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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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模式;運營風險系數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U213 文章編號:1009-2374(2016)26-009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26.044
我國從改革開放以來到現在經過了近40年的發展,GDP呈穩定增長,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與此同時我國的城市軌道交通也進入了高速發展階段。目前許多大型城市都在積極地興建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但是在興建過程中也暴露了許多問題,快速的發展階段對于我們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的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和巨大的挑戰。現代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作為一個復雜而龐大的系統,不僅包括了傳統的給水排水系統、安全系統、防災系統、電梯扶梯系統和車輛管理系統等,而且還包括了現代新興技術系統,如通信系統、屏蔽系統、環境與設備安全監測系統、視頻監測系統、自動售票系統。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中的各個子系統之間存在很密切的聯系,當其中某個子系統發生異常時,會對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產生不利的影響。擁有良好的軌道交通管理運營可以提前預防事故發生,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采取有效的解決方案,將損傷降到最低,因此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的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
1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基本理論
1.1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基本概念
1.1.1 安全的定義。不同的行業對安全都有著不同的定義,從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角度定義安全為:安全是在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保證安全和事故風險處于可控的最低值內。
1.1.2 安全與風險。相對于安全的不是事故而是風險,風險系數是評估系統安全的一個指標,其概率估計公式如式(1)所示,其中風險系數值與系統安全性成反比,即風險系數低代表系統安全性高,風險系數高則代表系統安全性低。
R=F×S (1)
式中:
F――事故發生的頻率
S――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
R――風險系數值
1.1.3 人的安全意識。在一些管理體系中往往忽略了人的安全意識,人類對于安全的需求,可以說是一個本能的生理反應。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中考慮到人的安全意識,積極地對公眾和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意識的教育和宣傳,不僅能夠大大降低運營中因人為造成的風險,還能夠提升事故發生后的救援效果。
1.1.4 安全文化。文化不僅僅是一種習慣,而是一種深入骨髓的物質和精神文明的綜合,在當今社會許多企業都擁有自己獨特的文化,這也是他們的成功之道,比如在我國電力工業、核工業和航空工業都特別強調生產安全,常年將安全思想和教育作為員工考核之一,特別強調“安全第一”的生產工作理念,因此形成了其獨特的安全文化核心。
1.2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安全的特點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是典型的復雜大型開放系統。一方面,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是現代土木工程、信息電子工程、機電設備工程的高度集成系統,具備極為復雜的結構和功能;另一方面,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是由若干線路系統組成的以及單條線路工程系統高度集成的復雜網絡系統,包含“點”(車站)系統和“線”(線網)系統。因此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在運營過程中的安全性具有較高的復雜性。
2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影響因素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核心就是風險的控制與評估,而風險的評估常常是對其安全影響因素進行全面的分析,所以在建立安全管理模式之前我們應當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影響因素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
2.1 事故統計分析
事故是指城市軌道交通運行中發生的非正常事件,它常常包括人員的損傷、死亡和財產損失。比如運營過程中由于外界干擾而停止運營,這種意外的停止運營對于運營系統來說也會帶來較大的風險。其中主要的事故原因有以下四種:
2.1.1 火災事故。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主要由于設備故障、電氣故障、易燃物、人為縱火、化學品等引起的火災。
2.1.2 列車廂中事故。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列車廂中事故主要包括通信故障而引發的列車追尾、人為調度因素引發的列車追尾、設備故障引發的車廂停止供電等四類情況。
2.1.3 停運事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業務由于停運而造成旅客的滯留不僅不方便旅客出行,而且影響交通運輸行業的社會公眾形象,甚至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在列車系統故障停止運營時,可分為人為和自然災害的電力系統設備故障。列車機械故障引發的停運原因可分為列車門故障和列車設備故障等。
2.1.4 乘客墜軌事故。乘客墜軌事故是難以預測且近幾年在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較多的事故,其發生常常會直接導致列車的停運以及其他不可控的事故發生,此類事故多為自殺、意外、違規、設備故障所造成。
2.2 影響因素分類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系統是一個廣泛分布在時間、空間上面的開發式系統,其中系統關聯因素十分復雜,但是從運營安全方面考慮,主要相關因素可以分為三類:環境、人、設備。
2.2.1 環境影響因素。在環境因素中,外部環境指的是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自然環境包括自然災害、氣候變化、時間因素等,社會環境主要指治安環境、法律環境和社會風氣等。而內部環境則指工作環境。內部和外部環境因素的改變均會對軌道交通的安全運行產生一定的影響,是不容忽略的一個因素。
2.2.2 人為影響因素。在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系統中,人是主要的參與者之一,大多數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所導致的。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強人的安全意識,從根源上解決因人的問題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提高車輛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將事故遏制在萌芽之中。比如2009年9月9日東京發生的地鐵追尾事故就是因為故障維修車輛的司機超速行駛并且麻痹大意忘記了站內停有其他列車,最終因為剎車不及造成的列車追尾事故。雖然無人員傷亡,但是事故造成整天線路停運6個多小時,影響了29萬乘客出行。
2.2.3 設備影響因素。設備是列車的構成部件,包括機械系統設備、線路系統設備、信號系統設備等。這些設備協同合作才能確保列車的正常運營,當其中某一個設備發生故障時,將會破壞整個系統的安全運作,從而造成事故的發生。因此,從設備因素考慮,采用高質量的設備,建立完善的設備維護系統,是保障軌道運行安全的保障。比如2009年6月22日發生在華盛頓地鐵的追尾事故,就是因為機車設備故障直接導致兩輛列車相撞,造成了9死76傷的悲劇。2011年9月27日發生在我國上海地鐵的追尾事故,也是由于信號系統故障而導致信號調試錯誤,直接導致了列車追尾。
2.2.4 小結。環境、人、設備是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的重要組成因素,因此保證交通系統的安全運行不能僅從一個方面考慮,而應針對各個因素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統管理方法,才能使三者有機結合。針對以上注意問題,在軌道交通運營中,可以從“人D機D環D管”四個方面來進行安全控制。
3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實施
3.1 管理目標及方案
制定適當的管理目標和管理方案,能夠幫助管理人員對軌道交通系統進行有效的監督,是確保軌道交通系統安全的重要措施。在發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后,需要對管理目標和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改,從而逐步完善管理目標及方案。
3.2 運行控制
運行控制包括車輛設備的維護與檢修、不符合事件的后處理、日常客運服務、應急準備和相應控制等,是管理目標及方案有效實施的保證。
3.3 總體方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模式的總體方針一般由最高領導層制定,是軌道交通系統的安全管理聲明和其工作人員的行為準則。良好的安全管理總體方針十分有助于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也有利于增強設備和環境的可靠性。綜合看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應該從以下七點出發制定總體方針:(1)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首先要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無法律法規可依時可以選用城市軌道交通相關的行業標準進行;(2)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應當做出相應的工作績效承諾,并且規定使用有效期限;(3)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需要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意識;(4)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應當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占有絕對主導地位,其他一切都要在安全方針的前提下實施;(5)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應當有具體的書面文件,印刷成冊;(6)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應當公之于眾,接受上級及廣大乘客的監督;(7)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針作為安全管理模式的核心內容,方針應當定期評審,確保其適用性。
4 結語
隨著我國大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也進入了較快的發展階段,高效的城市軌道交通能夠大大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有助于城市長期發展。但是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網絡的發展壯大,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安全問題也越發凸顯。高效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體系能夠對可預知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分析,并且能夠將其盡量降低,而且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地采取救援和應急方案,將事故的影響降至最低,這些都能夠大大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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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發展現狀;優化措施;應對策略
中圖分類號:TD3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29-0239-01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對交通運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國家在現代交通設施發展的基礎上,努力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充分融合信息化、網絡化、法制化,力爭為廣大市民朋友提供更為安全、更為高效、更為舒適、更為環保的交通運輸服務。作為城市交通的關鍵部分,城市軌道交通近年來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是由于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較快,很多細節不夠完善,特別是運營組織管理問題層出不窮,給城市軌道交通進一步的發展帶來了阻礙。
一.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組織的現狀
隨著城市化水平越來越高,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越來越快,整體看來,諸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軌道交通建設已漸趨完善,以先進的技術設備為依托,以現代化的科學管理為基礎,內部管理體制趨于健全,運營模式趨于優化,但是,由于中國人口眾多,軌道交通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較短,城市軌道交通發展中仍然存在相當多的問題。
1. 資金來源少
目前,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所需要資金大多來自于政府的投資,其他資金來源方式所占比重小,力量不足。這就給地方政府增添了財政負擔,容易產生資金不足,融資困難,運營虧損可能性大等問題,給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永續發展帶來巨大障礙。
2.管理協調性差
就我國目前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而言,無論是軌道建設還是票價支付,管理往往是多各部門各自為政,協調和監督力量薄弱,職責劃分不清楚,如運營企業承擔了政府應承擔的公共服務管理職能,很多軌道交通服務質量的相關標準,相關票價水平,相關的公共衛生服務標準等都由運營企業承擔,致使軌道交通行業的管理模式很難將各個管理部門有效地協調起來,發揮其最大作用,難以協調好政府、企業和乘客之間的利益關系,使公共服務質量有待提高,資源共享程度低。
3. 線網規劃范圍不一致,層次不清晰
目前,我國諸如西安、鄭州、廣州等城市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的規劃范圍主要在主城區,還有如上海、廣州、南京等城市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是在都市區范圍內進行規范整治的,這就導致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的規劃范圍不一致。
4.客流預測結果的可信度低
對于城市軌道交通而言,客流預測結果是尤為重要的,是決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標準,不僅影響軌道交通建設的投資多少,而且影響軌道交通的整體質量。目前,我國很多城市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中,經常出現預測大于實際的現象,預測結果的不準確導致建設資金的極大浪費。
5.票價制定沒有既定的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的票價變化主要是以運營成本為依據,隨著物價指數的升高而升高,但是這樣就忽視了票價的杠桿作用,不利于形成統一的票價制訂策略,這就阻礙了軌道交通對城市的引導作用。而且,城市軌道交通的票價并沒有仔細考慮區域差別化,使票價結構不能起到鼓勵乘客城距離出行的作用,難以有效調節交通),城市軌道交通之間、城市軌道交通與常規公共交通之間票價銜接缺乏合理性,換乘方式直接影響交通費用,影響了軌道交通對乘客的吸引力。
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組織的優化對策
1.規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居民的出行安全,因此需要特別注意。只有加強城市軌道交通管理,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才能提高城市的整體便捷度。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該建立統一的規則,規范服務,進出地鐵口應該嚴格檢查,禁止帶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性等違禁用品,對于上車的乘客應該嚴格指導,以防出現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對于明顯的地方,應該貼上醒目的標語,以提醒乘客注意。
2.適時對軌道交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評估
軌道交通由于是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特別是對于大城市而言,可以說是一個城市的核心,毫無夸張地說,離開地鐵便寸步難行。因此,對于軌道交通的管理特別重要,對于軌道交通管理人員要及時考核,確保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促進軌道交通的穩定發展。
3.定期對軌道交通設施進行維護
軌道交通雖然可以長時間為乘客服務,但是對于設施的維護一點兒不容疏忽,好的交通設施才能有效保障運營秩序,才能為乘客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才能使軌道交通設施的運行狀態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和發展標準,滿足時代對安全、穩定的軌道交通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4.保障軌道交通公共環境衛生
軌道交通是公共場合,只有維護車站和列車的環境衛生,才能夠為乘客提供一個更好的環境,才能夠推動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穩定。在列車內,最好置辦供老、弱、病、殘、孕和懷抱嬰幼兒的乘客專用的座位,并且配備裝盛嘔吐物的衛生袋,以保證乘車環境,給乘客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列車內和軌道交通進出口出應該配備專有的衛生管理人員,按照軌道交通的基本衛生要求,設置廢棄物容器,以保持車站、列車等區域的清潔,對于通風、空氣檢測等要求要認真落實到實處,才能符合國家要求,促進社會穩定,滿足乘客需求。
三、結束語
城市軌道交通是城市交通建設的重要環節,一般建設周期長,投資大,運行費用高,社會效益好,對于人口稠密的大城市,能夠有效地解決旅客運輸壓力。促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是21世紀的發展要求,切實落實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發現軌道交通建設中的問題并及時解決,才能有效地解決交通壓力,實現交通的快速發展,促進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富強,真正實現軌道交通現代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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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問題;對策
城市軌道交通是人們出行的關鍵,對城市軌道交通進行運營管理,有助于提高人們出行的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概率,減少城市交通的擁堵情況。但目前我國城市交通運營管理中還存在諸多管理制度不健全、標準不統一、管理模式多樣化,以及缺乏管理人才、資源、技術支持等問題,文章就上述一些問題給出了詳盡的解決方法。
一、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一)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標準不一致
由于我國城市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各不相同,城市的建設規模和建設質量也不盡相同,而且各地域的民俗、生活習慣等也不相同,因此,各城市在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投資力度上也并不統一。該種現實情況通常會導致不同城市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中,分別采用不同的管理標準,從而降低了運營協調管理的效率,容易發生浪費運營資源的現象,不利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高效管理。
(二)安全評估存在偏差
為確保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安全運行,就要做好安全評估工作。然而在實際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過程中,相關人員或部門并沒有對城市軌道投入運行前的安全措施進行相應的檢查,比如缺乏安全監管,未對消防工作進行驗收等,安全評估工作不到位;在軌道交通投入使用后,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缺乏對軌道交通運營情況的檢查,更沒有召開專業的安全會議對交通運營情況進行評估,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情況堪憂。
(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效率低、成本高
目前我國的城市軌道交通基本由政府財政部分進行投資和運營的,使得城市軌道交通處于壟斷運營狀態,缺乏必要的市場競爭力,致使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成本較高,效率較低,降低了城市軌道交通的服務水平。另外,很多城市地鐵車站中的相關設施、設備的造價較高,使用率卻偏低,導致地鐵車站的總造價提高;同時,在進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時,缺乏對城市實際情況的考慮,出現了超載或空載的線路,降低了城市軌道交通的總體利用率。
(四)城市軌道交通企業運營管理體系有待完善
我國現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體系主要參照鐵路的運營標準,來建立自身的運營管理辦法,另外,其也參照上海等發達城市的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辦法,建立自身管理制度,這造成管理制度與城市軌道交通企業的運營管理制度不相符的現象,而且不符合當前城市的發展速度和社會模式,影響城市軌道交通企業運營管理能力的提高。
二、提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能力的對策
(一)引入競爭機制并統一規劃管理
當前,為提高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效率,需引入競爭機制,使規劃管理系統化、統一化,使管理制度更為全面,改變管理標準不統一,管理模式多樣化的現狀。同時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因此,作為地鐵公司,應全面提高自身提升運營管理效率的意識,改變經營者壟斷的局面。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提升地鐵盈利能力,積極引進民間的資本,為軌道交通行業的繁榮與發展提供資金保證,加快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步伐。
(二)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
現階段,我國有很多城市實行地鐵運營,隨著網絡化運營的深入,很多大城市的客流量持續攀升,很多車站需要限流,才能保證運輸的暢通。從城市軌道交通的長遠發展來看,需要積極加強安全管理和責任監督,保證線路運行更加安全。同時健全國家的相關規定,完善安全運管理制度以及法律體系的建設。新開通的線路需要進一步規范其條件,保證驗收的嚴格執行。對于已經投入運行的城市軌道線路來說,需要提高其服務水平,遇到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現狀,對其進行安全評估,健全安全評估體系,確保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規范化、安全化。
(三)科W規劃軌道交通規劃
城市發展遠景規劃的制定,要考慮很多因素,而軌道交通規劃則是其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通常情況下,會在郊區或者城鄉結合部設置軌道交通線路的兩端。從以往城市發展建設的經驗來看,地鐵線路所到之處,對于沿線的經濟發展有著很大的推動作用,很多郊區的荒地成為現代新城。不過其中也有特殊情況的存在,如果線路終點選擇不合理,則周邊的商業、樓宇等配套設施很難跟得上發展,這也從實例證明了,僅僅依靠軌道交通帶動經濟發展,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因此,在進行軌道交通線路設計時,一定要遵循統籌兼顧的原則,結合城市遠期發展規劃和近期發展目標,科學合理地制定軌道交通規劃,從而提高城市軌道交通的利用率。
(四)完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
想要切實提高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水平,就必須要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不斷的完善和健全,如果沒有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的話,就會導致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非常緩慢,運營管理水平也會有所降低。對此,我國相關部門應該對城市軌道交通的法律法規進行細化,并逐漸朝著定量化管理方向進行前進,而且在我國的各個城市中應大力推廣和實行完善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我國相關部門應該在制度上做出明文規定,進而對全部工作人員的操作進行限制和規范。
篇4
[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
中圖分類號:U239.5;U2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312-01
1.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人員問題
城市軌道交通部分從業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工作中存在推諉扯皮的現象。少數干部管理松散,好人主義現象嚴重,安全檢查走馬觀花,流于形式。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注重表面的總結匯報,缺少實際的細化管理。職工中存在慣性違章現象,缺少企業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對于乘客違反安全的現象不愿管、不敢管,害怕承擔責任。同時,乘客的素質也是參差不齊,給軌道交通運營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帶來了不小的難度。
1.2 設備問題
安全穩定的設備對于軌道交通的運營安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旦發生設備故障就有可能中斷行車、影響站車秩序,甚至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的運營安全事故。
1.3 法律、法規的缺失
目前軌道交通系統方面的專門法律法規匱乏,許多嚴重影響軌道交通的因素沒有得到及時的排除,未能對危害行為予以有效的遏制,無法保障軌道交通的正常安全運營。
1.4 意外情況
近年來不斷增多的恐怖事件以及不可預測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的火災、爆炸等災難性事故,都會對公共安全與財產造成嚴重的損失。
2.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影響因素
2.1 技術設備
技術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直接影響軌道交通的運營安全,由于城市軌道交通線路較長、站間距較短,車種單一,涉及到線路、車站、供電、通信信號、售票、檢票以及報警消防等設備。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一般采用了高可靠性的設備和軟件,構成的系統具有“故障導向安全”的特征,使整個系統具有應對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的高度安全性。因此,整個軌道交通系統的設備維護和管理是十分關鍵的。
2.2 網絡傳播性
城市軌道交通的運輸效率建立在其網絡運輸能力之上。網絡的運輸能力主要影響軌道交通運行系統的可靠性,列車一旦發生延誤不僅會影響到自身線路的正常運行,而且會影響到網絡中其他列車的正常運行。正是因為地鐵運行延誤具有傳播性,在發生列車運行延誤時,列車到達晚點或者取消車次都會降低線路與車站等設備的通過能力,限制系統設備能力的充分利用。將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的運營安全和社會聲譽。因此,提高網絡的運輸能力,減少列車的運行延誤對提高系統運行的可靠性是很重要的。
2.3 運營組織方案
城市軌道交通應為乘客提供滿意的出行服務,乘客的滿意度是軌道交通運營質量的一個重要衡量指標,如何組織好運營是保證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運營方案應該在現有的網絡結構與設備條件下,針對客流的實際情況,逐漸提高運營效益與可靠性,為乘客提供更加舒適、安全的服務。
2.4 突發事件
突發事件作為一種不能預測的潛在風險,對于運營安全有著重要影響。突發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恐怖襲擊、人為破壞等,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將會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以及運營中斷。因此,必須加強對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或人為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提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對策
由于軌道交通具有線長、點多、面廣、客流密集的特點,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往往后果不堪設想,危害相當嚴重。因此,對軌道交通來說,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和諧社會的構建。
3.1 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責任意識
通過各種方式, 加強對軌道交通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技術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大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氛圍,樹立“以人為本、安全至上”的安全理念。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完善職工安全教育檔案。對員工、乘客要進行突況處理的教育與培訓,使廣大乘客了解掌握軌道交通工具中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法,規范乘客的乘車行為,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和乘客的安全責任意識。
3.2 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強化設備保安全
在現代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中,越來越多的科技成果被廣泛應用。利用這些科技成果,可以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例如列車自動控制系統(ATC)、環境監控系統(BAS)、防災報警系統(FAS)等等。軌道交通系統所依賴的設備都具有較高的可靠性,通過冗余設計軟硬件系統來增強系統的可靠性。但是由于外界環境具有很多不確定的干擾因素,因此排除故障就必須對系統的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的保養與維護,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最大限度的降低故障發生的可能性,有效的提高軌道交通系統的安全性。
3.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首先建立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體系,使安全生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進運營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其次,建立安全檢查和培訓制度,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項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做到檢查前有計劃,檢查中有記錄,檢查后有通報,隱患整改有落實。同時,建立安全評價制度體系,客觀地評價運營安全狀況,針對薄弱環節,提出具有安全性、正確、可靠性的改進措施,全面治理安全隱患,提高運營安全綜合管理水平。
3.4 完善軌道交通的法規體系
由于每個城市的發展水平不一樣,因此應該根據其自身特點盡快出臺城市軌道建設管理與運營方法,減少對于乘客可能造成的各種危害,對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的各種行為做出具體規定,要明確規定運營方人員所應履行的各項職責。盡快出臺地方性法規,針對一系列安全問題做出規定,包括試運行導則、搶險指南、專項審查等內容,法規與規章做出規定的同時,政府相關部門也應該制定包括規劃、建設、運營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和標準。
3.5 加大查處力度,打擊違法犯罪。
在城市軌道交通中,乘客跳軌、攜帶危險品以及違法分子偷盜設施都對運營安全帶來較大的隱患。工作人員及公安人員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對上述違法違規進行阻止,對犯罪分子進行嚴厲打擊。
3.6 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軌道交通的安全運營并不可能完全排除故障或隱患,因此確保軌道交通的正常營運必須以預防為主。應對不同的交通事故,應該從不同的角度制定不同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般包括指揮系統組織架構、人員及設備的配置、事故(故障)處理程序和方法、運營調整策略、信息匯報程序等幾個方面。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以檢驗各類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演練可采取有計劃的桌面演練、實作仿真演練、實操演練,還可采取突擊性演練,在實施者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設置虛擬設備故障或虛擬行車事故,以檢驗員工的應急應變處置能力。
3.7 加強業內外的監督檢查,全面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實到位
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強化依法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生產督查,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各方主體,加強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規范標準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措施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聯絡員制度,利用信息技術搭建信息共享、網絡指揮的平臺,定期組織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座談會,總結工作,分析形勢,交流經驗。同時通過堅持開展不同層面的安全檢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專業與綜合檢查等多種形式,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以有效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參考文獻
篇5
摘 要: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的運營安全和可靠性是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討論了影響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安全的相關因素,定義了故障、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概念及其相互關系,論述了技術設備、網絡運輸能力、運營組織方案、突發事件等主要因素對運營安全的影響。提出了加強和提高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安全的對策和途徑,包括加強人員培訓、加強系統維護、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制定應急預案、預案演練等。
關鍵詞: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對策
1.序言
安全是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安全第一是乘客的基本需求和首要標準,也是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永恒的主題。運營安全和可靠性水平綜合反映了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水平和運輸服務質量,是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實現順暢、高效運營的前提。高運營可靠性不僅是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追求的目標,也是滿足乘客需求、獲得良好社會和經濟效益的根本保證。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一聽到地鐵出現故障,就容易和地鐵安全問題掛上鉤。其實,這是很容易引起混淆的兩個概念。安全同事故及突發時間相對應,而故障同可靠性相對應。一般來說,有些故障是無法避免的,但是可以通過日常保障及維護來降低它的發生率。就事故和突發事件而言,理論上是可以通過規章制度以及處置措施予以防范和杜絕的。
城市軌道交通日常運營管理中,涉及運營安全和可靠性的時間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由于恐怖襲擊、自然災害、人為破壞等原因發生的火災、爆炸等災難性重大事件,造成生命和財產的重大損失。一般情況下,發生突發事件的概率很低。二是由于客流波動、技術設備故障、運營組織等原因,引起列車運行延誤、列車運行中斷等列車運行大間隔故障,造成乘客的出行延誤。相比較而言,故障的發生率是很高的,但是一般不會引起地鐵的安全問題,只是降低了地鐵運營的可靠性。因此,理清運營安全和可靠性的一些基本定義及其相互關系,對確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安全和可靠性的對策很重要。
2.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及故障分析
根據近年來對國內外軌道交通運營事故事件的分析,造成安全隱患的原因可以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兩大類。
2.1 內部因素
所謂內部因素,是由于軌道交通運營的自身特點所決定的,如設備狀況、設計原因、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
2.1.1 設備狀況
軌道交通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是由一個個相互獨立而又相互關聯的子系統組成,由于設備系統狀況造成安全隱患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1)車輛系統因素
車輛是軌道交通系統中的運載工具,其導致事故的主要因素是列車脫軌。另一個導致運營事故的重要因素是列車追尾;還有其他車輛因素,如列車制動故障,車門故障,電氣故障都對運營安全有一定影響。
(2)工務系統因素
公務系統是軌道交通運營的基礎,包含軌道,路基,橋隧,房建以及其它附屬設備等。工務系統工作狀態異常,會對運營安全帶來嚴重隱患。2001年5月22日,臺北地鐵淡水線士林站附近軌道發生裂縫,地鐵被迫限速,并改為人工駕駛,10萬乘客出行受阻。
(3)信號系統因素
信號系統是軌道交通運營的行車指揮系統,信號系統的異常,會對軌道交通運營帶來不良影響。2003年2月14日,上海地鐵二號線中央控制室自動信號系統發生故障,停運20分鐘。
(4)通信系統因素
通信系統是軌道交通運營的信息收發系統,通信系統的運營安全中的作用不言而喻。2000年11月11日,奧地利一列高山地鐵列車在隧道內運行在發生火災,由于通訊指揮系統失控,另一列下行線列車駛來,在此相撞造成車毀人亡。
(5)供電系統因素
供電系統是為軌道交通運營提供電能的設備,供電系統故障對軌道交通運營的打擊往往是致命的。2003年7月上海地鐵一號線蓮花路到莘莊的列車突然停電,被迫停運60分鐘,經查明原因是由于地鐵牽引變電站直流開關跳閘,列車蓄電池虧電過量,致使列車無法正常啟動。
(6)其他系統因素
軌道交通的其他系統出現故障,對運營及服務也會造成較大影響。上海地鐵莘莊站北廣場自動扶梯突發故障,數十名乘客摔倒,十幾人受傷;由于設備承包商未及時更新相關參數,導致南京地鐵全線售票系統不能正常工作近4小時。
2.1.2 設計原因
上海磁懸浮列車軌道下沉,據分析可能是設計勘探時獲得的信息不完整造成的,雖然經過有關專家論證屬于安全范圍之內,但仍在上海市民中引起巨大震動。
2.2 外部因素
所謂外部因素,是外界的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如人員干擾、施工干擾、違法犯罪、恐怖活動、自然氣候及其他影響等。
3.提高運營安全的途徑
3.1 加強人員培訓和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是一個包含土建、車輛、供電設備、通訊信號、運營管理等多學科、多專業、多工種的復雜大系統。系統的安全與可靠性貫穿了從工程的前期決策、設計、施工到運營管理等各個階段的全過程。對每個有不同崗位要求的工作人員而言,高質量地完成本崗位的工作要求,是保證軌道交通系統安全高效運營的關鍵,因此,必須加強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和道德培養。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多依賴的交通設施,雖然采用了較高的可靠性標準,列車運行控制軟硬件系統也采用了冗余設計來增強系統工作的可靠性,但在L期復雜多變的外界因素干擾下,仍然難以保證運營設施與設備不產生功能失效,因而系統實際運營工程中發生隨機故障在所難免。為了降低故障發生率,就需要對系統的各種設施設備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早解決,最大程度地消除發生故障的隱患,從而保證軌道交通系統安全高效的運行。
3.2 提高軌道交通系統的技術裝備水平
為了保證軌道交通系統中各種設備的正常運行,減少故障、事故和突發事故的發生,應盡可能地利用最先進的技術裝備和高科技手段。如采用搞技術支持的信息管理、應急處置系統等來確保各種事件發生時的信息傳輸通暢以及應對措施的有效實施;采用列車運行智能化調度系統,減少因人工疏忽多引發的各種故障或事故;采用線網綜合運營協調系統,保證網絡中各車輛的高效、安全、可靠運行。
3.3 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通過安全設計、操作、維護、檢查等措施,可以預防事故、降低風險,但達不到絕對的安全。因此需制定在發生軌道交通事故后所采取的緊急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控制事故發展并盡快排除事故,保護乘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將事故對人員、設施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低程度。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各種不同的緊急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不僅可以指導各類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裝備狀態,而且還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混亂而延誤事故救援,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預案演練時,可以與公安、消防、醫院、公交等系統的相關部門實行聯合演習,增加演練的實戰性,更好地掌握演練技巧。
4.結語
綜上所述,軌道交通運營的特殊性,決定了軌道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軌道交通各個系統與設備的可靠性、運營工程的安全性、事故故障處理的及時性是安全運行最重要的三個因素。在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中,我們提倡的是,預防為主,全面治理,提前控制,及時救援,運營生產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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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城市
軌道交通具有速度快、安全可靠等諸多可靠優點,對于現代城市規劃布局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價值。目前,城市軌道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高度的認可和接受,我國也不斷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以解決和緩解城市交通運輸壓力。
1我國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現狀
城市軌道交通屬于集多專業、多工種為一體的復雜系統,城市軌道交通主要是指用于城市客運、由在固定軌道上運行的車輛所組成的交通系統,城市軌道交通包括了地鐵、輕軌、磁懸浮等一系列先進的運輸設備系統。近年來,我國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的城市不斷增多,申報和在建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持續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已經基本建設完成完善的軌道交通網絡,南京、武漢、成都等城市也建成基本的軌道交通網絡,濟南、青島等城市也相繼開展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建設工作,使我國軌道交通總體水平達到了全新高度。不可否認,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不但能夠顯著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同時也能夠充分帶動城市GDP增長,增加大量就業崗位。但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是一項艱巨而重要的工程,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也極具價值。運營管理中的任何疏漏和缺陷,都容易造成人員和財產的損失,甚至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影響。
2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所存在的主要問題
2.1管理模式和標準混亂
目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主要存在管理模式和標準混亂的現象。國內不同城市在資金籌集、規劃等方面存在差距,在軌道交通管理模式上存在著許多區別。部分城市沿用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模式,另一些城市則采用企業運營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的差異導致運營管理的實際質量和效果參差不齊。其次,我國城市規模差距懸殊,城市軌道交通規模和建設標準也難以統一,這就導致軌道交通的管理標準也難以保持一致。盡管后期申請和在建的城市都充分借鑒和吸取了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軌道交通建設經驗和特點,但是受環境、資金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約,難以實現運營標準的統一,造成了運營管理自成一派的尷尬局面。
2.2管理評估不到位
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需要有科學、完善的管理評估制度。但是,目前國內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并沒有形成嚴謹、完善的管理評估體系,無法對運營管理予以客觀、全面的評價,運營管理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和缺陷也難以被及時發現。部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流于形式,根本無法做到對指標的量化,根本無法提升軌道交通的運營質量,同時也為軌道交通的運行埋下了重大隱患。
2.3運營管理制度滯后
國內多數城市的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制度存在明顯的滯后問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夠確保運營管理人員按照制度要求開展規范化的管理工作,保證交通體系的順利運行,同時最大化地避免運營風險的產生。然而,在運營管理制度缺乏的情況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就得不到調動,運營管理人員的工作非常不到位,往往是問題發生之后再進行補救,根本無法做到對風險的發現和控制,難以滿足城市軌道交通的運行需求。
2.4管理人員水平低下
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多專業、多工種的系統,從建設到運營管理都需要大量高學歷人才,以滿足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行需求。但是,客觀而言,在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的情況下,運營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明顯不足,管理人員也非常欠缺學習主動性。在一些城市軌道交通人員技術和知識滯后的問題非常嚴重,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的順利運行,維護人員根本難以滿足維護要求,造成了大量資源浪費,并帶來了許多的安全隱患。
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優化策略
3.1優化管理模式,統一管理標準
為促進我國城市軌道交通的有序、平穩發展,必須加強對運營管理模式的優化,充分提升管理模式的科學性。在城市交通軌道的融資方面,應積極借鑒國外基礎設施建設經驗,以多元化投資的方式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引入企業管理模式,提升項目的運營管理效率,加強對運營風險的關注和重視。在運營管理標準上,應盡快形成一套統一的運營管理標準,全面提升運營管理質量。盡管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需要充分考慮地區環境和各方面因素,但軌道交通運營各項標準應盡可能統一。包括人員管理、維護管理和技術水平標準等,都必須予以標準上的統一,并盡可能避免資源上的浪費,切實保證運營管理整體效果。
3.2深化運營管理評價工作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評價需要科學的評價體系做支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評價應該形成多元化的評價指標,充分考察經濟效益、安全管理、日常維護和運行服務等各個方面,保證城市軌道交通的綜合運營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升運行安全。為此,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評價也可以借鑒和吸取平衡積分卡模式,提升運營管理評價的綜合水平,滿足軌道交通平穩運行的相關需求。
3.3加強運營管理制度建設
運營管理制度的建設,旨在規范運營人員的工作行為,確保各項運營管理工作的順利落實,提升軌道交通系統的整體運行水平,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和約束。首先,應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規章的修訂和優化,確定運營管理崗位職責,明確崗位的具體工作職能,保證運營工作人員“有法可依”。其次,認真落實“以人為本”的運營管理制度,規范運營人員的工作行為,規避不良操作行為,對于存在工作不當的運營人員應予以一定的懲罰和處分。其次,除了加強運營人員管理制度建設,還應該加強對乘客的管理,加強對軌道交通乘客的宣傳和指導,并形成書面的管理制度,以盡可能地減少乘客的不良行為,為城市軌道運營提供切實保障。
3.4加強運營管理團隊培訓
為提升運營管理團隊的綜合能力水平,首先應制定完善的培訓計劃和制度,定期對運營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培訓工作,幫助運營管理人員掌握和了解先進的運營管理方法和技巧,并積極運用到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活動中。其次,糾正運營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通過必要的考核制度和激勵政策,提升運營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各項運營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此外,針對維修等技術人員,必須規范日常維護和檢查行為,做好全面的維護和檢查記錄,并提升維修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充分避免危險事故的發生。
4結語
城市軌道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規范和標準,是提升城市軌道交通運行安全和經濟效益的關鍵。對此,運營管理企業和單位應積極優化管理模式、統一管理標準、加強運營管理團隊的建設和培訓等,深入落實運營管理工作,為城市軌道交通的運行和發展提供更為可靠的保障與支持。
作者:董兵 單位: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天津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化;運營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圖分類號]F572.8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16-0-02
1 天津城市軌道交通線網現狀及發展趨勢
天津是中國四大直轄市之一,中國北方的經濟中心、國際港口城市,現轄15個區、1個縣,市域總面積11 916.85平方千米。截至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1 546.9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0.14萬人。其中,外來人口500.3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4.17萬人。
天津地鐵1號線自2006年6月12日正式開通運營,截至2016年7月,天津地鐵共開通運營4條軌道交通線路,分別是地鐵1號線、地鐵2號線、地鐵3號線和地鐵9號線(津濱輕軌),長約140千米,87座車站。地鐵4號線南段、地鐵5號線、地鐵6號線、地鐵B1線一期正在建設過程中,其中地鐵6號線部分路段已經在試運營階段。
計劃到2020年,天津規劃建設地鐵7號線一期、地鐵8號線一期、地鐵10號線一期、地鐵11號線一期、地鐵Z2線一期及地鐵Z4線一期等項目,屆時總共形成14條運營線路的軌道交通網絡。2020年天津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情況見表1,線網規劃如圖1所示。
天津城市軌道交通遠期規劃建成4條市域線、24條城區線組成的軌道交通線路,形成總規模約1 380千米的軌道交通線網。屆時,各條軌道交通線路之間相互配合,共同構成四通八達的軌道交通網絡化系統。通過線路之間換乘站點的有效銜接,將大大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務水平,切實改善各區域居民的出行條件,并緩解城市道路擁堵的局面。城市軌道交通的網絡化建設還將強化各區域之間的聯系,從而發揮城市中心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城市向多中心、組團型都市發展。國內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南京已經相繼形成較為完善的軌道交通網絡。縱觀天津城市發展和國內各大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的軌跡,形成網絡化的軌道交通已成為天津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的必然趨勢。
2 天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存在的問題
國內各大城市的軌道交通進入網絡化運營的新時代后,隨之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如上海開通了8條線路后,產生了換乘樞紐的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設施設備資源共享、線路間運力協調、運營組織配合等管理上的新問題。天津城市軌道交通即將進入網絡化運營階段,在提升網絡化效益的同時,運營管理承受的壓力也越來越明顯,原有的運營管理模式能否經受住客流量增加的檢驗,成為擺在管理者面前的一道嚴峻考題。下面就天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意見和看法。
2.1 軌道交通運營主體之間的協調管理
目前天津運營的線路采用分線管理的模式,其中地鐵1號線、2號線、3號線由天津軌道交通集團負責運營管理,地鐵9號線(津濱輕軌)由天津濱海新區建設投資集團運營管理。從計價方式上看,地鐵1、2、3號線的計價方式為按區間計價,而地鐵9號線(津濱輕軌)的計價方式為按里程運價率計價。
不同的計價方式折射的是運營主體管理方式的不同,不同的管理方式給運營主體之間的溝通協調帶來了難度。而協調是實施網絡運營組織工作的關鍵,網絡信息和資源的共享、運行系統的聯動及行車組織調度均在于良好的組織協調。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線網的不斷發展,運營主體之間的協同作用將大大增加。發揮運營主體之間的協同作用不僅有利于城市軌道交通的資源整合、統籌協作,更能體現網絡系統運營的優越性。
2.2 綜合控制中心內部的組織管理
受“8?12”天津爆炸事故的影響,地鐵9號線(津濱輕軌)一度中斷停運。損毀的控制中心將重建于華苑軌道交通綜合控制中心,同時設置通信、信號、自動售檢票、FAS、BAS、SCADA的中央級系統設備和調度指揮設備。華苑軌道交通綜合控制中心也將成為全市22條軌道交通線路的綜合控制中心。
隨著軌道交通線路陸續開通運營,軌道交通系統將實現統一調度管理和綜合調控,而均衡、高效的協調指揮是實現軌道交通安全穩定運營的重要條件。良好的組織管理模式的構建能夠最大程度上發揮控制中心協調指揮的效能。因此,能否搭建適合于自身特點的網絡化組織管理模式并根據規劃建設逐步完善,關系到網絡化的運營質量和運營效率,同時關系到整個系統的安全穩定發展。
2.3 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
2015年6月25日早高峰時段,地鐵1號線營口道至小白樓區段突發供電故障,導致一輛從劉園駛向雙林方向的列車停在隧道內,數百名乘客被困車廂。半小時后,有人感覺不適,為防止意外,乘客將車門玻璃砸開通風。大約一小時后,救援人員趕到現場,將被困乘客救出。96分鐘之后故障排除,開始逐步恢復全線運行。
單線運營時代,線路上某一點出現的突發事件可以集中力量突擊解決;網絡化運營之后,運營風險成倍增加,突發事件易形成連鎖反應,甚至會擴散到整個系統,影響到不同區域間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與單線運營相比,網絡化運營對城市交通的影響更大,同時處理突發事件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及時性,因此對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加強網絡化運營管理的幾點建議
3.1 加強運營主體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協同管理機制
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的不斷發展,線網運營格局愈加復雜,網絡化運營管理的難度相應增大,這就要求各運營主體要調整以往的工作模式,加強之間的橫向交流和管理合作,協同推動城市軌道交通網絡系統的運營發展。
運營公司應建立協同管理機制、加強有效溝通聯系、把握工作接口銜接、及時做好信息與資源共享,共同提升軌道交通運營綜合效益。對于車票計價方式的問題,運營公司可結合地鐵5、6號線的陸續開通,共同做好軌道交通票價的調研工作,研究規范軌道交通計價模式。
3.2 構建控制中心內部組織管理模式
天津軌道交通形成全面網絡化運營后,當線網中某一點出現問題時,影響范圍會從一點擴散至一條線再到一個網面,繼而影響整個軌道交通網絡的運營,因此逐點逐線的調控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建立全局范圍內的組織調控很有必要。
上海、北京、深圳和廣州都相繼建立了基于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化發展后的控制中心,天津也已啟動綜合控制中心的建設。控制中心內部組織管理模式的構建應根據運營體系、人員構成、管理制度、城市發展規劃、客流需求等因素綜合考慮、均衡調控,建立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運營的組織模式,保障城市軌道線網高效安全運營。
3.3 提高網絡管理中的應急處置能力
網絡化運營中突發事件的波及范圍較大,因此保持安全穩定運營十分重要,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是考驗網絡化運營管理水平的突出標志。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系統涉及的專業性和及時性很強,只有各項專業技術及設施設備協同高效運作,才能保證安全運營。而網絡運營的復雜性較高,除了常規的“控、治、救”管理機制和“預先控制、過程控制、事后控制”三階段控制機制,還需要根據網絡化運營的特點制訂完善的應急處置方案,以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建議從以下5個方面著手:一是制定軌道交通網絡應急預案,定期做好救援演練,確保處置程序得到快速響應;二是合理布局搶險搶救資源,做到線網間資源共享、靈活調配;三是加強專業人才隊伍的建設,著力做好新員工的培訓工作,加強工作考核;四是提高網絡化運營的安全風險意識,加強員工應急處置反應能力和應變能力;五是定期檢查車站內設施設備的性能,落實網絡體系的維護機制,提高網絡系統的安全可靠性。
4 結 論
隨著天津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模的擴大,原有的運營管理模式將受到巨大的挑戰。為提高軌道交通科學管理水平,保持天津軌道交通系統的持續發展,運營公司應在總結線路運營管理經驗、分析既有問題的基礎上,創新網絡化運營理念、完善運營管理體系,建立適應新形勢網絡化運營要求的組織管理模式,提升天津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化運營管理的新水平。
主要參考文獻
[1]何靜,劉志鋼.上海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化運營的特點與對策研究[J].鐵道運輸與經濟,2008(8).
篇8
下午好!
這次會議是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制度建立之后,組織全體聯絡員同志召開的第一次會議。會議時間雖然比較短,但大家積極參與、討論熱烈,完成了會議的議題,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下面我代表質量安全司對會議做一個總結,并就貫徹執行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制度,共同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會議情況
開幕式上,王鐵宏總工做了重要講話,強調了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介紹了我部近年來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對今后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目標,拓寬了思路,請大家回去后好好學習、貫徹。上午,北京勞動保護研究所的負責同志介紹了北京地鐵1、2號線安全生產評價情況;香港地鐵公司的同行介紹了地鐵安全管理的情況,內容都非常有啟發性,可以充分借鑒到各地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中去。
下午,各地同志介紹了各地地鐵建設的情況以及開展地鐵安全生產第一階段自查工作的情況,交流了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經驗。由于城市軌道交通一旦發生意外,傷亡損失往往很嚴重,一些國家和城市地鐵重大事故時有發生,這方面的安全工作表現出脆弱性和特殊性。做好這項工作首先依賴于各種信息交流的暢通,聯絡員制度就是信息暢通的基礎。通過聯絡員同志廣泛的交流和思想的碰撞,才能夠迸出火花,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提出正確的思路,并激發工作的熱情。依靠我們聯絡員,就使全國的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構成了一個系統,就能夠從系統的高度來把握全國的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從風險決策的角度來講,實現風險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的前提是信息渠道的暢通,建立反饋機制也需要對信息的收集整理,這兩點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我們聯絡員發揮作用。因此同志們的工作十分重要,意義重大。
另外,大家還就如何進一步貫徹九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地鐵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的精神,以及如何開展好7月份的地鐵安全生產管理督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回去要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見。
二、地鐵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鎮化進程快速發展時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長,交通壓力日趨加大,一些特大型城市交通擁擠、堵塞的矛盾非常突出。發展地鐵等城市軌道交通對緩解交通壓力,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作用。據了解,目前我國有10個城市的軌道交通處于運營或試運營中,在建線路總長超過390公里。但是,由于我國地鐵發展歷史較短,而建設速度卻很快,在建設和運營管理中留下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我們總結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幾點:
一是地鐵建設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各方未能達到協調一致和相互配合;二是安全管理法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三是作為安全生產和管理的技術保障,有關安全的標準規范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四是沒有形成一種全民的安全意識,當然這個問題也不僅是地鐵安全領域獨有的,但由于地鐵和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運載量又很大,這個全民安全意識的問題就顯得特別突出;五是各地制訂了一系列的應急預案,但有些應急預案還不夠細化,也缺乏演練;六是風險評估和安全性評價制度有待于進一步開展和推廣;另外,各地對地鐵安全的投入還不夠。
三、關于貫徹本次會議精神的幾點意見
安全生產監督總局的領導同志近期強調推動安全生產“五要素”到位,著力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是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大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的子系統,這五要素是建立全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工作思路,也是我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一,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全民的安全意識,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質。安全文化的建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提高全社會和全行業安全意識,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鎮化進程快速發展時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長,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緩解了城市交通壓力,為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某些地方,對某些特定人群來說,城市軌道交通還是新生事物,更談不上全民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文化,因此要千方百計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質,全面提高民眾的安全意識;二是要提高決策部門的安全意識,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在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設計、建設、運營中均要強化建設“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
第二,健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依法規范全社會的安全行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政府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法規,為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奠定基礎,為依法行政提供依據。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即將頒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部長令)以及相關的地方法規,使用法律手段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各方主體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強化有關部門依法監管的責任。
第三,強化安全責任,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問責制。要加強研究,在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各個環節分別建立安全責任制和問責制,特別要提高各個環節領導者和決策者的安全責任意識。
第四,推進安全科技進步,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科技問題。安全方面的科學技術進步是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撐。要積極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科技創新,包括在管理手段、管理體系等方面進行創新,堅持走“科技興安”之路,力爭做到本質安全,把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提高建設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安全素質的基礎之上。
第五,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經濟保障,要做到本質安全,就必須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設施的投入,建立國家、地方和企業共同投入的機制。比如北京市政府在安全性評價的基礎上,投入了37億進行地鐵一、二號線的改造,消除了部分安全隱患。
篇9
[關鍵詞]廣州地鐵;運營安全;管理探討
中圖分類號:U231.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1-0269-01
1.廣州地鐵發展歷史
廣州地鐵于1997年6月28日(1號線)開通,由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負責營運管理,現有1號線(西朗至廣州東站)、2號線(嘉禾望崗至廣州南站)、3號線(廣州東站至體育西路和天河客運站至番禺廣場)、4號線(黃村至金洲)、5號線首期工程(口至文沖)及8號線(昌崗至萬勝圍)正在營運中,但仍無法滿通需求。為解決擁阻的道路交通,廣州地鐵正在大規模擴建中。從2004年開始,廣州地鐵每年將平均開通35公里。3號線(機場南―廣州東站段)、廣佛線(魁奇路―西朗段)將全部開通營運。廣州地鐵的遠期規劃長度是600公里。
2.完善企業內部的安全規章制度,實現依法依規嚴格管理
首先,樹立“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的思想,從推進地鐵發展的角度,積極主動參與地鐵法規和行業管理標準的制定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積極參與《地下鐵道設計規范》和國家《城市地鐵應急預案》等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的制訂。積極探索和制訂剛性接觸網與第三軌結合的供電系統技術標準;屏蔽門與安全門系統技術標準;地鐵VI圖形與色彩系列標準;線性電機運載系統設計、安裝、運行技術規范等。同時,結合廣州地鐵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實踐,積極收集和總結《廣州市地下鐵道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主動配合和推進《廣州市地下鐵道管理條例》的修改和完善。
其次,健全和落實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事事有章可循。根據《安全生產法》等的相關法規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各項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地鐵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復雜性和重要性,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證了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建立了以安全管理制度為統領的,包括安全操作規程手冊、事故管理規程、應急處理預案等在內的安全規章體系。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意見》的要求,修改完善了《安全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確立了“治防控”的安全管理機制,以制度來規范安全管理各個環節,以規范化保證安全,確保達到事事有章可循。
3.廣州地鐵充分發揮“一體化”經營優勢,切實提高地鐵先進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廣州地鐵在新線設計、建設、開通運營過程中,充分發揮“一體化”經營體制優勢,有效實現了企業資源的整合,通過安排地鐵技術人員全過程參與地鐵新線的規劃、設計、建設和調試,將地鐵安全的關口前移到設計、建設階段,將地鐵運營的概念貫穿地鐵建造的全過程,保證地鐵線路按時、安全、順利、高水平的建成和開通運營。
4.樹立大安全觀念,進一步完善地鐵運營安全管理體系
地鐵運營系統是由地鐵設備設施、行車組織、員工、乘客和周邊環境等眾多因素組成的一個龐大聯動機,運營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和因素均會對運營安全產生影響。借鑒兄弟城市安全管理經驗,廣州地鐵將行車安全管理推進到運營安全管理的層面,建立起包括行車安全、設備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員工職業衛生與安全、乘客人身與財產安全、防恐反恐安全等方面在內的大安全概念,擴充了地鐵運營安全管理內涵。
要滿足廣州地鐵線網發展的要求和運營安全的需要,必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是企業進行職業衛生、生產安全規范化、系統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廣州地鐵運營事業總部在順利通過全面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認證的基礎上,在2004年全面啟動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18000)項目,通過引入過程管理的理論,使企業在體系宣貫、體系認證的過程中,達到對運營安全進行系統的、全面的、全過程的管理,并且,通過體系的運作達到持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5.精心檢測、細心維修,提高設備可靠性
運營設備設施維修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地鐵運營安全與否。為保證設備設施的質量狀態,我們采用先進的檢測手段,建立維修管理信息化系統,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斷提高維修質量。
在線網運營下,設備設施的維修不僅要保證質量,還要體現速度。我們采用了先進的設備檢測技術和工具,能快速檢測設備狀態,查找故障點,為及時、準確地掌握設備質量狀態,處理設備故障提供了保證。
在維修管理上,我們采用了維修管理信息化系統,對維修過程中的工時、物料、定額、檢修規程等進行全面監控,保證維修計劃的落實,全面提升設備設施維修管理,提高維修水平。
對設備設施的維修管理,我們采用抓“小事”防微杜漸與集中技術力量攻“大事”的方式,做到精檢細修,突出重點。在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中,特別抓好車輛、接觸網等設備的巡視、檢測、緊螺栓、加油、清潔之類等看似簡單但卻容易引發事故的“小事”,克服麻痹思想,以小防大,杜絕大故障或事故的發生。同時,集中技術力量攻克重大技術問題,對于運營生產中出現的故障或技術難題,組織跨專業的技術攻關小組進行攻關。從設備設施運行質量角度為確保運營安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6.完善應急預案,開展多種形式的演練,提高應急應變能力
廣州地鐵樹立相對安全的觀念,摒棄不出事故就是安全的錯誤觀點。充分認識到危險伴隨著運營生產過程而存在和發展,沒有永久的安全,在運營生產處于安全狀態時,尤其要進行危機管理,在危險與安全對立統一中不斷提高運營系統的安全性。
為了建立和完善地鐵災害搶險救援聯動機制,積極建立地鐵運營應急搶險救援機制,我們主動與公安、消防、醫院、公交、供電等單位溝通、聯系,利用社會力量和資源提高地鐵抗風險能力,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廣州地鐵積極參與和協助市安委辦、市建委、市交委制定《廣州市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廣州市地下鐵道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廣州地鐵應急公交接駁預案》,完善了事故搶險領導機構,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和任務,健全了緊急信息溝通渠道,加強了單位間的協作與配合,提高了協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7.結語
地鐵作為為大眾服務的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其大容量、準時快捷、安全高效的優勢,對有效解決人民群眾出行,促進城市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以上為作者根據實際工作經驗對運營安全管理實踐的總結,通過與國內地鐵運營安全管理人員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地鐵運營安全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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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軌道交通管理,促進軌道交通建設,保障安全運營,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
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設施,是指軌道交通的軌道、隧道、高架、車站(含出入口、通道)、車輛、機電設備、通信信號系統和其他附屬設施,以及為保障軌道交通運營而設置的相關設施。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市軌道交通管理工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并可以委托其所屬的交通行政執法機構實施本條例規定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軌道交通企業具體負責本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并按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軌道交通企業執法人員應當取得執法身份證件,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市發展改革、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公安、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實施本條例。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做好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服務和應急事件處置等有關工作。
第五條 本市軌道交通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安全運營、規范服務的原則。
第六條 本市優先發展城市軌道公共客運交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軌道交通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給予支持。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軌道交通建設資金、運營和綜合開發收益等情況的監督。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 軌道交通專項規劃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程序報經批準后,納入本市相應的城鄉規劃。
軌道交通專項規劃包括網絡系統規劃、選線專項規劃以及系統配套設施規劃。
市規劃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建設、交通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軌道交通企業組織編制網絡系統規劃、選線專項規劃,并劃定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區。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和軌道交通企業組織編制軌道交通系統配套設施規劃。
編制軌道交通專項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軌道交通不同線路之間、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之間的換乘銜接。
編制軌道交通專項規劃,應當按照法定程序聽取沿線區、縣人民政府、有關單位和公眾的意見。
第九條 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區內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確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市和區、縣規劃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書面征得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依法作出審批。
第十條 市發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國土資源、建設、交通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制軌道交通建設規劃。
軌道交通建設規劃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確定的軌道交通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不得改變用途。
本市鼓勵對新建軌道交通設施用地按照市場化原則實施綜合開發。實施綜合開發的,開發收益應當用于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
第十二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在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對建設項目的安全風險及其對周邊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按照建設程序報批。軌道交通企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和減少對上方和周圍已有建筑物、構筑物的影響,保障其安全。
第十三條 相關區、縣人民政府和市規劃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在編制軌道交通車站所在區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預留換乘樞紐、公共汽(電)車和出租汽車站點、停車場、公共廁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設施用地。
第十四條 軌道交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軌道交通企業在組織工程項目建設時,應當根據國家、本市規定的技術標準以及軌道交通運營功能配置規范,配置安全可靠的軌道交通設施,建設完善的軌道交通安全監測和施救保障系統,保障乘客乘車安全、便捷。
第十五條 軌道交通工程完工后,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設計標準進行工程初步驗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不載客試運行。
軌道交通工程投入試運營前,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認定,具備基本運營條件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進行試運營。
軌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運營。
第三章 運營服務
第十六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設置售票、檢票、自動扶梯、公共廁所、通風、照明、廢物箱等軌道交通服務設施,并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更新,保持完好,確保軌道交通設施處于可安全運行的狀態。
第十七條 路政管理部門、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本市有關規定,在車站周邊、車站出入口以及車站內設置軌道交通導向標志、安全標志等運營服務標志。
路政管理部門、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做好運營服務標志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在軌道交通車站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設置指導和提示標志,并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擅自占用無障礙設施,或者改變無障礙設施的用途。
第十九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本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范,并向社會公布。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服務規范的要求,提供安全、便捷的客運服務,保障乘客的合法權利。
第二十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根據軌道交通沿線乘客出行規律及變化,以及其他相關線路的列車運行情況,合理編制運營計劃,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列車運營時間、運營間隔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務:
(一)通過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向乘客提供列車到達、間隔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在車站醒目處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刻、列車運行狀況提示和換乘指示;
(三)在車站提供問訊服務,車站工作人員在接受乘客問訊時,應當及時準確提供解答;
(四)需要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或者發生非正常情況、設施故障影響正常運營時,及時通過多種信息手段對乘客進行告知。
第二十二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
(一)建立車站衛生保潔制度,保持站內設施和車廂清潔,出入口和通道暢通;
(二)建立急救協助制度,按照規定在車站配備醫藥箱;
(三)建立緊急關閉裝置巡查制度,軌道交通運營期間遇有緊急情況時,及時啟動緊急關閉裝置。
第二十三條 區、縣人民政府和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對各自責任區域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二十四條 軌道交通企業的駕駛員、調度員、車站值班員等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
軌道交通企業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統一著裝、佩戴標志,禮貌待客、文明服務。
第二十五條 車站、車輛的廣告設置應當合法、規范。廣告設置不得影響服務標志的識別,不得影響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和服務設施的使用。
車站商業網點的設置應當符合運營安全、方便乘客、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的要求。除軌道交通車站設計方案確定設置的商業網點和設置在站臺的自動售貨機、書報亭外,禁止在車站出入口、站臺及通道設置商業網點。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定期對廣告設施、商業網點進行安全檢查。廣告設施、商業網點使用的材質應當采用難燃材料,并符合有關消防規定。
廣告設施、商業網點的設置作業或者維護作業應當在軌道交通非運營期間進行。
第二十六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通過乘客滿意度調查等形式,對軌道交通運營服務情況進行評價。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改進,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服務評價結果和改進情況應當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 軌道交通票價應當與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價相協調。票價的確定和調整應當依法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經市物價管理部門審核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執行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票價并予以公布。市物價管理部門應當對軌道交通票價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軌道交通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而影響運行時,軌道交通企業應當組織力量及時排除故障,恢復運行。一時無法恢復運行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并及時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軌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十五分鐘以上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出具延誤證明,乘客有權持有效車票要求軌道交通企業按照原票價退還票款。
第二十九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乘客進站、乘車應當遵守《軌道交通乘客守則》。
第三十條 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乘車,乘客越站乘車的,應當補交超過部分的票款。
乘客無車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軌道交通企業可以按照軌道交通網絡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軌道交通企業加收票款的監督。
享受乘車優惠的乘客應當持本人有效證件乘車。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
乘客有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和其他逃票行為的,有關信息可以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第三十一條 在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攔截列車;
(二)擅自進入軌道、隧道等禁止進入的區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圍墻、柵欄、欄桿、閘機;
(四)強行上下車;
(五)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渣,亂扔紙屑等雜物;
(六)擅自涂寫、刻畫或者張貼;
(七)擅自設攤、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賣藝、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八)乞討、躺臥、收撿廢舊物品;
(九)攜帶活禽以及貓、狗(導盲犬除外)等寵物;
(十)攜帶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進站乘車;
(十一)使用滑板、溜冰鞋;
(十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二條 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危險物品目錄和樣式由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公告,由軌道交通企業在車站內予以張貼。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和操作規范,設置安全檢查設施,并有權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乘客應當予以配合。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攜帶危險物品的人員,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不聽勸阻,堅持攜帶危險物品進站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立即按照規定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公安部門應當對軌道交通安全檢查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并依法處理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三條 公安部門負責軌道交通的治安、消防管理,維護軌道交通的安全運營。
電力、供水、通信等相關單位應當保證軌道交通用電、用水、通信的需要,協助軌道交通企業保障軌道交通正常運營。
第三十四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對違反本條例運營規定行為和服務質量的投訴。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自接受投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乘客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申訴。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受乘客投訴或者申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軌道交通企業是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維護軌道交通運營安全。
第三十六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設置報警、滅火、逃生、防汛、防爆、防護監視、緊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設備,定期檢查、維護,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第三十七條 軌道交通應當設置安全保護區。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如下:
(一)地下車站與隧道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二)地面車站和高架車站以及線路軌道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三)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等建筑物、構筑物外邊線外側十米內。
第三十八條 在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進行下列作業的單位,其作業方案應當經過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
(二)從事打樁、基坑施工、挖掘、地下頂進、爆破、架設、降水、鉆探、河道疏浚、地基加固等工程施工作業;
(三)其他大面積增加或者減少載荷的活動。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先將上述作業方案送軌道交通企業進行技術審查,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技術審查意見;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技術審查意見作出是否同意作業方案的決定后,應當及時告知軌道交通企業。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軌道交通企業制定安全保護區作業方案技術審查規定,根據作業區域與作業類別的不同明確技術審查期限。
第三十九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建立相關制度,在安全保護區內組織日常巡查,同時按照技術審查意見,對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有關作業的安全性進行日常監督,對作業項目相鄰的軌道交通設施加強監護監測。
經同意在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的作業出現危及軌道交通安全情況的,或者未經同意在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進行作業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通知作業單位立即停止作業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十條 在軌道交通線路彎道內側,不得修建妨礙行車瞭望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種植妨礙行車瞭望的樹木。
禁止向軌道交通軌道、高架或者隧道內拋擲雜物。
第四十一條 禁止下列危害軌道交通設施的行為:
(一)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二)損壞車輛、軌道、路基等設施和隧道、高架、車站及其附屬設施;
(三)干擾機電設備和通信信號系統;
(四)損壞軌道交通設施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二條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開展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并定期對軌道交通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實施動態監督檢查;需要進行技術檢測的,可以委托專業機構實施。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軌道交通安全評價體系,定期組織專業機構對軌道交通運營情況進行安全評價。
對監督檢查和安全評價中發現的問題,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提出整改意見,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要求予以落實。
第四十三條 市交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組織編制本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根據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本企業的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定期組織運營應急演練。
發生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發生運營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發事件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四十四條 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增加運力,疏導乘客。
當發生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而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確保運營安全。
采取限制客流量等措施后仍然無法保證運營安全時,軌道交通企業可以停止軌道交通線路部分區段或者全線的運營,并應當立即報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
采取限制客流量、停運措施,造成客流大量積壓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采取疏運等應對措施。
第四十五條 發生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事故時,軌道交通企業應當立即排查事故原因;經查清原因、消除妨礙后,在確保運營安全的情況下,及時恢復正常運行。
市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事故組織調查和處理,公布事故原因和處理結果。
第四十六條 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搶救人員,妥善保護現場,維持秩序;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對現場進行勘查、檢驗,依法進行現場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軌道交通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軌道交通建設不符合運營功能配置規范的,未配置安全可靠的運營、服務設施或者未建設完善的安全監測和施救保障系統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未管理和維護好軌道交通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第十七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本市有關規定設置、維護軌道交通導向標志、安全標志等運營服務標志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未按規定公布或者告示有關事項,或者未按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未按規定采取管理措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關工作人員無證上崗或者工作人員未規范服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在禁止設置區域內設置商業網點或者設置、維護廣告設施、商業網點不符合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冒用他人證件乘車的,由軌道交通企業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使用偽造證件乘車的,由軌道交通企業移交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軌道交通企業有權對行為人進行勸阻和制止,并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規定的,由軌道交通企業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經同意或者未按照同意的作業方案在安全保護區內作業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修建妨礙行車瞭望的建筑物、構筑物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種植妨礙行車瞭望的樹木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修剪或者遷移。
違反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向軌道交通軌道、高架或者隧道內拋擲雜物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 拒絕、妨礙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行政執法機構或者軌道交通企業的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軌道交通設施損壞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因軌道交通建設或者運營造成建筑物、構筑物損壞的,由軌道交通企業根據其損壞程度予以修復,或者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四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行政執法機構以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組織軌道交通試運營認定的;
(二)違法實施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作業許可的;
(三)未履行安全檢查、安全評價等安全監管職責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磁浮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軌道交通技術特點準時性
城市軌道交通由于在專用行車道上運行,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不產生線路堵塞現象并且不受氣候影響,是全天候的交通工具,列車能按運行圖運行,具有可信賴的準時性。
速達性
與常規公共交通相比,城市軌道交通由于運行在專用行車道上,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車輛有較高的運行速度,有較高的啟、制動加速度,多數采用高站臺,列車停站時間短,上下車迅速方便,而且換乘方便,從而可以使乘客較快地到達目的地,縮短了出行時間。
舒適性
與常規公共交通相比,城市軌道交通由于運行在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的線路上,城市軌道車輛具有較好的運行特性,車輛、車站等裝有空調、引導裝置、自動售票等直接為乘客服務的設備,城市軌道交通具有較好的乘車條件,其舒適性優于公共 電車、公共汽車。
安全性
城市軌道交通由于運行在專用軌道上,沒有平交道口,不受其他交通工具干擾,并且有先進的通訊信號設備,極少發生交通事故。
充分利用空間
大城市地面擁擠、土地費用昂貴。城市軌道交通由于充分利用了地下和地上空間的開發,不占用地面街道,能有效緩解由于汽車大量發展而造成道路擁擠、堵塞,有利于城市空間合理利用,特別有利于緩解大城市中心區過于擁擠的狀態,提高了土地利用價值,并能改善城市景觀。
運營費用較低
城市軌道交通由于主要采用電氣牽引,而且輪軌摩擦阻力較小,與公共電車、公共汽車相比節省能源,運營費用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