建立起明確的固定資產業務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單位的崗位權限和職責,并將固定資產業務中存在不相容的崗位進行分離設置,促使其發揮相應的制約作用。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由該部門進行管理,設兼職管理固定資產的人員,且遵守“歸口管理,統一領導,責任到人和分級核算”的原則。最后,應構建固定資產盤點制度。在新制度之下,相關規定明確指出,事業單位應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而在年終之前則需完成一次全面的盤點,以保證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和賬目相符。將固定資產清點之后,進行詳細的記錄,并讓相應科室的負責人,以及清點人員共同簽名上報給資產管理部門。將所盤點出的固定資產表交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并將盤盈固定資產登記,保證賬賬相符、帳物相符和帳卡相符,真正地將盤點固定資產的工作落到實處,發揮固定資產盤點的的積極作用。

3.促進固定資產管理的信息化

事業單位在管理固定資產的過程中,應對信息化管理方法進行合理充分地應用,進而促進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可在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辦公自動化系統當中添加“固定資產管理”的模塊,并相對應地增加領用、購置、清理、盤點、報廢等相應的管理程序,便于進行相應的查詢和操作,并實施全方位地、準確地監管,以實現透明化、動態化的固定資產管理。同時也能夠為事業單位的領導者決策提供相應的決策依據,防止重復購進等問題,促進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使用效率的提升,最終實現固定資產共用和共享的最大化。另外,應將固定資產的增減信息及時地錄入到財政局固定資產動態管理的信息系統當中,并在每月的月初核對動態系統當中的信息及單位財務,確保其準確無誤之后,將月報表上報。以便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及時的了解下屬單位在固定資產配置和資產管理的情況,進而為實現固定資產的有效利用及合理分配奠定基礎。

三、結束語

為適應新制度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需求,促進固定資產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發展,事業單位應在充分理解新制度的基礎上,制定提升固定資產管理效率和質量的措施。同時還應加強對計算機技術和信息技術的應用,以提升事業單位相關財務數據和信息的質量,為管理者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且及時的會計數據。

參考文獻:

[1]欒容.淺談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模式的優化與創新[J].中國總會計師,2013,8(11):254-255.

[2]劉冬梅.關于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思考[J].商業會計,2013,4(17):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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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經營用固定資產的購入會計信息處理

自2009年1月l日起,變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的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圍內實施,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便是允許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稅'在事業單位購入事業活動用固定資產的情況下,事業單位即為固定資產的最終消費者.所支付的增值稅理應作為固定資產的戚成本入賬,《制度》中上述現定的正確性班庸置疑,然而,若事業單位購置固定資產是為經營活動所用,則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該事業單位為小規模納稅人,其購入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也應按上述規定進行,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存在稅額抵扣的問題。

如果該事業單位為一般納稅人,則需對其購入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增值稅進行專門核算,也就是說,事業單位購入固定資產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據此,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購入經營用固定資產時,一方面應按照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買價、運輸費、裝卸費等作為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

二、當前使用過固定資產的出售情況的會計信息處理

根據《制度》的規定,事業單位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先將其轉入待處置資產,待實際出售時,再相應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同時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核算出處置收入扣除相關處置費用后的凈值,并將其作為應繳國庫款"在日后上繳國庫。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事業單位出售固定資產無需核算增值稅。那么結果是否如此呢?

增值稅轉型改革之前原《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經營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還為此發出通知,申明了免征增值稅必須同時滿足的三個條件:一是屬于固定資產目錄中所列貨物;二是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三是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對于事業單位而言,其出售的固定資產一般均能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因此,均應免征增值稅。也就是說,若是在增值稅轉型改革之前,《制度》的上述規定并無不當。

問題是,為進行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一系列通知,其中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抵扣過進項稅額和未抵扣過進項稅額兩種情況,前者按照適用稅率(17%)征收增值稅,后者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009年1月19日下發財稅[2009]9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跟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2014年6月13日再次下發財稅[2014]57號文件,要求簡并增值稅征收率,將之前通知中“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一律調整為”“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事業單位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論其被確認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也無論其取得該固定資產時是否抵扣過進項稅額,均應繳納增值稅。具體而言,若事業單位所出售的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抵扣過進項稅額,需按照17%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反之,則按照3%征收率減按2%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某事業單位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將一臺不需用的辦公設備予以出售,該設備的賬面余額為47600元,已計提折舊22300元。出售該設備取得價款26000元,款項收到并存入銀行,同時為出售該設備支付相關費用195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

根據《制度》的規定,首先將欲出售固定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25300,累計折舊22300;貸:固定資產47600。實際出售辦公設備時,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25300;貸: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25300。收到出售設備的價款時,借:銀行存款26000;貸: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260000支付為出售設備發生的相關費用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1950;貸:銀行存款1950。確定處置凈收入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24050(26000-1950);貸:應繳國庫款24050。按照增值稅轉型后的相關要求,賬務處理前應首先確定所出售的辦公設備在取得時是否已抵扣過進項稅額。

(1)若己抵扣,說明該事業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且所出售的辦公設備是在增值稅轉型改革之后所購入。在此情況下,需作如下會計信息處理:將欲出售的辦公設備轉入待處置資產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25300,累計折舊22300;貸:固定資產47600。實際出售辦公設備時,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25300;貸: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25300。收到出售設備的價款時,借:銀行存款26000;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777.78[26000/(1+17%)x17%J.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22222.22(26000-3777.78)。支付為出售設備發生的相關費用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1950;貸:銀行存款1950。確定處置凈收入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20272.22(22222.22-1950);貸:應繳國庫款20272.22。

(2)若所出售的辦公設備在取得時未抵扣過進項稅額,則存在如下兩種可能:一是該事業單位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二是該事業單位雖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其所出售的辦公設備是在增值稅轉型改革之前購入。無論是哪種情況,均需作如下賬務處理:①將所出售固定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25300,累計折舊22300;貸:固定資產47600。②實際出售辦公設備時,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25300;貸: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25300。③收到出售設備的價款時,借:銀行存款26000;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若該事業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需注明"銷項稅額")504.85[26000/(1+3%)X2%],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25495.15(26000-504.85)。④支付為出售設備發生的相關費用時,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1950;貸:銀行存款1950。⑤確定處置凈收入時,借:符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23545.15(25495.15-1950);貸:應繳國庫款23545.15??梢钥闯?,同出售抵扣過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相比,前兩筆會計分錄沒有什么區別,后三筆會計分錄中有關科目的金額則因為增值稅征收率的不同而發生了相應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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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細化對資產的分類,突出了對資產的實質性管理

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細化了對資產的分類,將原“固定資產”科目中包含的資產內容,按照經濟業務的實質,分類列入“存貨”、“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待處理財產損益”、“公共基礎設施”、“受托資產”等科目。這一重大修訂,一方面完善了行政單位的資產分類,強化了對不同功能、不同類別資產的區別管理,提高了資產管理活動的針對性,方便行政單位管理者依據資產報表做出管理決策;另一方面,也適應了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權責發生制原則要求下,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計提折舊政策,從原有“固定資產”科目中分離出了符合計提折舊要求的資產,進行依規計提。避免了誤提折舊,導致例如委托管理資產等不屬于本單位折舊計提范圍的資產價值核算不準,影響行政單位的資產管理和資產處置。

2.計提折舊政策對資產管理與處置的影響

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計提折舊與攤銷,是本次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修訂的一大亮點,更加客觀地反映出了行政單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使用消耗情況和實際價值,對提升我國行政單位財務信息質量有重要的作用。計提折舊和攤銷政策對于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人員來說,是一項新接觸的業務,在日常會計核算過程中,無論是從計提的方法到進行賬務處理都有巨大的變化。在資產處置時,不僅僅要考慮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科目的余額,同時還要考慮“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科目的余額。這樣的核算規則需要財務人員更加注意資產處置的核算方法,防止遺漏相關業務,而影響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因此,行政單位財務人員要不斷學習和熟悉計提折舊和攤銷的會計核算技術方法,能夠正確運用計提規則,了解會計科目間的邏輯關系,實現會計業務處理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3.相關凈資產科目的調整

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另外一個重大變化,就是將原“固定基金”科目調整為“資產基金”科目,同時完善、細化了資產基金科目,包含“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等幾個二級科目。這樣的調整既實現了與資產科目的對應,形成一套完整的核算規則,也優化了凈資產的內部結構。行政單位財務人員應該加強對凈資產與資產的邏輯對應關系的了解程度,在資產采購核算、資產計提折舊管理、計提攤銷管理和資產處置管理等資產核算各個環節,要全面綜合考慮,保證資產業務核算的完整性。

二、應用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對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處理以及管理影響

1.資產處置時的會計處理方法

行政單位資產處置分為資產折舊計提足額和未計提足額兩種情況,兩者情況處理方法有所差異,需要注意分錄的差異和科目的運用。采用計提折舊的政策要考慮折舊年限和資產凈殘值等因素,本文就以通用的折舊年限,并且忽略凈殘值來舉例說明固定資產處理的會計核算方法。

(1)足額計提折舊時的處理辦法

行政單位資產核算與企業資產核算有很大區別,管理使用目的也不同,會計核算技術也不一樣。購買資產時,首先,對新增的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貸記“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然后,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零余額用款額度”或者“現金”。對固定資產進行日常的計提折舊時,借記“資產基金―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核算方法與固定資產一致。在資產報廢處置時就要考慮“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和“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等3個科目的余額關系。對于足額計提折舊的資產進行處置時,借記 “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同時對于收到的資產處置收益,借記“銀行存款”或者“現金”,貸記“應繳財政款”。

(2)未足額計提折舊時的處理辦法

未足額計提折舊,也就意味著“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中還存在余額,因此,當處置時,借記“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貸記“固定資產”。如果存在資產處置收益時,同樣借記“銀行存款”或者“現金”,貸記“應繳財政款”。

2.計提折舊政策對資產處置的影響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普遍都是第一次接觸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公共基礎設施進行計提折舊的工作,在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資產凈殘值率的選擇上還缺少一定的經驗,普遍簡單采用通用的折舊年限和凈殘值率,折舊方法也選擇直線法。但是,行政單位資產的使用年限和頻率是與資產的用途和經營管理現狀相聯系的。例如安放在公園或者廣場的公共基礎設施,因為使用的人多,磨損較快,采用通用的5年折舊年限就顯得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而應該縮短折舊年限同時采用加快折舊的辦法來處理折舊計提業務。這樣能在資產報廢處置時,減少資產余額與實際資產價值的差異,較準確地反映資產的使用狀況,也能公平客觀地評價行政單位的資產使用效果。所以,在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資產凈殘值率的考慮方面,行政單位財務人員還要不斷探索和研究,從實際角度出發,摸索出一套適合單位資產管理實際的折舊計算體系,從而提升管理資產的水平。

三、應對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資產管理要求,強化對資產的日常與處置管理

1.加強對新會計制度的學習,提高計提折舊核算技術的水平

鑒于行政單位財務人員較少接觸計算資產折舊技術的現狀,財務人員要努力學習相關知識,了解和熟悉與資產相關會計科目的規定和使用說明,實現會計科目的靈活準確運用。也可以借鑒企業計提資產折舊的核算經驗,制定適合行政單位的折舊政策,從而保證行政單位財務信息的準確性。

2.正確計算資產折舊,注意保持與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信息的一致性

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不要求對資產進行計提折舊,相應地不會按月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與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信息,管理相對較為簡單。新制度要求行政單位每月要正確計提折舊,不僅要保證折舊額計算準確,并且能夠正確計入會計帳套中,還要對固定資產卡片和信息系統進行及時更新。這樣體現了會計工作的完整性,也為資產報廢處置提供完整的財務信息,保證資產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強化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工作,提供完整的資產處置信息資料

行政單位財務人員應該注意變化了的資產處置會計核算方法,特別是增加了“累計折舊”科目之后,會計分錄的變化。注意會計分錄間的邏輯關系,提高對資產凈殘值的估算水平,合理預計資產處置收益,完整地核算資產處置業務。及時、準確地更新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決算報表的資產信息,向財政部門提供準確的資產存量和資產耗損情況,使得財政部門掌握行政單位的資產使用情況,并能夠合理安排資產的處置和更新,保障了行政單位提供優質的公共管理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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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事業單位 新會計制度 固定資產核算

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在發展過程中,其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撥款,因此應當充分重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合理管理,防止管理不當造成國家經濟損失。2013年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頒布,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做了較大變動,引入了固定資產核算的相關改革舉措和改進方法,對事業單位財務行為以及反映事業單位經濟運行情況都有著積極作用。

一、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的變動及其意義分析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得到了調整

新制度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應當使固定資產的物質形態資產維持原本樣貌,單位價值應當與硬性標準相符,固定資產使用期限必須要超過1年。如果單位價值與國家規定標準不相符,同時耐用時間已經超過1年期限的同類物資,可以將其納入固定資產范圍內進行管理。舊制度中,普通設備價值標準為500元,新制度中將其調整為1000元;舊制度中專用設備為800院,新制度中將其調整為1500元,新制度設定的新價值標準與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狀況更加相符。同時,在這一背景下,事業單位在操作過程中就能夠更加靈活的對固定資產進行處理,充分體現了實踐重于形式的原則。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得到了調整

新制度的固定資產重新做了分類:房屋及構建物,區別于舊制度的房屋和建筑物,范圍上顯得更廣泛;通用設備類,區別于舊制度的一般設備,使得其顯得更為專業化;圖書與檔案類歸集在一起,豐富了舊制度下固定資產的圖書類別的內容;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調整為“其他固定資產”,區別了舊制度下的其他固定資產。這樣分類充分考慮到了固定資產在之中的財務管理的具體要求,顯得更為貼近務實。

(三)“累計折舊”的引入

新制度中明確規定,事業單位中除了名義金額計量資產、檔案、圖書、動植物、陳列品以及文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均進行計提折舊,同時選用攤銷與“虛提”折舊等方法,實質上就是攤銷與計提折舊過程中對非流動資產基金進行沖減處理,并不是計入支出。這一處理方式不僅能夠滿足財務管理需求,還能夠滿足預算管理需求,不會對事業單位支出預算口徑造成任何影響,同時有利于將資產隨著時間與使用程度出現的價值消耗狀況反映出來,進一步促進事業單位對于“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原則的落實。

(四)規定會計“大賬”并入基建數據

新制度明確規定,應當在單位會計“大帳”中定期并入基建相關信息數據。這一改變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基建賬數據長時間“游離”于會計“大賬”之外的問題,有效提升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統一、完整性,對于事業單位財務風險降低、資產負債管理強化具有會計信息支撐功效。

(五)固定資產處置得到了改進和完善

新制度關于對固定資產的處置,借鑒了優秀企業的做法,引入了“待處理資產損益”的會計核算科目。事業單位處置資產過程中取得的收入,發生的費用以及處置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凈收入,還應設置“處置凈收入”明細科目予以歸集反映。將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時,按資產賬面余額或賬面價值轉入“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待固定資產按照要求進行處置之后,再將“待處理資產損益”科目的明細按照制度的要求分別用“非流動資產基金”以及“應繳國庫款”等會計科目來核算。相比之下,新制度下,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置方法就避免了以往無法及時反映固定資產凈值的弊端。

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雖然新制度的出臺使固定資產核算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還是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一)未規定固定資產減值

新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的減值,在固定資產計量方面還不能夠達到謹慎性要求,針對這一實際狀況,應當設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并將其當作固定資產備抵科目,將固定資產價值減少狀況反映出來,根據賬面價值孰低法與可回收金額對固定資產實際價值進行確定。

(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單一

新制度基本上借鑒了企業核算固定資產的方法,增加了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但折舊方法過于單一,一般規定為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這兩種計提折舊的方法雖然操作簡單,但是不適用于工作中各種固定資產的核算。如現實工作中電子科技類資產,因新技術的引進或發展等不可預測的因素,其更新周期比較短,可能在財務確定的使用年限之前需要報廢,就需要采用年數總和法或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文物和陳列品此類固定資產,鑒于自身的特殊性,對其不計提折舊,年終清查時應根據謹慎性原則進行價值評估,對明顯發生減值損失的文物和陳列品計提減值準備。

(三)固定資產處置核算分類不細

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包括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無償調出、盤虧、報廢、毀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但是,由于捐贈、出售等一系列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在固定資產清理范疇內,同時盤虧的固定資產在清查范疇內。新制度對于這兩種業務還沒有進行合理的區分,均按照“待處置資產損益”科目對其進行核算處理,這種方法會嚴重影響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因此應當增加“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對由于毀損、報廢、無償調出、對外捐贈以及出售等多種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進行核算,這樣就能夠有效核算不同范疇的固定資產,有利于核算效率的提升,進一步強化固定資產處置管理。

三、結束語

新制度在試行之后,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核算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有效完善了舊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但是新制度仍然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會計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新的規范與制度,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通知 (財會[2013]22號)

[2]夏艷.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固定資產處置的賬務處理及建議[J].財會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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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固定資產;管理

中圖分類號:F4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資產。公司對其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等權利,各分公司在授權范圍內只有經營使用權和管理權,沒有處置權。

一、公司新增固定資產業務辦理流程

1.新增資產設備購置申請:由所需購買設備分公司提交書面申請,經分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將申請提交總部計劃處報批,填寫“投資(非安裝設備)結算確認審批表”,填寫新增資產明細表。

2.新增資產錄入財務管理信息系統AMIS7.0:固定資產資產增加資產卡片資產種類、資產類型、資產編碼(類中選擇)、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單位、計量單位、資產用途、增加原因、原值、凈值、累計折舊、車牌(井)號、復合數量、資金渠道、經濟用途、制造廠家、出廠編號、折舊日期、投產日期、使用情況、負責人、安裝地點錄入完畢保存。

二、固定資產報廢及處置

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提足折舊并退出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進行正常報廢處理。

1.資產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逐級上報到公司財務處,財務處審核后交相關專業處室;相關專業處室對擬報廢資產進行審查鑒定并簽署意見,上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公司財務處將報廢固定資產審批結果通知各單位,由各單位進行賬務處理。

2.各單位上報處置申請及資產明細,公司財務處組織相關專業處室審查,現場勘察,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定價;財務處將申請處置情況報公司國有資產評估確認委員會審批同意,并報集團公司審查批準后,按公司處置管理規定進行處置。

三、資產變動及不良資產處置

(一)資產變動業務

1.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當使用單位、使用人、存放地點等信息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固定資產的變動處理。

2.由使用單位資產管理人員,通過中油財務管理AMIS7.0系統 “資產管理”下的固定資產-數據查改-資產臺賬- 固定資產卡片信息進行變更,修改完畢后保存。

3.如果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固定資產調撥,應由調出單位填寫“資產調撥單”,首先由調出、調入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資產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其次由公司設備處領導簽字并加蓋處室公章,最后由財務處資產管理科領導簽字蓋章。 打印“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四份,分別報送調入、調出單位、設備管理處、財務處做賬并按規定存檔。

(二)不良資產處置業務

1.不良資產”包括企業已計提減值準備資產、已報廢尚未處置資產、閑置資產、因業務調整擬退出資產。

2.資產使用或管理單位提出不良資產處置初步方案,報公司財務資產處,方案應包括不良資產的現狀、形成原因、擬采取的處置方式、受讓方情況、預計收益等內容,并提供符合規定的鑒定材料。

3.公司財務資產處組織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不良資產處置方案進行審核及實地勘察,提出審核意見;公司財務資產處對處置方案進行復核,提出復核意見;公司財務資產處委托中介機構對不良資產進行評估作價并上報資產評估確認委員會審議。

4.物資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國有資產評估確認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處置通知,組織具體的處置工作;交易雙方簽訂不良資產處置合同或委托協議。

5.資產使用或管理單位根據會議紀要和收款單據、處置合同或委托協議等進行賬務處理。

四、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首先,要增強有關人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

1.增強公司負責人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意識?!稌嫹ā芬幎ǎ?/p>

“負責人對本企業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币虼耍仨氄J真執行好《會計法》,使公司主要負責人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這是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杜絕思想意識上的“重進輕管”、“重資金、輕實物”。

2.增強各分公司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有的分公司長期使用早該報廢而沒有及時做報廢手續,賬面上仍大量的反映。企業財務內控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力不夠,不能定期清查、盤點,造成企業“家底”不清。

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具體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預算制度。每年應根據企業實際發展需要及資金情況,合理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預算,并從嚴掌握。

2.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購置的審批權,審批人不得越權審批,未經審批,不得采購。

3.組織責任制度。對購置、驗收、接收由物資采購中心統一采購,分公司設備管理人員驗收。明確其責任、具體工作要求,并相互稽核、職權分離。

4.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處置、報廢制度。按有關規定,公司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進行調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則,并辦理內部調撥手續,及時進行變更登記。做好報廢設備的處理工作,做到物盡其用,制訂設備報廢條件。

5.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盤點制度。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公司每年實地盤點清查一次資產,年底配合終審人員清查實物資產,資產管理員清查固定資產實存數量和固定資產系統錄入的數量是否一致,做到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對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查明原因,將差異情況上報公司財務處資產科。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資產,固定資產管理的好壞關系到公司的正常經營發展,因此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對于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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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在2007 年根據財政部部署以2006 年12 月31 日為基準實行了統一清理,各單位按照要求對賬面資產和實物資產進行了認真地核對和清理,摸清了家底,報廢了廢舊資產,基本保證了賬卡、賬實相符。在具體管理工作中仍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從六個方面加以應對:1、提高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度;2、強化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培訓;3、統一固定資產管理模式;4、規范固定資產購建工作;5、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和各單位財務軟件的有效銜接;6、強化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關鍵詞 :行政事業;固定資產;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在2007 年根據財政部部署以2006 年12 月31 日為基準實行了統一清理,各單位按照要求對賬面資產和實物資產進行了認真地核對和清理,摸清了家底,報廢了廢舊資產,基本保證了賬卡、賬實相符。但在財務檢查及與其他單位財務人員的交流中,大家都感到固定資產管理很棘手,在具體管理工作中仍存在很多問題:

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清理不到位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長期重購置、輕管理,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賬不到位,造成固定資產賬卡不符,有的是有賬無卡,又由于長期未清理盤點或清理盤點不徹底,固定資產卡片和實物又不符,2007 年清理時,無從下手,清理核對工作量太大,只能從某一年度開始清理,以前年度部分就沒有做到位;部分單位財務管理薄弱,財務報銷手續不全,沒有辦法查清資產的來龍去脈,也是造成固定資產清理工作難以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固定資產管理職責不清

按照《會計法》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的要求,資產的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應當分離,資產的價值管理由財務部門負責,實物管理由辦公室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但在實際工作中部分單位將國有資產管理系統的信息維護、固定資產卡片登記等工作都推給財務部門一手操辦,實物管理部門沒有完整資產臺賬及資產卡片,更談不上賬實核對,工作職責不清,資產管理很難做好。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目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人員基本上都是兼職,經常更換,并且很少有人接受過專門的培訓,固定資產的界定及日常管理知識缺乏,資產管理主動性差、資產調配手續不全,管理工作很難做到位。

(四)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沒有和單位的財務軟件實行有效銜接

各單位財務軟件固定資產管理模塊是按照以前的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和格式設置固定資產卡片,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是按照新的分類標準及要求登記固定資產卡片。一項資產有有新舊兩種分類、兩種資產卡片、兩個編號,給固定資產的核對、調整帶來很大麻煩,也增加了資產核算與管理的工作量。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

固定資產的年度預算編制不細致、購置和年度預算脫節的現象仍然存在,房屋等基建工程未批先建、超預算超規模建設,設備購置隨意性、資產采購不規范或監管不到位等常有發生。

(六)資產處置時效性差

土地、房屋、車輛等專項資產處置需報財政部門審批,其他資產在一定限額內各廳局本級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下屬單位報各廳局審批,超過限額由財政廳審批。在實際工作中,審批效率太低、時間太長,尤其是專項資產處置上報后,長時間得不到批復,造成新的賬實不符。

二、行政事業單位做好固定資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度

只有加大宣傳、強化督查,轉變行政事業單位“重錢輕物、重購置輕管理”的思維模式,提高所有人員對固定資產管理重要性的認知度,尤其是提高領導干部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度,才能將上級各項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到位,也才能制定本單位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制度,從而保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長期化。

(二)強化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培訓

各單位應保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業務知識培訓,設定準入門檻,實行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繼續教育,保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能掌握固定資產管理的最新知識和上級的各項要求。

(三)統一固定資產管理模式

財政部門加強培訓、應設定模式、強化督查、答疑解惑,統一固定資產入庫、出庫、部門轉移、處置等憑據的格式、內容和日常管理手續和流程,努力實現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實物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對一些歷史遺留長期核對不清的資產,財政部門也應拿出處理意見,指導各單位做好具體處置工作。

(四)規范固定資產購建工作

努力推行固定資產部門預算,并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增強固定資產購置的計劃性,實行財政集中采購,杜絕分散采購,促使固定資產購置實行實物發放,嚴禁單位自行購置固定資產,從而嚴把固定資產進口關,體現部門預算的嚴肅性,保證固定資產配置標準的統一,實現財政資金的節約使用和售后服務質量的提高。對房屋、大型資產的構建推行建用分離,由政府組織專門部門或委托中介機構負責資產招標、建造、審計等事項,實行專業化管理、規范化運作,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保證資產的配置標準和工程質量,杜絕無審批構建,超預算構建、超標準構建等現象發生,同時也將各單位從資產構建的繁重工作中解脫出來。

(五)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和各單位財務軟件的有效銜接

財政部門應努力推進國有資產管理系統軟件和主要財務軟件的銜接工作,實現以國有資產管理系統直接代替財務軟件中的固定資產模塊,各單位財務部門不再直接產生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會計憑證,固定資產增加、變更時,由辦公室等資產管理部門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國有資產管理系統中填制、修改固定資產卡片,通過在線的方式將固定資產增加、變更信息傳遞到財務部門財務軟件總賬模塊自動生成增加、變更固定資產的會計憑證;固定資產處置時,由資產管理部門通過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向上級部門提交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并報送相應的紙質請示,上級部門同意處置時,國有資產管理系統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將資產減少信息傳遞到財務部門財務軟件總賬模塊生成減少固定資產的會計憑證,并在會計憑證后附上級批準文件,從而從制度上保證各單位固定資產的賬卡一致,減輕財務人員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工作量,實現單位內部固定資產管理職能的有效分離,明晰上下級之間固定資產管理職責,提高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時效性。

(六)強化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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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 處置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包括國家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按照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包括配置、使用及處置,本文主要就處置方面的相關問題做以簡單的分析。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方式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是指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行政單位的國有資產處置包括各類國有資產的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損、報廢等;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處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范圍

1、閑置資產;

2、因技術等原因并經過科學論證,確需報廢、淘汰的資產;

3、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的資產;

4、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

5、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

6、依照國家、地方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處置的其他情形。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權限

財政部的35號令、36號令明確指出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由行政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技術部門審核鑒定,提出意見,按審批權限報送審批。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批權限和處置辦法,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財政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因此不同省份的國有資產審批權限和處置辦法可能不盡相同,比如河南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文件制定了《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08號)和《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在辦法中都對審批權限做了詳細的規定,在此不再贅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網上或者相關書籍中找到準確的答案。

四、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程序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一般程序為:申報、審核、審批、處理、調賬、備案。即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由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技術部門審核鑒定,提出意見,按審批權限由自己單位或報送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批。

行政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處置的資產屬于哪個處置權限按照不同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審批。具體的審批權限一般劃分為以下三種:一是屬于由行政事業單位自己的審批權限,處置完成后,定期向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備案;二是屬于由主管部門的審批權限,處置完成后,定期向財政部門備案;三是屬于由財政部門的審批權限。不論是屬于哪個處置權限,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資產處置報送審批前,單位內部都需要履行以下程序: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資產使用部門、財務部門、技術部門分別從不同方面提供相關資料;審批,然后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相關規定提交相應的處置申報材料,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行政事業單位出售、出讓、轉讓、變賣資產數量較多或者價值較高的,應當通過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于國家所有,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實際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由于制度制定的不夠具體,因此實際工作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就以河南為例,河南雖然出臺了《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08號)和《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是感覺到不夠用。

按照國家的有關文件,行政事業的固定資產具體分類為十二大類,分別為:土地、房屋及構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電氣設備、電子產品及通信設備、儀器儀表計量標準器具及量具衡具、文藝體育設備、圖書文物及陳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類、其他疑難分類。具體到處置時可能會按照資產的處置方式結合資產類別進行處置。

1、房屋及構筑物處置方式可能為拆除或出售、出租,尤其是近年來城市改造很多行政事業單位牽涉到拆遷問題,拆遷時可以根據市政府的相關文件或者報市政府審批;出租時還要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處理;出售或置換時可以按照國有資產的相關規定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評估、拍賣,最后處置收入上繳入國庫;但這兩年還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關于違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其中更是涉及比較敏感的小產權房問題,在實際操作中就不知道該怎么處置。一般像違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通常是由國土資源部門移交到財政部門,這樣就屬于國有資產的處置。翻遍了所有的文件大概都是這樣要求的,還是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的那一套思路評估、拍賣,但實際工作中還牽涉到非法建筑和設施仍被被處罰人非法占用,國土部門移交的非法建筑和設施沒有騰空,很難操作。

2、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學校里邊的課桌凳、床板的處置。由于課桌凳、床板等在購置時一般是批量購置的,所以一般都按固定資產入了賬,但在處置時卻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大部分的課桌凳都不能按照常規的家具用具那樣使用15年,另外由于課桌凳的使用頻率高、易損壞,一般在處置時數量都不太夠。如果提前報廢按照國有資產的相關規定需要提交證明文件,一般實際操作中都是由評估所出具評估報告,但我們都知道課桌凳等到報廢時已經幾乎沒有什么價值,若是再評估也沒有多少意義,但若不評估又沒有相關的依據可以附在檔案里。同樣存在這個問題還有很多行政事業單位批量購置的資產。因為按照固定資產的定義:行政事業單位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批量購置的價值超過標準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這在實際工作中就需要自己把握,具體哪些東西可以使用一年以上,多少算批量,沒有具體的規定。因此處置時就遇到了問題,它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但它又不同于其它的固定資產,而且又入了固定資產賬,具體處置時是否需要特殊問題特殊對待,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3、車輛的處置也是一個問題,車輛處置可以包括報廢和出售兩種,在這里重點說的是報廢時的相關問題,2000年國家經貿委《關于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中規定了車輛的使用年限,一般是這樣的: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車)使用15年;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這是2000年的文件,但在2013年由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2012年第12號令)中又不以年限為依據,具體看車況,這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來說更沒有一個標準了,若是按年限還有一個參考指標,若不按年限那全憑自己把握,實際操作中更難處理,若是這樣的話只能是車輛不能正常行駛,又無維修價值需要報廢時由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但這又牽涉到費用的問題,一臺報廢車按照國家報廢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最高也就是一千元左右的殘值,若是再出具報廢證明,我覺得是一種浪費,但若不出又不具有說服力。另外車輛報廢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面包車之類的車,按車輛的使用年限來說,它應該使用15年之后才能報廢,但我們都知道面包車跟小轎車是不同的,面包車購置時也就幾萬元錢,但小轎車購置時一般都是十多萬元,它們兩個如果按一個標準來處置,顯然不太合理。

2012年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頒布之后,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也可以你企業那樣計提折舊,但具體按多長時間計提沒有相關規定,相信隨后財政部就會出臺相關的規定。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后,可否按照這樣的思路來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在折舊未提足之前需要做報廢處置時,可以提供固定資產不能使用的證明,像照片之類的;固守資產在提足折舊后若仍能繼續使用則繼續使用,若不能使用則可以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后直接下賬。

參考文獻:

[1]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 財政部

[2]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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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工作薄弱,賬實不符。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行政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應當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家底清楚,賬、卡、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但長期以來,行政單位資產管理基礎工作薄弱,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尤為突出。從審計情況看,有的單位將購置的辦公設備及家具用具長期不入賬;有的單位將報廢的車輛、辦公設備及專用設備等未及時報批核銷;有的單位由于機構改革,單位撤銷合并,人員變化等原因,致使原有已拆或報廢的辦公樓等固定資產繼續在賬面反映,未及時報批核銷;有的單位對資產不定期盤點,導致資產賬實不符,大量資產游離于賬外,正常資產處置無法下賬,不正常的資產損失也無人追究責任,個別單位賬面待核銷的固定資產占固定資產原值的65%,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在行政單位中具有普遍現象。

(二)產權關系不清,管理不規范。一是由于部分單位將已出售全部產權或部分產權的家屬樓仍作為單位資產核算,致使單位實際固定資產虛增。二是有的單位對接受捐贈或上級部門無償撥入的資產、物資不入賬,使這部分賬外資產、物資得不到有效監督管理。

(三)資產處置手續不完善。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是一項重要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較大,按照財政部規定國有資產處置應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和殘值收入,屬于國家所有,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但事實上仍有部分單位在處置時未辦理報批手續,大部分單位處置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出租出借資產管理不規范。按照規定,行政單位出租、出借的國有資產,其所有權性質不變,仍歸國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但實際上多數單位將收取的房租收入不繳入財政專戶管理,而是將收取的房租收入直接作本單位其他收入,有的作為“賬外賬”核算,用于業務招待、職工福利等,違反了國家財經紀律。

二、解決的對策

(一)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單位應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重視內部管理,定期盤點,對盤盈或盤虧資產,查明原因,按規定賬務處理,做到資產賬賬、賬卡、賬實相符。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由行政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對行政單位固定資產實際狀況進行全面自查清理,摸清家底,了解單位固定資產實際狀況,查清問題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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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等院校 固定資產 報廢與處置

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4-132-01

隨著高校招生人數的逐年增加,高校國有資產數量也在迅猛增長,這既為高校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物質基礎,也為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帶來了巨大挑戰。如何確保高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確保資產處置環節的規范化和正規化管理,值得我們每一位高校資產管理者的深思,研究解決好高校國有資產的處置工作對避免資產流失及積壓浪費、提高被處置資產的使用價值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為高校資產管理上水平打下堅實的基礎。本文就高校資產處置進行粗淺探討。

一、高校國有資產處置中存在的問題

1.高校國有資產報廢處置中存在的問題。固定資產報廢是指因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復使用或維護修理費用過高而無修復價值的固定資產。各高校在報廢處置國有資產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以下問題:一是思想觀念落后,感覺公共資產,報廢可惜,結果該報廢的不予申報,不但得不到報廢收入反而還浪費了大量的房屋空間和對報廢資產進行管理的人力財力。二是報廢的程序不夠規范,沒有完善的規章制度,缺乏評估環節,隨意性增大,甚至有故意壓低價格、暗箱操作、中飽私囊的行為,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三是國有資產報廢處置沒有標準,報廢的年限不明確,如果提前報廢造成不必要資產浪費,而延期報廢又會使設備或設施超齡服役,降低了安全系數,增加安全隱患。

2.高校國有資產轉讓、出讓處置中存在的問題。國有資產轉讓、出讓主要是指變更資產所有權或占有使用權的一種資產處置形式。在轉讓過程中存在不透明、過程簡單等問題,特別是校辦產業的股權資產轉讓問題更為突出。由于科技成果轉化的需要,高校的校辦產業蓬勃發展,校辦產業中的股權轉讓事宜也越來越多,轉讓過程中的問題也逐漸顯現。一是管理缺失,部分學校對股權管理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代表學校行使職權的董事會董事形同虛設,甚至董事工作調離了學校卻長時間無人代替,給股權轉讓造成被動局面。二是組織機構不健全,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發展、規范管理高??萍籍a業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高校產業規范化建設中的組建高校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見》(教技發[2006]1號)文件精神,學校要成立資產經營公司對學校投資企業的股權和所有經營性資產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到目前為止,全國仍然有部分高校沒有資產經營公司,經營性資產由資產管理處或產業處負責代管,機構不健全,致使一旦發生股權轉讓問題就會影響資產轉讓的結果,造成資產流失。三是管理人員缺乏對《企業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學習,對轉讓過程中評估、掛牌等流程缺乏了解,也影響了資產轉讓處置的質量。

3.國有資產的無償轉讓、對外捐贈存在隨意性。無償轉讓和捐贈意味著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轉化,不能因為資產閑置或使用狀況的變化就使國有資產處置簡單化。

4.大額資產轉讓處置手續過于復雜,效率低下。高校較大額度的資產轉讓處置多發生在校址拆遷和股權轉讓,較大額度的資產處置除辦理正常手續外,最后還要由省財政廳報請省長,由省長辦公會通過。經常因為省長公出和其他原因長時間不能例會,等待時間漫長、效率低下。

二、高校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對策及建議

1.轉變觀念,提高對資產管理工作的認識。隨著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教育理念也隨之改變,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資產管理者更新觀念、與時俱進,把市場經濟和教育理念有機結合,研究新方法、探索新理念。同時要改變對資產管理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的問題,扭轉重采購、輕管理的錯誤做法,加強管理,確保高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2.加強學習,提高管理者的自身素質。認真學習和領會《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文件精神,準確掌握文件的精神實質。學習好《企業法》、了解《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對于股權轉讓的相關規定,提高國有資產管理者的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保證高校資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搞好資產管理的組織制度建設。高校的資產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規章管理制度一般都很健全,但問題的關鍵在于落實,組織機構健全,但人員已不是現有崗位人員,當組織機構中的人員工作變動,組織機構要隨時更新,要強化責任意識,專職和兼職資產管理崗位都要分工明確,管好本單位資產處置的日常管理和申報工作。同時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組建新部門、新機構,不能因為自己的經營性資產規模較小而忽視必要的組織管理。在制度建設上,要根據資產管理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為資產管理工作的不斷創新打下基礎。

4.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國務院總理同志答記者問時明確表態,中央政府將在政府審批等多個項目中減少1/3的審批環節。高校拆遷中,拆遷方是地方政府,被拆遷方是公辦高校,在高校的主管部門、省財政部門及評估機構的層層把關下,相信這種資產處置沒有省長辦公會議審議也不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可以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

三、結語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迅猛發展及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國的高等教育投入也在不斷增加,高校資產規模日益擴大,高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性不斷增強。隨著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高校國有資產處置工作的繁瑣性和復雜性逐漸顯現,為高校資產管理部門提出來新的課題。

參考文獻:

1.王欣.高校資產處置管理的問題研究及對策[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1(36)

2.劉雙柱.高校資產處置工作中的問題與建議[J].航海教育研究,2009(26)

3.財政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Z].財政部令第36號,2006

4.劉偉.高校資產報廢內部控制探討[J].事業財會,2003(3)

5.鄧健萍.當前本科院校固定資產報廢與處置管理的思考[J].會計與審計,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