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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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控制農作物生物災害的危害,指導和規范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行動,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有害生物危害和農業生產損失,保護農業生產安全、協調和可持續健康發展,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促進農村穩定和新農村建設。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植物檢疫條例》和《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的大面積暴發和流行;危害農作物的檢疫性病、蟲、植物及農業部、省政府公布的外來有害生物的暴發和流行;其他突發性病蟲的暴發和流行,以及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作物災害預防、控制及應急處置行動。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立足預防,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做到抓早抓實,爭取主動,防患于未然,把災害化解在萌芽狀態。
2、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縣(市、區)政府統一領導和協調下,按照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團結協作、共同處置。
3、果斷處置。一旦發生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業生產損失,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規范有序。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范程序,講究工作方法,統籌考慮各種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市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技術咨詢機構組成。
(一)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Ⅱ級以上農作物生物災害時,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成立市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Ⅰ級農作物生物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負責指揮Ⅱ級農作物生物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
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市農業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農業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市農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供銷總社、市氣象局、市郵政局、鐵路*貨運站、*檢驗檢疫局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
2、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組織力量對Ⅱ級以上農作物生物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2)向市政府和省農業廳報告有關農作物生物災害事件和應急處置情況。
(3)負責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制訂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和應急行動方案,應急演練、應急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在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行動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農作物生物災害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進行評估和總結,完善本預案。
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農業局:負責制訂農作物生物災害預警、預防、控制和處置的技術方案;組織并檢查、督導農作物生物災害封鎖、撲滅和預防控制的實施;依法提出對有關區域植物檢疫疫情實施封鎖和解除封鎖的建議;按規定確認植物檢疫疫情,并向市政府和省農業廳報告;提出災害應急控制措施的建議;組織對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控、補償等費用和災情損失的評估;做好農藥、化肥、種子、藥械等儲備和農資市場的監督管理。
(2)市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宣傳報導口徑,正面引導輿論;組織協調農作物災害及應急處置情況的新聞報道,必要時組織新聞會;協助開展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控知識宣傳;組織網上輿情收集、研判和網上引導。
(3)市發展改革委: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控基礎設施的規劃和計劃安排。
(4)市經貿委: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供應。
(5)市科技局:立項并組織開展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控技術攻關。
(6)市公安局: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疫情相關的突發治安事件,密切注視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負責與疫情相關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做好重大植物檢疫疫區封鎖、配合臨時檢查站開展相關工作。
(7)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對工作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8)市民政局:負責對因農作物生物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救濟。
(9)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落實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所需藥劑、器械、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資金和預警、預防、控制撲滅等經費,監管應急處置經費的使用。
(10)市交通局:負責應急防治物資的運輸保障,協調臨時植物檢疫檢查等工作。
(11)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疫區內的醫療救治、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工作。
(12)市工商局:負責農資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非法經營活動。
(13)市質監局:負責生產領域農資產品的質量監督,依法查處假冒、偽劣農資產品。
(14)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短期和中長期氣象預報信息,災害性天氣檢測服務,提供農作物病蟲氣象預測。
(15)市郵政局:協助應施檢疫植物及其產品運遞的檢疫檢查,防止疫情的傳入傳出,履行協管職責。
(16)鐵路*貨運站:協助應施檢疫植物及其產品運遞的檢疫檢查,防止疫情的傳入傳出,履行協管職責。
(17)*檢驗檢疫局:負責出入境植物及植物產品的口岸檢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傳入傳出;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國外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二)日常辦事機構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農業局分管副局長兼任。具體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的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事務。必要時,成立協調督查組、物資保障組、控制處理組、宣傳信息組等應急處置機構。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制定農作物生物災害預警、預防、控制和處置工作計劃,組建和完善農作物生物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系統。
(2)收集、匯總和災害信息,掌握動態,指導各縣(市、區)的農作物生物災害的預防、控制和處置行動。
(3)向成員單位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市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示,通報工作動態。
(4)組織開展農作物生物災害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負責農作物生物災害防范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技術咨詢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由市農業局負責組建。專家咨詢委員會由農業科研、教育、推廣、氣象、生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為:
1、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農作物生物災害的風險評估意見和預警,為啟動本預案提供技術咨詢。
2、提供農作物生物災害預防、控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參謀。
3、提出并實施農作物災害預防、控制和處置技術的攻關研究。
4、研究分析成災原因,提出恢復農業生產的建議意見。
(四)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縣(市、區)政府依照本預案組織指揮體系的構成,成立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分級負責,指揮本地區農作物災害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在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辦公室,負責本級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參照市應急指揮部專家委員會的組成,結合本地實際,設立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專家組。
三、災害分級
根據《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和農作物生物災害的性質、種類、波及范圍和危害程度等,將災害分為三級,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Ⅲ級(較大農作物生物災害)。
(一)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
1、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經預測發生趨勢為大發生,或已經產生危害,成災面積為省內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以上,控制難度較大的;
2、發現從國外、省外傳入我省或我省局部已發生的檢疫性外來有害生物,經風險分析綜合評估風險極大、特別危險的;
3、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的。
(二)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
1、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經預測發生趨勢為大發生,或已經產生危害,成災面積為我市內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以上,控制難度較大的;
2、檢疫性或外來有害生物在我市跨縣級行政區域暴發,經風險分析綜合評估風險較大、高度危險的;
3、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的。
(三)Ⅲ級(較大農作物生物災害)
1、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經預測發生趨勢為大發生,或已經發生危害,成災面積為我市一個縣(市、區)內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以上,控制難度較大的;
2、市內有一定發生范圍的檢疫性或外來有害生物,經風險性分析綜合評價風險較小、中等危險的;
3、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Ⅲ級(較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的。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監測與報告
1、信息收集
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收集國內外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和外來有害生物的發生情況,農產品和植物廢棄物進口、調入情況,植物物種引進情況和口岸截獲有害生物情況等。
2、日常監測
(1)監測機構與網絡。以市縣兩級植物保護(病蟲測報)站、植物檢疫機構等為核心,建立覆蓋全市、快速反應、高效運轉的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和危險檢疫性病蟲監測預警網絡。各縣(市、區)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機構,在市農業局統一組織領導下,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危險檢疫性病蟲的系統監測,分析發生發展態勢,重大病蟲害中、長期預報和預警。
(2)監測內容。全市監測網絡負責對各地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危險檢疫性病蟲及外來有害生物的發生基數、發生面積、種群消長、遷移、蔓延、擴散等進行實時監測,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市農業局負責對市外及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動態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3、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作物生物災害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管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農作物病蟲草害大面積暴發流行、非本地常見植物迅速擴大,以及不明原因發生農作物大面積受害等異常情況時,應當立即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機構在作出診斷后2小時內應將結果報告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并在4小時內報告市農業局,市農業局按規定上報市政府和省農業廳。
(2)報告內容。農作物生物災害緊急情況報告,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災害類型,發生時間與地點,發生數量、面積、范圍、癥狀、危害程度和初步診斷結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有效程度,報告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報告人和聯系方式。
(二)災害診斷
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負責組織農作物生物災害診斷。
1、國家法定檢疫范圍內的病蟲草害,由當地植物檢疫機構按有關的植物檢疫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確認。對懷疑是檢疫性有害生物且我市植物檢疫機構不能確診的,按規定送樣到“省區域性植物檢疫實驗室”檢驗診斷。
2、國家法定檢疫范圍外的病蟲草害、外來有害生物等產生的災害,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
3、對疑為國內新發生的農作物生物災害,及時上報市農業局,市農業局及時向省農業廳報告。
4、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風險評估
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對農作物病蟲害監測,結合消長動態和氣候條件,進行風險評估,預測發生的范圍及程度。檢疫性病蟲與外來有害生物按照有關規定,結合疫情可能性、檢疫檢測難度、控制措施等進行風險評估,以確定監測重點和控制措施。
(四)預警預報
1、農作物病蟲害預警預報
各縣(市、區)植物保護(病蟲測報)站,對監測的農作物病蟲害信息進行綜合分析預測,經風險評估有可能造成農作物生物災害的,由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長中短期預報、預警,為啟動和終止相應級別的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提供決策依據。
2、植物疫情預警
各縣(市、區)植物檢疫機構,對檢疫性和外來入侵的有害生物信息進行收集、監測,結合風險評估,發出預警預報。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經授權的機構統一向社會公眾和媒體信息。其他單位和個人均無權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相關信息。
(五)預防控制
根據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預警、預報,對有可能造成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的,積極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正確指導農戶開展防災、減災,把農作物產量損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五、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農作物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當農作物生物災害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有關縣(市、區)政府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并將災情和先期處置情況立即上報市農業局。
(二)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
1、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行動
(1)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由省農業廳會同市農業局共同確認,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啟動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由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部署農作物生物災害的防治工作。
(2)市及事發地縣(市、區)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體系,按照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開展農作物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
2、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程序和措施
Ⅰ級(特別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后,按照《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浙政辦發[2006]37號),實施應急處置。
(三)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
1、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行動
(1)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由市農業局會同災害發生地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災害發生地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必須啟動,市級有關部門的應急行動方案立即啟動。
(2)市應急指揮部負責部署發生地的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治工作,統一指揮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行動,保障防治藥品及物質及時到位,并將應急響應情況及時報市政府和省農業廳。
(3)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的,由市政府、市農業局分別報請省政府、省農業廳,請求省政府、省農業廳在技術、物資等方面的支援。
2、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程序和措施
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實施后,根據不同的災害種類,實施相應的處置程序。
(1)重大農作物病蟲草害的應急處置程序。
①調查災情,分析災情發生原因。在災區進行災情調查,認真分析農作物苗情、病蟲草害發生情況,結合其發生規律、流行學、當地地理、作物布局、氣候特點等因素綜合分析發生原因。
②劃定災情發生區域。根據農作物災情發生程度和危害情況,按照防治側重點和措施的不同,將發生區域劃分為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和監控防治區。
重點防治區:主要包括災害重發區、菌源區和流行蔓延區。
一般防治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作物、地理、氣象等條件分析確定的病蟲草害將要發生的區域。
監控防治區:可能偏重發生的區域和偶發區。
③制定防治措施。受災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方力量,開展生產自救。
重點防治區采用化學防治為主的應急措施。在防治關鍵時期,對流行蔓延區的田塊實施全面化學防治;對重大病蟲草害發生區實施統一防治;對嚴重危害的田塊實行翻耕改種;加強田間水源管理,禁止菌源區的水流到其他田塊,減少菌源向無病區的蔓延擴散;切斷病蟲發生流行的傳播途徑等。
一般防治區采取可持續控害技術和化學防治相結合的應急措施。
防治監控區推行可持續控害技術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
(2)檢疫性病蟲害及外來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程序。
①劃定疫區、保護區和疫情發生區。
疫區:指某一檢疫性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區發生的情況下,為防止其向未發生區傳播擴散,由事發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上報市應急指揮部,經市政府上報省政府批準劃定,并采取封鎖、控制、撲滅措施的區域。
保護區:指某一檢疫性有害生物在其他地區已較普遍發生的情況下,對尚無此檢疫性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區,經市政府上報省政府批準指定,并采取保護措施的區域。
疫情發生區:指有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發生的區域。
②疫區應采取下列處置措施。
加強檢疫,強制封鎖。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封鎖令,公告全社會,在出入疫區交通路口批準設立植物檢疫檢查站,對疫區采取封鎖措施。
疫情鏟除和控制。對確認發生疫情的植物進行徹底銷毀處理。對染疫的種子、種苗和農產品及其鋪墊物、田地、水源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無法作無害化處理的鋪墊物等應予以銷毀。
疫區通過連續2年監控未發現新的疫情,經專家現場檢查驗收,認為可以解除封鎖時,事發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本級政府提出可解除封鎖的報告,由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解除封鎖申請,市政府報請省政府解除令。疫區解除封鎖后,繼續對該區域進行疫情監測,1年后如未發現新的疫情,宣布疫情被撲滅。
③保護區內應采取下列處置措施。
實行疫情監測,掌握疫情發生動態,建立反應靈敏的植物防疫監測網絡。禁止到疫區調運種子、種苗和相關農產品,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入和擴散蔓延。對疑似檢疫性有害生物予以跟蹤調查并建立檔案。
④疫情發生區應采取下列處置措施。
嚴格檢疫,防止疫情擴散。對種子、種苗及相關農產品生產基地全面實施產地檢疫,指導繁育種單位或個人按檢疫要求建立無疫種苗和農產品,加強源頭檢疫管理,嚴禁染疫而又無法作無害化處理的種苗和農產品調運。
對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每年組織開展疫情普查,掌握疫情發生動態。
落實防疫控疫措施,開展有效防控。強化對種子、種苗的消毒處理,在檢疫性有害生物防控的關鍵時期,組織、指導群眾開展防控工作,落實各項檢疫防控措施。
3、Ⅱ級(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終止
農作物生物災害經過應急處置,災情得到有效控制,通過評估和專家咨詢,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市政府和省農業廳。
(四)Ⅲ級(較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
Ⅲ級(較大農作物生物災害)由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確認,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啟動本級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實施Ⅲ級(較大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響應行動。縣(市、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部署災害發生地的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治工作,統一指揮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行動。并將災害情況和應急響應情況上報市農業局。超出縣(市、區)政府處置能力的,由縣(市、區)政府、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報請市政府、市農業局,在技術、物資等方面提供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體系、預防控制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的建設,整合和充實各級力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物資保障
建立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物資的儲備,市及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藥、化肥、種子、機具等物資儲備和調配,應急處置物資儲備要相對充足。儲備庫應設在交通便利、具有儲運條件、安全保險的區域。
(三)資金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財政應當將預防、控制、處置、物資儲備所需的各項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提供資金保障和物資保障所需經費。
(四)人力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提高其農作物生物災害的識別、防治、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處置人才、專家資源庫,當災害發生時,統一調配使用。
(五)宣傳演練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農作物生物災害進行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農作物生物災害的防范意識。市及各縣(市、區)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參與農作物生物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人員的防護知識教育,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農作物生物災害的處置能力。
(六)技術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開展農業有害生物的生態學、流行學等技術研究,加強技術攻關,不斷完善有害生物的綜合治理技術。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對于突發性農作物生物災害造成農業減產、絕收的,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出災后生產計劃,幫助受災地區的農戶盡快生產自救,努力減少因災害造成的損失。經貿、旅游、檢驗檢疫、外經貿等有關部門,要制定相關配套的應急行動方案,應對區域性農作物生物災害發生后對農產品市場供應、旅游業和出口貿易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確保相關產業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社會救助
受災地政府應建立社會救助機制,切實解決好受災人員的生活。對在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中因公致病、致殘或犧牲的,按有關政策由民政部門優先給予撫恤。對一線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津貼。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及各縣(市、區)政府對在預防、控制和處置農作物生物災害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工作失職、贖職的,由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并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九、附則
(一)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農業局牽頭負責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本預案,制訂本地區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和本部門應急行動方案。
隨著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市農業局會同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定期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二)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2
工作目標是:2006年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成災率控制在3‰以下、無公害防治率達到60%以上、災害測報準確率達到75%以上、種苗產地檢疫率達到95%的目標。
全年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點是: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局南昌會議和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會議精神。一是繼續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湖南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和《長沙市林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做好應對生物災害突發事件的經費、物資和技術儲備等各項工作;二是做好參加2006年4月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會議的的準備工作;三是積極推進防治機制創新,努力抓好國家和省5項防治試點工作(國家級:瀏陽市承擔無公害防治、獎勵機制和效績考核二項,寧鄉縣承擔信息素監測技術應用一項;省級:瀏陽市承擔植物檢疫規范化執法一項,長沙市林業局承擔外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
2、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結合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突發生物災害事件的現場演練活動,做好應對生物災害突發事件的經費、物資和技術儲備等各項工作,抓好應急機構建設和人員隊伍的培訓工作。
3、落實好以松材線蟲為主的外來有害生物的預防和除治工作。
一是加強森林植物檢疫執法工作,對從疫區來的松科植物及產品全部進行復檢,對全市枯死松樹進行調查和清理,并查明枯死的原因。對岳麓山、花明樓、灰湯進行重點監測預防;二是建立松材線蟲病聯合防御體系,密切與交通、鐵路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加強協作,共建松線蟲病聯合防御體系,做到全市不出現松材線蟲病疫情。三是開展紅火蟻和加拿大一枝黃花的監測和除治工作。
4、加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一是根據國家新頒布的19種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認真做好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和復檢工作,嚴格實行檢疫要求書制度;二是要開展專項整治,集中嚴厲打擊森林植物檢疫中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加大檢疫執法力度,規范檢疫人員執法行為;四是加強苗木產地檢疫工作;五是做好省森林植物檢疫隔離試種苗圃建設。
5、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和控災減災工作。一是加強長沙縣、瀏陽市國家級中心測報站管理,完善監測網點建設。二是強化對測報數據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把上報有害生物基礎數據列入責任考核范圍,不斷提高預測預報準確率;三是組織全市學習湖南省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調查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林業有害生物信息管理水平;四是抓好松毛蟲、竹蝗、蕭氏松莖象、楊樹天牛和食葉害蟲等主要病蟲害的防治工作;五是啟動速生豐產林林業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示范工程。版權所有
6、加強機構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力爭將市、縣森保站納入行政單位,工作人員為公務員;二是加強行業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養敬崗愛業、熱愛本職工作、熱心為基層服務的思想。加強行業培訓、科技推廣和宣傳工作,全面提高行業隊伍的整體素質;三是做好迎接國家、省廳對我市十五期間國家和省重點項目驗收工作,以此為契機繼續加強以森防標準站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
7、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工作。一是將宣傳考核指標納入到年終目標考核中,要求全市每年在湖南省林業有害生物信息網上投稿10篇以上;二是積極參加湖南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協會的工作,發展會員;三是印發林業有害生物和“加拿大一枝黃花”宣傳資料,對全市所有花店進行上門宣傳。
篇3
一、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進行全面修訂
(一)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修訂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要突出抓好應急預案自身結構和內容的修訂,重點解決框架結構不完善、內容涵蓋不全面、各職能部門職責不規范、聯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尤其是要理順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應急管理工作體系的關系,使全市上下的應急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相互銜接、相對統一。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后,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由市農牧業局負責制定或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由市林水局負責制定或修訂;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由市防火辦負責制定或修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由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制定或修訂;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由市建設局負責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和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或修訂;大規模應急預案,由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或修訂;特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由市新聞中心負責制定或修訂。
(二)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部門應急預案是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職責和盟直業務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必須通過相互間的有效銜接,使其成為災害預防處置的整體。市直部門要認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預案應對機制的同時,及時與其他部門協調溝通,從而實現點線處置與輻射聯動的有機結合。部門預案修訂完善后,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市農牧業局制定或修訂草原火災、農牧業自然災害和重大動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市防火辦設立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市林業水務局制定或修訂城鄉旱澇災害應急預案;市環保局制定或修訂環境和生態安全應急預案;市安監局制定或修訂工礦企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建設局制定或修訂建設工程、供水、供熱、供氣等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政府信息辦公室制定或修訂通信安全和信息網絡安全應急預案;新聞中心制定或修訂通訊報道安全應急預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訂公路運輸安全應急預案;錫林浩特機場公司制定或修訂航空運輸安全應急預案;市財政局制定或修訂金融安全應急預案;市供電局制定或修訂電力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商務局制定或修訂糧食供應安全應急預案;市衛生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規范較大的群眾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和城市火災等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訂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三)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修訂。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整個應急預案體系的基礎,修訂重點是要切近實際,增強可操作性,切實把該類預案編制修訂成條例清晰、內容明了、便于記憶、易于執行的應急預案。
市發改局負責督導全市重點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市經濟局負責督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編制修訂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督導商貿行業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建設局負責督導建筑行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安監局負責督導所監管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教育局負責督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預案編制、審議和修訂工作;市衛生局負責督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其他政府部門分別負責督導本系統下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完成后要報主管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四)地方農村牧區應急預案的修訂。農村牧區應急預案是(場)、(分場)和廣大農牧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指南,需要農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場)要積極開展農村牧區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分場)的應急預案要立足于實際措施的運用。(分場)、社區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由各(場),各街道辦事處組織部署和督促檢查。(分場)、社區的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要報所屬的(場)和街道辦事處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五)重大活動單項應急預案的修訂。鑒于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屬于“一對一”預案,且具有時間性,因此,要通過此次預案修訂工作規范預案編制程序,強化相關措施,使該類預案的編制能夠隨時滿足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舉辦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文化體育等活動,要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以市委、政府名義舉辦的活動由牽頭或承辦單位負責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后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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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促進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況下通信保障應急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減輕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網絡應急恢復總體預案》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甘肅行政區域內,下述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事件;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五、災害通信恢復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通信恢復的實際需要,分為一般自然災害、重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
(一)一般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為全縣總人口20%以下,農作物受災面積為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下,轉移安置人口為全縣總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間以下(自然間)。
(二)重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2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上;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間以下(自然間)。人員傷亡嚴重,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4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50%以上;轉移安置人員占全縣總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間以上(自然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成員組織有:運行維護部、財務部、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局工會、車輛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等部門。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搶通工作,宣布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全省受災地區通信恢復情況匯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情,研究落實通信恢復方案。
4、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通信恢復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本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省通信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通信恢復搶險,對主要干線進行調度,配置資源。指導做好災后恢復和恢復重建。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通信產生的主要影響。組織、指導應急通信恢復器材和材料的調撥。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綜合部:負責通信恢復情況報道和匯總、匯報。
3、財務部: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經費保障。
4、人力資源部:負責抗災救險人員的調派。
5、局工會:負責與相關捐助組織聯絡,并統計傳輸局捐助情況。
6、車輛管理中心:負責全省抗災救險通信恢復中車輛的及時調派。
7、受災地區所在的分局:及時開展自救,報告災情,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四)領導分工
一般災害救助工作由運行維護部牽頭負責,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具體負責,有關部門給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由傳輸局分管副局長指揮,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明確主要職責和相關人員,開展自然災害通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 各維護單位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各維護單位要掌握本維護單位維護光纜電路路由等情況,制訂應急調度預案,確保在災害來臨時能及時恢復縣以上光纜通信。有計劃地組織基礎設施恢復和搶救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二)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備足各類應急通信保障材料。備好應急通信設備及應急 交通工具,以便災害來臨時緊急調用。
六、應急反應
災情發生后,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應當迅速做出反應,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通信恢復工作,按程序啟動本級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傳輸局運維部報告災情;傳輸局運維部等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2小時內,及時向省公司運維部上報災情核實情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按照災害發生情況,每天早上8點鐘以前向運行維護部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實行零報告制度,待災情穩定后,在兩天時間內,將災情核實完畢,上報省公司和相關部門。同時,財務部安排應急款、運行維護部調撥其它為受災地區搶險隊伍趕赴災區進行搶險。。
七、附則
(一)獎勵與責任。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篇5
處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
五縣(區)政府和相關鄉鎮按照本預案要求,緊密結合實際情況,本著“全面性、系統性、科學性、可操作性”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社會參與、依法規范、依靠科學、統一領導、分邊負責、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協調作戰、反應及時”的原則,全面提高應對邊界公共事件和抵御風險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機構
在*、*市*區、*縣、*縣、*縣分別成立創建渠廣營平蓬線處理邊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分別由各縣(區)的縣(區)長任指揮長,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縣(區)長任副指揮長。縣級相關部門和邊界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分別設在各縣(區)民政局,由五縣(區)民政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處理邊界公共突發事件聯絡工作。一旦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此應急預案,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緊急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邊界地區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涉及*、*市*區、*縣、*縣、*縣雙方或三方,或一方發生,但屬重特大公共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
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給邊界地區正常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民生產生活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重大突發事件,啟動本預案。主要分為以下五類:
(一)邊界爭議及糾紛。指因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及附圖上的界線與實地認定不一致而引發的土地、林權、礦產、水資源等爭議及糾紛。
(二)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三)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四)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五)社會治安事件。主要包括各類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四、實施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三邊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邊界地區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統一領導,協同應對。以屬地管理為主,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按照“統一領導、分邊負責、協同作戰”的應急管理體制,在縣委、縣政府、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充分動員和發揮邊界鄉鎮、村、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依法管理,規范運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和處理邊界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邊界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五、工作要求
(一)邊界爭議及糾紛的處理
因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及附圖上的界線與實地認定不一致而引發的土地、林權、礦產、水資源等爭議及糾紛,由雙方縣民政局及涉及鄉鎮、村、組共同派員現場調查核實,按照雙
方政府簽訂的協議書相關條款,有利于人民團結、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原則,共同協商處理,報縣(區)人民政府備案。如無法調處,報請四川省民政廳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處理。
(二)其他重特大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
邊界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按照以下程序和措施進行處置:
1、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全面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力爭將損失或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人員和物資疏散及安置工作,緊急調用各類應急物資、設備和人員。
3、公共突發事件發生后12小時內向社會有關信息,向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信息和救援情況、災區需求等,并做好宣傳發動和公眾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社會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4、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預案的組織和人員各盡其職;指派專人和重大危險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系,使應急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5、明確職責,細化任務,認真做好綜合保障工作。
①能源部門保證水、電、氣正常供應。
②醫療部門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
③防疫部門針對疫情級別安排流調、隔離、消毒工作。
④環保監測部門做好環境監測,環衛部門做好排污和垃圾清運處理工作。
⑤交通部門保證交通通暢。
⑥財政部門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⑦公安、政法等部門加強對重點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和其他次生事件。
⑧工商、物價等部門依法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保證商品供應充足,物價穩定,市場秩序良好。
⑨民政部門開展好社會慈善救助工作。
6、制定出臺有關優惠政策,積極開展慈善救助工作,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從資金、技術、物資等方面給予遭受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支持和救助,確保人民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7、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8、按照屬地管理,互相支援原則,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人員傷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保
篇6
[關鍵詞] 自然災害 突發公共事件 應急管理 預警
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會給人們帶來生命、財產損失,自然災害是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一類,也常給人們帶來種種危害。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做好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工作,以盡可能避免其發生、減少其帶來的危害。
一、自然災害的概念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從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依據,突發事件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
自然災害是由于自然現象的異常變化作用于人類社會,從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社會秩序混亂,影響和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事件。以自然災害發生的主導因素(地理屬性)為依據,可把自然災害分為四大類:氣象氣候災害、地質地貌災害、水文海洋災害、生物災害。此外,宇宙空間和太陽系的一些天體的特殊運動現象也會對地球和人類社會構成不同程度危害,這就是天文災害(星災)。不同類型的自然災害其形成原因和特點又各不相同,給人們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范圍、程度上也不相同,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加以應對。
自然災害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的一類,常常會給人們帶來生命和財產損失,應當采取措施積極應對,以盡可能降低其造成的危害。
二、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的意義
自然災害除了具有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突發性、公共性、危害性等特點外,還具有其不同于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一些特性。在形成原因、影響范圍、時間、傳播形式等多方面,自然災害區別于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在應對時要充分考慮這些特性,采取適當的應對措施和救助手段。
自然災害是突發公共事件的一類,自然災害的應急管理應當遵循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原則。所謂應急管理,就是通過一系列有效管理行為來預防和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以使公共組織及其成員擺脫危機狀態的行為過程。應急管理是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而在事前進行的有效預防和事中處置以及事后恢復,盡可能避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和減少其帶來的損失。自然災害的應急管理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也可以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這三部分。在自然災害發生前,應當采取積極的措施以盡可能預防和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一旦自然災害發生了,則應當立刻采取相應的措施,按照預案并結合實際情況盡快防止災害的擴大和發展,同時展開救援工作。當自然災害結束之后則應當做好災后重建工作,盡快恢復人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
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警、監測,做好自然災害的預測工作,在獲得其征兆時就采取相應的措施,盡可能地避免自然災害的危害。但是,在目前的科學技術水平和自然條件下,還有很多自然災害是不能事前預測、監測到的,無法避免其發生。對于已經發生的自然災害應當采取積極的措施去應對,控制災害的擴大,阻止其進一步的發展,盡可能地減少其危害程度。因此,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對于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和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是至關重要的。
三、加強自然災害應急管理
為了更好地應對自然災害,盡可能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和減少其帶來的損失,加強自然災害應急管理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意識
要有效地應對自然災害,應當進一步提高對自然災害的認識,增強防災、減災的意識。平時應進行關于應對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并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以提高人們的防災減災意識。
應當加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通過各種途徑,積極開展防災、減災的宣傳、普及教育,提高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減災意識,調動全社會的力量,開展和做好“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群策群力,防治結合”的防災、減災工作。自然災害在目前雖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應當樹立防災意識,盡量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一旦發生,則積極應對。可以通過培訓提高人們的防災、減災意識,增強人們對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的認識和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及水平。
2.加強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建設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自然災害應急管理而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由于自然災害具有突發性、不確定性、危害性等特點,在平時加強對自然災害的監測非常重要,但是在當前的科學技術水平下,對于某些自然災害還是無法準確地進行預測,不能避免其發生,那么就必須采取積極措施應對。如果自然災害一旦發生,有關部門則可以根據預案并結合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對自然災害進行處置。因此,應當加強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建設,以提高自然災害應急管理能力。
3.做好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的準備工作
自然災害一旦發生,要進行應急管理,在短時間內可能就需要大量的人員、救災物資和資金,在災害發生前就需要進行儲備,否則在短時間內難以滿足救災工作的需要。因此為了做好自然災害的應急管理工作,就必須在平時做好準備,包括人員、物資和資金等幾方面的儲備工作。
自然災害一旦發生,其應急搶險離不開救災人員,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大量的人力資源。自然災害的應對不僅需要大量高素質的專業人員來應急搶險,也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的參與。比如為應對洪澇災害除了救災專業人員外還需要醫護人員,對受災人員進行救護和防治災后疫情等。因此,在平時就要作好人力資源準備,積極應對自然災害。
在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的準備工作中,要進行物資儲備。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制度明確要求中央和地方以及經常發生自然災害的地區都要儲備一定的救災物資,以應對突發自然災害。
為應對自然災害,在資金方面要在平時就作好準備工作,當自然災害一旦發生,救災資金在短時間內就必須籌措到,以保障資金的供給。因此,平時在資金方面要作好儲備工作,確保救災資金的來源,以保障救災資金的及時到位。
4.完善自然災應急管理機制建設
自然災害的發生通常有一定的征兆,這種征兆可能會被人們通過科學的監測手段獲得,采取措施,避免災害的發生。對于已經發生的自然災害,則應當盡早采取措施進行應對,控制災害,防止災害的進一步擴大、蔓延,以盡可能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因此,一旦自然災害發生了,就應當對自然災害進行積極迅速的應急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應急機制由預防和準備子機制、管理和反應子機制及恢復和重建子機制三部分有機構成。在自然災害尚未發生時要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災害的發生;對于已經發生的災害盡早發現,及早應對。對于自然災害科學研究工作應當繼續加強,作好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預報,進一步完善預警機制,盡可能準確預測自然災害的發生征兆,采取措施避免其發生。目前,人們還不能完全準確地預測自然災害,避免其發生,也不能夠完全控制已經發生的自然災害。因而,應當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快速反應機制,自然災害一旦發生,在短時間內立刻采取積極的應急處置措施,科學合理應對自然災害,盡可能減少其造成損失。另外,災后重建工作也是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的重要部分,自然災害發生后應當積極進行恢復和重建。當自然災害已經基本得到控制之后,應當采取措施盡可能減少其帶來的損失,幫助受災群眾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因此,應當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的預警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盡量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和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并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總之,應當積極應對自然災害,作好防災、減災工作,盡可能地減少自然災害給人們帶來的損失。當然對于自然災害的應急管理,還需要各有關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比如需要法律的支持,平時應加強科學的減災工程,從源頭上控制自然災害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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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應急預案
一、中小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的相關理論
1.突發公共事件及中小學突發公共事件的含義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政府公共管理領域所遭遇的緊急情況,主要是指突然發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對公共應急、社會穩定、國家政權有較大影響,必須迅速作出決斷,并需要付出沉重代價才能擺脫困境的突然發生的一系列公共事件或狀態。
根據突發事件的概念,可以把中小學突發事件定義為:受到自然、社會或人為因素的影響,在中小學內部突然爆發的,并且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校園環境破壞和對學校或社會的穩定、發展構成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2.中小學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
2006年1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
此外,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3.應急機制的構建原則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2)分級負責,分級管理;(3)預防為主,及時控制;(4)系統聯動,群防群控;(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6)加強保障,重在建設。
二、廊坊市中小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構建現狀分析
廊坊位于環渤海經濟圈、京津都市圈中心地帶,包括安次區、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霸州市、文安縣、大城縣、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市的教育事業在近幾年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全市共有幼兒園256所,普通小學976所,普通中學209所,其中初中171所,高中38所。各個學校的基礎設施比較完善,但在中小學應對突發事件管理上,存在諸多問題,據筆者對廊坊市20多所中小學校的調查分析得知:
在硬件配套設施上,廊坊市中小學的消防器材、防雷設施、門窗裝備、緊急疏散樓梯等的配備率均達90%以上,89.1%的學校設有食堂,55.2%的學校能對運動器材進行檢查,76%的學校設有相關的應急管理機構,65%的學校門前有安全警示標語牌。
在軟件服務設施上,96%的學校校園內有板報、標語等安全教育宣傳,96.8%的學校開設了安全教育課程的培訓,5%的學校進行過安全演練,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門衛保衛值班制度和傳染病檢查制度的學校均達87%以上,45.3%的校園沒有專人維護交通秩序。
據統計,廊坊市中小學校事故的發生率不斷上升,其中,24%的事故因為學校的管理問題而發生,因學生的安全意識淡薄而發生的事故達38%,37%的事故由于社會交通、治安等原因發生。不可否認,隨著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廊坊市政府和教育部門、學校,在加強學校安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管理滯后、工作粗放等問題,對一些安全隱患仍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缺乏必要的防災意識和預防措施,結果嚴重損害了學生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
三、廊坊市中小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缺少危機預防意識
近幾年突發事件給中小學造成了重大的損失,雖然我國政府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理的比較及時,但是仍然無法彌補給學校帶來的損失。雖然突發公共事件看似神不可測,其實還是有一定的規律可循的,只要做到未雨綢繆,突發公共事件中的70%還是可以預防。在廊坊市中小學中大都沒有危機預防的制度,對于一些安全隱患沒有重視起來,最終釀成了大錯。而且廊坊市中小學中由于學生的年齡比較小,人員活動比較集中,極其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生本身對危機預防意識就沒有深刻的認識,再者,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比較欠缺,宣傳力度不夠,導致學生的危機預防意識非常薄弱,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就會不知所措。
2.應急預案可操作性差
所謂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是指為了迅速、有序而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損失,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在風險分析與評估的基礎上,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和方案,是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方案、行動指南、行動向導。
廊坊市中小學雖有應急預案但實際操作時問題諸多,例如,時間差不開、人員難到位、應急設備有限等問題,讓應急工作難以有序進行。管理者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往往顯得手忙腳亂、驚慌失措、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知從何下手。同時應急預案的針對性不夠,缺少對食品安全、公共衛生、校園秩序等的專項預案。
3.信息傳播渠道不暢通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信息傳播的及時有效與否關系到整個事件處理的好與壞,可見信息傳播的重要性。信息傳播有兩個作用:一是向廣大民眾提供信息,使其了解災害的真實情況,以免事態擴大;二是為決策者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以便做出及時的處理。廊坊市大部分中小學信息傳播渠道都不太暢通,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有些學校領導為了封鎖消息,不讓學生及其家長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結果反而適得其反,小道消息廣為傳播,造成了學生恐慌,擴大了事態,反而增加了突發公共事件處理的難度。而且,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信息的報告標準不規范,責任不明確,信息系統直接割裂了聯系,最終導致領導者對事件的嚴重誤判,影響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
4.應急救援裝備建設有待加強
應急救援裝備是影響突發公共事件的直接因素,因此救援裝備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在廊坊市的中小學里存在著嚴重的應急裝備建設不足,僅僅靠幾個滅火器是根本無法滿足應急管理的需要的。學校的經費有限,根本拿不出資金及時更新這些救援裝備,再者,監測手段也相對落后,無法適應日新月異的社會形勢,這就無法發現安全隱患。
5.應急演練不到位
雖然對于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很重要,但是再生動的課堂教育都比不上實際的演練。對于青少年來講,他們更喜歡實際操作,不僅有趣,而且效果明顯,學生在演練的同時不但能學會自我保護,還可以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意識。
在廊坊市的大多數中小學里,基本上沒有進行過應急演練,有的話,也比較單一,比如地震。學校領導不重視,導致一旦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大部分學生都手忙腳亂,不知如何逃生,應急演練做得非常不到位。
四、完善廊坊市中小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構建的對策
1.加強危機意識的教育和宣傳
加強危機意識的培養應該從管理者和學生兩部分群體抓起。對于管理者,他們的危機意識則關乎到全校師生的安危。管理者應學會如何預防危機,做到未雨綢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就加強安全隱患的監測工作,做到預防為主,把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對于學校的學生要加強教育和宣傳,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以及在遇到突發公共事件時如何自我保護是教育的重點內容,使其樹立危機意識,學會在危機中生存。
2.制定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
廊坊市中小學應該制定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制定包括公共衛生、傳染病、交通事故、校園暴力事件在內的專項預案,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并且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操作。其次,可以建立應急管理小組,分工協作,把責任落實到每個教師,使其明確自身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遇到比較復雜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各個參與的組織都要聽從應急管理小組的指揮,確保統一領導,避免出現驚慌失措和手忙腳亂現象。
3.建立信息共享網絡
對于在緊急狀態下信息的權利要集中到某一部門,以確保信息主體的權威性和明確性,小道消息自然就不攻自破。另一方面,要利用現代的網絡技術,保證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為決策者制定計劃提供準確的信息,提高應急管理的可行性,而且,還能夠保證學生家長及時的了解突發公共事件的發展事態,以免他們情緒失控,擴大事態。
4.加大應急設施的資金投入
廊坊市的大部分中小學都把資金用在了教學管理上,而對于一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設施則無力購買,這就嚴重制約了應急管理的效率。完善應急設施,提高監測手段,要從籌集資金做起,籌集資金的渠道也有很多,可以通過社會的募捐,另外政府也要加大對應急管理的投入。為學校完善應急設施,做好物資儲備提供資金支持,同時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的設備供應。
5.做好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對于廊坊市中小學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學校的領導要引起足夠的重視。把演練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進行分門別類,比如地震、火災。由學校應急管理的相關部門進行組織策劃,凡是負有突發事件處理責任的領導和教師都要參與進來,演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能力。學生在演練中學會自我保護的本領,負責人可以更有效地進行應急管理,另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驗證理論的可操作性,并及時地加以修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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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樹立“公共植保”及“綠色植保”理念,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小麥條銹病、馬鈴薯晚疫病、油菜菌核病、水稻重大病蟲、玉米螟為重點,強化各級各部門職責,著力提高農作物病蟲監測預警水平,專業防治與群眾防治相結合,提高重大病蟲應急防控能力。大力推廣綠色防控技術,有效控制糧油、蔬菜主要病蟲危害。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的統一。
二、防控目標任務
(一)糧油作物重大病蟲
重大病蟲害長期預報準確率達到85%以上,中期準確率達到90%以上,短期準確率達到95%以上;主要病蟲害防治處置率達到95%以上,防治平均效果達到90%以上;小麥條銹病、油菜菌核病、水稻重大病蟲、玉米螟總體損失控制在3%以下,馬鈴薯晚疫病損失率控制在8%以下。
(二)蔬菜病蟲害
通過建立以物理防控和生物防治為主的蔬菜病蟲綠色防控綜合示范區,帶動全市大面積蔬菜病蟲害防治工作。蔬菜重大病蟲總體損失控制在5%以下。主要病蟲害防治處置率達到95%以上,防治平均效果達到90%以上。示范區蔬菜農藥殘留量不超標。
三、*年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測與預警信息的及時準確
在農業部規劃建設的23個部級重點測報站的基礎上,重慶市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植保植檢站)和各地農業部門要圍繞重點作物、重點地區和主要病蟲害種類,進一步整合項目資源,依托在建的31個糧油綜試基地和重點蔬菜基地布局規劃,在全市建設68個農作物病蟲害測報站、點,其中要建成15個左右相對規范的重點測報站。
區、縣農業植保部門要切實做好農作物病蟲的系統調查及面上普查工作,密切關注重大病蟲害發生發展動態,及時組織重大病蟲發生趨勢會商并及時中、短期預報。要充分利用重慶有線電視(公共農村頻道)、農業信息網絡、報紙、手機短信等多種
媒體,有效提高重大病蟲預警信息的傳遞到位率。市級植保部門要做好以重點病蟲、重點區域等為主要內容的病蟲測報信息的按旬,為各級領導決策防治提供準確依據。
(二)加強技術培訓與指導
各地要通過專門培訓、院壩會、科技趕場、技術咨詢、辦黑板報、印發技術資料、廣播電視宣傳等多種方式強化重大病蟲防治關鍵技術的培訓與宣傳。在重大病蟲防治的關鍵時節,要針對當地的關鍵病蟲和關鍵防治環節,安排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病蟲防治的科技含量和防治效果。
(三)大力開展綠色防控示范
各地要以糧油綜合試驗示范基地為平臺,積極開展病蟲綜合防治示范,示范面積不低于1000畝。有條件的區縣,還應在重點鎮鄉,針對當地的主要作物、主要病蟲,建立100-300畝的綜合防治示范片。在綜合防治示范區,要組裝配套現有的成熟技術,落實對照田塊(完全不防治病蟲),使綜合防治示范田成為領導的指揮田、農技人員的試驗田和農民的樣板田。
在全市蔬菜基地特別是潼南、武隆、銅梁、璧山、萬州、黔江、涪陵、合川、江津、永川等10個蔬菜基地,要通過多種方式,突出抓好安全、科學、合理用藥技術的宣傳與培訓,堅決杜絕甲胺磷、水胺硫磷、三氯殺螨醇等高毒、高殘留農藥在蔬菜上使用,大力推廣頻振式殺蟲燈、粘蟲板、昆蟲性引誘劑、防蟲網等生物、物理防治技術,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化學農藥,確保農藥殘留不超標。
(四)積極推進專業化防治
各地要針對糧油生產面臨的新形勢,結合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因地制宜創新防治機制,積極探索植保專業隊、植保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多種專業化防治組織形式,通過農機購置補貼、應急防治財政補貼專項加大對專業化防治隊伍的扶持力度,大力推進重大病蟲害專業化防治。各地農業植保部門要定期開展對專業防治隊伍的病蟲害識別、農藥安全施用、機動噴霧器使用及維護等方面的技術培訓,提高其防治技術水平。同時,要安排專人,對現有的機動噴霧器進行摸底造冊并做好維修、維護工作,以備隨時調度使用。
(五)探索開展農作物病蟲災害
保險
農業屬弱質產業,也是高風險行業。今年合川、永川兩地率先在水稻病蟲災害保險上進行試點,將為種植業化解病蟲災害風險、保護農民利益起到積極作用。各地要積極開展調研,探索針對當地主要作物及主要病蟲災害的保險,以逐步建立起病蟲災害保障體系,促進種植業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落實責任
農作物重大病蟲防控是重要的防災減災措施和農業產業發展的安全保障措施,組織好重大病蟲災害的防控是各級政府、農業行政部門和植保部門的共同職責。要加強對重大病蟲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行政責任人及技術責任人,建立市、縣兩級植保首席專家負責制、鎮鄉級責任植保員或者農技員負責制,嚴格實行網格化責任管理。要按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重視,明確相關部門的任務和職責,確保防控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農作物重大病蟲監控行政責任人為市農業局分管領導、區縣政府及農業局分管領導、鎮鄉政府分管領導。
市病蟲監控行政責任人職責:積極爭取中央、市財政投入,確保投入增加;制訂防控工作方案;開展病蟲監控督導。
區縣病蟲監控行政責任人職責:制訂重大病蟲防控工作方案;重大病蟲防控的組織與發動;適時啟動應急預案;爭取重大病蟲監測、防控專項工作經費,確保財政防治補助經費的安全使用;爭取廣電部門的支持與配合,積極開展農作物病蟲電視預報;組織開展重大病蟲綜合防治示范,召開重大病蟲防控現場會;組織開展重大病蟲監控技術培訓;積極培植植保專業防治隊伍。
鎮鄉病蟲監控行政責任人職責:負責本地農作物重大病蟲防控的宣傳、組織及發動工作;組織植保專業防治隊伍開展應急防治;確保財政防治補助經費(物資)落到實處。
農作物重大病蟲監控技術責任人(植保首席專家)為市農技總站分管領導、各區縣植保部門負責人。主要職責為:組織開展對重大病蟲害的系統監測及面上普查工作,對重大病蟲發生趨勢進行會商,及時長、中、短期病蟲預報;根據重大病蟲發生趨勢,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提出相應的處置措施;引進、試驗、示范及推廣綠色防控技術;開展對區縣及鎮鄉農技干部的技術培訓,深入田間地頭指導農民開展病蟲防治;加強對專業防治隊伍的技術培訓與指導,不斷提高重大病蟲應急防控的水平。
鎮鄉級責任植保員的主要職責為:農作物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定期向區縣農業植保部門上報病蟲害發生情況;利用召開專門會議及院壩會、大戶帶動等多種方式,做好防控技術的宣傳與培訓,提高農作物病蟲預警信息及防控技術的入戶率;積極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
(二)積極爭取投入,強化資金保障
農作物病蟲害監控屬社會公共服務和公益性事業范疇。市農業局將積極爭取市級及國家財政投入資金支持,力爭投入額度有所增加。各區縣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對病蟲害監控的投入,特別是要積極爭取將監測經費列入基本預算予以保障,爭取專項資金保障應急防控實施,確保重大病蟲害監測、示范、培訓和防治處置等任務的正常開展。
(三)建立完善制度
為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一要建立責任分工制度,將防控責任落實到人。二要建立定期匯報及值班制度。3-8月,全市農作物病蟲發生防治信息實行周報制度,在重大病蟲害防控的關鍵時期建立值班制度。各地要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報送病蟲發生防治動態信息。三是建立重大病蟲首見報告獎勵制度,提高鎮鄉農技人員調大病蟲的積極性。四要建立通報制度,對防控工作好的地方要給予表揚,對防治工作不到位和工作失職的地方和人員要給予通報批評。五要加強農藥的使用和監管。市里將出臺救災農藥物資的管理辦法,各地要按照市里有關要求,建立救災農藥的使用和監管制度;同時,加強對農藥、藥械等病蟲害防治物資的市場監管,杜絕假劣農資產品坑農害農。
(四)強化工作督導
市局已成立13個大田作物生產工作指導組(詳見渝農發[*]105號),分別負責39個區縣農作物病蟲害防控的定點督導,督導時間為3月至8月。
1、督導重點。為小麥條銹病、油菜菌核病、馬鈴薯晚疫病、水稻重大病蟲、玉米螟等糧油重大病蟲及蔬菜病蟲的監測與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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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例》出臺的背景
江西是農業種植業比重高的省份,也是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高發區。據統計,農作物病蟲害年發生面積達1333萬hm2次以上,防治面積1733萬~2133萬hm2次。因農業有害生物災害導致的糧食減產,每年都在50萬t以上。如病蟲大發生的2004年,雖然植保挽回糧食損失275萬t,但仍因災減產90萬t,直接損失折合人民幣達20多億元。在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嚴峻形勢下,植物保護工作任務更加艱巨。
國家一直重視和支持植物保護工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專項行政法規和規章。這些法規、規章對規范農作物病蟲害防控和農藥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現有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僅對農藥管理和植物檢疫等方面做出了原則規定,其他植物保護行為尚未規范。近年來,隨著農業結構調整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業有害生物的種類、發生頻率和面積不斷增加,傳播速度逐步加快,暴發流行趨勢加大,對農業生產構成嚴重威脅。在農作物有害生物治理過程中,一些企業、組織和個人受利益驅動,隨意向社會農業有害生物測報防治信息,誤導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采取不當的植物保護措施,違規使用植物保護投入品、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人為傳播檢疫性農業有害生物等,給農業生產,農產品質量,人、畜和環境安全帶來極大隱患。植物保護機構的監測預報站點、設施屢遭破壞,占用或受干擾等現象時有發生。因此,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推進植物保護事業健康發展,制定頒布植保地方性法規,十分必要而迫切。
2《條例》主要內容
《條例》共7章38條,著重規范和解決的問題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規范條例名稱,科學界定植物保護工作內容和范圍。《條例》名稱的爭論貫徹起草的全過程。農業部門堅持植物保護名稱的傳統、專用。因為長期以來,我國從中央到地方的農業行政管理、農業科研、農業院校、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設立的從事農作物病蟲害測防機構,統統冠以“植物保護”的名稱。《條例》名稱最終在省人大主任會上獲得支持。為避免農業病蟲害防治與林業病蟲害防治以及野生植物保護概念相混淆,《條例》第二條對植物保護做出了規定:“本條例所稱植物保護,是指對農業有害生物實施監測、預報、預防、治理、控制和農業植物檢疫,以及相關技術和產品的研究、試驗、示范與推廣的行為。”
2)以體系建設和經費保障為重點,明確政府植保公共服務職責。植物保護是農業生產保產、保質、保效益最重要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之一,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公益性工作。為適應不斷發展的植物保護工作的需要,保證植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防治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和控制植物疫情的能力,應將植物保護作為防災、減災的公益性事業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范疇。《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植物保護工作的領導,把植物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植物保護防災、減災體系,組織制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及疫情應急預案,健全植物保護機構。”“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植物保護工作,確定專職植物保護人員,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有害生物監測設施。”“公益性植物保護所需經費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3)強調“3個無償”,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條例》強調了農業部門的植物保護管理的主體地位,應當及時無償預報防治信息。同時,根據植物保護工作的實踐經驗,《條例》第六條第三款和第十七條規定,科學技術、氣象、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環境保護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植物保護工作;氣象臺站應當無償向當地農業部門所屬的植物保護機構提供監測農業有害生物所需的公益性氣象服務;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無償傳播當地農業部門的農業有害生物預報防治信息。
4)強化“3個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強化農業(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生態環境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是貫穿《條例》全文的1條主線。植物保護行為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十分突出,農藥污染是農村面臨污染的重點。為避免和減少農業有害生物防治過程中對農產品和環境的污染,《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使用科學、先進的植物保護技術;重點支持植物保護無公害技術和高新技術應用研究;推廣植物保護新技術、新產品必須對其在當地的適用性和完全性進行評定,禁止經營、使用國家禁用的植物保護技術和產品,并對此區別經營者與使用者分別作出了罰則。
5)規定了監測預報工作程序,提高了從業人員門檻,規范了信息行為。監測預報是植物保護工作的1項專業技術性強、工作連續性要求高、公益性突出的基礎工作,需要建立和健全科學統一的工作制度,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專職人員。《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六條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的植物保護機構,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預報工作做了規定。要求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農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植物保護機構按照監測預報辦法的要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預報工作。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社會農業有害生物預報防治信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植物保護機構配備的專職監測預報技術人員應當具有植物保護專業或者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鄉(鎮)植物保護人員應當具有中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對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保護做了規定。第十五條專門就鄉鎮植保員的職責做了規定。
6)建立了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和疫情控制機制。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和疫情一旦發生,極易擴散和廣泛傳播,造成嚴重為害和巨大經濟損失,必須及時采取有力措施,嚴格防控疫情,強制消除疫點。《條例》第四章對政府及有關部門撲滅和控制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和疫情的職責做了具體規定,明確規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治理和疫情控制,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并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調配和征用抗災物資,并對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區和疫區的劃定、撤銷,災害和疫情控制做了原則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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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系統突發災害及其特點
1.1 電力系統突發災害的特點
目前,對由電力裝備與設施構成的物理電力系統的電氣特性研究較多,但是電力系統不是與世隔絕的,它存在于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必然受到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影響。電力系統安全不但與電力系統自身相關,而且還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有關。電力系統突發災害就是在一定區域內突發的,給電力系統和國家、社會帶來極大物質損壞、財產損失和精神痛苦的災難事件,它具有如下特點:涉及環節多,災本文由收集整理害源多,損失巨大。
1.2 電力系統突發災害的分類
按照致災原因分類,電力系統突發災害可以分為如下4類:
(1)自然災害導致的電力系統突發災害。主要指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造成的大面積電力設施損壞和電氣故障。
(2)因電力設施受到破壞、自身故障或缺陷導致的電力系統突發災害。如輸變電一次設備受到毀壞,其控制、保護設備故障引發系統事故,或者輸變電控制、保護設備存在隱藏性缺陷使之不能正確動作而引發的重大事故。
(3)人員過失導致的電力系統突發災害。是指運行維護人員誤操作或調度人員處置不當,從而導致或擴大系統事故。
(4)次生災害。由電力系統突發災害引起的次生災害,如對電氣化鐵路、城市地鐵列車、化工廠、煤礦、廣播電視以及軍隊、醫院、學校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設施的危害。
2.電力應急管理
2.1 電力應急管理的特征
由于電力生產運行實時性特點決定了電網突發事件影響在極短的時間內迅速蔓延,所以如果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那必定造成事態的惡化和發展。因此,電網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及時性,電力應急管理具有復雜性,電力應急管理動態博弈性。
電力應急管理具有復雜性。電力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涉及的任務往往是多專業、多領域、多層面的,需要把電網企業資源和社會公共資源有效的協同調動整合起來。
2.2 電力應急管理的定義
電力系統突發災害是在一定區域內突然發生的,其主要特征是災害的突發性及重大危害性、難以完全準確預測、難以完全有效防御及難以徹底根除。電力系統是存在于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的綜合系統,它的災害特點不同于純自然災害,也不同于純社會系統災害,如在臺風災害中,不能準確預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但是對其發生的區域、寬度和時間段是可以預測的。電力應急管理主要是為了應對電力系統重大突發災難事件,主要研究重大突發災難的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以提高電力系統應急管理能力。
3.電力應急管理技術對策
3.1 充分重視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電力系統應充分利用國家十分重視應急工作的機會,與國家災害監測和預報部門建立數字式聯系,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通信系統及時獲取全國及各地區的各種災害信息,提高全行業防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充分掌握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數據,爭取更多時間做好災前準備,盡量避免和減少災害損失。同時還應加強
電力系統動態安全預測預警工作,并與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互聯互通,為應急指揮提供第一手信息。
3.2 加強應急通信能力建設
在發生重大電力系統災害時,公用通信網可能癱瘓。在美國“卡特里那”颶風橫掃墨西哥灣周邊幾個州時,發生了長時間的公共服務(包括電力供應)中斷現象,給應急救援帶來了極大困難,因此在應對電力系統重大災害時需十分重視加強應急通信能力。應急通信系統是指支撐應急業務數據采集和應急指揮協調所需的通信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衛星通信、無線數字集群、無線移動視頻、移動應急指揮系統等。當然,目前各電力企業已建的光纖通信
系統、微波通信系統、語音電話在應急時也是一種應急資源。衛星通信可作為移動應急和重要廠站的備用應急通信方式,即租用通信衛星公司提供的衛星信道,以信息技術為主要手段,建立應急救援工作中迫切需要的廠站和單位、移動應急救援指揮車等應急救援衛星通信系統。無線移動視頻通信系統可實現救援現場短距離音、視頻通信功能,滿足搶險救災現場圖像、視頻、聲音實時傳輸與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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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要。移動應急指揮系統具有在救援現場與指揮中心進行數據交換以及通過語音、視頻、ip電話進行實時、雙向通信的能力,并可支持救援工作現場與各方領導、專家的視頻會議。無線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根據需要來建設。
3.3 加強應急管理平臺建設
電力應急管理平臺是以公共安全理論為基礎,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信技術、電力系統分析與控制技術,為應對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設備破壞、電力供應危機、與電力生產相關的嚴重自然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公共安全事件而建設的,具有應急信息采集與管理、應急值守、預測預警、調度指揮、輔助決策、電子預案、資源管理、演練評估、信息等應急管理功能的技術保障系統。電力應急管理平臺為電力應急管理提供全方位技術支持,不但支持電網大面積停電的應急處置,還支持其他涉及全局的專業應急處置。在應急管理平臺的支持下,實現公司上下以及與社會相關部門的應急聯動,實施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
3.4 加強電力系統應急裝備研制開發
我國自然災害頻發,有時也會發生電力系統重大停電事件,但應急救援裝備水平沒有得到根本性提高,應急手段基本沿用常規裝備實施事故搶險救援。隨著特高壓輸電通道的建設,由于其輸送距離遠、輸送能力強,線路受到毀壞而停運將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適用于電力系統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通信方式、移動視頻裝備、220kv以上設施救援裝備、大容量應急電源等的研制開發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3.5 加強電力系統應急管理關鍵技術的研究
電力系統應急管理關鍵技術主要是指對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危害性的分析方法、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技術、自然災害引起的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預測預警技術、海量信息融合技術及智能分析應用技術和仿真技術。
3.6 加強應對電力系統突發災害的試驗能力
電力基礎設施受到破壞、攻擊以及次生災害試驗在實際電力系統中難以模擬。為了模擬實際故障或毀壞,檢驗應急預案及處置的正確性和演練方案的有效性,需要加強應對電力系統突發災害的試驗能力,以便為減災防災的研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