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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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中顯示,我國移動支付業務量約為12億筆,金額超過6萬億元,從2014年一季度開始這兩者的增長率就沒有低于過100%,這說明我國移動支付規模正呈現超高速增長。第三方移動支付前景看好的同時也蘊藏著不可忽視的風險。從以前通過支付寶進行信用卡套現、支付寶客戶信息被盜等問題,到現在的補辦手機SIM卡盜取支付寶資金、驗證碼木馬盜刷手機支付賬戶等問題,以及現在還未觸發的潛在問題,比如支付寶錢包和微信支付綁定銀行卡后扣款授權問題等均會引發一定風險。而移動互聯網支付競爭激烈、門檻低、追求客戶體驗度、擁有龐大的用戶數據、技術創新快、用戶長尾性、跨界性等特點決定其存在更大潛在風險。2014年3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發文,從用戶支付安全的角度出發,暫停了支付寶和騰訊的二維碼支付業務、虛擬信用卡相關業務,此舉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支付監管的質疑。目前新興的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在定位和監管上比較模糊,而對傳統支付行業既得利益的保護以及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的限制則容易扼殺支付業務的創新,這對移動互聯網支付的風險評估和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對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監管改進建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 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發展存在的風險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以及移動互聯網等相關技術的快速發展,第三方移動支付以其方便、快捷、費用低等特點,受到越來越多個體的使用。但是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方式,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其存在的風險也不容忽視。具體來說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主要有:
第一,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在進行商品交易時,買方與賣方經過價格樞紐形成買賣關系的過程當中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支付市場的價格體現在“支付手續費”和"支付額度"。在價格形成過程中起主要決定作用的是參與移動互聯網支付的主體,包括付款方、收款方和第三方移動支付企業。如果從買賣雙方與第三方網上支付企業的關系來看,可以將第三方移動支付價格形成主體劃分為第三方網上支付服務用戶和第三方網上支付企業兩個主體部分。
第二,認知風險。盡管近幾年第三方移動支付發展迅猛,但是根據易觀智庫對移動支付用戶的一項調研結果,發現目前我國消費者對移動互聯網支付的接受程度仍然較低。易觀智庫的調研結果顯示,僅46%的移動互聯網用戶表示曾經使用過手機購物,還有21.5%的用戶僅停留在準備嘗試還未體驗的階段,但是有接近1/3的用戶表示沒有嘗試的意愿。移動互聯網支付用戶集中在20年~30年齡階段,占總年齡結構的70%。參與本次調研的移動互聯網用戶中,在選擇互聯網支付還是移動互聯網支付的問題上,64%的用戶表示仍然通過傳統PC端的形式進行購物,大概1/4的用戶表示主要基于線上線下互動的O2O模式,使用手機購物。對第三方移動支付接受程度不高會降低整個社會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認知,另外,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業態,大部分現有第三方移動支付用戶并沒有意識到第三方移動支付所存在的安全風險、操作風險等等,而這些認知上的缺失會阻礙第三方移動支付行業的進一步健康發展。
第三,操作風險。移動互聯網支付行業發展到當今,推動產業和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開始轉為用戶需求的推動。由于企業的業務創新和擴展更加注重用戶需求,簡化了操作步驟,忽視了風險的控制,從而導致移動互聯網支付相比一般的網絡支付風險更大。在移動互聯網支付中主要涉及手機、手機操作系統、移動支付客戶端、移動通訊網絡等,因此可以從硬件設備和軟件技術兩個方面考察技術風險的構成。硬件設備方面風險主要是指由于硬件設備的容量、配置、運行速度等方面不能滿足正常支付需要,無法應對突發事件而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例如交易正在進行過程中設備突然失靈造成交易不能正常進行,從而產生損失,或手機丟失,不法分子利用屏幕油漬痕跡破解手勢密碼,盜刷賬戶資金。軟件技術風險主要是指依附于硬件設備的軟件的自身存在阻礙交易正常運行的技術問題,包括安全性、可靠性、保密性等,從而給第三方支付公司帶來損失的風險,例如手機系統和手機應用,自身的漏洞給手機支付帶來了內部風險,為木馬、病毒及釣魚網站等外部風險的發生提供了滋生土壤。
三、 與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的指導意見及管理規定
目前中央銀行等監管部門已經出臺七個與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有關的指導意見及管理規定。
第一,《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隨著我國電子商務以及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金融與先進技術、支付渠道與工具相結合,從催生出大量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為促進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健康發展,201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非金融機構支付的主體、交易行為、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等進行規定。
第二,《關于暫停支付寶公司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等業務意見的函》。隨著支付寶、騰訊虛擬信用卡業務及二維碼支付等支付業務規模膨脹,其所蘊含的風險逐步引起監管層的注意。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防范可能發生的支付風險,中國人民銀行于2014年3月下發緊急文件,叫停了二維碼等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
第三,《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及《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為促進手機支付及網絡支付健康發展,防范風險,中國人民銀行于2014年3月向第三方支付機構下發以上文件草案。文件中對于手機支付以及網絡支付業務的合法以及非法邊界進行界定,同時為加強央行對資金流動的監管,防范洗錢等行為的發生,對于通過第三方賬戶支付以及轉賬的金額進行了限制。
第四,《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為保護商業銀行客戶的信息、資金及賬戶安全,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2014年4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以上通知,從保護客戶資金和信息安全出發,對一些針對性的問題進行了細化規范,例如客戶身份認證、信息安全、第三方支付機構資質和行為等。
第五,《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明確監管責任,201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個部門了以上指導意見,意見對于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各環節的監管責任進行了明確,其中對于互聯網支付明確規定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第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規范非銀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防范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中國人民銀行于2015年7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管理辦法對于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認證、支付限額、業務范圍、監管等作了較為明確規定,特別是對通過第三方網絡支付金額以及轉賬進行限制,引起一定爭議。
四、 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
1. 缺乏針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管理規定。盡管監管機構已經出臺一系列與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的管理辦法及指導意見,但是分析發現這些管理規定僅僅涉及第三方移動支付某個環節的監管規定,例如《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主要對非金融機構的支付牌照的申請等進行規定,而《關于暫停支付寶公司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等業務意見的函》、《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則是主要對第三方移動支付平臺及支付環節進行規定,盡管《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于網絡支付、網絡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范金融犯罪、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的監管責任進行了劃分,但是其規定的對象是對整個互聯網金融業務各個環節監管進行的規定,而對于第三方移動支付則缺乏有針對性的詳細的管理措施出臺。另外第三方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業態,由于其存在方便、快捷、費用低的特點,因此應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發展及創新進行鼓勵,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但是作為一種新的支付形式,其主要依附于其現代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的發展,因此該種支付形式也存在較大的技術操作上的風險及外溢風險,因此有必要制定針對性的管理規定對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進行規范管理。
2. 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監管主體職責不清、監管對象不明確。首先,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主體的職責不清。根據第三方移動支付產業鏈各環節所對應監管機構,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監管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工信部等共同監管。但是對于產業鏈各環節的監管機構,在第三方移動支付業務發生過程中,應該履行的職責,目前仍缺乏詳細的規定。盡管《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互聯網金融各環節的監管有所規定,但是由于其主要面向的是所有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因此其職責界定過于寬泛,缺乏針對性。其次,監管對象不明確。第三方移動支付是通過移動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臺為用戶提供與銀行或金融機構支付結算系統接口的通道支付服務,移動支付機構存在業務復雜、風險較高的特點,因此第三方移動支付應該與一般的第三方支付或非金融機構支付進行區分。但是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管理、監管等均沒有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的性質進行區分,而且監管層出臺的其他一系列有關非銀支付的管理規定,也沒有對非銀支付的種類進行區分。另外根據第三方移動支付賬戶可以分為賬戶式以及通道式,賬戶式的性質更加接近“銀行”及“銀聯”,實際上具有一定的貨幣創造能力以及清算功能,而通道式則僅充當貨幣支付的通道,因此兩者的風險重點不一樣,監管的側重點也應存在區別。
3. 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缺乏信息交流機制。第三方移動支付主體眾多、產業鏈復雜,同時在監管上又涉及到多個監管機構,另外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方式,用戶又缺乏認知,因此強化各監管機構、移動支付各個產業鏈及用戶之間的監管信息、風險信息、客戶信息、交易信息等的交流與共享,一方面可以降低整個第三方移動支付操作風險及認知風險,另一方面又可以促進各產業鏈共同發展,降低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市場風險以及外溢風險,同時又可以避免監管機構與各產業鏈之間監管斷層的出現。但是目前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監管機構與用戶、各產業鏈之間均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機制,而各產業鏈之間盡管存在諸如安全聯盟等信息交流機制,但是仍然缺乏大規模應用。2010年8月,支付寶與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合作啟動風險聯防計劃,通過該風險聯防計劃支付寶通過與銀行緊密合作以及信息共享,在支付發生時通過智能判斷訂單狀態,以防止用戶陷入網絡釣魚等陷阱,通過該計劃使得相關案件發生率降低98%。2011年6月,支付寶聯合多家公司,包括銀行、安全公司、第三方支付企業、電商企業等各產業鏈企業,以強化用戶支付安全為主要目的,成立了首家安全支付聯盟,各個聯盟成員之間主要通過成員間共享技術、數據、情報等信息,在防范風險的同時,實現緊密的合作。
4. 缺乏針對性的行業自律組織,企業內控制度不完善。為降低第三方移動支付面臨的風險,除需要政府的官方監管之外,也需要加強行業自律以及企業內控制度,從而形成內外結合的監管體系。但是目前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既缺乏有針對性的行業自律組織,同時企業的內控制度也不完善,從而增加了政府監管難度。第一,缺乏針對性的行業自律組織。一個行業的規范健康發展,除了需要政府的官方強制監管之外,通常還需要半官方組織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從而對政府的監管進行補充。但是作為第三方移動網絡支付,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第三方移動互聯網支付行業協會,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是目前第三方移動支付唯一的全國性自律組織,但是由于目前支付清算業務的種類眾多,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很難制定對第三方移動支付行業有針對性的行業規則和標準,從而使得目前的行業自律大打折扣。第二,第三方移動支付企業內控制度不完善。第三方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形式,由于缺乏有針對性的管理規范,監管模糊,且缺乏有效的行業自律,因此使得第三方移動互聯網支付相關企業對內控制度重要性缺乏足夠的重視。2014年超過20G的海量用戶信息,被支付寶員工在后臺下載并有償出售給電商公司、數據公司,盡管事后被證明并沒有泄露客戶的私人信息,但是這也暴露了相關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現狀。一旦用戶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收集,并用于其他目的,其帶來的金融損失及社會影響將不可估量。
五、 加強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的建議
基于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以及現有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論文認為監管機構應采取制定針對性管理規范、明確監管機構責任,強化分類監管等措施,從而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移動支付監管框架,促進整個移動支付產業的高效發展。
1. 制定針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管理規范。例如2015年8月10日,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于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限額進行了限制,盡管其出發點是為了防范風險,但是被一部市場人士解讀為可能會影響非銀支付業務拓展,遏制市場創新,并可能存在偏袒銀行支付業務之嫌。
2. 明確監管機構責任,強化分類監管。第三方移動互聯網支付又存在不同分類,通道模式支付業務只是從事接收、發送支付數據的服務,僅僅起到支付通道作用,并不存在貨幣創造能力,其風險主要集中在操作技術層面,而賬戶模式支付業務則具有貨幣創造能力以及支付結算功能,具備類銀行及銀聯的作用,將對金融系統的穩定性構成安全隱患,因此以上兩種業務的監管重點也應存在區別。
3. 建立第三方移動支付信息交流機制。用戶缺乏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認知,一方面因為第三方移動支付是新的支付方式,但更為重要的是消費者缺乏對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信息的了解。因此產業鏈相關企業要通過各種途徑,強化市場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信息的了解,同時監管機構應定期市場監管相關信息,逐步培養用戶以及市場對第三方移動支付的認知。
4. 建立針對性行業自律組織,完善企業內控制度。應完善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企業內控制度。具體來說要加強對相關企業的員工的風險意識以及職業道德的教育及培訓,從而提高員工的內控意識,更大程度上避免道德風險的發生;還應該建立企業內部責任的分工制度、權利制約制度、獎懲制度等制度,以此來提升第三方移動支付相關企業的管理水平,從制度上避免道德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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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 支付模式 現狀及問題
隨著智能手機的不斷升級和更新,移動網絡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的便利,其中移動支付因其簡便易操作,及時方便,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關注。
一、移動支付運營模式
(一)移動支付的運營模式
1、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運營模式
在這里金融機構運營模式是指以商業銀行作為移動支付主體的運營模式,銀行將客戶在銀行開通的賬戶和手機進行綁定,用戶就可以通過手機對銀行的賬戶進行支付工作。我們通常稱之為電話銀行。
2、以移動運營商為主體的運營模式
這種運營模式,主要是指移動運營商將客戶的手機話費建立成賬戶,可以進行有效的支付,當用戶在購買業務或者是發生移動付費的時候,移動運營商就可以從用戶的手機費用中進行相應的扣除。
3、以第三方平臺為主體的運營模式
第三方平臺是獨立與金融機構和移動運營商之外的一種存在方式,它具有兩面性,既可以為移動運營上、金融機構和客戶之間建立起一座互相支付的橋梁,又要對客戶的銀行卡、服務商的賬戶進行即時清算。
二、發展移動支付對于商業銀行的重要意義
(一)移動支付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務的便利性
移動技術的不斷進步,商業銀行的金融服務的便利性也在不斷提升。從最初的網點柜臺式的服務擴展到自動取款機的自主服務,再到如今通過網上銀行自有的進行金融支付業務,銀行支付業務的往來已經打破了時間、空間的限制,而如今,隨著3G網絡的到來,智能手機的加入,以移動設備作為媒介,可以再一次引起一場商業銀行移動支付的新。
(二)移動支付有助于提高中小銀行的競爭力
各中小銀行也大型銀行比較起來,更加具有商業銀行的基本性質――以追求最大利潤為主要的經營目標。而從中小銀行的發展體制上來看,和具有壟斷地位的大型銀行比較起來,不具備明顯的優勢,但是移動支付的引入使這一面貌可以得到改觀,移動支付具有靈活性,便捷性,完全可以打破時間、空間的限制,增強和大型銀行的競爭力,移動支付的加入還可以縮小增設網點的成本費用,通過網絡可以擴大經營范圍,從而提高其競爭的實力。
(三)移動支付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務的安全性
在商業銀行的金融服務中,手機和其它驗證方式比較起來,具有更強的私密性,客戶可以通過手機終端進行查詢、轉賬、支付等多種操作,移動支付業務,為客戶設置個人的安全卡和PIN卡控制方式,可以有效的保障顧客信息的準確性,避免不法分子投機取巧,對客戶造成傷害。
三、我國移動支付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一)國內商業銀行移動支付業務發展狀況
在我國國內,隨著短信業務的蓬勃發展,以短信為基礎、基于銀行卡支付的移動電子商務開始得到發展。2002年以來,中國銀聯分別和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合作,在海南、廣東、湖南等地開展了移動支付業務,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目前,中國移動已經與中國銀聯聯合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發9家銀行共同推出了包括繳費、購物和理財三類基本業務的 “手機錢包”,用戶可以通過短信、語音、WAP等多種形式,管理自己的賬戶。
(二)我國移動支付存在的幾個問題
鑒于移動支付現階段在我國的發展還不是非常流暢,在使用過程中常常出現以下幾個問題:
1、運營市場復雜 缺乏統一模式
移動支付產業鏈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手機軟件硬件廠商、電信運營商、銀行和第三方平臺,在這些企業之間會存在諸多的利益紛爭,產業鏈相對來說比較復雜,每個產業鏈中的一方都試圖占據主導地位,因此無法形成一個統一的發展模式,產業制度成為一個制約發展的瓶頸。
2、技術存在漏洞 軟硬件有待提高
就目前而言,手機銀行使用中受到限制的因素主要有安全性和易用性。前者指要求銀行必須對客戶相關信息進行安全保證,手機支付的時候,參與運營的是多方面的,一旦有一方泄露信息,賬戶財產資金受到威脅。第二是目前手機支付軟件種類繁多,銀行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進行終端軟件的匹配,而且常常跟不上更新的進度。
3、兼容第三方平臺 突破發展瓶頸
手機支付市場中各個參與者的位置決定了其局限性,每一方都無法獨當一面。從整個發展角度來看,第三方移動支付通用平臺的發展空間廣闊,可以將各個網站的第三方支付平臺,B2C電子商務網上鏈接,手機號碼和銀行賬號進行捆綁,從安全性和便捷性上是利于發展。
四、移動支付業務的創新
無論商業銀行,還是各大企業,移動支付業務的發展空間十分廣闊,然而能夠進行有效的業務創新是發展移動支付的關鍵。
(一)不斷拓展第三方平臺的業務空間
就第三方平臺支付寶而言,從2004年12月創立之初,當時目的就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為客戶與商家之間搭建一個緩沖的平臺。而如今,除了發展在線的支付業務以外,還積極拓展移動支付業務,逐步將傳統的支付方式慢慢向手機端靠攏,支付寶和手機芯片商、系統方案商、手機硬件商和應用軟件制作商等60多家企業達成了共識。這一創新業務的發展,在短短的兩年內,支付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就無限支付而言,每天交易筆數已經超過了50萬筆。
(二)不斷加強內部創新方式
隨著人們對于移動支付的信任不斷增加,很多公交線路和校園企業等領域也采用刷卡的方式進行移動支付,同時,將移動支付空間慢慢的滲透到大眾生活的各個層面,比如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等等都是通過移動支付進行交費。而這些都是充分分析了自己的內部優勢,在自身優勢上進行的創新,為客戶提供差異化的移動服務業務。
(三)發展全方位移動支付業務
以某一方為載體,提供全方位的移動支付服務。例如,指定智能手機銀行,依托手機這一載體,致力于打造全方位服務,家庭理財、市場行情、跨行轉賬、手機充值、手機彩票、景點門片預定等等,力求囊括最多的業務服務,同時還可以通過智能手機進行照相和掃描方式進行資料申請等,這樣大大節省了實踐,簡化了操作流程。
五、移動支付業務風險點及防范
隨著商業銀行移動業務的不斷擴展,由于技術水平有限,支付業務地區差異較大,系統建設成本不高,產業鏈發展尚未成熟,缺乏必要的政策法規進行約束,因此移動支付業務上常常出現一些風險。
風險點有法律和政策風險。移動支付屬于新生事物,很多國家都沒有針對移動支付設置相關的法律,交易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沒有明顯的界定,我國雖然有《電子簽名法》和《電子支付指引》為移動支付保鏢,但是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小額支付等存在一些交互差,常常被成為灰色地帶,發展緩慢。其次是技術風險,尤其是近年來,手機支付軟件市場良莠不齊,缺乏相應的安全保障。
基于以上原因,在商業銀行移動支付業務中應當樹立相應的防范意識,確保商業銀行移動支付的良性發展。首先,商業銀行也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盡可能利用法律和法規積極防范法律風險。其次,務必增強移動支付系統的安全性建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平臺都要從自身出發加強安全建設,確保整個支付過程的安全性??蛻羲饺送ㄟ^秘鑰進行操作等,確保系統操作中風險降到最低點。第三,積極防范商業銀行的信譽風險,出臺相關政策,加強對管理人員的防范操作風險,對重要客戶進行監控,尤其是涉及金額較大的交易,要跟蹤交易過程。
六、移動支付業務的展望和總結
調查顯示,2011年底,中國移動互聯網網民就達到了3.6億以上,而移動應用也得到了相應的發展,在政府、運營商、互聯網商、移動互聯網廠商等主流的推動下,呈現出快速增長之勢,移動互聯網的智能手機終端銷售達到了6000萬以上,而在這發展的背后,給商業銀行帶來了無限的商機也并存著挑戰。
總之,機遇與挑戰并存,商業銀行應當主動調整運營模式,爭取利用自身優勢,拓展發展空間,拓展創新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在一場激烈的金融服務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
參考文獻:
[1]秦成德,王汝林.移動電子商務[M].人民郵電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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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支付寶;Apple Pay;風險分析;應對策略
中圖分類號: TP393.0;F832.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1069(2017)06-51-2
1 支付寶風險分析
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市場份額組成如下:支付寶69.9%,財付通19.2%,拉卡拉2.2%,聯動優勢1.4%。在支付寶迅猛發展的同時,暴露了支付寶的許多問題,其風險問題尤為受公眾關注。
1.1 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個人信息泄露是廣大用戶非常關注的風險問題,那么個人信息是怎樣通過支付寶泄露的呢?其一是當用戶淘寶購物支付時,用戶的姓名、聯系方式、住址、以及購物信息將記錄在手機的存儲卡上,不法分子會通過木馬病毒侵入到手機內部,從而獲得存儲卡上的信息,導致個人信息的泄露。這一泄露是由于支付寶的技術存在漏洞使得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其二是當用戶通過淘寶購物用支付寶支付時,會將個人的信息傳遞給商家,而一些商家在獲取了用戶的個人信息后會在網上散步或者賣給他人以獲得利益,這一信息泄露是由于商家的信用不良導致的。
1.2 資金被盜風險
許多支付寶用戶認為資金被盜是支付寶技術不過關造成的,其實不然,不法分子大都是利用消費者對于自身安全信息保護意識薄弱來進行的,他們可能通過給消費者發送相關的活動鏈接,誘使消費者進入從而使得各種木馬病毒趁機侵入消費者的客戶端盜取相關的信息,從而實現資金盜取。
基于電子商務的虛擬性,第三方機構有責任制定相關的政策來配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詐騙行為的認定和處罰的實施,保證用戶資金的安全。用戶因為使用支付寶從而導致自己賬戶資金被竊取,支付寶依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支付寶系統的設計目前首要解決的是在用戶點開了詐騙鏈接后不法分子還依舊不能獲取用戶的個人信息從而進行資金的竊取,這一技術是目前支付寶開發商首要解決的問題,也是長久以來用戶最關注的焦點。
1.3 資金沉淀風險
支付寶資金沉淀有兩方面的來源,一是在途資金的沉淀,支付寶作為信用中介進行資金沉淀,買家選購商品后先將款項轉入支付寶賬戶內,同時支付寶通知賣家發貨,待買家確認付款時再將款項轉入賣家賬戶,這個過程中支付寶充當了信用中介的角色。這一部分沉淀的資金,支付寶可能挪作他用,很難確保這部分資金的安全。二是用戶在支付寶內設有個人賬戶,這個賬戶就相當于在銀行的活期存款賬戶,用戶可以隨時存取,而當用戶不用于交易和轉賬時,這個賬戶內的資金就會沉淀下來,而沉淀下來的資金可能被支付寶挪用,并且這一來源的資金沉淀會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支付寶2016年9月12日宣布公告稱從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寶將對個人用戶超出免費額度(累計兩萬元)的提現收0.1%的服務費,這一公告的出臺,必然會導致諸多用戶不愿意將個人賬戶內的資金提現,尤其是那些已超過免費提現額度的用戶,他們寧愿將資金放在個人賬戶內也不愿意提現,這樣個人賬戶的資金就會越積越多,其就像一個資金池,只有不斷向里輸入資金,而很少向外取出資金,這一塊的資金沉淀越級越大,進一步加×俗式鴣戀淼姆縵鍘
1.4 合規風險
2010年出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我國第三方支付機構性質的界定有了權威的依據,即在我國第三方支付機構為非金融機構,其管理運作正式納入到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范圍內。
2013年6月,支付寶首次推出了互聯網理財產品――余額寶,其功能就相當于在銀行的活期存款,只要在余額寶內存放資金,它就會每天計算利息給你,因此短時間內便打開了理財市場,由于眾多用戶會將存放在商業銀行活期存款紛紛取出,放到余額寶內,對銀行的活期儲蓄會造成不小的沖擊。我國只授予商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其他的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均無權辦理存款業務。余額寶的性質就相當于存款業務,但其并沒有獲得存款業務的許可,用戶將錢存放到余額寶內很難確保資金的安全,而支付寶用這些籌集到的資金用做什么用途,我們也毫不知情。因此為了防范支付寶利用余額寶非法集資的風險,人民銀行對這種金融創新進行了控制,也使人民銀行加強支付寶監管,保證其合規運行的重要舉措。
2 Apple Pay風險分析
Apple Pay采用NFC近場通信技術,消費者只要將手機靠近標識有“閃付”或“云閃付銀聯”POS機,就可以實現指紋刷卡,過程中無須輸入與綁定銀行的任何信息,過程僅需要一兩秒。除了在用戶體驗度上,Apple Pay有所改進,更重要的是Apple Pay注重保證交易的私密性及安全性,為蘋果公司在iPhone的安全芯片中承載兩類java卡應用程序。Apple Pay雖在支付寶的用戶體驗度及安全性上有所改進,但其自身依舊存在險,這是需要我們探討的。
篇4
關鍵詞:移動支付;風險;解決措施
一、移動支付國內發展現狀分析
在傳統的電子商務研究領域中,移動支付作為新興的支付手段之一,一直是不容忽視的一大貿易環節。近幾年隨著互聯網的蓬勃發展,無疑對電商時代的邁進又打了一劑強心針,各大電子商務平臺的涌現背后,我們不難發現支撐其迅猛發展的因素之一便是移動支付的出現與普及。移動支付,就是允許消費者應用移動終端的支付能力對所消費的產品進行銀行轉賬、繳費以及購物等,也恰恰是因為其具有“短、平、快”的特點,在過去的幾年里迅速壯大了自己的市場,伸手廣大消費者的歡迎。
(一)移動支付的形式
1、運營商計費:運營商計費的移動支付模式是指支付的整個過程由運營商承包,用戶只需發送短信授權即可,之后運營商便為用戶處理整個支付過程,但也要向用戶抽取一部分利潤;
2、NFC支付:NFC移動支付模式可以讓用戶脫離POS機,直接通過手機或者NFC設備近距離完成整個支付過程。例如,部分城市的公交IC卡已開始使用這種新興技術;
3、刷卡支付:刷卡支付是指用戶利用移動讀卡器,再加上個人的智能終端設備,可以在任何網絡狀態下(例如3G或WIFI),通過應用程序匹配刷卡消費。該種支付方式相比上述兩種支付方式,在當今市場中已經趨于成熟與完善,也是最為常見的支付方式;
4、應用支付:應用支付也稱為APP支付,一般做法是,在應用內用戶通過掃描商品的二維碼即可及時完成對商品的支付;
上述幾種支付模式的優劣在相關網站上都可找尋,加之本文側重研究的是移動支付的風險與預防措施,在此就不一一贅述了。
(二)移動支付的特點
1、交易成本低廉:對于此處的交易成本我們的理解應該是趨于宏觀的,不單單是交易費用,更多的體現是時間成本。當今時代,廣大用戶不可能時時刻刻面對PC設備處理各種交易事項,但是手機因其輕便小巧的特點是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利用的資源,利用其進行轉賬、結算既省時也省力;
2、交易的安全性:移動設備不同于傳統PC設備,傳統PC設備我們在進行交易時很有可能遭遇木馬、盜號等威脅,尤其是當交易發生在公用設備上時,個人賬戶與賬戶資金難以得到很好的保障,但移動設備因為其高度的隱私性與其內部的智能卡芯片都能高效有力的保護個人賬戶安全;
3、交易的便利性:用戶可以隨時隨地利用移動設備進行轉賬交易,也可以時時查詢當前賬戶余額、過往交易記錄,如果是遠程交易(例如:網購等等),還可以及時查詢物流信息。
二、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
立足長遠角度,移動支付的發展前景是十分可觀的,但就我國目前網絡發展、信息技術等現狀來看,也不難發現目前移動支付過程中也存在著種種隱患,主要在支付流程已經面對支付對象時,有如下隱患:
1、用戶信息的機密性:用戶在各大電子商務平臺上選購商品時,交易信息被記錄下來,一旦被不法人員加以利用,很有可能對個人財產、人生安全產生很大的隱患;
2、支付手段的安全性:即使移動設備相比較公用PC設備等具備一定的隱私性,但究其終究是在聯網的條件下進行操作,網上支付產生的個人賬戶信息、密碼等等也很有可能被窺探、監控。個人賬戶金額被盜刷事件屢屢發生的背后,我們不得不反思電子交易中移動設備是不是在不經意間出賣了我們的個人重要信息;
3、支付過程沒有相關法律保障:個人認為這是亟待解決的一大問題,因為沒有相關法律條例的管制與制約,不法機構才會肆無忌憚地鉆空竊取數億移動支付用戶的個人信息,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也就得不到其切實保障。跳出個人用戶范圍,如果是商戶對商戶,企業對企業之間的移動交易再這方面就顯得更為謹慎與仔細,這也是為何當今很多企業在對外進行貿易談判時往往不愿意采取移動支付而是采取傳統支付模式的原因所在,上述我們枚舉移動支付的種種優點,但是其交易過程中有諸多安全隱患,又沒有切實的法律機制對其進行保障,許多企業在進行交易時往往不會選用這種模式。但是,其實企業才是交易平臺應該爭取吸引住的重要客戶之一;
4、支付行為難以追蹤:移動支付屬于無紙化支付,不同于傳統支付模式的透明度高――留下憑證,對于支付行為難以記錄與管理。
5、支付環境欠佳:由于移動支付主要還是依賴于網絡平臺,用戶信息的真實性也是難以追蹤與證實的,我們往往發現并不是每個消費者都是本著單純的購物心態去采取交易行為的,有些不法人士披著廣大“消費者”的外衣,對同行進行惡意交易等打壓,實則商戶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受害方。這一情況其實不單單是移動支付所面臨的環境問題,這是整個網絡大環境下,所有用戶都會面臨的問題。
三、解決措施
1、技術層面――移動支付安全保障技術:針對以上1、2兩點,希望相關研究機構與運營商們能夠攜手共同開發出切實保護相關用戶的移動支付安全保障技術,這是技術層面需要攻克的難關,可以在手機支付應用中對于關鍵的交易信息采用數字簽名技術(數字簽名技術是將摘要信息用發送者的私鑰加密,與原文一起傳送給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發送者的公鑰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信息,然后用HASH函數對收到的原文產生一個摘要信息,與解密的摘要信息對比。如果相同,則說明收到的信息是完整的,在傳輸過程中沒有被修改,否則說明信息被修改過,因此數字簽名能夠驗證信息的完整性),這樣一來不僅防止了不法機構篡改信息等行為的發生,也可以幫助廣大用戶及時發現交易過程中是否出現了問題。
2、管理層面――用戶信息實名認證:針對上述3、5兩點,希望各大平臺在對新用戶注冊時(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要對其進行實名認證,這種實名認證的信息并不是公開的,還是由平臺監管部門保存,以防以后發生糾紛責任到人時無從查證的尷尬局面發生。一方面,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消費者在消費時對于賣方的信任度也會增加,此外在自己今后對賬戶里的現金進行提現等操作也有了一定保障,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冒名倒刷現象的發生。另一方面,對于各大商家來說也是有益處的,上述舉例中本人指出由于移動交易環境欠佳,很多同行間的惡易時有發生(尤其在一些C2C平臺),但是有了實名認證,商家一旦發現不符合常態的惡性干擾現象(如淘寶中的惡意中差評)可以及時與監管平臺溝通、查證,因此,實名認證對于出于移動交易兩端的買賣雙方來說都是大有益處的。
3、法律層面――加強相關法律建設力度:針對以上第4點,在法律風險防范方面,本人認為應該先充分利用我國目前已經頒布的《合同法》與《支付結算辦法》,其中的一些條款與增補條例對目前支付過程的監管還是沒有很好的貫徹下去,這個需要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本人也希望在不久的將來,監管平臺的運行會更加完善;另一方面,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不法分子還是會鉆法律的漏洞,這就需要立法機構與時俱進,充分研究可能存在的隱患與問題,并對已有法律進行修改與完善。
四、結語
面對日益壯大的市場需求,相信在未來10年,移動支付將會成為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但是面對移動支付中尚存的種種弊端,希望相關部門引導移動支付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和公平競爭,切實保障移動用戶終端各個層級群體的個人信息安全。盡管就目前而言移動支付受到發展規模的限制,但隨著用戶習慣、公共政策、商業環境和移動支付技術的不斷創新與成熟,移動支付會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作者單位:江蘇科技大學(張家港)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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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第三方支付 現狀問題未來發展方向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第三方支付是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采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接口的交易支持平臺的網絡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并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并檢驗商品確認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貨款轉至賣家賬戶。
與傳統的銀行卡支付相比,第三方支付有如下幾個特點:①可以消除人們對網絡購物和交易的顧慮,讓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和使用網絡的交易功能。②可以為商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幫助商家網站解決實時交易查詢和交易系統分析,提供方便及時的退款和止付服務,起到仲裁作用,維護客戶和商家的權益。③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一系列的應用接口程序,可以幫助商家降低運營成本,幫助銀行節省網關開發費用。④第三方支付服務系統有助于打破銀行卡壁壘。由于目前我國實現在線支付的銀行卡各自為政,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銀行卡,這些自成體系的銀行卡紛紛與網站聯盟,推出在線支付業務,客觀上造成消費者要自由地完成網絡購物,手里面必須有十幾張卡,同時商家網站也必須裝有各個銀行的認證軟件,這樣就會制約網絡支付業務的發展,而第三方支付服務系統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二、第三方支付發展現狀
我國電子商務市場的快速發展引發了電子支付領域的巨大變革,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臺1迅速壯大,其服務已覆蓋B2B、B2C、C2C以及跨行轉賬、信用卡還款、網絡融資和公共事業繳費等眾多領域。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僅成為電子商務產業的重要配套設施,而且自身也形成了一個發展前景廣闊、潛在價值巨大的分支產業。
2007~2009年,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交易額分別為900億元、2800億元和5850億元,年均增速高達155.0%。2010年,第三方支付市場實現交易額8500億元,同比增長71.1%。2011年和2012年有望分別增至9800億元和12500億元,市場將保持高速發展態勢。
截至2010年6月末,我國第三方支付機構數量達到320家,但市場集中度較高。其中,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支付寶以48.5%的份額占據絕對領先優勢,其日均交易筆數和日均交易額分別達到550萬筆和14億元;騰訊公司的財付通以22.5%的份額位列第二,中國銀聯電子支付、快錢、環訊支付和易寶支付所占市場份額分別為7.0%、5.3%、3.7%和3.0%。
第三方支付平臺憑借在信用擔保機制、銀行支付網關接口整合、行業支付深度解決方案等方面的探索創新,較好地滿足了各類客戶的資金支付需求,在促進交易、提供支付便利和增值服務上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優勢。與單純的銀行結算相比,第三方支付創造了一種新的商業模式和產業鏈。
三、第三方支付發展中的問題
1.市場競爭問題。支付公司之間的競爭最先反映在和銀行關系的競爭上。能否與各大商業銀行形成緊密合作,能否在和銀行的談判中將價格談到最低,成為支付公司競爭的首要手段。
2.運行風險問題。第三方支付結算屬于支付清算組織提供的非銀行類金融業務,中央銀行將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門檻。對于已經存在的企業,第一批牌照發放后如果不能成功持有牌照,就有可能被整合或收購,政策風險將成這個行業最大的風險。
3.支付安全問題。這個問題也是影響第三方支付發展至關重要的問題,只有創造一個安全的支付平臺,第三方支付才能更加快速的發展。
四、第三方支付未來發展方向
近年來,電子商務和“平臺經濟”的蓬勃發展,推動了第三方支付的熱潮,第三方支付不斷向細分領域滲透,產業規??焖僭鲩L。國內第三方電子支付產業將逐步進入黃金發展時期,行業整體將更趨規范,在整個第三方支付飛速發展的背景下,移動支付或將成為未來新趨勢。
移動支付業務是由移動運營商、移動應用供職提供商(MASP)和金融機構共同推出的、構建在移動運營支撐系統上的一個移動數據增值業務應用。移動支付系統將為每個移動用戶建立一個與其手機號碼關聯的支付賬戶,其功效相當于電子錢包,為移動用戶提供了一個通過手機舉辦交易支付和身份認證的途徑。用戶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效介入移動支付系統,移動支付系統將此次交易條件傳送給MASP,由MASP確定此次交易金額,并通過移動支付系統通知用戶,在用戶確認后,進行支付。
目前我國的移動支付體系雛形已經建立,但整體應用領域還有待進一步充實。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移動支付應用還遠遠落后于他們。亞洲的日本、韓國、新加坡,以及歐洲的挪威在移動支付應用方面搶先全球其他國家。有差距才有進步的空間,固然我國目前的移動支付現狀不盡如人意,但是隨著移動支付理念的逐步推廣,移動支付必將成為第三方支付的主流方式。而且現在語音識別技術逐漸成熟,通過語音支付將讓支付變得更加方便、快捷,從而將進一步促進移動支付的發展。但是,無論如何,只有最大限度的解決支付中的安全問題,才能最有利的促進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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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移動支付 現狀 展望
一、引言
隨著通信和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以及互聯網在全球的迅速普及,電子支付已經不再是個陌生的名詞,甚至對于青年一代而言,“電子銀行”已不再屬于新興的銀行業務,儼然成為傳統銀行業務的一種。與此同時,第三方電子商務以及智能手機技術催生的“移動支付”逐漸成為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為個人金融體系帶來深刻的變革。2012年全球移動支付交易量超過1751億美元,預計2013年全球移動支付總交易額達到2320億歐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政府決策者、金融業以及廣大的相關行業工作者,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關注這一領域的廣闊發展空間。
二、基本概念及發展情況
(一)移動支付及分類
移動支付也稱為手機支付,就是允許用戶使用其移動終端(通常是手機)對所消費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賬務支付的一種服務方式。移動支付產業鏈涵蓋眾多環節,主要包括電信運營商、銀行業、第三方服務商、終端設備制造商、商家及手機用戶等。單位或個人的支付指令將通過移動設備、互聯網或者近距離傳感間接或直接得向銀行金融機構發送支付指令產生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行為,從而實現移動支付功能。
移動支付主要分為近場支付和遠程支付兩種,所謂近場支付,就是用“刷手機”的方式進行資金的劃轉,常見有NFC(基于13.56MHz)支付、RFID-SIM(基于2.4GHz)支付等技術手段;遠程支付則是指通過向銀行發送支付指令進行支付的業務,較為常見的如手機銀行客戶端。
(二)移動支付發展的有利條件
我國移動支付雖然起步較早,但發展較為緩慢,其中的主要因素有:移動支付標準不確定,制約芯片終端制造業務發展;智能手機滲透率過低,限制移動支付的應用推廣;物理網絡覆蓋率低、受理環境不佳、電子支付平臺不完善,導致移動支付實用性不高。而自2011年之后,這些阻礙國內移動支付發展的因素正在逐漸弱化。
1.近場移動支付標準基本確立及政策導向。中國人民銀行于2012年12月了金融移動支付系列技術標準,涵蓋了應用基礎、安全保障、設備、支付應用、聯網通用五大類35項標準,并表示將推動手機支付標準應用試點及相關基礎設施的完善。截止到2013年9月,雖然尚未明確移動支付的國家標準,但自2012年6月,中國移動與中國銀聯簽署支付業務合作協議以來,國內技術標準已經日漸明朗,基本可以確立近場支付采用基于13.56MHz的NFC通信技術。同時,由于13.56MHz是國際標準,這意味著國內移動支付市場將具備迅速與國外接軌的巨大潛力。
2.智能手機用戶基礎提升。
通過對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可以分別得到我國2007年~2012年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用戶數量增長趨勢圖和2010~2012年我國3G移動電話用戶數變化圖,如圖1和如圖2。
數據顯示,2007~2012年以來我國電話用戶總數(包含固定電話及移動電話)不斷提高,其中固定電話用戶數不斷萎縮,平均年增長率為-5%;移動電話用戶數增長明顯,且近5年保持15%的平均年增長率。由此可知,我國通信用戶正在從使用固定電話向使用移動電話進行遷移,這無疑擴大了移動支付的用戶群基礎。
對于遠程移動支付而言,移動電話上網率是影響其發展的關鍵因素。根據CNNIC在2012年7月的《第3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的數據,截至2012年6月底,中國手機網民規模已達3.88億,手機上網比例達到72.2%,已經超越臺式電腦的70.7%,成為中國網民第一大上網終端。同時,自2009年我國3G網絡開始運營,其用戶群不斷擴大,移動電話中的3G用戶占比從2010年的5.5%增加至20.9%,截止2013年6月3G用戶滲透率已提升至25%。3G網絡用戶滲透率的飛速提升,標志著手機用戶對信息的消費需求不斷增強。伴隨著巨大的信息流,各色零售、娛樂應用不斷涌現,促使著消費者嘗試移動支付,而這恰恰是移動支付的最佳切入點。
進一步來講,用戶為了充分享受各種增值服務帶來便利,使用多種客戶端應用,如社交工具、資訊工具等,智能手機逐漸成為移動電話中的主流選擇,這為移動支付模塊的嵌入打下了技術基礎。CNNIC市場調查結果表明,智能手機網民在手機網民中占比已接近80%,用戶新購手機時智能手機選購率達到72.8%。因此,對這部分手機網民而言,“近場支付”幾乎不存在技術上的困難,而只需一個良好的受理環境和使用契機。
3.電子商務的發展及支付格局的初步形成。近幾年來,政府對電子商務的重視程度不斷提升,央行也陸續出臺一系列管理辦法及制度,不斷規范市場。2010年頒布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之后,央行陸續頒發多批《支付業務許可證》,這使得第三方機構支付業務活躍度得到了極大的提升。而2013年7月最新出臺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更是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納入了管理范圍內,力圖嚴格把控線上、線下收單業務風險,這一舉措從長遠來看,將有利于規范第三方支付環境,促進支付業務的健康發展。
我國目前移動支付主要托生于電子商務的發展,一些傳統的電子商務公司憑借其先天的優勢,在取得支付牌照后大力拓展線上收單及移動支付模式,逐漸形成了優勢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各銀行積極競爭、合作開拓的格局。
相比于近場支付,遠程支付方面是目前移動支付的主要應用形式,各大第三方支付機構均提供了廣泛的應用場景,而銀行則將大部分零售類基礎銀行業務搬到了移動設備上。前者擁有龐大的客戶資源和銷售渠道,后者則擁有完善的清算體系,因此前者通過對接線上商家和銀行,不斷創造更加流暢的客戶體驗形式,如快捷支付等,而后者則在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大力拓展非金融服務業務,在手機銀行客戶端嵌入電子商務模塊。
在近場支付方面,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態度都較為謹慎,主要為區域試點,市場不甚成熟,但銀聯掌控有大量的線下收單業務,相信其受理環境的規模化改造較易實現。
2013年中國支付清算行業運行報告顯示,移動支付僅占我國電子支付金額比重的0.28%,具有較大可增長空間。其中我國2012年銀行機構發生移動支付5.35億筆,總金額2.31萬億元;分別比去年增長116.6%和132%;第三方機構發生移動支付21.13億筆,總金額約0.18萬億元??梢钥闯?,目前我國移動支付交易額相對較大的業務仍由銀行端發起,第三方支付機構發生的則具有交易筆數多、金額較小的特點。
(三)小結
通過對以上問題的分析不難得到以下結論,我國移動支付領域已具備了較強的客戶源基礎,基礎建設初具規模;國家政策導向和民眾素質提高帶來的信息需求極大的促進了電子商務的發展,同時刺激了移動支付的需求;移動支付領域蘊含巨大商機,不斷吸引銀行及各支付機構大力開拓市場,進一步促進移動支付的完善和發展。
三、移動支付產業參與者的發展方向
移動支付產業參與者在產業鏈中的位置如圖3所示:政府積極鼓勵引導產業發展,商戶與用戶處于產業鏈的兩端,信息流、資金流由用戶端傳向商戶端,通信運營商、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構建的移動支付平臺,移動支付涉及的各種終端軟硬件廠商則提供服務的承載和支持。
目前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移動支付模式主要有四種:以日本為代表的移動運營商核心支付模式;以韓國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核心支付模式;以第三方移動支付服務公司為核心的模式;以及移動運營商和銀行合作的模式。
雖然移動支付產業鏈的參與者們已經開始重視這部分業務的發展,并陸續開展了一些合作,但就目前來看,我國目前尚未形成占據絕對地位的單一產業模式,各參與者仍處在各自拓展與摸索的階段,尚未形成合力。而對于不同的參與者,今后幾年的發展將決定未來移動支付業務這塊“大蛋糕”的分割。
(一)移動運營商
中國移動與中國銀聯進行了戰略合作,成立了聯動優勢公司,曾一時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與中國銀聯合作無疑間接的加強了中國移動與各銀行之間的聯系,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兩者在行業中的優勢,但是同時也意味著合作基礎下的移動支付將更加傾向于形成以金融機構的結算賬戶為資金核心的支付模式,而移動運營商則僅僅成為一個通信渠道,這顯然將影響運營商在未來移動支付領域中的利益分配。在遠程支付上,通信運營商的收益將更依賴于上網產生流量產生的費用和既得市場的保持,這一點反映在近年通信運營商“套餐”費用比重逐漸向數據流量費轉移上,在不久的未來,通話費用將不再是服務收費的重點,而是成為數據流量的附屬贈品。同時,為了搶占近場支付份額,通信運營商與手機廠商的合作必須更加緊密,這不但有利于近場支付軟硬件的整合,也利于形成新的份額格局。
(二)銀行模式的開拓
在飛速發展的信息時代,由于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崛起,銀行正面臨著支付領域逐漸“脫媒”的尷尬處境。尤其是在個人零售業務方面,大量的中間業務份額被第三方支付公司占據,并且第三方支付機構仍在不斷進行創新,以求將傳統銀行業務靈活的轉變為可以簡單購買的“商品”。在這種形勢下,銀行必須加大對移動支付新領域的投入力度,促成“掌上金融”形成以銀行賬戶為核心的結算模式,防止失去未來的廣闊市場。在這方面,銀行應轉變固有思路,積極開展創新合作,從而保持有利的優勢地位。
1.資源的有效整合。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能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是建立了較為完備的電子商務平臺,商戶資源充足,在B端和C端有較高的知名度和使用率。而第三方支付機構之所以能夠被廣泛的應用于網絡購物過程,在于第三方支付的“擔?!弊饔茫欢ǔ潭壬蠝p少了“貨、錢兩條線”購物模式所帶來的交易風險,從而提高了大家的使用積極性?!皳!钡母拍钣蓙硪丫?,銀行各種業務都與此息息相關,是銀行的“看家本領”,從技術上是容易達到的。而銀行自建有良好的清算體系,且大部分網上銀行具有積分商城等功能,這些因素為銀行有效整合電子銀行、電子商務提供了有利條件。銀行應將電子銀行服務,尤其是網上銀行和移動支付,與銀行卡快捷消費、積分消費、商戶收單結算(含特約、特惠商戶)、小微商戶信貸等業務有機結合在一起,通過與大型網上商戶合作,整合多種活動資源,在移動支付領域逐步加深個人用戶及商戶對開戶行的黏性,形成以銀行賬戶為唯一支付結算方式的模式,從而賺取中間業務收入、獲取資金沉淀,提高綜合收益。
2.金融產品的銷售。雖然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電商領域獲得了較快的發展,但是在金融產品方面,銀行目前仍占有絕對的優勢地位。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有儲蓄、貸款、理財等需求,這些業務仍將是銀行業務的基石,其發展取決于兩個因素,即“好的產品”和“好的渠道”。顯然,在“好的渠道”方面,移動支付為銀行帶來了更多的發揮空間:不但方便了新金融產品信息的全方位推送,還可以從一定程度上實現自助式購買,從而降低運營成本。2013年7月,招商銀行推出全新概念的“微信銀行”,一時成為關注熱點,而國內大多數都緊隨其后,紛紛推出相應的服務,利用微信這一幾乎風靡全球的網絡社交平臺進行各類信息的推送,甚至附加基礎賬戶服務,這不但標志著營銷陣地已經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更為將來金融產品的快捷銷售帶來了新的發展方向。但也應該看到,將各類金融產品直接照搬到網絡或移動設備上并非一件簡單的事,監管政策和業務風險的把控將是銀行面對的主要課題。
另一方面,貸款業務目前仍掌握在銀行手中,能否將小額信貸應用于近場支付,或許是未來信用卡的發展方向。例如將個人信用卡消費拓展到公交、公共事業繳費等近場支付情景,將極大的促進信用卡的使用和擴張,增加用戶群和使用黏性,有利于客戶的培養。
3.農村市場開拓。我國金融服務和我國經濟發展一樣,呈現著嚴重的城鄉差異,銀行在發展中應注意借助信息互聯帶來的便利,加速我國農村資金的運轉,啟動其潛在消費能量。尤其是針對大量的外出務工人員,在手機較為普及的今天,移動支付以其私密性和便利性,或許可以成為他們的首選。而對于較偏遠地區,自助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資源相對匱乏的地方,鋪設近場支付機具的成本相對較低,如能實現與銀行賬戶小額取現業務相結合,將有一定的發展潛力。這里的主要困難點在于機具的日常維護和客戶使用習慣的培養。
(三)第三方機構整合及行業規范的建立
截至2013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累計發放支付業務許可證250張,第三方支付行業已形成比較完備的產業結構,支付企業多集中在上海、北京、廣東等地,其中以銀聯、支付寶、財付通等為代表的集團企業占有絕對的優勢地位,快錢、易寶、匯付等幾家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也獲得了一定的市場空間。這些企業在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等領域的業務瓜分基本完畢,而移動支付無疑是他們將要著重拓展的業務領域。
由于近年我國電子商務已形成了以阿里巴巴、淘寶等電商為核心和主導的格局,因此具有先天優勢的集團性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移動支付領域的創新能力和發展方向將對國內移動支付整體帶來重要影響;對于加入移動支付領域的電信運營商而言,它們具備強大的資金實力和遠程通信信道,擁有龐大的用戶群,對于移動支付領域的市場爭奪具有一定的競爭實力;而在客戶端不占據優勢的獨立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否搶占到移動支付這一新興領域的份額,或將是這些企業未來的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性因素;面對這種情況,第三方支付機構將面臨進一步整合的趨勢。
現階段,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繼續完善網上支付平臺同時也在逐步將銷售(包括各種實體銷售、虛擬產品銷售、代繳費、航空票務等)推向移動設備終端,力圖使消費者隨時隨地、方便快捷的“把錢花出去”,目前大型的電子商務網站推出手機的客戶端中均整合了移動支付解決方案,另一方面,為了提高用戶體驗,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正逐步推動“快捷支付”,通過對銀行卡實名賬戶和虛擬賬戶進行綁定,簡化支付過程。在這些變革與創新中,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否以靈活多變的形式和差異化的服務特色,并嚴格把控風險,承擔起等同于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是未來移動支付格局的重要影響因素。
其中,風險的把控能力包括建立完備的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體系,建設好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和安全運行模式,嚴防敏感信息外泄、內部欺詐等事件的發生;規避可能發生的信用風險、道德風險,在落實身份認證等關鍵性安全把控環節的基礎上進行業務創新。此外,面對越發嚴格的監管環境,第三方機構需要更加大膽的進行業務創新和資源整合,突出既得優勢,擴張業務領域,做得更加專業、規范、獨特,才能逐步加強品牌效應,先行一步,從而在移動支付領域獲得更廣闊的空間。
(四)小結
綜和以上分析可知,我國移動支付未來發展的推動力量將主要來自通信運營商、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他們將在彼此競爭與合作中,逐漸確立各自在行業中的地位,劃分其在移動支付領域的業務范圍。
四、產業鏈受益模式初探
從圖3中可以看出,產業中的收益將來源于產業鏈的兩端:(1)向客戶收取服務手續費或年服務費;(2)向商戶收取交易產生的結算手續費及平臺服務費;直接提供手機支付服務的運營者將獲得來自兩者的全部或部分收益。
(一)客戶教育和客戶培養
客戶是移動支付的使用者,受益者和消費者,在移動支付產業鏈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國移動支付的推廣還處于以“免手續費”,“轉賬有禮”等吸引用戶的階段,客戶使用移動支付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享受較優質的信息及賬戶服務的“付費意識”不足。這一方面需要支付環境的進一步完善,通過前期的投入,養成用戶高頻的使用習慣,另一方面也依靠加大宣傳力度,統一標準,著力進行客戶教育,才能為移動支付注入經濟活力。此外,還需要通過整合商戶活動,對客戶進行差異性定價,帶動使用量的飛速提升,產生規模效益。
(二)商戶與服務商的雙贏
商戶是移動支付產業利潤的最主要創造者,在申請移動支付模式的同時需要支付年服務費、交易手續費,廣告費用等;移動支付服務商通過為商戶提供商品展示、交易結算等服務賺取傭金,因此,“雙贏”是商戶與移動支付服務商共同追求的目標。特別是在“云技術”迅速發展的大數據時代,商戶與服務商之間的合作并不局限在簡單的電子商務模式上,未來的商業、經濟及其他領域中,無論是商戶、還是支付平臺,其決策將不再是含糊的經驗或直覺。在多方合作下,強有力的數據分析使客戶定位更加精準,營銷效果將大幅度提高,而這還僅僅只是個開始。未來是移動的——集合了信息資訊、衛星定位、社交、金融、購物、娛樂等眾多服務的移動終端,在云分析下將展現出更多的商業契機:在2012年就有報道稱“德溫特資本市場”公司利用分析人們當日的“推特”情緒預測金融市場趨勢賺錢,這一在當時被稱作“不太靠譜”的行為,或許可以為現在的“移動的市場大融合”帶來很多啟迪,相信無論是商戶、通信運營商、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數據分析平臺,在這方面都還大有可為。
五、結語與展望
通過對今年我國智能手機使用率、政策標準導向的簡要分析可知,一直以來限制移動支付的發展的客戶群基礎、標準不統一等因素的影響力正在逐漸弱化,未來移動支付服務的提供者將對市場份額展開激烈的競爭;而挖掘客戶的深層次需要和有效的營銷模式,以及嚴格的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措施將是影響這場角逐的關鍵點。但無論競爭如何激烈,合作仍是大勢所趨,各行業中巨頭將在培養客戶習慣、尋找與商戶共贏的平衡點等方面強強聯手,進一步帶來金融與通訊行業的大融合,加速信息時代資金流的運轉,刺激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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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第三方支付;風險;監管
一、寫作背景
第三方支付市場在2013年繼續保持著高速發展,當下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表現出三大趨勢:一是交易規模發展十分的迅速;二是業務類型多樣化,覆蓋了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支付、預付卡發行受理、互聯網支付等主要業務;三是第三方支付市場集中度高,特別是移動支付市場。
2014年5月28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在北京的《中國支付清算行業運行報告(2014)》顯示,截至2013年末,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已達16萬億元,截止2013年七月,總計有241家企業獲得第三方支付許可。從支付寶公司的最新數據來看,到2013年底,支付寶實名用戶已經近3億,其中超過一億的手機用戶在過去的一年完成了27.8億筆、總金額超過9000億人民幣的支付。另據易觀智庫的《2013年第三季度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季度監測》報告顯示,2013年三季度末,我國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交易規模達到3343億人民幣,與第二季度相比增長了173.1%,其中主要集中在支付寶一家,占移動支付規模的64.4%,接下來依次是拉卡拉、財富通,其他企業的市場所占份額不到7%。
這些數據表明當前第三方支付已經成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付工具,尤其是在移動支付領域更是培養起人們新的使用習慣。與此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電子商務支付領域和網絡理財方面,社會對第三方支付的熱議也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貨幣基金與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眾多理財產品和更多的電子商務支付應用場景之后,對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風險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在此,筆者從第三方支付的基本功能出發,基于虛擬賬戶體系的角度對第三方支付的風險與監管進行分析。
二、第三方支付的原理
一般來說,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獨立機構,采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實現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主要包括: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等支付服務。
傳統的支付清算體系是客戶與商業銀行建立清算關系,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建立清算關系,客戶不能與中央銀行直接建立聯系而是與各家商業銀行建立聯系,而中央銀行作為商業銀行清算的對手方,實現跨行的清算。
第三方支付的出現類似于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功能,同時起到一定的信用擔保功能。具體而言,客戶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清算關系,第三方支付公司代替客戶與商業銀行建立清算關系。第三方支付公司成為客戶與商業銀行的支付清算的中央對手方,第三方支付公司通過在不同銀行開立的中間賬戶(備付金賬戶)對其下各賬戶交易完成扎差,在對需要進行跨行結算的部分通過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系統完成結算。
三、第三方支付的虛擬賬戶體系
賬戶是建立其支付清算的節點,在電子貨幣時代是唯一的選擇。謝平教授認為在電子貨幣時代,要使貨幣同時具有支付和金融商品的屬性,個人賬戶體系不可或缺。
筆者認為第三方支付公司之所以對傳統金融監管帶來挑戰,洽洽是他所建立起的強大的個人賬戶體系。以支付寶為例:目前支付寶快捷支付用戶數2.4億,從2013年2季度開始,支付寶手機支付活躍用戶超過了PAYPAL,成為用戶數全球第一的第三方支付工具。
國內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虛擬賬戶功能,實際上分為兩種,一種是少數介入到清算功能里,如支付寶;另一種是停留在支付發起的交易環節,而把清算后續環節留給了其他組織,如拉卡拉與銀聯的合作。
第一種賬戶體系以支付寶為例,它從2013年開始逐漸的向第三方應用開發賬戶體系,開放賬戶體系后,客戶通過登錄內置的第三方應用可以直接調用支付寶賬戶,免去注冊。同時當用戶在這些應用的支付場景下進行支付時,可以直接使用第三方支付進行快捷支付。這類交易賬戶體系存在著一個明顯的趨勢,即將各類賬戶與第三方賬戶集成化,尤其是將大量的社交應用賬戶與支付賬戶集成,以實現更多應用場景與支付的捆綁,大大提升了第三方支付的用戶使用黏性。這類賬戶的特點是將大量的支付操作與電子商務等支付應用場景緊密結合,強調用戶體驗,支付操作便捷。
四、從支付功能對三方支付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國際支付結算委員會(CPSS)將清算系統定義為一系列使得金融機構能夠提交和交換與資金或證券轉移有關的數據和文件的程序安排。其一,是為參與方的應收應付關系建立凈頭寸,以便于后續結算的過程,稱為軋差。其二,清算則指的是交換、協商并確認支付指令或者證券轉移指令的過程,清算發生在結算之前。其三,結算指的是包括賣方轉移證券或者其他金融工具給買方,并且買方轉移資金給賣方的過程,是整個交易的最后一步。結算系統保證了資金和金融工具的轉移能夠順利進行。
第三方支付公司,實際上主要是介入到清算環節,起到的是一個“清算中心”的作用,它收集一定時間內所有客戶賬戶之間的交易信息,形成標準化的應收應付關系,將相反方向且等量的應收應付關系進行抵消,并計算出各客戶賬戶的凈頭寸。最后通過在各家銀行的備付金賬戶的資金增減,完成實際意義上的清算過程,主要是清算信息的整合,并沒有深入到資金流結算過程,資金的結算通過商業銀行完成。
但是隨著第三方支付賬戶的發展,出現了像支付寶這樣龐大的賬戶體系,引發出“自封閉性”等問題,與最初對第三方支付只能進行小額支付的界限模糊,像支付寶這樣擁有龐大賬戶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甚至可以完成部分商業銀行在結算過程中的職能。
監管者和銀行對于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虛擬賬戶的擔心,集中于,當其介入到清算環節之后,清算信息流動出現了封閉特征,不夠透明,且結算環節也難以被銀行所監督。在某種意義說,當前的第三方支付虛擬賬戶,實際上同時承擔了交易(基本功能)、清算(附屬功能)、結算(隱形功能,這是由于銀行對備付金賬戶資金流實際上缺乏有效監管的結果)三大功能。這些功能集中到同一超級賬戶體系中,并且這樣的賬戶體系又沒有受到像商業銀行那樣的分離監管,確實會存在一定風險。
五、對當前一些監管政策的思考
3月央行暫停二維碼(條碼)支付業務和虛擬信用卡業務以來,銀監會和央行聯手下發《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10號文”),從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出發,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規范,涉及客戶身份認證、信息安全、交易限額、交易通知、賠付責任、第三方支付機構資質和行為、銀行的相關風險管控等。
“10號文”規定:商業銀行應設立與客戶技術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額,包括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商業銀行應向客戶提供臨時調整支付限額的服務,
在進行身份驗證和辨別后,按照客戶申請,在臨時期限內可以適當調整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
央行的行政限額對于風險監管能夠起到一定效果。但是,零售第三方支付領域的市場化已經是不可抗拒的趨勢,如果依賴短期行政性措施,總體上看,是弊大于利。
謝平教授認為: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第三方支付具有金融商品的屬性,這是它區別于其他支付手段的典型特征。他認為金融商品屬性是指商品能夠給客戶帶來盈利的可能性,同時作為金融商品,對貨幣的變化必須十分敏感。支付的金融商品屬性具有一個典型特點,即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要么本身就是金融商品,要么能夠自動在金融商品與支付手段之間進行地交易成本的轉換,通過轉換來實現價值。
通過對照支付寶的余額寶,微信的微信理財,我們不難發現第三方支付的這種金融商品屬性,但是監管者的行政干預洽洽阻礙了這種新特性的發展。
另外第三方支付中客戶信息保密性與安全性問題成為關注焦點。部分行業主體片面追求快捷支付的客戶體驗,交易驗證方式不斷簡化,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間風險信息交互不暢,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官方在媒體上的解釋主要集中于第三方支付面臨的信息科技風險,軟硬件故障,網絡病毒,網絡欺詐等造成損失的風險,主要表現為客戶賬戶被盜,資金被取出。但是不可否認每一種新技術都會面臨風險,應該在加強信息科技風險監管研發的同時配套的建立起完善的風險損失賠償機制,減少和保護金融服務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促進金融創新的發展。例如建立完善的擔保和保險機制。
第三方支付拍照為什么成為一種稀缺資源,一方面是因為它在金融領域“國進民退”大背景下,做為為數不多的對民營資本開放的金融拍照,也因為其中的蘊含的巨大利益――沉淀資金。
以現在最流行的支付企業對P2P行業第三方資金托管為例:借方賬戶進行網上充值后,資金進入第三方支付公司賬戶,隨后第三方支付公司T+1將充值資金結算至P2P對公銀行賬戶,P2P平臺根據實際借款情況,將資金劃撥到貸方銀行賬戶。這種模式存在的風險在于資金將分別經過借方銀行賬戶、第三方支付公司備付金賬戶、P2P平臺對公賬戶、貸方銀行賬戶。其中資金在P2P平臺對公賬戶時間最長,資金缺乏有效的實質性監督和第三方的監管,容易造成P2P平臺方挪用資金、甚至卷款潛逃的后果。
如何在監管機制中設立有效降低沉淀資金余額的機制也成為管理當局需要考慮的問題。支付企業產生大量沉淀資金的根源,還是支付信用擔保模式的存在,預計隨著商業信用環境、個人信用機制的完善,以及網絡電商退換貨等機制的發展完善,長遠來看這一模式的作用是會逐漸下降。從貨幣基金在14年上半年的火爆的行情來看,第三方支付與基金,證券的合作可以把沉淀資金余額的信用風險轉移到公信力或是信用更強的基金和證券,這對于降低沉淀資金余額風險是有利的。
綜上所述,第三方支付的發展對于我過的金融發展是有積極促進作用的,但是分析其在清算結算支付的職能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提出相應的監管著力點也是必要的,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促進金融創新,保護廣大金融服務消費者的利益。(作者單位: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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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 電子商務 移動商務 移動支付
隨著移動通信從話音業務轉向數字業務,各種移動增值業務層出不窮,而移動支付就成為其中的一個亮點。那么如何定義移動支付呢?根據移動支付論壇(mobile payment forum)的定義:移動支付是指交易雙方為了某種貨物或者業務,通過移動設備進行商業交易。移動支付所使用的移動終端可以是手機、PDA、移動PC等。在其中,以手機作為支付方式的終端占了絕大部分的份額,也是我們這篇文章討論的重點。
在這里我們有必要解釋一下相關的概念,何謂“產業鏈”?產業鏈簡單來說就是由幾個具有互補性的企業聯合起來向客戶提供服務的商業模式。如果從價值的角度來看待產業鏈,我們就可以得出“價值鏈”這個概念,這是哈佛商學院的邁克爾?波特(MichaeIE.Porter)教授在其所著的《競爭優勢》一書中首次提出的,并對其進行了比較詳細的闡述。其含義是:從價值形成過程來看,企業從創建到投產經營所經歷的一系列環節和活動中,既有各項投入,同時又顯示價值的增加,從而使這一系列環節連接成一條活動成本鏈。價值鏈理論認為,企業的發展不只是增加價值,而是要重新創造價值。在價值鏈系統中,不同的經濟活動單元通過協作共同創造價值,價值的定義也由傳統的產品本身的物質轉換擴展為產品與服務之間的動態轉換。在這之后,彼得?海恩斯(Peter.Hines)從價值實現的最終目標出發對價值鏈進行了重新定義。他認為價值鏈是“集成物資價值的運輸線”。與傳統的價值鏈相比的主要差別是,海恩斯的價值鏈作用方向相反。海恩斯教授把顧客對產品的需求作為生產過程的終點,把利潤作為滿足這一目標的副產品。從這些概念我們可以看出產業鏈運行的有效性是以產業內部的分工和合作為前提的,專業化的分工可以大大提高效率,擴大價值增值流量;而合作是產業價值鏈中各個價值增值環節得以“鏈接”和連續的必要條件。
增值性是產業價值鏈的一個主要特征。后面的價值增值環節在前面價值產品的基礎上,進一步面向新的客戶,生產出新的價值產品。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前面環節投入的價值量在后面都能夠實現,如果存在價值增值瓶頸,價值鏈上一部分投入的價值將會損失掉,無法實現增值。正如我們在電子商務這一新的產業鏈中所看到的一樣,當網上支付手段的簡便性和安全性以及購物發生后的配送體系等一系列的問題沒有得到較好的解決之前,它們將永遠是阻礙產業鏈增值的瓶頸。而類似的問題也發生在移動支付產業鏈中,在移動支付中,所用傳輸技術根據方式不同可以分為空中交易和WAN(廣域網)交易兩種??罩薪灰资侵钢Ц缎枰ㄟ^終端瀏覽器或者基于SMS/MMS等移動網絡系統;WAN交易則主要是指移動終端在近距離內交換信息,而不通過移動網絡,例如使用手機上的紅外線裝置在自動販售機上購買可樂。這兩種方式所涉及的技術都不能算做很成熟,這也導致潛在的使用者在把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方式時有較多顧慮,如果不能或是不能很快解決,同樣也會是移動支付產業鏈上的價值增值瓶頸。
產業價值鏈中的價值投入受最終用戶需求的價值總量約束,這也決定著價值投入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得到實現。參與價值鏈運行的企業需要充分認識這一點,以避免盲目擴大投資和生產。在對移動支付市場的需求的預測上我們可以稍微保持樂觀,因為隨著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使用手機作為語音交流、短消息服務(SMS)及其它應用的工具,他們對移動裝置的使用和熟悉會自然而然地延伸到財務交易階段。中國的移動支付還具有歐洲北美市場不具備的優勢。作為移動支付的主體,消費者鐘情移動支付的原因首先是便利,而這一便利,在中國還有特定的含義――移動支付成功卡位現金與信用卡之間支付空白的優勢。在歐洲北美市場,金融衍生工具相對豐富,消費者的支付手段多樣,尤其是信用卡功能穩定安全,具有多年的發展基礎,雖然深入人心的移動平臺概念能夠減少推廣成本,但那里的人們對移動支付的有效需求未必高于中國。中國的金融工具種類多但普及差,個人信用體系缺位。這種情況決定了中國個人在交易過程中只能以現金為主的局面。同時人們的小額生活支出卻數量激增,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人是愿意嘗試一下不用支付現金的移動支付這種新的支付方式的。同時,對移動支付需求市場的預測也不應過于樂觀,因為在大額支付上,人們會傾向于更為安全可靠的傳統銀行交易方式,因為相比于小額支付,在大額支付中,人們更看重的是安全性而不是方便性。
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移動支付產業鏈具體是有哪些成員構成,他們又在這條產業價值鏈中占據著什么樣的位置呢?就移動支付而言,產業鏈由移動運營商、設備制造商、內容提供商、系統集成商,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客戶等構成。這些成員緊密合作、優勢互補,形成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鏈條關系。在其中,又以移動運營商,銀行和內容提供商所起作用最大,所以下面的分析也就以它們為主。
移動運營商正在尋找可以推動非語音服務的普及性應用,sms(短信)的異?;鸨o移動運營商(特別是亞洲)帶來了巨額的利潤,同時也給他們極大的信心去積極尋找下一個非語音服務,而移動支付很可能就是他們所要尋找的機會,也即下一個利潤增長點。所以他們對此是非常重視的,很多國家的運營商都開始了這項服務,如前文所提,我國最大的兩家移動運營商移動和聯通都開展了類似服務。因為他們幾乎控制著移動網絡這項稀缺資源,所以他們在移動支付這條產業鏈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現階段也通常由移動運營商來主導移動付費業務,作為移動支付平臺的運營主體,以就是用戶的手機話費賬戶或專門的小額賬戶作為移動支付的賬戶,用戶所發生的移動支付交易費用全部從話費賬戶或小額帳戶中扣減。在這種情況下用戶每月的手機話費和移動支付費用很難區分,無法對非話費類業務出具發票,稅務處理復雜。在當前移動支付所使用的領域單一,交易額不大的情況下尚可應付,而當使用范圍及所涉交易額都進一步擴大時,一方面可能會與國家金融政策發生抵觸,另一方面他也缺乏足夠的能力抵御金融風險。
就目前的移動支付現狀來看,銀行是起著輔助運營商的作用,但銀行擁有以現金、信用卡及支票為基礎的支付系統,且有較強的抗金融風險能力,在重要的相關服務中占據著壟斷性地位。如果移動付費業務能夠獲得更大的成功,銀行應該會起關鍵的作用。當前對銀行而言,其機會與挑戰就在于如何將其現有的服務連接到移動裝置上去。如果各銀行只能為本行用戶提供本行的手機銀行服務,移動支付在銀行之間不能互連互通,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移動支付業務在行業間的推廣,所以如何整合行內資源為客戶創造更大的方便也是銀行所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可以推測類似銀聯的組織將在將來的移動支付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另一個重要角色是內容供應商。它的范圍很廣,從網上機構(如提供網絡游戲,電子郵箱從而向消費者收取少量費用的電子商務)到網下企業(如大眾運輸系統,它們可以提供終端,使乘客能夠通過移動電話支付車費,并以此降低成本)都可以成為其中一員。他們的用戶群是一種不穩定的非長期資源。這種資源的不穩定性決定了供應商很難獨立成為移動業務的主導者。但如果只有移動支付這種形式而沒有東西可以支付,那么移動支付將永遠停留在概念上。所以運營商與內容提供商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在運營商開放的前提下,內容才能豐富,用戶才會跟進,整個行業的蛋糕才能做大。日本的NTT DoCoMo作為移動互聯網的先鋒已經受到人們的廣泛的崇拜。很多崇拜者甚至說,是天才創造了i-mode,然而事實是DoCoMo最早領悟到要讓消費者心甘情愿地為內容付費。在中國移動推出的移動夢網也正是由于有眾多的ICP(內容提供商)所提供的眾多豐富內容而獲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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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電子支付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2
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直接或授權他人通過電子終端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的行為。電子支付的類型按電子支付指令發起方式分為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銷售點終端交易,自動柜員機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電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經濟的優勢。用戶只要擁有一臺上網的PC機,便可足不出戶,在很短時間內完成整個支付過程。電子支付的出現,使人們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可以自由的進行電子商務交易。
我國商業銀行瞄準時機,緊隨互聯網經濟發步伐,在金融電子化基礎上不探索創新轉型的道路,尋求新的增長點。電子支付以其低成本、跨地區、隨時隨地及個性化的優勢,迅速改變著銀行傳統業務模式,并已成為銀行最為關注的新興的戰略領域。
一、商業銀行電子支付發展現狀
(一)電子支付產品得到廣泛應用
目前,商業銀行電子支付產品的種類主要有:
一是銀行卡支付。可以在現實世界和網絡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網上使用時,它可以在各個銀行相互認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銀行之間進行資金的流轉,因而能夠更為快捷的實現電子支付,是電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銀行卡普及率不斷提升,截至2013年3月末,我國銀行卡業務106.25億筆,金額100.27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3.85%和19.34%。銀行卡發卡總量約為36.94億張,同比增長19.06%。其中:借記卡發卡量為33.51億張,同比增長19.18%;信用卡發卡量為3.43億張,同比增長17.85%。銀行卡消費額占同期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比重達47.2%,比上年提高6.7個百分點。
二是電子貨幣。電子貨幣是以電子計算機及其網絡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種非現金流通的貨幣,其具有支付適應性強、變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點,是電子支付的最為重要的載體。
三是電子票據。電子票據是指將傳統票據改變為帶有數字簽名的電子報文,或利用其他電子數據代替傳統票據的全部信息。電子票據借鑒紙張票據轉移支付的優點,利用電子數據傳遞將錢款從一個賬戶轉移到另一個賬戶。用電子票據支付,能夠節約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銀行還能通過網絡銀行為參與電子商務的客戶提供標準化的資金信息。因此,電子票據日益成為高效的電子支付手段。2009年,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線運行,實現了商業匯票出票、承兌、背書、保證、提示付款和追索等環節全過程的電子化,進一步豐富了電子票據的種類,提高了電子支付應用頻率。
(二)電子支付清算平臺日臻完善
自2005年起,全國相繼實現了大、小額支付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境內外幣支付系統、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等支付清算系統的上線運行,構建了較為完善的支付清算體系。通過這些系統的建設,實現了跨行資金結算的即時到賬、支票的全國通用、商業匯票的無紙化交易等歷史性飛躍,極大提升電子支付交易的便利程度。尤其是2010年建成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有效的支持了商業銀行提升網上銀行服務水平。
二、商業銀行電子支付面臨的主要風險
(一)客戶端存在的風險
客戶端存在的風險主要是指操作風險??蛻粼谵k理網上銀行電子支付業務時不同于柜面辦理業務,沒有了柜臺人員對辦理的業務相關內容及證件的核實審查,由于客戶自己操作不規范、風險防范意識不強,或者在使用網絡環境時不熟悉使用環境而被不法分子利用,登錄假網站或者釣魚網站,泄露了客戶自己的賬戶信息、身份證信息、網銀登錄密碼或者丟失U盾密碼等情況,這些問題從而導致客戶出現資金交易風險。
(二)電子類渠道存在的風險
客戶在通過某銀行進行網上銀行簽約且辦理電子支付業務時,如果銀行對于自身的網絡安全沒有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加以防范的話,則存在客戶交易信息被篡改和竊取的風險。如果銀行在自身渠道制度設計、技術路線設計和技術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勢必會使客戶資金出現損失,產生交易風險。而這種風險是電子類渠道或者電子商務支付所特有的風險,它不僅可能局限于交易的各方、支付的各方,還有可能導致整個支付系統的系統性風險。
(三)銀行端存在的風險
銀行端存在的風險主要是指銀行推出的服務于客戶的各類電子產品在產品設計方面考慮不足從而出現缺陷,內控管理方面制定不嚴格出現內部管理混亂、職責不明確、內部勾結作案等,網站風險防控能力不足致使黑客入侵竊取客戶資金,網上交易風險監控能力不夠使得出現客戶資金變動或者發生異常時沒能夠有效地監控或者及時阻止風險的發生,這些問題直接導致客戶資金被盜取,并出現資金交易風險,從而引起客戶的不滿及投訴。
(四)法律方面存在的風險
現行的《銀行法》、《證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諸多法律適用的主要是傳統意義上金融業務,而目前日益增長并且發展迅猛的網上銀行電子支付業務,在辦理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特有或者新的問題:例如電子支付活動的監管、電子支付在反洗錢方面如何界定、電子支付對于客戶隱私及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方面如何防控都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和約束,使得銀行端在開發或者從事新的電子支付業務時沒有法律依據可參考及缺少電子支付業務方面的法律風險分析與研究。
三、對商業銀行電子支付風險防范建議
為了使電子支付健康、快速發展,應該加快我國電子支付相關法律的建設,加強電子支付安全保險,建立起電子支付業的統一行業規范,加大對電子支付的法律監督力度,完善電子支付的法律體系,為商業銀行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與此同時,電子支付風險管理應以保證客戶資金和信息安全為核心,在滿足監管要求并保障業務平穩運行的前提下,通過電子支付各參與方共同努力,構建一個安全的支付生態圈。為此,商業銀行應建立一整套事前防范、事中監控、事后處置為一體的全流程風險管理體系,通過開展風險評估檢測、加強商戶管理與客戶安全教育、豐富交易安全認證手段、強化交易監控并完善相關事后處置措施等,提升商業銀行電子支付風險防范能力。
(一)建立事前防范機制
事前防范是指在風險事件發生之前采取相關風險控制手段進行預防,將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降到最低。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風險評估機制建立、電子支付商戶管理和客戶安全教育。
第一,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商業銀行應根據《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要求,通過第三方安全檢測機構或內部審計機構,定期對電子支付業務相關安全策略、內控制度、系統安全、交易認證、客戶信息保護等進行風險檢測與評估,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提升電子支付風險管理水平。
第二,加強電子支付商戶管理。商戶直接受理客戶支付需求,加強商戶管理可以將風險關口前移。加強商戶管理首先應建立商戶準入與審核機制。應通過對商戶基本準入資料核查、商戶資質與背景調查和商戶風險評分等形式,多維度評測商戶風險,并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商戶采取差異化的風險管控措施。其次,應定期對商戶的經營情況進行跟蹤與動態評估,并加強對商戶的檢查,提前防范商戶經營惡化或違規事件的發生。最后,商業銀行還應建立商戶的退出機制,對出現嚴重違規或資信及經營情況急劇惡化的商戶實施退出管理。
第三,客戶安全教育。目前的電子支付風險事件很大原因來自客戶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因此,客戶習慣和安全意識的培養將對整個行業發展都至關重要。銀行可通過門戶網站、網點、微博等多種渠道,將宣傳折頁、安全手冊、安全動畫、案件警示教育短片等各種形式的客戶教育信息融入柜員風險提示、市場宣傳、客戶體驗活動中,并協調電子支付中的各參與方合作開展安全教育宣傳。
(二)加強事中控制管理
事中控制是對風險事件進行監控,銀行在風險或損失發生時,盡量快速發現風險事件,將風險帶來的損失減低到最小。事中控制手段包括交易安全認證與交易實時監控。
第一,豐富交易安全認證手段。根據人民銀行《網上銀行系統信息安全通過規范》要求,對于電子支付等高風險交易,應采取雙因素安全認證措施,即在客戶靜態密碼之外,銀行還應進一步應用動態口令、手機短信驗證、USBKey數字證書等安全認證手段,并將具體安全認證措施與電子支付交易限額相結合,在平衡客戶交易使利性的同時,保障客戶支付交易安全。
第二,做好交易實時監控。建立電子支付交易事中監控體系,在全面采集商戶端交易地點(商戶網絡地址)、交易性質與交易目的信息基礎上,通過預先設定的可疑交易監控規則,實現對電子支付業務監控、跟蹤、定位與反欺詐管理,并通過對可疑交易落地人工核實,強化認證等手段,防范電子支付欺詐風險,保證客戶交易安全。
(三)完善事后處置措施
事后處置主要包括交易違規的事后追查、應急管理及風險賠付機制的建立。銀行應針對電子支付業務制定專門的業務應急預案,并通過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公安部門等合作,建立欺詐事件快速查詢與響應機制,及時凍結可疑賬戶資金,并為欺詐案件的偵破提供相應交易或資金流轉記錄。同時,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銀行聲譽,應針對風險事件建立相應賠付機制。
篇10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移動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和搜索引擎等,將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20年后,可能形成一個既不同于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運行機制,可稱之為“互聯網直接融資市場”或“互聯網金融模式”。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因為有搜索引擎、大數據、社交網絡和云計算,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交易雙方在資金期限匹配、風險分擔的成本非常低,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 ;貸款、股票、債券等的發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網上進行,這個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
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網絡降低信息處理成本,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可達到與現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銀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并在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理解這種互聯網金融模式,需要抓住幾個關鍵點:第一,信息處理;第二,風險評估;第三,資金供求的期限和數量的匹配,不需要通過銀行或券商等中介,完全可以自己解決;第四,超級集中支付系統和個體移動支付的統一;第五,供求方直接交易;第六,產品簡單化(風險對沖需求減少);第七,金融市場運行完全互聯網化,交易成本極少。
移動支付時代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動支付為基礎。移動支付是依靠移動通信技術和設備的發展,特別是智能手機和iPad的普及。Juniper Research估計2011年全球移動支付總金額為2400億美元,預計未來五年將增長200%。
隨著Wi-Fi、3G等技術發展,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網絡的融合趨勢非常明顯,有線電話網絡和廣播電視網絡也融合進來。移動支付將與銀行卡、網上銀行等電子支付方式進一步整合,真正做到隨時、隨地和以任何方式進行支付。隨著身份認證技術和數字簽名技術等安全防范軟件的發展,移動支付不僅能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小額支付,也能解決企業間的大額支付,替代現在的現金、支票等銀行結算支付手段。
盡管移動通信設備的智能化程度提高,但受限于便攜性和體積要求,存儲能力和計算速度在短期內無法與個人電腦(PC)相比。云計算恰能彌補移動通信設備這一短板。云計算可將存儲和計算從移動通信終端轉移到云計算的服務器,減少對移動通信設備的信息處理負擔。這樣,移動通信終端將融合手機和傳統PC的功能,保障移動支付的效率。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支付系統具有以下根本性特點:所有個人和機構都在中央銀行的支付中心(超級網銀)開賬戶(存款和證券登記);證券、現金等金融資產的支付和轉移通過移動互聯網絡進行(具體工具是手機和iPad);支付清算完全電子化,社會中無現鈔流通;二級商業銀行賬戶體系可能不再存在。個人和企業的存款賬戶都在中央銀行,將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政策產生重大影響,同時也會促進貨幣政策理論和操作的重大變化。當然,這種支付系統不會顛覆目前人類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信用貨幣的制度。但是,目前社交網絡內已自行發行貨幣,用于支付網民間數據商品購買,甚至實物商品購買,并建立了內部支付系統。據一項調查,在中國,35歲以下的城市青年,有60%的人使用網上銀行支付,進行網上購物。
信息處理高效
信息處理是金融體系的核心。金融信息中,最核心的是資金供需雙方信息,特別是資金需求方的信息,如借款者、發債企業、股票發行企業等,是金融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的基礎。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信息處理有三個組成部分:一是社交網絡生成和傳播信息,特別是對個人和機構沒有義務披露的信息,使得人們的“誠信”程度提高,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對金融交易有基礎作用。社交網絡具有的信息揭示作用可以表現為:個人和機構在社會中有大量利益相關者。這些利益相關者都掌握部分信息,比如財產狀況、經營情況、消費習慣、信譽行為等。單個利益相關者的信息可能有限,但如果這些利益相關者都在社交網絡上各自掌握的信息,匯在一起就能得到信用資質和盈利前景方面的完整信息。比如,“淘寶網”類似社交網絡,商戶之間的交易形成的海量信息,特別是貨物和資金交換的信息,顯示了商戶的信用資質,如果淘寶網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利用這些信息給一些商戶發放小額貸款,效果會很好。
二是搜索引擎對信息的組織、排序和檢索,能緩解信息超載問題,有針對性地滿足信息需求。搜索引擎與社交網絡融合是一個趨勢,本質是利用社交網絡蘊含的關系數據進行信息篩選,可以提高“誠信”程度。比如,抓取網頁的“爬蟲”算法和網頁排序的鏈接分析方法(以Google的PageRank算法為代表)都利用了網頁間的鏈接關系,屬于關系數據。
三是云計算保障海量信息高速處理能力。在云計算的保障下,資金供需雙方信息通過社交網絡揭示和傳播,被搜索引擎組織和標準化,最終形成時間連續、動態變化的信息序列。可以給出任何資金需求者(機構)的風險定價或動態違約概率,而且成本極低。這樣,金融交易的信息基礎(充分條件)就滿足了。2011年2月已經出現了針對計算能力的現貨交易市場,預計期貨市場也將出現。金融業是計算能力的使用大戶,云計算會對金融業產生重大影響。
我們可以舉出幾個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信息處理的例子:比如,因為信息科技足夠發達,自然人出生后的關鍵信息和行為都被記錄下來、可以查詢,不準確信息通過社交網絡和搜索引擎來核實或過濾。在這種情況下,對個人信用狀況的分析將非常有效率。再如,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發現某銀行服務不好、 效率低下,可以把相關信息發到社交網絡上,這些信息匯總后有助于評估該銀行的盈利和信用前景,如果上述的“人們”參與這家銀行債券的CDS交易,其價格變化就是動態違約概率。因此,CDS市場就是用與社交網絡和搜索引擎類似的機制,通過市場交易(價格)來產生時間連續、動態變化的違約概率序列,在違約信息揭示上比信用評級機構更有效。將來從理論上講,任何金融交易產品實際上都隱含著一種CDS,在任何時點上都可以知道它的違約概率,在這種情況下所有金融產品的定價就會非常容易了。而在現代股票市場上,股東僅能以“買入—賣出”來處理自己對該銀行盈利前景的判斷。
資源配置脫媒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資源配置的特點是:資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網上并匹配,供需雙方直接聯系和匹配,不需經銀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人人貸(peer-to-peer lender)。首先是2006年成立的美國Prosper公司有125萬會員,促成了3.07億美元的會員間貸款。2007年成立的美國“Lending Club”公司,以facebook 為平臺做會員貸款業務,到2011年已貸款5.9億美元,利息收入5100萬元,
2004年,Google在IPO時采用了在線荷蘭式拍賣方法,而不是通常的投資銀行路演和詢價方式。未來可能的情景是:貸款、股票、債券等的發行和交易都在社交網絡上進行。
在供需信息幾乎完全對稱、交易成本極低的條件下,互聯網金融模式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諸如中小企業融資、民間借貸、個人投資渠道等問題就容易解決。在這種資源配置方式下,雙方或多方交易可同時進行,信息充分透明,定價完全競爭(比如拍賣式),因此最有效率,社會福利最大化。各種金融產品均可如此交易。這也是一個最公平的市場,供需方均有透明、公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