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醫療安全的措施范文

時間:2023-11-20 17: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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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醫療安全的措施

篇1

《精神衛生法》共7章85條,對精神衛生工作的方針原則和管理機制、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精神障礙的康復、精神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以及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等,都做了明確規定。

一、保障了精神障礙患者可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精神衛生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精神障礙患者除個人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外,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對查找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由當地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幫助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醫療機構接到送診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不得拒絕為其做出診斷。

《精神衛生法》規定:國家實行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制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可以依法免費獲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貧困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由政府資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可以得到優先醫療救助;符合條件的可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在農村和城市已經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的地方,符合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對流浪乞討人員中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精神障礙患者,應實施救治。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和城建城管監察部門負責將患者送到當地定點醫院;衛生部門確定定點醫院并負責患者救治;民政部門按照規定支付救治經費,其所屬救助管理站在患者病情穩定或治愈后接回,或通過其他方式幫助患者離院。

二、最大限度的防止“被精神病”

為有效防止“被精神病”現象的發生,《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行兩種非自愿住院的條件是:①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②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經其監護人同意,醫療機構應當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監護人不同意的,醫療機構不得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監護人應當對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護管理。

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本人或其監護人對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結論有異議,不同意實施住院治療的,可以要求再次診斷和鑒定。規定要求再次診斷的,應當自收到診斷結論之日起3日內向原醫療機構或其他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機構提出。承擔再次診斷的醫療機構應當在接到再次診斷要求后指派2名初次診斷醫師以外的精神科執業醫師進行再次診斷,并及時出具結論。承擔再次診斷的執業醫師應當到收治患者的醫療機構面見和詢問患者,該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對再次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自主委托依法取得執業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精神障礙醫學鑒定;醫療機構應當公示經公告的鑒定機構名單和聯系方式。接受委托的鑒定機構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2名以上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并及時出具鑒定報告。

三、對兩種“心理醫生”明確劃分

“心理醫生”這一時髦的詞語,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非常寬泛。有的指疏導壓力的“心靈雞湯”提供者,也有的指專業的精神科醫生。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生往往被混為一談。《精神衛生法》對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給出了明確定義。心理治療是指在醫療機構中實施的專門的心理治療;心理咨詢是指在醫療機構以外的各種機構、組織、社區中對普通人(而非患者)開展的心理健康促進活動。

《精神衛生法》第二章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心理咨詢人員應當提高業務素質,遵守執業規范,為社會公眾提供專業化的心理咨詢服務。并規定,心理咨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心理咨詢人員發現接受咨詢的人員可能患有精神障礙的,應當建議其到符合法律規定的醫療機構就診。

第五十一條規定:心理治療活動應當在醫療機構內開展。專門從事心理治療的人員不得從事精神障礙的診斷,不得為精神障礙患者開具處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療。心理治療的技術規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四、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

《精神衛生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給精神障礙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將非精神障礙患者故意作為精神障礙患者送入醫療機構治療的;

2、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遺棄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監護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3、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侵害患者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

4、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人身自由的;

5、其他侵害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監護人出現上述情形,侵害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如拒絕為患者辦理出院手續,將患者長期遺棄精神病院,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精神衛生法》的頒布實施對于規范精神衛生服務,預防精神障礙發生,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填補了我國精神衛生領域的法律空白,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志著精神衛生工作從此進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時代,將對我國精神衛生工作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但在治療精神病患者方面,醫院和醫生仍存在一些困境。

1、《精神衛生法》規定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之所以采取‘‘自愿”入院,目的就是為了防止“被精神病”情況的出現。但何為自愿?尚無明確界定。上海市2011年的調查資料顯示,僅有1.1%的精神障礙患者為完全自愿入院;89.4%為家屬或監護人送診的“醫療保護入院”。“自愿”可能會導致很多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2、《精神衛生法》對精神衛生機構提出很多要求,如應配備適宜的設施、設備,保護就診和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傷害,并為住院患者創造盡可能接近正常生活的環境和條件等。但目前精神衛生資源嚴重不足,相關人才緊缺,政府對精神衛生機構的投入嚴重不足,導致精神疾病的救治率、就診率和治療率偏低。因此需要各級政府、各級部門以法律出臺為契機,切實加大投入,落實配套措施,盡快解決醫療資源不足問題,讓精神障礙患者真正病有所醫。

3、《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自愿住院治療的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如果病人要求出院,但臨床治療沒有達到能出院的標準,醫院可否讓其出院?不讓出,醫院是否違法?讓出,病人出院后肇事、肇禍誰來負責?

篇2

【關鍵詞】護理安全? ?護理管理

護理工作是醫院醫療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護理安全管理是護理管理的重要內容,它已成為衡量護理服務的重要質量標準[1],是保護患者得到良好護理和優質服務的基礎。ICU病房是一個特殊的護理單元。因其患者病情具有多樣性,危重且變化快,要求醫護人員配備合理、人員素質高、知識更新快、制度完善、操作規范。2010-2011年間,我院開展了迎接等級醫院評審的工作準備,我科以等級醫院檢查標準為準繩,結合優質護理服務活動,認真查找各個環節中影響護理安全的因素,消除風險隱患,持續改進護理質量,有效保障了患者安全。現將管理方法總結如下:

1確認影響ICU護理安全的因素

1.1 ?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的不完善

護理工作是一項事無巨細的工作,各種護理制度和規程需相對完善。ICU護理工作是一個多人多班次合作的工作,環節多、交接多、配合多、可能發生的風險隱患也多。護理常規、操作規范以及各種管理制度的缺失或執行的不完善,造成工作中的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影響護理安全。

1.2人力素質不一,工作狀態不穩定?

為符合等級醫院評定要求,近年來在我科在人員配置方面有了改善,但是護理人員在校學歷教育不一,工作經驗及能力不一,導致工作狀態欠穩定。ICU傳幫帶的工作機制,加大了高年資護士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過量工作和過度勞累引起注意力和警惕性的下降,導致了風險的增加。新護士、低年資護理人員的加入,有一個培訓、適應、磨合的過程,而從統計分析來看,低年資護士群體容易發生不安全隱范,發生護理差錯。

? 1.3?應急預案不完善,急救能力不一,

ICU的患者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護理人員嚴密觀察病情,及時發現異常變化,正確使用搶救儀器、設備,落實正確的急救措施。新護士、低年資護理人員的加入,帶來的最大問題是護理人員對搶救儀器的使用不熟練;對病情的掌握不全面,對病情變化的觀察能力、應變能力不足,成為護理安全的極大隱患。

1.4法律法規意識和必要的溝通技巧缺乏

ICU護理人員與病人家屬雖然只是在探視期間有短暫接觸機會,但是在接受家屬詢問時,依然需要一定的語言技巧和方法。而多數護理人員未接受與病人和其家屬的溝通經驗和技巧的訓練,接待病人家屬時說話不謹慎,或在急救操作時動作不規范,應用儀器時不熟練,極易引發家屬對治療效果不信任,從而引發醫療糾紛。護理資料的記錄和解釋也需要恰如其分,如果臨床護理資料書寫不正規、不及時,對病情的解釋不一致,或者對病情的不正確的預估,給家屬帶來歧義,也可能導致醫療糾紛的發生。?

2護理安全管理策略

2.1完善和制訂各項護理安全管理制度要做到護理安全,就必須實現對不安全因素的嚴格預防和控制。完善的規章制度是質量安全管理的關鍵環節[2]。只有健全并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才能使醫護人員在從事日常各項醫療護理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才能使醫療質量與安全得以保障。為此科室制定相應的護理制度和流程,如:患者約束告知制度、侵入性護理操作告知制度、各種護理操作流程、護理操作并發癥的防范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等。要求人人知曉并在實踐中參照執行:科室每月對核心制度的內容進行學習,并按照制度要求落實檢查,發現不足及時反饋;每月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在護士會議上進行討論,提高護理人員的意識及重視性。此外,對可能發生護理不安全的高危環節進行重點關注和防范,每月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進行重點講評分析。對已經出現的護理不安全事件,及時進行危機處理,制定相應對策。

2.2?改變排班模式,合理調配人力資源 采取科學管理病房的方法,進行恰當的人力資源管理,既保證護理人員合理配置,又避免護士長期處于緊張、疲勞狀態而發生不良事件。在護理部的支持下,我科改變原有的排班方式,減少床邊交接班的次數,同時在不影響患者治療護理的前提下,將工作進行了適當的調整,使每班的工作量盡可能均衡,減輕了護士的疲勞狀態,提高臨床護理的安全性。

2.3充分利用晨會,提高護理人員理論水平 我科核定床位10張,平均住院床日在8人左右。為提高交接班質量和效率,每日晨會交接時間一般控制在30分鐘左右。護士長根據科內的新病人、重點病人的病情,利用晨會有針對的進行相關理論知識的指導與考核,使新入科護理人員較快熟悉了常見危重癥患者的觀察要點、護理措施及應急變化,提高了護理人員的理論水平。同時科室健全患者緊急狀態時的應急處理預案,從而確保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

2.4床頭交接班與床邊查房結合,督促護理人員掌握病情 護士長每天參與床頭交接班,對護理工作進行檢查,并對當天的治療及觀察護理進行指導,使當班的低年資護理人員能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并以抽查方式,每周進行床邊查房,重在檢查護理人員對病情的掌握情況,對病情的觀察及評估能力,檢查護理措施的掌握及落實情況,并作出評價,從而督促當班人員主動了解患者病情,主動學習掌握護理常規及護理措施,既鞏固提高了理論水平,又提高了對病情的掌握及觀察能力,從而保障患者安全。

2.5加強護士技能培訓,提高急救能力 在配合護理部完成每月操作培訓考核的同時,針對本科特點,將搶救儀器設備如呼吸機、除顫儀、呼吸皮囊使用及心肺復蘇術等急救操作作為本科室人員的重點培訓考核項目,每月確定1-2項內容,由高年資人員進行全科指導培訓及考核,做到人人掌握,個個過關。當科室新增醫療儀器或新開展新治療、新檢查時,及時組織全體護士認真學習操作規程,確保掌握新知識、新技能。

2.6加強風險意識、加強對法律法規學習的重視 通過組織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知識,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使護士對病人權利和護士義務有正確認識,讓護士意識到遵守規章制度、遵守護理規范是對自己的保護,注重培養護士的管理理念,樹立護理安全的觀念,激發護士主人翁精神,使護士充分認識到自身素質的提高,對病房安全環境的維護是護理質量安全的保障基礎。

3?小結

護理質量和護理安全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護理人員應切實更新安全觀念,通過持續的、預防性的管理和改進,從而保證護理安全,提高護理質量,

適應患者對醫療服務的高標準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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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計算機;網絡安全;醫院;對策

1 概述

隨著科技進步,醫院的管理模式也表現出網絡化和信息化的趨勢。在醫院的日常辦公和診斷模式也越來越依賴于計算機和網絡的應用。由此引出的問題是在醫院高度依賴網絡的情況下,一旦發生網絡安全問題,如網絡癱瘓、醫療信息數據庫被非法入侵等,后果往往都比較嚴重。因此對于醫院的計算機網絡安全問題也逐漸成為關注的對象。由于醫院計算機網絡基本上都是偏于應用,管理人員技術水平不高、網絡安全意識淡薄等因素造成了醫院的計算機網絡安全隱患比較普遍。因此本文將就醫院計算網絡的安全問題和相應的對策展開探討。

2 醫院計算機網絡常見安全問題

盡管醫院屬于醫療機構,但在計算機網絡應用時所面臨的安全問題和一般的計算機網絡安全問題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就醫院普遍采用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HIS系統而言,主要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來自醫院系統外部的網絡攻擊,二是醫院系統自身的缺陷所導致的安全隱患。從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的定義來看,醫院計算機網絡的安全是以實現醫療數據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為目標。這以下將就這幾個方面可能遇到的問題展開討論。

2.1 技術層面上的潛在威脅

從技術層面上講,任何計算機網絡都不可能是固若金湯的,因為計算機網絡自身在設計上就存在被攻擊的缺點。結合HIS系統而言,這些在技術層面上可能遭到的攻擊形式主要有以下三類:① IP劫持和Smruf攻擊 這類攻擊主要是利用網絡TCP/IP協議,通過偽造主機IP向相連計算機發送欺騙性的數據包,造成大量計算機同時向主機返回數據包,從而造成主機和網絡的癱瘓。在具有公共服務功能的醫院主機如果遭受此類攻擊,很容易造成主機癱瘓,而其這類攻擊技術上并不復雜,因此是應當重點防范的網絡攻擊形式;② DNS安全問題DNS安全問題主要表現為假冒域名攻擊。由于DNS可以提供多種網絡服務,因此也非常容易被非法利用。對于醫院HIS信息管理系統而言,尤其應當注意對AXFR請求的監控。因為這類請求可以通過不斷使用能夠獲得完整的數據庫記錄,并可以獲得哪些是信任主機等關鍵信息。因此對于DNS的安全管理是對于醫療信息的網絡安全至關重要;③ 借助于路由協議缺陷的攻擊這類攻擊包括ARP攻擊、RIP攻擊等主要形式。通過對路由協議缺陷的利用,入侵者能夠通過偽裝為目的主機而監聽和盜取所有目的主機的數據包。如果醫院計算機網絡系統遭到這類攻擊,很容易造成醫療信息外泄。因此這類攻擊也是醫院醫療信息安全管理中的重點防范對象。

2.2 醫院計算機系統自身的問題

從計算機網絡安全的定義來看,網絡的安全既包括軟件方面的安全,也包括硬件方面的安全。而硬件的安全也是軟件安全的基礎,因此對于醫院計算機網絡系統自身問題的角度看,建立正確的硬件管理制度和培養合格的網絡管理人員是保障醫院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的必要途徑。從這個角度看,主要存在的問題表現為:① 醫院計算機網絡操作人員專業素質普遍不高,往往都是由非專業人員來實施網絡管理,缺乏網絡安全意識,因此容易因為操作人員的不當操作或對系統進行的安全配置不當而留下網絡安全隱患;②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欠缺醫院對于計算機網絡偏于應用層面,因此對于其中潛在的安全隱患往往不夠重視,也普遍缺乏對網絡組成硬件的安全管理細則和信息保密制度。對可移動存儲設備的使用限制以及對外網的使用管理方面的安全隱患表現尤為明顯。因醫院內部人員使用移動存儲設備而讓內部網絡計算機遭受病毒入侵是常見的問題,同時缺乏對可移動存儲設備的監管也可能直接造成醫療信息的外泄。

3 對策探討

計算機網絡安全包括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的安全。因此對于醫院計算機網絡而言,要保障其安全也需要從這個兩個方面來進行設計。

3.1 醫院計算機網絡的硬件安全管理

在保障硬件安全方面,除了遵照相關規范和設計要求外,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硬件管理制度對于保障硬件的安全運行更為重要。對于醫院計算機網絡而言,保障其服務器的安全在網絡安全中處于核心地位。因此應當對服務器的運行環境應符合國家規范,同時對UPS電源也應有嚴格保障,避免在斷電后的數據丟失。同時對其他網絡組成硬件,如網線、路由器、集線器、交換機等連接設備的日常維護也是保障醫院網絡正常運行的重要手段。保障這些網絡硬件安全運行的關鍵是將管理制度程序化和規范化。

3.2 對網絡攻擊的防范

相對于硬件方面的安全管理,來自外部網絡的攻擊是醫院計算機網絡更應當重視的問題。加強對外部網絡攻擊的防范是避免醫療數據外泄和保障網絡正常運行的關鍵。從技術層面上講,要進行嚴格的網絡安全保護和攻擊防范需要投入一些必要的輔助硬件設備,如guard、detecter等專業設備。但對于醫院計算網絡而言,如果要添置這樣的專業設備成本過高,適用性也受到影響。即便不購置這些專業設備,也可采用相對簡單易行的措施來加強網絡的安全,可以采用的策略為:

1)提高網絡安全軟件水平

在不投入大量的網絡安全硬件輔助設備的前提下,加強網絡安全軟件的水平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可以采取的措施為:① 提高防火墻技術水平 防火墻技術是防范外部網絡入侵的有效途徑,因此提高醫院計算機網絡的防火墻技術水平是避免外部非法入侵而導致醫療信息外泄的重要手段。從資金的角度看,購置更好的防火墻軟件比投入硬件設備更為節約,因此相對之下

是更為經濟可行的策略;② 由于防火墻無法應對來自網絡內部的攻擊,因此作為輔助手段,可以適當采用入侵檢測技術,加強對系統運行的安全監控;③ 信息加密和安全分級管理策略 采用信息加密技術可以有效的提高信息安全水平,對網絡內部的運行數據、文件等采用信息加密能夠較好的應對網絡監聽,降低醫療信息外泄的可能性。

2)采取網絡隔離措施

采用網絡隔離措施是避免遭受來自外部網絡攻擊的最有效途徑。具體到醫院計算機網絡而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采用內網和外網獨立設置的策略。從物理上把醫院內部運行網絡和外部網絡隔離,同時將可以連接到外部網絡的計算機進行嚴格監控。這種措施可以有效的保障醫療信息的安全。

3)加強網絡權限管理

對醫院內部網絡進行安全分級,對具有不同安全級別的子網絡之間進行訪問限制也是提高醫院醫療信息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可采取對單一學科的子網絡系統和后臺數據庫之間采用單向訪問限制等訪問權限的管理策略。同時也應對不同級別的醫院用戶設置不同的訪問權限,避免出現越級操作。

4)加強醫院內部計算機的安全管理

這一環節主要是針對因為病毒入侵而導致的計算機系統問題而言的。應培養電腦操作者的安全意識,加強對電腦系統、尤其是可移動存儲設備的病毒檢測和防范。對一些重要信息存儲設備和關鍵數據庫應采取嚴格的管理制度,如禁止使用可移動存儲設備等來降低受到病毒感染的可能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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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患者的安全,世界患者安全聯盟于2005年11月在倫敦成立了患者參與的安全工作室。該聯盟認為加強護理安全管理,應充分發揮患者的主體參與性,因為患者往往能夠發現護士發現不了的危險因素,在發現事故隱患和提高安全性方面能發揮重要作用,為護士提供大量的改進意見,這向我國目前還未引入患者主動參與的護理安全管理體制提出了極大的挑戰。2008年我國衛生部推出“十項患者安全目標”,主動邀請患者參與醫療安全管理,尤其是在患者接受手術(或有創性操作)前和藥物治療時。正因如此,患者安全問題受到日益的重視,患者參與安全大行動也在各大醫院開展起來。現將我院2008年以來主動邀請患者參與醫療護理安全管理,邀請患者監督醫療護理工作過程介紹如下:

1 患者參與醫療安全內涵

患者參與醫療安全的內涵,可以概括為配合、監督、反饋3個方面。在保障醫療安全的鏈條上,如果患者不配合,不僅可能延誤治療對身體造成不利影響,嚴重的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價。因此患者要為醫生提供真實的信息,不能隱瞞病情,醫生也要實事求是地對患者履行告知義務,讓患者清楚自己的病情進展和治療方法,更好地配合治療,參與,還表現在患者對醫囑的依從性上。參與的內涵中明確,患者要對醫療過程進行監督,并將自己的切身感受反饋給醫院,幫助醫院改進治療。

2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我院護理部針對醫院護理安全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在制定2009年護理工作計劃時,增加了加強護理安全管理,確保患者安全的措施,規范了護理工作流程的各個環節,建立起三級護理安全監控網,即護理部一護士長一安全監控護士,逐級收集護理危險因素,每月組織護理安全討論,提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組織定期檢查,做到每周各科自查,護理部督查。每季度按護理“安全管理”考核標準對各科室進行量化排名,并召開護理安全分析例會,對確實存在問題而未及時整改的,進行科室通報,對于違規現象,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處理。同時開展患者參與護理安全監督行動,讓患者主動參與醫療護理安全管理。

3 推行護理安全管理新理念

3.1 建立非懲罰性不良事件主動上報系統:我院護理部從2008年4月起在全院推行了護理安全管理新理念,建立了非懲罰性不良事件主動上報系統,目前已經受理了來自臨床的10余起主動上報的不良事件。護理部得到報告后,主動與報告人聯系,了解情況。作出初步分析,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會,提出改進建議,然后反饋給臨床。努力做到不良事件件件有分析、有反饋,建立非懲罰性的學習型的不良事件與患者安全隱患報告、分析與反饋系統,目的是使今后發生在患者身上的不良事件都能夠盡快從系統流程上找到原因并加以解決,而不是懲罰個人,通過這些措施鼓勵醫、護、患都參與到患者安全管理中來。不斷提高醫院的醫療護理質量和管理水平。

3.2 完善患者安全警示系統:(1)安全警示牌的運用。各科室自制了防墜床、防跌倒、防燙傷等安全警示牌,提示各級人員做好相應的預防,(2)護理記錄中的安全提示,如必須記錄的問題包括:為患者實施的進人體腔的操作,如洗胃、導尿、灌腸、各種置管操作,應記錄操作者、操作的時間、出入量、性質、患者的反應等,以規避風險。患者安全警示系統的建立和完善,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創新。

3.3 強調團隊意識,倡導團隊間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和交流:在團隊建設中,如果團隊當中一個人弱,則整體都強不了;或者是在一件需要團隊組合實現的事情上,一方面的事情沒做好,即使其他方面都做好了,整件事情也不能成功,護理工作要求醫、護及護患雙方緊密合作,嚴絲合縫,不能有一點疏漏。

3.4 理解護理服務是護患共同參與、相互監督的互動行為:談到患者安全問題,英國引入了“近似命中”的概念。就是在每一個重大事故之前,總會有300個左右的偶然因素使這個重大事故沒有發生。例如一位護士在給患者配靜脈輸液藥時,少配了一組,當時護士沒有發現,患者注意到輸液組數不對,就向護士詢問,結果護士已把其中一組藥隨廢紙盒一起丟掉了。這個事件是典型的“近似命中”,護士沒有發現自己少配了一組藥,而患者及時發現了問題。這一事件引出了患者參與安全的重要性,

4 廣泛開展患者參與安全大行動

4.1 對住院患者進行安全教育:2008年各科室重點開展了患者安全教育,責任護士及時向新住院患者介紹住院環境、規則、醫院規章制度,簽署住院患者告知書,教育患者共同參與病房安全管理,特別對于手術患者,護士在術前給每人發1本書面的術前須知和術后注意事項小冊,還把當天需做手術的患者集中到一起,再次進行講解,使患者和家屑對手術更有信心。愿意配合治療。

4.2 發放《病人安全指引》手冊:護理部制作了《病人安全指引》宜傳手冊,責任護士在患者住院后及時發放給患者。其主要內容有:預防跌倒;防墜床;防燙傷;防火安全;用氧安全;防盜安全;防壓瘡;防感染;防二手煙吸入;為什么要勤洗手等,其目的讓患者配合有關安全預防措施。把對不安全事件的消極處理,變為發生前的積極預防。

4.3 設計護理工作流程、標準、規范時考慮讓患者和家屬共同參與:設計壓瘡護理指南時,要求患者和家屬參與教育培訓;設計預防跌倒護理指導單時,告知患者和家屬配合方法;設計溝通流程時,讓患者和家屬參與進來,和醫務人員共同面對疾病。

4.4 邀請患者參與護理核心制度的落實:患者參與護理核心制度的落實是經我院護理質量控制委員會反復研究決定,并在全院推廣的。(1)患者參與護理查對制度方面,上述護士少配一組藥的事件是發生在護士一人值班的情況下,可以看出是由于沒有進行二人查對造成的。護理查對制度規定“擺藥后須經二人查對后再執行”,有些時候只有一名護士,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我院就采取主動邀請患者或家屬參與查對的方法,公開查對方式,真正讓患者參與護理安全管理,深受患者好評。同時也減少了糾紛的發生,(2)查對制度要求“抽取的各種血標本在注入容器前,應再次查對標簽上的各項內容,確保無誤”。為了避免護士出錯,我院規定抽取的各種血標本在注入容器前,護士應對照標本瓶上姓名、住院號等逐一復述1遍,讓患者一一回答,確保標本采集準確無誤,讓患者參與護士查對,監督護理工作正確落實,(3)病房管理制度方面:要求患者與醫務人員一起參與病房整潔、舒適、安靜、安全的管理。從我院開展患者參與安全行動過程可以看出,護理部為保障患者安全,主動邀請患者參與醫療護理安全管理,對于杜絕醫療事故、減少醫療糾紛、和諧醫患關系、提高醫療護理質量都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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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訴訟強制醫療模式

《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對強制醫療的適用條件、程序、解除、監督、救濟方式做出規定。根據規定,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在客觀上實施了暴力行為且其社會危害性已達到了犯罪的程度,也就意味著如果不考慮其他犯罪構成要件,單從客觀方面來看該行為已經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如果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則可能被認定為犯罪;行為對象是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且達到嚴重的程度,這就使其與一般意義上的擾亂生活、破壞公私財物以及輕微傷害公民健康等行為區分開來;同時要求行為具有持續性,即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才需要采取強制醫療的方式進行控制,否則不需要通過強制方式進行社會管控。強制醫療的適用程序明確了決定主體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采取合議庭審理的方式決定是否進行強制醫療;對沒有委托訴訟人的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強制醫療的解除方面明確了兩種解除方式:強制醫療機構定期評估解除和被強制醫療的人及其近親屬申請解除,這兩種解除方式都要求對被強制醫療的人的精神狀況及人身危險性進行重新評估,且都由人民法院最終批準。人民檢察院作為監督機關,對強制醫療的決定和實施全程監督。救濟的方式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復議,救濟的主體包括被決定強制醫療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

(二)精神衛生法強制醫療模式

《精神衛生法》沒有使用“精神病人”而是采用“精神障礙患者”的用語,并對其進行了限定:“精神障礙,是指由各種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維等精神活動的紊亂或者異常,導致患者明顯的心理痛苦或者社會適應等功能損害。嚴重精神障礙,是指疾病癥狀嚴重,導致患者社會適應等功能嚴重損害、對自身健康狀況或者客觀現實不能完整認識,或者不能處理自身事務的精神障礙。”。在此基礎上設定的強制醫療包括兩個部分:強制診斷和強制入院治療。強制診斷的范圍比較廣,包括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強制入院治療的范圍就縮小了,其適用條件限定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且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情形,患者或其監護人不同意住院治療,則需要進行強制住院治療。精神衛生法將強制住院治療的主導權賦予了收治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機構,公安機關處于協助的地位。患者及其監護人對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再次診斷和鑒定;對再次診斷結論仍有異議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執業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精神障礙醫學鑒定,但再次診斷和鑒定不影響醫療機構對精神障礙患者的住院治療。解除的方式采取收治醫療機構告知解除,即醫療機構對患者病情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監護人。

(三)兩種模式的比較分析

兩種強制醫療程序在適用條件、決定主體、鑒定程序、救濟方式、解除方法等方面存在差異。

二、雙軌制強制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立法用語不統一

在立法用語上,《刑事訴訟法》采用了“精神病人”一詞,而《精神衛生法》采用了“精神障礙患者”的說法,二者在用語上的不統一也必然帶來適用范圍上的不一致。在精神醫學中,精神病曾被廣義地使用借以指各種以精神活動障礙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疾病,即把各種精神活動障礙均稱為精神病。然而,從嚴格的醫學角度來講,精神障礙并不等于精神病,因為一些精神障礙如人格方面的障礙不完全符合“疾病”的定義,不具備構成精神疾病的要件。因此,在精神醫學中,狹義的“精神病”概念很難滿足研究與規定關于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的問題,而對于許多精神障礙是否屬于疾病,醫學界還達不成共識。所以,目前的精神醫學界已不太傾向于使用精神病這一概念,而普遍采用“精神障礙”這一內涵和外延都相對豐滿的概念。精神病人的用語對應的是刑事責任能力的判定,是由司法精神病鑒定機構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且其行為時是否存在因嚴重精神活動障礙致使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情形,注重其法律意義較為寬泛。精神障礙的用語是醫學上的界定,具有其適用范圍上的普遍性,更為精確和充滿人文關懷。

(二)界限劃分不清晰

對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適用刑事訴訟模式還是適用精神衛生法模式呢?從適用條件來看二者存在交叉競合的可能。從立法意圖上看,《精神衛生法》第53條規定了“精神障礙患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觸犯刑法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那么就意味著,精神障礙患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達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度就不適用精神衛生法模式強制醫療了,那么要適用什么辦法呢?有關法律并沒有規定。同時,如果精神障礙患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達到犯罪的程度,也不適用精神衛生法模式了,要適用刑事訴訟模式。但是如果精神病人的危害行為觸犯了刑法而并沒有達到刑事訴訟模式要求的嚴重程度,精神衛生法模式不適用了,刑事訴訟模式也不能作出適用強制醫療的決定,那么該患者即處于應該被強制醫療而無法強制醫療的情況。

(三)程序設置不明確

刑事訴訟模式是否以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為前提條件,也就是說是否以刑事案件立案作為啟動程序,立法中并未明確。這就使尚未進入到刑事訴訟階段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禍案件能否直接適用刑事訴訟強制醫療模式存在疑問。對實施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在法院決定采取強制醫療前,可以由公安機關采取臨時性的保護性約束措施,那么這種保護性約束措施的性質是什么?采取的方式是什么?采取的時間多長?是否需要通知家屬?家屬要求對其進行監護不同意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怎么辦?這些與被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的行為人切身相關的問題都沒有相應程序規定,存在權利保障的漏洞。對于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如何判定,并未做出規定,致使該項適用條件缺乏客觀標準。精神衛生法強制醫療模式下,公安機關對于符合條件的精神病人僅有強制診斷的權力沒有強制住院治療的權力。根據精神衛生法的表述,最終強制收治被診斷為需要住院治療的精神病人的主體落在了醫療機構的頭上。精神病醫院是醫療機構而不是國家機關,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權力和能力,讓其實施該項權力也缺少相應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并且同樣是對患者實施強制醫療,在刑事訴訟模式中由司法機關來決定,而在精神衛生法模式下由醫療機構來決定本身就是一種立法上的沖突。精神衛生法規定,對初次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再次診斷和鑒定,對再次診斷有異議的可以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怎么辦?同時委托多家鑒定機構做出矛盾的鑒定結論怎么辦?不經再次診斷是否可以直接申請鑒定?所做鑒定的性質是否是司法精神病鑒定?這些問題都需要明確。

(四)權利救濟不完善

刑事訴訟模式中強制醫療程序的啟動權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行使,被害人、精神病人及其近親屬對此沒有提出意見的途徑。當被害人或精神病人及其近親屬認為需要提出強制醫療申請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出的情況下,如何救濟?精神衛生法模式中強制醫療的決定權由醫療機構行使,如果精神障礙患者及其監護人不同意住院治療的,只能要求再次診斷和鑒定,在再次診斷和鑒定結果維持的情況下,精神障礙患者必須住院治療。此種規定只是針對著患者家屬不認為患者構成需要住院治療的精神疾病的情況,而對于患者家屬認為構成精神疾病,但是認為沒有對他人安全構成危險,不需要住院治療的理由,并沒有提供救濟途徑,僅再次診斷和鑒定仍然是針對其是否存在精神障礙而言,對其人身危險性的判斷并沒有做出回答。

(五)保障措施不到位

刑事訴訟模式并沒有規定強制醫療的執行機關,法院決定強制醫療以后怎么辦,法律當中沒有規定,“兩高”司法解釋及公安機關相關辦案規定也僅是明確各自在強制醫療中的職責,回避這一執行負擔問題,這就造成精神病人隨案件“流轉”,也可能造成法院的強制醫療決定沒有機關來執行的局面。另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是強制醫療的費用由誰負擔?據筆者了解,收治強制醫療程序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并不限定于安康醫院,其他有資質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都可以收治患者,那么如何解決強制醫療費用的問題就需要明確。

三、解決問題的建議

(一)聯合司法解釋對立法用語進行統一

雙軌制強制醫療模式的存在有其客觀需要和立法目的,因而我們并不能寄希望于將二者強行并軌,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讓兩種模式接軌就成為優先考慮的解決辦法。形成系統的完整的互補的強制醫療制度體系,應當首先完成對立法用語的統一。在現有情況下,修改法律不是短期內能夠完成的,那么可以通過多部門聯合司法解釋的情況來對不同立法中的相同對象進行界定,統一稱謂,明確概念范圍,消除歧義和混淆空間,使法律規定的適用更明確具體。具體而言,對于刑事訴訟模式中的精神病人和精神衛生法模式中的精神障礙患者的用語,應當在聯合司法解釋中統一為精神障礙患者,并對其醫學含義進行明確。

(二)落實強制醫療費用承擔主體

對于關系到被強制醫療的精神障礙患者切身利益的保障性措施應當由行政法規做出明確的規定,對各部門利益進行協調。強制醫療費用的承擔不僅涉及司法機關之間的執行權分配,從實踐角度來說,還涉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分配,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核算、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和比例、患者及其家屬的經濟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問題。如果患者及其家屬不承擔任何費用,那么強制醫療可能會變為“申請醫療”;如果提供強制醫療的醫療機構不承擔任何費用,那么主動收治精神障礙患者的醫院會增加;如果政府不承擔費用,那么強制醫療的決定率會提高。

(三)以司法精神病鑒定作為判定精神狀況的依據

無論是刑事訴訟模式還是精神衛生法模式的強制醫療程序,對精神障礙患者的鑒定都不僅僅涉及其精神健康狀態是否構成精神障礙,還涉及其人身危險性和刑事責任能力的判定。因而對其鑒定的性質就不是單純的醫學診斷行為,還包含著司法鑒定的性質。所以對精神障礙患者是否適用于強制醫療程序的鑒定應當統一為司法精神病鑒定程序。這就避免了在精神衛生模式下,經過初步診斷、再次鑒定之后,再去尋求司法精神病鑒定的麻煩,同時也消減了患者及家屬對診斷的抵觸心理。具體來說,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在收治由公安機關或家屬送治的患者后,首先進行初步診斷,是否達到嚴重精神障礙的程度,如果達到了,馬上轉入司法精神病鑒定程序,由患者及家屬選定有資質的司法精神病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四)強制醫療決定權由司法機關行使

強制醫療程序雖以治療為目的,但其畢竟侵犯了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如果不能對決定權做出妥善授予,其結果必將使“被精神病”事件屢禁不止。而將這一決定權授予醫療機構行使無論從倫理上還是從法律上都是不恰當的,而且處理不當甚至會加重醫患關系的矛盾,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而能夠承擔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自由負責、對公民人身安全負責、公正行使權力的主體非審判機關莫屬。審判機關的組織形式、中立地位、強制執行力都使其具備了行使決定權的條件。刑事訴訟模式中法院決定權的行使也證明了這一點。同時,美國、德國等國家的做法也是由法院進行審理,經過聽證程序做出決定。因此,我們認為精神障礙患者強制醫療決定權由人民法院行使是眾望所歸之舉。

(五)出臺程序細化規定

篇6

關鍵詞:信息安全;醫院信息系統;安全措施

隨著信息與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們進入了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人們可以輕松便捷的通過網絡技術來進行各種活動。伴隨而來的信息安全問題也越發嚴重,也受到越來越多行業的關注,在網絡技術發展普及的同時,信息技術業在醫學領域得到廣泛的應用,同右攪蘋構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性在當今也同樣得到極大的重視。

1 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的原則

信息系統安全的核心目標是為關鍵資產提供可用性、完整性和機密性[1],所有安全控制、機制和防護措施的實現都是為了提供這些原則中的一個或多個。基于安全需求原則,醫療機構應根據其信息系統擔負的使命,積累的信息資產的重要性,可能受到的威脅及面臨的風險分析安全需求,按照信息系統等級保護要求確定相應的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遵從相應等級的規范要求,從全局上恰當地平衡安全投入與效果,做到技術和管理并重。

2 國內醫療信息安全體系

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為了診斷及科研等其他需要,經常使用醫療信息系統采集、大量的醫療相關數據,其中包含著患者的基本信息和敏感信息。如何有效的避免隱私信息的泄露也是越來越多醫療機構普遍遇到的問題。與此同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識到了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安全的重要性,也逐年醫療信息保障管理辦法。2004年9月的《關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公通字[2004]66號)進一步強調了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規定了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內容、職責分工、基本要求和實施計劃,部署了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操作辦法。2011年,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已列入《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中信息化規范建設的重要考核依據與指標。2011年衛生部《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衛生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衛生行業“全面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3 醫院信息安全治理與風險管理

醫院系統信息安全風險管理的傳統措施是以邊界、安全域為主的思路和模式,采用被動的、防御型的技術手段,屬于應對型的安全建設模式[2]。近些年來,隨著安全技術的快速發展,醫院信息安全規劃與建設思路也在發生轉變,其防護重點逐漸轉向醫院信息系統數據內容、應用、用戶身份和行為等全方位的安全防護;安全治理觀念也逐漸轉變為主動防御的合規管理工作,同時加強醫院信息安全監控綜合分析。通過信息系統安全指標作為衡量依據,衡量安全建設績效推進醫院信息系統安全治理,從而以工具化、自動化的安全手段,應對不斷擴張的IT資產管理,有效落實安全管理要求。

醫院信息安全責任部門正確運用控制措施能降低醫院信息系統安全面臨的風險,控制主要分為三種類型:管理控制、技術控制和物理控制[3]。管理控制因為通常是面向管理的,所以經常被稱為“軟控制”,如安全文檔、風險管理、人員安全和培訓都屬于管理控制;技術控制也稱為邏輯控制由軟件或硬件組成,如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加密、身份識別和認證機制;物理控制用來保護設備、人員和資源,保安、鎖、圍墻等都屬于物理控制。在實際建設和規劃中,醫院信息安全責任部門應正確以分層的方法綜合使用多個安全控制類型,為醫院信息平臺提供安全深度防御。由于入侵者在獲得訪問關鍵資產前將不得不穿越多個不同的保護機制,因此多層防御能夠將滲透成功率和威脅降低到最小,從而保障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安全。

4 醫院系統的安全風險分析及對策

4.1訪問控制安全 安全的根本所在是通過控制如何訪問信息資源來防范資源泄露或未經授權的修改。訪問控制是一種安全手段,控制用戶和系統如何與其他系統和資源進行通信和交互。訪問控制能夠保護系統和資源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并且在身份驗證過程成功結束之后確定授權訪問的等級。信息訪問控制的實現手段在本質上都處于技術性、物理性或行政管理性層面。同時需要注意,任何接口處是最應該實施安全控制的一個地方,需要層層縱深防御來實施訪問控制。訪問控制是防范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和資源被未授權訪問的第一道防線,系統使用用戶的訪問權限主要基于其身份、許可等級和/或組成員資格。訪問控制給予組織機構控制、限制、監控以及保護資源可用性、完整性和機密性的能力[4]。

4.2計算機及操作系統安全 計算機是系統內提供某類安全并實施系統安全策略的所有硬件、軟件和固件的組合,然而其并不僅限于操作系統,操作系統的主要風險包括系統漏洞和文件病毒等。醫療機構的信息安全責任部門需對帳戶、訪問、用戶權限等進行管理與控制,做好定期監視、審計和時間日志記錄和分析。可以采用通過修改注冊表,屏蔽客戶端操作系統無關的內容,限制訪問相關資源;還應及時下載系統補丁,盡可能關閉不需要的端口,以彌補系統漏洞而給醫院信息系統安全性帶來的各類隱患。醫療機構辦公計算機中的很多安全管理軟件會產生安全日志,應由信息安全主管部門對這些安全日志進行管理分析以不斷強化整體安全解決方案,例如針對于醫院可能發生的“統方”時間以及其他對醫院影響較大的安全事件,醫療機構主管部門應能夠及時發現、定位、報警以及事后審計。

篇7

中應扮演積極的角色。借鑒國外的經驗。中國的病人安全立法的重點應當放在建立和完善醫療傷害的預防機制上,病人安全

法的原則有:以病人為中心原則,預防為主、重在治本原則,社會系統工程原則,多元風險保障原則。

【關鍵詞】病人安全;立法;原則

【中圖分類號】d922.17

【文獻標識碼1 a

【文章編號】1007—9297(20__)03—0202-03

study on legislation for patient safety.li guo—wei.nin~oo municipal institutefor health inspection supervision,nin~oo,

chino,315010

【abstract】adverse medical events and medical errors happened frequently,which call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erfect patient

safety system.law can regulate people,s behaviors and it should take an active pole in patient safety system.drawing lessons from

foreign experience,chinese patient safe~ la w should focu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ystematic accident-proof mechanism.in the

courbe of legislation such principles should be followed:the patient-focused care principle,the prevention-orientated principle,the

social systems engineering principle and the principle of social relief.

【key words】patient safe~,legislation,principles

、病人安全立法的迫切性

近年來,醫療糾紛(medical dispute)驟然上升,隱

藏在醫療糾紛背后的醫療不良事件(adverse medical

event)、醫療錯誤fmedical error)也逐漸被揭示出來。

1999年,美國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iom1

發表以醫療錯誤為主題的里程碑式的研究報告——

“孰能無錯.建立更安全的健康照護系統”to er is

human:building a safer health system1.該報告估計美

國每年有44 000~98 000人死于醫療錯誤,遠遠超過

美國每年死于交通事故、乳腺癌、艾滋病的人數。【1】

20__年,英國衛生部在報告中估計1o%的住院患者中

遭受不良事件,全英每年約發生85萬件不良事件。[21

丹麥、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的研究也提示,不良事件的

發生率相當高。我國目前尚無醫療不良事件的統計報

告.但20__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的醫療訴訟案

件多達170萬件。【3】

醫學服務的對象是人,是生命。醫療不良事件、醫

療錯誤在使病人及家庭蒙受不幸的同時,也造成了嚴

重的社會經濟后果。iom估計醫療錯誤每年給美國造

成的國民經濟損失(包括:患者的收入損失、家庭生產

損失、勞動能力喪失、額外醫療費用等)約為376~500

億美元。【1】在英國,僅由醫療錯誤導致患者延長住院而

發生的費用1年達20億英鎊,國家衛生部門一年支

付訴訟索賠額達4億英鎊。【5]

由于醫療傷害的社會影響日趨擴大.病人安全已

經成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各國面臨的重大社會

問題。20__年5月,第55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的

who 55.18號決議呼吁會員國密切關注患者安全問

題。20__年5月.第57屆世界衛生大會再次討論病人

安全問題。20__年,“病人安全”升級為who大會的

主題。病人安全也隨之成為各國健康立法的熱點議

題。在我國以“執業藥師法”、“安全用藥”、“手術分級

管理”、“醫療責任保險”、“醫療保險”等為主題內容的

病人安全措施也屢屢躋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立法

提案。

二、他山之石:以美國為中心

美國1999年頒布了《健康照護研究與質量法案》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 act), 正式提出聯

邦政府在健康照護上的目標,包括:降低疾病和失能

的潛在原因,確保醫療照護的適當性,加強病人在醫

療上的參與度,加強治療效果評估的研究,致力大幅

減少醫療錯誤。法案同時要求公共衛生部(united

【作者簡介】李國煒,男,法學學士,主要研究方向:醫事法學,健康事 業管理。tel:+86—574—87368240.e—mail:med_jus@126.com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3卷(第3期)

states public health service)下屬的衛生保健研究和質

量機構(agency for heah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

ahrq)設立質量改進和病人安全中心,從官方角度提

高醫療質量的工作,這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構建

健康信息系統。醫療錯誤報告系統則是健康信息系統

最重要的內容。20__年,美國國會通過《病人安全及品

質改良法案》(the patient safety and quality improve.

ment act of 20__,h.r.877),舊法案確定了病人安全組

織的認證程序,同時要求健康和公共事業部(depa~.

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dhhs)為病人安全

信息網絡的建設提供理論和技術支持,保持一定數量

的病人安全組織的正常運轉并為之收集病人安全信

息(包含醫療錯誤信息)。法案同時要求健康和公共事

業部向國會報告病人安全工作的重要進展。2o05年美

國國會對這一法案進行了重新修訂。新的法案規定醫

療錯誤報告制度具有保密性,報告內容不會成為訴訟

證據,法案的通過促使醫院和其他健康服務提供者自

愿向病人安全組織通報其醫療過失情形,以便病人安

全組織獲取真實的醫療錯誤數據,進而分析上述數

據,提出改善方法。同時,美國多次修訂《聯邦食品、藥

品和化妝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fd&c act),這使醫療器械和藥品安全的法規保

障更加強有力。20__年年底, 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依照《聯邦食

品、藥品和化妝品法》的授權,要求全國3 000多家血

庫和血制品單位改進血源安全,報告差錯和事故.諸

如血型不合或供體不良作用事件等對病人安全的影

響。20__年,美國國會還通過了有關傷害事件補償的

修訂法案(the help efficient,accessible, low—cost,

timely healthcare act of 20__)并對醫療保障法案進

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醫療保障3 950億美元的法案,實

行藥物優惠制.上述法案的通過減輕了病人和醫療服

務提供者的經濟壓力。

美國各州也通過了以“醫療錯誤的預防”為主題

的州法律。其中賓夕法尼亞州2o02年的“醫療照護有

效性和事故減少法案”(medical care availability and

reduction of error act,mcare act)【5j最具有代表

性。該法案主要的內容涉及:(1)設立專門病人安全官

方機構。官方機構負責制定法案的實施細則,并同委

托并監督非贏利性機構負責醫療重大事故和事件信

息的收集和分析,并推薦規范的醫療操作程序。(2)設

立病人安全財團基金。財團基金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

醫療機構的注冊費用,財團基金的運作由病人安全官

方機構負責。(3)設立病人安全委員會和病人安全辦

· 203 ·

公室。法案要求每個醫療機構必須設立病人安全委員

會和病人安全辦公室,病人安全委員會和病人安全辦

公室主要負責調查醫療機構內的醫療重大事故和事

件,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應對措施。(4)改革醫療

責任制度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減輕醫師的執業壓

力。

盡管我國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

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

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但整個醫療法律制度的不

完善、不配套、不系統,而且位階層次低。因此,我國應

該重新設計保障病人安全的法律制度,以建立保證病

人安全的長效機制。

三、討論和總結:病人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則

“健全的法律是現代文明的基石”。面對紛繁復雜

的醫療失當(medical malpractice),設計一套符合中國

國情和現代社會精神的“良法美制”.為規整醫療行為

提供一系列全面、具體、明確而合理的標準和尺度,無

疑是各種解決病人安全問題方案(倫理的、制度的、行

政的等)中最為簡潔明快也最為有效的方式。結合國

內外的立法實踐,筆者以為我國的病人安全立法應遵

循如下原則。

(一)以病人為中心原則

隨著醫學技術在2o世紀的騰飛,“科技萬能”、“技

術至善”主義在醫學領域開始膨脹。“科技萬能”、“技術

至善”使醫生乃至病人都沉浸在“先進儀器設備和藥物

保障健康”,“人的器官像機器的零件一樣損壞后可以

更換”的現代迷信之中。醫學服務的對象不再是病人.

而是疾病;病人也不再是完整的富有情感的人.而被當

作一部需要修理或更換零件的機器。技術至善主義引

導的現代醫學正在違背“科技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

應當看到.某些備受推崇的高新醫學技術既不高明也

不高效,以冠狀動脈搭橋技術為例,冠狀動脈搭橋技術

后的患者常會出現再狹窄,病人的 生活質量也不高。此

外,不斷增加的醫源性疾病和藥源性疾病也使人們認

識到單純的醫學高新技術并不能帶來健康和安全.醫

學應當與人文科學融合,醫學界涌動著回歸人、回歸社

會、回歸人文的思潮。171將來病人安全法應當回應醫學

對人文精神的呼喚,體現人文品格。

(二)預防為主、重在治本原則

目前,我國對法律制度目的的認識,仍堅持事后

救濟的基本定位,預防優先的思想并未確立。醫療錯

誤發生后,法律責任以刑罰懲戒、責令支付賠償金等

方式震懾行為人,使之采取更為謹慎的行為。以避免

類似錯誤的發生。認為事后救濟有威懾、警戒作用.是

· 204 ·

因為假定事故是在人的自由意志可以控制的范圍內

發生的.行為人在實施相關行為時具有選擇的余地,

他既可以選擇感覺到的危險方式,也能以可行的方式

來來實施行為。但是隨著對事故認識的深化,人們發

現有些事故的原因并不涉及自由意志的選擇。法律責

任的加大并不一定能相應地增強事故發生的預防,有

時并不會使行為人更加謹慎地行事,而是促使行為人

干脆放棄對社會有益的某種危險活動,或者采取過度

的預防措施。在美國,為了對抗醫療責任的壓力,醫生

采取防御性醫療措施,增加沒有必要的各種化驗、檢

查:回避收治高危病人,有的醫生干脆退出醫療服務

市場.造成預防成本超過所保護的利益,浪費社會資

源,壓制醫療技術創新,阻礙新藥和醫療器械的研制,

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8.91當意識到法律責任預防

作用有限之后,事前的預防就顯的十分的必要。事實

上.事前的預防在防止事故的發生上比事后的救濟更

勝一籌。

強調預防為主、重在治本,決不意味著可以忽視

事后救濟制度。相反.后者是前者的必要補充和條件。

從廣義上說,救濟制度中的刑罰懲戒、責令支付賠償

金也是重要的預防和救濟手段。正是由于這種輔助的

事后的救濟和積極的事前預防相互配合,才能使得預

防為主、重在治本的原則更為完善和切實可行。

(三)社會系統工程原則

20__年9月18 13.在who主辦的首屆患者安

全國際聯盟13大會上.衛生部官員指出我國當前病人

安全問題面臨的6大挑戰:(1)醫務人員的繼續教育

和培訓滯后,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有待不斷提高。有

些醫務人員對患者安全意識和責任心不強,導致醫療

事故或差錯時有發生。(2)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有

些醫療機構不規范執業,過度追求經濟效益.過度服

務。(3)由于醫療技術本身的風險性以及高新技術在

臨床的廣泛應用,因缺乏規范化管理.給患者造成不

必要的傷害。(4)患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選擇權等沒

有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證。(5)缺乏有效的報告、監測、

評價系統。(6)存在著不合理用藥,尤其是濫用抗菌藥

物,以及注射、血液等安全隱患問題。此外,醫療服務

提供者高度的工作負擔、商業的壓力,失衡的醫患關

系、為規避法律責任而采取的防御性醫療等諸多因素

也是病人安全的“隱形障礙物”。同時.新近的理論認

為當下的臨床決策問題步及醫學信息學、循證醫學、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3卷(第3期)

費用一效益評估、衛生技術評估、醫學倫理與法律等學

科領域。llu】由此可見,病人安全不僅涉及醫學領域,還

涉及法律、經濟等領域,因素眾多,系統龐大復雜。社

會系統工程的最大優勢,就是通過系統的內在協調,

使各個子系統、諸因素有機結合,相輔相成,協調運

作.充分發揮事物的整體綜合效應。

(四)多元社會救濟原則

錯誤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就像精密的儀器也難

免發生故障一樣,錯誤是人類自身所固有的,只要人

不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和永不疲勞就難免犯錯誤。

醫療錯誤發生后,患者及及其家庭多渴望得到應有的

民事賠償以維持繼續治療和生活。但在民事責任追究

機制中,受害人和加害人處于兩極對抗格局,訴訟的

增加和賠償數額的增大,使受害人等待的時間更長、

所需要的訴訟費用更大,使責任人的賠償能力更加有

限,受害人的利益更加得不到保障。這說明,隨著醫患

矛盾的加劇,單純的民事責任救濟的方式已經難以承

擔補償大量而嚴重的事故受害人的任務,只有突破個

人責任的局限.采取社會化的救濟方式,才能更簡便、

更迅速、更有力地保障受害人的健康權益。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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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醫院;消防安全;隱患;措施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人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更加豐富,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醫院治療與康復,促使醫院的規模、人員、設備等不斷的擴張,使醫院的消防安全成為了不容忽視的工作。在醫院管理中對消防安全工作略有疏忽,將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與社會影響。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醫院住院病房失火,造成7人死亡,直接財產損失40萬元。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失火,造成39人死亡,182人受傷住院治療,直接財產損失821萬元。河南省魯山縣養老康復中心發生特大火災,造成38人死亡。醫療衛生機構各類火災的頻繁發生,對人民財產及生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也對創建和諧社會造成了很多大的影響。本文結合醫院的現實情況,提出醫院消防安全存在的隱患,結合工作實際提出改善的方法,促進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斷提升。

1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隱患

1.1 醫院基礎建設與設施的先天不足

許多醫院均存在一定的歷史延續,老一些的建筑消防等級不高,電氣線路及設施老化,改造起來難度較大,由于醫療資源緊張仍然繼續使用。新的建筑在設計方面均嚴格按照消防等級審批籌建,一旦出現資金缺口問題,最先降低的是消防設施等級,造成極大的消防隱患。

由于醫療資源緊張消防通道被占用情況嚴重;為防盜竊消防通道基本全部安裝防盜門;為節約資金使用,消防設施與器材常年不更換;消防逃生指示標識與宣傳不是被取代,就是放置于不明顯的地方;各類設備不斷增加,電氣線路未按負荷更新。種種因素也造成醫院消防安全的“硬件”先天不足。

1.2 偏重消防設施,忽視人員的作用

隨著消防法的逐漸深入,各類消防設施有了顯著提升,多數醫院的消防職能管理由保衛科執行,而絕大多數保衛科人員不精干,缺少專業培訓,實際操作能力不足。醫療衛生人員忙于醫療工作,忽視消防知識的學習,消防安全層級管理混亂,出現初期火災時混亂與盲目,多數火患喪失了撲滅的最佳時機。參照消防法規對醫院中控室人員上崗培訓人數及要求,多數醫院不能配齊,多數參與消防工作的人員在職稱晉升、福利待遇、工作環境等方面的相對不公平,造成人心浮動,不安于本職工作。

1.3 組織管理平行消防管理層及缺失

醫院組織結構多數采取以醫療為中心的平行模式,保衛科作為一個執行層級的管理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問題,多數受到抵制與不執行。消防工作是一項涉及水、電、弱電等專業知識很強的復雜業務,科室自己業務能力有限,相關部門相互推諉或扯皮,使主管院領導忙于相互協調沒有更多的精力搭建消防層級的建設。各部門涉及消防事項“各自為政”,一旦失火,無預案,無措施。

1.4 重視明火管理,輕視潛在火災隱患。

醫院對鍋爐房、食堂、電焊等都有明確的管理制度,對醫療用的大型醫療器械散熱、高壓氧艙的維護、實驗室的酒精爐及醫療廢棄物的存放等都不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事實證明,往往許多火災不是由明火引起,潛在火災隱患整體忽視。

1.5 資金投入不足日常火災監測無法開展

醫院寧愿花上百萬購買醫療器械,不愿花幾萬元配套改造相應的線路;寧愿花幾十萬改造醫院環境,不愿花幾千元安裝線路監測設備。每年用于消防設施更新與更換的預算基本沒有,消防人員的業務培訓更是無從談起。多數消防中控室無任何滅火工具,甚至連外線電話都未配置。消防資金的投入嚴重不足,使醫院日常防火工作無從開展。

2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隱患的改進措施及努力方向

醫院作為人員密集的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應成為醫院的重點工作,醫院管理者只有不斷調整管理思路,不斷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才能杜絕各類消防違法行為與火災隱患,成為讓人民安心的醫療機構。

2.1 嚴格按照消防法規要求執行

消防法規是醫院消防管理的準則,嚴格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使醫院消防安全的保障。首先,醫院各級領導要重視消防工作,帶頭學習消防法規,帶頭宣傳消防法規。其次,按消防法規要求,配齊相應人員,改造相應消防設施保障人財物A供給。第三,不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和堵塞消防通道,保證各類設施正常使用。第四,新建基礎設施嚴格按照審批施工,不降低消防等級并保質保量完工,基礎設施未取得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不投入使用。

2.2 建立以責任制為中心的層級管理

建立以院長、中層干部、職工為層級的管理體系,實行層級負責制,“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層級管理制度,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遇有維修事宜,各部門協力共同維護。建立日常巡檢制度,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嚴格落實施工及動用明火的審批權責,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爆專項制度,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有效杜絕各類火患。

2.3 “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建設

按消防法規對人員配置的要求,讓有專業技能并事業心強的人員參與消防工作,保證人員數量并持資格證上崗,每天由專人負責巡查,醫院全年不少于一次消防設施的第三方權威檢測,各類水電專業技術人員齊備,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教育與培訓列入日常工作,人員待遇與醫院其他工種人員持平。

2.4 消防設施與醫療設備更新同步考慮

消防設施與醫療設備都同樣有使用壽命,每年拿出專項資金進行維護與更新,新建設施盡量用新型產品,逐年淘汰舊的設施。在新購醫療設備的同時,可征求消防管理部門的安裝建議,集思廣益,避免因配套設施不足引起更大的財產損失。

2.5 培訓與宣傳相結合的群防群策

加強消防知識的宣傳與培訓,經常開展疏散演練與逃生滅火技巧,使消防知識深入人心。利用醫院的宣傳媒介,不斷普及相關消防知識。培養專職與兼職消防安全員, 重點部門人員常培訓、常考核,以全體職工的綜合消防素質提高,帶動醫院整體防火能力的提升。

3 結語

醫院的消防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重點工作。只有不斷地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持續改進,完善各類人員職責與管理制度,真正的做到領導重視,消防器材設備完整,人員結構合理,消防知識宣傳到位,才能做到有效的防火滅火,使醫院及患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得到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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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全面貫徹預防為主、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認真解決衛生系統各單位存在的影響穩定和安全的問題,著力提升衛生系統穩定和安全水平,為衛生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為實現全縣的長治久安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任務目標

根據全縣防盜搶、防事故、防破壞、防和社會治安專項整治活動部署,衛生系統“四防一整治”的任務目標是:

(一)防盜搶,保安寧。各單位加強藥庫、財務室、現金、毒麻藥品、貴重器材、住院患者及親屬的財物等要害部位、重點物品的防盜,切實保障集體和個人財產的安全。

(二)防事故,保安全。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防范醫療差錯事故發生;加強易燃易爆危化品、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防范火災和爆炸事故;強化車輛管理和駕駛員安全教育,防范交通事故發生;積極配合建筑工程管理部門搞好建筑工地安全。

(三)防破壞,保穩定。各單位要針對放射源、壓力容器、熱力管道、電梯、生活飲用水、高壓線路等薄弱環節,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人為破壞行為的發生。

(四)防,促進和諧。各醫療衛生單位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對以往的欠發工資問題、欠繳保險金問題、福利和補貼發放問題、尚未處結的醫患糾紛問題、鄉村醫生要求待遇問題、鄉醫保證金問題等不穩定因素進行全面排查,制定應對預案,防止集體上訪等發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衛生局及各單位分別成立“四防一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科室和個人,實現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人員的一一對應。

(二)組織大檢查和大排查。1月31日前,各單位要全面深入的開展安全大檢查和不穩定因素大排查,充分掌握本單位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預案,及時消除苗頭性問題。

(三)落實領導干部值班和駐防制度。領導干部要堅持公休日、節假日值班制度。衛生院還要實行領導班子夜間輪流駐防值班制度,不得空崗或由其他人替代。

(四)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各單位要在春節前普遍進行一次單位駕駛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學習道路安全法律法規,保障道路行駛安全。

(五)加強夜間巡邏。各單位要健全夜間巡邏制度,重點對藥庫、財務室、住院病區(房)等部位進行巡查,防止盜竊和破壞行為。

篇10

【摘要】: 護理安全是神經內科護理管理的重點,也是護理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為了保障神經內科患者的護理安全。本文詳細總結了影響神經內科護理安全的各種相關因素。然后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以期降低常見的護理隱患,以提高神經內科護理的服務質量。

【關鍵詞】:神經內科;護理;安全

前言

護理安全是指在進行護理的全過程中。患者沒有發生法律與法定的規章制度允許范圍以外的機體結構、心理或者生理功能上的損害 、缺陷、障礙或者死亡。因此,確保病人安全,強化質量意識,防范醫療糾紛成為了神經內科護理工作中的重點。本文將神經內科護理安全的影響因素和相關對策分析如下:

1 影響神經內科護理安全的相關因素

1.1 患者意外受傷

1.1.1 跌倒

由于神經內科患者大多視力減退,年老體弱,運動障礙發生率高,比如癱瘓,起立與邁步艱難,步態不穩等,經常會突然抽搐或者暈厥。鑒于上述原因,如果遇到地面濕滑,坐凳不穩,床腳移動,防護措施不到位等意外情況,都有可能發生跌倒現象。

1.1.2 舌咬傷

在患者抽搐間歇期間,患者常疏于帶牙套或者置牙墊防護。一旦突發抽搐易導致舌咬傷。

1.1.3 墜床

對于躁動患者應予以床欄防護。但在實際中,有很多陪護人員對這種措施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擅自取下約束帶、窗欄。另外,高齡老年人對病床高度常常不適應,或者夏天使用涼席,在涼席外移動的情況下,患者翻身而導致墜床。

1.1.4 意外拔管

對于老年重危病人,有的需要鼻飼插管。在進行靜脈營養治療時,一部分患者由于自身鼻腔或者胸頸部管子不適,在進行靜脈治療時容易將管道拔除。

1.1.5 燙傷

那些感覺障礙患者使用熱水袋時,由于未掌握熱水袋局部熱敷的溫度和使用方法,可能會導致自身燙傷。

1.1.6 輸液外滲

對于神經內科的腦水腫病人經常會用20%的甘露醇脫水來降低顱壓。由于該藥為高滲液體,一旦輸液時外滲,處理不及時,可能會出現軟組織壞死。同時在使用升壓藥時如果外滲,由于這種類藥有強烈的收縮血管作用,一旦處理不當或者處理不及時,就更易出現軟組織壞死得情況,甚至引起各種醫療糾紛。

1..2 護理人員方面的因素

1.2.1 法律意識淡薄

患者的意識情況是神經內科護理觀察的重點,需要護理人員進行準確的觀察。一旦患者病情變化而未能及時發現,將會帶來嚴重后果,造成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另一方面,如果護理文書記錄不詳細、不規范、不全面,與醫生的醫療記錄不一致,都將會成為今后的醫療糾紛的起因,甚至會存在法律訴訟中的隱患。

1.2.2 人員和技術因素

人員方面的因素主要是指護理人員素質或者數量方面的原因,未能保證滿足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而給患者帶來的不安全影響。技術因素主要是指由于護理人員的技術水平低,協作能力不強或者經驗不足等原因而給患者的安全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