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宣傳方案范文
時間:2023-09-06 17: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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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教育局民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縣(區)教(文)體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各民辦學校:
為了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民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增強民辦學校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民辦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民辦學校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民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確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范有序。
二、民辦學校要定期對校舍、場地和實驗儀器設備、文體活動器材、供電設備線路、鍋爐壓力容器等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維修,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完好運行。同時,各類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
三、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日常維護,在學校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安全警示,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強化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幫助師生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學生在課間操、放學、上下樓梯時不要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五、民辦學校要經常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加強校車管理,建立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堅決做到不帶隱患出車,杜絕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無保障的車輛上路。凡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車輛、故障車、報廢車、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準用來接送學生。
六、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規定》,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儲存、加工、飯菜留點制度,嚴把食品的進校關和食品入口關;食堂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持證上崗,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加強對校園商店的管理,禁止銷售“三無”和過期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和各種食源性疾患的發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辦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八、民辦學校在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好各種活動,豐富師生的生活,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原則上,民辦學校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到市外活動。確有必要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觀、旅游等活動時,要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時必須由學校領導帶隊,明確專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九、構建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辦學校請在4月底以前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教育局社管處備案。
十、實行安全事故上報制度,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瞞報、謊報或緩報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行政處分或吊銷辦學許可證。
教育局民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縣市區教育局,工業新區社發局、濱湖新區教委,市直各學校、幼兒園: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徹底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堅決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確保教育系統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黨的會議勝利召開創造穩定的學校安全環境,根據市安委辦《衡水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學校安全大檢查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徹底整治”的要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推動安全工作各項重點工作扎實開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教育機構,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全面開展安全大檢查。
三、檢查內容
(一)縣市區教育局層面
1.近期全國、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會議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
2.學校安全大檢查方案制定、宣傳發動、組織領導、工作舉措、落實效果情況。
3.建立建全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機制情況。
4.民辦學校特別是民辦幼兒園的辦學條件排查整治情況。對達不到相關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辦幼兒園,立即責令限期整改,直至驗收合格;對辦學條件不符合辦學資質的民辦幼兒園,立即責令停園整頓;對未經審批的民辦幼兒園,要協調當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締。
5.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嚴格落實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關于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號)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確保校車及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安全。
6.暑期、汛期及惡劣天氣學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況,重點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強化安全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情況。
7.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及明查暗訪發現問題和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建立重大隱患臺帳、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情況。
(一)學校層面
一是學校基礎設施安全排查整治情況。主要檢查今年汛期校舍各個部位和校園圍墻及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樓梯、樓道的照明、欄桿、扶梯扶手是否達到國家標準;通道和樓梯上是否存在障礙物;室內設施設備(如電風扇、燈具、吊頂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備特別是體育運動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規范,有無體育運動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電梯、液壓容器等特種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檢測;對于在建工程要按相關要求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有效隔離,確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況。主要檢查學生日常生活、學習、活動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環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員是否經過培訓、對消防等各類應急處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項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衛生安全排查整治情況。主要檢查飲用水源是否符合國家飲水水質標準;食品是否符合衛生標準;是否按要求進行48小時留樣;食堂衛生條件、硬件設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衛生部門發放的有效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健康證上崗并定期體檢;是否有防范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發流行性疾病、傳染病、食物中毒等應急預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況。主要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學生宿舍、圖書館、實驗室、教室等重點部位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線路設置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規定;學生宿舍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煙設置情況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五是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情況。主要檢查是否成立專門機構,配合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相關工作機制;學校對學生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開展情況。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況。主要檢查教學實驗室是否制定操作規程及相應的安全制度;教學實驗用的危險物品是否按規定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各類教學實驗設備、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要認真檢查學校周邊特別是新建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檢查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實情況,違規、違法使用校車及使用非法車輛接送學生等情況;校車駕駛員定期培訓制度落實情況;協調各相關部門清理校園周邊“三無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搭載學生的情況。
八是“三防”設置情況。主要檢查學校是否將“三防”設施投入資金列入專項經費;校園圍墻是否安裝防入侵系統;校園內重點部位是否安裝監控設備,且使用正常;視頻回放是否能準確調取,并存儲達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備了保安或門衛,保安或門衛年齡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備警用器材、懸掛相關職責;查門衛對臨時人員、物品等出入校門登記制度落實情況;查門衛和行政值班巡邏記錄等相關的門衛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實情況。
九是針對季節特點,對學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實衡教安〔20xx〕26號《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況。
四、檢查步驟
學校安全大檢查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 動員部署、自查自改階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單位結合本地、本單位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學校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大檢查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全體人員參加的教育動員大會。同時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采取多種方式,對大檢查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積極爭取師生、家長、社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參與和支持。
(二)全面檢查階段(9月)
各單位、學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檢查整改,重點圍繞校舍、教育教學設施、消防設施、安全通道等維修、改造,消除安全隱患;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規章制度;購置或建設三防設施等。
(三)鞏固提高階段(10月)
各縣市區和市直學校要對學校安全大檢查活動進行認真總結,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鞏固和擴大大檢查活動成果,確保安全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思政體衛科。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這次安全大檢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部署開展大檢查工作,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二)全面排查隱患
此次檢查是落實全市開展安全大檢查的具體安排,檢查工作一定要嚴肅認真,決不能敷衍了事。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扎實工作,務求實效。對檢查不認真、走過場,有隱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單位,要予以通報。
(三)及時上報檢查情況
市教育局組織檢查組自7月至10月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市直學校、幼兒園進行督導檢查。各縣市區教育局分別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學校(幼兒園)分別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將檢查方案、活動總結電子版報市教育局思政體衛科。
篇2
天津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及其舉辦者、教職工、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國家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堅持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劃,制定鼓勵與扶持政策,加大對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的支持力度,為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創造條件、提供服務。
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民辦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民辦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負責民辦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負責中等及中等以下民辦學歷教育、學前教育和有關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市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職權范圍內,負責民辦技工學校和職業資格、技術等級、勞動就業等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市和區、縣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民辦教育的工作。
第七條 民辦學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規范辦學,提高管理水平,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維護受教育者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培養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
第二章 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終止
第八條 設立民辦高等學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審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設立中等及中等以下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和有關教育培訓機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設立民辦技工學校和以職業技能為主的培訓機構,由市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職權范圍內按有關規定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本市教育發展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執行;國家未有相關標準的,市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可以制定有關設置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行。
第十條 審批機關應當公開民辦學校的設立條件、設置標準、審批程序、審批期限以及需要提交有關資料的要求;對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應當頒發辦學許可證,并向社會公示學校名稱及其章程。
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后,應當依法辦理相關登記。
第十一條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按照學校章程和有關審批文件履行出資義務;以貨幣作為辦學出資的,應當有具備相應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以土地使用權作為辦學出資的,應當有合法的土地權屬證明;以實物、知識產權或者其他無形資產作為辦學出資的,應當有具備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以知識產權或者其他無形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其作為辦學出資的數額,由該民辦學校的各方舉辦者參照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并按照有關規定協商認定。
國家的資助、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和民辦學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贈財產及以信托方式投入辦學的資產,不屬于學校舉辦者的出資。
第十二條 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取得的合理回報,應當用于公辦學校的建設和發展。
第十三條 舉辦者退出辦學時,可以依法轉讓其投入辦學的資產。同等條件下,該民辦學校的其他舉辦者有優先受讓權。受讓人承受轉讓人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受讓人承受轉讓人的出資額計入受讓人的出資額。
應舉辦者要求,經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以下簡稱決策機構)同意,可以依法調整舉辦者的出資比例。調整出資比例的方案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四條 由區、縣審批機關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跨區、縣變更辦學場所,應當向新的辦學場所所在地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變更或者增設辦學場所的,應當向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學校變更決策機構成員的,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民辦學校終止后,其中的捐贈財產或者信托財產,應當按照捐贈或者信托協議的約定,繼續用于發展民辦教育事業或者其他公益事業。
第三章 組織與活動
第十六條 民辦學校依法設立決策機構,并依照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未在民辦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工作的決策機構成員,不得在民辦學校領取薪金。
第十七條 民辦學校決策機構,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討論通過,有權推選其負責人、解除其負責人職務,選聘、解聘其成員。
第十八條 民辦學校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校長任職條件聘任校長。民辦學校聘任的校長應當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年齡適當放寬,一般不超過七十周歲。
第十九條 民辦學校的校長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聘任合同的規定,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有權提出職工工資、福利方案,編制經費預算、決算方案,報學校決策機構批準后執行;經決策機構授權,管理民辦學校的財務和資產;向決策機構和審批機關報告教育、教學情況及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民辦學校依法自主制定教職工的分配制度和福利待遇。
民辦學校應當保障教職工取得合理報酬、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接受繼續教育、申請科研課題等權益;按照規定為教職工繳納失業、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辦理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民辦學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為教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一條 民辦學校自主聘任合格的教師、職員。民辦學校聘任教師、職員,應當依法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民辦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的客觀需要,可以與所聘任的教師、職員在聘任合同中約定辭職和解聘的具體條件。
第二十二條 民辦學校教師在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業務培訓、科研項目申報、評優評先、表彰獎勵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同等權利。
民辦學校教師的職稱評審,由區、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與公辦學校同批次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 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之間、民辦學校之間的教師流動,其工齡和教齡均應連續計算。
第二十四條 民辦學校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依法建立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聘用具有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會計,對舉辦者投入的辦學資產、國有資產、受贈的財產、收取的費用以及辦學積累等分別核算、登記建賬,并接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在銀行開設民辦學校獨立賬戶,將投入辦學的資產與舉辦者的其他財產相分離。民辦學校存續期間,舉辦者不得抽逃出資,不得挪用辦學經費。
第二十五條 民辦學校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對學校財產有權自主管理和使用,但不得擅自改變按照公益事業優惠政策所獲得的土地和興建的校舍、場地等的用途,不得用學校的資產從事與教育無關的活動,不得將辦學資金借貸他人。
民辦學校財產在運行中的增值部分屬于學校資產。舉辦者可以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取得合理回報。舉辦者將依法取得的合理回報用于學校發展的,其數額應當計入舉辦者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實施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按照其培養目標、專業設置編制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組織教學,所設的專業、開設的課程、選用的教材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實施高級中等教育、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可以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但是,該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應當達到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標準,其所選用的教材應當依法審定。
實施學前教育的民辦學校可以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但是,該民辦學校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可以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開展培訓活動。
第二十七條 民辦學校應當建立風險防范和應急機制,完善教育教學、教師、學生學籍和學生檔案、校園安全等管理制度。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經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刻制印章,并報登記機關和公安機關備案。
民辦學校刻制外文印章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刻制的外文印章應當同時使用規范漢字。
第二十九條 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在前將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的內容、形式和相關證明材料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準確,與備案內容一致,要載明學校名稱、性質、培養目標、辦學層次、專業設置、辦學形式、辦學場所、收取費用、證書發放等有關事項。
民辦學校的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等,應當在辦學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予以公示。
民辦學校不得委托中介機構或者個人進行招生活動。
第三十條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管機構按照專款專戶、專款專存、專款專用的原則,對民辦學校收取的學費實施監管。民辦學校使用受監管的學費資金,應當向監管機構提出用款計劃。用款計劃經監管機構審核同意后,民辦學校按照用款計劃確定的用途、期限或者額度支取受監管的學費資金。
學費監管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一條 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民辦學校信用資源數據庫,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的誠信檔案制度,信用信息征集、評估體系和對不良行為信息的警示系統等,實施民辦學校信用分類管理與監督。
前款規定的信息應當依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詢。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民辦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和民辦學校的辦學情況進行督導,督導結果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民辦高等學校委派督導專員,依法對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方向和辦學質量等情況進行監督、引導。
第五章 扶持與保障
第三十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與本行政區域民辦教育發展相適應的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
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下列事項:
(一)民辦教育創業輔導和服務;
(二)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鼓勵民辦學校教師的培養提高;
(三)獎勵對民辦教育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或者個人;
(四)支持建立民辦教育信用擔保體系;
(五)其他有關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事項。
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使用。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符合本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辦學質量高,信譽好,有發展潛力的民辦學校,優先給予資助或者獎勵。
第三十五條 新建、擴建民辦學校,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所需土地,應當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待遇,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劃撥土地。
第三十六條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以不動產作為出資,因履行出資義務需要將有關不動產登記到民辦學校名下的,只繳納證照工本費和登記費。
第三十七條 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依法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八條 民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校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直接用于科學研究或者教學的科研、教學用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與公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九條 市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制定民辦學校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并隨著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作出相應調整。
第四十條 民辦學校用水、用電、用氣、采暖、通信等公共服務價格,應當與公辦學校執行統一標準。
第四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以外對民辦學校增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民辦學校對有關部門或者組織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及非法強制性檢測、檢查、培訓等行為有權予以拒絕,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四十二條 本市重點引導、支持舉辦職業教育。在教育結構布局調整中,職業教育的增量部分優先安排民辦教育。鼓勵民辦學校依法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
第四十三條 民辦學校有權依照審批機關的設立許可,自主確定招生規模、范圍、標準和方式;國家對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四條 民辦學校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參加先進評選、乘坐交通工具、社會優待、醫療保險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受教育者同等的權利。
第四十五條 符合條件的民辦高等學校可以依法申請相應的學位授予權和職稱評定權,申請國家和本市設立的科研項目,享受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優惠政策,依法獲得學術刊物編輯出版的資格與權利。
第四十六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將公辦學校終止后的設施、設備等國有資產依法出租、轉讓給民辦學校使用。
第四十七條 鼓勵企業捐資助學。企業依法向民辦教育事業的捐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用稅后利潤在本市投資辦學的,與其投資額相對應的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由財政部門獎勵給企業,全額用于辦學。
第四十八條 民辦學校可以以教育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發展抵押貸款。
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民辦學校發展提供低息或者貼息貸款,支持民辦學校的建設和發展。
鼓勵各種擔保機構為民辦學校提供信用擔保。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民辦學校擅自將用于教育教學的場地、校舍改作他用的,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機關吊銷辦學許可證,由登記管理部門撤銷登記。
第五十條 民辦學校虛假宣傳,以誤導、欺騙等方式招收學生,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由登記管理部門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或者招生廣告未向審批機關備案的,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 對未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為教職工繳納失業、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相應的社會保險費用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五十三條 審批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民辦學校合法權益或者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民辦學校應當具條件(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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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管儀器電教、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女工工作、計劃生育工作、聯系工會工作至今已有十個年頭了。因為長期分管這些工作,在業務上雖談不上精通,但可以說比較熟悉。所以年在局黨委的領導下,我和股室的同志一道,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內抓管理,外樹形象,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
一、錦上添花,現代教育技術花紅葉肥
分管儀器電教工作時,我就明確提出了現代教育技術發展的工作思路,那就是描準一點,即現代教育技術的至高點;抓住兩線,即實施素質教育和培養創新人才這兩條主線;建好三件,即硬件、軟件、潛件(教師隊伍);促進四化,即教育網絡花、管理現代化、培訓制度化、研究科學化。這么多年來,我們一直按照這個思路在工作。近幾年,我們走全全省前列,年,儀器電教站被評為省現代教育技術工作先進單位。
1、強力推進現代教育技術和“校園網”工程建設
截止年底,我區有7所學校跨入省、市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行列,有6所學校實施了“校園網”的建設。完成了10個模式一、48個模式二、9個模式三的遠程教育項目工程的設備發放,安裝調試工作。在教育技術裝備的投入上。我們指導、支持、配合基層安裝多媒體教室60個,監控點37個,采購筆記本電腦150臺。婁底三中順利通過了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的復查驗收。
2、大力開展現代教育技術教學教研工作。
為了落實新課程的新思想、新觀念,提高所有任課老師的教學研究水平,充分運用現代教學媒體,優化課堂教學手段,從而達到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我們開展了“三優聯評”(優秀教案、優秀論文、優秀課件)的評選活動,對收上的電教論文,我們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認真的評選,并將優秀作品送省、市參評,其中獲省一等獎的有8篇,二等獎的有13篇。年年10月,我們在三中組織了“婁星區中學生物教師實驗創新大賽”,通過緊張激烈的角逐,我們把獲區一等獎的二中曾偉老師、三中童桃仁老師送市參賽分獲特等獎。另外,6所省級現代實驗學校都有省級立項的課題研究。其中婁底三中的“信息技術與初中課程整合研究”評為省級優秀課題。信息技術教育在全區已經普及,對各校的開課年級,課時安排、教材使用、教學進度、教師備課、作業批改、成績考核、學生上機,以及學校對該項工作的管理等情況,我們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指導,促進了信息技術教育的進一步開展。
3、切實抓好遠程教育項目工程建設。
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是新形勢下加快農村教育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惠及廣大農村人民群眾的民心工程,任務光榮而艱巨。為此,我們高度統一思想。一是加強對此項目工程的領導,成立遠教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對該項工作的領導;二是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三是積極籌措資金,做好安裝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四是成立施工工作組,負責整個工程的安裝、調試;五是組織項目培訓;六是發揮工程應用。從項目設備發放到安裝完畢,至省級驗收,我們共進行54天緊張的工作。54天里,工作組共下到67所學校指導服務三百余次,從天線的安裝地點、電視機的擺放位置、電腦桌的設計、防盜窗門的安裝到施工工藝的設計、硬件的安裝、軟件的運行,都一一落實到位。施工完成后,我們按省廳要求對模式二學校的骨干教師在大科中心學校進行了為期五天的培訓。我們對項目學校提出了“領導要懂、項目管理員要精、教師要會”的總體要求,采取骨干培訓與全員培訓相結合,集中培訓和日常學習相結合等方式,使所有教師會運用,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項目工程效益。為此,我要求各項目學校建立制度,規范管理,確保運行,營造氛圍;強化效益。
二、負重打拼,民辦教育工作上臺階
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區民辦教育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人們對民辦教育的主要意義和相關政策認識不清,民辦學校自身發展過程中的不規范和不完善也十分明顯。于是我們在“宣傳”、“管理”、“指導”上下功夫。
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一是利用媒體宣傳。我們要求各民辦學校訂閱《湖南民辦教育》雜志,從雜志里去了解民辦教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動態。在婁底電視臺、婁底晚報對民辦學校的文藝匯演、大勢宣傳、營造聲勢。二是利用會議宣傳。每年我們召開兩次以上民辦教育負責人會議,在會上,我們都強調民辦教育管理的規范性和民辦教育發展的重要性。三是向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個別宣傳,讓人們對民辦教育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和正確的認識,從而贏得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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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風險
政策性風險是指國家由于政治因素變動、經濟與教育政策變動以及法律法規的變更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在民辦教育領域,投資者和辦學者最關心的政策有土地、稅收、產權、回報和文憑等政策及新的教育改革措施。在當前民辦教育發展的不成熟階段,民辦教育政策的不穩定已成為投資者面臨的最大風險,如果政府對教育的管理方針和政策做重大調整,則會給民辦學校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
民辦教育法規與相關投資法規的不完善也是政策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我國的民辦教育法規仍存在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此引發的風險仍存在著:如規定民辦學校校產不可以轉讓、拍賣或抵押,辦學收益不能用于其他投資,同時規定投資者的投入只有在教育機構被解散時清償學生的學雜費、教職工工資和其他債務后才能返還,使投資教育的退出成本極高,這些都使得教育投資的資產流動性和變現能力差,一旦辦學失敗,投資者就要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
資金風險
資金風險主要是指民辦學校的辦學經費籌集、經費的管理和運作過程中產生的經濟性風險,對此我們可分為資金成本風險和資金收益風險。
目前民辦學校的融資渠道主要包括自有資金、銀行信貸和資本市場:①自有的投入者包括個人、企業或其他社會團體,利用自己的獨立或共同出資辦學。這類受外部條件如利率市場、匯率市場和資本市場波動的影響程度較小,但單純依靠自有資金的投入也就意味著風險成本完全是由自己承擔的,一旦辦學失敗,投資者所受的損失會很大。②銀行信貸目前仍然是我國投資最主要的融資渠道,但對于民辦教育的融資來說,利用信貸的力度還很小。我國實行的是固定——浮動利率制度,利率表現出相對的穩定性,自由浮動的幅度很小,因此利用銀行貸款因利率變動帶來的風險是很小的。但民辦學校必須考慮償還貸款期限的風險,一旦不能按期償還,由此產生的債務風險就會大大增加,學校的信譽也會受到很大影響。③資本市場融資是一種效率較高的直接融資方式,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教育投資者為了迅速擴大辦學規模,采用多層次的發展戰略,通過參股、收購、兼并等方式整合教育資本,從而加速了資本的聚集。
經營風險
民辦學校建立起來,投資者最關心的應該是如何像經營一個企業一樣來經營一所學校,創造出學校的競爭優勢。對于經營風險,可以從市場需求風險和市場同業競爭風險兩個層面考慮,無論對于哪種市場風險,進行準確的定位和創造獨有的特色是民辦學校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但問題是如何進行科學定位、如何辦出特色,它涉及一系列的問題:如何確定學校的辦學層次與類別,如何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專業方向,如何吸引高水平的教師加盟,如何形成獨特的校園文化,如何推銷出自己的畢業生,如何招到足夠多的學生以及如何進行自我宣傳、如何在區域市場、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進行有效競爭等等,都要求學校管理者和經營者在激烈的教育市場中開拓出一條別具特色的路子。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或失敗,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經營風險。
質量風險
質量風險產生的因素很多,但就目前民辦學校的情況看,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辦學理念、辦學目標。民辦學校舉辦者具有什么樣的辦學理念,希望達到什么樣的辦學目標,決定著管理者是否會把教育質量放在重要的地位;二是教師隊伍的素質水平。高質量的教育水平取決于教師的高素質,民辦學校的師資隊伍水平直接影響學生素質的提高,而能否擁有一支穩定的高水平的專職教師隊伍對辦學質量的提高有重要影響。三是民辦學校特色是否突出。民辦學校不具有公立學校諸多的優勢,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必須在辦學特色上做文章,而辦學特色則是學校辦學質量高低的重要表現。
規模風險
目前我國民辦學校的規模普遍較小,依靠學費為主要來源渠道的辦學經費得不到保證,許多學校都把擴大規模作為重要的發展目標,從而減小規模太小帶來的風險壓力。
對民辦教育投資是要承擔來自方方面面的風險的,決不是辦個學校,拉幾個學生就可以獲取收益了。為此,一方面投資者與舉辦者要正視風險存在、控制風險,努力辦好學校,使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實現民辦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收益;另一方面各地教育部門要像防范金融風險一樣對民辦學校加以監管,尤其是辦學的經費收支,在保證投資者一定利益的情況下,使收益盡可能地用到學校的發展上。
防范民辦教育投資風險的措施
第一,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
首先,要對民辦學校的性質和產權做出明確規定。民辦教育投資的對象是以獲取收益為目的營利性學校,政府首先需要在法律上區分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承認營利性學校存在的合法性,才能使投資者敢于將資本投入到上面來。產權是否明確決定了投資者能否獲得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政府也要在法律上規定不同的產權所有者應有的權利和責任。其次,要確定教育投資資本退出的法規。投資資本能否順利退出是投資者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民辦教育法規允許資本在學校獲得一定發展后退出,一方面可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又使資本能自由流動,再投到新的民辦教育機構,形成良性循環。最后,政府要在激勵和優惠政策上對投資者給予明確的法律規定。
第二,進行投資可行性分析,提高投資決策水平
投資者要對可行性報告進行嚴格的論證,從發展目標、辦學層次、投資額度、回報周期、學校選址、布局建設、學科專業、收費標準、生源市場、教學模式等方面進行科學、全面分析,防止違背教育規律和市場規律,確保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和投資效益的實現。教學投資決策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有相關教育領域的知識和對投資領域的深刻研究,既要綜合分析外部環境和自身資源條件,選擇最佳投資方案和投資時機,又要研究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研究辦學成本、運營策略,做到決策科學,減少投資風險。
第三,投資者對被投資教育機構的有效監督機制
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外經驗,實現投資者對民辦教育機構參與經營管理和監督的途徑就是參加董事會,在學校決策上擁有權利。要實現有效的監督需要做到:一是事先在投資合同中對各種違約情況下退出程序和方式做出詳細規定;二是與民辦教育機構簽訂投資協議,除派人參加董事會外,還要定期了解學校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以及資金的正確使用方向,并有權在被投資教育機構違約時可撤出資金。通過這兩個程序,才能對學校進行有效地監督,進而減少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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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劃片、就近、免試”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與其父母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薄、房產證地址一致“三個一致”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合理劃定學區
(一)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的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河流等,采取單校劃片的方式,使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與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合理劃分公辦學校學區。
(二)通過區政府和教育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在學校公示欄、學校網站等顯著位置公示本校學區范圍,接受社會監督。
(三)學區劃定后將保持穩定,確需調整時須經區人民政府同意。
(四)學區無縫覆蓋,確保每位適齡兒童少年都有一個公辦學校學位。
三、新生入學辦法
(一)公辦小學新生入學
凡戶籍在xx區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按照“三個一致”的原則,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發證時間一年及以上)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小學入學年齡為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若學校有空余學位,年齡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有空余學位而放寬年齡招生的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空余學位數。無空余學位的學校不得放寬入學年齡,任何學校不得接收無法辦理電子學籍的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超計劃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入學。
(二)公辦初中新生入學
適齡少年父母(其法定監護人)按照“三個一致”的原則,持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發證時間一年及以上)、小學畢業證書、畢業學校打印蓋章的電子學籍表,在規定時間到居住地所屬學區學校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三)民辦學校新生入學
1.民辦學校招生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自身辦學能力,依法依規實行自主報名、免試入學。
2.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須報經區教育局同意,按計劃招生。當招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需報請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變更招生計劃后方可實施。
(四)特殊群體入學
1.適齡殘疾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少年入學。公辦學校要按照公布確定的學區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學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學生。無法接受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集中就讀。做好對農村留守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的關愛工作,摸清底數和情況,關愛到人,資助到生,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我市戶籍、阜南、臨泉、潁上、太和、界首戶籍和阜陽三區農村戶籍并在xx城區合法穩定居住的務工人員。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區入學需提供如下材料:(1)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居住證或在我區合法穩定居住的證明,當地計劃生育政策管理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街道計生部門出具、一年及以上,同時提供阜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在阜陽城區無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2)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原籍戶籍證明及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社保卡、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4)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無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5)阜陽三區五縣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區就學必須出具戶籍所在地中心學校登記、蓋章并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就學聯系函)。入七年級就讀的還需要提供小學當年頒發的畢業證書。
上述材料經學校審核無異議后,按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若所屬學區學校學位已滿,由學校統一出具相關手續,報到區教育局,由教育局統籌、協調安排到相對就近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3.政府引進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可在居住地學區安排入學。區政府招商引資投資商、企業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可比照執行。住廠企業員工子女入學可比照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執行。
4.現役軍人子女新生入學。按照阜陽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軍人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12〕22號)和《阜陽市教育局轉發xx省教育廳xx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教基函〔2013〕35號)文件精神辦理。
5.漁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屬學區入學。
6.父母雙亡的孤兒,在實際監護人居住地學區入學。實際監護人需提供孤兒證、監護人證明、戶口薄、身份證、房產證等有效證件。
(五)因特殊情況造成xx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戶籍不在本區,其戶籍隨另一方在本區并實際居住,在實際居住地(符合“三個一致”)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2.房屋拆遷戶。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拆遷后未安置、未購房的無房戶,憑拆遷協議、戶口簿和在阜陽城區無房產證明(阜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按其原居住地(原房產證地址)學區入學;重新購房(貨幣化安置)的,以新購房的房產證地址確定其入學學區;拆遷異地安置的,以實際安置地確定其入學學區,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原房產證和水、電、氣發票等原始證明材料。
3.自建房。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學區內的自建房戶,需提供戶口簿、土地使用證、水、電、氣發票和符合當地計劃生育政策管理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出具、一年及以上),在自建房地址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4.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其法定監護人)有兩套或兩套以上固定房產,按實際長期居住的固定房產確定學區;同時有自有房產和租賃住房,以自有房產確定學區。
5.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隨父母戶籍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且實際常住(要有相關證明)、戶籍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憑證),其父母無產權住房的(以阜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具的父母雙方在阜陽城區無房產證明為憑證),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地址(與房產證一致、一年及以上)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6.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其法定監護人)已入住新購房屋一年以上,但暫未辦理房產證、未遷移戶籍的家庭,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和水、電、氣、有線電視繳費發票和符合當地計劃生育政策管理規定的相關證明(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出具、一年及以上)等有效憑據,在入住的新購房地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7.父母離異的(提供相關證件),按照“三個一致”的原則在其法定監護人的居住地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8.未取得房產證的低保家庭子女,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其法定監護人)持低保證、戶口簿和符合當地計劃生育政策管理規定的相關證明(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出具、一年及以上)等有效憑證到現居住地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9.其他特殊情況造成xx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區教育局依據政策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協調解決入學問題。
10.共有房產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劃片入學的依據;空掛戶不能作為學位分配依據。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掛靠在某一親友處(適齡兒童少年的非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xx城區掛靠在某親友處,但不在xx城區實際居住和工作,適齡兒童少年應回父母實際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義務教育。
四、時間安排
(一)6月上旬到7月中旬,區教育局組織生源調查工作,劃分、調整好學區、組織招生學校按規定條件對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摸底核查和登記(包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文件規定的其他情況人員子女)。
(二)8月18日至22日,各中小學組織招生登記報名,對符合“三個一致”條件的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第一次公示應入學人員名單。同時民辦學校組織招生登記報名,并公示入學人員名單。
(三)8月23日至27日,核查特殊群體和其它特殊情況造成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材料,第二次公示符合入學政策的人員名單。
(四)8月28日,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對空余學位采用電腦搖號方式確定,由學校自主搖號,第三次公示入學人員名單。
(五)8月29日至30日,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區教育局、人社局等為成員單位的新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負責招生工作。區教育局指導各義務教育學校成立新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入學方案,認真做好新生入學工作。
(二)完善入學招生機制。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和民辦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入學,不準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考試。嚴禁任何中小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小學向初中推薦擇校生源;嚴禁初中向小學摸底,索取優質生源;嚴禁學校簽約錄取學生;嚴禁任何公辦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捐資助學款或以后勤服務公司社會化的運作方式收取入學費用。嚴格按照標準控制班額,嚴格實行平行分班,嚴禁舉辦各種類型的“實驗班” “提高班” “創新班” “英語班”等。任何學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超班額招生。
(三)規范學籍管理。加強學生學籍的新建、錄入環節的管理,通過學籍系統控制學校招生計劃,遏制學生無序流動。規范入學手續,將學生原始入學依據材料復印存檔,作為學生紙質檔案材料。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嚴格實行“一生一籍”,不準重復注冊學籍。對于擅自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規范化水平。
(四)嚴明入學紀律。區政府將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招生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查處新生入學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加大對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的監管。我區將采取嚴格措施,堅決制止民辦學校招生過程中的考試招生、擇優錄取、無序競爭、惡性搶奪生源、重復招生和亂收費等違規行為。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并及時在學校和區教育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須含以下內容:學校的簡要情況(含學校的性質);辦學地址;批準辦學文號或辦學許可證號;招生對象;招生層次及分類招生人數;經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書籍、薄本、資料費、食宿費等及其他雜費的收費標準等。其招生簡章和廣告用語必須規范,有關內容必須與法律法規、國家現行政策和相關規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誤導學生的宣傳和虛假承諾。違規招生一經發現要依法糾正,對于拒不執行改正的,停止或減少其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六)嚴格對招生違規行為的懲戒。違反招生政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未按規定執行學區劃分的;
2.采取考試、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的;
3.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和特長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學的;
5.巧立名目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或其他亂收費的;
6.未按規定要求辦理新生學籍的;
7.未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公開公示要求的。
(七)做好招生入學政策宣傳引導。通過區政府和教育局門戶網站、宣傳欄等多種渠道及時公布《xx區2017年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區教育局指導各學校要通過公告、宣傳單、媒體、網絡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引導好社會輿論,服務好學生。大力宣傳“家門口的好學校”,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六、其他要求
(一)區教育局要指導各中心學校、區直學校、民辦學校加強對新生入學工作的領導,結合本校實際,細化各自的入學方案或實施辦法,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特別是要做好對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的關愛工作,摸清底數和情況,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篇6
關鍵詞:市場營銷;民辦高校;招生
民辦高校作為我國高等教育學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公辦高校教育的補充,與公辦高校最大的區別是沒有國家財政資金的支持,主要以學生學費為收入來源。因此,保障公辦高校正常經營的關鍵是招生工作。在競爭環境空前激烈的今天,民辦高校的當務之急是嘗試市場營銷策略走出招生困境。
一、我國民辦高校發展狀況
近年來,我國民辦高校招生工作呈現白熱化現象。自1999年以來,我國公辦高校開始實行擴招,且擴招人數逐年增多。更為嚴峻的是自2008年之后,隨著教育的普及,民辦高校不斷擴招,而全國生源逐年下降,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相比,招生工作更為困難。其原因來自多方面:民辦高校由于沒有國家財政資金的支持,以學生學費為支撐經營,學費偏高;加之人們心中潛意識認為民辦高校名聲較小,可靠性不強,甚至有人認為民辦高校是騙錢的,造成招生工作困難;同時,從國際形勢分析,受經濟危機的影響,英國、日本、美國等國家的高校降低了門檻,出國留學費用不再昂貴,家庭經濟條件好的考生選擇自費留學,降低了國內生源。采取市場營銷策略進行民辦高校招生勢在必行。
二、我國民辦高校招生營銷的主要問題
1.民辦高校招生團隊專業性差
高考過后是民辦學校的招生高峰時期,與招生工作直接相關的部門就是民辦高校招生辦,由于工作性質以及人員資源配置的原因,許多民辦高校安排招生辦的人員并不充足,造成招生人員缺少,不得不從其他部門進行臨時調配,不經專業的培訓,對招生工作不甚了解,招生工作難以達到預期目標。
2.高校自身品牌的問題
民辦高校的消費顧客對象是當年參加高考的考生和在校就讀的學生,贏得消費者的青睞將是產品得以繼續推廣的前提。據了解,許多民辦高校存在問題,自身辦學沒有特色,沒有創新式的人才培養模式,甚至不注重教學質量,僅僅以短期盈利為目的,結果招收到的生源不夠優質,學校的品牌難以形成,市場競爭力下降。此外,教師資源有限,學校文化建設以及學習環境不佳,造成學校品牌效應差。
3.市場營創新意識淡薄
在競爭激烈的今天,民辦招生人停留在簡單的宣傳,考生及家長會感覺學校特別空洞,不真實,對民辦學校沒有興趣,這也是民辦學校營銷方式存在的問題,不能創新營銷方案,營銷渠道單一,不能從家長和考生的角度量身打造最佳的營銷方案。
三、民辦高效整合營銷策略
1.組建優良的營銷招生團隊
優秀的招生團隊將是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民辦高校的招生團隊需要各個部門協同合作,共同培養出一支專業精干的團隊。宣傳團隊進行定期專業培訓,招生工作不應集中在高考前后,也不應只面對參加高考的考生,而是應時時處處進行宣傳,從長遠利益出發,做好長期宣傳,從高一開始,節假日提供體驗機會,讓家長和學生全面了解真實情況,并及時作出建議反饋,從中吸取經驗教訓,讓消費者感到這是個自主性強的學校。
2.提升高校產品口碑,打造自身形象
民辦高校若要贏得市場,就要做出區別于公辦高校的特色之處,打造良好的口碑。目前,大學生數量逐年攀升,在廢除原來包分配等制度的前提下,無形中就業壓力也將增大。民辦高校可充分在就業率上下功夫,打造自己高就業、高專業技能水平的特點,為自己贏得市場。其次,利用情感營銷打造良好口碑也將是一種選擇,每年都會有一些新聞報道因經濟條件有限或者身體殘疾而求學無門,無疑這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給予弱勢群體幫助將會贏得人們更多的關注和認可,夯實民辦高校良好口碑建立的基礎。
3.加大媒體等多方面的宣傳力度
宣傳工作全面落實,需要結合當下互聯網,電視媒體以及現場推廣的方式。目前,推廣有多種方式,可選擇微博和微信進行宣傳,定時學校近況信息,并注重與“粉絲”互動,使關注者積極參與話題,從中獲取有利信息。
四、結語
民辦高校在面臨著自己解決資金的風險中成長,依靠自身特色不斷發展壯大,采取營銷策略適應市場競爭要求,利用現有的資源平臺進行以教育受眾為目標的各種營銷策略,獲得持續不斷的生源,才能維持民辦高校穩定健康長久的擴大規模發展,與時倶進,獲得圓滿成功。
作者:馬正松 單位:云南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參考文獻:
篇7
現將《省人民政府關于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陜政發〔〕40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標準
按照全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雜費標準執行,即小學240元/生.學年,初中300元/生.學年。
二、免除學雜費所需資金分擔比例
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共同承擔,其中,中央和地方按照5:5的比例分擔;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省和市縣按照4:6比例分擔;市、縣財政負擔部分由市和縣按照4:6的比例分擔。
三、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以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就讀,按照以下要求執行。
1、外來投資、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其父母任意一方在流入地投資、經商、務工一年以上,且在流入地暫住一年以上者,在當地指定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其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2、界定流動人口子女身份所要求的有效證件,由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具體確定并鑒別。
3、凡到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同樣享受國家規定的免雜費標準,學費的差額部分由學生家庭承擔。
四、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落到實處
1、各區、市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足額落實所需資金,確保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落到實處。要切實加強預算管理,健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確保資金規范和有效使用,嚴禁擠占、截留、挪用義務教育經費。
2、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堅持收費公示制度,規范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后,城市公辦中小學校代收費僅限課本費一項,按政府采購中標零售價格據實核收。服務性收費省上保留三項:伙食費、住宿費、自行車保管費。服務性收費具體標準由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根據學校申請按成本審核后,報請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批準執行。其中,省屬及中央駐陜事業單位舉辦的中小學校的服務性收費標準,由學校直接報省物價局會同省教育廳按成本審核批準執行。
3、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收費工作。對達不到辦學基本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要堅決取消其招生資格,并妥善做好學生的安置工作。
五、進一步強化政府對城市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
1、按照省上要求,市政府將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工作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各區、市政府具體負責本轄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的實施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2、各區、市政府在落實免除學雜費所需資金的同時,要足額安排并逐步提高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保證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正常運轉。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待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3、各區、市政府要制訂合理的取暖費撥款標準,并納入當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六、加強監督檢查和宣傳引導,確保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順利實施
1、市、區兩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把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
篇8
隨著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增多,新型城鎮化建設下人口結構的深刻變化,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作為佛山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中心區的禪城,其教育的供給從量到質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現實壓力。
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的持續推進,城市建設中心西進戰略的不斷升溫,日漸多元的教育成才觀,對禪城教育的供給結構提出了全新的高要求。
而祖廟布澤千年的文脈蔚然,南風古灶綿延至今的文化傳承,大佛山教育創新發展的迫切要求,則無疑是禪城教育厚積薄發的底蘊與動力。
當禪城這樣一座有著千年歷史的古城,在21世紀的今天,用供給側改革來思考與實踐區域教育發展的高位突破,其智慧與勇氣所衍生出的無疑是一片令人驚艷的風景。
治理體系結構:由二級向一級轉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國家改革的總目標,也是各領域改革的總要求。教育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領域,一切改革的舉措和行動,毫無疑義都要自覺圍繞這一總目標、落實這一總要求,從教育部門自身改起,完善科學規范的教育治理體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正是在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視閾下,禪城區對區內中小學校的管理體制進行大幅調整,實現了從區鎮二級辦學、二級管理向區一級辦學、一級管理的改變。
1.歷史沿革
禪城區于2003年建區,建區之初中小學、幼兒園的管理還是沿用建區前各鎮(街道)的管理辦法,也就是“區、鎮(街道)、村”三級辦學管理,除原市直中小學、幼兒園由區直接管理,其他中小學、幼兒園均由屬地鎮(街道)管理。2008年,禪城區進行中小學辦學管理體制改革,實行“以區為主,區、鎮(街道)共同管理”的二級辦學、二級管理,村一級不再承擔辦學職能,將原村辦小學歸口到鎮(街道)管理,并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而原本屬于鎮(街道)屬的中學,統一歸口到區教育局管理。
這種二級辦學、二級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鎮街辦教育的熱情與積極性,但資源分散、管理低效、各自為政、步調不一等問題同樣非常突出。禪城教育需要與中心城區的地位相匹配,需要最大限度地滿足家長需求,需要進一步激發活力,需要繼續保持可持續發展,這種模式無疑已經成為禪城教育拔節向上的桎梏與阻礙。
2.實踐路徑
在2013年初,禪城區召開動員會議,正式出臺《禪城區辦學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下文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改革內容主要包括:實行“一級辦學、一級管理”的辦學管理制度和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負擔”的經費投入與管理制度、實行區級統籌調配的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促進學校依法行使辦學自及引導各級各類社會資源發展教育事業等內容。《方案》明確提出將全區中小學、幼兒園以及成人學校全部收歸區一級管理,鎮(街道)不再承擔教育管理職能,鎮(街道)及各職能部門做好協同管理的辦學管理制度。
從2003年建區之初,區、鎮(街道)、村“三級辦學、三級管理”,到2008年實行“以區為主,區、鎮(街道)共同管理”的“二級辦學、二級管理”,再到2013年落實《義務教育法》要求,實施區“一級辦學、一級管理”,體現了禪城政府改革創新的魄力,完成了辦學管理責任的回歸。而一級辦學、一級管理的實施,將有利于更準確的區域教育定位,有利于更高效的區域教育投入,有利于更好落實學校自主辦學,有利于更具活力的教育工作者隊伍建設,有利于更符合時代需要的人才培養目標確立,有利于更優化的教育環境改善,有利于更開放的教育系統構建,有利于更科學、可持續的發展路徑選擇。
3.效果明顯
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收歸區一級管理后,隨著辦學管理層級減少,管理成本亦隨之降低,政府對教育資源的統籌能力與教育管理的專業水平從根本上得到了提升,為學校自主辦學與優質多元發展提供了更有力的資源保障。2013年9月,老城名校佛山九小成功合并南莊紫南小學使之成為其西校區,通過師資共享,使得原南莊鎮紫南小學的學生在家門口就可以就讀名校。同樣,佛山九小師生也可以共享原紫南小學的校園資源。兩校合并辦學,讓兩者的優勢資源實現共享融合,進一步實現了九小優質學位的擴充。
原本分屬于兩個鎮街的兩所學校,之所以能夠順利“聯姻”,無疑是得益于禪城區辦學頂層治理結構轉制結出的碩果。“一級辦學、一級管理”體制下,禪城教育部門開始強化區級教育統籌能力,高效配置公共教育資源。這才有了佛山九小順利“牽手”紫南小學的佳話。
辦學主體結構:由包辦向多元轉變
優質的學校和學位已成為城市的重要競爭要素,成為投資企業、中高級人才選擇在禪城就業安家的首位要求。禪城作為大佛山的政治、文化中心區,區域教育的價值與責任擔當不容旁落。而這種責任與擔當,不可能僅是依靠公辦學校就能悉數解決。 因此,在推動禪城教育向均衡化、優質化以及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進行投入體制改革,由政府包辦教育向引入社會資金開辦學校轉變,由公辦學校包打天下向民辦教育成為區域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轉變,讓區域教育辦學主體結構日漸豐富多元,向社會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教育服務,成為禪城教育深化改革的必由路徑。
1.搭建平臺,把社會資金引進來
2016年8月28日,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舉行落成儀式,隨著新校區的投入使用,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的辦學規模將大為擴充,其中,新入學的初一年級將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60個學位,從4個班擴展為8個班,而未來3年,中學部將逐步擴展到每個年級16個班的辦學規模,新校區最高可容納6000人。
據了解,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成立于2012年,經過四年的快速發展,生源不斷擴大,原來的校區無法滿足需要。去年10月,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在位于張槎長虹路1號的普立華地塊動工,今年建成后正式啟用,初一、高一新生首批入駐,其他年級由學生和家長自行決定是否搬遷。
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以高標準建設,每間課室配備觸屏多媒體一體機、兩臺空調和學生書柜;實驗室、藝術樓均按照高標準配備器材教具。學校共有8個籃球場、6個排球場、2個網球場、400米標準塑膠環形跑道,另設3個乒乓球室,室內大型體育館等。在學生生活方面,學校飯堂配有中央空調,學生宿舍4人一間,每間宿舍有獨立衛生間、浴室、配有單獨電話。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在普立華地塊動工,充分利用舊廠區原有基礎,根據學生使用需求進行改造裝修,重新激活了現有資源。“新校區的課室、宿舍和飯堂,感覺不錯,孩子在這里讀書感覺很放心。”一位高一學生家長參觀后表示。
而這正是禪城區大力支持、鼓勵社會資金興資辦學的成果之一。
2013年以來,禪城區已成功引進超過6億元的社會資金,先后建成了佛山市外國語學校、羅格實驗學校、協同學校等一批優質民辦學校,為禪城學子提供了越來越豐富多元的就讀選擇。
禪城教育部門除了借力社會資金建設了一批優質民辦學校外,一些公辦學校也積極參照這種模式,引進社會資金建設學校宿舍,為學生提供優越的住宿條件和環境。
2.出臺文件,讓民辦教育“美”起來
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禪城區教育部門還專門出臺了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改革的持續深入提供制度保障。
2015年底,《佛山市禪城區促進民辦教育規范特色可持續發展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印發。根據《意見》,禪城區政府可將符合條件的閑置工廠、宿舍租賃給民辦學校,特別是要探索“一元象征租賃場地用于民辦學校辦學”制度。
《意見》對禪城民辦教育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發展目標、實施路徑、特色內涵都給予了清晰的定位,提出力爭到2018年,禪城區全區民辦學校各學段招生規模科學合理,辦學行為規范有序,實現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100%達到標準化學校、規范化民辦幼兒園達到100%。
為此,《意見》明確,政府將對民辦學校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并探索政府對民辦學校購買服務,對于承擔政府教育公共服務職能的民辦學校,根據學校的層次、類別、質量以及辦學成本等因素,由教育部門聯合財政部門制定購買服務的價格標準。
《意見》指出,對經改造能達到辦學條件的閑置的房舍、廠區等,經審批后可用于舉辦各類民辦學校。在規劃上,要將民辦學校辦學用地統一納入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在解決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師資差距上,《意見》指出,鼓勵公辦學校優秀管理人員和教師到民辦學校掛職交流,組織民辦學校教師到公辦學校掛職交流或跟崗培訓。
資源配置結構:由僵化向靈活轉化
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既是老話題,又是新課題。在大力實踐區域經濟供給側改革,全面推進現代化建設的當下,禪城教育通過對資金、師資、學位等資源的優化配置,實現了資源效益的集約化、高效化、精準化。
1.經費:引入競爭性分配
近幾年,禪城持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加大教育投入。“十二五”期間,禪城教育總投入連續5年實現增長,從2011年的16.6億元躍升至去年的21.9億元,五年總投入達96億元,其中財政教育經費投入超70億元,比“十一五”期間投入大幅增長56%。統計顯示,“十二五”期間,禪城區生均投入超6萬元,位列省內縣區前列。
禪城區為進一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激發廣大學校的改革創新活力,在部分教育專項經費引入競爭性分配制度,主要特點是引入第三方專家參與評審,全面科學把握學校情況。競爭性資金分配涉及教育聯盟、中小學信息技術、可持續發展項目等眾多內容。
以教育聯盟專項經費競爭性分配現場答辯會為例。答辯會評委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答辯會分兩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教育聯盟進行項目陳述,第二個環節是答辯。在項目陳述環節,各教育聯盟圍繞教育聯盟共建項目的打造,從目標愿景、實施措施、成果展示和資金安排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在答辯環節,專家評委與各教育聯盟答辯團進行了充分的互動交流。通過項目答辯,聯盟既展現了聯盟共建項目發展思路,同時得到專家的現場指導,對建設項目的必要性、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認識。而競爭性資金分配立足于聯盟學校的合作與共建,體現投入與績效相掛鉤的原則,旨在通過促進教育聯盟共同打造重點項目,以點帶面,深入推進聯盟學校開展全面合作共建和共同發展,打造區域優質教育資源集聚群,彰顯品牌效應。
2.教師:區管校聘,合理流動
2014年,禪城落實教職工全員崗位聘用制,形成“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崗薪一致”機制,激活教師工作熱情。在此背景下,禪城區教育局利用中小學校新一輪崗位設置及人員聘用工作契機,推動超編學校富余教師到缺編學校,共有200名教師在區域內學校流動,占義務教育公辦教師總人數的5.3%,基本達到全區教師資源“削峰填谷”的目的。
剛性流動有機制。2015年,禪城被國家確定為全國首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區。對此,該區通過建立制度化的教師流動機制,把教師參與校際間的流動與職稱晉升、評優評先掛鉤,促進區域教師資源均衡發展。統計顯示,當年全區共199名教師參加交流輪崗,占義務教育公辦教師總人數的5.28%,其中骨干教師110人,占交流輪崗教師的55%。
今年,禪城進一步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建設,制定了《佛山市禪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在剛流的基礎上,新增加了指導交流、跟崗交流、合作交流、優化交流、支教交流等方式。數據顯示,今年共交流輪崗教師303人,占義務教育公辦教師總人數的8%,其中骨干教師131人,占參與交流教師總數的43%。
霍藻棉小學是禪城區教師交流輪崗機制的獲益學校。過去3年,累計有10多名優秀教師交流輪崗到該校。該校校長介紹說,優秀教師帶來了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也激發了本校教師工作熱情,推動學校教學水平穩步提升,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教育。
除了區域層面的交流,一些教育聯盟在內部實施同學段或跨學段教師交流,禪城實驗高中教育聯盟和佛山市實驗中學教育聯盟等交流力度較大,客觀上為聯盟內教師成長搭建了更多平臺,為學生成長拓展了渠道。
柔性流動有情懷。教師交流輪崗牽動著教師的切身利益。為了讓流動機制真正能夠得到落實,禪城教育穩扎穩打,一步步推進,不論是評估考核、評價激勵機制,還是出臺的相關政策,都將教師的合理利益訴求放到前面,確保教師在流動期間的待遇得到保障,從而調動教師自覺自愿流動的積極性,推進了這一機制的良性運轉。
如今,在禪城,好教師不再是“一校獨享”,而是每個學校都有,優秀師資在學區內流動起來,不僅催生了學校的活力,更促進了學校的共同提高,實現了義務教育的普惠性,滿足了人民群眾希望孩子在家門口就能接受優質教育的心愿。
3.學位:增量優質,存量優化
作為中心城區,禪城要打造與中心城區相適應、讓人民群眾更滿意的教育,首先就必須擴大優質學位和資源的供給,給家長和孩子更加豐富的選擇。圍繞這一目標,過去5年來,禪城深化教育改革,新建、擴建、改建學校和幼兒園,增加優質學位數量供給;同時大力推進集團化辦學、組建教育聯盟,促進了區域教育均衡發展,提升了優質教育供給能力。
增量優質。2016年9月1日開學首日,張槎街道將迎來比往日更多的中學生。而對于這群中學生來說,這也是他們在張槎上學的第一天。在開學前夕,落戶張槎的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和佛山四中新校區先后舉行揭幕儀式并正式投入使用。
8月30日,佛山四中舉行新校區落成暨揭幕儀式,這所有著59年歷史的老校,成為全日制完全中學,辦學規模擴大為60個教學班,分為初中部和高中部,初中為18個班,高中42個班,新增學位1000多個。同時,該校區為學生提供3000個床位、食堂等生活配套設施。
佛山四中校長徐楊介紹,新校區按照“高起點、高品位、高質量”要求打造,由教學辦公區、宿舍生活區及體育活動區三個區域組成。整個學校空間由教學樓、圖藝樓、綜合樓、宿舍、食堂及體育館組成,形成布局合理又豐富多彩的空間組織。
在教學區,幾棟教學樓之間由平臺、空中連廊進行連接,設計有媒體計算機教室、網絡多功能教室等先進教學設備,還建有一流的現代化理、化、生實驗室,科技創客實驗室等。而在生活區,宿舍為8人一間,配有上床下桌、獨立衛浴、空調等設施,并與食堂緊密相連。在校區北側的體育活動區,400米標準田徑場、籃球場、排球場、游泳池及擊劍館等設施一應俱全。
“智能化是新校區最突出的特點。”徐楊介紹,新校區目前擁有最先進的智能化教育管理系統,建設包括數字校園平臺系統、計算機網絡及無線局域網系統、安全防范系統、高考監控、多媒體系統、校園一卡通系統等設施,同時全系統能與禪城區教育局“睿智教育”公共服務云平臺數據實現無縫對接。“通過應用服務的集成與融合,新校區可以實現信息獲取、信息共享和信息服務,從而推進智慧化的教學、科研、管理、生活以及服務,實現教育信息化和智能化,還可以基于大數據的精細化管理提升教育內涵品質,讓每個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過去5年,禪城通過新建環湖小學,擴建鐵軍小學、瀾石小學,創辦啟智學校,擴大佛山四中、實驗中學、同濟小學等學校招生規模,開辦佛山市外國語學校等民辦學校,全區新增中小學優質學位約15000個,同時新建一批幼兒園,新增幼兒園學位4000多個。
禪城區教育局常務副局長李紅俠說,大致算來,2011年至今,禪城全區新增學位約2萬個,目前全區總學位量超過16萬個,總學位量完全能夠滿足戶籍人口的就讀需求,并基本能滿足常住人口的就讀需求,其中公辦學校學位占比72%,民辦學校占比28%,市民的就讀選擇也越來也多。
存量優化。在做大增量的同時,禪城教育局還大力推進存量優化,針對區域內現有學校的實際情況,實施優質學校創建工程、組建教育聯盟、推行一校多區戰略,改善辦學條件,有效促進區域優質教育均衡發展。
禪城創新資源整合方式,積極探索集團化及聯盟辦學。在邁向集團化上,禪城深度整合同濟小學兩校區,整合佛山九小與紫南小學形成九小“一東一西”兩個校區,整合南莊三中與南莊小學成立佛科院附屬學校,佛山市實驗學校增設中學部,委托實驗學校管理佛山市外國語學校等。
在集約化辦學上,禪城目前已成功組建禪城實驗高中教育聯盟等6個中小學教育聯盟,以“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想法進行實踐,推動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以公辦園、省一級園為領銜園,全區近140所幼兒園形成20個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
禪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通過教育資源大整合,實現優勢互補、取長補短的辦學效應,帶動原先基礎相對薄弱的學校,有力地促進教育的均衡優質發展,2014年禪城區成為國家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
招生供給結構:由固化向可選擇轉移
入學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準點,也是社會反映最強烈的民生問題。每年招生季,學位都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滿足市民多元化的需求,禪城從2012年起大力推進招生制度改革,通過自主選校、部分片區及教育聯盟內部學校對口直升、普通借讀生積分入學等舉措活化學位供給,為市民提供更多的教育選擇。
1.調整普通高中招生結構
調整普通高中體藝類考生招生結構。針對2016年區屬公辦高中將全面取消擇校生的新情況,在區屬公辦高中進行招生模式改革,區屬4所學校安排適量招生計劃不限制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創新招生。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需求合理制訂錄取原則及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優化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式
為滿足市民多元化的需求,禪城實行轄區戶籍生免費自主選讀公辦小學、初中。初中從2012年,小學從2013年起,在全部戶籍生按照地段安排后,戶籍生可以根據已經安排的學校和本人意愿,選擇一所學校作為本人自主選校意愿,參加自主選校錄取,選校成功的學生免費到意愿學校就讀。
統計顯示,2012年以來,該區初中招生選校成功的學生約4000人,2013年以來小學招生選校成功的3000多人。而隨著外來人員子女入學需求的增長,為妥善安排大量政策性借讀生入讀公辦學校,2015年起,禪城也對政策性借讀生學位分配方式由統籌安排改為自主選校加統籌安排的方式。
禪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主選校體現招生工作以人為本的價值追求,為市民群眾提供更多的教育選擇機會,同時也有效促進公辦學校不斷提升自身辦學質量和影響力,標志著禪城教育從“學有所教”向“學有優教”轉變。
“目前一門式改革也深入到招生事項,禪城正在推進無紙化報名,預計到明年,義務教育階段戶籍生、政策性借讀生入學報名只需在終端上自助報名,更加方便快捷。”禪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
此外,禪城的招生工作近年來也更加立足實際。禪城區從2015年起在部分教育聯盟內試行片區小學對口直升公辦初中,今年試行范圍進一步擴大。具有同一學校6年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參加對口直升,大大減少了片區內學生的升學壓力。
據介紹,禪城區近年來在招生方面的改革還有義務教育部分地段兩校選一,普通借讀生積分入學,中職春季招生等,并通過實行招生全城通辦,推進入學報名無紙化等,多措并舉,極大活化了學位供給。
服務社會結構:由管理向便民惠民轉向
教育為民,不僅要在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上下功夫,還應該回應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在服務方式、服務環節、服務途徑上花心思,做到精準服務、有效服務、貼心服務。禪城教育供給側改革在面向社會的服務供給上不斷調整,摸索出了一條便民惠民的新路徑,效果喜人。
開放學校設施惠民。目前禪城區共有公民辦學校100所,全區有6所學校有標準體育館,8所學校擁有400米標準田徑場,55所學校有200米田徑場。在保障學生體育鍛煉需要的前提下,各學校積極面向社區和市民開放。其中,華材職中、榮山中學、惠景中學、佛科院附屬學校4所有體育館的學校由文化體育局購買服務向全社會開放,部分中小學課后和節假日主動面向村居開放。全區32所中小學擁有游泳池,除了文化體育局駐點學校,大部分具備條件的均已對外開放。
利用網絡溝通便民。近年禪城區教育局特別注重通過廣佛都市網、禪城、禪城教育微信等網絡平臺就重大教育決策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與市民互動。通過開展微信投票活動,對教育微信公眾號即時信息進行回復,增設新生入學信息自動回復菜單,開設具有吸引力和趣味性的信息欄目,在電臺播放微信宣傳聲帶等,加強了禪城教育微信公眾號建設,大大提高了該公眾號關注人群粘度,目前該公眾號粉絲已超過15萬人,周閱讀量超過10萬,其影響力名列佛山市各級政府部門官方微信前茅,成為教育部門與社會各界互動的重要平臺。
規范提升托管為民。為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禪城區政府將“提升學生托管服務,抓好14個示范點建設”列為2016年禪城區民生實事。《2016 年禪城區學生托管服務工作實施方案》明確2016年以“校內為主、校外為輔,校內提質、校外規范”為原則,堅持“規范培育校外托管機構、提升校內托管工作、學生托管服務向社區延伸”為主要工作方向,確定了18個示范點建設對象,包括校外托管機構示范點建設對象8個、托管服務延伸至社區示范點建設對象4個、校內學生托管服務示范點建設對象6個。截至目前,已建成6個校外托管機構示范點,召開了校外托管機構經驗交流會,起草了《校外托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校內托管方面,印發了校內服務工作指引,明晰校內服務的時間、內容、工作人員等工作要求, 6個校內托管服務示范點學校分“家校共建、豐富課后活動、引入第三方機構”三個方向開展試點,召開了校內托管服務經驗交流會。學生托管服務延伸至社區方面,已在各鎮(街道)選定示范點建設對象,并對區內可供學生托管服務的公共資源進行全面梳理。
整治校園周邊愛民。禪城區教育局在職能范圍內針對轄區部分校園交通擁堵問題進行了大膽嘗試,按照“教育學生、影響家長、帶動社會、削峰減量、一校一策、部門聯動、綜合整治”的工作思路,指導各相關學校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就緩解校園交通擁堵情況進行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校園周邊擁堵狀況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主要措施包括分段放學,舒緩車流;義工協助,提高車輛通行效率;家校合力,維護通暢;部門聯動,加強管理;教育學生,帶動家長;低碳出行、拼車上學;多點疏散,分流壓力;等等。
記者觀察:禪城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的現實意義
在某種程度上,對于一個城市而言,教育的品質,決定了她內在的氣質;教育的高度,決定了她發展的速度;教育的現在,決定了她的未來。
禪城,這所有著悠久歷史和深厚文化的古城,通過教育供給側改革的結構突破,給我們展示了她不斷創新的蓬勃活力與深化改革的無窮動力。
禪城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的成功,首先在于各級黨政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有賴于教育基礎性、全局性、先導性作用的充分發揮;反之,教育只有很好地服務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并贏得廣泛的支持。把教育系統的改革作為民生實事來抓,切實呼應和解決學生、家長的教育需要,不到5年時間新建、擴建了一大批學校,增加了近20000個優質學位……一樁樁,一件件,枯燥的數字后面無不是禪城各級黨委政府對教育的感情與關愛。而禪城教育以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優質化、多樣化、信息化、國際化為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著人才培養、智力支撐、環境優化、資源整合等切實有效的反哺與推動。在禪城,教育與經濟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已經形成。
禪城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的成功,還在于禪城教育人敢于改革的勇氣與善于創新的智慧。只有不斷深化改革才能內生源源發展動力,只有持續創新實踐才能衍生無窮成長活力。禪城人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改革管理體制、辦學體制、招生機制……每一項改革都意味著破舊立新,而破舊立新需要敢于碰硬、敢于攻堅、敢于擔當的勇氣,禪城教育人無疑是一群勇者。但禪城教育供給側改革在供給結構上的攻堅碰硬,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堅持系統解決禪城教育的實際問題和發展束縛,堅持理性思考、深入分析、科學決策。所以,無論是實施一校多區、教育聯盟,還是教師區管校聘合理流動,每一項改革,每一次創新,都立足實情、注重實干、得出實效,禪城教育人更是一群智者。
篇9
第一部分公辦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小學招生工作必須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依法做好招生工作,使招生工作有利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行為,有利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實驗工作,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健康、均衡、和諧發展。
二、招生原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根據2009年小學新生生源和各公辦小學的招生容量,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確定公辦小學招生片區,組織服務區內(片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三、報名條件和招生對象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小學一年級的入學年齡必須年滿6周歲(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嚴禁招收不及齡的兒童入學。
(二)公辦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
1.持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服務片區招生對象必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適齡兒童及其家長戶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則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上學。
(2)片區內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17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非島內戶籍且在公辦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
應持有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且實際在該套房產居住的。
3.屬于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見第六(六)項)。
4.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兒童
學生父(母)親應在我市合法務工滿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廈務工。學生本人與父(母)親已在我區辦理暫住手續。
四、報名時間
(一)持有本區戶籍(戶籍截止時間為2009年8月17日)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為8月16日、17日兩天。
(二)非島內戶籍且在公辦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為8月18日、19日兩天。視報名學校空余生位按報名順序錄取,逾期不予受理。
(三)屬于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為8月19日、20日兩天。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的報名時間為8月22日、23日兩天。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機會。
未經教育局批準,任何公辦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五、招生辦法
(一)招生片區由區教育局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二)各公辦小學應于8月10日起在劃定的服務區內張貼招生通告。
(三)各街道辦事處應于報名前1周向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持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見第五(四)項),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經學校核對無誤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登記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后3日內向片區內的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準后予以補報。若片區內學校學額已滿,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書面反饋給街道和相關社區居委會,做好跟蹤了解,并同時上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報政府相關部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四)公辦小學一年級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持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應攜帶下列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
(4)《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2.非島內戶籍且在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報名應攜帶下列材料: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等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產權人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親。
(3)《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3.屬于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除按上述不同戶籍類型應提供相應戶籍、居住證明或者住房情況等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經有關主管部門驗證的證明材料(原件)等(見第六(六)項)。
4.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兒童報名應攜帶下列材料:
(1)原籍身份證明。
(2)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我區的暫住證(家長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材料)。
(3)學生父(母)親在廈從業證明(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從業)。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做如下處理:①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②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兒童一律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資格。
六、有關注意事項
(一)適齡兒童的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實際居住地相一致。不一致的應在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監護人(父母)戶口、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含祖孫三代同住一處的)。
法定監護人(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的,以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在一起的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為準。
監護人非父母的,應提供監護公證。
(二)為擇校而遷移戶口、掛靠在親戚或朋友處的適齡兒童,應其回原施教區就讀。對因父母無住房導致掛靠戶口的新生,視生源情況確定就讀學校,原則上由區教育局在8月22日前統一安排到相對較近的學校就讀。
(三)各小學要認真完成下達的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生額,小學一年級新生每班一般為43人。若因特殊原因確需突破,須書面報經區教育局核準。湖里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小學未交付使用前,該片區本地戶籍的學生由湖里實驗小學代招,購房未入戶的學生可向安兜小學、高林小學、縣后小學、金山小學申請就讀。
(四)為加強學籍管理,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各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區教育局批準并取得區教育局統一編發的學號后方可錄取,各小學不得自行編列學號。
(五)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片外生。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學校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片外生就讀申請表》,在保證接收片區內學生入學的前提下,經接收學校審核后,于8月19日之前報區教育局核準后方可錄取,逾期不予受理。未經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任何公辦小學不得擅自招生。
(六)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包括:
1.港、澳、臺、外籍生、華僑子女;
2.受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子女;
3.符合條件的重點引進人才、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及專家的子女;
4.境外捐資助學人士直系親屬子女;
5.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子女;
6.湖里區所屬重點企業、重點建設項目的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的子女以及納稅大戶的子女。
上述政策性照顧對象在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并經市、區有關主管部門驗證(現役軍人子女應持有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證明),由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研究批準方可入學。
七、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進入公辦小學一年級辦法
(一)總的原則
對要求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就學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區教育局將在確保戶籍關系在本市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保證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公平進入公辦學校。若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入學需求超出公辦學校的招生容量時,采取電腦隨機抽號的辦法公平解決公辦學校錄取問題,并加強管理和監督。對未能錄取到公辦學校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區教育局將及時引導、統籌安排到就近的民辦學校。
各小學嚴禁招收不及齡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二)有關時間安排
1.8月10日起,符合報名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攜帶規定的材料到暫住地居委會領取并填寫《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就讀湖里區公辦小學一年級申請表》。
2.8月20日各公辦小學上報學位余額并進行公示。
3.8月22日、23日符合報名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攜帶規定的材料到暫住地相應片區的公辦小學報名,不得跨片報名。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機會。
各校負責審查報名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實際居住地是否符合“就近入學”的原則。
4.8月24日各公辦小學公示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報名名單。若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入學需求超出學校招生容量時,由區教育局統一采取隨機抽號的辦法公平解決入學問題。
5.8月29日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到各公辦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
6.8月30日、31日憑入學通知書報到注冊。
第二部分公辦中學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區域劃分
2009年秋季,湖里實驗中學、廈門三中、禾山中學、湖里中學、金尚中學、寨上中學、蔡塘學校的初一新生均以廈門市教育局公布的電腦派位結果為主要生源。
二、公辦中學轉學安排和借讀要求
各中學必須嚴格執行《廈門市200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見》,認真落實招生計劃,切實防止隱性溜生。
休學、轉學和借讀等工作,按《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初中和高中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廈教局綜〔2008〕14號)執行。
因戶口遷入中途需要辦理轉學的學生按下表規定相應的地段安排,未經區教育局許可,各中學不得跨片區接收轉學學生。如借讀生取得本區戶口后,直接轉入原借讀學校,不受戶口片區限制,原借讀學校不得拒收。
蔡塘學校原則上不接收本市戶籍學生轉學。
公辦中學接收借讀生原則上每個班級控制在2名以內。借讀生須按規定辦理手續,經區教育局核準后方可接收。
各公辦中學接受轉學學生片區安排:
轉學生所在派出所初中轉學安排
湖里湖里中學、寨上中學
江頭、殿前廈門三中
禾山禾山中學、湖里實驗中學
金山金尚中學
三、民辦小學畢業生升入公辦初中推薦方案
(一)推薦對象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湖里區民辦學校2009屆小學畢業生中于2009年2月11日前已在本校實際就讀并具備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學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二)推薦條件
在我區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就讀的,身體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基礎,能適應公辦中學的學習生活,在島內有生活基礎,學習、生活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具有走讀條件,能堅持在我市公辦中學學習至初中畢業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生。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還應符合父(母)親在廈暫住并合法務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廈務工的條件。
(三)推薦分配原則
在符合推薦對象要求和條件的民辦學校2009屆應屆小學畢業生中全區推薦名額1000名。各民辦小學根據符合推薦對象要求和條件的學生數,按每9名推薦4名參加電腦派位。
(四)推薦程序
1.要求在島內升學參加電腦派位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學生自愿向現就讀的民辦小學提出書面申請報名(家長和學生都要簽名),并填寫和辦理《非廈門島內常住戶口小學畢業生要求在廈門島內升學(借讀)申請表》一式3份.
2.學生自愿申請報名的基礎上:①自愿申請的學生數如低于推薦名額的1000名,全部直接獲得推薦資格,參加電腦派位;②自愿申請的學生數如高于推薦名額的1000名,各民辦小學按《湖里區民辦小學畢業生參加電腦派位的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4)擇優推薦參加電腦派位。
3.各民辦小學必須制定具體的推薦辦法,推薦過程應公開、透明,確保公正。推薦辦法一式兩份于2009年5月30日前報湖里區教育事務服務中心備案,并在學校張榜公布3天。
4.推薦參加電腦派位的學生名單在各民辦學校張榜公布3天。
5.推薦參加電腦派位的學生應持義務教育情況登記卡、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體檢表等相關材料,填寫報名表、非廈門島內常住戶口學生要求在島內升學申請表,按照相關政策,根據個人意愿填報志愿,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送市教育局基教處核準,統一參加電腦派位。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持有以下材料方可報名:
①原籍身份證明;
②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島內的暫住證(家長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材料);
③學生父(母)親在廈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務工)。
(五)有關說明
1.就讀于民辦學校的并具備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生手續不齊全的,不予推薦。
2.就讀于民辦學校的并具備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生參加廈門市島內初招電腦派位后,原則上不再轉回戶籍所在地就學,也不改變派位結果。
第三部分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要求,堅持“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應依據相關法規政策規范招生行為,嚴格按照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招生,控制班生額,嚴格按照收費許可項目和標準收費,認真做好學籍管理工作。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時間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必須是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嚴禁招收年齡不足的學生。
民辦小學一年級和民辦學校初一年級報名時間為8月20日。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任何民辦學校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三、招生規模
各民辦學校招生規模按照《2009—2010學年湖里區民辦小學一年級秋季招生計劃表》(附件3)和《2009-2010學年湖里區民辦學校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表》(附件2)執行。
四、招生辦法
(一)區教育局2009年6月初通過媒體公布湖里區合法的民辦學校的辦學地點、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項目和標準。
(二)各民辦小學必須按規定時間、核定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超范圍、超規模招生。民辦學校應在8月30日前將招生名單報送區教育局備案。
五、“義務教育收費減免卡”辦理辦法
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后,各民辦小學應對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中的農民工子女進行身份確認,并發放“義務教育收費減免卡”。進入民辦學校就讀的持有“義務教育收費減免卡”的農民工子女免收部分學費。
第四部分公辦幼兒園及國有民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園”的原則,組織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園,盡量滿足幼兒入園的需求。
公辦幼兒園要在確保完成片區招生任務且班生數有余額的情況下,方可接收跨片報名生。四所國有民辦園應在招收劃片區域內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后,方可自主招生。
二、公辦幼兒園招生規模
單位班數總人數大班中班小班
班數人數班數人數班數人數
康樂幼兒園931531203105390
康毅幼兒園11380312041404120
呂嶺幼兒園931531203105390
呂嶺五通園82752803105390
湖里幼兒園12420416041404120
東渡幼兒園6210280270250
三、報名時間
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統一在8月22日進行。任何幼兒園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對象
幼兒園小班的招生對象為年滿3周歲的幼兒(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戶口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22日。超過報名期限才取得戶口的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家長應自行聯系幼兒園就讀。
五、報名應攜帶的材料和注意事項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持戶口簿、獨生子女證、免疫卡、健康卡等有關證件到幼兒園報名,經幼兒園核對無誤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到園報名的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幼兒園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名。未經批準或者超過報名期限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六、公辦幼兒園及國有民辦幼兒園招生區域劃分
東渡幼兒園東榮社區、東渡社區、金鼎社區、新港社區、濠頭社區、和通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湖里幼兒園華榮路以西、長岸路以東、興湖路以南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康毅幼兒園華榮路以東、宜賓路以南、仙洞路以西、南山路以北及仙洞136-159號、廣興368-391號、南山新村392-397號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康樂幼兒園仙洞路以東、興隆路以南、南山路以北、嘉禾路以西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呂嶺幼兒園鐵路以東、后埔老街以西、仙岳路以南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呂嶺五通分園五通社區及高林社區部分居民子女。
江頭幼兒園呂厝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原江頭嘉裕幼兒園江頭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幼兒園金尚小區步行街以西的金尚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小金星幼兒園金尚小區步行街以東的金尚社區戶籍居民子女。
原禹州幼兒園禹州新村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第五部分招生工作要求
一、我區2009年秋季學校招生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協調管理、分校招生”的方法進行。各校應成立招生工作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有關職能處室的領導為主要成員,共同研究、處理招生中的具體問題。
二、為保證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各校必須在8月17日向社區反饋未報到的學生名單,并在9月1日前將報到情況報告區教育局。
公辦中學于9月5日前向區教育局報告學生到位情況。
各街道要督促未入學適齡兒童的家長送其子女入學,杜絕適齡兒童輟學。
各公民辦學校應按廈教局辦[20*]178號文件的要求(一居一表)在9月18日前將新生入學、畢業生升學等情況上報各街道,《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原件送各居委會存檔。
三、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廈門市教育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通知》(廈教局辦[2008]38號),除湖里區特教輔讀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各學校都應接受片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確保今年三類殘疾兒童招生任務的完成。
四、各社區、小學、幼兒園要向適齡兒童發放湖里區教育局編制的招生宣傳材料《湖里區2009年小學招生指南》,做好有關宣傳工作,讓廣大家長明確今年的招生政策,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社區居委會還同時應做好向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發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就讀湖里區公辦小學一年級申請表》的工作。
各學校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招生報名的服務工作,熱情接待家長,遇到問題應認真解釋,及時請示匯報,妥善解決。以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各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按照規定招生,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
篇10
為了深入貫徹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區政府辦公室《關于立即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精神,全面推進我區“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年”第二季度隱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根據區政府統一部署,現將我區中小學學校安全大檢查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省、市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在區政府和區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全面、深入開展學校安全大檢查,嚴防各類校園事故發生,為世博會順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教育環境。
二、檢查時間:
即日起至5月底
三、檢查方式
本次學校安全大檢查以單位自查為主,區教體局抽查為輔,發現問題區教體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嚴格督查的形式進行。
四、檢查內容:
1、學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各種安全預案是否健全、使用,是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餐廳管理是否規范,食品是否符合衛生標準,節能飲水機是否按時清洗并更換濾芯;
3、學校有無開展教育部“守護生命十大黃金法則”教育,有無開展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是否按照省教育廳要求開展疏散逃生等應急演練;
4、學校消防器材和設備是否按規定配置,消防通道、出口是否完好暢通;
5、住宿生的安全管理是否落到實處,學校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學校鍋爐是否有生產許可證,鍋爐操作工是否持證上崗;
7、校園周邊環境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和治安問題,有否采取補救措施。
8、中小學生、幼兒大型集會及集體外出活動是否按區教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9、校舍是否安全,特別是廁所、圍墻是否有安全隱患;
10、用電線路是否規范,是否存在私拉、私接電線,違章用火、用電等現象,用電線路有無老化,接頭、開關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各街道教育中心,各直屬學校(幼兒園),各民辦學校要加強對本次學校安全大檢查的組織和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大檢查方案,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制訂隱患監控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在教體局督查過程中如發現對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整改不認真、不徹底的單位,區教體局要在全區教育系統中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