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安全應急救援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15 17:29:4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人防工程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人防工程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篇1

二是持續提升突發事件應急預判預防能力。繼續推進《__市公安安全白皮書》貫徹實施工作,按照《__區城市公共安全評估報告》不斷加強和改進我區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構建適應新形勢的公共安全體系;繼續執行突發事件風險分析會商制度,以確保“城區安全”為核心,加強對全區突發事件的特點分析、風險預測和趨勢研判,總結分析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部署相關預防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條塊結合的原則,繼續協調督促全區各單位各部門全面落實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積極開展事故災難、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社會安全等領域的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是完善我區應急隊伍體系及應急保障。進一步加強應急隊伍,重點是以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單位為基礎構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舉辦區應急(民防)隊伍、應急專家隊伍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區應急委各成員單位、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的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組織開展全區首批“緊急救助員”培訓,進一步完善基層“緊急救助員”與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相互配合的應急救援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支持志愿者應急隊伍壯大和發展。完善我區小型移動應急平臺建設,運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升級改造應急處突指揮系統,進一步提高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水平。

四是推進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繼續推進全區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特別是做好區職能部門專項應急預案和街道總體應急行動方案的修訂指導、備案工作;協調指導區28個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單位及各街道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牽頭舉辦一場區綜合性大型應急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以演練鍛煉隊伍,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突能力;加強演練評估、預案修訂工作,應急預案演練結束或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根據演練情況或突發事件處置情況,及時組織開展演練評估和預案修訂工作。

五是深化應急值守工作。完善和健全應急值守體系,全面加強我區應急值守工作,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嚴格落實關于應急值守的各項規章制度,牢記崗位職責,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重大節假日和敏感期領導在崗帶班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報送機制,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標準,規范報送時間、報送內容和報送對象,杜絕信息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象。舉辦第三期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骨干業務培訓,提升信息員信息報送能力。

六是深入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區應急知識宣講團,會同__應急管理學會,立足本區公共安全形勢的特點和實際,重點針對臺風暴雨、洪澇災害、地質災害、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傳染病疫情等常見突發事件,開展相應的防災減災、自救互救的知識技能宣傳教育,推進應急宣傳“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營造全社會關心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圍;按省、市要求組織完成我區“百人百場”應急知識宣傳活動。

篇2

關鍵詞:圖書館 應急預案 管理

為貫徹落實《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解決圖書館藏書眾多,人員密集所帶來的安全問題,增強圖書館整體應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極有必要加強圖書館火災應急救援本預案管理。

一、危險源分析

圖書館具有如下特點:開放式管理,人員密集、流動性大,電器設備設施多,閱覽室數量多,紙質材料多。

火災危險性分析:圖書館大樓主體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大,層數多,建筑立面復雜。由于館內配有計算機機房、中央空調等危險源,加上讀者和員工的一些不安全行為和圖書館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容易發生火災。一旦圖書館發生火災,煙、火蔓延途徑多,容易形成立體火災,疏散困難。由于圖書館內有大量的書籍,火勢在短時內會迅速增大,如不及時撲救,火勢擴大,將難以控制,屆時將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圖書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為總指揮、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消防專家為協助的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

指揮機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啟動后,成立由圖書館館長組成的應急現場指揮部,館長任總指揮,圖書館主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副總指揮,副館長和各部門主任等為成員。現場指揮部及時召集相關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策劃工作,為指揮部出謀劃策。

應急行動組:為提高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效率,迅速展開工作,根據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要求,應成立現場指揮、滅火救援、警戒、設備管理、疏散維護等基本應急行動組。

三、預防和監控

圖書館消防中心實施24小時值班監控制度,充分利用圖書館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對各個部位實施嚴密監控,一旦出現報警立即派巡邏隊員前往火警現場確認,同時,堅守崗位,密切注視火警動態。加強圖書館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出現故障及時排除。圖書館保衛部門平時要加強巡樓制度,對重點保護部位或由于維修不及時失去技防保護的區域實施嚴格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使人防和技防有效結合,共同發揮作用。

四、預警行動

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樓層火情報告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值班負責人安排義務消防隊員赴出事地點,同時堅守崗位,密切注視火警動態;義務消防隊員接到通知,應立即趕赴現場,確認屬火警后,就近按下手動報警按鈕,同時通過對講機向消防控制中心報告火災情況。通知、組織就近疏散;能自己動手滅火的,迅速開展滅火工作,或就地打開消火栓,展開水帶、水槍,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屬系統誤報,即時通知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復位;若因設備故障不能當場復原的,應及時通知維修組進行修復;消防監控中心值班護管員接到手動報警信號或巡邏護管員的電話報警后,立即通知管理服務中心,并通過電梯對講機通知電梯中的人員按下最近樓層的按鈕待電梯門打開后迅速撤離電梯,從疏散樓梯撤出大廈;首接通知者,應立即通知圖書館消防中心或撥打“119”報火警,告知火災發生的地點、位置、樓層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告知負責人、安全保衛部門、安全負責人;通知值班維修工;值班維修工應立即趕至消防中心:迫降所有電梯,使消防電梯處于消防待用狀態;立即切斷大樓的市電電源并及時啟動備用發電機確保應急供電;檢查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檢查消防設備是否處于良好待用狀態;并配合消防中心值班護管員密切監視消防設備運行狀態,若有消防設備無法聯動,及時采用手動方式強啟設備。

五、信息報告

圖書館應建立火災事故報警程序圖,明確并熟悉消防專用報警電話等,使所有人員清楚報警程序,根據不同的接警情況,采取相應的報警方式。

六、應急原則

通過采取各種措施,建立健全應對火災事故的有效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因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通過圖書館自身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早實現火警的預測和警報。安全保衛部和工程部要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加強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日常維保,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時刻處于良好狀態;加強消防檢查,杜絕火災隱患,盡一切可能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對無法防止或已經發生的火災事故,盡可能避免其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后果;圖書館高級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義務消防隊伍(主要是保安人員)的應急訓練和演練,緊緊圍繞火災初期五分鐘,切實提高義務消防隊伍在五分鐘內的應急反應能力和實戰能力;火災應急過程中,始終堅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的應急思路,堅持火災現場最高領導指揮制,堅持讓最了解火情的領導擔任前沿指揮官,堅持讓能最大限度調用應急力量和資源的領導擔任最高指揮官;鑒于圖書館“垂直距離高、范圍面積大、撲救困難、火災蔓延速度快”的特點,圖書館消防控制中心立足自救,充分利用建筑自身的消防設施,充分利用自己打造的應急隊伍,自己動手快速撲救初期火災,快速疏散被困人員,快速報警救援。

七、基本響應程序

應建立指揮組響應程序、滅火救援組響應程序、基本響應程序、警戒組響應程序、疏散和救護組響應程序和擴大響應。圖書館安全保衛部門、圖書館安全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立即啟動圖書館現場應急處置機制或現場處置方案,迅速組織自有力量對初期火災實施有效撲救和人員疏散,根據災情發展,確定火場的主要方向,及時召集力量,消除危險源。

八、現場處置及善后處理

在撲救火災時,一定要針對不同類型的火災分別采取不同的滅火器,通常情況下均采用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可撲救A、B、C類及電氣火災;尤其注意電氣火災不能用水撲救。

撲滅火災后,警戒組應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查明火災原因,核實或清查火災損失情況,向學院提交火災報告。

九、日常管理

篇3

近年來,黃島石化區作為青島市工業經濟增長的新亮點備受關注。而其中作為石化區龍頭企業的青島煉化、麗東化工等企業,同時又是高危企業。如何使經濟與安全同步發展,黃島石化區重點抓住了危化品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運用多項高科技手段,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監控中心 應運而生

黃島石化區位于青島市黃島區北部,規劃面積約15.46km2。目前,石化區內共有危化品從業單位21家,其中生產企業2家、存儲企業8家、經營企業1家、液氨使用企業4家、在建企業5家;擁有油庫5座,總存儲能力達840萬m3:危化品碼頭7座,年吞吐能力5300萬t,屬于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針對石油化工產品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特性,生產工藝存在高溫、高壓、高毒等高風險,極易引起火災、爆炸及毒物泄漏等事故,黃島石化區專門于2007年11月成立了安全生產監控中心,以確保公眾安全與企業生產安全。

黃島石化區安全生產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主要負責黃島石化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監控中心共投資2000多萬元,于2008年1月正式開工建設,2009年1月順利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科技成果驗收,被列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8年度安全生產科技發展指導性計劃項目”、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危化品監控與事故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工程”。

3大功能 嚴密監管

黃島石化監控中心的監控與指揮系統是一套“平戰結合”的信息化平臺,既能用于平時的安全生產監控,也能用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指揮。這套監控系統具有石化區重大危險源24h監控、應急指揮和日常監管3部分功能。

重大危險源24h監控

監控中心主要采取視頻監控、自動報警和危化品氣體泄漏監測及定位3種手段對石化區重大危險源進行24h監控。

為實現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戰時實時監控,監控中心接入205路視頻,同時從石化區內企業的370路視頻中接入194路視頻,從黃島區公安局視頻系統接入4路視頻,并安裝7套攝像監控系統,使監控中心的攝像范圍可覆蓋整個石化區,實現對石化區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24h監控。

如果石化區內的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監控中心可以迅速作出反應。因為監控中心信息化平臺接入石化區內9家企業的4 816路火警報警信號,又接入青島煉化、麗東化工、液體化工碼頭、思遠化工4家企業的部分危化品泄漏報警信號186路,可實現企業報警與監控中心報警聯動(見圖1)。企業報警時,監控中心能同時接收到報警信號,通過應急響應系統迅速確定事故企業及報警源,生成事故企業的基本信息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監控中心自建的攝像頭和接入的企業視頻將自動跟蹤事發現場,第一時間了解現場狀態。此外,監控中心還向各企業和社區居民提供24h報警電話,以便及時響應并處理各類事故。

為加強對石化區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的監測,保證石化區及周邊社區居民環境安全,監控中心安裝了差分光譜測試單元,實現對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濃度的自動監測分析(見圖2)。上述氣體一旦超標,監控中心結合當時風向、風速等相關氣象條件即可確定事發地點的大致位置。

應急指揮

如果石化區內的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監控中心可以作為戰時應急指揮中心,充分發揮6方面作用為應急指揮提供技術平臺支持。

一是會議決策指揮功能。監控中心指揮室分別建立了能與外界進行有線、無線通訊和視頻會議的通訊通道,匯集事故現場的圖像、語音和數據等信息,并結合地理信息系統(GIS)實現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和會議決策指揮功能,為領導決策提供良好的應急指揮平臺。

二是應急指揮車移動指揮功能。在應急指揮過程中,如果視頻和有線通訊系統因故中斷,應急指揮車可深入事故現場,將圖像、聲音、環境參數等數據通過無線通信網絡同步發送到監控中心,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監控中心再將應急預案、現場指示等信息發送到移動指揮車,實現信息同步互傳(見圖3)。同時,移動指揮車安裝有GPS導航儀,使用精確的5秒間隔測算方式,監控中心可在GIS地圖上即時定位跟蹤移動指揮車。

三是應急廣播功能。石化區企業及周邊社區的19個點位都安裝有48個應急廣播,廣播范圍覆蓋12個社區、5家企業。假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監控中心可根據指示,通過應急廣播組織現場指揮、公告及協助相關部門疏散人員。

四是事故模擬功能。監控中心擁有強大的事故模擬軟件系統,根據模擬數據,可計算出爆炸事故的影響半徑(見圖4)、泄漏事故的擴散面積和方向(見圖5)、應急救援隊伍的最佳路徑,并顯示事故企業周邊企業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周邊社區分布及人口數量、居民疏散路徑、區域等。

五是地圖功能。為配合應急響應系統,監控中心繪制了四層一體的石化區地理信息系統地圖,逐層顯示石化區全景、企業名稱、周邊街道、重大危險源等詳細信息;并且制作了石化區內8家企業的三維地圖,直觀顯示企業廠區情況、特定罐區的編號、罐容量、存儲物質、儲罐類型等(見圖6)。

六是應急信息庫功能。強大的數據支持是監控中心監控與應急指揮的基礎。監控中心預先建立救援物資信息庫、應急救援力量信息庫、應急救援專家信息庫、應急預案信息庫、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知識庫等,做到防患于未然。

日常監管

監控中心為加強對石化區企業的日常監管,為每個企業提供一個網絡用戶名和密碼,通過企業生產情況網上申報登記系統,建立企業信息數字化檔案。并對企業各類重大危險源分類統計、自動辨識和評價分級,實現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估。

監控中心在日常運行監管過程中,根據掌握的數據及現場資料,隨時調度每一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督促企業加強內部管理,不僅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監督工作,也同時督促石化區的每一個企業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比例配備專業、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此外,在青島市登記注冊的危化品車輛進入黃島石化區時,監控中心的GPS系統即可實現自動定位,實時監控車輛動向,當車輛發生事故報警后,能迅速確定事故車輛位置,為應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監控中心投入運行使用2年多以來,石化區未發生一起生產安全事故,實現了石化區跨行業、跨企業危險源的實時監控,為生產安全事故預警和實施及時、靈活、機動處置提供了可靠的科技支撐和技術平臺。

科技創安 注重防范

黃島石化區不僅有先進的科技手段監管重大危險源,而且還從人防、技防兩方面加以配合,按照“人防是基礎、物防是關鍵,技防是指導”的思想,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生產“三防體系”。

“人防”是指監控中心人員齊全,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并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理論技能水平。從2008年5月開始,監控中心人員實行24h值班制度,以便準確記錄各種監測數據,發現隱情及時聯系有關企業,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篇4

1.1目的

為了科學有效地控制我區范圍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迅速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的危害,保護我區范圍內省市領導機關、金融中心、交通樞紐的安全運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應急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辯識與控制,消除事故隱患,將事故概率降到最小。加強對通過我區范圍內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監控,防止在我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因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引起重特大事故對我區造成的危害。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組織與隊伍的建設,搞好應急宣傳與演練,將事故損失降到最小。

1.2.2以人為本,先人后物:事故應急求援工作以搶救人員和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為中心,優先搶救和保護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惡化,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1.2.3重點保護,嚴格監控: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加強對我區重點地域,重點道路、重點單位的監控與保護,保證我區范圍內省、市領導機關、居民密集區域、交通樞紐、金融中心和大型商業中心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全區區域、道路、單位重要性分級見附件9.6)。

1.2.4反應快速,協調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對事故做到及時應對,妥善處置,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保證強有力的組織、指揮協調。

1.2.5統一指揮,屬地原則:事故發生后,按應急響應程序啟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轄區街道(鄉、園、局)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本預案,上報市政府啟動市預案。上一級指揮機構有權指揮下一級應急救援組織。救援組織及救援人員首先立足于本企業、本地區。

1.2.6保障有力,常備不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保障體系,提供強有力的人員、資金、物資器材等資源保障,專業搶險隊伍定期演練,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

1.2.7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協調配合;充分依靠和發揮公安、消防部門在處置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的骨干和突擊隊作用。

1.2.8應急救援遵循以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1.2.9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施救費用。地方財政給予應急支持。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1.3.2指導參考依據

《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通知》

省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4現狀

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年版)所列品種,我區常用的危險化學品有300多個品種,涉及到化工,醫藥、機械、輕工、農業、商業、環保、建設等各個領域,按照《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86)涉及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自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蝕品等類。由于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復雜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點,使得在生產、運輸、儲存、經營、使用及廢棄物處理過程中,稍有不當,就有可能引發泄漏、爆炸和火災等連鎖事故,就會對人民生命財產、生活環境和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近年來我區的化工產品生產得到快速的發展,產品品種增多,生產規模增大,主要產品有高分子UV涂料、油漆及添加劑,尤其是高分子涂料生產過程中,其原材料、中間品、成品在生產、儲存、運輸中,存在一些重大化學危險源。

由于我區特有的區域環境,不可能有專門的化工生產經營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單位分布于我區各處,尤其是多處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市場,湖南亞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大門皮革市場、馬王堆油漆涂料市場、新合村、南湖汽配城及周邊的配套倉儲等。本區內擁有部分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用戶,包括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鋁型材生產企業、高等院校、醫院和科技院所等),相當一部分加油站、充氣站位于居民區和商貿區中,已構成重大危險源。我區危化品重點區域為:

1、東岸鄉范圍內工業園、村、村的公司等四家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區域和鋁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鋁材公司、鞋業公司危險化學品使用區域;

2、大學、農科院、雜交水稻研究所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和放射物使用區域;

3、市場、建材城、油漆涂料城、建材市場、汽配城、新合村汽配市場為主的油漆、涂料經營市場及周邊的油漆倉儲區域;

4、各加油站、充氣站、點和以曙光集團為重點的工業充裝廠為主的易燃易爆氣體危險源。

5、曙光集團、農業大學、倉庫等七處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

據統計,我區共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5家,經營市場6家,劇毒危化品使用單位2家,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7家危險化學品經營門面226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25家,加油站15家,儲存量1200噸(主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見附件9.5)。

由于我區主要位于城市中心區,區內城市主干道14條,并且部分道路是主要運輸干道,如長潭高速公路、107國道輔道、五一路、遠大路,人民路、解放路、二環線、火星路,展覽館路、車站路、路、路等,以及大量城市主干道間的聯絡道,穿區而過的河,構成了連接市各單位及與外區、縣、市的運輸通道,危險化學品在通過我區運輸途中對我區產生很大的危險。

1.5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1.5.1事故類型

1.5.1.1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及由此引發的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

1.5.1.2重大危化品火災事故及由此引發的爆炸、或由此引起的泄漏污染及中毒事故

1.5.1.3重大危險化學品爆炸引發的火災、泄漏及導致的中毒傷亡事故

1.5.1.4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引發的泄漏、爆炸、火災和由此引導致的污染、中毒事故

1.5.2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范圍、危害程度及危險化學品的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及事故可能影響的范圍。

1.5.2.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離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易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建筑設施及設備損壞

1.5.2.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的傷害或財產損失

1.5.2.3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域久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1.6適應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區危險化學品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的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危險化學品運輸途經我區區域范圍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救援工作。

轄區內發生重大、特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按上級預案和本預案執行,本預案與上級預案相沖突的,按上級預案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詳見附件9.11應急組織框架圖,9.12區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置結構圖)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1組成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區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常設協調議事機構,在區應急委員會的領導和市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機構的指導下,統一領導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任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助理調研員、區安監局局長任救援指揮部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發展與改革局、區工業經濟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交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大隊、區交警大隊、區城管局等單位為成員。

2.1.1.2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領導和協調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訂、修訂、實施本預案;研究、報告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年度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負責調集和落實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專業隊伍、專項資金和專用設備,檢查督促全區各街道(鄉、園、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上級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匯總報告事故救援情況。匯總全區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并組織有關專家及時進行評估分析,提出處置建議。組織、協調應急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的具體啟動工作。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統一部署、指揮、協調實施本預案,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和占用場地,適時批準啟動和終止本預案,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命令;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2.1.2區應急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2.1.2.1機構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辦),作為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由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2職責

協助正、副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副指揮長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我區重、特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各成員單位、企業單位是否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報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檢查預案的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險情)信息的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統一對外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辦理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系統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督促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按照指揮部指令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協調組織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并負責在事故后組織歸還或補償;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善后處理具體工作;

b、具體職責是:

a)組織制定、修訂區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組織實施區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c)指導、監督各成員單位、街道(鄉、園、局)安全應急機構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d)指導、督查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方面的科技、宣傳、教育、演習等工作;

e)組織、協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搶險救援系統、災后重建系統的建設;

g)匯總全區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并組織有關專家及時進行評估分析,提出處置建議。

f)組織、協調應急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的具體啟動工作。

2.2應急組織機構的建設

2.2.1基本原則與要求

1)工作移交與指揮轉移: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工作交由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

2)全區建立區、街道(鄉、園、局)兩級應急領導機構及其日常工作機構,分級領導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和辦理日常工作。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的現象。

4)按照整合資源、提高效率、節約行政成本的要求,建立統一的指揮場所,裝備基本滿足要求的指揮系統,調配精干的人員,建立健全完善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服務、救援物資、裝備資源檔案庫和完整的信息庫、完善的網絡。

2.2.2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

區政府辦:參加、組織和協調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調集應急隊伍和搶險救災物資;負責應急救援對外聯絡工作。

區發展與改革局:負責安排應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審核重大危險化學品源項目建設;做好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計劃、協調工作。應對突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物資供應及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事故區域警戒維持事故現場社會秩序、事故證人及責任人的監控與保護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突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資金保障等工作,監督檢查應急救援資金,救災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

區民政局:啟動突發災害的社會應急救援機制,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統計和全區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災民吃、穿、住、醫的生活救助;申請和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管理、分配救災物質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并協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并協調事故現場衛生防疫工作,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毒物鑒定,并制訂救治和防中毒方案,組織協調調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短缺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

區安監局:負責起草、修訂、實施本預案,負責接收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并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安監局報告,組織、指揮和協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方案的實施和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的執行,負責制定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專業人員,專項資金和專用裝備的儲備計劃,檢查督促各有關專業部門和從業單位開展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

區工業經濟局、區商務局:參與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救和恢復生產,、組織、監督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儲備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的救援裝備與物資。

區科技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科技儲備與科技保障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負責制定并采取防止危險化學品污染擴大的對策和措施,負責事故現場洗消和清理工作。

區交管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救援人員、物資的保障工作。

區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長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的搶險救災工作。

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工傷醫療保險與救助工作,協助處理相關理賠事宜

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的火災撲救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院人員(包括傷亡人員)的緊急轉移工作,配合環保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洗消清理。

區交警大隊:負責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交通管理、區域封閉與隔離,協助應急救通運輸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協助進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的維護現場、協助公安部門工作,協助進行事故現場洗消和清理工作。

區宣傳部:負責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宣傳報道工作。

2.3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3.1組成

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總指揮由區危化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指定人員擔任。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供應組、環境監測組,善后處理組、技術咨詢組、宣傳報道組和事故調查等10個專業救援組,各組組長由相關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擔任。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現場指揮一名,由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2.3.2主要職責

2.3.2.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對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緊急處置工作負總責,對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對應急處置中難以解決的問題或按規定需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請求援助,直接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負責信息的統一。

2.3.2.2專業救援組職責

綜合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為組長單位,其它各組組長為成員,負責救援一線和指揮協調工作,傳達貫徹指揮部各項決定、指令聯系和督促各組工作,確定事故應急救援控制范圍,匯總事故現場各項信息,授予權公布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安全保衛指揮組:公安部門為組長單位,當地街道居委會為成員(必要時包括區城管委),負責事故現場安全警戒、交通疏散、秩序維護、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和周圍物資的轉移。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負責區域的封閉與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必要時調動區城管大隊(全區道路疏散分流方案見附件9.7,全區區域性封閉與封鎖程序見附件9.8)。

醫療救護指揮組:區衛生局為組長單位,有關醫療機構為成員,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處置受傷和中毒人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協調農林水利、環保及其他相關部門,評估測定事故的危害程度,提供醫療保障應急處置與救援方案,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環境監測指揮組:區環保局為組長單位,有關化學品檢測機構為成員,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大氣、水體、人體、動植物、土壤進行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資的成份及濃度,確定污染與危險區范圍,評估事故造成的環境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制訂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物資供應指揮組:區工業經濟局為組長單位,商務、交通、安監、公安部門為成員,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及有關街道、鄉、局和社區、村以及企業調配、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工具和救援物資,安排好搶險救援人員的膳食。

善后處理指揮組:事故發生地街道為組長單位,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安局為成員,負責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其所在地、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安撫、解釋和善后處理工作,啟動社會力量,為受害人提供社會救助。負責安置事故區域內人員緊急避難轉移疏散安置工作。

搶險救援指揮組,根據事故類別,分別由公安、消防、交警為組長單位,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如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事故單位為成員,必要時由區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報市政府商調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支援。負責事故現場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救援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隔離事故系統與其它生產、生活系統,搶救事故現場的人員、設備、物資和其它財產,負責現場滅火,設備冷卻、噴水隔爆、人員搜救,負責被污染區的洗消工作和現場清理工作用于。

事故調查指揮組:區安監局為組長單位,公安、消防、交警、工會、工業、商務、事故單位為成員,負責事故情況的調查、取證、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處理建議工作。

技術咨詢組:由區安監局牽頭,有關單位參與,組織相關專家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技術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為組長單位,負責處理事故新聞等相關事務。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區安監局負責確定信息監測辦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核實、分析、評估收集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必要時,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對發生的事件趨勢進行預測。

區安監局和各街道(鄉、園、局)安監站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采集、處理工作。制定監測計劃,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根據不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性質和特點,以轄區內各重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重點部位為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廣泛收集各種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可能性很大的,應在2小時內分別向區應急委、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與市以及其他區信息聯絡制度,及時掌握可能引發影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

3.1.2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負責接受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和重大事故的舉報和上級部門通報,并將報警信息立即報告指揮長、區應急辦和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同時報告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及隱患發生地街道(鄉、局)。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收到事故信息后應當進行核實和風險分析,并在2小時內向區政府和區安監局等部門報告。區安監局危險化學品隱患及事故應急舉報電話為:

(值班)(傳真),

電子郵箱地址:。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3.1.3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或者事故隱患發生的企業名稱、時間、地點、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資大量泄漏,交通事故引發)或者事故隱患情況、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途經我區范圍內的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狀況(類別、品種與品名、數量、運輸船舶、車輛型號、車輛牌照、時間及途經路線)。

3.2預警

3.2.1接警

區安監局、各街道(鄉、園、局)安監站負責接警工作,公安、消防、交警、衛生部門通過119、120、122、110公共信息電話負責接警并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報告。區安監局和街道(鄉、園、局)應急辦在接到報警后應當經初步核實后及時報告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處置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機構報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實行首問接警制,任何接警單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信息接報工作。

3.2.2處警

3.3.3.1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或者事態發展,立即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報告,情況緊急時,由區安監局和街道(鄉、園、局)應急辦組織力量趕赴事發地,進一步查明情況。

3.2.2.2及時向區應急辦反饋處警情況。重大情況1小時內向區應急辦預報告,2小時內正式報告。并按照預警等級的確定原則、信息確認與程序等確定預警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并決定是否向區應急委、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的建設。

3.2.2.3事故應急救援信息傳遞主要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負責。

3.2.2.4緊急出動指令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發出。

3.2.2.5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發出與接收,救援行動的發出與接收都必須有記錄、錄音,無法及時記錄時應隨后追記。

3.2.2.6應急響應程度啟動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即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組建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3.3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3.3.1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逐步建立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管理平臺和日常監測信息數據庫,適應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通報制度。構建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與街道(鄉、園、局)應急辦、安監站和企業之間信息傳遞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3.3.2建立和完善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網絡。必須建立定期信息分析通報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裝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值班電話和值班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能夠接通,確保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監測信息網絡的暢通和及時報送。(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系名單見附件9.1)

3.3.3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并利用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資源,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與技術專家組成員間的聯系應保持暢通(專家組成員名單見附件9.2)

3.4預警級別及

3.4.1預警級別的確定

按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確定主體:一般預警由區政府確定;較重預警由市政府確定;嚴重預警報請省政府確定;特別嚴重預警報告省政府后報請國務院確定。

3.4.2預警級別的確定程序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收集、核實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組織專家研究,提出建議,報應急委決定。

3.4.3預警級別的信息

預警級別確定后,除因涉及國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確定預警等級的區政府或市政府及時向社會公布;對直接涉及公眾利益或需要公眾廣泛參與應對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短信傳播等渠道廣泛,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預警級別由省政府或國務院確定的,除由國家、省、市級媒體預警信息外,還應當通過各街道(鄉、園、局)、社區(村、分場)、企業下發通告、宣傳墻報等方式相應預警信息。

3.4.4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信息內容包括:

a)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原因;

b)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地及范圍;

c)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和人員傷亡估計;

d)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措施和控制情況;

e)應急事件發生后的個人防護自救辦法

f)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情況。

3.4.5預警級別信息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涉及的街道(鄉、園、局)應急辦和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對事件發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關信息跟蹤監測:

a)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b)及時向公眾可能受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勸告,宣傳應急和防止、減輕危害的常識;

c)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d)要求處置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可以動員、招募后備人員;

e)確保通訊、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正常;

f)調集所需物資和設備;

g)保護現場。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必須負責事故現場保護。

h)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3.5解除預警

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預警級別信息險情完全解除后,由區政府申報市政府同意通過報紙、電視、電臺和網絡等公共傳媒解除警報信息。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解除預警工作。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流程見附件9.13)

4.1.1級別的確定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實際級別,按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流行強度和影響范圍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Ⅳ級應急響應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已經或者可能造成1-2人死亡;

2)已經或者可能將造成較大環境危害,較大財產損害和社會影響。

Ⅲ級應急響應就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已經或者可能造成3-9人死亡;

2)已經或者可能將造成重大環境危險、重大財產損害或重大社會影響。

Ⅱ級應急響應達到下列條件:

在Ⅲ級應急響應基礎上,事故事態可能會持續發展,已經或者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

Ⅰ級應急響應應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已經或者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

已經或者可能將造成特別重大環境危害,特別重大財產損害、特別重大社會影響

4.1.2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評估與確定

一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由區應急委確定。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市應急委,在市人民政府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綜合評估后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4.1.3啟動條件

4.1.3.1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警信息后,應詳細了解事故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按照應急響應級別傳遞信息和開展應急預案啟動申報工作,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本預案由指揮長根據區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決議,簽署命令后啟動。

4.1.3.2上級預案和區總體預案啟動時,本預案同時啟動。本預案啟動時,相關街道鄉局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4.1.3.3啟動方案

一般事故(Ⅳ級)進入Ⅳ級響應后,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并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訂應急響應的有效措施,調動相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事故救援和下一級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事故信息由區政府向媒體和公眾。

重大事故(Ⅲ級)進入Ⅲ級響應等級時,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救援,并向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根據事故狀況立即召開相關成員單位,及時組織調動其它相關單位部門,專業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當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的趨勢時,請示市政府組織增援隊伍,并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特大事故(Ⅱ級)進入Ⅱ級應急響應等級時,指揮部門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全面啟動區總體預案,并請求進行全面的增援,并進行全面的動員,調動各方面力量趕赴現場,實施全面的緊急救援。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進入Ⅱ級應急響應等級或Ⅱ以上等級時,指揮部門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進行全面的增援,并進行全面的動員,調動各方面力量趕赴現場,實施全面的緊急救援。并請求市政府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

4.1.4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履行下列應急響應職責:

a)接警后,立即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危險化學品救援應急辦報告,并根據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及應急工作規模,迅速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b)對本區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c)對本區在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匯報,請求予以援助。

d)必要時,直接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e)完成區應急辦安排的工作。

4.1.5情況報告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在接到信息后1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和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部門和專業機構應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有具體規定的,除按本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主要報告以下內容:

a)、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b)、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別、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c)、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d)、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e)、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f)、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g)、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1.6特別情況的處理

發生在本區內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其中人員涉及外區、市的上報市應急委,并與相關地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聯系,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跨部門的,同時啟動相應專項預案,應急工作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進行。

某項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偶合事件的發生。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區人民政府及區外僑辦、臺辦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上報市人民政府,并做出相應處理。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建立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充分利用現有郵電、無線通信網絡和公用信息網為應急指揮和信息報告服務。現場應急指揮部用手提/臺式VHF或無線電話通信聯絡,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電腦、互聯網終端,確保準確接收信息。

4.2.2晝夜值班。事故單位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事發地基層組織、區、街道應急辦和有關部門、專業機構要加大監測。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在應急處置期間,事發地的街道應急辦要綜合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每日向區危化應急救援辦報告,重要信息要立即報告。同時,區危化應急救援辦每日向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辦報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的有關情況,遇重要信息立即報告(應急事故信息流程圖見附件9.14)。

4.2.3加強現場信息的采集。現場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及原因簡要初步分析,人員傷亡、失蹤的情況;財產損失情況;人員疏散情況,待救援人員數量及危險程序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醫療救治情況;現場疫情處置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現場救援面臨的困難及需支持的事項等。現場信息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采集,并與區應急辦保持不間斷聯系,隨時報告現場信息。

4.2.4事故損失信息采集

事故損失信息包括: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救濟的情況及已救濟的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由安監部門、民政局和當地街道負責在第一時間采集災害損失信息,并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區應急辦、區政府,并同時報告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安監局。

4.2.5信息處理。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工作牽頭部門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常規信息、現場信息、災情信息。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報告相應的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區應急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

4.2.6通訊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區安監局負責建立全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的通訊電話本

建立省、市、區、街、重要企業五級應急救援通訊網絡,

區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市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4.2.7區外信息通報。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涉及或影響到本行政區域外的,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與所涉及或影響的區人民政府取得聯系,通報有關情況,并同時向市應急委匯報有關工作情況。

4.3基本響應程序

4.3.1基本應急

4.3.1.1事發地先行處置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事發地的基層組織要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撥打報警電話,組織群眾自救互救,組織人員疏散,迅速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并立即向區、街道及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辦報告。

4.3.1.2組織應急救援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接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指派設立現場指揮部,專門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救援專業隊伍任務,并及時向市重大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對于比較集中、固定的事發現場,已造成人員傷亡或對公眾生命健康直接造成嚴重威脅的,要立即調集本轄區范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迅速開展相關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急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專家咨詢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提出防范措施。

各專業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參加現場救援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部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4.3.2擴大應急

4.3.2.1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

當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組織增援隊伍,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度,并及時請求市應急委支援。必要時,由區人民政府請求市人民政府提高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啟動高級別預案。

4.3.2.2提請市人民政府申請進入緊急狀態

當涉及本區部分地區或涉及本區全部行政區域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對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采取常態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由區人民政府報請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申請進入緊急狀態。

4.4指揮與協調

4.4.1應急領導機構與現場指揮

a)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或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區、街道應急救援工作均應接受省、市應急委的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調度。

b)在應急救援現場,進入現場的救援隊伍、人員和物資都必須服從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省、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省、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c)較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區危化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區危化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調度。

d)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街道應急辦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區危化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及時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區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調度。

4.4.2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咨詢小組。職責是:平時為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邀參與應急指揮工作,為應急指揮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4.5緊急處置

(區應急工作程序手冊見附件9.9,應急處置工作手冊見附件9.15,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見附件9.10)

危險化學品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通知有關專業救援機構和所在地政府機構、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辦。

事故單位是第一時間處置事故的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利用所屬企業和就近社會救援力量,立即組織實施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立即組織本單位和就近醫療救護隊伍搶救現場受傷人員。

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制訂事故的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事故和救援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補充救援措施。

危險企業和當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搶險救援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組織明確要求增強救援。

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力量清除現場應急搶險通道上的障礙物,由當地街道、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保險搶險通道、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暢通無阻,有權應急征用有關設備與設施,有權按實施方案要求組織施工。

4.6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后,現場指揮部要迅速評估事故對救援人員的危害途徑,制定人員進行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標準程序。確保救援人員和被救人員的安全

4.7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特點,采取確保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和基本生產保障措施(應急情況下的群眾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離方式、程序、組織、指揮,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緊急避難場所)。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利用省市二級120急救中心和市危化生產安全救援基地資源,在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后,組織120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立即到事故現場搶救,并開辟專門通道,保證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救治

當危化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現場救援指揮部要組織增援力量。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度。并及時請求其它區和市政府支持

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及社會穩定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向區政府報告,并通過市政府,請求武警、軍隊參加治安保衛,

4.9事故調查、處理、檢測與后果評估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現場檢測、事故損失評估等工作。組織專家總結和評價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救援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4.10新聞報道

4.10.1新聞報道的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廣泛宣傳經有關部門核實后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及應急處置情況;廣泛宣傳區政府組織干部群眾積極應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情況;廣泛宣傳人民指戰員、武警部隊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人民群眾在抗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表現的英勇無畏精神和感人事跡;廣泛宣傳人民群眾捐款捐物支援災區等情況,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時個人防護及自救措施與方法。

4.10.2實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新聞制度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指揮部制訂新聞報道方案。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區委宣傳部、本預案牽頭單位形成新聞通稿。除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通過媒體統一向社會公布。

4.10.3新聞報道工作組織

各級各類媒體記者赴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事發地采訪報道,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協調,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4.11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達到相應條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難、遇險人員全部搶救出來后,現場救援工作結束。按審批程序要求,由區總指揮長簽署命令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相關信息,組織各類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協調有關部門幫助事故單位盡快恢復生產經營、社會生活秩序以及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有關部門繼續做好后期處理工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迅速采取措施,救濟救助災民,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5.1.2區民政局、有關部門和相關街道按職責分工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公布。

5.1.3民政系統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的管理工作,確保災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有關單位、街道(鄉、園、局)和社區(村、分場)、企業應當支持、配合做好安置、安撫工作。

5.1.4衛生部門要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及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5.1.5由各街道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或由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責任單位自行清理。若因調查需要暫緩清理的,應組織保護好現場,待批準后再行清理。在清理過程中可能導致危險發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專業隊伍進行清理。

5.1.6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進行災后重建工作。若需要由上級政府、部門制定方案的,由上級政府、部門制定方案,各街道和有關部門實施。

5.1.7做好在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被損害設施等的修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通信、供電、供水、供氣、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道路等公用設施被損尚未恢復的,有關單位應迅速報告,組織力量修復。道路、橋梁、水庫大壩、圍堤等被毀壞及河流被堵塞的,各街道、鄉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并向市有關部門申請組織修復。

5.1.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物資勞務征用補償、賠償工作。

5.1.9事故單位妥善處理事故受害者,對事故受害者依法給予賠償。

5.2社會救助

5.2.1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

5.2.2民政部分要組織公益性社會團體、組織、企業和個人要開展經常性的募捐活動,加強交流與合作,積極吸納捐贈救助款物。

5.3保險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要認真組織協調各有關保險公司及時定損理賠。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因定損理賠需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情況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

5.4調查、處理

5.4.1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完畢后,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調查,重點要查明導致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原因,并形成調查報告。有關政府及其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5.4.2對責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5.4.3通過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修訂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6.保障措施

6.1信息與通信保障

6.1.1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間、當地政府、事故企業、各應急小組之間應盡量利用現有通信、網絡資源,保持通訊和信息暢通。

6.1.2建立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完善與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區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市、區各相關職能單位、街道、重點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信息、網絡連接。開發和建立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資、救援技術專家等的信息數據庫,掌握救援搶險隊伍、救援物資儲備等情況,危險源數量、分布、運輸路線、潛在影響和應急措施。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裝備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裝備數據儲備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特點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數據庫的管理、數據更新和報告制度,利用省、市、區現有資源共享(見附件9.3應急救援裝備分布情況一覽表)。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和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上一級相應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建立聯系機制,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出現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不足等時,能及時調用或借用相關物資和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6.2.2.1按照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由各成員單位為主,逐步建立統一的處置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專業救援隊伍。主要包括:衛生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隊伍,建設局、城管局負責組建建設、城市基礎設施搶修隊伍,公安部門負責組建消防、公安防爆、治安隊伍,交通局負責組建運輸保障隊伍、工業經濟局、商務局利用現有企業資源負責組建事故處理隊伍。

6.2.2.2開始應急行動后,各街道(鄉、園、局)、企事業單位、公安、城管和專業搶救隊伍要保證應急響應所需的充足的人力資源配備。

6.2.2.4區專項應急工作職能部門要與上一級相應職能部門建立聯系機制,當處置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專業救援隊伍或技術力量不足時,能得到上一級部門的支援。

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必要時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向市應急委報告協調武警部隊、駐長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援工作。

6.2.2.5逐步提高各類專業應急隊伍的裝備水平,配備基本的先進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及防護裝備。各專業應急隊伍應制定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快速反應和應急救援能力,確保隊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各搶險救援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每年年初要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重大變更要及時報告。

6.2.2.6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市、區、街道、企業應急處置隊伍、物資與設備資源。區安監局負責建立應急處置資源詳細檔案,與加強協調聯系,保證調用及時、迅速。

6.2.3交通運輸保障

6.2.3.1區交通局要確定交通運輸保障隊伍,掌握車輛、船只的提供單位、數量、功能、駕駛員名冊等各種情況。并逐步建立交通保障動態數據庫。

6.2.3.2交通管制。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市應急委報告、指令122交通指揮中心或交通、交警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和通往現場的重要道路或航道實行交通管制,根據交通封閉和疏散方案組織交通分流與疏散,避免因交通影響造成其它影響。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專用通道”。

6.2.3.3道路設施受損時,各相應部門要迅速組織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道路通行。

6.2.4醫療衛生保障

6.2.4.1區衛生局要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明確醫療救治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衛生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充分利用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應急容量、救治能力和專家資源。

6.2.4.2緊急處置中的醫療救護保障工作由區衛生局組織實施,組織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工作和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區醫院、各街道醫院及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2.4.3配置應急救護資源,區衛生局協調有關部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制訂醫療衛生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等方案。

6.2.5治安保障

6.2.5.1公安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城委局、各街道派出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及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護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各街道、社區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群治,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必要時可協調其他隊伍協助警戒。

6.2.5.2應急處置警力不足的,可向市或省請求援助,由市或省調配警力予以援助。

6.2.5.3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應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

6.2.6物資保障

6.2.6.1區安監局負責建立應急行動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特點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數據庫的管理、數據更新和報告制度,利用省、市、區現有資源共享(見附件9.4應急救援物資分布情況一覽表)。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和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上一級相應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建立聯系機制,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出現物資不足等時,能及時調用或借用相關物資。

6.2.6.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領導組和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人員調集和車輛、物資、器材的調配,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有關部門接到物資供應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2.7資金保障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工作和物資儲備所需的資金,由區計劃統計物價局制定計劃,同級財政列入預算予以保障。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籌安排預防和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工程建設、設備購置、信息系統和專業隊伍建設以及人員培訓等項資金。

6.2.8社會動員保障

按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否需要人民群眾參與及需參與的程度,相應確定動員的對象和范圍。對需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或只有群眾參與才能確保應對有效實施的,應深入發動群眾,充分重視和利用好民力,是否進行動員及動員對象、范圍,由區政府決定或者由區政府報市應急委決定。

社會動員由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具體實施。

6.2.9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6.2.9.1區、街道兩級應急辦應建立所轄區域內的緊急避難場所和可成為緊急避難場所的(如廣場、公園、體育館、學校教室、賓館、酒店)信息庫,掌握其地點、功能、可容納人數、目前使用狀況等。特別安排部分緊急避難場所兼具指揮場所功能。特別安排部分緊急避難場所供全區重點保護單位使用。

6.2.9.2有關職能部門在進行城市規劃和城市公用設施建設時應主動征求區、街道應急辦的意見,充分考慮因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安置人員的需要,使人防設施、部分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具有接納緊急避難人員的功能。

6.2.9.3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指導有關職能部門規劃、建設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緊急指揮場所,并配備相應的通信設施、辦公設施和生活設施,以備出現緊急狀況時省市黨政機關能及時遷入,指揮處置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6.2.9.4因自然災害等需要較大規模安置受害群眾,實行緊急避難安置工作實行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地安置為主,妥善安置群眾生活的原則。安置分為緊急避難安置、臨時安置和較長時間安置

緊急避難安置和臨時安置可采用征用和適當補償征用方式征用教室、賓館、酒店。征用經營性場所和學校教室須經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并報告市應急委。

較長時間安置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搭建帳篷等方法,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臨時安置和長期安置、集中建房與分散恢復相結合。

6.2.9.5應急行動時,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經區政府同意決定是否組織進行危險區人員疏散,人員疏散安全方案由區民政局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6.3.1加大科技含量,有關職能部門逐步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并加強先進技術的利用和配備。

6.3.2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要積極組織有關專家和科研力量,在對國內外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緊急處置的先進管理模式進行比較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建立本區綜合緊急處置管理模式和運作機制進行探討研究。

6.4技術保障

建立技術扶持機構、技術咨詢機構、技術專家和應急救援咨詢組專家數據庫,確定專家所學專業、技術專長、多種聯系方式,并依托技術咨詢機構,保證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

6.5氣象保障

由區安監局負責與市氣象局協調,為指揮部提供應急決策和響應行動所需的氣象資料。

6.6法制保障

6.6.1按照國家、省、市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并對實際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及時向市應急委報告。

6.6.2加強執法,預防事故發生。有關執法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預防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法律、法規,加強檢查督促,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的,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6.3要嚴厲打擊在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趁“亂”制造事端、擾亂治安秩序的行為;嚴厲打擊制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民心的行為;嚴厲打擊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為緊急處置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6.6.4要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規賦予的應急中的緊急處置權,依法規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的行為,確保緊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

7.1.1公眾應急信息交流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社會宣傳有關應急預案、報警電話和接警部門。

加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應對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各職能部門、各街道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要把一些常見的多發性事件的預防,應急知識編成小冊子,在群眾中進行宣傳。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要加強防災自救、互救的宣傳和輔導,有關業務部門要上基層進行業務指導。

要把有關應急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作為全民普法內容,特別是要把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履行的特殊義務作為普法的重點,增強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配合、支持、參與應急工作的意識。

7.1.2學生應急常識教育

區教育局應制定學校應急工作教育規劃,要加強對中、小學生有關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應對知識的教育。

7.2培訓

由區安監局和專業救援部門組織各級領導、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技術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專業技能培訓、常規性培訓,將有關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管理課程列入干部培訓內容,提高應急處置和指揮能力。

7.3演習

7.3.1單項演習: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實戰演習,通過演習提高搶險救援隊伍的搶險能力和處置過程中的應變能力,各部門的整體協調配合能力。專項應急指揮部要有詳細的演習計劃,有明確的演習目的和內容,要注意演習人員的自身安全和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演習后要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

7.3.2對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社會影響較大的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的搶險演習,要有針對性,要考慮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可能出現的情況,不斷更新演習的內容,也要考慮到突發事件的不可預見性,制定多套救援搶險方案。

7.3.3綜合演習: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每年進行一次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通過綜合演習,評估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7.3.4演習內容包括:

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火災控制、設備隔熱降溫保護,受傷人員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

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有可能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專業救護隊伍防護器材的使用,火災控制,現場環境狀測定,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溫防護,受傷人員的搜救,現場救援,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

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專業救護隊伍防護器材的使用,火災控制,現場環境狀測定,泄漏區域防爆隔爆保護,泄漏點堵漏,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溫防護,中毒人員的搜救,現場救援,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

7.3.5模擬演習必須與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演習一并進行,演習前要制訂周密的演習計劃的程序,檢查演習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參與演習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結合演習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本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并將演習情況向市應急委報告。

8.附則

8.1名詞術語

化學品: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無論是天然的或是人造的;

危險化學品: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目錄參見《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

危險化學品事故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是指由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影響或威脅本地區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8.2預案管理

8.2.1備案與批準

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

8.2.2修訂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應急預案演練評估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預案修改由區應急辦修改后報區政府審核批準下發實施。

8.3監督檢查與獎懲

8.3.1監督檢查主體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負責本預案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8.3.2獎懲

對嚴格執行本總體應急預案,在應急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或,給他人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制訂并解釋,具體由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承辦。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應急預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錄

9.1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

9.2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成員聯系表

9.3全區及全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裝備一覽表

9.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一覽表

9.5全區主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一覽表

9.6區區域、道路及單位類別重要性分級

9.6.1全區地區重要性分級

9.6.2全區道路重要性分級

9.6.3全區單位類別重要性分級

9.7全區道路疏散分流方案

9.8區域性封閉與封鎖程序及主要內容

9.9應急工作程序手冊

9.10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辦法

9.11應急組織框架圖

9.12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置圖

9.13應急響應程序圖

9.14應急事故信息流程圖

篇5

一、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工作職責,切實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評,督促、檢查、指導相關部門及下級政府逐級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行業負責人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對本地區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評價,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

各級相關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各負其職、密切協調、齊抓共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依法制訂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整改火災隱患,保障消防設施、器材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各地要認真制定《“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切實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裝備建設、“防火墻”工程和新農村消防工作等內容納入五年規劃,調整、完善不適應實際需要的規劃,加快解決歷史欠帳問題,促使城鎮和工業園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各級政府要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抓好消防規劃的落實,推進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

二、切實加強火災隱患整治

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重點加強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業等火災高危單位的隱患排查,健全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機制和重大火災隱患政府督促整改機制,各級政府要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掛牌督辦,確保及時整改。進一步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深入推進校舍及周邊環境消防安全工作。加強春節、國慶等重大節日和特殊時期消防監督檢查,堅決防止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和亡人火災事故。

各地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實施意見》(眉府發〔〕11號),進一步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全面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單位責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控制室專業人員值班制度。按照《省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進一步加強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年內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各地要切實加強對“防火墻”工程的經費投入,組織開展“防火墻”工程專項檢查考核,確保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要大力加強農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健全農村、社區基層消防組織,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完善基層火災防控體系。繼續加強和完善農村消防安全“五個一”工程建設,即每個行政村有一間專(兼)用消防辦公室、一支義務消防隊或治安聯防消防隊、一臺手抬機動消防泵、一個消防水池、一批必備的消防器材,努力減小農村、社區火災發生率和火災損失。

三、深化消防宣傳和教育培訓

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大宣傳、大培訓活動,切實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教育工作內容,組織開展“119”消防宣傳周等大型宣傳活動,加大對農村老弱病殘等群體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和《省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扎實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消防安全知識“加油站”創建活動。新聞、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效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自覺維護消防安全的意識和火場逃生自救能力。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要將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和培訓內容。切實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消防設計、施工行業和技術服務機構執業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消防安全培訓,推行持證上崗制度。

四、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各地要切實抓好消防規劃落實,抓緊解決消防安全設施布局不合理,部分老城區、工業園區新建街道等市政消火栓欠缺,城鎮無消防取水碼頭、消防車道堵塞等問題。進一步加強消防隊站、消防裝備建設投入,解決營房、訓練設施落后和專業裝備、滅火劑不足等實際問題,多舉措提升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能力。年內,仁壽縣要完成消防大、中隊新營房建設和搬遷工作,縣要完成消防站建設并投入執勤備戰,丹棱、青神縣消防站要開工建設。東坡區要配備多功能搶險救援車,仁壽縣要配備壓縮空氣泡沫車、重型水罐消防車和普通水罐消防車,縣要配備多功能搶險救援車,洪雅縣要配備水罐(或泡沫)消防車,特勤消防中隊要配備壓縮空氣泡沫車、高倍數泡沫發生器。各地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公安消防部隊攻堅裝備配備標準》,配齊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搶險救援裝備和攻堅裝備,配備25馬力以上手抬機動消防泵,儲存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滅火劑不低于5噸,確保各類事故災害的處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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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總結評估

(一)基本情況

2013年上半年我街道未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無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無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無消防安全事故。

1、安全生產和重大事故

2013年2月16日中信實業內一出租區域發生火災事故,沒有人員傷亡。為深刻吸取“2.16”開關廠火災事故教訓,街道安委會召集14個集中出租區域負責人、屬地社區主任、安全員以及消防大隊、兩個派出所、城管、安監等部門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下發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實施步驟和牽頭責任單位。同時,街道組織召開專項整治推進會。針對出租區重大消防隱患問題,安委辦專門協調公安、消防等部門召開了現場協調會,推進整治落實,目前,各區域整改推進情況良好。

2、防汛工作

共發生居民受淹2起,分別是:5月16日16:45,桃源社區上蔣巷29至37號,共9戶人家受淹。原因是進行軌道建設過程中,造成梁溪路北側雨水管道堵塞。解決方法:軌道辦孫經理組織區市政工程公司人員進行路面障礙物清理及管道清淤。目前已經清除路面障礙物并且已經摸清楚具體堵塞方位,等水位下降、管道壓力減小后,組織人員下去進行管道清淤。5月16日17:30,榮巷社區榮巷東浜有6住戶受淹。原因是城司進行榮巷老街改造時,老百姓住宅周圍雨污管道沒有與梁清路上的污水總管道線溝通。解決方法:①臨時措施加兩臺2吋水泵進行排水。②城司承諾,下周將受淹住戶雨污管道與梁清路上的污水總管道線溝通。

3、森林防火

共發生6起山林火災,過火總面積為102平方米。其中3起事件的起因是在清明節期間上墳燒紙所致,另3起是上山吸煙亂扔煙頭所致,6起事情均未有人員及財產損失。分析火災原因主要還是上山人員防火意識不強,加之清明期間林間枯枝殘葉較多,天氣干燥極易引發山火。所以在清明節重要期間需要加強山林防火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4、防疫

今春全國發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農辦召開疫情緊急排查會議,要求各社區重點針對農貿市場及活禽交易市場開展排查,重點排查家禽有無批量死亡、突發死亡、臨床癥狀異常等情況。邊檢查、邊登記,不漏過一個養殖場戶、不遺留一個死角盲點,活禽填埋處理雞75只、鴨5只。街道社區服務衛生中心成立防控領導小組、儲備應急物資、開設發熱門診、加強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社區宣傳等各項防控工作。禽流感事件發生至今,街道很好的完成了疫情排查、處理等一系列工作,街道范圍內未發生一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

5、衛生應急

上半年轄區內某幼兒園發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2起,某小學發生腮腺炎聚集性病例一起。榮巷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到以上傳染病病例報告后,第一時間向中心領導、街道分管領導、衛生局相關部門匯報。迅速啟動應急方案,組織醫務人員對發病學生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及家庭的日常消毒、指導并督促學校衛生老師加強晨檢,對患病學生采取居家隔離措施,要求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對發生腮腺炎的學校學生采取應急接種麻風腮疫苗,共免費為393名學生接種了麻風腮疫苗,起到了應急預防的效果。

(二)主要特點

1、強化領導,完善預案,應急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

我們在應急管理體制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三個結合”原則,即夯實基礎工作與注重創新創特相結合,強化危機意識與提高處置能力相結合,加強日常管理與完善體制機制相結合的原則。一是健全機構。成立了街道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了街道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和應急救援隊伍,各社區、各單位均成立了相應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小組,并在民兵巡防隊的基礎上建立了應急救援小組。二是完善應急預案。目前街道制定了《市區榮巷街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1個,專項應急預案10個,部門應急預案2個,社區總體應急預案8個。三是完善機制。建立社區、企業聯動機制,形成溝通協作、密切配合、合作聯動的工作合力。

2、強化投入,健全體系,應急管理基礎進一步加強。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為街道和社區配備必要的緊急救援避險物資和裝備,是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物質基礎。一是抓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充實完善各種應急救援隊伍人員,配齊裝備,目前,全街道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救援人員共129人,應急咨詢專家4人。二是抓好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儲備布局和方式,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實行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全面推進社區儲備體系建設,加強指導,提高街道整體應急保障水平。三是抓好應急指揮平臺建設。進一步整合現有資源,形成互聯互通、覆蓋轄區的突發事件信息系統。

3、強化培訓,廣泛宣傳,應急管理意識進一步深化。

應急管理責任重大、涉及面廣,街道從增強應急隊伍素質入手,著力提升全員應急管理意識和水平。一是致力于建設一支過硬的應急管理和處置隊伍,積極開展各類應急業務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和水平,為應急預案的執行和應急處置打牢良好的基礎。二是全面開展應急管理宣傳,街道宣傳科、婦聯、團工委和各社區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進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傳,在街道上下營造氛圍,普及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著力提高居民避險自救意識。

4、強化創新,有效整合,民防應急能力進一步增強。

今年以來街道根據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式,在上級的指導下,將民防工作和應急管理工作創新整合,不斷開拓應急管理工作新途徑。一是健全民防組織。在榮巷社區建立了社區民防工作站,實行機構兼設、人員兼職,由社區黨委書記兼民防工作站站長,社居委主任兼副站長,下設組織疏散組、宣傳教育組、維護保障組、醫療救護組、消防救災組等6個工作小組。二是細化工作職責。根據市、區下發的社區民防規范化建設工作標準,明確工作站主要職能是承擔社區民防知識宣傳和民防技能培訓,制定民防應急救援方案,負責人防設施維護,建立應急救援分隊,戰時負責社區人員防空疏散工作。三是配置專用器材。根據上級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器材室,添置了指揮通信、消防、衛生、供電、供水等應急器材,明確專人負責。同時,為部分居民配備民防應急包,組織志愿者對居民進行器材使用培訓。四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據實際,制定了民防工作計劃制度、宣傳教育制度、訓練演練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和裝備管理使用制度,將社區民防工作與應急管理工作有機結合。

5、強化責任,突出重點,應急管理措施進一步落實。

應急管理工作千頭萬緒,街道立足自身特點,著力抓好責任落實、應急演練、信息預防等工作重點,扎實有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工作。一是落實責任,確保應急管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實行統一調度、責任分解的管理辦法,充分調動各社區、各職能部門的積極性,在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重點隱患治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同時,將責任落實到單位、到人,做到既分工又協作。二是經常性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形成“統一指揮、反映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運作機制,通過開展演練,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預案的內容和操作步驟。針對街道是森林火災的多發區域,重點開展了《榮巷街道森林火災應急專項預案》的演練,近年來街道范圍內發生森林火警多起,但過火面積一般都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說是預案的演練和完善起到了關鍵作用。三是注重預防,及時搜集和上報信息,扎實抓好值班備勤。各社區信息員充分發揮作用,及時發現各類突發事件苗頭,定期組織隱患排查,嚴格按照值班巡查制度落實輪流值班和重點時期、重點部位巡查。

(三)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今年以來,街道應急工作總體形勢平穩,無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發生。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資金壓力大。主要體現在各類設施到位和物資儲備的資金壓力越來越大。

二是護林防火任務繁重。火源管理難度大。起火原因主要是由游客吸煙、故意縱火、上墳祭掃、軍隊打靶、夜間用火等。而我街道森林面積大,開放景點多,客流量大,山間枯枝殘葉清理不到位,一遇火種變如干柴烈火,難以控制。同時散墳、私墳周圍雜草叢生也加大了火災隱患。

三是人員配備不到位。護林員隊伍年齡偏高。現在雖然有一支定編39人的護林員隊伍,但是人員普遍年齡較高,最大的近65歲高齡,這些年老的同志在實際護林中很難起到主動、積極的作用。

四是“廠中廠”難以預防。企業自主租給其他企業,但是不會上報,造成信息不對稱,街道很難及時檢查、整治到位。

五是要加強宣傳。營造各方聯動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使得各部門進一步中式應急管理工作。

(四)主要對策建議

一是加強資金投入。建強硬件設施和加大物資儲備。

二是加強隊伍建設。配足應急隊伍,提升管理水平和運作效率。

三是繼續完善預案。進一步細化各項預案,完善各項政策機制。

四是加強責任考核。加強考核,調動各方工作積極性。

五是加強教育培訓。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和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契機,督促各社區、工業園區組織開展各種內容、各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按計劃開展企業法人和安全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增強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的自覺性、有效性。

六是加大檢查力度。加強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切實指導和督促企業搞好自查自改工作,街道、社區兩級增大執法檢查和抽查頻次,重點抽查安全生產重點企業、場所和零隱患單位。

七是積極開展打非治違。以食品、消防、特種設備安全和危化品經營為重點,采取聯合執法的形式,依法打擊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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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量:372 區信息辦 2008年1月23日

第81條 目標與防護要求

按照"平戰結合、平災結合、以防為主,準確預報,快速反應,措施有效"的原則,建立和健全現代化區域綜合防災減災體系,提升區域綜合減災應急能力和救助能力,提高減災管理水平,確保昌平新城安全,維護區域社會穩定。

(1)合理控制新城人口與建筑密度,城市建設應避開地震活斷層、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蓄滯洪區,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災害毀傷后果。

(2)治理現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危險源,根據規劃實施調整并盡快排除,同時要避免產生新的安全隱患。

(3)重要目標應相對分散布局,充分考慮和滿足人防要求。

(4)市政公用設施要分散布置,地上與地下結合,環狀連通,多路輸送,增加抗災應變能力,兼顧人防要求。

(5)加強本區流行性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完善醫療急救網絡,提高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6)結合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運動場建設城市災害避難場所,確保場所面積充足和疏散通道暢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間防災避險。

(7)建立和完善區域綜合防災減災的立體交通網絡和緊急疏散交通網絡,確保救災道路暢通。

(8)加強對軍事設施等要害部位的保護,確保軍事設施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防止恐怖襲擊,提高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第82條 綜合防災減災體系

(1) 建立統一的綜合減災應急管理和指揮體系。

(2) 建立和完善綜合減災信息技術支撐系統。

(3) 建立完善綜合減災應急預案體系。

(4) 加強救災和應急隊伍建設。

(5) 加強減災應急救援物資保障體系建設。

(6) 進一步加強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7) 貫徹落實市政府制定的減災應急地方法規條令和新聞機制。

第83條 防洪及河道治理規劃

(1) 根據國家防洪標準、北京市防洪規劃及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考慮河流分布、自然地理情況及社會發展水平,規劃確定昌平新城各組團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小湯山鎮、北七家鎮及南口鎮根據其人口規模及社會經濟地位的重要性,確定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其余各鄉鎮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

(2) 根據城市防洪標準,新城范圍內河道治理要按20年一遇洪水位基本不淹沒城市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內頂的標準設計,并根據流域內防護區的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和防護人口數量確定其校核標準,為50年一遇。對于雨水需要直接排到較大河流(如南沙河、北沙河)的地勢低洼地區,當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內頂平接河道20年一遇洪水位有較大困難時,若建設區雨水與河道洪水錯峰幾率較大,則建設區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內頂可與河道10年一遇洪水位平接。

(3) 穿過建設區河道應滿足城市景觀要求,非建設區河道要注意保持自然

生態景觀。跨河構筑物應滿足防洪要求,跨河橋梁應與規劃洪水位之間保留適當凈空,其中南沙河、北沙河、藺溝河等跨河橋梁梁底高程須高于規劃50年一遇洪水位1.0米以上。

(4) 為了滿足昌平區防洪排水需求,需要在區內實行上蓄下排、蓄排結合的防洪排水方案,充分利用現狀地形地勢條件,蓄滯洪水、限制下泄洪峰流量,綜合利用雨洪,改善生態環境,根據標準對河道進行治理。根據《溫榆河綠色生態走廊規劃》,需對溫榆河上游支流河道進行限泄,其中北沙河流域需通過上游現狀低洼地、沙石坑以及規劃的西峰山水庫等蓄滯洪水2600萬立方米以上,藺溝河流域需通過上游現狀低洼地、沙石坑以及規劃的牛蹄嶺水庫蓄滯1000萬立方米以上。

(5) 昌平新城范圍內,溫榆河兩岸綠化隔離帶為200米;南沙河、北沙河、京密引水渠兩岸綠化隔離帶寬度均為100米;東沙河綠化隔離帶寬度為70~100米;其余河道綠化隔離帶寬度為30~50米。(見圖9-1)

第84條 防震減災

(1) 基本完成本區內主要隱伏斷裂的判定及詳細探測研究,新城布局要避開地震活斷層,各項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抗震設防標準,新城重要建筑、居住區應按要求進行抗震設防設計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對新城建筑物、基礎設施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和震害預測,完成現有房屋建筑、人口經濟、生命線工程、地震次生災害源等資料更新調查。建立和完善城鎮抗震設防工作管理體系,基本完成新城和重點鎮預定的地震小區劃工作。加強農居地震安全建設,建立農村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符合地震安全要求的農村居民點。

(2) 建立區級抗震應急指揮部,建設地震指揮子系統,完成區級地震信息服務中心機房的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并與市抗震應急指揮部的技術系統聯接。根據全市地震遙測臺網、前兆觀測臺網和強震動觀測臺站系統建設的需要,落實本區內各新建臺站點的選址,保護觀測環境,保障臺站間的通信聯絡。

(3) 編制本區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和防震減災應急預案。避難場所規劃指標為:臨時(緊急)避難場所有效人均用地標準確定為1.5~2平方米,固定(長期)避難場所為2~3平方米;一般臨時(緊急)避難場所由于地點靠近居住地,規模較小,設施不完善,避難人少,因此服務半徑應控制在500米左右。固定(長期)避難場所,設施完善,規模大,避難人多,服務半徑為2~4公里。新城每年要完成2~3處應急避難場所設置,建立本區應急避難場所電子信息數據庫和防震減災宣傳基地。結合應急避難場所,配套建設區級地震應急物資儲備庫。充分利用地下空間進行抗震救災,將部分地下空間作為抗震救援物資儲備場所。

第85條 地質災害防治

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群測群防體系,加強行政監督管理,對本區內重點地質災害做到長期監測,及時預報,逐步治理,盡可能降低地質災害發生率和損失。

(1) 以地質災害易發區區劃為基礎,構建區-鎮(鄉)-村-人的逐級突發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根據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網站建設的需要,落實本區內新建監測站點的選址,對地面沉降、地裂縫災害實施重點監測,制定本區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2) 建成相對完善的本區地質災害空間數據庫,提高監測預報的自動化水平,實現主要地質災害信息實時查詢,并與市地質災害防治主管部門聯網。

(3) 完成本區內地質災害多發城鎮和隱患區(點)的調查,以及交通干線、

旅游風景區地質災害隱患調查,開展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專項勘查、可研和立項。重點地區開發建設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強工程建設地質災害綜合評估與管理。

(4) 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工作,控制和減少泥石流、礦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地質災害危險區中的居民逐步實施搬遷。

第86條 消防規劃

本著"防消合一"的原則,建設城市、森林消防體系,整合報警和通訊網絡,均勻設置消防站點,加強消防水源建設,努力提高綜合消防能力。

(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進行消防安全布局。城市中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和其它一些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設置在安全合理的位置,與周圍的建筑或場所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

(2) 各項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防火規范,確定防火等級,健全消防設施,保證消防通道。

(3) 加大消防水源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城市配水管網、河流湖泊、再生中水、山區水庫塘壩等多種水源,結合城市各項建設、水系整治、避難場所設置消火栓、吸水井、取水碼頭、蓄水池等消防取水設施,確保城市和森林火災撲救的需要。

(4) 擴大消防隊站的綜合救援服務職能,建立統一的消防安全應急指揮系統。城市消防隊站建設按照接到報警后消防車5分鐘內到達責任區邊緣設置,各區(縣)設立一個消防支隊。完善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防火三個系統建設。

(5) 建立綜合性航空、水上等消防救助體系,改善消防備防環境(見圖9-2)。

第87條 人防規劃

在昌平建設平戰結合的人防工程,充分利用人防工程的有效資源,發揮抗震避難,防御衍生災害,應對突發事件等多重功能。

(1)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布局堅持人員掩蔽工程按與人口密度成正比配置和專用工程均勻配置、合理安排相結合的原則,達到地下吃、住、行、醫、穿、用等設施配套,按照防空防災一體化要求,提高城市總體防護能力、戰時生存能力和戰后恢復能力。達到國家人防規定的人均1平方米掩蔽面積的要求,保障城市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2) 完善城市道路系統,城市干道應多環相連、縱橫貫通。各類建筑應按規定建設地下人防設施,并與地下空間開發相結合。結合小區開發、高層建筑及大型建筑的建設,修建防空地下室,戰時作為人員掩蔽工程;新建居住區按建筑面積2-3%修人防工程,對已竣工未按規定修建地下室的建筑,應按其總建筑面積的2-3%進行補建。

(3) 加強指揮、通信警報建設,逐步建成無線電遙控警報網、有線和移動通信網。按照國家標準增設警報設施,使城區警報覆蓋率達95%以上。

(4) 規劃一定數量的地下通道,平時作地下商業街或過街道,戰時用作疏散人口搶險搶修救護用。結合城市建設情況,修建人員掩護工程,對地鐵車站、地下商業街經過適當處理,皆可作為人員掩蔽工程。

(5) 政府要使新建居住區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建設人防工程,并盡可能彌補城市空間功能的不足,以利于平時的充分利用。要綜合開發地下空間資源,利用地下空間的防災特性進行主動防災,形成系統化、現代化的地下防護空間體

系。

(6) 人防工程結合政府東遷、城區西擴和舊城區改造,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建設。

(7) 重要經濟目標的規劃和建設應當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同級軍事機關的意見。對應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項目,未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建設、消防等部門不能辦理相關手續。

第88條 防止氣象災害

建立對暴雨、大風、高溫、寒潮、大霧、雷雨大風、沙塵暴、冰雹、雪災、道路結冰10種氣象災害的預防體系,保障新城的氣象安全,減少氣象及其衍生災害的損失。

(1) 根據《北京市實施辦法》,必須加強氣象設施建設與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氣象預報與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防御、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等。

(2) 氣象主管機構建立氣象災害監測網絡,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評估氣象災害。建設綜合氣象監測網絡以及氣象災害數據庫和綜合信息網絡,提高災害性天氣的預測、預報水平,為新城的各行各業防災減災提供全方位的氣象跟蹤服務。

(3) 各級媒體應安排固定的時間、頻道或者版面,每天刊播當地氣象臺站的公眾氣象預報。必須天氣災害來臨前的24小時內,氣象部門將通過電視、廣播、短信等方式向市民預警信號。

(4) 在機場、火車站、主干道、景區及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設置災害性天氣警報設施。 此外,露天的大型娛樂、游樂、體育設施等五類設施應當安裝防雷裝置。政府還應加強重點區域的氣象設施建設。

(5) 排水系統的設計標準為100年一遇。做好雨水再生利用和排洪的平衡。

(6) 政府要加強氣象業務和設施建設,配合上級部門積極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提高技術應用水平,努力降低氣象災害損失。

(7) 政府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中心,加強應急指揮、反應、救援能力,完善雷暴、暴雨、大雪、沙塵暴、大風、高溫等氣象災害的專項預案,以及衍生災害的應急反應預案,建立必要的物資儲備和調配機制。

第89條 生命線系統的安全與綜合減災

在昌平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電、氣、熱、通信等城市生命線系統,提高抵御災害的管理水平。

(1) 加強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建立生命線系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統和協調機制,定期開展維修和檢查,特別是地下部分的維修和檢查,增強城市承載能力。

(2) 建立城市水、電、氣、熱、通信等生命線資源的戰略儲備和應急供給機制,保障生命線資源的可持續性。

(3) 加強城市生命線系統設施的建設標準,制定應急預案,防御恐怖襲擊、地震、洪水、生產事故、氣象等災害。

第90條 公共衛生安全

建立衛生安全長效機制,完善公共衛生信息體系和醫療急救網絡,形成衛生安全設施布局合理、反應快捷、監督有力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高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能力。

(1) 必須制定針對傳染病、流感、人間禽流感、鼠疫、霍亂、病毒性肝炎、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等九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以確保首都公共衛生安全。

(2) 對傳染病突發疫情四級預警,實施分級控制。發生不同等級的疫情時,啟動相應級別的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預案。 特別重大傳染病疫情事件(一級)、重大傳染病疫情事件(二級)、較大傳染病疫情事件(三級)和一般傳染病疫情事件(四級)。發生疫情時,將按預警級別分別啟用相應的定點醫院,并根據疫情強度啟用相應數量的病床。

(3) 開設特殊門診和患者的病床。

第91條 綜合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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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人防辦 張宗福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就是城市及社會為預防和控制各種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和災害的發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社會危害和財產損失而有計劃、有組織地學習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公共安全管理和制定應急預案的過程。由于城市公共安全是一個多層次復雜的系統,它與城市社會、經濟、政治等諸多因素密切相關,在種類繁多的災害、事故和事件的威脅面前,如何強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不斷加快應急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推進全區“兩防一體化”建設,全面提升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我以為應把握好幾個關鍵問題。

一、充分認識安全發展是城市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核心

總書記曾指出“把安全發展作為一個重要的理念納入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戰略,這是我們對于科學發展觀認識的深化”。安全發展理念包含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是要以科學發展統籌協調安全和發展的關系,安全發展是各種發展的基礎、前提和保證,只有在安全發展的前提下,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協調發展,才能達到持續發展。近幾年__區在加強城鄉統籌,推動城市化發展上實現了新的突破,下大力提高規劃水平,把20__年作為規劃年,提高規劃效率和水平,強化城市安全發展做為規劃引領建設發展的龍頭作用,提高各級抓好規劃的意識和能力,在領導精力和資金投入上確保及時到位,并建成規劃展覽館,搭建安全發展,凝聚人心,服從于科學發展的展示平臺;另一方面是集中力量,用安全發展觀加快__人防工程建設,幾年來,__區委、區政府把__新城建設作為全區城市化發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推進基礎和功能設施建設,大力提升載體功能和服務水平,圍繞擴建京津公路黃金走廊完成大項目的開發建設,并把防空防災安全發展理念從規劃入手,首先是加強城市應急系統建設,完成人防工程建設近5萬平方米,為人民防空應急行動打下了堅實基礎;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城市安全發展觀,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把人民群眾的生存權、發展權、救濟權等權力始終擺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建設和諧社會最重要的是以人的生命為本,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和健康為代價的原則,這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是安全發展的核心。當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管理、安全與教育、安全與生產等發生矛盾時,安全優先。

二、構建全面綜合的公共安全管理體系是以人為本的體現和戰時的需要

現代城市已經進入一個高危險期,傳統的與非傳統的公共安全事件的出現日益頻繁。城市公共安全呈現出的頻繁性、危害性、群發性、鏈發性等特點以及不斷出現的新型安全問題,迫切要求政府加強組織協調合作,只有運行機制的協同和救援的整合;信息和資源的共享等,才能確保協調高效,實現綜合集成和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__區為加快政府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加快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指揮體制,建立了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建立依法辦事、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應急處置體系,通過整合現有應急工作信息系統,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優化、防患未然,堅強有力的應急處置保障體系,努力使全區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做到領導一元化、指揮智能化、決策科學化、保障統籌化、防范系統化。一是明確重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種類。二是建立科學合理的指揮體系,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要求,成立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指揮部作為本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揮機構,負責指揮重特大突發事件綜合預防管理和聯合救援工作,并設立10個分指揮機構。三是科學區別預警級別及。四是快速高效應急響應體制,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警報”的體制實現區、鄉鎮(街道)兩級政府、區總指揮部,分指揮部,鄉鎮(街道)指揮部三級管理,區、委局、鄉鎮、社區(村)四級網絡,四級警報:ⅰ級(紅色)警報、ⅱ級(橙色)警報、ⅲ級(黃色)警報、ⅳ級(藍色)警報。五是積極做好處置工作。六是制定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七是積極宣傳搞好培訓和強化演練。八是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保障計劃和25項專項預案;九是嚴格責任追究。

通過整合協同的組織系統,覆蓋廣泛反應靈敏的預警系統、資源共享的信息系統及協同作戰的應急救援系統,有效的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

戰時的城市安全,是探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戰略的首要問題。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和平與發展成為時代的主題,但當前并不太平,臺灣當局在西方國家的慫恿下,公然挑釁我《國家法》,頑固堅持“__”立場,推動“公投制憲”并積極擴充軍備,并企圖以武力與我抗衡。根據現代戰爭的襲擊特點,敵人可能打擊的區域為城市和經濟開發區等,如果城市和經濟目標一旦遭到空襲,可能造成我人員傷亡,交通通信中斷,重要目標被摧毀,引起火災、停水、停電、停氣等后果。我們要認真貫徹積極防御的原則,采取多種手段,保存戰爭潛力,積極配合防空作戰,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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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煙氣脫硝 SCR 液氨 氨區 安全管理

一、概述

某電廠6、7號機組脫硝系統是由華電工程設計制造,采取選擇性催化還原(SCR)法來達到去除煙氣中NOX的目的。

兩機組共用一套液氨儲存與供應系統,外購液氨通過液氨槽車運至液氨儲存區,通過往復式卸氨壓縮機將液氨儲罐中的氣氨壓縮后送入液氨槽車,利用壓差將液氨槽車中的液氨輸送到液氨儲罐中;經液氨蒸發器蒸發成氣氨后進入緩沖罐,氣氨通過稀釋風機稀釋后,分別經過兩臺機組的噴氨格柵送入SCR反應器。噴入鍋爐煙氣中的NH3在SCR反應器中催化劑的作用下與煙氣中NOX進行反應,從而達到降低排煙中NOX含量的目的。

二、液氨的物理、化學性質

液氨為無色液體,有強烈刺激性氣味,分子式為NH3。氨氣經壓縮制得液氨產品,而液氨極易氣化為氣氨。液氨的相對密度(水=1)為0.82g/cm3(-79℃),沸點為-33.5℃,熔點為-77.7℃。

液氨是強腐蝕性有毒物質,低濃度氨對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濃度可造成組織溶解壞死,對皮膚和眼睛有強烈腐蝕作用。液氨蒸氣強烈刺激呼吸道黏膜和眼睛,能引起呼吸困難,甚至窒息。液氨與空氣接觸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氟、氯等接觸會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容器內的液氨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三、氨區安全管理防護措施

1、 提高安全防護意識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員工對氨(液氨)物理、化學特性及防毒工作的認識;加強技術培訓.提高現場人員技術素質;加強個人防護,液氨作業人員應穿防腐蝕的工作服、并佩帶防護眼鏡,進入高濃度現場維修時,應佩帶防毒面具;制定液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氨區泄漏預案演習,提高員工對氨氣泄漏的處理能力。

2、防火是氨區防護的重點

氨區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定期進行檢驗,發現失效及時更換。氨罐噴淋系統也要定期檢查,氨區圍墻要完整,并掛有"嚴禁煙火"等明顯的警告標示牌。噴淋降溫水用于氨罐降溫,防止罐內壓力、溫度超標。利用氨易溶于水的特點,常備消防水用于沖洗應急。氨系統充氨前應檢查氨區的電氣設備防爆設施是否完整,不得有明線電纜,敷設管道接頭部位跨接線要完整。所有人員進入氨區必須進行登記,不得攜帶火種。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動火工作的范圍應明確規定。在設備上動火,除采取嚴格的隔斷和吹掃措施外,還應有專人監護并攜帶消防器具,檢修工作結束現場不得留有火種隱患,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工作人員要熟悉氨區系統設備,了解氨氣的性質和有關的防火、防爆規定。

3、氨區和氨系統運行防護措施

(1)氨區卸氨時要有專人就地檢查,發現跑、冒、滴、漏立即處理。嚴禁在雷雨天氣和附近地區發生火警時進行卸氨工作。

(2)氨系統運行期間要監視液氨儲罐溫度、壓力等參數,發現異常立即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嚴禁氨系統超壓運行,氨罐溫度高于34℃時,自動投入氨罐噴淋降溫系統進行氨罐冷卻。當壓力容器在超壓、超溫等失控情況下,如已采取各種正規措施仍不能恢復正常,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壓力容器運行,并進行匯報。

(3)氨罐在充氨前,噴淋冷卻系統必須處于備用狀態。

(4)開、關閥門和檢修使用銅制工具。進入氨區應使用防爆手電。氨罐頂部的安全閥和呼吸閥要定期進行檢查。

(5)氨區內要保持清潔、無雜草,不準儲存其它易燃品和堆放雜物,不準搭臨時建筑。周圍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禁止任何車輛進入。

四、氨區泄漏急救措施

氨區泄漏的應急處理原則是"救人第一、救物第二","防止擴散第一、減少損失第二"。氨區安全管理預防的重點是防泄漏和防爆。當發生事故時,處理決策的依據是氨監測器檢測的氨的含量。根據氨泄漏量的大小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

1、氨輕微泄漏

(1)做好個人防護,關閉有關閥門,防止氨氣繼續外漏;

(2)迅速搶救被困和受害人員,并向相關領導進行報告;

(3)根據危及范圍做好標志,封鎖現場,組織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將氨泄漏程度減至最低。

2、大量氨氣外泄

(1)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救援行動,設置救援行動區域。

(2)應急救援行動組投入搶險救援,迅速組織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嚴禁無關人員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應佩帶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3)若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首先向"119"、"110"報警,然后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斷電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有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搶救傷員,同時向"120"求救。

(4)根據風向,預測氨氣的波及范圍,指揮群眾進行防護并組織撤離,重點保護人群安全和健康。

(5)做好事故現場保護、警戒和事故處理工作。

(6)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從上風向滅火以切斷氣源。

五、人員急救措施

(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徹底沖洗,并立即就醫。

(2)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5 min,并立即就醫。

(3)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進行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醫。

六、液氨槽車卸氨操作安全管理

1、卸氨之前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要設立安全隔離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卸氨區域;卸氨操作人員和運輸人員均需佩戴好防護用品;運行值班人員應隨時監測作業區內氨氣濃度低于35ppm,濃度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點并處理好后才能繼續作業;槽車進入裝卸臺后,應手剎制動,并熄火。槽車有滑動可能時,應加以固定;卸氨前必須連接好裝卸臺與車輛的靜電接地線,并于車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標示。禁止在卸氨區檢修車輛。

2、槽車押運人員必須服從氨區運行值班人員的指揮,押運人員只負責車上的連接,不準操作氨區內的任何設備、閥門和其他部件,氨區運行值班人員應正確連接裝卸臺氣相管和液相管與槽車的氣相管和液相管。并檢查連接是否牢固、漏氣,并應排盡空氣。如有泄漏,應處理后再進行卸氨。

3、卸氨時所用的氣相管和液相管應使用金屬萬向節。

4、卸氨操作時應經常觀察風向標,操作人員應保持在上風向位置。

5、卸氨時應時刻注意儲罐和槽車的液位變化,嚴禁儲罐超裝(超過最大儲氨量)和槽車卸空,槽車內應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壓,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時環境溫度下介質的飽和壓力。

6、液氨卸料時,槽車押運人員、氨區運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

7、液氨卸料時,速度不應太快,當儲罐液位達到安全高限時,禁止向儲罐強行卸料。槽車卸料完畢后,立即關閉切斷閥,收好卸料導管及支撐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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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和保障民生為目的,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對相結合的方針,逐步完善我市防空防災應急疏散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廣大居民防空防災意識和應急能力,為創建富強、文明、和諧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原則。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練,提升社區居民防空防災應急能力。

(二)堅持預防為主、共同建設原則。社區防空防災工作以鄉鎮、辦事處為主導,各級民政、地震、應急、民防(人防)等部門共同參與,充分發揮社區組織的作用,拓展人防與應急管理的融合發展的路子,建立完善的組織領導和服務保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計劃安排、各項建設、督促落實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使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與社區一站式服務緊密相聯,形成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局面。

(三)堅持結合實際、分類指導原則。緊緊圍繞社區實際情況和工作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著眼未來,統一規劃,科學安排,重點建設,分類指導,積極創新,探索切合實際的發展模式,不斷提高全市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覆蓋率。

(四)堅持規范高效、實在管用原則。明確社區防空防災的建設標準,完善機制,配套制度,推動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規范化;堅持社區防空防災建設與社區組織、制度、檔案、基礎設施等建設相結合,充分發揮社區現有資源和優勢,避免重復投入和重復建設,提高資金、人力、設施等方面的使用效率。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應急辦綜合協調。各級民政、民防(人防)、地震部門指導,成立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站長由社區主任(或書記)兼任,工作人員(由3-5人組成)主要由社區選派人員兼任;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有固定辦公場所;有組織機構,懸掛工作站牌、《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職責》(附件一)、《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制度》(附件二)(由民防局負責制作發放、轄區負責安裝);建立工作臺賬和資料《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臺賬內容》。

(二)制定防空防災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由各級地震、民防(人防)和民政部門指導,按照“簡明扼要、職責清晰、操作性強”的工作要求,針對轄區防空防災要求和社區實際,制定防空防災應急疏散方案,方案要明確任務分工、組織指揮、疏散路線和有關保障等內容,并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及周邊環境變化,適時組織修訂,并報市、縣(市)人防部門備案。

(三)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利用社區廣播、室外宣傳欄、展板等載體,積極開展與防空防災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和相關知識教育及防護技能訓練,有條件的社區要建立防空防災教育宣傳室,配備防空防災的書籍供居民閱讀,使社區居民掌握防空防災知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宣傳印刷品、音像資料、應急車輛、器材展示由民防局協助提供。

(四)建立防空防災志愿者隊伍。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每個社區組建10-20人的志愿者隊伍,制定、建立志愿者手冊和登記卡,并定期組織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5個工作日,培訓要做到有組織、有記錄、有教案、有考核。志愿者隊伍主要負責各種災害的先期處置、組織居民應急疏散和各種災害的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完善防空防災應急設施。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三區災害應急工具房、LED統控報警裝置由市民防局負責建設、安裝,轄區負責選址,各種應急搶險救災器材由市民政局負責配備發放(參看附件四)。志愿者隊伍應急包由市地震局負責配備發放。兩縣一市參照三區標準,組織應急設施建設、安裝、購置、配發。各類防護裝備由社區統一管理,并建立相應使用、保管、保養賬冊。做到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期保養,保證所有器材完好率達到100%。

(六)設置實施示意圖、利用好人員疏散場所。居民小區要在醒目位置安裝人員防空防災應急疏散示意總圖,單元樓要設置人員疏散編成表。社區要結合各自的實際,在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利用人防工程,綠地公園和小區活動場所等開闊地域,建立應急疏散場所。疏散場所均應向居民公布,設置明顯標識,便于引導居民疏散和避險。社區人員疏散示意圖由民防局制作,各轄區地震(科技)局提供社區疏散示意圖,社區負責選址、安裝。

(七)組織應急培訓演練。由各級應急辦綜合協調落實,地震、民防(人防)、民政、教育、衛生部門指導,根據防空防災應急疏散預案,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居民防空防災技能培訓活動,不斷提高搶險救災和自救互救技能。社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空防災應急演練活動。演練要求有演練方案、演練總結及演練現場音視頻資料以備檢查。

(八)完善臺帳資料。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督促社區落實,民防局備案,根據防空防災應急疏散預案。

四、時間安排

全市計劃利用4年時間完成防空防災進社區工作,具體階段為:201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每個縣(市)區選擇5個社區,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社區防空防災試點建設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社區達標率達到25%;

2015年12月31日前,社區達標率達到60%;

2016年12月31日前,社區達標率達到100%。

五、檢查考核

由市應急辦牽頭,市民政局、地震局、民防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每年定期對社區防空防災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達標先進社區實施獎勵,對建設標準不高、不達標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并計入縣(市)區年終量化考評成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加強社區防空防災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創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具體體現,是深化防災救災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把全面推進社區防空防災工作作為各部門參與創新社會管理、推動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作為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本著預防比救援更人道更經濟的理念,認真籌劃社區防空防災工作,加強督促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各種問題,推動社區防空防災工作順利發展。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各縣(市)區相關部門作為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的業務指導部門,要精心籌劃,周密組織,并由應急辦牽頭,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認真落實防空防災進社區建設有關標準,確保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