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監督協調機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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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學校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我校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
第三條本內部控制的目標:合理保證我校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服務效率和效果,為我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奠定基礎。
第四條校長對本校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
第五條建立學校內部控制組織機構。為切實做好我校內部控制工作,我校成立內部控制工作領導組,統籌、協調本校內部控制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全體管理人員
內部控制工作領導組設辦公室,肖海波兼辦公室主任,繆校長負責牽頭、組織我校具體的內部控制工作。
第六條學校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帳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第七條財務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一)學校正常經費的管理控制
1.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租賃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坐支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帳,并及時解入學校開設的銀行帳戶。
(5)學校公用經費、營養餐經費由專人管理接受監督。
2.學校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的原則。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等方可入帳。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3.學校合理設置崗位,學校的各項收入應當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立賬外賬。業務部門應當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協議簽訂后及時將合同等有關材料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及時入賬。財會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對應收未收項目應當查明情況,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催收責任。有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職能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征收政府非稅收入,按照規定開具財政票據,做到收繳分離、票款一致,并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票據管理制度。財政票據、發票等各類票據的申領、啟用、核銷、銷毀均應履行規定手續。學校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票據專管員,建立票據臺賬,做好票據的保管和序時登記工作。票據應當按照順序號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廢舊票據管理。負責保管票據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險柜等保管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學校不得違反規定轉讓、出借、代開、買賣財政票據、發票等票據,不得擅自擴大票據適用范圍。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支出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學校經濟活動的各項支出標準,明確支出報銷流程,按照規定辦理支出事項。
學校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申請和內部審批、付款審批和付款執行、業務經辦和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學校應當按照支出業務的類型,明確內部審批、審核、支付、核算和歸檔等支出各關鍵崗位的職責權限。加強支出審批控制。明確支出的內部審批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審批,不得越權審批。加強支出審核控制。全面審核各類單據。重點審核單據來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使用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預算,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支出憑證應當附反映支出明細內容的原始單據,并由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超出規定標準的支出事項應由經辦人員說明原因并附審批依據,確保與經濟業務事項相符。加強支付控制。明確報銷務流程,按照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簽發的支付憑證應當進行登記。加強支出的核算和歸檔控制。由財會部門根據支出憑證及時準確登記賬簿;與支出業務相關的合同等材料應當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屬于重大經濟事項,應當進行充分論證,并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應當做好債務的會計核算和檔案保管工作等控制制度內容。
(二)學生食堂(含營養餐)管理控制。
學校建立學生食堂(含營養餐)資金管理制度;設置學生食堂(含營養餐)管理經辦人員;明確經辦人員職責權限;建立學生食堂(含營養餐)管理資金公開、公示制度。我校成立賬務審核成員對相關經費進行審核,每月都進行賬務審核,平時參與食堂衛生、食品質量、數量的監督。
(三)學生營養餐管理控制。
學生營養餐管理人員職責是領、發學生營養餐。堅持領多少發多少,不挪用,不截留。
(四)營養改善計劃管理控制。
雅周鎮王垛小學營養改善計劃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孫月明(校長)全面負責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相關事宜。
副組長:徐達負責營養改善計劃的具體事務,監督營養改善計劃,賬務管理,營養餐質量和數量等。
成 員:各班班主任
具體落實每天營養餐的具體事務,監督學生吃營養餐,做好相應表冊資料的收集整理。
第八條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
1.采購制度的建立:學校開學初建立健全大宗物品或固定資產采購制度。
2.經辦人員設置:采購計劃:
采購預算:
3.職責權限:
校長:根據學校的需求和資金使用情況,計劃采購項目,并上報教辦審批。
總務主任:進行采購預算并進行采購。
學校要按照預算和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業務,按照規定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和執行驗收程序,按照規定保存政府采購業務相關檔案,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驗收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學校應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政府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文件準備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學校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預算與計劃的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根據本學校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學校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管理。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歸口管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會、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或崗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
學校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申請的內部審核,按照規定選擇政府采購方式、政府采購信息。對政府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應當加強內部審核,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學校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管理。根據規定的驗收制度和政府采購文件,由指定部門或專人對所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證明。學校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的管理。指定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學校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政府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的內容。
第九條資產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的建立:學校固定資產實行定期清查、定期盤盈盤虧情況、采購物品及時登記上冊、專人保管制度。賬本與實物保管實行分開管理制度。
2.經辦人員設置:我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是吳梅。
3.職責權限:
我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資產歸口管理并明確使用責任,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賬實不符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按照規定處置資產,學校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
學校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學校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合理設置崗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嚴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應當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應當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管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按照規定應當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應當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學校應當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學校應當加強貨幣資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會計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盤點庫存現金,核對銀行存款余額,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調節不符、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未達賬項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學校應當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強化對配置、使用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管控。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的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建立資產臺賬,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學校應當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建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等內容。
第十條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學校對建設項目管理控制,按照概算投資;嚴格履行審核審批程序;建立有效的招投標控制機制;絕對不能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套取建設項目資金的情形;按照規定保存建設項目相關檔案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
學校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學校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議事決策機制,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決策過程及各方面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文件,與相關資料一同妥善歸檔保管。學校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審核機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竣工決算報告等應當由學校內部的規劃、技術、財會、法律等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出具評審意見。學校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學校應當采取簽訂保密協議、限制接觸等必要措施,確保標底編制、評標等工作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學校應當按照審批學校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財會部門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學校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建設項目,學校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學校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檔案的管理。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經批準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如有調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學校建設項目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建設項目竣工后,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組織竣工決算審計,并根據批復的竣工決算和有關規定辦理建設項目檔案和資產移交等工作的內容。
第十一條合同管理制度。
學校實現合同歸口管理;明確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范圍和條件;有效監控合同履行情況,建立合同糾紛協調機制。學校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學校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建立財會部門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學校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范圍和條件。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予以記錄并妥善保管。
學校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學校自身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學校建立合同履行監督審查制度。對合同履行中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財會部門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財會部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學校有關負責人報告。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學校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學校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業秘密。學校加強對合同糾紛的管理。合同發生糾紛的,學校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
黨支部
篇2
【關鍵詞】科研類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北科院
一、內部控制規范的概念
1、廣泛意義上的概念
內部控制是指經濟單位和各個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1。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2、財政部文件中的內部控制概念
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一系列制度、實施相關措施和程序,對經濟活動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的動態過程2。
3、區別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與企業內部控制規范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3。
二、建立事業單位建立內部控制機制的原則
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4:
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
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
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單位內部的部門管理、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并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三、北科院建立內部控制規范的過程、內容及實施效果
(一)北科院的內部控制機制建設過程為:
北科院結合本院以及下屬各研究所的實際情況,抽調院所各個業務部門和財務骨干人員,成立了內控項目小組,對內部控制機制的建設進行調研和設計。總體安排分為六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啟動階段。主要是籌建工作組、進行人員培訓、初步建立工作方法和工作標準等。
第二階段為內部控制業務繪制。對單位相關業務進行分條分塊確認,并針對院所實際情況繪制內部控制管理流程。
第三階段為建立風險評估標準階段。
第四階段為確認標準業務流程階段,包括匯總重要過程步驟并進行差異分析,確認具體的控制方法機制。
第五階段為監督執行效果,并根據效果設計改進計劃,提交最終報告的階段。
(二)北科院的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內容包括:
1、不相容崗位分離控制。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劃分職責權限,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2、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明確內部授權審批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等相關內容,建立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和會簽制度。相關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辦理業務。
3、預算控制。加強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調整、決算編報、績效評價等環節的管理,強化對經濟活動的預算約束,實現對經濟活動風險控制。
4、業務流程控制。結合經濟活動的性質、范圍、規模和內部控制要求,明確各項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明確流程中計劃、審批、執行、監督等環節的要求,做到各流程手續完備,相關文件、記錄和憑證完整。
5、資產保護控制。建立資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資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6、會計系統控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會計管理制度,強化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告處理程序,加強會計檔案管理。
7、信息技術控制。對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歸口管理,規范信息系統開發、運行和維護流程,建立用戶管理制度、系統數據定期備份制度、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和泄密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將經濟活動及其內部控制流程嵌入單位信息網絡系統中,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保護信息安全。
(三)北科院的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實施效果闡述如下:
1、進一步保證了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
真實可靠的財務報告是內控制度體系建設的基礎和目標。內部控制是扎根于北科院的深層次、全方位的制度安排,最終將通過財務報告的形式產生影響,有利于從根本上防治風險弱化、會計信息失真和資本市場失靈現象。
2、進一步建立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堵截風險
控制標準與評價標準建設是內控制度體系建設的基礎和重點 美國、日本、加拿大、中國香港等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都有一套統一的控制標準與評價標準相配套,從而確保其執行有源可溯、有章可循。
3、加強內控立法,嚴查不罰行為
內控立法是內控制度體系建設的發展方向,內控法制建設是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堅強后盾,是明確北科院內控法律責任、規范管理層行為、防范財務欺詐與經濟犯罪的有力武器,是推動內控評價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
四、在北京市范圍內廣泛開展科研類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規范的必要性及相關措施
(一)在全市推廣科研類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的必要性
科研類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中,可能存在資源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以及缺乏統一的管理與協調機制等問題。在我市科研類事業單位實施內控規范建設,對于其提升本單位會計信息的質量、規范會計行為,以及合理利用國家資產和保障國有資產安全,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1、實施內控規范建設能夠促進科研類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制度,不僅能夠保障其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也可以強化其內部管理。
2、規范科研類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使之有據可依。目前現行的一些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幾乎沒有專門針對事業單位的正式的內部控制規范,這次財政部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對于科研類的規范管理是一次機遇,科研類事業單位應抓住機遇改進和完善內控措施,改善管理水平,降低管理風險。
(二)具體建議措施有以下:
科研類事業單位建立內部控制機制,不僅要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進行機制設計外,還應當關注以下方面:
1、完善內部控制環境與機制
(1)調整組織結構。科研類事業單位應通過調整內部結構、建立和本單位職能相近的組織機構以及職責分工制度,并通過人員分工、部門設置、權限的劃分、崗位職責的制定等形式進行管理方面的控制,建立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從而達到防止或減少舞弊發生的目的。
(2)逐步培養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觀念和信息觀念。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單位自己的流程重組和組織結構變革,科研類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必須更新自己的時代觀念,注重培養與時俱進的內控觀念和信息觀念,對單位進行現代化管理,以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
2、建立溝通與聯動機制以及督檢查機制
對于以上提出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進行建立健全之后,需要事業單位有相應的信息和溝通機制以保證對制度進行貫徹落實。舉例來說,事業單位領導層的政策方針是自上而下逐步灌輸的過程,這要通過一定的信息渠道下達給單位全體人員,如果建立了完善的反饋機制,就能夠使得單位及時發現風險與問題,避免更大問題的出現,比如在內控設置中加強審計部門、信息部門與財務部門的聯動作用,審查信息系統內數據與書面資料的一致性、監督數據保存方式的安全、合法性,防止發生非法修改歷史數據的現象等。又比如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單位人員進行職業道德的約束,事業單位應當由審計部門負責調查違反行為準則的人員,通過內部審計,對內部各部門的財務、管理、效益進行審計。
機制建設只有更好,沒有最好。科研類事業單位還應加強學習,采用新思維與科學的方法,適應單位發展和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要求,進一步拓展內部控制的內涵和全面系統地構建其內部控制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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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青,吳國罡.第九屆全國會計信息化年會,2010年5月,《淺談IT 環境下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
1第九屆全國會計信息化年會,2010年5月,《淺談IT 環境下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李青,吳國罡;
2財政部文件,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通知,財會【2012】21號文;
篇3
關鍵詞:工程項目;資金管理;提升策略
一、行政事業單位工程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財政對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日趨完善,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對自身規范發展的迫切需要,越來越多的行政事業單位采取調整運行模式、完善內部控制等措施,來加強對工程項目資金的監督和管理,但其發展水平在地區與地區間、行業與行業間、部門與部門間很不平衡,效果參差不齊,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工程項目預算編制隨意性大,實際執行與預算脫節部分預算單位在編制工程項目預算時,對工程項目的安排缺乏準確的預期和科學的判斷,主觀上盡量多列項目,甚至虛列項目,且有意從粗從寬編制支出預算,造成與實際執行嚴重脫節。
(二)缺乏科學的內部控制體系,制約機制流于形式部分預算單位在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方面形同虛設,未建立起規范的工程招投標、合同管理、款項支付、簽證等制度,違規招投標、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超合同支付等現象屢見不鮮,更有甚者還存在人為干擾審計結果、暗中進行利益輸送等行為。
(三)對工程項目的績效評價體系不健全,跟蹤問效機制缺失對于行政事業單位負責實施的大部分工程項目而言,絕大多數沒有實行項目法人管理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既是工程項目的實施者,又是工程項目的使用者,這樣的雙重角色使得行政事業單位無法對工程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客觀的評價,容易出現建設成本高而實用性低、工程質量不過關后續維護成本高等現象。
(四)相關人員缺乏必要的職業素養,工程管理人浮于事現行體制下,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管工程不懂工程現象,欠缺精通工程造價和施工控制的工程管理人員、既懂會計核算又懂工程預算的財會人員,導致想作為又沒能力作為、該作為又不作為、作為了又亂作為時有發生,更多的單位只能依賴工程咨詢、監理等中介機構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降低了自身對工程項目的管控水平。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工程項目預算資金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提高工程項目預算編制水平,實現源頭控制要通過強化項目庫建設、遴選排序、合理分配資金等手段,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預算細化水平;要緊密結合本單位主要職能和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科學合理編制工程項目預算,確保不多報、不漏報、不留硬缺口,減少執行過程中的調整幾率;綜合考慮單位各職能部門上年度工程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確定資金分配系數和項目額度,合理牽制項目安排,增強相關單位部門對預算重要性的認識,促進工程項目預算編制水平的整體提高。
(二)健全預算執行內部控制體系,實施全程監管要建立以外部審計為核心的內部控制體系,重點控制以下五個環節:通過概預算審核確保項目中標價的合理性。杜絕人為操控中標價。項目概預算在招投標前必須經中介機構審核,審核數作為工程招投標控制數,中標價原則上不得突破審核數;引入合同審簽制確保工程實施的正當性。根據“三重一大”事項的有關要求,對規定限額以上的工程項目實施聯簽制度,對實施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集體把關;對重點項目進行跟蹤審計確保施工過程的規范性,防止施工單位隨意簡化施工工藝;施工材料以次充好、短斤缺兩;串通變更隱蔽工程工作量等現象;通過現場查實方式確保決算數據的準確性。重點加強對決算簽證資料的審核,實地核實工程量,杜絕虛報或錯報。凡決算審核數超過合同價的一定比率,必須重新履行合同審簽程序;⑸建立平行協調機制確保審核結果的公正性。為避免可能出現的監管上的真空,建立中介機構與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與業務部門、業務部門與施工方單對單、點對點的溝通協調機制,層層反饋,層層把關,層層審核,確保各方的合理意見能夠得到表達;⑹通過規范款項支付程序確保工程實施的履約性。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項,嚴格竣工驗收手續和缺陷責任期管理。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績效評價體系,實行跟蹤問效工程項目資金績效評價主要是反映工程在投入、過程、產出等階段資金使用的實際效果,是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KPI關鍵指標為基礎,設計和構建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使得評價功能得到充分發揮。指標體系應堅持全面性與重要性、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階段分析與整體評價相結合。在工程投入階段,利用資金到位率、到位及時率等指標,反映和考核資金落實情況對項目實施的總體保障程度和資金落實的及時程度;在實施過程階段,利用項目執行率、資金結轉率等指標,反映和考核項目預算的實際執行情況和項目結轉資金的控制程度;在工程產出階段,利用實際完成率、完成及時率、質量達標率、成本節約率等指標,綜合反映和考核項目數量目標、時效目標、質量目標的實現程度以及成本節約程度。同時,要注重對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將考核結果與單位集體利益、領導個人利益直接掛鉤,最大限度發揮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成本與效率相統一。
(四)加強相關人員隊伍建設,提升駕馭能力一是各行政事業單位要積極創造在職培訓等繼續教育機會,為工程預結算人員、管理人員和財會人員搭建專業素質提升平臺,培養知識架構全面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切實提高專業基本功。二是主動適應市場變化,要走出辦公室,時刻關注市場、分析市場,掌握行情變化,還要經常深入工程第一線,手機現場第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數。三是要提高辦公信息自動化水平,利用現代化的網絡平臺和核算軟件,提高工程預算資金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培育一支職業素養優、專業技術水平高的人員隊伍。
三、結束語
總之,在財政部門逐步加大對項目預算管理力度的政策背景下,工程項目預算資金的管理也將得到規范和提升。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仍然會不斷出現新的問題和矛盾,只有在完善相關制度的基礎上,探索和研究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才能真正推進工程項目預算資金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進程。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 中小企業 會計實務 解決方法
中圖分類號:F234.2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新型經濟交易事項層出不窮,對一些傳統的經濟交易,會計制度一般不能及時規定,會計標準的規定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這就需要會計人員根據會計標準的規定,做出恰當的職業判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一種資金流轉的動態體系,而企業的會計實務操作則是維持這一體系運轉并提高效率最重要的動力之一。在財務工作中,我們仍會遇到許多實際問題需要去解決。在面對這些問題時,要緊密結合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恰當的處理,只有這樣才能真實、完整、準確反映各類經濟業務,為使用人及時提供有效信息。
1中小企業會計實務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1.1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
中小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遠不如大企業那么明顯,尤其中小企業中的民營企業,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情況,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困難。曾經有一個企業老總隨著經營規模擴大,非常希望企業的財會制度健全、規范,但是對聘請的財會大專畢業生不放心,老總自己兼任出納,隨意從公司賬上支出現金,甚至從自己個人的存款賬上直接發放工資,進貨取現金,很多購買的存貨及費用開支無正規發票,賬務處理難度很大。造成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企業產權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清。
1.2會計造假、違法違規現象嚴重
由于財務會計管理力量薄弱,內部財務會計管理機制不健全,加之外部監督不力,致使企業經濟交易行為違法、違規現象嚴重。有些企業無視國家的法規、原則和制度,亂搞非法籌資和非法投資;亂擠亂攤成本費用、亂調賬目;亂發工資獎金、亂分配紅利;為了偷稅漏稅或其他非法目的而在會計憑證、賬目上故意弄虛作假,使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違法、違規行為還大有禁而不止之勢,對國民經濟的運行和發展造成了損失并產生了消極后果。會計造假、違法違規,我們通俗稱之為假賬。假賬一直被人們視同“洪水猛獸”,它猶如一只隱形的手,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假賬一般是指會計人員不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會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的產物,是伴隨著會計工作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變化的。主要有假憑證、假賬簿、假報表等形式,做假的常見手法主要有真賬假做,假賬真做,偷桃換李,電腦作弊等形式。
1.3會計人員的工作分配不明確
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規范,在企業會計機構設置上,有的企業干脆不設置會計機構,有的企業即使設置會計機構,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在會計人員任用上,中小企業最常見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高手”作兼職會計,這些人員有在稅務部門工作的,有國有企業財務管理人員,也有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一般定期來做賬。有些企業管理者也愿意聘請能力強的會計人員,但是中小企業由于其發展前景及社會上得到人們認知程度較低以及較差的工作保障,使得其對優秀會計人員的吸引力遠不如大企業。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及規范考核的問題也很多,會計無證上崗現象嚴重,會計主管不具備專業技術資格的現象不勝枚舉。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培養工作幾乎沒有進行。另外,一些改制后的中小企業大量使用原國有和集體企業臨近退休或己退休的老會計,這些企業會計大多數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會計人員,對新會計知識接受能力相對較弱,知識更新較慢,無法適應新的會計核算要求。他們不具備應有的計算機知識,對稅務部門要求的網上申報無法適應。
1.4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督乏力
《會計法》對企業會計的監管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從國家立法角度看,對會計工作的監督責任均已落實,但從對企業監管的實際效果看,對企業會計的監管缺少協調機制,會計信息失真屢禁不止,中小企業中會計職能弱化現象仍在蔓延泛濫,實際監管的效果很不理想。納稅管理剛性雖強,但只管稅款進庫;政府審計權威很高,但鞭長莫及管不了那么多;中介審計雖稱獨立,但時有同流合污;銀行監管只管收付,無心管理企業會計;財政工作大事太多,監管只能抓大放小。會計監管如此松散軟弱,企業違法違規現象自然就有了生存的空間。受企業領導及會計人員素質的影響,中小企業的會計管理工作多數沒有經過系統的設計,也沒有分期的規劃目標。企業經營不穩定,沒有長期打算,再加上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更加劇了這種管理體制上的混亂局面。會計人員只管眼前及表面的事務,根本無心進行業務建設;有些單位的管理混亂、信息失真。這些現象都說明了單位沒有內部控制的職能,很多企業將審計監督等同于會計監督,而事實上審計監督是對會計監督的再監督,它側重于事后監督,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對同一經濟事項的監督有著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隨著我國經濟多元化的發展,如果有針對性的會計制度和核算體系還不健全,就難以適應復雜多樣的經濟活動。
2加強中小企業會計實務操作的對策
2.1明確會計核算主體
中小企業的組織形式有獨資、合伙和有限責任公司。獨資、合伙的組織形式無法人資格,卻要負無限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以其出資額負有限責任。無論采用哪種組織形式,都存在企業產權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清的問題,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遠不如大企業那么明顯,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情況。組織結構也多采用集權制,經營機構會計工作規范等都很少,有也不全面,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困難。企業的持續發展需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建立穩定有效的委托機制。然而,中小企業在高度集中的家族化股權結構下難以建立穩定的委托契約。因此,必須對中小企業的股權結構進行優化設計。實現股權結構優化是保證中小企業從創業階段向快速成長階段以及穩定發展階段順利過渡的關鍵。
2.2抓原始憑證,從源頭上防止造假
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事項發生由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原始憑據。在經濟活動中,非法取得或填制、偽造或編造原始憑證以騙取收入,會計人員依據不真實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結果導致一系列的會計信息失真。因此,防治造假,應從原始憑證這一源頭抓起。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填制原始憑證,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而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其中對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據以編制記賬憑證入賬;對于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于真實、合法、合理但內容不夠完整的、填寫有錯誤的原始憑證,應退回給有關經辦人員,由其負責將有關憑證補充完整、更正錯誤或重開后,再辦理正式會計手續。
2.3完善會計法律體系建設,加強會計監管力度
監督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會計人員監督經濟業務經辦人;二是社會監督會計人員。它們由兩個不同的主體構成。會計監督。會計監督是會計人員的執法行為。它主要是會計通過審查、報帳、記帳、核算、分析等會計程序,對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業務,依照國家的財經政策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進行正確的核算和真實的反映。市場經濟是法制化的經濟,我們會計人員是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者,必須依據國家的法規政策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做到以法理財。當前財會領域的根本大法是《會計法》,只有把《會計法》的內容應用到工作實踐中去,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從而使法治為德治提供有力的保障。
2.4加強會計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市場經濟發展給財會工作增添了新情況和新問題,財會人員素質愈發重要。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于加大對會計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本領,提高貫徹執行政策的水平,可以采取定期培訓考核制度,職稱晉級與待遇掛鉤制度等等,使他們不斷更新知識,適應會主核算要求。其次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培訓。建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誠信原則、誠信品質,從而建立起防范虛假財務信息的第一道防線。
2.5加強外部監管力度
社會監督是以會計中介機構為主體,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驗資等工作。通過加強社會監督,使會計事務所成為中小企業外部監督的主導力量。可以考慮對會計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單設一個“小企業管理記賬”從業資格,只有具備這一資格的會計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才能從事這方面的服務;對于具備此資格的執業機構和人員要定期進行培訓,增強其執業能力;國家應強化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對其收費做出相應規范,以促使其公證地為委托戶開展服務;由稅務部門對中介機構年末簽證或對其出具的會計報表進行必要的稽核;機構除了記賬,報稅外還可以擴大服務領域,全面開展對中小企業的指導與支持工作。外部監督是促進中小企業的會計規范化工作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徑,但也不能忽視企業自身的努力,會計規范化工作只有在內外共同努力下才能得以實現。
(指導教師: 張艷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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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秦雯,等.中小企業會計實務操作技巧[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篇5
【關鍵詞】 新會計制度; 主要問題; 改進意見
隨著國際形勢的深刻變化以及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該次新會計制度對其都采取了科學的對策,其推行符合我國當前的經濟形勢,促進了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進一步確立,使我過會計制度與國際會計慣例進一步接軌,促進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國際化。
一、會計制度概述
有關會計制度的基本含義五花八門,已基本上被學術界認同的是,會計制度并不是一個個別的制度,而是一個制度系統。
《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會計工作基礎規范》指出,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具體講就是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即按照新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因此,我們可把新會計制度概括為:它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規范和共同標準。
新會計制度的基本組成主要為新企業會計準則系列(包括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債務重組、收入、投資、建造合同、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非貨幣易、或有事項、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租賃、中期財務報告、存貨、固定資產),以及新企業會計制度系列(包括《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
二、新會計制度在執行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會計工作在我國整個國民經濟中作用的不斷增強和地位的不斷提高,在改革開放步入新的起點的今天,新會計制度在其執行的過程中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一)宣傳力度低,學習不到位
每一次新會計制度的實施,都應當引起廣泛的關注,尤其會計工作者和相關會計行業,更應提高警惕,注重對新制度的培訓工作。然而,在現實中新制度的執行中,會計工作者往往未能接受到充分的對新制度的教育培訓,很多從業人員對基本制度沒有清晰的認識,不能準確的把握會計細則,容易導致新制度棚架在基層會計部門的推行滯后。
(二)缺乏系統性說明
新會計制度對會計業做出了較大的調整和變革,很多原則對具體工作的指導并不清晰。實踐操作中,容易出現不同會計工作者對同一條款的理解偏差嚴重的現象。因而,及時對新制度編制說明規范,統一對細則的理解,使會計工作盡早實現一體化和科學化刻不容緩。
三、新會計制度的相關改進意見
面對以上新制度在執行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國會計體制現狀,筆者認為,我國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的推行,可以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改進和提高:
(一)重視會計管理和核算
應當建立科學的會計管理模式,尤其是對會計從業人員的考核獎勵機制,從而穩定會計從業隊伍,吸引更多專業人才投身會計服務行業。要真正做到對會計管理和核算的重視由口頭重視到思想重視的轉變。
(二)充分調研,修訂制度
會計的相關規定必須符合相關部門的工作生態狀況,而不同部門的生態狀況不盡相同且復雜多變。一個好的制度好就好在它自身對工作生態的不斷適應。因而,應當不斷深入會計工作的一線進行調研和調查,以人為本,科學的修改并完善制度,為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編制說明,加強指導
新會計制度的相關說明,應對舊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和篩選,對原有規定與新原則沖突的部分進行標注和普及宣傳。制度說明要涵蓋全部會計業務,如憑證的填制、整理、傳遞等,務必具體細致,此外,還要不斷對制度說明進行補充完善,使之成為會計的行為指南。
(四)建立部門協調機制
在會計業務的部門協調機制下,部門間分歧可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解決,部門間和諧相處并順利完成各項核算,從而可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五)慎重設計會計憑證簽章
對簽章的設計應符合成規,目標明確。事后監督在會計核算中承擔的責任與會計主管的責任應明確區分,不能混為一談。
(六)建立有效的監督體系
明確會計監管的嚴肅性和獨立性,理順會計信息上下傳遞和橫向交流的通道,以科學、高效、便利為指導原則分配核算業務流程,提高監督效率。
四、總 結
本文以對新會計制度的簡單介紹入手,系統闡述了新制度在施行過程里可能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指出會計的發展應與時俱進,緊隨時代的大潮流,真正使會計工具服務于我過經濟體制的改進和發展,并與國際接軌,真正成為我國發展壯大的助推劑。
參考文獻:
[1] 黃世忠. 新會計準則的影響分析[J]. 財會通訊. 2007(1)
篇6
【關鍵詞】 內部審計 審計轉型 司法行政
目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在加快發展的關鍵時期,審計工作也處于由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加快發展的重要轉型期 。按照《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6至2010年工作規劃》的安排,內審協會將把逐步推進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從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為主向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和以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并重的全面轉型與發展作為今后的一個工作重點 。縱觀審計署和內審協會有關文件精神,無不將企業作為推動內審工作轉型的主要對象。毫無疑問,推進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探索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途徑,對企業發展與內部審計事業自身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我們認為,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內審工作的轉型亦同樣重要。市司法局系統對此做了初步實踐,本文擬以市司法局系統為例,對行政事業單位內審轉型的重要性進行分析,總結審計實踐,并對需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做一探討。
一、充分認識審計轉型的重要意義
(一)審計轉型是建立效率政府的需要黨的十六大報告和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政府是否高效運作,一直是判斷一個公共管理體系是否優良的標準,也是判斷政府是否負責任的標準。建立一套理性、精干、高效的政府行政機構被視為現代文明社會發展的重要標志。高效率和高績效意味著公共部門能夠充分地利用各種資源實現管理的目標,意味著公共部門和公共管理者要重視金錢、時間、結果服務的價值。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履行職能,促進政府職責得以有效行使,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因此,內部審計機構是促進建立效率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之一。但傳統審計更注重財務審計,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其重要職能,著重于內部控制建設的審計,將更多地關注于經濟原則、效率原則、效能原則和公民滿意原則在政府中的體現,促進政府效率的提高。
(二)審計轉型是政府運行方式改革的需要引入競爭機制,用市場的力量改造政府,提高政府隊伍的工作效率,這是當代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以及政府改革的一個基本精神。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在采購固定資產時采用招投標制,在履行政府職能過程中使用簽約合同承包、出租制、一般使用者付費的市場方式;在內部管理運作中引入競爭機制,將政府行政環境向市場模式靠攏,采取成本核算、顧客導向、業務流程再造、全面質量管理、績效考核與內部市場等企業化的管理模式。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參照在企業中進行的對內部控制和風險的管理模式,及時發現、糾正問題,使政府運行方式的改革得以健康推進。
(三)審計轉型是行政事業單位內審工作發展的需要從內部審計的普遍情況來看,隨著外部制約機制的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會計電算化的不斷普及,賬務表面的錯誤會越來越少,因此要求內部審計必須改革傳統的審計模式,將職能從傳統的監督檢查轉向為內部管理服務,將內部審計的重點從內部檢查和監督向內部分析和評價方面轉變。行政事業單位中的內部審計更有其緊迫性。自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將開展政府收支分類改革 ,改革將通過對政府收入進行統一分類,全面、規范、細致地反映政府各項收入,通過建立支出功能分類體系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通過建立支出經濟分類體系,全面、規范、明細地反映政府各項支出的具體用途 。另外,市司法局機關也將成立財務決算中心,對所屬部分事業單位的財務進行統一結算。顯然,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內容逐漸簡單化、透明化,如果我們仍然局限于傳統的財務審計領域,內部審計機構將逐漸失去存在的必要。在這種形勢下,只有找準定位,及時轉型,將內部審計作為一種對被審計單位的服務,以服務為導向,拓展審計領域,建立“服務導向型”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才有存在和發展的必要。
(四)審計轉型是適應本系統體制改革的需要 2004年起,根據司法部的要求,市司法局系統開展了監獄體制改革,改革目標是“全額保障、監企分開、監社分開、收支分開、規范運作”,由原先的監獄、企業一體化核算改為行政、企業獨立核算。改制之前,企業將加工收入全部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轉到行政,改制后,市監獄管理局成立申岳公司,各監獄將本監獄企業加工收入按比例上交申岳公司,留下部分作為成本支出。勞教局也自2007年起要求各勞教所將勞務加工收入扣除一定比例的生產成本開支后全部上交,勞務加工凈收入不再由各勞教所獨立支配 。監企分開與收支分開的運行機制,使監獄內部管理更加規范,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與運行的效率,直接關系到監獄體制改革能否落到實處。因此,在對監獄和勞教所開展內部審計的過程中注重向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轉型,適應市司法局系統體制改革的形勢需要。
二、在市司法局系統進行審計轉型實踐的探索
(一)提升審計理念,從監督向服務與咨詢轉變
目前就普遍情況來看,政府部門的內部審計工作與企業的內部審計相比較為薄弱 ,這是由多種原因形成的。對此,我們進行深入的學習和探索,首先從提升審計理念著手。一是轉變審計服務與監督觀念,理清審計發展思路。今年以來,本系統多次召開內審人員會議,認真學習全國和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明確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使全局審計干部掌握了加快審計轉型的背景意義和目標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審計監督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服務中的特殊使命。二是強化計劃管理。組織召開本系統各審計部門負責人座談會和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對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進行了深入討論研究。三是創新審計工作協調機制。突破單位與部門界限,整合利用市司法局、市監獄管理局、市勞教局和政法學院的審計人員和財務人員,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從各單位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審計小組,取長補短,協調配合,保證了項目質量;制定《關于健全市司法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部門協調機制的若干規定》,不斷健全和創新審計管理方式和工作協作機制,有效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四是組織司法局系統內審人員之間的學習交流活動,結合審計工作的重點組織內審人員進行跨系統學習取經。
(二)提高審計技術,引入計算機輔助審計
計算機審計是現代審計的主要手段,是在信息化條件下履行審計職責的基本要求。國家內審協會提出,在推進審計轉型的過程中,要實現審計手段從手工操作為主向利用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為主轉變 。沒有審計信息化的突破,就談不上現代審計,談不上為審計轉型提供技術支持。對此,我們作了有益的嘗試,引導內審人員自覺地、主動地推動計算機技術與審計業務的融合,全面推廣計算機技術在各類審計項目中的運用,使計算機審計與審計業務的發展和管理的需求相適應,與外部的信息化環境相適應。一是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工作。自2006年以來,先后邀請市內審協會推薦的多家審計軟件公司前來展示其審計軟件的功能和應用方法,本系統各主要審計部門均派員參加,既為觀摩,亦為比較選擇。在產品演示的過程中,我們對計算機輔助審計有了較全面的理解,在反復的對比之后,購買了適合本系統實際的審計軟件,并迅速應用于審計工作中。目前,內審人員已經充分感受到計算機輔助審計的優點,并基本上能夠得心應手地使用審計軟件,結合自身的豐富實踐經驗,大大提高了審計效率。二是加強計算機輔助審計培訓,近兩年組織了3次計算機輔助審計培訓,并動員各審計部門盡快采取計算機輔助審計。
(三)轉變審計視角,促進內部控制設置的合理化
從制度建設入手,抓內部管理。幾年來審計監督工作著重在促進單位加強資金和財產物資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在建章立制、強化財會隊伍建設,狠抓財務管理上,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有效地控制了費用支出。在做好正常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的同時,還加大對各單位一些大金額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的監督力度,以此促進系統的內控制度。
篇7
一、財政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政監督的嚴肅性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我國的財政監督尚未實現規范化和系統化,監督檢查還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和分散性,缺乏各種監督手段的有效配合,缺乏對監督信息的綜合運用,缺乏對查出問題的跟蹤解決,從而導致監督成本的提高和監督效率的下降。監督檢查往往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致使被監督單位存在僥幸心理。即使萬一被抽查到,也往往是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現象,沒有真正體現財政監督的嚴肅性。
2.財政監督支持系統薄弱。財政監督的組織領導體系不完善,沒有形成一個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監督組織體系;財政監督的基礎法律依據不健全,存在法律真空,操作性較差;沒有建立一個集中、統一的監督信息庫,缺乏一個對有關數據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系統;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沒有有效發揮;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沒有充分發揮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
3.財政監督與其他經濟監督的關系沒有理順。由于各監督主體之間的職責分工不明確,造成檢查計劃互不銜接,在大量重復檢查、交叉檢查的同時,仍然存在著監督檢查的空白點和盲點。加之工作信息不共享,檢查結論不能相互利用,各部門孤軍奮戰,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財力和時間的浪費,加大了監督成本,降低了監督效率。
4.在社會監督還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情況下,財政監督過早地收縮了直接監督的范圍和深度。近年來,隨著財政資金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財政對企業的監督日益淡化,從而也相應調整了對企業財務收支活動直接監督的范圍和深度。于是,在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水平、監督質量普遍不高的情況下,形成了對企業微觀監督的缺位,誘發了企業財務管理的失控。此外,在國家已不再對企業直接撥款的情況下,把財政的微觀監督收縮到僅僅與預算收支直接有關的財務活動以及有限的稅收監督,忽視了對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的監督,以致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5.監督領域過窄,監督方式單一。目前,財政監督僅限于對預算單位財政性資金收支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領域過窄,監督方式過于單一。監督就是檢查,檢查就是查賬,財政監督被具體的查賬實務所牽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財政監督工作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經濟已呈現出明顯的國際化趨勢,是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力量。同時,從我國經濟發展形勢和改革特點來看,財政在經濟中的調控作用日益突現,公共財政體制的構建提高了財政監督的地位和作用,也給財政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財政監督管理工作呢?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更新監督理念,實現“五個轉變”。我國已加入世貿組織,wto規則是市場經濟必須遵循的普遍原則,這要求我們必須更新監督理念,逐步實現從微觀監督向宏觀經濟管理的轉變,提高財政監督層次,寓監督于管理之中,更好地為財政調控宏觀經濟運行服務;不斷增強依法監督理念,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實現從重檢查、輕管理向依法監督、依法管理轉變;樹立重內部控制的監督理念,實現從注重對被監督單位的外部監督向注重強化被監督單位內部控制和自律意識轉變;強化共同監督的理念,實現從各自為戰的孤立式監督向各監督部門相互支持、配合的協同式監督轉變;強化服務管理的理念,實現從單純強調監督向監督、服務并重轉變。
2.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監督行為。完備、健全的財政監督法律制度是有效實施財政監督的基礎。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規范和完善制約稅務、財會活動的法規制度;二是建立和健全財政監督自身法律體系。目前,要加快完善包括預算、稅收、國庫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等在內的法律法規體系,為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創造條件。同時,應盡快制定頒發《財政監督法》,對財政監督的地位、作用、職責權限、工作內容和程序、法律責任等作出詳細、明確的規定。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如制定對監督對象的《監督訪問制度》,以銜接實地檢查與非現場監督工作,達到知情、預警的目的。此外,對監督訪問發現的問題可以通過制定《提示警告制度》,對傾向性的問題予以提示,對已經存在的問題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且問題嚴重的依法進行查處。
3.提高監督效率,理順與其他經濟監督部門和政府的關系。在我國,負責對經濟運行秩序實施監督的主要部門有財政、稅務、審計、有關監管部門(人民銀行、證監會等)、社會審計機構,它們共同構成我國的經濟監督體系。要有效提高財政監督效率,必須理順與其他經濟監督部門的關系。各監督主體的職責分工要清晰明確,監督內容各有側重。要建立監督部門聯系制度和溝通協調機制,構建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變各自為戰的孤立式監督為相互支持、配合的協同式監督。監督機構也要主動加強與政府的溝通,爭取政府對財政監督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共同營造良好的監督環境。
篇8
【關鍵詞】企業;內部控制;完善;建議和措施
安然、世通等財務舞弊和會計造假案件的發生,嚴重沖擊了美國乃至國際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研究結果表明,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是導致企業經營失敗并最終鋌而走險、欺騙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重要原因。為此, 國際資本市場大力強化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作為公司治理的關鍵環節和經營管理的重要舉措,在企業發展壯大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從現實情況看,許多企業管理松弛、內控弱化、風險頻發、資產流失、營私舞弊、損失浪費等問題還比較突出。為此,經濟健康發展迫切呼喚加強內部控制。
隨著五部委(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局、保監局)《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財會[2010]11號)的,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并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有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研究企業的興衰史,但凡失敗的企業總能找到內部控制缺失的問題。加強內部控制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
一、企業內部控制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企業需要對內部控制進行合理定位
按照COSO對于內部控制的定義:企業內部控制是受企業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員工的影響,目的在于實現經營效果和效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應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方面的內容構成。COSO框架強調內部控制是為了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而實施的控制過程,要圍繞五要素來構建內部控制框架,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
但現實中,企業普遍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用以防止發生錯誤和舞弊、或者是用以應付有關部門及主管單位檢查而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內部控制實際運行過程中,企業往往認為有關的職責分工、審批授權制度、控制流程就是內部控制制度。具體層面上僅僅是對某些方面修修補補。可以說,企業對內部控制的定位層次不高,直接影響著科學的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
(二)全面預算管理有待強化
企業集團對各分子公司實行資本經營責任制考核,各分子公司對各車間或下屬部門實際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各項考核是明確各主體責、權、利的需要,但從現實來看,考核并沒有與每個職員的切身利益發生多么緊密的聯系;考核的剛性也往往不強,找些調整因便視同完成,或直接視同完成。
從分子公司看,由于全面預算考核剛性不強,部分分子公司成本控制不強,基礎管理薄弱,造成投入與產出不配比、實物流轉缺乏控制、基礎核算資料不齊全等問題發生。
從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上,要求推行全面預算。全面預算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復過程,關系著每個職工。從現狀來看,全面預算管理弱化,企業需要加強全面預算管理。
(三)在具體業務層面上,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意識不強
有些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意識不強,為加快某項業務快速發展的契機,忽略了內部控制;在用人成本與內控成本的對比上,選擇減少人員而弱化內控。從而出現以下現象:物資采購存在不相容職務未分離現象,從計劃——招標——簽訂合同——驗收——結算均由采購員一人負責;產品發貨環節內控機制不健全;某些車間具有原料采購、驗收、入庫、生產領用一系列管理職能,等等。
(四)企業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
企業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導致信息不能共享,內部控制形同虛設,不能有效執行。例如,企業中存在原料的采購招標、合同簽訂由一個部門負責;組織進貨、驗收、結算由另外一個部門負責,實際到貨物資依據的化驗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結果未按合同約定執行,兩部門之間未形成協調機制,存在對企業整體重點利益形成損失的可能。又如,企業內執行部門對日常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做出處罰,各單位負責收款,由于執行部門與收款單位之間未注重內控機制的形成,出現了執行部門的處罰款未能及時、全額收繳的現象。
(五)內部控制在企業主要領導層面控制薄弱
內部控制雖然是由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完成的過程,但在實際執行時,內部控制點主要集中在管理層以下的財務會計系統和業務執行系統;主要控制程序還是限定在企業主要領導層之下,針對的還是基層管理者、普通員工,而對于企業的高層即董事會與管理層的控制點較少;很多企業內控制度在涉及企業主要領導自身利益時沒有很好的執行,既定的內部控制程序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對內部控制的執行造成不良影響。結果導致,許多企業看似建立了完美的內控制度,但在風險來臨之時往往不堪一擊,其根源在于管理層的權力過大,超越內部控制不受制約。
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議及措施
(一)將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提高到公司戰略層面
作為企業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內部控制在控制和防范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是保證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成為企業生產經營成敗的關鍵。為了經營目標的實現,企業應將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提高到企業的戰略層面,并將構建內部控制體系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相結合,使得內部控制成為實現企業組織目標高效實現的重要保障。
篇9
一 世界發達國家社保基金監管的經驗借鑒
(一)根據國情,依照法律,確立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
社會保障基金監管較成功的國家在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時,都首先注重法制建設,以其作為強制性監管的依據和行為規范。如英國1911年頒布的《國民保險法》、美國1935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案》、瑞典1962年通過并頒布實施的《國民保險法》、新加坡1955年7月通過的《中央公積金法》,都作為本國綜合性社會保障法律確立了各自的社會保障體制。
在具體監管結構上,各國依據國情不同,分別建立起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如美日等國實行行政與監管的分立。在美國負責社保基金監管的機構包括:勞工部、國內稅務局、社會保障局、養老金收益保險公司、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委員會等,其中,聯邦社會保障計劃的監管組織以財政部和獨立的社會保障局為主,勞動部配合;作為第二支柱的私有養老計劃的監管以勞動部為主,財政部等起配合作用。具體行政管理部門為聯邦政府的社會保障署,在全國有1000多個分支機構,具體從事社會保障稅繳納情況記錄、受益資格認定、咨詢以及資金發放等工作。在日本,監管與具體執行機構分立,其監管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行政管理機構為厚生省和勞動省,地方行政管理機構為都道府縣,其國民年金課負責有關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對所轄市村町進行指導;保險課負責健康保險的實施及指導、監督工作。執行機構也分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業務中心,負責匯總、處理地方執行機構的投保人資料。地方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事務所(全國共304家),負責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險和年金的資格認證、注冊、檔案記錄和保險費收支手續等方面的工作。
英國、瑞典等國建立了行政、監管統一的監管結構,其監管主體具有較強的獨立性。英國社保基金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領導,并由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就國民保險和社會救助而言,社會保障部不僅是其監管機構,亦是直接辦理組織,從個人保障賬號的管理、待遇資格的審查,到資金的發放,都由社會保障部負責,社會保障部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規則的執行者、監督者。在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成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獨立、統一的專門網絡。
(二)強化執法權威,確立監管主體獨立性,加強垂直管理,加強各監管主體協調機制
社保基金是保障國民福利的重要公共基金,各國都建立了法律法規以確保基金的安全管理與運營。各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組織各具特色,但都表現出以下特點: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都注重強化執法權威,確立監管主體獨立性,加強垂直管理,并確立各監管主體的協調機制。
以美國為例,其監管結構中十分重要的社保和醫療統籌基金信托董事會,由財政部長任董事會主席,勞工部部長、醫療衛生部部長和社會保障總局局長為董事,另有兩名獨立董事,由總統任命,參議院批準。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和監管權威,同時加強了各部門協調。社保局在1994年克林頓總統改組社保體系時,升級為獨立的、直接向總統和國會匯報的機構,其各種具體的制度規定是全國統一的,各州不得與之相抵觸。此外,1994年,克林頓總統創立常設的“社會保障咨詢理事會 ”(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Board)是一個跨黨派的咨詢機構,獨立于行政部門,進行整體監督咨詢和評估,保證了監管體系的獨立、總體協調。
英國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也都成立了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這些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部門或全額事業單位,不依附于任何別的部門,并按照行政區劃分級設置自上而下的獨立體系。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有效性研究及政策建議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現狀
1997年,我國實行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財政部介入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運行并承擔相應的財務監管職能。199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設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也設置了相應的基金監督機構,初步確立了我國社保基金監管體系。
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著管理體制不順暢和監管建設滯后等問題。地方政府違規現象頻繁,部分地方沒有將社保基金當做公共資金,對基金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將其作為地方性的資金。監管力量較薄弱、監督體制不順。同時,由于立法層次較低,執法缺乏相應的權威性和穩定性。橫向對有關部門,縱向對地方政府,都存在一些監督不力的問題。逐步搭建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亦日益成為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有效性的重要課題。
(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加強監管有效性的政策建議
1. 強化監管力量,適當集中,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體系改革。
目前,每年五項社保基金的收支規模超過2萬億元,監管力量與當前監督工作的需要不匹配,監督力量薄弱。可適當強化相關監管力量,以滿足社保基金運營、管理的需要。在監管組織結構方面,從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的國際發展趨勢、我國現實國情及長遠的制度穩定出發,可采用以法制監管為核心、適當集中的綜合模式,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監管的集中度,以構建一個主輔分明、多重監管的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當前,需要積極研究探討基金監督獨立于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設立。
2. 提升統籌層次,加強垂直管理。
目前,大多數國家的基本社會保障采取由中央政府集中統籌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作。在這種模式下,中央政府負責統一制定重大的全國性社會保障政策,具體事務絕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只是根據自身財力大小提供一些補充性的、地方性的社會服務。在中國目前以縣級統籌為主的條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運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約和監管不利,就會為一些挪用和違規案件提供機會。因些,無論從防范化解風險的角度,還是從基金管理和監督的角度,提升統籌層次、加強垂直管理是下一階段中國社保基金監管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3. 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
目前,歐美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向市場化發展,拉美、東歐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市場化的步伐亦在加快。我國近年來相繼頒布的企業年金法規和規章,已逐步搭建起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市場化運營以后,企業年金的管理體制發生變化,社保經辦機構不直接參與管理,企業年金按照相關規定進入資本市場運作,金融機構成為社保基金管理運營主體。監管機構可綜攬全局,強化各種制度,規范市場行為,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具體如:對原來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向企業年金制度過渡的指導意見,按照平穩、有序、合規、安全的原則,指導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做好接收管理運營工作;總結第一批企業年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經驗,對有關機構管理資格進行適當整合,適時進行第二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繼續完善企業年金配套政策,研究擬定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管理辦法,解決中小企業參加企業年金的實際問題;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組織中介力量,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內控制度、市場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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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內容摘要:本文運用博弈論的基本原理,通過在給定博弈選擇策略的條件下,分析政府、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之間的博弈過程,得出每個博弈主體所接受的策略達到納什均衡時,才能使會計信息真正做到真實與公平,并提出會計信息由不對稱到對稱的相關對策。
關鍵詞:博弈論 會計信息 信息不對稱
博弈論最早是1937年美國數學家約翰•馮•紐曼提出的。1944年馮•紐曼和奧斯卡•摩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為》一書的出版,標志著系統的博弈理論的基本完成。學者們對博弈論在會計信息的應用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張敏探討了會計博弈產生的根源和種類,并對其過程進行了分析,認為我國的會計信息博弈尚未達到納什均衡;上官萍(2002)則認為會計信息披露關系到經營者、投資者等決策主體的任何一種行為決策,都會對其決策產生影響,形成優劣截然不同的經濟后果;而楊宗昌和鐘子亮(2001)則是將會計準則作為各種局中人的會計信息揭示博弈的納什均衡,分析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同時國內還有一些學者通過定量的方法,對會計信息失真的成因進行了分析,如楊東海對混合策略博弈矩陣納什均衡的求解,得出企業做假賬現象的嚴重程度是由現行社會利益分配狀況決定的,加重對作假賬者的懲罰短期有效,但長期卻無效。博弈論把現實世界中不同參與者之間的各種行為,抽象概括為不同參與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或利益一致,進而通過構建博弈模型來研究不同參與人的策略選擇問題,使分析更加準確。同時,不完全博弈論把信息的不完全性作為基本前提之一,這就使得通過博弈論研究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并因此分析提出的結論與現實非常接近,具有現實性。本文從博弈模型的角度出發,以會計信息使用主體為研究對象,分析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各種會計信息使用主體之間的博弈過程,由此提出應變對策及建議。
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一是現行制度安排對會計信息質量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目前,中國主要通過《證券法》、《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刑法》等相關法律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進行了規范。但由于沒有明確的判定機構和統一的判定標準,加之處罰力度與違法收益不相匹配、缺乏公眾監督等弊端,削弱了這些法律法規應有的震懾作用。二是中介機構和執法部門對會計法規執行的力度不夠。由于中國中介機構地位不獨立、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導致其責任心不強、風險意識淡薄、執業質量不高等問題,因而不能有效發揮其對會計主體的外部監督和服務功能。另外,政府管理部門的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會計信息作假的蔓延。三是不合理的行政體制安排是會計作假的深層根源。中國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來約束政府或政府官員在會計秩序中的違規行為,這就在制度上為政府和政府官員在會計上的違規操作提供了機會。政府出于地方經濟利益的考慮,支持政府管理部門的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會計信息作假的蔓延。四是不合理的行政體制安排是會計作假的深層根源。中國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來約束政府或政府官員在會計秩序中的違規行為,這就在制度上為政府和政府官員在會計上的違規操作提供了機會。政府出于地方經濟利益的考慮,支持企業會計作假,以達到上市“圈錢”,扶持、培養和壯大本地企業,最終繁榮地方財政與經濟的目的。但是,本文認為,在企業主體與政府之間還存在一種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機制。本文就此建立一個博弈模型,發現這種混同均衡是存在的,由此對觀察到的無所不在的會計作假提出防治措施。
博弈模型的建立與分析
(一)政府監管部門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博弈模型假設
模型假設:存在兩個博弈方即上市公司和政府監管部門。上市公司有造假和不造假兩種策略選擇,監管部門有監管和不監管兩種策略選擇。雙方都不知道對方的潛在策略選擇,并且雙方都有一致的理性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上司公司如果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其收益為R,若選擇造假策略將獲得額外收益A,但造假一旦被監管部門查出,則上市公司將要承擔的處罰為S。監管部門選擇監管的成本為C,由于上市公司選擇造假策略而給監管部門帶來的損失為N,并假設其監管的概率為P(0
選擇造假的期望收益:W=(A+R-S)×P+R×(1-P)=A+R-PS(1)
選擇不造假的期望收益:Y=R×P+R×(1-P)=R (2)
聯合公式(1)、公式(2)可得臨界值(A=PS),即選擇任何一種戰略所得到的期望相等,此時上市公司可以隨機選擇造假或不造假;當A>PS 時,上市公司的最優選擇是造假;當A
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現階段的情況與A>PS 即上市公司的灰色收入遠遠超過它所受到的處罰的狀況相吻合,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往往傾向于提供不真實的會計信息。據分析,如果證券市場上長期都是上市公司造假的期望收益(A-PS>0)的話,上市公司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可能性將會增強。因此要想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必須加大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監管力度和檢查頻率(即增加P),同時加強對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的處罰力度(即提高S)。
(二)上市公司與注冊會計師之間的博弈
模型假設:存在兩個博弈雙方即上市公司和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工作的審計收入為W,如果披露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的成本為C,且其披露的概率為α。被審計公司若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其收益為0,如果造假將獲得額外收益B,且公司選擇提供真實信息的概率為β。假設監管機構監管注冊會計師并且檢查成功的概率為q,若查出問題,則監管部門將給予注冊會計師和被審計公司其收益e(百分比)的罰款。基于以上假設可得博弈矩陣,如表2所示。
通過以上模型可知:第一,當α確定時,要實現上市公司提供真實信息與提供不真實信息所得的收益相同,則得到等式:0=B×α+(B-Bqe)×(1-α)(3)
即α=1-1/qe。從而要想提高α,就必須提高監管機構成功查出問題的概率q,同時加大對注冊會計師和被審計公司的處罰力度e,且處罰措施越嚴厲,注冊會計師隱瞞被審計公司假賬的可能性就越小。
第二,當β一定時,同理得到等式:(W-C)×β+(W-C)×(1-β)=W×β+(1-β)×(W-Wqe)(4)
即β=(Wqe-C)/Wqe。從這個結果上看,要想提高上市公司提供真實會計信息的概率β,必須減少注冊會計師披露虛假信息的成本C。
(三)政府監管部門與注冊會計師之間的博弈
模型假設:存在兩個博弈方即監管部門和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如實反映真實會計信息所帶來的收益為0,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額外收益為T,概率為α,若被監管部門發現則將受到K 的處罰。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為C,且其監管的概率為β。基于以上假設可得博弈矩陣,如表3所示。
通過以上模型可得:
當注冊會計師隱瞞真實信息與否所得到的收益相等時,即0=β×(-K)+(1-β)×T(5)
解得β=T/(K+T)
當監管部門監管與否得到的效益相同時,即-C×(1-α)+(-C+K)×α=0(6)
解得α=C/K
分析以上結果容易看出,要想降低注冊會計師的隱瞞概率α,必須加大懲罰力度K 同時降低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
相關應對措施
(一)加大懲罰力度,提高違約成本
結合我國實際情況,修改、完善相關法律和規章,加大對造假失信者的處罰力度,使其造假的預期成本大于其造假的收益;對外提供虛假會計信息而給投資者、債權人等使用者導致決策失誤并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使造假者無利可圖,有效地打擊財務造假,從根本上遏制操縱會計信息行為的發生。企業作為理性的個體,在法律懲治力度不強情況下,選擇造假策略進行會計處理,說明在企業與企業的博弈中,造假給企業帶來的利益大于不造假。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會計行為約束條件過松,企業造假遭受的損失很小。這就是造成企業與企業之間進行博弈時,難以促使企業向不造假的“納什均衡”轉變,企業的最佳策略就是造假,不造假反成了次優策略。
(二)優化股權結構,進行國有股減持
通過國有股減持,并使之流通,可以減少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獨大,國有控股股東操縱財務報告信息披露的局面。但是,不改變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很難從根本上解決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此外, 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鼓勵中小股東積極參加股東大會在信息化、網絡化的今天,股東遠離會場參與股東大會已成為可能。因此,應當支持廣大中小股東采用信息技術遠程參與股東大會投票。鼓勵中小股東參與股東大會,有利于增強中小股東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這種行為可以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施加壓力,提高會計信息透明度。
(三)加強外部監督即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的作用
社會審計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根據有關規定,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對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我國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督、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會計監督檢查,進行宏觀調控。在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礎上,規定單位外部監督層次,將專業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使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配合協調一致,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會計法律制度制定的最高標準,就是在確保實現會計目標的前提下,按照現代博弈理論,經過反復博弈,直至達到“納什均衡”狀態,制定出能產生絕對真實的會計信息的行為規范。追求絕對真實,正是不斷提高、優化會計準則,不斷提高會計制度質量的動力。在不同的時空,各利益方對會計信息真實性的理解和要求同樣變化,這時,就需要反復進行博弈,以求得到新的平衡。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信息披露監管機構的協調機制
實踐證明,各個監管者之間在共同監管的領域有必要通過信息共享和區域協調節約監管資源,以提升企業信息披露的監管效果。在銀監會、證監會之間簽署一個備忘錄,單獨明確對共同監管對象的信息披露監管合作、協調的原則、范圍和方式,確定統一的企業信息披露標準和會計標準,增加信息披露監管的有效性。但如上分析,隨著監管者的增多,每個監管者將虛假信息披露認為是真實的可能性在增加。
(五) 發揮市場參與者的監管作用,加強監管雙線問責
上市企業相對于非上市企業而言,信息披露的質量和真實比較高,除了監管者增多以外,市場參與者增多、市場價格波動等約束增強也是重要原因。既要對企業披露虛假信息進行處罰,也要通過內部監督,對監管當局的監管能力低下和失職行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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