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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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義

篇1

[關鍵詞]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流轉;傳承人訴訟;私法救濟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 [文章編號]1000-4769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于2011年6月實施至今,已近5年,從公法角度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強化了政府部門保護、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義務,但從實際上來說,當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侵犯、盜用、竊取,啟動公權力進行干預的程序遠遠比及時的權利救濟滯后得多。特別是在經濟迅速發展的今日,任何停滯、固守的財產都無法實現完整意義的市場增值,因此“非物質”的財產已經大步進入了商法領域的流轉軌道,比如各種腦力成果或知識產權的出資入股。在自由市場經濟的視野下,“流轉”才意味著財產權益的實現,而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稀缺物,其市場價值的實現與流轉增值,更需要強有力的私有財產規則。正如大衛?休謨的觀點:“我們可以說任何在獲得、使用與控制方面可能產生爭議的物都需要財產規則,尤其是那些相對于人們的需求而言比較稀缺的物。”[ ]

當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私法領域應有的經濟價值得以流轉體現,社會性保護意識的養成也就成順理成章之事。因此,“在私法領域喚醒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意識”與“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屬財產權利的流轉與實現”,是互為前提的兩個命題。在法律實踐意義上,守衛一座權利的“孤島”,往往造成權利理念的淡漠,不如實現權利的流轉,往往能喚起實現權利的熱情。

一、非遺權利保護的私法必要性:屬性定位與二元結構

從一則案例說起:四川省某地一戶郭姓人家傳承自清代以來的手工豆腐干作坊手藝,一直用于生產經營,但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未曾申請商標權利保護。后一外來豆腐干企業在先注冊“郭X豆腐干”商標,并提訟要求郭姓人家停止手工作坊的生產。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對商標權進行了支持。同樣的豆腐干生產工藝被一紙商標權的認定而做出了高下之判,基于商標權權利的壟斷利益,該正宗溯源的郭姓人家還能不能在市場競爭中亮明旗號而不涉嫌侵權,并獲得有力營銷地位?后在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下,該郭姓人家依托現有法律,將其手工作坊的傳統工藝與傳承文化進行申報,經認定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保護,才在法律地位上扳回一籌,保留了作坊生產經營。問題的引出在于,如果商標等知識產權是一項伴隨經濟利益的民事權利,那么非物質文化遺產權應當是什么樣的權利?

在長期的探討中,學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的性質做出了多種解說,其中有代表的包括國內學者李發耀研究員提出的“傳統資源權”說[ ];學者郭玉軍、唐海清提出的“文化權利”說[ ];而最為集中的觀點是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系“知識產權”說,其代表論著包括國內的甘明、劉光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的可行性研究》[ ]、嚴永和教授的《論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 ]、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學張耕教授的《民間文學藝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究》[ ] 等。在諸多學說中,筆者更傾向于認同中央民族大學韓小兵教授的“新型民事權利說”。[ ]從法律屬性的明確定位上來說,一項屬性模糊的權利無法獲得法律的全面保護,真正能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保護還在于創設其為新型民事權利并給予其有效完善的民事權利救濟規范,現行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模式僅僅作為借鑒和學習吸收,類似可資借鑒的還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單行法律。

根據我國現行《民法通則》第五章“民事權利”規定,包含人身權、財產權,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債權、知識產權等都明確歸于民事權利項下。[ ] 知識產權最終納入民事權利體系中,比較經典的論述是:“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形態領域中所創造的精神產品,即知識產品。知識產品是與物質產品相并存在的一種民事權利客體。”[ ]單從非物質文化遺產涵蓋的范圍來看,就已經可以明確其作為精神產品、具有權能和經濟利益歸屬的效益。若知識產權作為精神產品,能與物質產品權(民法上“物”)相提并論,那么作為歷史悠久、具有經濟轉換價值、文化傳承功能的集體精神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又有什么理由不賦予其民事權利客體的地位呢?

霍菲爾德與拉倫茨對“民事權利”的界定方法,為我們分析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屬性提供了工具論意義。從權利創設角度來說,所有財產權利都是通過立法將公共資源,如國家的土地和物質財富給予某個民事個人,讓其作出使用的決定,而不必考慮社會上其他利益的影響,從而締結最基本的民事法律關系。霍菲爾德在《司法推理中應用的基本法律概念》中,試圖尋找法律權利的“元形式”,在權利的概念下,進一步細分出“權利”、“特權”、“權力”和“豁免”的更小元素。[ ] 而拉倫茨在《德國民法通論》中選擇性的將法律關系進行了解構,將法律關系分析為“權利和權能”、“預期取得”、“法律義務”和“其他拘束、負擔性義務”、“權限”等。[ ] 我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屬性進行上述兩種解構方式可以發現:非物質文化遺產具備受到保護的特權要件,在市場經濟中可以形成一定權利流轉的客體,主體能將其自能貫徹其中,最為關鍵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就具備有實現預期取得的實踐意義,包括當前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來推升旅游產業、知識產權經濟等各種預期利益的實現。最末,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形成過程中,他人的行為不得侵犯該權利,還須承擔一定容忍義務和拘束義務。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具有民事權利性質無疑,即私法屬性。

從社群共有、族群共有的角度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具有“公物”的性質。德國學者提出的“公物的二元結構”,指出“公共產品”上存在“二元權利屬性”[ ],類似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這種“公物”之上,實際存在著私法性質上的權利與公法性質上權利的并存,其所處法律關系同時接受公法與私法的調整,因此,單單通過公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保護就顯得捉襟見肘。而稍對國際做法進行考量,就會發現在日本、韓國這樣比較重視民族文化遺產的國家,制定了《文化財保護法》,參照該國對知識產權產權的私法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的二元保護進行了嘗試,而在我國臺灣地區,也存在類似的法律,如《文化資產保護法》等[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給予私法上權利的保護考量。

二、非遺權利私法保護的驅動力:市場契合與流轉利益

在市場經濟中,任何一項權利的增值與實現都離不開流轉,民事權利傳統的應有之義包含所有權人的支配、占有、處分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也不例外。討論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流轉的次級問題,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流轉的正當性論證”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流轉的機制構建”,前一個問題是屬法哲學問題,后一個問題是法律技術問題。

(一)公地悲劇:非遺權利流轉的必要性

2003 年10 月,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 屆大會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下或簡稱“《公約》”)。《公約》由此成為與《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相呼應的國際公約, 要求“各締約國應該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其領土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保護”, 這些措施包括“采取適當的法律、技術、行政和財政措施”[ ],由此可見,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認為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反對的觀點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既然是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就不應當賦予其可用于民事權利的地位及流轉的空間。事實上恰恰相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流轉正是保護其作為人類共同遺產屬性的唯一途徑。有名的“公地悲劇”,就很好的說明了這一點。假設存在一塊公共用地(在此處指代共有屬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果每個人都用權去使用這塊既定的土地,那么將沒人有動力去關心莊稼是否已經播種,土地是否被濫用,每個單獨個體對公共用地的濫用,都可能會造成由全體共同承擔責任和損失的局面,并且滋生投機行為,因此集體行使權利最終導致的結果是集體冷漠和土地的貶值、損失。而如果將這塊土地分割為許多小塊,分配給個體種植經營(所有權仍然是集體),個人對于土地的使用權獨享也就意味著要盡可能的保護自己的土地不受損失,并且對土地使用的規劃將明顯走向效益增加的選擇,最終每單塊土地的增值部分加總,其總體效益也有所提高。[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也面臨“公地悲劇”的范式,當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僅僅停留在靜態權利的層面,它就只具有象征意義,即該權利屬于某群體、某民族、某社團等等,而只有當它的權利成為可以流轉的動態權利,即使用人、所有人可以借此進行處分、交易,在流轉過程中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才真正得以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既具有公權性,又具有可以直接轉換經濟利益的私權性,如果沒有經濟利益的流轉驅動,僅靠行政立法,當然無法實現對該權利的最大化保障。

(二)思路: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出資入股”的設想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在市場的流轉可參照知識產權出資入股的方式與公司法進行對接。筆者認為,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流轉機制建立在法律允許自由出資入股的制度基礎上,使得其可以類似知識產權出資入股一樣,成為可投入市場流轉的無形財產,這樣更有益于整體效益的增長和無形財產的最大化應用。首先,要建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估價的權威機構,如果沒有估價,轉讓機制就無從談起。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這一規定同時還降低了舊公司法關于非貨幣出資與貨幣出資的門檻比例,在評估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如何市場化流轉的過程中,其作價評估機制一方面要考慮社群、族群的集體利益量化,還要考慮對該權利市場價值的客觀衡量以利于達到各類市場主體所法定的出資比例門檻。其次,在實體法的層面上應該盡快完善一整套權利行使制度,如非遺產權權利人可依據確權保護行使占有、支配、繼承等權利。最后,在權利流轉的過程中,據非物質文化遺產制作的物質產品,應當受到物權和知識產權的雙重保護,而運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進行表演、展示等服務活動,需經權利人或是傳承人許可,權利人有權要求支付報酬以促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流轉經濟利益的實現。完善現有無形產品市場的保護機制,才能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與市場的契合,實現利益增長與效用的發揮。

三、非遺權利流轉的困境:收益份額保障與權利主張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入市的接口,可以分別從旅游促進、藝術形式展示、傳統知識傳播三個方面展開,而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流轉的困境,也在這個三個方面最為凸顯。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與旅游收益對接是最常見的一種權利流轉模式,我國四川省、云南省等旅游大省,都不同程度的借助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吸引力擴大了宣傳力度,據不完全統計,四川省2015年旅游宣傳中借助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語的,占比高達66%,如“彝族火把節”、“羌笛演奏”、“川北薅草鑼” 等 ,幾乎成為當地旅游業的名片。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促進了旅游收益,可是旅游收益是否完全反哺該權利的族群社群,或者說能否完全回饋該族群社群的公共福利,就是值得關注的問題。如果沒有私法上的權利流轉機制,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在旅游收益中的權益份額就無法得到明晰界定,旅游景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旗號在宣傳品上任意印制用作商業招攬而權利人得不到應有回報的現象比比皆是。

藝術形式展示的私法領域保護就更值得高度重視,在各類無形藝術形式的表演或者展示中,其產生的市場收益對權利人并沒有起到應有的回饋作用,無償取用和占用盜用屢見不鮮,如“苗家服飾”、“侗族大歌”為代表的民間藝術;“鼓樓”、“吊腳樓”等為代表的傳統建筑藝術,被國外盜用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 ]而在藝術形式的展示中,權益歸屬的問題,也成為當前權利人面臨的困境。

在四川省不乏傳統知識傳播與市場流轉的成功嘗試,如“瀘州老窖酒釀制技藝”與瀘州老窖酒業公司的結合、“井鹽汲制技藝”與四川久大鹽業(集團)公司的結合、甘孜州南派藏醫藥與當地醫藥業的結合等等,都成功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的經濟效益發揮出:權利人或成為公司股東,或成為直接受益人,或得以設立文化基金回饋群體。但同時我們應看到,在傳統知識的傳播過程中,濫用盜用現象仍然不絕,甚至出現一些技術實力雄厚、法務力量強大的企業將傳統知識進行包裝修飾并取得知識產權。“燈臺樹等云南少數民族世代相傳的醫藥,在成功被進行商業醫藥開發后,成為醫治相應疾病的特效藥,但信息提供人均未因貢獻了關鍵的傳統知識而得到任何回報。”[ ]而值此時刻,權利人不僅受到侵權損害,還將面臨權利主張和救濟的難題:當面對合法(至少形式上合法)、市場壟斷的知識產權時,權利主張與舉證將成為難以完成的任務。

四、非遺權利保護的私法底線:傳承人訴訟與舉證責任倒置

(一)主體確定是傳承人訴訟的前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似乎只側重于通過行政力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調查、甄別、認定、傳播和保護,但眾所周知,一項既定的民事權利固然離不開公法領域的保護,如用益物權的設立、房屋所有權的登記,即便是形式審查,也要遵照行政法領域的司法流程進行管理、登記,如果出現問題,還可能引發撤銷、注銷、追責等后果。那么,最簡單的邏輯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權作為一項新的民事權利,僅僅靠文化管理部門的行政保護是否就足夠了呢?當出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權被侵犯的案例時,權利歸屬人(即主體)有沒有主張權利去法院主張救濟?由誰去主張救濟呢?

從現實中來看,通過啟動繁瑣的行政申請、投訴流程,效率遠遠滯后,如同國有資產委員會代為管理國有資產一樣,“直接所有者”的缺位,難以避免偶有的利益冷漠。云南省知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趙曉瀾就曾指出:“云南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多數是特定民族的集體性文化創造,具有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價值。實際上,云南省旅游業的蓬勃發展,已經有意或無意地借助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經濟價值。但在旅游經濟發展中,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主體的民族、群體或個人,除了少部分直接交易的民族服飾、手工藝品等能得到經濟回報外,其他大部分的經濟價值并未反饋到權利主體本身。也就是說,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得到開發和利用時,其產生的經濟效益對擁有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少數民族群體或個人的經濟發展,未起到應有的促進作用。”[ ]明確傳承人訴訟,就成為私法領域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的底線救濟。

真正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為民事權利,那么直接賦予其權利的保護和救濟就是應有之義,任何高效率的行政機關都不可能比利益直接關聯者為保護自身權益而做出努力更為熱情,確立傳承人訴訟制度就顯得非常必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29條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二)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從法律規定來看,傳承人本身就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的受益者,其掌握該傳統遺產,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開展傳承活動,并可以隨時將這種影響力轉化為市場競爭力,獲得經濟利益,將其定位直接利益關系者是自然而然的事。

回到前面“郭X豆腐干”的案例中去看,傳承人能利用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進行利益轉換、進行商業活動的保護、品牌亮明旗號的辨識等,一旦權益受到侵犯,傳承人在尋求行政保護未果或者滯后的情況下,傳承人作為該民事權利的直接利益享有者,理所當然成為訴訟的主體,反過來說,正是傳承人訴訟主體的確認,才能完整意義上賦予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為一項民事權利的地位。傳承人訴訟應該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權救濟的底線,“有資金有技術實力的公司通過創新傳統文化中的精華,形成專利、版權產品后,甚至可以進行市場壟斷。”[ ]如果非物質文化遺產權主體權利主張的保護缺失,如何及時、快速的制止他人盜用或無償濫用?當出現上文中非物質文化遺產權與其他權利發生沖突的情況,非物質文化遺產權會因“先天不足”而喪失與他權利平等博弈的機會。建立傳承人訴訟機制,能直接改善這一局面,能在最大限度內放置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被侵犯和盜用的情況,對于社會保護意識的提高具有促進作用。

(二)舉證責任倒置是傳承人訴訟的核心

1、舉證難易程度的考量

而在傳承人訴訟的過程中,筆者認為應當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的思路。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公共資源與集體財產本來就應該被置于高于一般無形財產的保護地位,這也是符合國際公約與行政立法強化保護之思路的。同時,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身屬性,無形、可塑、動態等,都造成了傳承人在面臨侵權訴訟中的取證難,而責任倒置,將舉證負擔歸于被告或者侵權人,只有當被告或侵權人自證其活動未侵害非物質文化遺產,或其活動具有另外的合法權利支持以外,都應該支持傳承人的救濟主張。舉證責任倒置的設置,進一步強化了傳承人受保護的程度,既是符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國際精神,又是當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的行政法律法規的有效補充。

2、預防成本的考量

從侵權責任的法源來看,卡拉布雷西最早提出了嚴格責任的觀點,這種觀點要求讓“能夠以最低代價避免成本的人(the cheapest cost-avoider)”承擔損失,這種理論即是有名的“市場預防”,或稱“一般預防”。能夠以最低的代價避免成本發生的人自己可以進行適當的成本――效益分析,并采取相應的行為。[ ] 如上文所述的“有資金有技術實力的公司”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提取出精華部分并形成知識產權進行壟斷,傳承人就有權對其進行訴訟,在訴訟過程中,該公司必須對其壟斷權利的合法性、原創性進行自證,而如果該公司的權利取得本身就條件充分、原創性早就得以認可和固定,那么舉證責任倒置對于被告公司也僅僅是非常簡單的事,從這一角度來說,被告公司的舉證責任并沒有畸高,是與其在先使用在先權利已經具備條件相適應的;另一方面,如果傳承人提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所受盜用、仿制等侵權行為進行對抗時,面對已經在先搶注的知識產權時,要苛求傳承人對對方原創性進行舉證,就將出現取證難甚至無法取證的尷尬局面。從現實角度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的集群及傳承人往往是民間弱勢主體,并不具備侵權人的技術實力以及知識產權法務集團化的強勢地位。

篇2

關鍵詞: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發展

中圖分類號:S731文獻標識碼: A

1 美好鄉村景觀設計與城市設計

1.1關于美好鄉村景觀、美好鄉村景觀設計的基本認識

美好鄉村景觀區別于鄉村景觀,景觀組成上應是側重于鄉村聚落形態空間以及與鄉村聚落形態空間毗鄰的生態山水格局、歷史人文形態、農業生產景觀在物質形態空間的整合;景觀內涵上表現為集歷史見證性、村莊特色、標志性風貌與品質于一身,展現生態之美和人文魅力的鄉村文化與自然生態環境高度融合的景觀綜合體。

故,美好鄉村景觀是構成鄉村形態和風貌特色的重要內容,也是使鄉村得以存在和發展的重要特征與形象要素。關于美好鄉村景觀的設計,強調不僅注重鄉村的自然生態、地理特征,還應體現鄉村景觀的歷史文化內涵,在遵循審美性、地域特質性及歷史文化傳承性的基礎上重點梳理美好鄉村景觀自然要素、人文要素的存在方式以及與鄉村的空間、肌理關系。

1.2美好鄉村景觀設計與城市設計

在筆者看來,美好鄉村景觀設計在思想方法、整體目標的設定及價值取向上,與城市設計存在內在的空間關聯。蘊含文化傳統、歷史肌理空間特征的美好鄉村景觀作為城市設計中關注的特質性所在,它的保護、傳承與發展需要通過城市設計這一手段更好地得以維護和落實。

(1) 思想方法上

美好鄉村景觀設計,實質上是一個注重鄉村自然地理特征,體現鄉村景觀歷史文化的設計,強調在遵循審美性、地域特質性及歷史文化繼承性的基礎上重點梳理場地內的美好鄉村景觀自然要素、人文要素的存在方式以及與鄉村的空間、肌理關系。

城市設計是基于鄉村自然地理特征、歷史文化和現狀相關問題把握基礎上的鄉村景觀文化、藝術、審美的表達,它注重從村落意象關系的分析入手,把握鄉村整體空間的歷史文化性、美好鄉村景觀的特質性,從戰略上來確立城市設計的基本命題,并以此指導空間形態設計。

(2) 價值取向與整體目標上

美好鄉村景觀設計的根本目的在于美好鄉村景觀歷史文化內涵的表達和文化藝術審美品質的提升,價值取向是鄉村歷史、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城市設計的整體目標與核心價值在于美好鄉村形象特色的體現與美好鄉村景觀特質空間的生成與發展,強調鄉村歷史文脈的延續與傳承。由此看來,美好鄉村景觀設計與城市設計在整體目標與價值取向上存在內在的空間契合。

2 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的基本觀點

(1)美好鄉村景觀的保護、傳承與發展,實質上是一個基于美好鄉村形象特色體現與美好鄉村景觀特質空間生成與發展下的城市設計問題。應在城市設計思想方法的指導下,把握鄉村整體空間的歷史文化性、美好鄉村景觀的特質性的同時,突出美好鄉村景觀形態空間的文化、藝術、審美。

(2)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其空間生成的特質是基于美好鄉村景觀歷史信息的可讀性。設計應從戰略高度來審視把握“美好鄉村景觀特質性”與“特質性生成下的文化傳承發展”間的相互關系。美好鄉村景觀特質性的審視需要以敏銳的認知力,對場地內的景觀空間歷史脈絡進行梳理,尋找它們的形態結構、該結構形成原因以及與地域特征的關系;而特質性生成下的文化傳承發展,不只是復古與懷舊,也不是對歷史肌理空間地簡單復制,而是要處理好文化傳承與時展品質的關系。

(3)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應從戰略與空間設計兩個層面來展開:

1、戰略層面上,基于鄉村自然地理、歷史人文整體意象感知的基礎上,結合現狀存在的問題,通過美好鄉村景觀空間特質的比較、篩選和提煉,進而確立具有功能、文化、藝術、審美的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命題。

2、空間設計層面上,應在傳承與發展鄉村歷史文化內涵、提升整體鄉村景觀品質的命題指引下,首先把握設計中的核心問題;進而對美好鄉村景觀空間進行空間構筑,梳理歷史見證性場所空間與文化傳承意義的文脈延續空間的內在有機關聯,確立設計的具體內容;最后是具體形態空間設計,在具體形態空間設計中,應重點把握集地域特色,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發展于一體的美好鄉村景觀功能與形態空間的塑造。

3 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技術路線

4 案例分析――安徽東至元甲山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

4.1城市設計戰略層面的把握

4.1.1 元甲山基本概況

元甲山村地處安徽省東至縣泥溪鎮,與江西彭澤浩山鄉毗鄰,坐落在皖贛交界新嶺梅山腳下,村莊已有千年歷史,三面環山,流水繞村,一萬多畝生態天然林形成一道天然的綠色屏障。源于該村千年古村落的歷史淵源,又考慮到美好鄉村建設的現代品質性需求,項目從城市設計的角度,把握元甲山鄉村整體空間的歷史文化性、美好鄉村景觀特質性的同時,突出美好鄉村景觀形態空間的文化、藝術、審美。

4.1.2 村落意境感知

(1)自然地理環境特征

元甲山莊地處東至縣泥溪鎮元潘村,三面環山,四面環水,自古有“峰巒疊翠、曲水環流”的美譽。一萬多畝原始生態天然林,終年潺潺流水,四季鳥語花香,山莊有:“玉蘭迎春、曲水環流;明山煙雨、雙峰晚秀;新嶺松濤、龜鯉爭流;古杏似桅、虎嘯群山”等自然景觀。由此構成了山水聚落的優美生態景色。

(2)地域歷史、文化意境感知

地域歷史文化是鄉村的靈魂,它以有形的或無形的方式融入到鄉村的各個部分,是鄉村特色打造的源泉。元甲山地域歷史文化包含獨具特色的“船型”村落形態、飽經滄桑的歷史遺存、風格古樸的傳統民居,加之深厚的耕讀文化、徽州文化,它們作為元甲山村莊歷史發展的文化積淀,反映出鄉村的地域文化內涵。

4.2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命題的確立

基于對元甲山自然地理環境特征、歷史文化意境的感知,結合對鄉村歷史肌理的分析與美好鄉村景觀要素的審視與提取,將美好鄉村景觀城市設計命題確立為:營建集山水田園、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旅游文化與時代精神風貌的,獨具文化特質與文化傳媒形象品牌的當代中國美好鄉村景觀的城市設計。設計從解決村莊建設的現狀主要問題與建設發展的核心問題入手,通過對美好鄉村景觀特質要素的挖掘與提取、歷史見證性景觀場所空間的營造和文化傳承意義鄉村建筑景觀的建構,將城市設計與美好鄉村景觀設計、歷史文化保護互為整合,以突出美好鄉村景觀形態空間的文化、藝術、審美。

4.3 美好鄉村景觀形態空間設計

4.3.1 整體景觀空間構筑――山水田園意象的強化

源于對村落水系歷史與時代品質、村落原真性體現等目標的把握,以及生產、生活水域在村落營建的歷史發展中融入元甲山村民的情致――船與帆的村落歷史形態空間的思考,整體景觀空間建構應重點突出環村水系生態、田園、自然的品質,對部分節點空間,加強水口、水圳場所空間的構筑,努力建構“山水村落”的生態田園環境意象。

4.3.2 特質形態空間設計

(1)歷史見證性景觀場所空間的營建

1、自然景觀場所空間的營造――百年玉蘭場所空間

百年玉蘭位于村東公園,也是東側進入元甲山的第一界面,從現狀來看,作為第一界面,相對來說缺乏標識性;村東公園內樹木種植散亂,村口的百年玉蘭處于其他樹木的包圍之中,位置并不凸顯。

基于現狀分析的基礎上,設計保留村口生態公園,在空間上凸顯百年玉蘭,并結合百年玉蘭營造元甲山村口門景標志性場所空間。村口門景的打造是以元甲山歷史文化內涵與歷史建筑形象特質的特色形象建構為目標,運用元甲山傳統民居建筑房屋內部結構與外部山墻形態的形式組合凸顯“村”的意象;青條石肌理的踏步高臺和百年玉蘭隱喻“船態”、“桅桿”,從而突顯元甲山村落“村在船上”的地域歷史特質性。

2、人文景觀場所空間的營造――王家花廳場所空間

源于王家花廳作為元甲山歷史遺存建筑文化藝術的見證性空間,設計應注重保護歷史文化遺存的歷史真實性及其周邊環境風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續性,凸顯花廳地域歷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整體空間環境的文化、藝術和審美。

① 空間形態物化

24天井的花屋建筑群,如今只剩一方殘垣斷壁,保留那方殘垣斷壁,既體現出花廳的歷史性、可讀性,又展現其真實性。利用構架對墻體做加固性處理,同時以殘垣斷壁為背景,在其周邊新建亭廊。通過亭與廊的結合、亭廊與水景的結合營造場所空間,并力求“殘垣、斷壁、亭、廊”的歷史空間品質與整體空間外部環境的整合性與協調性。

② 場所空間景觀環境營造

亭廊與水景的結合,形成庭院空間,同時兩處圓雕的點綴,一人經商回家,一處女人帶孩在家,使整個空間靈活有度,體現出徽商榮歸與徽州民居的古韻風采。

(2)文化傳承意義的文脈延續景觀空間設計

元甲山的民居建筑設計整體風格在采用現代化功能布局、新形式、新材料和新技術的基礎上傳承了地域文化特色:建筑形態上沿用了當地雙坡屋頂與人字形山墻以及折線式馬頭墻的組合;雨棚形式以元甲山民居建筑山墻元素為母題;整體建筑色彩上傳承了元甲山傳統民居建筑的白色涂面搭配青磚墻面的立面色彩肌理;住宅主房與附屬房的組合以及附屬房之間的組合形式,亦是沿用傳統民居建筑的典型方式。

鄉村民居建筑設計,是對地域性建筑肌理的傳承與發展。設計從當地的傳統建筑文化中提取元素,并加以總結、概括和提煉,從中引申出符合時代要求的村民住宅。建筑形式方面,廣大村民喜歡“現代化加鄉土味”的建筑,即用現代建筑材料、建筑技術,建造具有明顯地方特質的建筑,因為現代化可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求,而“鄉土化”則可激起村民們對大自然,對他們所熟悉的當地環境、傳統和歷史文化的親切感。

5 結語

探討美好鄉村景觀設計的目的,就是保護美好鄉村景觀的完整性和文化特色,改善目前雜亂無章的美好鄉村景觀現狀,挖掘鄉村歷史文化資源,體現歷史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并致力于美好鄉村整體環境的文化、藝術、審美,這也是筆者行文的意義所在。可謂任重而道遠,本文研究僅僅是漫長路途的一站,寄希望拋磚引玉,以期美好鄉村景觀設計問題的更多研究與探討。

參考文獻

【1】俞莉莉,郝日明;鄉村景觀對城市景觀規劃設計的啟示;金陵科技學院院報;2008(24)

【2】吳益芳;鄉村景觀文化表現手法初探;青海農林科技;2010(3)

【3】劉黎明;鄉村景觀規劃的發展歷史及其在我國的發展前景;農村生態環境;2001(17)

【4】吳強;文化遺產歷史空間保護與城市設計――以安徽東至堯渡老街歷史街區保護規劃與城市設計研究為例;城市規劃;2007(5)

【5】吳強;試論區位空間選擇下的城市設計;城市規劃;2005(4)

篇3

關鍵詞 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 更新

一、前言

(一)研究的背景、意義及現狀

1.背景。當今世界,傳統文化日益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全國重要會議多次強調要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凝聚民族精神,在城市化高速發展的今天,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成了最值得關注的話題。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強調,要結合城市的歷史傳承、區域文化和時代要求,打造具有自身特點的城市精神,達到對外樹立形象、對內凝聚人心的目的,再次把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公眾視野。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高級城市規劃師趙中樞表示,城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對提高中國文化自信,建立城市精神有極其重要的作用。足以見得,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對于民族興旺有著重要意義。

2.意義。歷史文化街區是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遺產,延續城市歷史文脈,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精神,在新r代條件下顯得十分重要。做好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更新工作,真正保留住歷史遺存,使其具備文化效應,充分發揮歷史、文化、藝術、人文以及社會價值,才是我們研究該課題的現實意義。

(二)主要研究方法

1.調查法。通過對柳州東門街區以及桂林靖江王城歷史街區進行實地調查,通過訪談當地居民、調查有關材料,全面地收集三個歷史街區各方面的材料,綜合分析、作出結論,為進一步研究和決策提供依據。

2.經驗總結法。通過收集以往的典型歷史街區的相關參考資料,制定好總結計劃;搜集具體實事,進行分析與歸納;組織論證,總結研究成果。

3.比較研究法。通過將廣西歷史街區與其他地區歷史街區進行比較分析,尋找其異同點,探求各個地區間保護歷史街區的普遍規律與特殊規律。

4.文獻資料法。通過查閱相關書籍、報刊以及網上資料來搜集有關歷史街區保護方面的文獻資料進行研究,查閱廣西近年來對歷史街區實施保護的有關資料,進行整理;對所查找資料進行比較、歸因和數據統計來對如何保護廣西歷史街區進行闡述,為論文尋找更為充實的理論依據。

二、廣西歷史街區保護與更新的問題

歷史街區與歷史街區保護:

第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街區,通常也稱作歷史地段,一般而言,它是指保存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歷史建筑所構成的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和延續的社會結構,且傳統風貌相對完整的地段或區域。學術界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確切的概念,因此關于歷史街區一直以來也存在許多分歧。

第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一是歷史原真性與風貌完整性相統一的原則。歷史街區價值的體現在它以一個活載體的形式承載著歷史發展演變,在保護與更新歷史街區的過程中,不能以破壞街區傳統空間格局和傳統建筑為代價,破壞街區本身所具備的價值。二是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歷史街區的保護與更新本身就是一個冗長的過程,我們應根據歷史街區的實際情況,將生態宜居考慮在前頭,因地制宜地確立相應的保護策略,使歷史街區既保持其原真性,又能適應實際需要,在保護傳統特色的同時,能長足的發展下去,在動態的循環當中傳承歷史遺存。三是民主性原則。歷史街區保護的每一項措施都要以滿足人的精神以及物質需要為前提的。我們在對歷史街區進行保護的過程中,一定要鼓勵公眾參與進來,“以人為本”,實現多元化的平衡。歷史街區的改造與居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只有讓公眾真正參與到進來,才能實現多元化的平衡,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三、廣西主要歷史文化街區背景以及現狀分析

(一)柳州東門街區背景與發展現狀分析

1.背景。柳州東門城樓位于柳州市城中區曙光東路的文惠大橋北端,坐北朝南,由城門和譙樓兩部分組成。始建于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是廣西目前保存最完好規模最大的城樓。初建時,為護城之用,后來民間作為奉祀所用。

2.現狀分析。(1)原始騎樓不再。筆者深入東門街區了解到,東門街區的原始騎樓幾乎已經拆除殆盡了。由于原始騎樓大多為木質屋梁,侵蝕嚴重,容易坍塌,相當部分已經拆除重建了,僅剩幾座老式騎樓分散而立。(2)經濟活力不夠旺盛。自1994年柳州被列入國務院第三批歷史文化名城以來,柳州不斷加大了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但對于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效果卻不顯著。盡管對柳州東門街區的改造從未停止過,但經過幾番改造后的東門街區卻喪失了原本所具有的經濟活力,筆者攜調研隊前往東門街區的時候發現部分騎樓正在休整,大部分店鋪處于關閉狀態,前來觀光的游客也局指可數。2015年底,市規劃部門表示將對“東門城樓西側院落”進行規劃梳理,將東門街區打造成一個集歷史文化展示、休閑娛樂為一體的歷史文化街區。

(二)桂林靖江王城街區背景與發展現狀分析

篇4

關鍵詞:城市意志;城市共生;城市后生論;公眾參與

Abstract: in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istorical cultural city planning, city people as the direct inheritance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and the builder, the existence of various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and the historical city, only to correct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ity and the historical city, symbiosis for historical city and the city, to achieve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a win-win situation. To improve the city people for cultural pride and self-confidence of the historical city, let history city direct benefits to the city people, make people conscious of the historical city protection.

Keywords: city will; city symbiotic City epigenetic theory; public participation;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城市如同生命體一樣具有自我成長與更新的性質,同時也具有著與人類靈魂一樣的城市意志,而這城市意志便是由城市所居住的“城市人”的共同意志群體打造的。作為一個具有悠久歷史文脈的古城,如同有著高齡歲數的人一樣,有著自己的“城市個性”與“城市記憶”,而近年來中國的大規模城市建設卻導致城市的千城一面的景象,整體城市趨同化發展。以及歷史城市的保護模式單一簡單,造成城市人與歷史城市的矛盾加劇。因此作為城市個性與記憶的集中體現,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變的尤為重要。但如何在保護過程中舊城保護不因保護而喪失舊城的城市活力,在保護的過程中在城市當地居民的認同性不丟失,同時達到對于城市認知性的效果卻是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

一、尋求歷史城市與城市人的共生

所謂后生論,在進化論中,是指種子的生成,不僅是帶有遺傳因子的東西,而且,意味著會受到經驗、偶發的新聞事件等外界的影響。[1]城市的進化過程中也是如此,城市人的思維模式以及建設者的直接意志影響著城市的變遷。但城市人的直接經驗及偶發事件也直接影響著城市的變化。

人們對于過去的歷史文脈有著深深的留戀感,歷史文化名城中很多建筑及街道是過去記憶的標識,是直接給當地居民帶來城市認同感的標志,城市人與歷史城市的共生關系,必定造就了城市的形態的上的變化由人的意志所變化而改變,具有保護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是城市DNA體現的直接載體,也是歷史切片的直接體現,

但對于歷史城市的保護不應以犧牲城市人的生活為基礎,使歷史城市失去活力或城市記憶的直接繼承人——當地生活具有歷史傳承性的當地居民。因此一個好的歷史城市的保護具有以不犧牲當地居民生活切讓歷史城市活力復興的效應。

以漢長安城保護為例,漢長安城位于西安市西北角,面積37.8km2,它是西漢王朝和新莽王朝的首都。也是中國現存范圍最大、保存最完整、遺跡最豐富的一處統一王朝的都城遺址。漢長安城遺址保護區包括西安市未央區的漢城、未央宮與六村堡3 個鄉的55個行政村,現居住人口57260人,長年來由于遺址保護的限制使該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質量與保護區周邊其他地區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差距,同時居民日常生產、生活活動也對遺址構成嚴重威脅,遺址區出現了保護限制發展、發展破壞保護的雙輸局面。[2]漢長安城過度的保護方式,破壞了城市與人的共生性發展,開始出現城市人破壞歷史城市的局面。

如何在保護漢長安城的過程中達到城市人與保護漢長安城共生的雙贏局面十分重要。讓當地居民的生活條件得以發展,同時遺址保護工作還能夠順利進行,這里對于文化遺產的自豪感的塑造就尤為重要,由于漢長安的保護使得當地居民的生活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影響,歷史文化遺產非但沒有給當地居民帶來好處還成為了發展的包袱,漢長安城成為一個孤立的“獨島”,無法與周邊地區的經濟協調發展,城市人與城市出現了排斥性,經濟收入也收到了直接的影響,這時的保護其實是違背城市發展進行的。而如何改變漢長安城的保護難的局面,做到良性發展。吳志強教授提出21 世紀的城市規劃, 應走向三大和諧,城市發展和自然生態保護相協調,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歷史、現實與未來的延續性,達到時間上的和諧;城市中各社會集團之間、人與人間, 達到社會和諧[ 3] 。這些基本理念和綱領表現在漢長安城應用中, 就是統一而和諧的人與城市共生, 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人與自然——共生的永恒主題

城市源于自然而依托于自然。人希望有個良好生活環境,城市人工環境建設, 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日益嚴重,人類所面臨的環境壓力也越來越大,建設有靈魂的鄉村和城市, 構建山水城市、生態城市等規劃思想應運而生。人與自然共生, 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中國傳統文化歷來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 天、地、人一體的思維模式, 從大量的歷史名城、歷史名村、歷史名宅、寺廟宮觀等案例中, 淋漓盡致地反映出來。這對于漢長安城的保護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性意義。人與自然的共存就是將自然山川之靈氣與地域人文精神融為一體。在漢長安城的保護中,應以城市自然環境保護為要素進行保護。

2、城市的記憶——歷史與現實的共生

城市的發展是一個動態更新過程, 城市的歷史證明, 新技術在為我們解決原有城市問題的時候, 往往帶來需要解決的新的城市問題。規劃中應把科學進步與保護人類傳統生活方式和傳統文化遺產諧調起來, 讓城市成為歷史、現實和未來的和諧載體。

時間之河流過一個個歷史剖面, 訴說著城市的興衰。對歷史文化遺跡, 除了保護之外, 常常需要作出新的規劃方案。因此,漢長安城對于舊城的完全保護不動的保護方式,是不科學,由于城市的動態性,完全性的如同保護文物一樣的封存式保存不符合城市的發展。因此發展和開發漢長安城是漢長安發展的必由趨勢,并且歷史文化遺產的全盤保護并非全盤皆具有價值,對于不同街區地段以及各個條件的不同,其保護價值也有所不同,加上近些年來,部分原著居民對于其的破壞,其實保護雖然看似在進行保護,其實是在變相的破壞其發展。

但這里的對與漢長安城的發展也不是現階段我國房地產開發式的發展,也同時不能造成建設性破壞,對于漢長安城的發展應以多層次多方位的考慮其發展模式。應結合當地的歷史條件及地理條件調整出屬于適合當地的發展模式,而并非從某一國家某一城市的模式中進行,最終達到城市的歷史與現實的共生關系,在保留城市過去就的記憶的同時創造新的歷史記憶。

人的傳承——歷史城市與城市人的共生

漢長安城的原著居民其實就是這所歷史城市的記憶的直接見證人,很多原著居民是長期幾代人居住,人的意識形態其實也改變著這所歷史城市的變遷與發展,要想漢長安城進行良性的保護,對于的這所城市的傳承人也應進行保護。

只有歷史城市與城市人達到共生關系時,對于一個歷史城市的保護才是積極有效的,歷史文化名城規劃的最突出矛盾是建設和保護的矛盾, 也就是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矛盾。因此應以“新陳代謝”的思想對于歷史城市進行保護工作,對于漢長安城的保護應妥善處理目前與將來的關系, 不斷提高規劃設計質量, 使每一片改建區的環境與古城整體風貌保持一致, 遵循城市發展固有規律, 以新代舊, 走向新的有機秩序。

當城市人因為城市的歷史文化價值而實際的得到好處與自豪感的時候,歷史文化才能真正的得以完好的保存,只有讓作為城市建設以及生活主體的人,進行自主保護的時候,一個良性的歷史城市才能真正的以保存。因此改變漢長安城的當地居民的思想現狀才是真正切實保護好漢長安城的對策,只有當地居民具有自我意志去保護時,保護工作就不會再僅局限于對其硬性保護,而這一條件也是需要城市實質上的改變。

二、歷史城市的公眾參與

城市文化的保護不僅僅是文物局或者城市建設者要做的內容,一個好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僅僅局限于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中的城市建筑與城市街道,“城市人”即具有城市記憶的直接載體的一部分,也應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不可忽視的一部分。

以日本京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為例,日本對文化遺產的保護, 展現了日本獨特的文化風貌,無形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 對法國、東亞地區都產生積極影響; 木構架建筑遺址的考古發掘和復原對我國古建筑的保護具有重要借鑒意義。從京都的歷史遺跡保護中, 我們感到, 日本對傳統文化遺產保護是全面的、透徹的,他們深刻認識到“文化財富”對國家和民族的重要意義, 重視“人”在文化遺產傳承過程的重要性。

京都的歷史文化遺產很多都是由當地居民自覺保護的,這是因為京都人有著高度的自我家園自豪感,這種自豪感帶來的正面效應,不需要警戒牌式的保護方式,而是居民所自發的行動,往往這種自豪感帶來的保護要更加有效。這便是“城市”與“城市人”的共生。同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所帶來的觸媒效應也具有相當深遠的意義,這對于城市的產業鏈的發展具有相當積極的效應。

結合我國的實際,近年來我國在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各級政府還要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和力度,采取切實有效的保護措施,加強輿論監督的作用,同時要廣泛發動群眾,提倡公正參與的思想,讓每個公民都能自覺珍惜愛護歷史文化。雖然社會文明需要新陳代謝,但在更新過程中不能摒棄歷史文化,繼承和發展歷史文化與追求現代化都是人們的合理愿望。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深入展開,關鍵是要讓社會各界更好地體會與認同它的價值,讓保護成為一種自覺。

結語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應處理好歷史城市與城市人的關系,同時達到歷史城市與城市人的共生性發展,形成雙贏的局面,讓歷史城市成為城市人的自豪點,同時讓城市人能自覺進行歷史城市的保護工作,這才是具有積極效應的城市發展。才能讓城市人認同城市的歷史文化價值,同時讓他人對于歷史城市有著深刻的認知,來改變中國千城一面的景象,復興歷史城市的城市活力,保留過去有價值的歷史文化遺產從而創造出新的未來。

參考文獻:

【1】 黑川紀章 《城市設計的思想與手法》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004

【2】陳穩亮 遺址區居民生活質量與保護態度研究——以漢長安城遺址保護區為例

篇5

關鍵詞:城市建設;故址;規劃;文化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accelerating urbanization, the old city to city, city, city expansion project renovation in a large spread all over. How to in urban development, not only do the city planning, and can protect the historical culture GuZhi is facing the city before managers of an important topic.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in history and culture GuZhi protection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improvement ideas, try to explore urban planning and the historical culture GuZhi protection of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the road.

Key words: the city construction; GuZhi; Planning; culture

中圖分類號:E22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我國城市發展可以說有幾千年的歷史,許多城市都是由古城區發展演化而來,如北京、南京、西安、洛陽等。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的新建筑不斷出現,現在各個城市土地可利用面積越來越少,土地的價值越來越高,這就直接導致了城市發展過程中許多歷史文化故址的保護問題日益突出。由于歷史文化故址是城市歷史文化傳承的主要載體,承載著當地人文、歷史、文化的發展歷程和內涵,因此,在城市發展中一定要做好故址的保護規劃設計工作,讓故址不但可以傳承當地的歷史文化,同時更可以發展成為城市有的人文景觀。

一、城市發展與故址保護的關系

1、城市發展對故址的影響

故址是歷史中前人活動過而保留下來的具有豐富的歷史研究價值和紀念價值的地方,我國有專門的法律對故址進行保護。由于故址建筑一般比較久遠,與現代城市建筑風格差異較大,因而在城市建設和規劃時,將不可避免的會對故址的歷史和周邊人文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2、城市發展是城市歷史的延續

一個城市是由歷史沉淀和演化而來的,是一個傳承變遷并不斷更新變化的過程,所以城市的發展都是在城市歷史基礎上的延續,城市的規劃不可以切割城市的歷史,也不可以完全改變原有城市的風格和所蘊含的地域文化,處理好城市發展中故址保護的問題,將對城市發展歷史的傳承和延續起到積極作用。

3、城市發展與故址保護的和諧規劃

故址中所蘊含傳承的歷史文明是城市人文環境中不可替代的內容,把它融入到城市的發展規劃中,統籌安排、重點保護意義非常大。所以要制定好相應的城市規劃,使城市發展和故址保護和諧相處,將城市發展中需要延續和傳承的歷史人文故址與城市現代化建筑所體現的現代社會文明融為一體,體現出歷史與現代交相輝映,使故址成為城市的一張名片。

二、城市規劃中故址保護存在的問題

1、規劃中對故址保護的意識不強

隨著我國各地大力發展地方經濟,地方政府都把經濟發展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在城市的規劃中往往對故址的保護不夠重視,保護意識不強。這導致了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往往只為了建設的需要,去犧牲局部人文環境甚至破壞歷史故址等來換取城市的發展,這種模式不利于城市的持續發展和城市歷史文化的傳承,中斷了城市發展的歷史,使城市獨有的文化逐漸被遺忘,漸漸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2、規劃實施中對故址的損害

在城市規則中,有些雖然考慮了對故址的保護,并也在規劃設中避開故址的位置,但在實際城市的規劃實施中,卻往往受經濟利益的驅動,隨意更改本來的規劃或不按規劃進行改造和建設,有些則是在施工中沒有對故址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有意無意的導致文物古跡、歷史故址等被破壞。而事情發生后,有關部門也僅僅是罰款了事,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城市建設中對故址破壞現象的發生。

3、規劃設計態度不嚴謹、工作方法不科學

城市的規劃對于城市的未來的發展是非常重要,一旦規劃制定了,就意味著某一片區域的風格和面貌將要改變,因此政府規劃部門必須有高度的歷史責任感,規劃設計時要對人民及子孫后代負責。許多城市的規劃,特別是對故址保護的規劃往往由一個部門或幾個規則人員就決定了設計方案,沒有經過必要的論證和專家討論,也沒有對社會進行公示,缺乏嚴謹的工作態度和科學的工作方法。在規劃執行中,又可以隨意更改規劃,沒有必要的嚴肅性。因此,城市的規劃設計是否合理,政府一定要加強管理,多聽取社會不同方面的意見,使城市規劃中對故址的保護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三、城市規劃中對故址保護措施

城市發展與其當地特有的歷史及文化是一脈相傳,不可分離的,做好有關故址的保護規劃,可考慮嘗試以下措施:

1、規劃中要加強故址保護的意識、提高故址保護質量

城市規劃部門在進行規劃設計時,不能只追求城市發展的需要,要充分考慮到故址的保護,不能讓體現城市歷史文化特征的載體被現代建筑所淹滅。如果只是片面地追求城市的發展,規劃設計中就會缺少文化內涵,城市就會失去自己的個性和特色,城市寶貴的歷史文化底蘊也將漸漸消失。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有關部門一定要注意提高從業人員的故址保護意識,使他們深入了解到城市故址保護的重要性,保護故址就是保護城市的歷史。城市管理者有必要將歷史故址列入文物保護對象中,并在城市規劃中堅持以保護這些故址為前提,避免人為的破壞。同時規劃人員應不斷提升規劃水平和設計水平,提高故址保護質量,對城市的故址進行積極和整體的保護,使故址保護工作效果不斷獲得提高。

2、規劃中要做好城市發展定位,注重歷史文化傳承

我國的城市發展近年來雖然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同時也存在著只片面的追求城市發展的規模,缺乏必要的文化建設,規劃設計中沒有城市文化的內容,對城市獨有的歷史文化資源不但不能很好利用,更是無法做到很好的保護。現在我國的城市表面看上去基本都是高樓林立,千城一面,除了建筑新、道路新,基本沒有什么當地特點和個性,更不要談什么歷史文化底蘊了。一座城市的管理者要對自身城市歷史有充分的了解,并對未來發展做出恰當的定位,有了定位以后,就可以以此來進行相應規劃,確定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各個城市都有自身的產生、演化、發展的過程,規劃設計時不要人為隨意中斷城市沿歷史而來的發展道路,可以沿著歷史文化脈絡讓城市的歷史得到延續,如果沒有這些歷史文化載體,哪么這座城市歷史就會被中斷,未來的城市發展也將因為少了這些文化載體而顯得蒼白。

3、規劃中要改變管理方式,廣泛吸收各方意見

現在,隨著旅游業的興起,城市故址的歷史價值越來越顯得珍稀和寶貴,許多城市已經開始意識到歷史故址的重要性,并進行了很好的開發,如安徽的曹操故里—毫州,就圍繞著這個歷史主題進行了整體規劃。由此看來,故址對城市來說是珍貴的歷史遺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對故址保護一定要有正確認識,并在規劃中改變管理方式,以為城市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來進行故址保護工作。政府在規劃管理中,應積極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集思廣益,以科學、嚴謹、嚴肅的管理方式來做好故址保護工作。可吸納文物保護、歷史研究等專業人才參與城市規劃。專業人員在故址保護中具有專業性,同時具有故址保護中不可缺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讓這些專業人員參與到城市的規劃設計中,將對保護故址起到非常積極的意義。

四、總結

總之,城市的規劃決不能僅僅只看重當前經濟發展的這點小利,更應該注重一座城市的歷史傳承和保護。城市管理者在規劃設計中,要充分發揮主導和管理作用,一方面在規劃設計中細致、周密的做好故址保護,另一方面在規劃實施中,嚴格要求建設單位按照規劃執行,做好故址保護措施。只有城市管理者能夠真正將保護故址工作落到實處,體現和代表一座城市歷史的故址才能更好的閃耀其獨有的歷史光輝。

參考文獻:

[1]劉天利.城市發展與遺址保護和諧中的城市規劃[J].商場現代化.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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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傳統民居;文化傳承;鄉村生態建設

豫西泛指河南省西部地區,主要有洛陽市和三門峽市這兩個地級市。豫西地區地形較豫東和豫中來說較復雜,多山和丘陵,主要有嵩山、白云山、老君山、伏牛山等多個山峰,這些山峰是河南省重要的旅游資源,同時在諸多山地地形中也形成了窯洞這種獨居特色的豫西傳統民居。[1]豫西傳統民居是豫西人民在世代生存中積攢的文化財產,是豫西人民智慧和勤勞的象征,同時是豫西人民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體現。豫西傳統民居富含了深刻的建筑內涵和文化內涵,繼承和發展這種特有的文化內涵,對于現代社會的鄉村建設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給現代社會鄉村的建設帶來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1 美麗鄉村生態建設

2013年農業部了美麗鄉村的意見書,要打造具有生態文明的美麗鄉村,營造和諧、美好的鄉村生活環境,還指出美麗鄉村的建設也是美麗中國的建設,由此可見我國對于美麗鄉村生態建設的重視程度。[2]美麗鄉村生態建設要落實好農業部發出的相關意見,發展生態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營造出一種和諧、美好、恬淡的和諧鄉村環境。美麗鄉村生態建設要以生態經濟建設為基礎,切實提高人民生活條件和環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以及鄉村人民精神和物質文明的同步發展。

2 豫西傳統民居蘊含的文化價值

我國新農村建設已經開展了有一段時間,僅僅從房屋建設方面來看,可以發現很多地區都缺乏對農村房屋的整體規劃,大多是對城市房屋的模仿,隨意拆遷和改造傳統民居,造成了傳統民居文化的凋零和遺失。為了改變這一現狀,保護好我國傳統民居這一寶貴的歷史文化資源,要傳承傳統民居的文化特色,與新時期美麗鄉村生態建設相結合,實現傳統文化與現代建設的共同發展。

傳統民居是我國歷史上出現得最早的建筑類型,蘊含了豐富的人文、習俗等精神文化,也是區域政治和經濟發展情況的反映。傳統民居不僅是我國歷史文化的彰顯,也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體現。河南是中原文化的發祥地,也是黃河文化的發祥地,深厚的文化底蘊賦予了河南民居濃重的人文關懷,表現了中原人民寬廣的胸懷和文化內涵。河南分布的民居建筑較多,這些建筑都是因地制宜,分為土木建筑和生土建筑。豫西的建筑就屬于土構形態,主要形式是窯洞(見圖1),窯洞的建造是與大地最大程度的結合,為人們提供了舒適度較好且廉價住所,同時保持了自然環境的原貌,是建筑與大地相結合的典型代表。[3]豫西窯洞這種傳統民居主要分布在三門峽地區,最典型的是陜縣廟上村的坑院。該村的坑院歷史年代悠久,最長達400年以上,一些已經被開發為旅游度假村。坑院的主要特征為向地下深挖,橫向開鑿,與我國傳統建筑“堪天道,輿地道”的理念的相符合。具有遠望只能看見樹影,而看不到人家,走進才發現村莊在地平線以下的特點。河南省為了保護這一傳統民居,將其列為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隨著社會的發展,傳統民居的文化價值會越來越突現出來。[4]

3 傳承與發展傳統民居文化的意義

3.1 傳承傳統民居文化能夠促進美麗鄉村生態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美麗鄉村生態建設既是鄉村經濟的建設,也包含了一定的文化建設。經濟建設離不開文化建設為依撐,文化建設也需要經濟建設提供的物質基礎,二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豫西傳統民居中蘊含的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為美麗鄉村生態建設提供了發展理念和經驗,也是美麗鄉村生態建設中的文化建設,對于美麗鄉村生態建設具有深遠意義。

3.2 傳承傳統民居有利于彰顯地域文化色彩

不同的地區具有不同的地域文化色彩,對生態文化內涵也有著不同的解釋。豫西傳統民居蘊含的文化價值,是豫西人民與自然長期相處中獲得的,也是豫西鄉村建筑文化和自然生態文化的精髓。傳承豫西傳統民居文化可以增加美麗鄉村生態建設的文化內涵,使美麗鄉村生態建設彰顯濃厚的地域文化色彩和人文關懷,體現出多元化新農村建設要求。

3.3 傳承傳統民居文化有利于增強鄉村凝聚力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建設的推進,農村人口出現了向城市大規模轉移的現象,導致了很多村莊都是空心的,或者留下的都是孤老寡人和留守兒童。這種現象加大了我國鄉村文化的傳承困難,而且加速了傳統特色的民居和技藝的流失,對于美麗鄉村生態建設來說也是極為不利的。因此,在開展美麗鄉村生態建設時傳承傳統民居特色文化,能夠喚起在外的人民的共鳴,促進人民的回歸,增強鄉村的凝聚力。

4 美麗鄉村生態建設對于傳統民居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4.1 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理念

對傳統民居蘊含的深厚文化有一定深刻的理解,才能在美麗鄉村生態建設中實現對傳統民居文化的傳承。了解傳統民居蘊含的深厚文化,是美麗鄉村生態建設的首要任務,因此要先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理念。豫西傳統民居經過了幾百年的發展,是幾百年文化的沉淀與積累,也是豫西人民幾百年來文化特色的彰顯,是經過豫西人民幾百年與自然相處得來的經驗。從此可以看出,豫西傳統民居的形成與發展,是在與自然和諧相處中發展而來的,也是和自然和諧相處中而得以保存的。因此,美麗鄉村生態建設也要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理念。在這個理念的指導下,在美麗鄉村生態的建設中可以發現傳統文化中與現代需求相符合的地方,可以將優秀的文化用于新農村的建設中,同時也是優秀文化的繼承與發展。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理念下,形成“以自然為本”的建設思路,采取多種共同發展的措施,建立傳統民居特色文化的應用和傳承體系。[5]自然、純真是鄉村的最大特點,一望無際的田野,藍天綠水下撒歡的牛羊都是鄉村最亮麗的風景。鄉村生態系統處于較平衡的狀態,因此具有較強的自我修復能力,鄉村生態系統通過自我完善和更新而具有維持農民正常的生產與生活的能力。鄉村這種平衡的生態系統下,實現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創造了美好、和諧、宜居的自然環境。

4.2 彰顯特色歷史文化風采

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理念下,彰顯特色歷史文化風采,保存特色歷史文化景觀,是豫西傳統民居文化的傳承關鍵。不同的區域會形成各具特色的歷史人文景觀,表現出不同的風俗風情和人文面貌。這些不同的文化形態是區域文化特色的延續和發展,營造了富有地域色彩的生態建設人文環境。因此,打造彰顯特色歷史文化風采對于美麗農村生態建設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有以下三種方法:

第一,做好傳統民居保護工作。像豫西傳統民居中窯洞這樣的建筑,流傳了幾百年甚至上千年,擁有極大的文化價值。就拿豫西陜縣廟上村這個歷史久遠的北方村落來說,人民的生活方式、娛樂方式、語言特點、服飾特點等,都蘊含了廟上村這個古老村落的歷史人文景觀,具有很大的發掘價值。因此美麗鄉村生態的建設要深入了解當地所埋藏的、深刻的文化價值,積極吸收這些具有地域色彩的文化內涵,彰顯特色歷史文化風采,建設具有文化內涵的美麗鄉村。

第二,吸收傳統民居文化精髓。不同的地域所形成的傳統民居特色是不同的,既是獨特的也是多樣的。例如豫西傳統民居所蘊含的特色價值,不同于北京的傳統四合院的建筑,也不同于江南水鄉的青瓦白墻,他們都有自身特有的價值與特色。[6]在美麗鄉村生態的建設中要善于利用這種特色的傳統民居文化,因為他們得以傳承的最大原因就在于所蘊含的古老的生態原理,是人們世代傳承的文化精髓。

第三,注入時代精神和內涵。傳統的民居具有極高的文化價值,是古老人民智慧的結晶,但是畢竟是在過去社會環境下所形成的,是過去社會的體現,存在一些與現代社會發展不相符合的地方,因此在美麗鄉村生態建設中既注重傳統民居特色文化內涵的引用,也要注重時代精神和內涵的注入,使建設出的鄉村與現代社會和經濟相適應。例如豫西傳統民居中對于廟上村坑院文化發展,錯落里共有87座坑院建筑,其中有5座歷史超過了400年,陜縣政府將這5座坑院開發為生態旅游度假村,賦予了這個村落新的時代精神和文化內涵,使其能夠實現古老生態文化與現代生態文化的完美結合。

4.3 發展和諧的鄉村生態文化

發展和諧的鄉村生態文化,既是對傳統民居文化精髓的傳承也是現代生態文化的集中體現。因此,在建設美麗鄉村時既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又要傳承傳統民居文化。不同地域的鄉村要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出產業發展方式,促進鄉村經濟的整體提升。例如,陜縣廟上村將歷史最悠久的坑院開發為旅游度假村的行為,就是根據自身特點所制定出的經濟發展方式。同時還要建設鄉村文明。在以現代技術為依托的農業生產中,還要實現鄉村資源的優化配置,如發展鄉村綠色有機食品。和諧的鄉村生態文化的發展要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理念相結合,在美麗鄉村生態建設中,傳承傳統民居文化。

5 結語

文章對美麗鄉村的概念、傳統民居的價值、傳承與發展傳統民居文化的意義以及美麗鄉村對傳統民居文化的傳承做了深刻的分析。美麗鄉村生態建設要牢牢把握傳統民居中的生態文化精髓,并注入現代的生態文化理念,切實推進美麗鄉村的生態建設,營造和諧、美好、宜居的鄉村環境,促進我國美麗鄉村的建設,實現我國鄉村又好又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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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齊皓,樊柯.基于民俗傳承、文化遺產保護與美麗鄉村建設的村落文化生態學研究[J].藝術百家,2014(a01):86-87.

[3] 張夢潔.美麗鄉村建設中的文化保護與傳承問題研究[D].福建農林大學,2016.

[4] 王麗霞.談美麗鄉村建設中傳統生態文化的傳承與發展[J].山西建筑,2016,42(7):4-5.

[5] 海繼平.探討建設美麗鄉村聚落與傳統文化生態的傳承關系[C].中國建筑學會年會,2013.

篇7

關鍵詞:錦州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

Abstract:The cultural heritages in Jinzhou Area are characterized by rich varieties, abundant types, wide distribution and unique features. The cultural heritages are endowed with significant historical,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values. They are the results of the working and creation of the people in the past dynasties, therefore concentrate the wisdom, emotion, ideal and desire of them and reflect the unique geographical culture and spiritual tradition in Jinzhou Area. Consequently, to research on the cultural heritages in Jinzhou Area, evocate the cultural connotation, reasonably develop and utilize them are of significant meaning to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the economic and cultural building of Jinzhou Area.

Key words:Jinzhou area;cultural heritage;protection;utilization

中圖分類號:G1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0)04-23(6)

作者簡介:于富業渤海大學歷史系文化遺產開發與管理教研室主任

崔向東渤海大學歷史系主任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錦州歷史悠久,其強烈的歷史文化氛圍及豐富的文化遺產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錦州地區不僅有眾多的古遺址、古建筑、石窟寺等物質文化遺產,而且擁有傳統戲劇、民間美術、民間音樂、傳統手工技藝、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然而,在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致使祖先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遭到破壞,以致部分文化遺產喪失其所具有的獨特價值。可見,了解錦州地區獨特的地方文脈,對于科學保護錦州地區的文化遺產并應用于東北振興、“五點一線”沿海經濟帶建設至關重要。

一、錦州地區文化遺產及其特性與價值分析

(一)物質文化遺產

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種類豐富,數量較多,在遼西乃至全省范圍內都占有重要席位。本文對目前已知的歷史文化遺產進行搜集、整理,統計如下:

1.古遺址類

錦州地區古遺址類文化遺產共計20處,包括省級6處,市級14處。其中省級古遺址類文化遺產包括:大吳臺新石器遺址(新石器)、蛇山子漢墓及遺址(漢)、琉璃寺西山遺址(遼)、新立遼代建筑遺址(遼)、鎮邊堡城址(明)、清柳條邊遺址(清);市級古遺址類文化遺產包括:沈家臺遺址(舊石器)、小二道河子遺址(新石器)、大荒地新石器遺址(新石器)、四道溝遺址(新石器)、花爾樓商周遺址(青銅時代)、西鴿子洞山春秋遺址(青銅時代)、朝陽寺山商周遺址(青銅時代)、甘家屯遺址(青銅時代)、架子山遺址(青銅時代)、水手營子遺址(青銅時代)、三臺子遺址(青銅時代)、松杏明清戰場(明、清)、道光廿五遺址(清)、鎮遠關(清)。

2.古墓葬類

錦州地區古墓葬類文化遺產共計6處,包括省級2處,市級4處。其中省級古墓葬類文化遺產包括:前山十六國墓地(魏晉)、龍崗墓群(遼);市級古墓葬類文化遺產包括:漢貝殼墓群(漢)、門家窩堡墓葬地(漢)、東花漢墓(漢)、張杠墓葬地(遼)。

3.古建筑類

錦州地區古建筑類文化遺產共計18處,包括國家級5處,省級6處,市級7處。其中國家級古建筑類文化遺產包括:廣濟寺古建筑群(遼至清)、奉國寺(遼)、崇興寺雙塔(遼)、廣寧城(明)、北鎮廟(明至清);省級古建筑類文化遺產包括:八塔子塔(遼)、廣勝寺塔(遼)、班吉塔(遼)、閭山觀音閣(清)、北鎮鼓樓及城墻(鼓樓建于遼,城墻建于明)、李成梁石碑坊(明);市級古建筑類文化遺產包括:老爺嶺圣清宮(唐)、古塔寺磚塔(明)、青塔寺(明)、遼東邊墻(明)、遼東長城龜山段(明)、白廠門二臺子墩臺(明、清)、新立屯關帝廟(清)。

4.石窟寺及石刻類

錦州地區石窟寺及石刻類文化遺產共計6處,包括國家級1處,省級1處,市級4處。其中國家級古建筑類文化遺產包括:萬佛堂石窟(北魏);省級石窟寺及石刻類文化遺產包括:新立石刻(遼);市級石窟寺及石刻類文化遺產包括:田園子石刻(遼)、小閣石刻(遼)、蛇盤山多寶塔及摩崖造像(元、清)、乾隆碑(清)。①

5.近代建筑類

錦州地區近代建筑類文化遺產共計4處,包括國家級2處,市級2處。其中國家級近代建筑類文化遺產包括:紀念館(1959年)、錦州市博物館(1953年);市級近代建筑類文化遺產包括:張三豐祠(2000年修建)、錦州古塔歷史文化公園(1999年修建)。

除此之外,產于錦州義縣的一億三千萬年前的魚化石、三葉蟲化石等、北普陀山、青巖寺、筆架山等都是錦州地區獨具特色的歷史文化遺產。②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

錦州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多樣,包括民間文學:醫巫閭山民間文學(省級,2006年)。民間舞蹈:遼西高蹺秧歌(國家級,2006年)、義縣社火(國家級,2008年)、義縣大榆樹堡竹馬舞(市級、2007年)、義縣雙井子旱船舞(市級,2007年)、古塔回民舞獅(市級,2007年)。傳統戲劇:遼西木偶戲(國家級,2006年)、錦州皮影戲(省級,2006年)、黑山皮影戲(省級,2007年)。曲藝類:黑山二人轉(國家級、2006年)、錦州西城派東北大鼓(國家級,2008年)、陳派評書(省級,2006年)、錦州評書(省級,2007年)。民間美術類:醫巫閭山滿族剪紙(國家級,2006年)、錦州滿族民間刺繡(國家級,2008年)、凌海民間剪紙(市級,2007年)。傳統手工技藝類:道光廿五白酒傳統釀制技藝(省級,2006年)、溝幫子傳統美食制作加工工藝(市級,2007年)。民俗類:醫巫閭山狐神信仰習俗(市級,2007年)、滿族佟氏家族“拜影”祭祖習俗(市級,2007年)、新立屯關帝廟會(市級,2007年)。③

(三)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特性

1.民族性

錦州地區的歷史是和少數民族聯系在一起的,其歷史文化遺產民族烙印深刻,歷史文化遺產體現了不同民族的文化,錦州地區眾多的民族導致該地區文化的多樣性,從而構成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內容的多樣性。如醫巫閭山的遼代龍崗墓群、奉國寺、崇興寺雙塔、大廣濟寺塔等。明末崛起的女真族建立的清,統一了全中國,留有錦州清柳條邊遺址等。 遼寧地區不僅留有大量帶有民族特色的物質文化遺產,且非物質文化遺產民族特色濃郁,錦州市醫巫閭山滿族剪紙、古塔回民舞獅……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形式上,都深深地打上了民族烙印,體現了遼寧地區人民獨有的思維方式、情感表達、審美情趣以及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2.地域性

歷史文化遺產的地域性是由諸多因素構成的,如自然環境、地理位置、文化背景等。從宏觀上講,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與其他地區歷史文化遺產相比較具有自身地域性。以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塔為例,“遼西現存古塔64座”,是遼西走廊上一個顯著的歷史和地理坐標,它們是遼西地區獨特的環境、文化傳統、,生產和生活水平,以及習俗的反映。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錦州滿族民間刺繡與朝陽宏觀寺刺繡,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錦州滿族民間刺繡,俗稱“繡花”,通常是以家織布和各種彩色絲線,以紅、黃、藍、白為主調,用一根細小的鋼針參照圖案上下穿刺,織繡出各種紋樣,有服飾品,如虎頭帽、繡裙、繡鞋等;有日用繡品,如荷包、門簾、枕頂等;有喜慶節令繡品,如蓋頭、嫁衣、戲曲行頭等,題材廣泛,風格各異。而朝陽宏觀寺刺繡以繡佛像為題材,最初由寺內喇嘛興起,現今刺繡工藝已由佛門居士帶到民間,朝陽市章吉營子村已有80余名村民學習和掌握了刺繡佛像工藝。可見,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地域性十分明顯。

3.悠久性

錦州地區悠久的歷史可上溯到距今10多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在錦州凌海市沈家臺鎮宋家屯村保存下來的沈家臺遺址,是舊石器時代的代表。錦州地區的歷史文化遺產隨著人類的發展不斷延伸,并已深深扎根在錦州地區悠久的歷史與文化傳統之中。

4.繼承性

錦州地區的歷史文化遺產具有歷史的繼承性。從物質文化遺產看,錦州地區的遺存從歷史上看沒有中斷,有人類以來錦州地區就有了歷史遺痕,并伴隨著人類的發展不斷的延伸,在人類發展的不同時期留下了與人類歷史、文化有關的各種遺存,是人類文明的載體。縱觀錦州地區的物質文化遺產就能清楚地看到錦州地區的歷史發展。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看,同樣具有繼承性,它們被世代相傳,如醫巫閭山民間文學,它囊括了上自虞舜,下至清末的數千年歷史,是一部反映古代社會狀況的百科全書,由此我們可以了解古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和生活等情況,醫巫閭山民間文學完全是依靠民間的傳承得以流傳和保存,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我們趕快去搶救、整理,從而使它能夠完整地保存下來。

5.文化融合性

由于少數民族與漢民族雜居相處,加上移民的不斷涌入,從而使錦州成為多民族融合的地區,民族的不斷融合促進了文化的融合,從而使歷史文化遺產帶有明顯的文化融合性這一特性。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表現尤為突出,如醫巫閭山滿族剪紙,它既保留了東北滿族的人文特征,具有獨特的藝術形式和豐富的薩滿文化內涵,又反映了漢民族生產、生活內容,是研究民族文化融合的重要史料。④

(四)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

從學科研究上看,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具有社會學、歷史學、美學、人種學、人類學、民族學、宗教學、民俗學等諸多學科的研究價值。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越高,它的利用價值也越大,我們就越應該努力把它保護好,利用好。

1.經濟價值

錦州歷史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一是指其本身的經濟價值,二是指遺產所說明的歷史上經濟發展的意義,三是指它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物質文化遺產本身的經濟價值,大小不一,有的價值連城,無法估算,是國家的無價之寶。誰能說出大廣濟寺塔值多少錢?所以,我們主要分析文化遺產與歷史上某個階段經濟發展的關系和意義,這方面的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可移動文物類和古城遺址類,其中的出土文物對經濟價值的研究更為具體。將來能帶來的經濟效益也就是遺產直接的利用價值,但不只是旅游業的收入。

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永久的經濟價值在于:一是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全世界游人觀光,旅游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效益是巨大的,還可帶動錦州其他行業的發展。二是可創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吸引外國和內地的資金到錦州投資,加快錦州的現代化經濟建設,有助于擴大對外交流和對外開放。三是保護好錦州的文化遺產,可大大增加錦州的知名度,樹立起良好的國際形象,從而增加錦州的無形資產,提高錦州產品的附加值,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2.文化價值

文化遺產的文化價值無所不在。在錦州地區,其歷史文化遺產的文化價值主要表現在化石文化、佛教文化、民居文化、建筑文化、滿族文化、傳統飲食文化等。

3.歷史價值

錦州的歷史文化遺產是錦州古代居民在各個不同的歷史階段所創造出的文明物證,是錦州歷史的真實記錄,記錄了錦州歷史的發源、發展、變動、大事件,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歷史變遷。這里面所蘊涵的種種信息,與文獻記載相互印證,共同梳理著錦州歷史的脈絡。

4.藝術價值

錦州自古就是多元文化的匯聚之地,所以,錦州物質文化遺產的藝術性也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且又具有鮮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錦州文化遺產的藝術價值主要體現在石窟藝術、建筑藝術等方面。

以上簡要分析了錦州歷史文化遺產的經濟、文化、歷史、藝術價值,當然還有其他價值,如紀念價值、教育價值等。由此可以看出錦州歷史文化遺產有著多方面的重要的保護價值和利用價值。

二、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保護

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保護原則要遵循原真性保護、原整性保護、可持續性保護。其中原真性是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的基礎和核心。對錦州地區物質文化遺產要積極維修,要保存其原先的本來的真實的歷史原貌,要保護它所遺留的全部歷史信息。整體性就是要保護文化遺產所擁有的全部內容和形式,要從整體上對歷史文化遺產加以關注并進行多方面的綜合保護。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種類繁多,形式多樣,我們既要重視整個區域文化遺產保護的完整性,同時又要注重“單體”文化遺產保護的完整性。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資源,所以可持續發展原則顯得尤為重要。對于錦州地區歷史文化遺產而言,一方面我們要使歷史文化遺產在發展過程中不被破壞,能夠穩定地保存下來傳給后代;另一方面,要把歷史文化遺產當做可部分修復的資源,在發展過程中用適當的方式進行維護修理,使其能夠保留下去。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要積極培養傳承人,使錦州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保護方案決定于保護原則對于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是官方保護。在我國特殊的國情下,領導和政府的重視顯得尤為重要,加強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官方保護力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十分重要。錦州地區各級政府應建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安排專業人員從事文化遺產的普查、整理、研究、開發工作。管理部門應將文化遺產普查摸底工作作為遺產保護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統一部署,有序進行,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分門別類制定普查方案,組織開展對文化遺產的現狀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錦州地區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使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方法,對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數據庫。政府在財政上應給予支持,設立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專項基金,力爭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專款專用,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用于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積極籌建具有錦州特色的文化遺產展館,以展館的方式對其進行科學保護。

其次是法律保護。我國現行對文化遺產約束的法律條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正在進一步的審議和修改中。對于錦州來說,當務之急是發揮本地區的能動性,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并頒布文化遺產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強調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強法律的保護力度,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加大對不法現象的制止、處罰和依法制裁的力度。

再次是教育保護。在保護錦州地區文化遺產過程中,學校教育是教育保護的起始點。一方面,加強小學基礎教育。傳統文化的教育要從小抓起,循序漸進、潛移默化。錦州市教育管理部門可以編制有關錦州本土文化的兒童讀本,從小學開始,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教育,培養學生對本地區、本民族傳統文化的熱愛。另一方面,重視高等學校教育。錦州地區高等院校應該義不容辭地肩負起保護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歷史重任,結合自己的優勢,搭建一個研究與保護的平臺,組織專家、學者研究科學的、有效的保護技術與方法。需要強調的是,渤海大學歷史系自2006年開設文化遺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來,已經建成了文物修復室,招收了近200名本科生,該專業學生基礎理論扎實,實踐能力較強,先后協助錦州市群眾藝術館、錦州市旅游局、大連市群眾藝術館展開文化遺產普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錦州市相關部門完全可以與渤海大學歷史系合作,為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保護貢獻力量。

第四是民間保護。民間百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主體,但是在現代市場經濟和不法商人的利誘下,普通百姓往往失去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認識不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意義和對本民族身份彰顯的重要性,一旦有利可圖,隨意開發、轉讓、毀壞等現象即層出不窮,使恢復和保護難度增大。因此,錦州市要加強民間保護、成立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民間組織,加大宣傳力度,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深入人心,形成自發、自覺的保護意識;成立民間藝人協會,常年組織活動,使錦州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演繹、傳承和發展。 ⑤

第五是傳承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無形的、流動的,它自己并不能自我保存,其傳承載體必然是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渠道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成品的直接保護,也有通過保護民間藝人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間接保護,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傳承人實施活態保護。錦州市政府可以授予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榮譽稱號,每年給予其生活補貼,培養年輕學員,為年輕學員設立專項獎學金,鼓勵其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知識、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技能。

三、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利用

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的利用要以文化為基礎,始終堅持科學保護與合理利用相結合,實現錦州地區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三者統一。文化遺產的利用不能脫離文化主題。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要注重深層次文化內涵的挖掘、經濟持續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持續提高,同時要重現錦州地區的歷史風貌,要重點突出其歷史文脈,保持其文化特色,發展與錦州地區文化特征緊密聯系的旅游產品。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是相互依存的,保護也是發展。文化遺產的保護是利用的物質前提,脫離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只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保護的目的并非只是單純為了保護,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歸根究底是為了更好地開發利用。對錦州文化遺產進行開發、利用,可以促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恢復,為文化遺產的發展贏得資金,形成保護、發展的良性循環機制,實現社會、經濟、環境綜合效益。具體的利用對策如下:

第一,全民參與,發揮錦州地區文化遺產社會服務之功用。目前,我國積極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政府部門越來越重視老百姓的業余文化生活。我國“十一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也明確指出實現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將中華優秀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與整合,通過互聯網、衛星、光盤等方式,實現優秀文化信息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共建共享。錦州地區文化遺產屬于此類,應該對其深挖掘、精加工,服務百姓,服務社會。在節慶期間,錦州市可以憑借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通過巡游、表演等形式加強對本地區文化遺產的宣傳與利用,從而實現其藝術價值。

篇8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積極保護;整體創造;南京

中圖分類號:C912.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0)03-04(9)

4 “漸進更新論”――以南京老城南的復興為例

漸進更新論倡導漸進更新,即“有機更新”的手法和“漸進改善”的程序。漸進更新論認為歷史文化名城、歷史地段的進步要靠真實的行動去推動。歷史城區、歷史地段是居民今天仍然生存的空間,由于歷史的原因和長年缺乏維護,建筑多已變得破敗,缺少基本的配套設施。因此不能無視居民要求改善生存空間、擁有現代化生活權利的呼聲,不能簡單否定更新,講保護僅停留在口頭上。同時因為歷史文化名城是在長時段的發展進程中,由許多參與者共同創造、逐漸形成的,因此歷史信息豐富、文化內涵深厚、空間豐富多元。同時這些地區往往也是社會結構、產權制度十分錯綜復雜的地區,私房、公房、經租房政策不一,原業主、老住民、后租戶需求不同,需要深入細致的調查和分析,而不能僅憑事前的簡單調查,以及簡單的多數居民的呼吁改造就做出一次性簡單改造的決定。對于這樣的地區,用簡單的一蹴而就、大拆大建的大規模改造,將使得豐富的歷史信息被粗暴處理,深厚的文化內涵被簡單覆蓋,豐富多元的空間關系難以留存,同時復雜的產權糾紛、歷史保護的社會呼吁也將使得這種方法難以為繼。這樣錯誤一旦犯下,就再無糾正的機會,今后再無法通過漸進改善理念、通過試點實踐一一總結反思一一完善再實踐來不斷改進完善保護工作。

漸進更新論倡導小尺度的有機更新方式。關于有機更新,吳良鏞先生提出:“城市永遠處于新陳代謝之中,居住區內的住房更是如此,城市的細胞總是要更新的,保留(相對)完好者,逐步剔除破爛不適宜者”。“規劃建設時,新的建設宜較為自覺地順其肌理,用插入法以新替舊,一般無法全面推倒重來”。同時漸進更新論將歷史城區、歷史地段的復興過程視為一個不斷完善的發展過程,提倡通過試點項目積累經驗,不斷反饋完善,直至找尋到解決復雜敏感問題的妥善之路。西方歷史文化和舊城保護實踐也表明,保護實踐過程是“一個強調連續而非斷裂的有機過程”,“一種累進重讀(incremental rereading)的規劃過程”,強調將每一次建筑整治或插建、功能改善或調整都看作是對以往的“醫治”,是歷史城區對于現代適應性的一次嘗試。

老城南是南京歷史最為悠久的地區,在歷史過程中形成了大量有形和無形文化遺產。但是清以后,隨著科舉制度的廢除、手工業的逐步衰落以及南京城市發展重心的逐步北移,老城南賴以繁榮的經濟基礎發生變遷,再加上、清軍攻城、等戰亂影響,老城南逐步衰落并繁華不再。今天的老城南在物質、經濟、社會空間上日趨“邊緣化”,呈現出一種整體性衰敗。目前老城南地區房屋已大多破舊不堪,嚴重損壞房占60%以上,險房占2.5%,90%居民家中無獨立廚房、衛生間,地區內幾乎沒有現代化的市政設施,供電線路嚴重老化,城南地區發生的火災60%以上由電路老化引起,消防現狀令人擔憂,消防車難以深入居民密集區。因此,每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有提案建議改造,居民改造呼聲強烈,2006年地方政府決定啟動改造工程。但是由于改造方式不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和批評,地方政府十分委屈,認為改善百姓居住條件的初衷未得到社會的理解。

老城南的復興必須以文化導向的綜合發展戰略為支撐。悠久的歷史給老城南留下了豐富的歷史積淀,明清“金陵四十八景”中有七處位于老城南,包括鳳凰三山、杏村沽酒、秦淮漁唱、樓懷孫楚、桃渡臨流、來燕名堂、長橋選妓。如果將相鄰的歷史資源一起考慮,還有長干故里、報恩寺塔、莫愁煙雨以及李漁芥子園、沈萬三故居等。雖然隨著時代的變遷,許多有形歷史文化遺產已經消失,但即便如此,尚存的歷史文化資源、加上膾炙人口的詩詞名篇以及老城南作為市井文化代表地的豐富民俗,都是老城南復興的寶貴文化資源,因此必須要明確老城南發展的文化引領定位,以豐富的歷史資源為當展的動力,整合傳統價值和現代功能,賦予歷史地段新的活力,通過文化環境和活力的再造帶動老城南人居環境的改善。

老城南的歷史文化復興,基礎是尚存的歷史遺存、歷史格局、歷史肌理和傳統風貌,雖然老城南的歷史風貌已經受到現代化建設的較大影響和沖擊,但是仍有:(1)大約1平方公里的地段內相對較好地保存了傳統的肌理和格局,許多的街巷的歷史可上溯至明甚至更早的六朝時期;(2)地段內傳統的街巷尺度以及沿線的傳統建筑尺度仍得以保存i(3)地段內現狀建筑質量雖已較為破敗,仍有不少歷史建筑和傳統構件散布于地段內:(4)這些地段,雖然當代物質空間較為破敗,但是破敗的宅基上曾經有過動人的歷史事件,如周初讀書臺、李漁的芥子園等等。它們是老城南這個業已十分衰敗地區的殘存文化驕傲,是實現歷史地段文化復興的最后寄托,也是南京這座城市追尋明清以前、乃至六朝風華的物質空間載體,因此必須盡全力保護,并努力在此基礎上尋求當代復興。

老城南的當代復興,還需要具有帶動作用和影響力的文化項目引領。對此吳良鏞先生2006年在參觀白鷺洲公園改造后曾經指出:“昨晚看到秦淮河的改造與東城白鷺洲的更新結合了起來,因為在夜晚一走而過,難以作科學的判斷,但值得欣慰的一點是:河岸打開了,擴大了公共活動空間,人們可以欣賞到秦淮河的美景;百姓載歌載舞,一片歡樂氣氛,為舊城注入了新的活力;這使我聯想到威尼斯的城市節日慶典。聯系到門西地區,似也可以找出另一種途徑加以綜合創造。例如,‘胡氏愚園’再建并非一切照舊,而是在原有基礎上再創造(reinvention),再發現,從舊環境中找出新的片段,找到新的靈感,借題發揮,力求在這片衰頹的地區再現新的生命力”。筆者認同吳良鏞先生提出的老城南改善和復興應分別從門東白鷺洲和門西愚園的活力重塑做起,給歷史地段增添當代活力和生機,逐步由點及面,有序帶動并引領老城南整個地區的逐步復興。

5 “整體設計論”――以南京歷史文化空間網絡構建為例

關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創造的關系,吳良鏞先生曾精辟地指出:文化遺產的保護要與文化環境的創造同時并舉,不能脫節。“我們必須認識到,光靠保護既有遺產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把歷史地段與歷史建筑物的整體保護工作同新環境的創造工作融為一體,即在保護的同時更要進行開拓創新”。由此整體設計論強調保護利用思考要綜合、創造要整體。所謂思考綜合,是指要綜合考慮歷史背景、建筑功能、藝術表現、建筑造型、周邊環境、人文內涵、當代活力等多種要素;所謂 創造整體,是指要“在變化中求統一,在紛繁中求整體”。吳良鏞先生曾引用中國古代《釋名》中“巧者,合異者共成一體也”道出了創作的真諦,“在可能的條件下,把一些可以共通的東西加以梳理、概括、整合,包括將東西方建筑文化的某些方面在新的基礎上加以互補、融會,并根據變化中的實際情況加以創造。果如此,我們就有可能達到多樣統一(unity from diversity),和而不同(unity from difference),亂中求序(order from chaos)”。

整體設計論倡導思維的整體綜合融貫,在城市總體規劃層面,要有新老聯動的空間戰略,建立以歷史資源為支撐、以文化廊道為串聯、歷史和當代有機融合的城市空間特色系統;在詳細規劃層面,要在具有一定規模的歷史地段、歷史城區中形成可感知、可深入體驗的真實歷史文化環境:在建筑設計層面,要在認真保護歷史建筑的基礎上,重視新建筑設計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塑造。在城市空間體系架構上,整體設計論要求綜合思考城市的歷史文化地標點的精心設計、歷史文化廊道的串聯整合、以及整體歷史文化網絡體系的構建。

南京閱江樓即是較為成功地運用歷史資源塑造當代文化地標的案例,它的重塑改寫了獅子山600多年來有記無樓的歷史。李瑞環登樓時題寫了“登樓閱世,撫今追昔;望江懷古,鑒往知來”,并說“修建閱江樓是件好事,后人定會給予很高評價。江蘇才子多,可以找名人再寫《閱江樓記》,說明為什么六百年有記無樓,今天卻有樓了,但是,不光講一時一事,不光講南京,還要講中國人,講中華民族,講中華大地的凝聚力,講一代比一代強。總之,要借題、借景,發揮好”。李瑞環同志的話清晰地闡明了歷史資源、傳統文化如何可以被當代加以綜合運用,雖然他更多的是從政治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角度,但對城市規劃建設一樣有重要的借鑒意義。閱江樓的建成,使得南京城西北、乃至長江沿線缺乏文化地標的狀況得以改變,紛至沓來的游人給原已被邊緣化的下關區帶來了活力和人氣。隨后在閱江樓周邊,歷史資源天妃宮、靜海寺相繼重塑。今天這一地區已經成為南京重要的歷史文化景觀,它的形成帶動了下關區老百姓人居環境的改善,原已衰敗的下關區從市民心目中原先的“下之角”變為宜人的居住選擇地之一。

對此吳良鏞先生指出:“設計難點在于當今的現代建筑理論思潮如何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南京這個具有深厚文化積淀的場所中合適的表現出來的問題,即建筑如何既有現代感又有歷史感7要體現地方文化。探索過程中也存在一個如何求新的問題”。現該項目已經落成,獲得社會廣泛的好評,不日布展完成后即將開放。

關于歷史文化廊道的建立,重要的是挖掘并串聯線型空間(河流、歷史軸線、道路等)沿線的歷史文化資源。對南京而言,最重要的歷史文化廊道莫過于明城墻和秦淮河。以內秦淮河為例,它是南京的母親河,歷史上南京最早的幾座城池,如冶城、越城等,都分布在其兩岸。隨后兩千多年,秦淮河及其兩岸始終是重要的歷史舞臺。關于十里秦淮對于南京的意義,吳良鏞先生曾經精辟地將之概括為歷史老城南的文化走廊和空間骨架,可以建設連綴成中華門門西門東的項鏈。前不久,南京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啟動了秦淮河環境整治工程,目標即是吳良鏞先生提出的重整“十里秦淮”。規劃內容包括:(1)保護歷史建筑、歷史環境和歷史風貌;(2)貫通十里內秦淮河,在外秦淮河水質改善的基礎上實現內外秦淮河聯動,改善水環境和城市環境;(3)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升設施配套水平;(4)依托歷史資源、民俗文化,復蘇秦淮河。經過規劃整合重塑后的秦淮河將重新串聯沿線的歷史記憶,有望形成一首包括序曲,終曲和三個樂章組成的南京歷史文化樂章。

關于歷史文化網絡的構建,重點是“將孤立散存的點狀和片狀結構變成更具保護意義的網狀系統,充分發揮出文化遺產對提升歷史城區整體價值的重要作用”。要跳出孤島式的保護模式,必須加強歷史文化資源的聯系性和系統性。筆者認為,歷史文化網絡的構建可以借鑒景觀生態學的理念,建立“基底-斑塊-廊道”的空間網絡,使歷史文化的保護從斷裂的結構、片斷走向包含多樣性和連續性的系統。具體的構建手法包括串聯、織補、延續和發展四種手段:(1)串聯,通過歷史軸線、傳統街巷、特色商業街、水系、綠帶串聯各類歷史資源、文化空間和公共活動設施;(2)織補,在消失和中斷的歷史空間和環境中,通過恰當地添加與之協調的建筑和文化設施織補歷史肌理和歷史格局;(3)延續,通過道路、視線廊道、景觀軸線等延伸歷史軸線和歷史文脈;(4)發展,通過塑造新的能夠體現傳統精神的文化空間,通過文化線路的拓展,不斷豐富發展新舊融合城市文化網絡空間。

通過上述空間手法的重組,南京可以重新組織城市的節點、界面、軸線和公共空間等,讓眾多的歷史資源點成為南京星羅棋布的“文化基質點”,讓歷史環境相對完整的歷史街區和歷史地段成為富有文化內涵、空間特色的“歷史文化斑塊”,在此基礎上充分利用文化線路、秦淮河、明城墻風光帶、明外廓歷史之旅,乃至林陰道、旅游線路等線型文化廊道,串聯整合上述“基質點”和“文化斑塊”,通過發掘、激活“歷史節點”;對其周邊環境的整治和公共空間的營造,強化“文化特色片區”,將重要的特色片區和公共空間串聯整合起來,組織到現代城市結構中,構建南京城市空間的藝術骨架,并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涵之美。

6 “文化傳承論”――以歷史南京城營建傳統的傳承為例

文化傳統的傳承,在現實中往往被簡單誤讀。由于對文化傳承的簡單表層理解,形成了現實中兩類錯誤的傾向:一種是割裂傳統,認為當代社會已經完全不同于傳統社會,先人的經驗難以學習借鑒,一味強調學習西方的先進經驗;另一種是凍結傳統,忽視傳統文化傳承中的新時代特征,在當代社會仍然簡單復制傳統風格建筑。事實上,這兩種傾向都不利于文化傳統的繼承和發揚。

歷史南京城在建造過程中,形成了營建的寶貴經驗和傳統,它既與北方的都城有共同之處,又有自身鮮明的特點,典型反映了中國江南都城的建造藝術成就,包括:

(1)人工建造與自然環境互動關系的建立。南京曾被彭澤描繪為“千年壯麗山為郭,十里人家水繞樓”,是我國以《管子》為代表的“天才地利”規劃思想的典型代表。中國古代城市觀念是建設者在利用自然的同時,融入了對于自然山水的審美,歷史南京城的每一次空間演變,都是利用和改造山水形勢的結果,并產生了“天人合一”的城市景觀特色。

“城市布局中視地形因素,將山水、園林等融入詩情畫意的城市景觀營造中”,明代南京著名的金陵四十八景中,一半以上都在城外的自然山水環境中。“山還是那個山,水還是那個水,但有了李、杜題韻,東坡游記,立即光彩照人,‘落花流水皆文章’,涌出了無窮的想象力”。

(2)歷史空間的繼承和文化的包容發展。正如吳良鏞先生指出的:“江南建筑文化早已非原本江南的‘本土文化’或‘初民文化’,而是一直汲取、融合了不少中原文化,甚至海外文化,因此‘開放性’和‘善于吸收異質文化’可以作為江南建筑文化的重要特征,這也是江南地區文化昌 盛、后來居上的重要原因”。南京城在近2500年的發展進程中經歷了多個朝代的變遷,其建設都在因應承襲歷史格局的基礎上發展完善,形成一種既連續又變化的空間和文化發展態勢,歷史南京城正是在不斷的文化碰撞中繼承、揚棄、發展。

(3)重要空間的設計和場所的塑造。封建帝國時期城市最重要空間和建筑莫過于帝王的宮殿,今天人們盛贊明清北京城市和故宮之壯觀,卻很少知曉明清北京“凡廟社、郊祀、壇場、宮殿、門闕規制,悉如南京,而高敞壯麗過之”。明南京宮城、皇城、乃至都城軸線合一的模式,既是南京特殊的地理條件使然,又很突出的表達出金陵王氣,它也成為后明成祖遷都北京時設計故宮的藍本。南京明故宮開創的宮殿格局形制和禮制建筑,是十四到十九世紀中國都城建設的重要原型。

(4)整體城市規劃設計的營建傳統。西方傳統的城市是以城市軸線、廣場和公共建筑為空間核心自然生長的城市。相對而言,中國傳統城市無論是選址還是布局都是整體設計的產物。正如吳良鏞先生指出的:在中國古代的城市建設中,城市的規劃和設計是同一的,在進行城市規劃和總體布局時,總是自覺不自覺地包含了城市設計的內容,努力將城市規劃與設計相結合,城市與自然相結合,將城市、園林、建筑與工藝美術相結合,以臻至城市整體和諧的境界。這一中國城市規劃設計體系的特色,在歷史南京城各個主要歷史時期都有所體現。如明南京城集中國南北方歷代都城建設之大成,并有所創新,既符合都城禮儀要求,又實事求是因應當時的都城發展需要,妥善處理了新宮與老城的關系,而且還具有嚴謹與寬松、規整與自由的和諧共存的空間美感。尤其值得稱道的是:由于其布局合理,與山水有機鑲合,其奠定的城市格局歷經600年未能突破,一直延續到改革開放前的南京,充分說明了明初南京城整體設計的科學合理。

上述傳統在當代的運用必須結合變化的時代特征,對此,吳良鏞先生曾經明確指出:南京并非一個活在過去的城市,過去因為對今天和未來的價值而具有意義。我認為,以南京的山山水水,還要加強從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到走向文化城市的創造,提高城市的文化競爭力。而在傳承歷史傳統、創新當代文化時,既要深諳傳統的精華,又要洞悉時代的變遷。同封建帝國時期的都城營建相比,當代城市建設發展的變化節奏、變化規模、變化內容、變化尺度都發生了根本改變,工業時代的城市景觀和特征,完全不同于小農經濟時代的城邑。因此認清歷史的發展和變化是重要的,因為它將決定我們采用什么樣的態度和方式傳承歷史和傳統。諾伯特舒爾茨將歷史的變遷歸納為三類:實用的變遷,社會的變遷,和文化的變遷。從實用的變遷來看,當代城市的功能遠較傳統城市復雜,商務樓、綜合體、會展中心、交通樞紐等各種新建筑層出不窮;從社會的變遷來看,封建社會的君臣、父子、等級、秩序等社會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城市人口的流動性,社會發展的民主意識都使得今天的城市更加多元,更加重視多元人群的包容平等i而從文化的變遷來看,今天的城市已經很難用一種秩序、一種道德規范、一種文化來約束,多元文化并置已經成為時代的潮流,在全球化和市場經濟文化的影響下,傳統文化的形式已不可能“以不變應萬變”,但是傳統文化的合理精神卻可以也應該在當代傳承。

關于“人工建造與自然環境互動關系的建立”的傳統,我們必須看到:當代城市建設規模和速度使得原來與自然環境相互融合及平衡的關系被打破,“在目前高速度、大規模的城市建設中,這種城市與自然環境之間的融合無意間似乎被遺忘了”,因此傳統精神的再利用、再建和自然環境的互動關系,必須考慮到這一時代的變化。同時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對于自然的態度,已不是曾幾何時的豪邁改造自然,也不僅僅是傳統的順應自然,而是強調在自然環境基礎上的生態修復、生態系統的構建,因此南京需要從“山水城林有機相融的小南京城”,走向“山水城林有機相融的大南京都市區”,在更大的發展需求空間中,構建城市和自然有機鑲嵌的空間系統,在南京都市發展區范圍內構建“多中心、開敞式、網絡化”的組團空間結構,并廣泛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生態城市。

關于“歷史空間的繼承和文化的包容發展”的傳統,我們必須看到:當代城市建設規模和速度在劇烈地改變著歷史空間和當代建設的圖底關系。在極短時間內形成的建設量,甚至有可能超過千年累計的總和。在此背景下,歷史文化遺存顯得尤為珍貴。今天我們需要對歷史有更多的敬畏。隨著南京城市不斷向外拓展,不僅要高度重視中心城的歷史文化保護問題,對歷史文化空間的保護和利用也要引起高度重視,要在保護市域文物古跡、古鎮古村、環境風貌保護區和歷史山水環境的基礎上整合發展的資源,把歷史空間的繼承和當代新文化的發展有機結合起來。

關于“重要空間的設計和場所的塑造”的傳統,我們必須看到:當代城市重要空間的定義已經發生變化,城市不再是帝王將相的城市,而是市民的空間。如果說原來的場所強調等級的秩序,當代的城市空間則追求宜人的環境,空間的塑造更加強調場所的開放性、市民的可參與性。以南京秦淮河水系的規劃建設發展為例,內秦淮河更多表達的是歷史文化及其傳承,外秦淮河更多表達的是歷史文化和現代文明的有機結合,尚未開發正在規劃中的秦淮新河則可以突出“新秦淮、新意象、新體驗”,以新體育、新休閑、新商務、新人文、新技術為構思,形成同樣具有文化意義和內涵的趣味公共空間,但更多地表達時代特征。

關于整體城市設計的營建傳統,吳良鏞先生曾經指出:“無論過去、現在抑或將來,江南建筑文化都應該區域、城市、建筑群、單體建筑以及建筑細部渾然一體,是規劃、建筑、園林的整體創造,是經濟、科技、文化、藝術、自然等的有機融合”。由此出發,筆者針對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城市的“品質空間”極易受到侵蝕的現狀,提出了要針對城市“品質空間“設計“特色意圖區”規劃管理制度。所謂“特色意圖區”是指因城市景觀塑造、歷史風貌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育需要特別保護、控制和塑造的區域,包括三類,即“自然山水展現區”、“歷史文化展現區”和“現代風貌展現區”。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筆者牽頭組織編制了”南京市空間景觀特色意圖區規劃”,其核心思想是用整體設計的思想保護、串聯、整合城市的品質場所和公共空間。

7 “發展協調論”――以南京的城市定位和戰略為例

基于南京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資源,南京城市發展的文化定位可以概括為:中華文化樞紐、濱江宜居生態城市、國家重要創新基地。

關于中華文化樞紐,歷史上南京就是世人矚目的文化中心,有“天下文樞”、“東南第一學”的美譽。六朝時期,南京作為南北文化交流中心,創造了燦爛輝煌的“六朝文化”。在明清、民國時期,南京則成為內陸文化與海外文化、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交匯之地。同時,南京崇“文”重“教”的歷史,又使其擁有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資源。如今,南京作為全國四大科研教育中心城市之一,擁有眾多的科研教育機構和雄厚的人才儲備,萬人擁有的研究人員數和大學生數都位居全國前列。這些豐富的文化科教資源和悠久的城市發展歷史造就了南京“中華文化樞紐”的歷史定位。

關于濱江生態宜居城市,南京是環境優良的綠色城市,境內寧鎮山脈丘陵起伏,長江穿城而去。秦淮河蜿蜒其間,玄武湖、莫愁湖鑲嵌東西,鐘山龍蟠,石城虎踞,“山水城林”融于一體,綠化覆蓋率達到46%,森林覆蓋率達到23%。南京人文環境優越,文化包容性強。南京城市尺度適中,大部分人的通勤時間在30分鐘左右。南京第三產業主要集中在主城,第二產業基本分布在城鎮,既保持了城市的活力,又保護了主城的環境,避免了大城市“蔓延”發展的城市病。將南京定位為生態宜居濱江城市,有利于凸現南京的濱江特色、山水特征、宜居特性和生態發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南京的人文內涵和人居環境水平,提升城市的發展要素吸引力和綜合競爭力。

關于國家重要創新基地,南京具有豐富的科教文化資源,具有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基礎和條件。定位于國家重要創新城市,不僅符合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導向,有利于推動南京進一步解放思想,突破保守意識和傳統體制束縛,在新一輪發展機遇中提升南京的競爭力,也有利于釋放南京巨大的科技資源潛力,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強南京中心城市對周邊地區的科技服務能力,從而鞏固南京區域中心城市的地位。

在城市發展的空間戰略上,則要建立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和城市綜合發展戰略相互配合協調的空間格局。過去囿于城市經濟實力和時代的局限性,南京城市發展一直局限在老城的近50平方公里范圍內,現代化的建設與古都的歷史文化空間相互重疊、互相沖突,不僅阻礙了城市功能的提升,也給古都格局的保護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經過對以往發展的深刻反思,2001年南京城市總體規劃調整提出了“老城做減法、新區做加法”的空間戰略,通過一加一減的一疏一導,既改善老城的人居環境,松動老城歷史文化保護的空間,又加快新區新城的建設發展速度。

在“建新城、保老城”戰略的指引下,經過2002年以來幾年的建設,這一空間戰略已經取得了正面的成效,原本聚焦在老城的開發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老城高層建筑加速聚集的態勢有所扭轉,土地投放的重心完全轉向,城市建設的重心跳出了明城墻內的老城范圍,城市結構從過去單中心簡單外溢蔓延逐步轉為多中心組團式有序發展,為南京作為特大城市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空間架構。在城市空間戰略的支撐下,南京的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地區生產總值排名從18個城市中2000年的第12位,躍升至2005年的第7位,上升速度非常之快。這說明一個正確的空間戰略可以在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同時,獲得良好的經濟綜合效應,實現歷史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綜合雙贏。

8 “社會支撐論”――結合南京實踐的相關思考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之所以困難,是因為這是一個涉及立場和價值觀的社會問題,涉及巨大的利益,涉及眾多的利益群體,因此說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歸根到底不是技術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社會的問題應該靠社會來解決。需要全社會的參與、支撐和協同。傳統保護規劃的致命弱點是把歷史文化保護視為專家和個別部門的一項技術,而忽略其社會屬性和公共政策屬性。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是在國家的保護體系基礎上,主要還是由少量專家來推動的,保護工作過于專業化和缺乏群眾基礎,必然會影響到保護的社會實效,完全依賴保護專家的不辭辛勞和四處奔走呼吁是遠遠不夠的。

關于法制規范,結合南京的現狀,筆者認為應推動以下工作,一是推動《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制定:二是按照新出臺的《南京重要近現代建筑及近現代建筑風貌區保護條例》的規定,積極推動重要近現代建筑名錄的分期分批公布;三是逐步將歷史文化保護不同環節、層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如針對南京豐富的地下文物埋藏的特點,應進一步修改《南京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規定》中涉及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勘探、開發建設程序,同時建立有效的地下文物勘探快速應變機制,健全相應的文物通報制度,以加大對地下文物的保護力;四是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歷史文化保護技術規范,歷史文化街區內不應簡單機械地照搬現有國家和地方標準,而應該采取不同于一般地區的技術標準和規范來進行規劃設計和實施管理。在地區交通組織、市政配套、建筑安排等方面的技術要求應結合歷史文化保護的實際要求來制定。

關于組織保障,一方面,倡導政府組織機制的創新,通過多部門協同、市區聯動,統一部門和各層級的保護行動。另一方面,推動政府治理結構向“管治”的轉變,發揮多元主體的參與作用,嘗試建立長效的協商機制。鑒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科學性和專業性要求,可建立專家委員會全過程論證監督制度,由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從歷史文化保護與更新項目規劃總圖到單體設計、施工圖設計、現場技術指導等環節負責咨詢論證: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歷史文化保護與更新項目的規劃和詳細實施方案必須社會公示,才能審批實施,審批后還應同時在現場、網上公示,其間還應該舉行專場公眾意見咨詢會,面向公眾征詢意見和建議,必要時應由項目的規劃師或建筑師現場答疑和接受質詢;對于具有較大社會影響面的敏感性項目,可采取多部門聯合聽證的方式。

關于財務支持,可借鑒西方各國歷史保護的經驗,嘗試建立和創新財政扶持機制

建立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基金,每年可從地方財政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資本金注入該基金,該基金重點資助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項目,若時機適合,還可嘗試實行市場化、證券化募集資金的方式,實現多元化融資;改革區縣政府的以經濟為導向考核制度,基于其資源稟賦、主體功能,建立差別化考核制度,其中對歷史文化保護的重點區縣相應調整或降低GDP考核指標,而通過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給予更多的財政扶持,實現區域發展均等化目標。

關于體制創新,要逐步探索與歷史保護相關的體制機制改革。一是要嘗試建立歷史文化街區運作模式的創新,改變傳統單一項目就地平衡運作的方式,探索在更大范圍內,綜合考量歷史文化保護的社會、經濟和長遠效益。同時,就單個項目的運作而言,可試驗性地采取政府主導下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如公私合作經營;二是可考慮建立產權轉移的有效機制,針對那些具有清晰私有產權的歷史建筑,在政府許可并捆綁保護責任的前提下,可允許上市交易。基于明晰的產權關系,可建立對歷史建筑進行稅收減免和強制維修的管理政策:三是要逐步健全社會性保障的配套制度,如出臺適應多元化需求的居民安置措施,明確老城改造后居民回遷率,改造前后的人口密度問題等。借鑒西方經驗,在城市更新與改造過程中,在居民、基本的服務設施、教育設施等方面保持其原有結構,并通過更新給老城以新的內涵和活力。

關于保護行動的計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實施,應該分時序、分區、有重點地在政府主導下,以項目形式逐年加以推進。政府相應需建立并明確年度實施的制度體系。一方面,開展年度實施計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框架下,結合年度城市建設計劃,明確年度實施目標,落實具體保護項目、安排相應的資金預算和明晰涉及各方的責、權、利關系。另一方面,對上年度實施計劃進行回顧評價,認清問題,總結經驗,為制定下年度實施計劃提供參考和依據。

篇9

關鍵詞:新區規劃城市文化歷史特色保護與延續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各地城市規模的普遍擴大,新區占城市建成區的面積比重不斷上升甚至成為城市的主體。因此,新區逐漸取代舊城而成為一個城市主體風貌的體現。通常談到“城市文化保護與延續”,都局限在歷史文化名城、歷史街區以及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等,而往往忽視了新區建設中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與延續。正是由于這個原因,現階段國內很多城市建設中都出現了傳統風貌特色消失、歷史文脈中斷的現象,并造成“千城一面”的后果”。

因此,如何在新區規劃中延續城市文脈、展示城市歷史文化特色,無論是對歷史文化名城還是新興城市的新區開發,都是一個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的課題。以下就以浙江省近年來部分新城建設的規劃實踐為例,對在新區規劃中保護與延續城市歷史文化這一課題進行探索,希望能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具體對策。

一、新區規劃中城市文化保護與延續的意義

忽視城市文化特色的繼承,一味追求城市現代化的發展方式正在使今天很多城市富有歷史意義的城市結構、城市意象和城市景觀消失和破壞,城市歷史文化在逐漸地被消磨殆盡,城市的同質化現象日益嚴重,出現了城市空間環境形象平淡、雷同等諸多問題。而在新區規劃中注重城市文化保護與延續,正是解決這一難題的最佳手段,從更深層面上說,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的體現,對城市的建設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戰略價值和現實意義,具體體現在:

1.1有利于傳承與延續城市的文脈,避免城市文化歸屬感缺失

每個城市都有其獨特的自然和人文環境,有其鮮明的文化特色,像上海的海派文化,紹興、蘇州的水鄉文化,溫州的山水文化等等。城市的文化特色經過歷史的積淀,也就形成了城市的文脈,城市的生命力也就源于此。這并不僅指欣欣向榮的經濟景象或者直插云天的高樓大廈,而更多的是指城市的人文精神,也就是說,由城市人文精神所構成的城市文明才能說明城市的厚重感。尤其是在當代經濟發展已成為主題的必然趨勢之時,城市文化的延續也就成為當務之急。繼承和弘揚傳統歷史文化,延續城市原有的文化特色,不僅僅局限在老城區中,更要注重在新區規劃中。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城市文化歸屬感缺失與城市精神模糊的困境,為城市居民創造具有生活感的城市空間,使城市文脈得以傳承與延續,才能使城市文化、城市理念和城市性格乃至整個城市更具生命力。

1.2有利于塑造歷史城市景觀特色,構筑鮮明的城市特色

每個城市的空問都具有獨特的空間特色,象溫州的“斗城”、紹興的“水城”、重慶的“山城”等等。城市文化的保護與延續同樣表現在城市的空間營造上,對新區規劃而言,就是指城市的空間設計、建筑風格是否具有了可持續發展的哲學思維、是否體現了城市獨特的人文精神、是否顧及了人性化的目標、是否演繹了城市性格、是否承載了城市的文化理念。通過新區規劃,可以重塑城市形象,有利于塑造歷史城市景觀特色,提升并創造全新的有歷史文化傳承的城市形象,進而使城市具有鮮明的特色和強大的可持續發展力。

二、新區規劃中城市文化保護與延續的方法與對策

如何在新區規劃中體現城市文化保護與延續,將城市文化特色和底蘊真正滲透于規劃中去呢?筆者結合具體項目實例,提出三點方法與對策:

2.1強化與再造歷史城市空間格局,延續城市原有認知意象

借鑒歷史城市具有特色的空間和景觀,運用于新的城市空間,并經過梳理、調整和改良,生成現代版本的新的城市認知意象。以《溫州三江口片區概念規劃》為例,溫州建城歷史悠久,有“斗城”之稱,市區有號稱“鹿城九山”的松臺、郭公、海壇、華蓋、積谷、巽吉、仁王、黃土、靈宮九座小山,相互環列,大致排列成北斗七星形狀,“斗城”之稱由此而來。

而規劃的三江口片區周邊山環水繞,與溫州古城選址環境頗有相似,規劃借鑒溫州古城的筑城思想,延續溫州古城的北斗七星的“斗城”傳統風水布局,從古人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得到啟發,按北斗七星的“斗柄”、“斗魁”、“輔弼”三個部分布局。

以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廣場和公園形成的東西向文化公共軸帶構成“斗柄”,為游客和市民提供交往活動空間和娛樂游覽空間,同時形成片區內部的步行系統;以多個公園和廣場構成“斗魁”和“輔弼”,豐富了濱水的帶形公共開敞空間,形成沿甌江和楠溪江富有變化的連續的綠化系統和步行系統。

“斗城”的格局蘊含著傳統與現代、自然與人文的二元對比的片區特征,在延續傳統風水格局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自然生態、人文環境、現代城市需求等多元要素,將三江口片區塑造成一個現代型的“斗城“和“山水城市”,并實現新區中的人能夠“親水”(甌江和楠溪江)、“見山”(大嶂山和雙塔公園山體)、“望塔”、“憶城”(文化公共軸帶)和“觀都”(甌江南岸主城區都市界面)。

2.2用象形隱喻城市文化圖形的方式來塑造特色城市空間意象

找到反映城市文化精華的空間結構形態要素,在規劃中借助建筑和道路系統,水系和綠化空間的設計,象形隱喻城市文化圖形,從而來突出地方的空間文化內涵,表現城市的文化精髓。

以《紹興市迪蕩新城規劃》為例,紹興是古越文化的發祥地,也是古越文化中心。規劃通過對紹興地方深厚文化歷史的深入研究,首先從紹興畫家的《稽山鑒水圖》作品中得到啟示,提煉出“遠山、村莊、流水、拱橋、漁舟、古樹”作為城市重要的意向特征:紹興城市與山水的和諧,從而確立了“和諧”城市發展與山水和諧是本規劃的主要立意。然后又從紹興的書法藝術家的《王和女》作品中獲得靈感。書法作品集中體現了越王與西施這兩個在紹興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歷史人物,越王勾踐的隱忍、堅毅和謀略使他最終復國,成為中國古代歷史中的傳奇人物,而西施的美麗、以身為國的高尚情操使她成為美的化身,受到后人的懷念。規劃從這幅作品中找到兩個反映紹興文化精華的空間結構形態要素。規劃經過一定的圖形藝術處理,用網格形的道路系統和有秩序的建筑群體與自由流暢的水體和靈活、豐富的綠化空間互相穿插,形成既對立又統一的整體,體現男性的陽剛和女性的溫柔的對立和統一。網格形的道路體系隱喻書法家的筆下的“王”字,自由靈動的水體則隱喻“女”字,規劃用象形隱喻城市文化圖形的方式實現了傳統城市文化的繼承與傳揚,以現代城市空間承載了傳統的紹興文化。

2.3挖掘本土、本地文化特色,創造一個全新的具有原生文化生態傳承的城市空間

篇10

關于滿族民居的現存問題:

關于滿族民居的現存問題主要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來進行論述:1.在民居的修復以及保護等問題上規劃滯后;2.時間范疇上導致的年久失修;3.資金的匱乏;4.關于檔案的缺失5.人們的對于文化的認識程度不夠從整個全面宏觀來看,不僅僅是滿族民居,中國很多的古城及傳統建筑和民居都存在這樣一個情況――在民居的修復及保護等問題上存在規劃滯后的問題。比如很少或尚未出臺有關滿族民居保護的條例及保護規劃。

同時,時間范疇上,建筑物本身具有不斷的損毀屬性,而由于資金的匱乏補充不夠,及相關檔案的缺失,使得修復工程也難以得到維系。

很多人不能很好的認識到滿族民居背后的各種文化符號意義,以及對于文化保存和民族的重要性和意義。以“全國最大的滿族四合院”為例,吉林省建筑文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東北建筑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張俊峰說:范家滿族四合院在東北已經很難見到了,前不久開展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活動,發現了很多有價值的文物,這座四合院應該成為文物保護單位。

言下之意則是因為人們的認識不夠,相關部門的了解不到位,導致的是它未能納入文保單位。而卻由于普查時有關人員對滿族的民俗研究不夠,同時缺乏對滿族建筑的了解,所以未能普查到。

關于滿族民居的保護問題:

一 、形成一種保護的機制:滿族民居的保護肯定要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政府只能起一個宏觀調控與指導的工作,卻不可能作為主力軍,對于滿族民居的保護,更應該是是自發性的,以常住戶為單元,解決生活實際需求,包括住房改建、翻建、加建、衛生設施再造、修繕、養護等。這種自我改造方式能充分調動居民的積極性,也能吸引相當數量的小規模商業資金投入到舊城鎮的居住環境營建上,還能使改造滿族常住民的生活需求。同時,這種自我改造方式投資較少,容易受到現在環境條件的制約,是一種“活著”的傳統傳承的方式,也是一種小城鎮建設中對傳統民居改造的“微量循環”的模式。政府拿出一定專項資金用于城鎮傳統民居的整體改造是有難度的。之外,傳統民居建筑若是成片地改造,可能對人和自然環境具有摧毀性破壞,影響傳統民居建設的傳承和歷史文化的延續。

二、保護中的和諧發展:保護的意義是為了將傳統文化以及一些美好的東西延續下去,需要形成的是一種自我保護和修復功能,所以將這些民居形成一種旅游經濟延續下去,有助于激勵居民和政府的保護欲望,也能夠用這些資金進行更完善的維護。通過旅游文化經濟既能很好的宣傳到傳統文化,讓大家更能了解滿族民居文化的重要性,又能獲取一定的資金進行自我修復,何樂而不為。

三、需要注意的問題:

1、順應自然的傳統民居:滿族民居的最大的特征就是順應自然,處處洋溢著與自然盎然共存的生態中,反映了少數民族追求人與自然的契合,憧憬返璞歸真的愿望,城鎮平面布局是隨地形而立。

2、歷史文化的保護: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城鄉的經濟、文化交流日益密切,滿族古居居民對“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追求,自然地表露在對傳統民居建筑的急切改造上。其次,傳統民居建筑結構單一,環境質量較差,缺少公共設施,缺少日常維修,成為居民迫切改造的重要原因。但是在城市建設中,要是拋棄了傳統民居建筑的保護,即摧毀的是傳統民居建筑的文化遺產,切割的是歷史文化的傳承發展,失去的是古城的建筑文化記憶,堵塞的是旅游經濟帶來的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