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失業保險的流程范文
時間:2023-12-14 17:45:4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解除失業保險的流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失業補助金
一般在失業后的下個月到達。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失業人員發放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文件,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現金辦理流程
1、被保險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被保險人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調查核實(失業人員攜帶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發放《失業保險申請登記表》2份,《失業求職登記表》1份;
3、失業人員應認真填寫《失業保險申請登記表》正面所有欄目。請在計劃生育關系接受單位背面的意見處蓋章。認真填寫《求職登記表》。
失業保險金申領需要什么條件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敗原因有哪些
1、沒有滿足所有條件,用人單位和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一年以上,或者不滿一年但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未因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提交的材料不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為:本人身份證明;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登記;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我已繳納失業保險費一年以上,或者不滿一年但有失業保險費領取期限的;未因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3、個人社會保障是一種支付狀態,許多人會選擇在失業后支付社會保障,這將影響失業保險的申請;
4、階段性補助金在領取階段性補助金期間,適用于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在領取階段性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
篇2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最新申請條件2021,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廣州市失業保險金申請書__市失業保險機構:
茲有本單位職工 同志,因公司發展需要,需實行生產承包制,公司領導決定辭退_同志,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現特申請前往你處申請失業保險金。
該同志于_年_月_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在本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時間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最新申請條件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最新申請材料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
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最新申請流程第一步: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并點擊進入“社會保險公共服務系統”。
第二步:選擇待遇類型。
第三步,填寫、確認個人信息,按系統提示上傳資料并提交。
第四部:提交后,可到“我的業務”,查看業務進度詳情。
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最新申請期限5個工作日。
失業保險金是什么及其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也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主要由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財政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必須要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繳納。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一條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本條所稱城鎮企業,是指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鎮企業。
第五條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三)財政補貼;(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障基金的其他資金。
篇3
談到人力資源成本,很多人首先想起來的是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成本、福利成本等,在控制人力資源成本時往往優先考慮的是降低工資、縮減福利,其實這些都是對人力資源成本理解存在誤區。什么是人力資源成本呢?百度百科收錄的“人力資源成本”的定義為,人力資源成本是一個組織為了實現自己的組織目標,創造最佳經濟和社會效益,而獲得、開發、使用、保障必要的人力資源及人力資源離職所支出的各項費用的總和。根據人力資源及其管理本身的特點,人力資源成本可以分為獲得成本、開發成本、使用成本、保障成本和離職成本等五大類。
這是“學院派”對人力資源成本含義的理解,對于HR從事人力資源成本的分析、控制、管理工作具有參考意義。那么,從勞動法的角度該如何理解和解讀人力資源成本呢?根據筆者的觀察,在勞動法領域習慣從政策成本、風險成本、工資成本、服務成本四個維度對人力資源成本進行分析、解讀。
政策成本
政策成本,簡言之,即因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企業雇傭勞動者應當支付的成本。實踐中,有關人力資源成本中的政策成本,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方面: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成本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這里的社會保險主要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還應當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費用。除此之外,個別省份還有補充醫療險、補充住房公積金等。以上海、北京、廣州三地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法規政策為例,看其對人力資源成本的影響(如圖1)。
比如,用人單位與某勞動者約定工資是10000元/月,那么,在上海、北京、廣州三地,用人單位必須支出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成本分別為:3940元、4180元、2885元。這些成本支出基本上屬于剛性支出,企業不繳、少繳、漏繳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不限于補繳、繳納滯納金、行政處罰等。上海官方的消息稱,2016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企業的單位繳費部分下調1個百分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單位繳費部分下調1個百分點;失業保險費率單位繳費部分下調0.5個百分點。費率下降2.5個百分點后,本市五項職工社會保險費率總水平為43%,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2%,失業保險1.5%,工傷保險0.5%,生育保險1%。據測算,這次費率下調后,預計2016年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35億元。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成本對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影響可見一斑。
從勞動法的角度來看,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成本屬于剛性支付,但并非是沒有可控制的空間。通過事先籌劃,是可以實現合理控制這部分成本支出的。眾所周知,社會保險費用本年度的月繳費基數依據勞動者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工資的月平均數確定,上年度的工資收入是指全部貨幣性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即俗稱的“工資總額”。根據法律規定,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出差伙食補助、午餐補助、差旅費、股票和債券股息和利息等均不屬于工資總額的范疇。故此,用人單位可通過對勞動報酬的結構合理安排和籌劃,實現合理控制上述成本。
最低工資標準和職工月平均工資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需要注意的是,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職工平均工資是指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位職工所得的貨幣工資額,職工平均工資關系到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是政府部門制定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經濟補償金時的參考依據(如圖2)。
最低工資標準、社會平均工資對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方面是工資成本的持續增加。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每年均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雖然今年有個別省份暫時停止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但是總體上來看最低工資標準仍然是呈現逐年上調的趨勢。正如上文所分析,社會平均工資是計算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費用時重要的參考依據,并且兩者是正相關的關系。從實踐來看,當企業盈利或者利潤增長水平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或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水平時,這部分成本增加對人力資源成本影響則會比較明顯,尤其是依靠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起薪的企業。反之,這種成本的增加對人力資源成本影響則會相對較弱。
婚、喪、產、探、病等假期成本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依法享有婚、喪、產、探、病等各類假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休假期間的待遇。以上海、北京、廣州三地為例:
上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北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廣州: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可見,由于各地法規政策的差異,企業在不同地區用工所產生的成本會有所差異。從實務角度來看,企業比較關注的是產、病這兩類假期,關注的首要原因往往并非是成本問題,而是個別勞動者存在故意“泡假”或“小病大養”的行為。對于企業而言,這類假期的顯性成本是比較容易計算的,即休假期間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費用等;隱性的成本是不容易計算的,如,其他員工的效仿、團隊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管理的秩序等。
從勞動法和員工關系管理的角度來看,企業與員工之間既存在基于勞動關系而產生的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同時還存在社會層面相互之間的人際、情感、道義等關系,雙方不成文的傳統、習慣及默契等倫理關系,對于后者可簡單歸納為“企業文化”的范疇。企業對于假期成本或者假期的管理,既要基于法律政策的規定,完善假期管理的各項制度,同時也要注重企業文化的塑造,引導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費、職工教育經費等
根據規定,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工會經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成本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五款之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人力資源成本相關的獎勵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解決殘疾人、軍人等特殊群體就業的,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各類補貼,企業設立“大學生實習基地”、“大學生見習基地”為大學生提供實習或就業培訓,或者為國企下崗分流職工提供就業機會的,均可以享受政府支付的補貼。企業用工保持穩定或增長的可申請穩崗補貼。
比如,上海市規定,經審批后,企業每年可獲得不超過該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同一年里企業只能申請享受一次。若企業同時符合穩崗政策和失業調控政策,補貼總額不超過該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穩崗補貼政策從2014年開始執行,至2020年底結束。
北京市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穩崗補貼:①依法參加失業保險;②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③2015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年末全市城鎮登記失業率1.39%。補貼標準為本單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穩崗補貼領取后,將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廣州市規定,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穩崗補貼:依法在廣州市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和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廣州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補貼標準是企業及其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風險成本
風險成本,簡言之,是因為風險存在和風險事故發生后必須支出的費用。從勞動法和員工關系管理的角度可以將風險分為以下方面。因為操作不當導致的風險,比如,工資、加班、假期工資計算錯誤,帶來潛在的拖欠工資及賠償的風險;人為導致勞動合同、人事檔案、發票等丟失,帶來的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稅務罰款等風險。對業務和法律理解和適用不準確,帶來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風險等。
對于操作風險,是可以通過制度、標準、流程的完善來控制的,同時也是可以通過專業技能培訓來規避這些操作風險的。因違法操作導致的風險,比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足額、公積金繳費基數不足額、不支付加班工資等,很多時候這些企業基于其他因素的考慮而有意為之,但是這種違法操作潛在的風險是存在的,比如,員工投訴后的補繳,被主管部門檢查、稽查之后的補繳、滯納金、罰款等,這些風險成本都是不容忽視的。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不當的風險,容易導致勞動爭議、訴訟,企業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特殊情況下還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同時還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應對。
工資成本
工資成本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成本,包括薪資、獎金、福利等。這是人力資源成本中的重要部分,直接影響企業經營總成本的高低。正如上文所述,談到人力資源成本控制,人們往往想到的是降低工資、獎金,縮減福利,并非人們沒有辦法從其他角度控制人力資源成本,而是從工資、獎金、福利著手是容易立竿見影的,也是容易做出成績的,誰叫工資成本在人力資源成本中占大頭呢。
從勞動法和員工關系管理的角度來看,工資成本主要受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方面是國家的最低工資標準保障制度,實踐中,部分勞動密集型或者低端行業的企業薪酬主要結構是“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相對而言,這類企業對最低工資標準比較敏感;另外一方面是勞動能力市場的供給關系,有關中國“人口紅利”是否已經消失的爭議從未停止,但企業長期存在的 “用工荒”、“招工難”的現象卻一直存在。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企業薪酬水平的競爭力將會成為吸引勞動者擇業的重要因素,企業的薪酬戰略和薪酬水平是否與企業發展階段相匹配,這將會直接影響人力資源成本在企業經營成本中比重的合理性。這都屬于薪酬管理模塊的專業問題,筆者不敢亂下論斷。有關薪酬待遇在員工關系管理中的影響,借用網絡上流行的一句話,員工離職無外乎有兩種原因,一是錢沒給到位;二是干得不爽。
篇4
關鍵詞:人力資源管理;人事保險;工作流程
人事保險即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工作,它既是人事制度改革的組成部分,又是各項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隨著企業基礎管理模式的深刻變革,人作為一項資源變得越來越重要。以人力測評、績效評估和薪資激制度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只有對人力資源管理進行新的定位,才能真正使人力資源管理成為整個企業管理的軸心。
一、參與社會保險的原則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的不斷加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保險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因此,在現有的養老保障制度框架內,明確定位養老保障體系,迎接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到來。
辦理人事保險是依據當地社會保險辦理中心的有關政策,只要是已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再結合本單位職工一個月的工資總額,每個月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為其辦理增減、申報繳費以及保險享用的綜合性業務。以下對人力資源管理的人事保險工作流程進行分類介紹。凡是與用人單位或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應按照合同的有效期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參與社會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指國家通過立法對勞動者因年老、患病、傷殘、生育、失業、死亡等原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時,給勞動者本人或遺屬提供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大類。
(一)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的人員,與原單位或者企業保留勞動關系,并由原單位或者企業或個人自理社會保險費用的,應與原單位或者企業簽訂聘任合同以及出具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二)與原用人單位或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已參保的,要補齊欠繳保險費用后才能轉至新用人單位或企業的參保地。
(三)對于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原又未參與社會保險的人員,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參保之日開始辦理。
三、每月正常繳費
(一)申報要求
用人單位或企業在獲得社會保險費登記的批準后,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以下就相關規定進行介紹。
1.繳費比例:社會保險費用基數是由用人單位或企業上個月的實際工資總額和職工本人上個月的工資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組成的。其中若職工的月工資低于本市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就按照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以一定的比例進行繳納;若超過本市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就按照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以一定的比例繳納。由于每個地方的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繳費項目和比例有所不同,用人單位或企業需按照《工資、費用管理暫行辦法》來籌劃工資。勞動者由用人單位或企業發放工資時按照勞動者實際工資總額以一定的比例代繳。
2.申報、繳費時間:在每月5日以前,用人單位或企業應依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本單位參與社會保險的人員以及繳納相關的費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核實和批準后,用人單位或企業于每月10日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繳納足額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的11日至13日是催繳期,用人單位或企業若逾期沒有繳納或者繳納為足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除了依法催繳欠費數額外,還應按日收繳從11日起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3.申報材料: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或企業如沒有人員增減或者在辦理完人員增減手續后,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企業還應提供本月的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和本月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盤表,其中社會保險申報表一次三份,以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即時審核。
(二)申報流程
對于用人單位,在成立、變更、消注的情況下,必須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以及注銷登記手續。
1.參保登記
對于繳費單位必須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之內,按照注冊地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障登記,其分支機構也應作為一個獨立的繳費單位,根據所屬地管理原則單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時,必須攜帶工商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及其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及其復印件和其他相關證件、資料,如實填寫社會保障登記表。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通過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障登記表進行審查,建立參保單位登記檔案,確定該單位勞動保障正好,核發勞動和社會保障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已通過審核的繳費單位建立社會保險登記檔案,確定該單位的參保險種及時間,通過對繳費單位參保職工情況進行核查后,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2.變更登記
當繳費單位遇到下述變更時情況,必須依法向原社會保障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
(1)單位名稱;
(2)住所或地址以及郵政編碼;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身份證和聯系電話);
(4)單位類型(包括企業登記注冊類型、事業單位類型);
(5)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6)主管部門或隸屬關系;
(7)開戶銀行或銀行賬號;
(8)參加社會保險險種。
繳費單位應當字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30日之內,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攜帶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或宣布變更證明、社會保險登記證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對單位填寫的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進行審核,更改相應材料,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并重新打印發放新的社會保險登記證。
3.注銷登記
當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并時,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
繳費單位應在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手續,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提供工商局注銷證書或行政注銷通知書、法院裁定破產單位破產等情況的相關法律文書及其復印件、單位主管部門批準終止的有關文件及其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證和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和批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核實以上材料后,對符合注銷條件的參保單位在辦理職工社會保險關系終止手續后,封存單位參保信息,并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人員增減辦事程序
人員增減:依據社會保險關系由勞動關系決定的原則,用人單位在或企業在建立、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時,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辦理人員增減手續。
(一)人員增加申辦材料
1.需辦理增員手續時,用人單位或企業需提供與新增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方才辦理;
2.勞動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打印的增員表,復印件一式一份,增員表一式兩份;增員辦理手續隨著每月的申報繳納一起進行;
3.參與社會保險的人員在兩單位或企業之間進行調動,若沒有與原單位或企業辦理減員手續的,在新單位或企業是不能辦理增員手續的;
4.對于異地轉入的人員,在辦理保險基金轉移之前應先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和轉入正常的繳費。
(二)人員減少申報材料
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或企業在辦理減員手續時,應提供減員表和按減員原因提供被減人員的相關資料。
1.正堂退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在辦理減員時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2.提前退休:由于病退、特殊工種退休以及享受傷殘體恤金的人員在辦理減員手續時,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提前退休審批表;
3.其他情況減員:對于與原單位或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應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對于死亡人員,應提供醫療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
人員增減手續的辦理時間應以合同開始或終止時間為準,對于減員要在繳納本單位或企業當月的足夠的社會保險費,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后,在下個月申報前予以減員。
五、繳費方式
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或企業的繳費方式可以是支票、信用卡等,征繳部門在確認繳費后給予發票,用人單位或企業憑發票到本單位或企業的財務部門報銷。
六、保險享用
根據權利和義務相等的原則,繳納足額的費用就應該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這就根據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有關規定來執行各項保險的享用。
七、結束語
人事保險工作是一項規范且有必要的工作,它關系到用人單位或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做好人事保險工作,保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或企業之間關系呈良性發展,進而發揮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在整個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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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對公司的組織結構,日常工作流程等方面有了一些初步認識。而隨后的人事專員崗位職責培訓,在行政人事部主管的悉心教導和幫助下,我邊學習邊工作,從一個“門外漢”到現在對人事專員工作的熟練掌握,讓我有感而發寫下這篇報告,既是對我這樣一個初次接觸人事工作的新人的一種總結和積累,又是為了以后能夠更好的展開工作提供幫助,同時以此文章來鞭笞自己,讓自己更好的對這份工作全面具體的認識,也讓部門領導看到我想做好這份工作的決心。
行政人事部,這個開始讓我感到陌生的部門,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工作后,現在的我已經充分認識了這個部門。作為為公司整體運行服務的一個基礎職能部門,行政人事部主要對公司行政事務、后勤總務、人力資源等工作負有實施、協調、監督、管理的職責。而我擔任的人事專員一職,主要負責員工的招聘、培訓、社保、勞動合同管理等工作,配合相關領導制定、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計劃,最大限度地開發人力資源,為實現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目標提供人才保障。
下面我將分類對我這幾個月的工作做一個詳細總結:
1、招聘工作;
a、結合xx年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并根據各部門人員的實際需求,通過各種招聘渠道有針對性、合理性招聘各類優秀員工以配備各崗位;
b、xx年行政人事部共參加了×次招聘會(其中×次畢業院校雙選會),吸引了大量人才前來應聘,并最終滿足了相關崗位的人員需求。
2、建立、健全、規范人事檔案管理;
a、為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并完善其電子檔和紙質檔案(含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書、體檢報告、照片等信息),并為其發放《員工手冊》,xx年公司新入職職工人數為:×人;
b、協助部門主管及時為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辦理轉正手續;
c、為離職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督促其物品/工作交接的順利完成,xx年公司離職員工人數為:×人;
d、參與收集整理xx年度及之前年度的各類檔案材料,將其按年份及種類進行分類歸檔,放置于×樓檔案室,并建立相應的電子檔案,方便查閱;
e、每月底對新進、轉正、調薪、離職人員進行統計核對并發至相關領導。
3、員工培訓工作;
協助部門主管對新入職員工開展入職培訓,xx年行政人事部共組織開展了×次針對入職××以內職工的培訓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發展歷程、企業文化、公司各種規章制度。
4、勞動合同及社保保險的綜合管理;
a、社會保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b、及時與符合條件(通過公司考核)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及時為其辦理社保保險的增加,xx年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增加社保的職工人數為:×人;
c、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的勞動合同的解除工作,并及時辦理其社保的減少工作,xx年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減少社保的職工人數為:×人。
5、值日及值班工作的綜合管理;
篇6
今天,你們專程來我市調研檢查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這對我市今后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一次鞭策和促動。我代表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調研組一行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我市是因企建市,是我省的老工業基地,結構性、體制性矛盾突出。在產業結構調整中,職工下崗分流力度加大,企業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逐年增多,部分職工群眾生活出現困難,社會保障面臨很大壓力。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同時,始終把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整體聯動,狠抓落實,以“兩個確保”、“三條保障線”和“五保合一”為主要框架,以參保對象多領域、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為主要特征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形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創造了條件,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根據省政府參事室關于社保體系建設調研有關通知要求,現將我市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特點
我市社會保險制度始建于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以“兩個確保”、“三條保障線”和“五保合一”為主要框架,以參保對象多領域、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為主要特征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形成。其主要成效表現為:一是“兩個確保”不斷鞏固。年某年,我市累計發放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億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億元,“兩個確保”資金按時足額發放。二是“三條保障線”相互銜接。至某年底,全市進入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已達到萬人,進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達到萬人,保障率為,基本上做到了“三條保障線”政策措施相互對應、保障對象不留空檔、保險關系及時接續。三是“五保合一”機制初步形成。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及生育保險“五保合一”、“五費一單”、一票征收運作,做到了資金來源清晰、資金去向明確、記帳分帳無誤、利息分配正確。
(一)建立社會保障資金監管體系
為確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發揮最大效益,我市逐步建立起以內部監督、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管體系為主要內容的基金監管體系,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化解基金運行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建立完善內部基金監管體系。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內部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確各項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預、決算制度,基金收入會計核算制度,養老、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記錄制度,結余基金保值增值制度,與財政、地稅部門定期對帳制度,基金支出審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規范化、程序化。同時,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使內部監管體系更加完善,各項基金收支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二是建立完善基金行政監管體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點對所屬經辦機構和有關單位進行監管,主要看基金是否及時足額征繳、基金是否及時足額入庫入帳、基金支付是否及時足額、業務流程是否規范、參保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繳費等。財政部門重點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稅部門進行監管,主要審查經辦機構的年度預決算,監督經辦機構上報的基金支出計劃是否符合規定,監督地稅部門收繳的基金是否及時存入國庫。通過實施監管,確保基金足額收繳和及時撥付。審計部門重點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稅部門的基金收支進行審計,定期對財政部門的基金管理情況進行審計,使基金收支及管理工作能夠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三是建立完善基金社會監管體系。成立了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委員會,勞動保障、財政、地稅、民政、審計部門和工會組織負責人為成員。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協通報社保基金收支、結余情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基金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勞動保障、財政、地稅、民政、審計等部門分別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舉報投訴,接受完善基金管理的建議和意見。同時,勞動保障部門還不定期開展社會保險稽查,核實參保險人、數繳費基數,清理企業欠費,查處冒領養老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及失業保險費問題。如去年共查處人冒領養老金萬元。
(二)建立社會保障責任共擔機制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政府是制度建設的組織者、政策制定者,負責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監管;相關部門是貫徹落實政策的實施者;企業是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的主要承擔者;職工個人是享受社會保障權益的受益者,但同時必須先為獲得權益作出貢獻。在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過程中,我市建立起政府、部門、企業和個人社會保障責任共擔機制。
一是政府制定政策。近些年來,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規章,如《失業保險實施細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暫行規定》、《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等,構筑起較為完備的社會保障制度政策體系。同時,逐步強化政府的社會保障財政承擔責任,加大社會保障投入比重,全口徑安排社會保障資金由某年的萬元增加到某年的萬元,占同期財政全口徑支出的。
二是部門落實政策。勞動保障、財政、民政、地稅等部門具體落實政府制定的社會保障政策,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確保社會保障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到某年底,我市養老、失業、生育保險已基本實現全覆蓋,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萬人和萬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達萬人。
三是企業履行義務。我市絕大多數企業都把社會保險費支出作為企業列支的第一序列,加強資金籌集和調度,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東鋼公司原來因生產經營效益不佳,累計欠繳養老保險費逾萬元,某年以來,該公司不僅按時足額正常繳費,還以每月補繳萬元的進度,全部償還了歷年欠費。有的特困企業也想方設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如市一橡膠廠名經營者和生產骨干以私人住房作抵押,向銀行貸款萬人,為出中心的下崗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和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建立“五費合一”申報、征繳機制情況
(一)探索社會保險“五費合一”機制
為適應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改變的新形勢,我市積極探索社會保險“五費合一”申報、核定、征繳機制。勞動保障部門設立了社會保險申報核定大廳,從某年月起,各經辦機構統一派人集中辦公,業務上由社會保險基金結算中心統一管理,對五項社會保險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申報、統一核定、統一記帳,地稅部門則實行“一票征收”。到目前為止,市本級實行“五費合一”申報、核定、繳費的單位達家。通過實施“五費合一”核定征繳,某年,全市共征繳社會保險費萬元,同比凈增萬元,增幅達;今年月征繳社會保險費萬元,同比凈增萬元,增幅達。
(二)綜合繳費費率的設想
企業繳費是支撐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經濟基礎,但目前的繳費費率及不公平,而且畸高,構成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環境的破壞因素和企業競爭力的損害因素。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為例,一方面是參加養老保險的國有企業負擔沉重,而未參加的企業卻無需支付社會保險費;另一方面,由于歷史負擔不同,各地企業的負擔亦極不平等,深圳企業的繳費率僅為工資總額的,北京為,黃石為,沈陽等老工業基地卻高達以上,高低之間相差竟達個百分點。
對此,在劃清歷史責任與現實責任的條件下,應盡快明確界定企業的責任并迅速實現企業負擔平等化,新型社會保險制度應按統一的費率標準,向所有符合法律規范的企業征收社會保險費,包括企業應當承擔的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等。綜合繳費費率宜控制在工資總額的以內;將住房公積金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合并,做實個人帳戶,實現個人帳戶多元化投資運營和保值增值;鼓勵但不強制企業建立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等機制。在控制企業責任的前提下,應根據社會保障資金的需求量,提高政府財政和個人負擔的比重,個人負擔的最高比重控制在工資總額的,或者在支出劇增的現階段,采取發行長期國債的辦法來彌補,以保護企業的競爭力并實現就業增長。
三、落實企業改制社會保障政策情況
年以來,我市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全面推進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工作。到目前為止,有家企業改組改制,國有中小企業全部退出國有序列,涉及職工萬人,清算、預留各項社會保障費億元,督促企業為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億元,維護了改制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一)落實改制企業社保政策
一是多渠道分流職工。按照“全員接收、分流安置、有情操作”的原則,分類安置改制企業職工。調整留崗人員勞動關系。對企業改制后的留崗人員,通過競爭上崗的辦法重新錄用,及時變更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鑒證。目前,我市改制企業留崗人員勞動合同簽訂或變更率達。理順下崗職工的勞動關系。重點解決下崗職工進出中心、隱性就業和債權債務關系,全市改制企業原已在中心的下崗職工萬名,通過領取一次性安置費或協議期滿出中心領取經濟補償金,享受失業保險的余人,與原企業解除了勞動關系。清理分流人員的勞動關系。對原“停薪留職”、“內退”、“兩不找”、“掛靠”等類人員,因企制宜,因人區別,分類處理,平穩操作,協議期未滿的繼續履行協議,協議期滿企業有崗位的企業重新擇優錄用,無崗位的解除勞動關系,依法給予經濟補償,享受失業保險。
二是預留社會保障費。為維護改制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合法權益,勞動保障、財政部門注重把好“三道關”,即:嚴把改制方案審查關。我市改制辦公室下設個工作小組,勞動保障部門建立了嚴格的審查、復核和舉證程序,使改制方案既實在、具體,又合法、合規。嚴把安置費的清算關。在清算職工安置費過程中,直接到企業審查企業資產評估情況,詳細核對職工享受安置費的數據和職工身份,逐項核對、逐條落實、逐人確認、逐個鑒證。我市共計清算職工安置費億元,其中有名職工“買斷身份”領取一次性安置費自謀職業。嚴把拖欠職工費用預留關。在改制中有以上的企業存在拖欠職工的生活費、社會保險費、工資福利、醫療費、集資款等問題,我們據實核查,登記造冊,落實到人,在審查資產評估中進行預留,共計預留企業拖欠職工費用億元,其中欠繳社會保險費億元。如市南極雪集團土地變現存入財政專戶后,勞動保障部門直接從專戶中劃轉社保基金萬元,維護了職工的社保權益。
三是接續社保關系。針對改制企業“買斷身份”人員不斷增多、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流失的問題,我市勞動保障部門出臺了自謀職業人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辦法,靈活繳費時間、繳費標準、繳費方式,并實行即“兩委托、一傳遞”的參保繳費服務模式,委托銀行打印繳費清單,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由代收銀行生成和傳遞繳費信息,這一舉措受到了自謀職業人員尤其是改制企業“買斷身份”人員的普遍歡迎。全市有萬名職工接續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率達;靈活就業人員累計參加養老保險人,接續和參加醫療保險萬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改制企業社會保險歷年欠費清欠難度大;二是少數改制企業實行承包、租賃、創收自養或托管后,新的承租管理著不愿承擔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法定義務,使部分已參保職工養老保險關系不能及時接續;三是由于原企業繳費沒有足額到位,致使部分自謀職業人員不能與企業解除社保關系,同時與新的用人單位的社保關系也無法建立。
(三)下步工作重點
一是強化社會保險費的清欠力度。建立企業社保信用評價機制。對有繳費能力拒不繳費的企業,設立曝光臺,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對確無繳費能力的企業,規范破產,其劃撥土地使用權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統一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按原用途徑評估收購儲備,并進入市場交易,變現的土地收益用于補繳社會保險費和職工安置費,超過半年仍未拍賣變現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按評估價值的預付資金補繳社會保險費和職工安置費。
二是調整社會保險繳費辦法。對“買斷身份”自謀職業人員被新的用人單位錄用的,原企業對個人的欠費實行掛帳處理,先與新的用人單位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待原企業統一補繳社會保險費后再進行繳費登記。
四、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情況
至某年底,我市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萬人,離退休人員達人,去年發放基本養老金萬元,月均發放萬元,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率和社會化發放率均達。
(一)主要做法
一是多渠道籌集資金。我市勞動保障、地稅部門不斷強化征繳手段,對有錢不繳的單位,通報一批,曝光一批,處罰一批,強制收繳一批,并聯合其他部門推行不準其興建辦公樓、職工住房、購買小汽車、評先等“八個不準”;對歷年欠費,實行分類處理,追繳一批,單列征收一批。通過部門聯合督查,欠費單位紛紛上門,主動繳費并簽訂補繳協議。市財政部門在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加強調度資金,僅去年就借貸萬元資金補充養老金不足。此外,還積極對上爭取中央財政對我市養老保險工作的資金支持。
二是多形式推動擴面。勞動保障部門建立了專人專班負責制、定時定量考核制,成立了稽核專班、普查專班、擴面專班,由點到面,分類突破。如去年全市組成個稽核小組,抽調余名工作人員,深入企業稽核,動員職工參保,共稽核萬人,督促家企業名職工參保和人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三是多手段確保發放。我市規范了養老保險金發放形式,加快了基本養老金發放業務流程,對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部通過社會化發放,堅持將發放時間提前到每月中旬,社會化發放率自某年起一直保持在,并在各點公布了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和咨詢電話,使離退休人員就近、方便、按時、足額領取到基本養老金。全市沒有因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不到位而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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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做好全民創業促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
一、推動全民創業,是促進就業的根本途徑
(一)充分認識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重要意義。創業是發展之基、富民之本。全民創業對于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西部強省具有重要意義。大力推進全民創業,是在新在新時期把發展經濟、創造就業崗位與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有機結合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加快富民興陜步伐、實現建設西部強省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堅持做到"四個堅定不移"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把全民創業促就業工作抓實抓好。
(二)明確全民創業促就業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省十一次黨代會精神,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陜西為主題,以創業擴大就業、扶持創業培養企業家為目標,通過進一步放寬政策、改善環境,努力構建平等競爭、充滿活力的創業機制和全方位的創業服務體系,使各類創業主體在創業中各顯其能、各展其才,以創業帶動就業、推動發展,開創全省創業環境優良、融資暢通、服務體系完善、扶持政策到位的創業促就業工作新格局。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創業氛圍。各級政府要倡導自力更生、艱苦創業、開拓創新的精神,營造鼓勵創業、支持創業、投身創業的社會氛圍,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樹立創業光榮、致富光榮的全新理念,用先進的創業文化塑造時代精神,用時代精神激勵創業發展。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廣泛宣傳在優化創業環境、推動全民創業等方面取得的新經驗,注意培育和宣傳全民創業中涌現出的新典型,推動全民創業促就業向縱深發展。
二、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力度,完善創業資金支持體系
(四)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目標責任。小額擔保貸款是創業促就業一項重要的扶持政策。為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確保小額貸款扶持政策的落實,省政府成立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協調小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勞動保障廳、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財政廳、省中小企業局等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建立協調督查機制。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和工作機構,并將擔保機構延伸到縣區就業服務機構。要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快速發展,使更多的自主創業人員能夠享受到小額貸款的政策扶持。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目標考核制度。各市小額擔保貸款基金落實、考核及發放、管理、回收等情況將作為省下撥就業再就業補助資金的指標之一。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實情況由省政府就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通報。各級政府要根據省上下達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定期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到位。
(五)全面推動創建信用社區試點工作,建立小額擔保貸款長效機制。創建信用社區是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就業再就業、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市要結合實際,在轄區內至少選擇10%的社區開展創建信用社區試點工作,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工作目標和評定標準,全面啟動信用社區創建試點工作,大力推進"創業培訓、信用社區與小額擔保貸款"的聯動機制。要充分發揮社區貼近市場和貸款人的優勢,協助承貸機構加強貸款管理,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降低貸款管理成本。通過信用社區創建試點,明確社區在小額擔保貸款管理中的職責,落實專門人員負責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從根本上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難、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難和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
各市要建立信用社區激勵機制,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回收考核獎勵工作。對創建信用社區成效顯著、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5%以上的社區,按照當年實際到期貸款回收額的3%給予獎勵;對經辦銀行按當年實際貸款發放額(不含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1%給予獎勵;對當年實際到期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的經辦銀行,按其當年貸款實際回收額(不含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1%給予獎勵。對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完成當年貸款回收任務達到90%以上的,按照當年貸款回收額的2%給予獎勵。各市在完成當年省上下達目標任務的基礎上,按照當年實際到期貸款回收額的2%對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給予獎勵。可采取項目管理的方式對承擔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服務和逾期貸款追索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縣區以上就業服務機構按逾期貸款回收額的5%給予手續費補貼。以上獎勵資金從下撥各市的省級再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獎勵資金只能作為工作經費。對誠實守信的貸款者及時還貸后,可允許其續貸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積極推動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與當地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開展全面業務合作,對經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業績突出的銀行,各市可采取優先開設社會保險基金存放賬戶等措施,進一步調動銀行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的積極性。
(六)進一步簡化小額擔保貸款手續,迅速便捷的為創業者服務。對在信用社區內參加創業培訓、完成創業 計劃書和創業項目并經專家論證通過的創業人員,擔保機構可憑其與信用社區簽訂的《借款承諾書》辦理擔保手續,免除反擔保條件,經辦銀行可直接發放小額貸款。創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擔保機構可實行5人聯保形式并由經辦銀行直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創業人員或其親友的房屋(兩證齊全)、汽車、機器設備(有購置發票)、大件耐用消費品或有價證券,經社區和承貸金融機構共同評估認可,均可作為抵(質)押品;第三人反擔保的對象,可由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擴大到經濟效益好的內資企業和有一定規模的外資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對無反擔保的,可以應收賬款、商標、專利、股權、產權等動產和無形資產進行反擔保。各市要將本地區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擔保機構、貸款辦理具體流程和時限一并向社會公布。
(七)健全擔保基金補充補償機制,加強小額擔保貸款的管理服務和風險防范工作。各市要根據財力狀況和小額擔保貸款進展情況健全擔保基金補充、補償機制。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單獨設立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擔保基金要做到專戶存儲、封閉運行、專項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貼息資金的管理,確保其及時撥付到位。省財政將加大對各市特別是貧困地區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補助力度。對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省財政對市財政實行季度撥付、年終清算制。
各市應盡快建立由勞動保障、街道社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和有關部門專家組成的評估小組,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市場潛力、投資回報率、經營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進行評估咨詢,提高創業成功率。勞動保障部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要建立聯和會審制度,到現場對貸款人資信和經營項目進行集中審查。要建立貸款人回訪制度,重點依托街道(鄉鎮)和社區對申請貸款的創業人員情況進行檢查,變層層審批為各有相關部門到街道(社區)集中實行"一站式"服務。加強與貸款人的聯系,對貸款的用途、資金流向、效益及經營情況和按期還貸能力進行分析檢查,將基本情況在社區內定期公示,對可能出現的貸款風險及時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切實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跟蹤管理工作。對惡意逃避債務者,各市可采取社區公告、媒體曝光、張貼《告知通知書》等措施通報有關部門,取消其享受的所有扶持政策并收回《再就業優惠證》。
(八)擴大小額擔保貸款的扶持范圍,做好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貸款發放工作。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由原來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農民工返鄉創業者、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城鎮失業人員。創業項目除國家限制的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均由就業資金提供相應貼息。對持有《失業登記證》初次自主創業的人員(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貼息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自主創業或合伙創業人員,從當地財政安排的就業再就業資金中給予每人不超過20__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各市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積極探索通過發展中小企業增加就業總量的模式,努力做好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發放工作。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新增加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經辦銀行可給與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貸款額度。財政部門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10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其中,[!]中央財政負擔25%,地方同級財政負擔75%。小額擔保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為5萬元,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對下崗失業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創辦小企業或下崗失業人員集體創業進行貸款的,可按其吸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下崗失業人員的數量和每人5萬元以內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貸款數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建立創業載體和平臺,完善創業服務體系
(九)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各市要積極鼓勵和引導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開辟下崗失業人員、失地農民、回鄉創業人員、復轉軍人和大中專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初次創業基地或創業孵化基地,勞動保障、銀行、財政、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應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提供創業場地;教育、科研、經濟等部門要對創業者提供技術、信息、市場分析、政策咨詢等服務。對各類社區的創業項目,各市要統籌規劃,在經營場地安排、落實優惠政策和創業資 金等方面,為創業人員提供便捷的服務。對于進入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者,給予一次性20__元的經營場地補貼;對于自主尋找固定經營場地的創業者給予一次性800元至20__元的經營場地補貼。
(十)建立創業指導服務平臺。各市要成立創業指導中心,將創業服務延伸到街道社區,免費為創業者收集項目信息,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小額貸款、稅費減免、政策咨詢等"一條龍"服務。建立創業項目的引進機制,建立創業項目庫。加強對創業人員的開業指導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宣傳和組織活動,集中展示創業的項目、產品、服務組織和成果,建立政府扶持、企業與個人開發創業項目的市場評估和推介制度,吸納各類社會評估機構參與論證評估,并定期向社會推介。組建創業指導專家咨詢委員會、創業協會等服務機構。加快發展法律援助、技術支持、市場開拓、管理咨詢、財務評估、信貸服務等創業中介機構。成立創業指導志愿團,為各類創業人員提供咨詢和指導。
(十一)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各市要認真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把幫助"零就業"家庭和特困家庭成員就業作為開展充分就業社區的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做到組織健全、人員到位、措施明確、臺帳規范、動態管理、援助到人、跟蹤服務、目標落實。大力開發家政服務業、保潔保綠保安業、手工活加工業、便民利民小店、托幼托老業和公益性崗位,摸清本轄區用人單位的空崗信息,積極安置本轄區內"零就業"家庭和特困家庭成員就業。對在開展充分就業社區活動中,組織健全、服務到位、管理規范、當年消除"零就業"家庭并安置大部分特困家庭成員就業的社區,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可采取"以獎代撥"的方式給予社區適當獎勵。對已建成的充分就業社區給予表彰獎勵。
四、培育創業主體,完善扶持政策
(十二)完善和落實創業促就業的各項政策。各級就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各金融機構,要全面落實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服務補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等再就業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效應。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失地農民和進城務工農民、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優先咨詢、受理和登記,同時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建立稅收優惠政策責任落實制度,并在規定時限內為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辦理減免稅收手續。
(十三)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充分發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政策的扶持作用,引導鼓勵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促進充分就業。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除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從事建筑業、房屋中介、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行業外,由相關部門批準一次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和注冊登記,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凡在20__年年底之前領取稅務登記證的,自領證之日起,按規定3年內個體工商戶憑《再就業優惠證》,每年減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合計8000元,工商企業按實際安置下崗人數每年每人減征4800元的稅費。
(十四)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復轉軍人自主創業。認真落實扶持高校畢業生和退轉軍人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落實好退轉軍人自謀職業補助金制度,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和退轉軍人主動走向社會創辦實業。大中專畢業生和退轉軍人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創辦私營企業的,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
(十五)引導和激勵農民自主創業。各市要在農村大力開展"農民創家業、能人創企業"的創業活動,以推動新農村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在"走出去"創業中的主體地位。鼓勵農村剩余勞動力"走出去"創業,拓展勞務市場,建立勞務輸出基地或聯絡機構,創立勞務輸出品牌,多渠道培養和樹立勞務輸出帶頭人,積極培育發展勞務派遣公司、勞務經紀人等勞務中介組織。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維護創業和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為城鄉群眾"走出去"創業創造條件。同時,鼓勵和引導務工人員回鄉、進城投資創業。凡返鄉的創業人員優先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貸款期限為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延期一次,期限為1年。
(十六)擴大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的扶持范圍,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創業的作用。各市要鼓勵各類企業、事業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和社區創業項目,吸納各類人員參與創業和就業。城鎮困難家庭成員和"零就業"家庭中"4050"人員被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和加工型企業招聘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根據勞動合同期限按規定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可根據勞動合同期限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單位新招聘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個人負擔本人應繳部分。崗位補貼標準由當地政府確定。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相關待遇。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自發組織起來實現就業的,憑其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可按《陜西省失業保險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申領和支付辦法》中的有關規定,領取再就業績效考核補助和職業介紹補助。
(十七)擴大免費創業培訓和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范圍。各市要增加對創業培訓的投入,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創業培訓和職業培訓。加強企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工作,建立職稱評聘和職業資格鑒定制度。提倡社區志愿者開展面對社區居民的免費培訓。企業用于員工培訓的經費,可按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稅前扣除。將創業培訓和職業培訓補貼范圍由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大中專畢業生、退轉軍人、進城務工農民和殘疾人;參加再就業培訓可提供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將職業技能鑒定和專項能力考核補貼范圍由農民工擴大到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和殘疾人。
(十八)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各市要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人員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幫助他們熟悉有關政策法規,掌握經營管理知識,提高創業能力、就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激發創業熱情,逐步實現自主創業。培養造就一批創業帶頭人,開發一批新的就業崗位,實現創業的倍增效應。要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模式,滿足各類創業人員的培訓需求。創業培訓要與小額貸款、企業開業指導、企業發展服務等有機結合,努力提高創業培訓成功率。充分利用社會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創業培訓,積極與大專院校聯合辦學,共同開展創業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聘請發展改革、經貿、教育、財政、勞動保障、稅務、金融、工商等部門具有較高水平的專家組建創業培訓咨詢委員會,負責創業培訓的師資充實、政策咨詢、業務指導及協調服務工作。
(十九)完善社會保障政策,解除創業者后顧之憂。各市要完善創業人員的參保政策,對于未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自謀職業者,按城鎮個體工商戶參保政策參加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不同統籌區域間流動,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規定為參保人員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各市要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機制,被征地農民進入工業園區就業 或進城創業,納入城鎮的社會保障體系,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選擇低基數的繳費政策,繳費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五、加強組織領導,改善創業環境
篇8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目標,以全面推行統籌城鄉勞動保障為主線,以災后恢復重建為重點,以班子隊伍建設為抓手,著力完善工作制度體系,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狠抓落實,提質增效,努力實現勞動保障工作新跨越。
(二)主要目標
全年新增就業3萬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和失地無業農民1萬人,困難就業群體3000人,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培訓農民工10萬人;勞務輸出78萬人;實現勞務收入48億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23萬人,征收基金51000萬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28萬人,征收基金30000萬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57萬人;失業保險參保12萬人,征收基金2800萬元;工傷保險參保12萬人,征收基金3000萬元;生育保險參保6萬人,征收基金300萬元。
(三)重點工作及措施
1、做好統籌城鄉勞動保障全市推廣。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統籌城鄉勞動保障*試點經驗和成果。就業方面,按照城鄉勞動者均等化就業服務和大力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總體方向,分項在全市穩步推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方面,搞好已試點新農保制度與國家新農保制度的對接,并在全市全面推行。醫療保險方面,逐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配套政策,規范經辦工作流程,建立起比較定型、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方面,結合災后恢復重建,建立起與統籌城鄉勞動保障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經辦能力,加快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險服務的規范建設。
2、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一是加快勞動力市場建設,完善統籌城鄉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市、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并投入使用,逐步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實現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和穩定就業。建立專業性招聘會與綜合性招聘會相結合、城鎮吸納就業與農村轉移就業相結合的就業機制,實現勞動力資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大力開發就業崗位,促進城鄉勞動者充分就業。全面落實新一輪積極就業政策,圍繞“五類”群體,開展好“4*0”人員、“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援助活動。三是以創業促就業為重點,全面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全面建立政策支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努力開創全民創業的新局面。加強同財政、銀行等部門的溝通,充實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四是加強協調配合,扎實做好農民工工作。按照“七位一體”農民工工作模式和“14”統籌城鄉就業模式,擴大組織化輸出轉移規模。不斷創新培訓思路和培訓路徑,切實提高農民工整體技能水平。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維權救助和農民工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工商、稅務、信貸、土地等扶持政策體系,幫助農民工創業。
3、完善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提升社會保險統籌層次。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積極做好開展省級統籌的各項準備工作。以“金保工程”建設為依托,進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在養老保險統一制度、統一政策、統收統支的基礎上,不斷完善業務經辦流程和經辦事項及經辦標準。完成歷年個人賬戶基礎數據清理、采集、錄入、審核工作,建立市級集中基礎數據庫,實現全市范圍內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鞏固現有成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繼續做好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切實開展好醫療、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研究解決市級統籌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高我市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抵御風險的能力。探索統籌城鄉居民醫保試點。按照醫改方案中關于“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的要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管理“兩統一”。
4、加大執法維權力度,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加大培訓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繼續強化對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規范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和終止行為。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選表彰活動,加強集體合同審查備案和勞動關系宏觀調處,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規范工資支付行為,探索用人單位欠薪報告制度和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加強工資支付情況檢查,遏制工資拖欠。認真貫徹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配套辦法,健全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普遍建立鄉鎮、工業園區、社區、行業協會、企業等為組成形式的多層次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落實工作責任制和領導干部接訪制度,完善應急預警和報告制度,重點關注并妥善處置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軍隊退役人員再就業問題和統籌城鄉實施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和消除不穩定因素。
篇9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簽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為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于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說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文件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1)被人民檢察院免于的;(2)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3)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于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文件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篇10
律師36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后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堿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 、 等。
第九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 元。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并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為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有毒、有害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為 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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