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態修復案例范文

時間:2024-01-03 17:51:0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海洋生態修復案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海洋生態修復案例

篇1

關鍵詞:大型海藻;營養鹽;富營養化海區

引言

在渤海養殖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養殖對象的排泄、殘餌的腐化分解等一系列因素造成了養殖水體營養鹽逐漸積累,進而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威脅[1]。近年來,大量學者經研究表明:大型海藻具有吸收氮磷的能力,能夠使海洋的富營養化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及修復,進而為海洋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鑒于此,本課題對“大型海藻對養殖廢水營養鹽吸收及其海區的生物修復”進行分析與探究具有尤為深遠的重要意義。

一、大型海藻對養殖廢水營養鹽吸收分析

1、海藻的營養需求分析

在海洋植物中,氮的化合物是最為重要的營養物質,并且可能是海水中抑制海洋物質生長的主要物質。天然海水當中,氮磷的存在形式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無機氮,第二類是可溶性有機氮。其中,無機氮包括了N2、NH4-N、NO2-N、NO3-N等,可溶性有機氮包括了氨基酸、蛋白質、尿素以及酰胺等[2]。大型藻可對NH4-N、NO2-N、NO3-N進行直接吸收并利用,可溶性有機氮則能夠少量吸收,大型藻可對NH4-N進行優先吸收。經實驗顯示,如果NH4-N、NO2-N、NO3-N三者共存時,其含量又同樣抽同樣有效量的范圍內,大部分藻類均對NH4-N優先吸收,并且在NH4-N將近耗盡之后,才開始利用NO3-N。

2、海藻的營養影響因素分析

海藻的影響因素大致上分為以下三類:

①物理因素。包括了光照、溫度以及水流。其中,光照主要是光以光合作用為基礎,進而以多種形式間接影響營養吸收。光照強度主要以光合磷酸化調控ATP的轉換為基礎,進而影響N的吸收速率,特別是對NO3-N的吸收。適度的光照可能使海藻當中硝酸還原酶的活性增強,進一步促進藻體對NO3-N的吸收。由此可見,大型藻類在光照的條件下對N的吸收速率遠遠高于黑暗條件。

②化學因素。比如營養鹽的濃度、離子的形式、分子的形式以及PH,這些因素均會對海藻營養鹽的吸收率造成嚴重影響。很多大型海藻對NH4+-N的吸收率要遠遠大于NO3--N、尿素以及氨基酸。

③生物因素。例如:表面積、體積、組織的類型、海藻的年齡以及營養史等生物因子均會對海藻的吸收率造成影響。

二、大型海藻對富營養化海水養殖區的生物修復探究

海水養殖區富營養化會造成許多危害,例如:網箱養殖水域營養指數偏高、極易形成缺氧層及二次污染等。下面筆者主要分析大型海藻對富營養化海水養殖區進行生物修復的原理及優點,并以“魚類養殖”作為案例進行實質性的探究。

1、原理

大型海藻的生物修復作用指的是以大型海藻對污染物的吸收、降解以及轉移等作用為途徑,進而形成降低或者消除海水養殖環境污染的目的,最終讓遭受損失的沿海生態系統得以有效恢復。經研究表明:大型海藻組織當中具有非常豐富的氮庫,能夠高效地對大量的營養鹽進行吸收及存儲。另外,大型海藻和養殖生物之間在生態上具有互補性,它們可以對養殖生物釋放至水體中多余的營養鹽進行吸收,最終轉化成具有高效益的價值產品。

2、優點

①大型海藻屬于第一營養級,通過直接的形式收獲,能夠利于海洋生態系統的能量向人類流動,進一步提升生態效率。

②能夠使無機營養物質的近海排放量降低,并使可能引發的毀滅性與造成巨大損失的超營養事件得到減少或規避[3]。較適宜大面積的富營養化污染治理,并且不容易形成二次污染。

③大型海藻能夠去除水體營養物質,進而對海水養殖管理起到可持續發展的作用,并對周圍環境起到保護作用,這樣便有利于周邊生態環境的健康。

3、魚類養殖

有學者在魚類集約化養殖中混養大型海藻,經過研究表明:2年中,養殖水體的一系列水質指標大致上能夠較為穩定地適應魚類生長的范圍內,所涉及的指標包括了:NH4-N、NO2-N、NO3-N、DO以及無機磷等。

基于集約化魚類網箱養殖中對大型海藻進行混養,能夠對銨態氮進行吸收,有效吸收率高達90%?;邗q魚網箱養殖區附近,對大型海藻江蘺進行養殖,能夠降低養殖水體中的氮鹽與磷酸鹽。其中,氮鹽大約降低6.5%,磷酸鹽大約降低27%,這樣便能夠達到對富營養化魚類養殖區進行生物修復的目的。

還有學者在魚類養殖區對江蘺進行養殖,采用魚類養殖中所產生的廢物作為海藻生長的營養源,這樣使養殖水域當中氮和磷的濃度均有所降低,與此同時使單位水體綜合養殖的經濟效益得到了提升。有效數據顯示:1ha的海區,每一年能夠生產處258t的江蘺[4]。并且,以江蘺收獲為途徑,能夠從水體當中去除1.02×103kg的氮與3.74×102kg的磷。另外,使鮭魚和江蘺共生,能夠使魚類養殖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可溶性銨得到去除,大約去除87.5%。

結語:

綜上所述,大型海藻可以有效地吸收并利用養殖環境當中多余的氮、磷等營養物質,使養殖環境當中的營養鹽含量得到明顯下降,使水體維持一定程度的營養鹽狀態,進而大大降低養殖廢水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與此同時使養殖系統的經濟輸出得到全面提升??傊?,要想使我國海水養殖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利用大型海藻對富營養化海水養殖區進行生物修復是有效策略之一,也是渤海養殖業今后工作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1]李恒.李美真.曹婧.徐智廣.溫度對幾種大型海藻硝氮吸收及其生長的影響[J].漁業科學進展,2013,02,15.

[2]沈淑芬.魏婷.孫瓊花.王月華.鄭怡.海帶對羅源灣養殖區海水的生物修復研究[J].福建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3,07,08.

[3]陳聚法.趙俊.過鋒.張艷.夏斌.33條斑紫菜對膠州灣濕地淺海富營養化狀況的生物修復效果[J].漁業科學進展,2012,02,15.

篇2

(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廣東 湛江 524088)

摘要: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日益成為學術界乃至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通過從國外典型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經驗出發,對國外典型國家在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側重點、國際合作方式、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手段方面進行了深入的國際比較。

關鍵詞 :海洋;生態文明;經驗;國際比較

基金項目:本文系廣東省高校重大項目《廣東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劉園園(1990-),女,江蘇鎮江人,研究生,主要從事行政管理研究。liuyuanyuan413@163.com

居占杰(1962-),男,河南信陽人,廣東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從事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6.019

近年來,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生態文明矛盾的日益加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有不少學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劉家沂通過研究近幾十年內海洋生態的變化,認為在開發海洋產業的同時,也要注重海洋生態行為準則與文明理念的建立[1];馬彩華等認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遲滯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眾參與機制沒有得到有效發揮[2];伍善慶、伍錦姑提出開發海洋經濟時要做到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與填海建設協調發展[3];Elliott等從海洋生態補償方面對海洋生態文明做了研究,并將海洋生態補償分為生境補償、經濟補償及資源補償三種類型[4];袁路等認為海洋生態文明是自然生態系生態文明的基礎和前提,提出涉海高校應加強對大學生海洋生態文明教育、提升海洋生態科研水平[5]。從研究的總體成果來看,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研究,陸地方面明顯多于海洋方面。同時,為了降低海洋生態系統處于遭受破壞與威脅的幾率,保證其自身結構和生態服務功能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國際上逐漸轉變了海洋利用的觀念,從追求海洋經濟的高速增長轉變為講求海洋經濟的平衡發展,并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方面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但各國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效果也千差萬別,因此,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斷學習借鑒,共同保護好海洋生態系統。

1國外典型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經驗

1.1美國

美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基本立法是于1969年頒布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在環境保護方面,該法是美國由“治”轉變為“防”的態度轉變標志。海洋生態安全主要由國家海洋大氣局負責,作為海岸帶管理的專門機構——聯邦海岸帶辦公室,于1973年在該行政機構設立。除了日常的海上執法外,還必須對海洋環境進行預測、監察及分析[6]。為了防止海洋生態系統的惡化,海洋保護區從1975年開始得到大批量的建設,到20世紀保護區數目已達20個,其中包括面積達到14萬 km2,在當時是世界最大的位于夏威夷西北部的的海洋保護區[7],多部門分工負責是保護區采取的主要日常管理模式。為了防治陸源及海上作業污染,除了頒布法律及國際公約禁止污染性廢棄物排放入海、舉辦國際溢油會議,反映防治油污染科技的應用與發展,在實際操作方面,美國還突破了體制內管理的局限即鼓勵多元主體參與管理[8]?!堵摪瞽h境政策條例》規定,評價單位擬定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后,應寄送有關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并在地區報紙上公布以征求意見[9]。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聯邦政府設計了專門的救助網站、熱線電話,將事故的現狀、處理階段,如何提起賠償訴訟,如何與各政府機構進行溝通等最新的相關新聞公布于眾,讓公眾及時、便捷地獲取信息。除了動員全美的志愿者積極參與,聯邦政府還主動接受各種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技術、服務和物資等援助,并發動人們向各級機構報告污染的情況[10]。

1.2日本

日本的海洋污染防治法規是以1993年頒布的《環境基本法》為母法而進一步修定完善的,《環境基本法》對環境問題、國民的責任和義務、行政指導作了要求。之后頒布的《海洋構筑物安全水域設定法》與《海洋基本法》,是日本邁向海洋國家的戰略構想在法律層面上的體現。作為一個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日本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海岸法》為執行依據,向有海洋開發許可證的個人或企業征收土石開采費或海域占用費,征收的費用用于維護海洋生態的可持續發展[11];參與、舉辦各種形式的國際間或民間海洋環境保護活動;進一步構建全國范圍的環保型經濟社會體系,并以1994年制定的《環境基本計劃》作為法律后盾,以加強資源的循環利用;鼓勵國家、地方自治體、企業和個人共同參加環境保護、公平負擔環保費用;在控制陸源污染物方面,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作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并鼓勵社會團體進行監督[12]。同時,為了提高企業的環保與責任意識、增強其投入治污的積極性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針對企業發展實際,在企業減排方面融入了激勵及規制機制[13]。除了嚴格控制污水排放和污水濃度,減少污染負荷總量外,日本還投入大量財力,從事于污水處理設施的研制,完善公共下水道[14]。

1.3韓國

韓國定期對海洋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及時進行打撈清理,在原有海洋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推進了海洋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開發。通過開展放映環保宣傳片、實行“全國海洋大清掃2001”等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民眾的海洋保護意識。除此之外,為了倡導市民切身參與到宣傳和管理中來,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以民眾與政府合作為基礎的環保部門?!毒喗Y漁業協定后漁民及水產業發展特別法》在2001年進一步修正之后,在海洋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增加了養殖業排污費用,所征收的排污費,用于保護水產資源及改善海洋環境[15]。為了推進灘涂的可持續開發,韓國政府以濕地保護區為中心,在觀光旅游方面編制了灘涂、生態觀光指南,并加強了濕地保護設施的建設。在海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方面:1997年與中國政府簽約環保合作項目——韓中黃海調查項目[16];1994年作為正式成員參加西北太平洋保護行動規劃;2002年與UNEP簽署了協定書,積極推進UNEP/NOWPAP在韓國成立事務局。除此之外,韓國還參加了由聯合國開發署(UNDP)和國際海事組織(IMO)管理和監督、全球環境基金會(GEF)支持的東亞海洋環境合作機構。

1.4其他國家

《海洋法》的制定,使加拿大成為國際范圍內第一個擁有綜合性海洋管理立法的國家,該法是依照《聯合國海洋公約》制定,并于1996年公布實施。除此之外,為了調整近海天然氣和石油開采及運輸,防止由于這些生產性活動導致的海洋污染,加拿大頒布并實施了《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氣管理法》。法國對于水域污染的管理更為嚴苛,第83-583號法律于1983年7月通過,該法案以國內立法的形式著重規定了對污染問題的處理辦法,違規者情節嚴重的甚至獲刑事處罰。英國尤其重視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海洋環境、“防、治”海洋污染,早在1974年,就制定了《污染控制法》,該法涉及海洋生態安全的治理問題,此外還有《公共一般法和措施》、《海洋傾廢法》、《大陸架法》、《商船油污防治法》、以及《油污染防治法》等[17]。2010年,在處理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方面,英國石油公司(BP)的處理方法堪稱典范,也為日后國際上在解決海洋溢油損害評估與補償等問題做出了指引。在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德國一方面追求經濟發展、資源開發,另一方面也高度重視環境的保護工作,即在宏觀上平衡、調控兩者關系,盡量避免極端的環境保護行為和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率[18]。歐盟除了例行港口的檢查外,還設立了海面航行船只黑名單,低于排污標準的船舶禁止駛入歐洲港口[19]。歐洲開始生產不污染環境的超級油船,船上裝有先進的污水處理設備和垃圾處理設備。新西蘭政府于2000年保護生物多樣性戰略(NZBS)。2002年保護部(DOC)了“為保護海洋建立社區支持,保護海洋中的特殊場所”戰略[20]。聯合國為保護海洋環境,組織并實施了14 個全球區域行動計劃,且為海洋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國際法基礎。

2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國際比較

2.1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側重點不同

海洋生態補償即國際上所說的“生態或環境服務付費”,即以可持續利用海洋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綜合運用行政及市場手段,完善激勵或懲罰機制,以減少外部不經濟[21]。通過德國、英國和日本三國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在生態補償機制方面,德國最大的特點是資金到位、核算公平,重視采用多種經濟手段,如采用“綠色”稅收政策,增收環境保護稅;英國側重補償資金的運作及對受害者的支持;日本則由政府出資墊付,再根據法律由各單位分攤。以海岸工程為例,德國不萊梅港工程損失了89 hm2自然灘涂和16 hm2濕地,損害了濱海生態系統,鑒于此,港口管理部門出資進行保護,在建設前開展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對可能性的問題進行防治、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了一系列配套修復工程并進行修復跟蹤監測[22]。通過污染物總量控制、生態補償等一系列法律措施,經過多年環境保護治理工作,其海域水質、海洋生態環境較上世紀有較大的改善,成為世界典范。2010年位于墨西哥灣的英國石油公司(BP)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導致的原油外溢事件使墨西哥灣生態環境遭遇了“滅頂之災”。事故發生后,BP及時建立專門的事故賠償基金,花費200億美元用于賠付事故的受害者,為了保證基金流向的透明,將該項基金的運作權委托給專門籌建的海灣海岸索賠機構,對受害人的索賠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的處理方法堪稱典范,也為日后國際上在解決海洋突發事件的損害與補償等問題做了引導。為全球的海洋溢油賠償、海洋生態損害評估與補償等問題做出了指引。日本主管大臣在新建、改造及修復相關海洋保護設施時,用國家相關資金進行墊資,先行施工,施工竣工后,由應該分擔負擔金的都府縣或者其他海岸管理者所屬的地方公共團體,按照國家規定的負擔金繳納款項直接向國庫繳納。

2.2國際合作方式存在多樣化差異

由于海洋流通介質環流性的特點,海洋生態問題一旦發生很可能會蔓延到全球。因此,國際合作有利于推動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國際合作除了有利于技術、信息、人員的交流,且全球生態環境的共同改善所產生的效益將大大超過各國單獨行動所帶來的生態效益。雖然大多數國家逐漸融入國際合作機制中,但采取的國際合作方式存在一定的多樣化差異。以日本和韓國為例。作為四面環海的島國,日本的海洋產業對經濟的貢獻占據較大比重,因此,海洋環境的保護活動是日本國際合作的重要項目之一。除了作為正式成員國參加聯合國環境署為保護海洋環境組織的14 個全球區域海行動計劃之一的西北太平洋行動計劃、積極推動IMo即國際海事組織在國際范圍內推行的海洋環境保護協定的達成之外,日本還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海上保安廳于1990年與美利堅合眾國海岸警備隊締結備忘錄,內容包括互相交流相關防止海洋污染的信息,開發、探究人才交流的方式、途徑等,定期互邀進修生了解學習海上防災、海難救助的知識,并組織各種技術轉讓、召開專家會議;為了促進中東和平,日本于1993年舉辦了中東環境討論會,并在1994年派遣專家前往印度尼西亞傳授防除溢油技術[23]。1997年韓國與中國政府簽約環保合作項目——韓中黃海調查項目,開展該項目主旨是獲取大量黃海公海海域環境質量狀況的科學監測資料。1994年韓國作為正式成員參加NOWPAP,即西北太平洋保護行動規劃。2002年與UNEP簽署了協定書,積極推進UNEP/NOWPAP在韓國成立事務局。在韓國設置的事務局,反映了韓國在UNEP/NOWPAP中的積極立場。除此之外,韓國還參加了由國際海事組織(IMO)和聯合國開發署(UNDP)管理和監督、全球環境基金會(GEF)支持的東亞海洋環境合作機構。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發現,韓國參加了大量的國際合作項目,但是,日本除了參加國際行動計劃、支持國際海事組織外,還積極主動派出和邀請人才進行經驗交流,派遣專家去國外推廣、傳授經驗、技術,且舉辦了各種長期、短期的經驗交流學習會,國際合作方式多樣。

2.3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手段的區別

以日本、美國和韓國為例。在污染物的治理過程中,日本地方政府是主力軍,政府則更多地扮演了指導和協調者的角色,通過提供大量的數據資料及相關行政手段,輔助地方政府制定科學可行的陸源污染治理政策,并對中央和政府的污染物治理職責作了明確的分工,且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同時鼓勵公眾、社會團體及非政府組織進行監督。此外,日本越來越意識到通過教育、宣傳等手段提高國民環保意識的重要性。2003年制訂的《環境教育法》,使日本成為繼美國之后的第二個正式擁有環境教育法的國家。隨著綜合海洋政策本部于2007年建立,污染物治理政策的實施推進力度更加集中而全面。同時,為了提高企業的環保與責任意識、增強其投入治污的積極性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針對企業發展實際,在企業減排方面融入了激勵及規制機制。從1979年開始,日本政府制定了區域范圍性質的COD總污染物量的控制標準。除了嚴格控制污水排放和污水濃度,減少污染負荷總量外,日本還投入大量財力,從事于污水處理設施的研制,完善公共下水道。據報導日本東京對沿岸、內灣、海域內運河進行常年水質測定,規定每月進行1~4次常規調查,并設立39個自動監測站,每小時監測一次。此外,“第一青海丸”、“第二青海丸”和“清流”號,每年對海域污染、赤潮及水生生物種類和數量進行兩次調查。美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在法律層面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入海標準,如《海洋傾倒廢棄物禁止法案》、《環境保護署關于海洋傾廢的規則》、《海洋傾倒法》、《船舶污水禁排條例》等,除了禁止將污染物排放入海外,還規定了五種海洋傾廢許可證,即臨時、普通、研究、緊急許可證以及特殊許可證,同時規定了具體執行標準,涉及國際層面的廢棄物傾倒違規事件由國務院專門機構負責協調處理。為了將禁止污染性廢棄物排放入海進一步提升到國際高度,美國于1969年及1972年,先后頒布《公海公約》及《防治傾倒廢物和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國際公約》。韓國定期對海洋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及時進行打撈清理,在原有海洋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推進了海洋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開發。1999年開發了海上漂浮垃圾打撈系統,在國東港、統營等海面打撈漂浮污染物1 138噸;2000年完成了146處港灣的水中廢棄物調查,并在釜山多大蒲港等24個海域打撈數值為12 687噸的廢棄物;隨后,巨文島港等處于2001年的打撈數值上升到7 000噸。除此之外,韓國還根據調查情況實時制定了各港灣廢棄物數據庫及分布圖,定期開展打撈工作;2001年開發了處理廢泡沫塑料的機器并展開防治陸上廢棄物入海設施的研制,設計了專用焚燒爐來集中處理海洋廢棄物。通過開展放映環保宣傳片、實行“全國海洋大清掃2001”等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民眾的海洋保護意識。除此之外,為了倡導市民切身參與到宣傳和管理中來,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以民眾與政府合作為基礎的環保部門。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發現,在污染性排放物治理方面,日本由政府主導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在強化了相關環保政策執行效果的同時也從公眾角度即內因方面提升了保護環境的使命感、增強了對污染治理政策的認同感。同時,無論是政策制定還是具體實施,并沒有教條地按照行政層級劃分,中央政府沒有干擾地方政府的因地制宜,在推行、實施污染物治理政策過程中,并沒有單一地運用行政手段,而是通過教育、法律、經濟、行政等綜合手段實施污染治理政策。美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更多地側重于通過以法律的形式將各種要求、標準、責任人、實施人等確立下來。最具有特色的是所制定五種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專門部門負責處理污染事件,提高了工作效率。韓國在調查的基礎上進行打撈及制定政策工作,態度嚴謹、工作持續化,且不斷研制新的打撈設備以進行長期的打撈工作,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視為長期性工作。和日本一樣,韓國也開展了海洋環境保護的宣傳活動,成立合作管理機制,倡導市民參與管理。

3結束語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是文明建設的基礎,在追求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要著眼于海洋的可持續發展,以海洋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與海洋資源的科學、合理開發與利用。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已經意識到海洋生態系統日益退化,認識到海洋保護的重要性,并做了大量的防治工作。但各國在政策制定、具體措施、實際效果等方面又各有不同,因此,在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斷學習借鑒,共同保護好海洋生態系統。

參考文獻:

[1]

劉家沂.海洋生態損害的國家索賠法律機制與國際溢油案例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0:283

[2] 馬彩華,等.略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與公眾參與[J].中國軟科學,2010(S1):172-177

[3] 伍善慶,伍錦姑.淺議填海有道與建設海洋生態文明[J].海洋開發與管理,2010,27(11):63-65

[4] ELLIOTT M,CUTTS N D.Marine habitats:Loss and gain,mitigation and compensation[J].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2004,49:671-674

[5] 袁路,林年冬,葉春海.涉海高校加強海洋生態文明教育的策略研究[J].高等農業教育,2009(11):29-31

[6] 張素君.海洋生態安全法律問題研究[D].青島:中國海洋大學,2009:31-33

[7] 林新珍.美國海洋保護區法律制度探析[J].海洋環境科學,2011,30(4):594-598

[8] 浦安康.2001年國際溢油會議論文簡介[J].交通環保,2002,23(4):42-46

[9] 金福海.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幾個問題[J].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0(2):63-68

[10] 王慧.中美海上石油泄漏應急機制的比較研究──以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件和大連灣石油泄漏事件為例[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1(3):84-91

[11] 張繼偉.海洋環境風險的生態補償機制[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1:33-35

[12] 張繼平,等.中日海洋環境陸源污染治理的政策執行比較及啟示[J].中國行政管理,2012(6):45-48

[13] R.Kent Weaver,Paul B.Stares.Guidance for Governance .Jap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2001:71-88

[14] 蔣加倫.海洋生態環境管理對策探討[J].東海海洋,1992,10(1):73-80

[15] 劉洪濱,楊偉.韓國的海洋環境保護[J].太平洋學報,2008(6):77-87

[16] 吳險峰,韓鵬.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現狀與展望[J].環境保護,2006(10B)68-70

[17]曹洪軍,宮小偉.海洋生態補償的國際經驗與借鑒[J].學術交流,2013(8):115-118

[18] 傅秀梅,等.中國海洋生態資源環境問題與海洋生態補償對策分析[J].海洋湖沼通報,2013(2):146-154

[19] 劉惠榮,孫彥.海洋環境保護立法的國際比較[J].海洋法苑,2006(2):71-73

[20] 黃蕾.新西蘭海洋保護區政策評述[J].國際瞭望,2006(7B):76-78

[21]鄭苗壯.海洋生態補償的理論及內涵解析[J].生態環境學報,2012,21(11): 1911-1915

篇3

關鍵詞: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生態文明;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S937.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12000504

1引言

自然保護區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弘揚生態文明的客觀要求,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建立自然保護區被認為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效途徑[1,2] ,是保護生物多樣性,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環境,防止物種滅絕的重要方式[3],而野生動物的保護成效是衡量自然保護區功能是否得到充分發揮的重要指標[4]。河口水生動物自然保護區是一個復雜多樣的復合生態系統,具有價值功能多樣性、區域開放性、水資源和水環境依賴性、保護對象特殊性、社會影響復雜性等特點[5]。珠江三角洲地區是我國人類活動最頻繁、經濟發展最成熟的區域之一,探索珠江口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建設水平及發展對策,對協調好人類、資源、環境、經濟間關系,建立人魚共處、人海和諧的海洋生態文明具有示范作用。

2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概況

2.1黃唇魚簡介

黃唇魚(Bahaba taipingensis)俗名大鷗、白花魚、金錢鳘、黃甘,硬骨魚綱鱸形目石首魚科黃唇魚屬,近海大型暖溫性底層魚類。黃唇魚為我國特有種,僅分布于我國的南海和東海,1988年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006年被IUCN(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列為極度瀕危物種(CR)。

黃唇魚體長、側扁,尾柄細長、吻突出,頭部被圓鱗、體被銀元般櫛鱗,體背側棕灰帶橙黃色,腹側灰白,胸鰭腋下有一黑斑,成魚一般體長100~150 cm,體重15~30 kg,大者重達100 kg,長1.8 m。黃唇魚一般生活于50 m深水域,4~6月份洄游到咸淡水交匯的河口海域產卵,以魚、蝦為食,喜居水深、有魚礁、水流較緩的海域。黃唇魚鰾的形態獨特,在石首魚科系統發育上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同時具有重要的藥用價值, 具有扶正固本、大補真元等藥效,特別適用于治療結核、風濕性心臟病、婦女經虧等癥,黑市交易價高達200萬元/kg。

2.2黃唇魚自然保護區設立情況

為有效保護黃唇魚這一珍貴資源,促進其恢復、增殖和合理開發利用, 2005年,東莞市在黃唇魚現存僅有的產卵場――珠江口虎門海域設立了東莞市黃唇魚市級自然保護區,這是目前我國唯一以黃唇魚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

東莞市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屬野生動物類海洋自然保護區,地處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東側,位于珠江出??谥凶畲蟮幕㈤T口。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實驗區,東起威遠島西岸,西與廣州交界,南起太平水道南河口,北至太平水道北河口,面積686 hm2。地理坐標為:東至113°39′16″,西至113°36′26″,南至22°45′48″,北至22°48′41″。

3黃唇魚自然保護區保護現狀

3.1生態環境保護現狀

3.1.1水質環境現狀

根據東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多年監測數據顯示,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揮發酚、氰化物、總鉻、鋅、鉛、鎘、砷等指標符合海水水質一類標準,溶解氧、化學需氧量、六價鉻、銅等符合海水水質二類標準,pH值、石油類、生化需氧量符合海水水質三類標準,活性磷酸鹽、無機氮劣于海水水質四類標準,為主要污染物。

3.1.2沉積物現狀

根據監測數據,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沉積物中硫化物、石油類、有機碳、“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聯苯、鎘、汞、鉻等符合海洋沉積物質量一類標準,鋅、鉛、銅、砷等符合海洋沉積物質量二類標準,沉積物生態風險相對較低。

3.2生物資源保護現狀

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所在水域為珠江口伶仃洋,這里咸淡水交匯,水動力結構復雜多變,潮汐往復流、垂直密度流等相互影響,加上灣口的匯集作用以及獨特的底形底貌,使這里水生生物資源特別豐富,是黃唇魚、棘頭梅童魚、鳳鱭等魚類的產卵場以及花鱸、中華海鲇等多種經濟魚類的索餌場及棲息地。

3.2.1浮游生物資源現狀

經調查鑒定,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浮游植物有硅藻、甲藻、藍藻、綠藻、金藻和黃藻共6大門類22科87種,平均密度為379.58×104 cells/m3,多樣性指數分布平均為3.96,均勻度平均為0.77,優勢種為旋鏈角毛藻、中肋骨條藻和愛氏角毛藻。浮游動物有6個生物類群共26種,平均密度為255.00 ind/m3,優勢種為橈足類小擬哲水蚤、小哲水蚤和駝背隆哲水蚤。

3.2.2底棲生物資源現狀

經調查鑒定,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底棲生物共4門8科12種,平均生物量為5.41 g/m2,平均棲息密度為53.75 ind/m2。底棲生物多樣性指數變化范圍在1.0000~2.1556之間,平均為1.5994;均勻度分布范圍在0.8867~1.0000之間,平均值為0.9412。主要優勢種有3種,分別為膜質偽才女蟲、小頭蟲和光滑河藍蛤。

3.2.3潮間帶生物資源現狀

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潮間帶生物共有2門8科13種,其中軟體動物5科7種,占種類總數的53.85 %,節肢動物3科6種,占種類總數的46.15 %。平均生物量為202.20 g/m2,平均棲息密度為1096.00 ind/m2。多樣性指數的變化范圍較大,在0.2307~1.7081之間,平均值為0.7558;均勻度的變化范圍為0.1455~1.0000,平均值為0.4708,優勢種為沼蛤和鱗笠藤壺。

3.2.4游泳生物資源現狀

游泳生物88種,隸屬于16目40科,其中魚類55種,頭足類6種,甲殼類27種。平均重量密度和個體密度分別為327.02 kg/km2和52033 ind/ km2。對比平均重量密度和平均個體密度,均為魚類最多,其次是甲殼類,最少是頭足類。漁獲物的優勢種分別為棘頭梅童魚、風鱭、脊尾白蝦、紅狼牙y虎魚、七絲鱭、日本y、近緣新對蝦、短吻、鋸緣青蟹。

3.2.5黃唇魚資源現狀

20世紀60、70年代珠江口黃唇魚年產量約為180 t,為全國最高,曾創下一網捕獲1.5 t黃唇魚的記錄。80年代初,黃唇魚仍是虎門海域魚類優勢種,資源量及出現頻率排在第6位,占漁獲總量的9.0%[6]。改革開放后隨著過度捕撈和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黃唇魚資源量急劇下降,罕見蹤跡,目前已瀕臨滅絕,每年大概只有數百尾幼魚被誤捕的記錄。

3.3管理機構設立情況

為確保黃唇魚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更好地保護黃唇魚種質資源及其棲息環境,2005年成立了東莞市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掛靠在東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管理制度,實施保護區的日常管理、巡護與宣傳,組織開展黃唇魚救護、馴養、繁殖和相關研究。

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成立后,設立了黃唇魚救護基地,納入全國水生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并成為全省首批水生野生動物救護基地,同時,在2011年被認定為東莞市科普教育基地。

3.4保護工作開展情況

3.4.1抓制度建設,保護區建設管理漸有章法

科學編制功能區劃,在2006年出臺《東莞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的基礎上,2011年出臺《東莞市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功能區劃》,確定了保護區界址坐標,劃定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明確各功能區的具體管理要求,嚴格限制在保護區內進行項目建設和傾廢排污等可能破壞保護區的活動。認真謀劃保護區升級,2014年出臺《東莞市創建黃唇魚省級自然保護區方案》,著手編制《東莞市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提出2017年建成黃唇魚省級自然保護區,2020年保護區建設完備,成東莞瀕危物種保護、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科普、特色旅游四張名片。編制規范性文件,落實“一區一法”制度,編制的《東莞市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明確了保護區地理范圍及保護對象、各相關機構職責和相關法律責任,規范了涉及保護區的社會和經濟活動。

3.4.2 抓設施建設,保護區各項功能日趨完備

加強黃唇魚救護基地建設,通過政企合作形式建立黃唇魚救護基地,開展黃唇魚救護、馴養、繁育研究等工作。對保護區陸岸確標立界,結合威遠島相關規劃,完成黃唇魚自然保護區陸岸確標立界,在保護區陸岸界址點共設置界標9個、標示牌3塊,強化了保護區的法定地位。完善巡護及科研設備,結合管理要求,先后設計修造巡查監測艇2艘,購置PCR儀等專業分子生物學研究設備,完善了保護區管護和基礎研究功能。整治修復保護區岸線,對威遠島西南側保護區岸線進行生態修復和景觀整治,建設了主題廣場、景墻、休閑棧道、親海平臺、沙灘等公共設施,拉近了保護區與人的距離。

3.4.3抓日常管護,保護區及周邊海域生態環境逐年改善

堅持執法巡查,開展“海劍”、“護漁”等專項行動,堅決制止違法用海、違法捕撈、違法采砂傾廢排污等行為,累計巡查280多次,航程近3000海里。定期監視監測,每年制定海洋環境監測方案,每季度開展常規監測,監測項目達20多項。注重救護放生,對漁民誤捕的黃唇魚幼魚進行救護,10年來累計救護放生黃唇魚400多尾,救護成功率達80 %以上,使保護區的黃唇魚數量逐漸增加。

3.4.4抓技術科研,黃唇魚人工繁育有望突破

黃唇魚繁育條件較為苛刻,除需對生態環境有較高要求外,親體一般還需10年左右才進入繁育期。目前國內尚無黃唇魚人工繁育成功案例。多年來,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以積累的環境監測及黃唇魚生物學基礎數據為基礎,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大力推動技術攻堅。先后開展《黃唇魚救護與馴養研究》和《黃唇魚種質儲備及繁殖生物學研究》等科研課題,突破了黃唇魚人工馴養難題,儲備的親體達8齡,取得“黃唇魚全人工馴養”國家發明專利,為突破黃唇魚人工繁育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3.4.5抓科普宣傳,生態環保意識不斷增強

積極通過多種渠道開展保護區宣傳工作,引起了社會的關心關注,取得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一是做好常規宣傳,包括樹立警示牌、懸掛宣傳橫幅、制作派發宣傳冊以及通過各媒體宣傳報道,特別是在電視臺播出專題節目,每天在電視臺海洋天氣預報欄目中播報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公益宣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二是發揮科普功能,海洋與漁業科普教育基地免費向社會公眾開放,定期組織社會各界特別是中小學生開展科普活動,積極倡導關注海洋,珍愛黃唇魚,保護生態環境理念,4年來累計接待參觀約80批2000人次。

4存在的問題

黃唇魚自然保護區設立以來,通過扎實推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管理還不夠完善,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建設仍面臨著繁重而艱巨的任務。

4.1保護區基礎建設尚不夠完備

按照《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技術規范》,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應建立基本辦公和生活設施、救護基地、管護碼頭、宣教中心等基本設施建設。目前,相關設施建設還不夠完善,救護基地用地仍為租用,不利于長遠發展。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掛靠的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遠離保護區,不利于保護區日常管理。此外,當前黃唇魚科普教育基地場地偏小,科普參觀接待能力不足,黃唇魚科博館由于用地指標問題也尚未進入立項階段。

4.2黃唇魚生存環境仍受到威脅

受珠江三角洲大環境影響,整個珠江口海域無機氮和磷酸鹽污染嚴重,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海域水質尚未達到自然保護區要求的海水一類水質標準。20世紀末大范圍地填海造地,造成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的自然岸線大部分消失,岸邊的紅樹林全部被破環,削弱了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的多樣性。此外,由于歷史原因,黃唇魚自然保護區沿岸存在多處違法搭建構筑物,多用于開設大排檔和安放繒網捕魚,破壞了保護區自然生態環境,對黃唇魚及其它水生生物生存造成很大威脅。

4.3保護區地位需進一步加強

當前的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為市級,受行政區劃影響,保護區的黃唇魚棲息區域無法管理,影響了黃唇魚的保護效果,亟需升格為省級甚至國家級。同時,盡管東莞市政府制定的保護區管理規范性文件即將,但法律效力層次較低,不能作為執法的依據,從依法行政管理的角度,仍需進一步上升到立法層面。

5對策與建議

為提高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建設水平,切實有效保護和利用黃唇魚及保護區資源,應該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圍繞“嚴管護、強基礎、謀發展、創示范”,繼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能力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創新管理機制,大力推進保護區各項工作。

5.1加強領導,繼續扶持自然保護區發展

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把黃唇魚保護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舉措,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延續實施行之有效的各項扶持措施,制定更加有利于保護區發展的優惠政策,積極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鞏固建設成果。要切實加強管護隊伍建設,強化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的保護。要通過啟動創建省級自然保護區工作,積極開展保護區提檔升級工作,使其成為珠江口的生態名片和文明窗口。

5.2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要切實保障黃唇魚人工馴養繁殖、救護、監測、宣教、應急防控等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基本業務正常開展。要積極拓寬投資渠道,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和社會資金的大力支持,重點推進管護基礎、科普宣教、環境監測系統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要大力開展生態修復整治,結合威遠島打造歷史文化生態旅游島的發展定位,整治修復威遠炮臺至上涌閘口段保護區岸線,改善保護區生態環境。要在擴建保護區建立和恢復生態廊道下功夫,將黃唇魚救護基地劃入黃唇魚自然保護區范圍,為黃唇魚未來馴養繁殖研究、資源保護、發展特色旅游和產業化提供基礎保障。要將保護區建設管理與社會經濟發展有機結合,把保護區建設作為推動新農村建設的動力,充分發揮保護區的生態、社會、經濟、文化效益,形成保護區建設與地方經濟發展、群眾生活水平提高互利共贏的局面。

5.3嚴格監管,全面提高保護區管理水平

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取締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開展的任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從嚴控制在自然保護區內的非保護性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強海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嚴肅查處在保護區內違法用海、違法排污、違法建設的行為。要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控制污染,保護好環境。要抓好碧海行動計劃的實施,切實解決珠江三角洲區域全流域的水污染問題。要建立起以環境容量為基礎、以海洋環境功能區劃為指導、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管理手段的排污總量控制體系,不斷改善珠江口海域生態環境。

5.4健全機制,努力營造黃唇魚保護的良好氛圍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保護區管理機構,增加管護人員,加強保護區機構建設和人才引進工作,使專業人員占有一定比例,提高科研水平。要充分利用 “海洋宣傳日”、“野生動植物宣傳月”等生態保護的節日,形成全社會參與保護的良好氛圍。要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單位交流合作,認真開展各項救護繁殖研究,早日突破黃唇魚人工繁育技術難題。要對照省級保護區創建標準,出臺保護區管理辦法、總體規劃和綜合科學考察報告,實現對保護區的依法依規管理,為保護區建設管護保駕護航。

6結語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黃唇魚是典型的洄游性瀕危保護物種,黃唇魚自然保護區地處典型的珠江口經濟和生態環境,切實加強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對我國自然保護區建設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珠江口黃金水域專門劃出一個區域來保護黃唇魚,體現了東莞市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瀕危物種保護的重視。正是黃唇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10年來的堅持努力,避免了黃唇魚物種的滅絕,改善了黃唇魚棲息的生態環境,珠江口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黃唇魚自然保護區仍處于搶救性建設階段,各項措施還需一一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

呼延佼奇,肖靜,于博威,等.我國自然保護區功能分區研究進展[J].生態學報.2014,34(22).6391~6396.

[2]劉文敬,白潔,馬靜,等.中國自然保護區管理能力現狀調查與分析[J].北京林業大學學報,2011,33(2):49~53.

[3]王獻溥,崔國發.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3:108~121.

[4]關博,崔國發,樸正吉.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保護成效評價研究綜述[J].世界林業研究,2012,25(6):40~45.

[5]余春華,陳永柏,陳大慶.河流型魚類自然保護區管理思考[J].淡水漁業,2014,44(6):109~112.

[6]盧偉華,葉普仁.黃唇魚Bahaba flavolabiata(Lin)資源調查報告[J].現代漁業信息,2002,17(5):10~14.

[7]高志全.東莞將建黃唇魚省級保護區[N].東莞日報,2014-09-17(6).

[8]李希國,盧偉華,張漢霞,等.野生黃唇魚救護技術研究[J].現代漁業信息,2014(4).

[9]林義浩,黃志保,溫其添.廣東北江黃唇魚資源狀況及保護開發意見[J].淡水漁業,1984(8).

[10]葉普仁,盧偉華.黃唇魚生物學[J].水產科技,2001(10).

篇4

關鍵詞:轉型期;環境污染侵權;恢復原狀;變革研究

中圖分類號:D912.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03-0188-02

環境污染是生態環境惡化的具體因素,隨著社會環境意識的提升,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污染成本,不僅加劇了環境治理難度,也給社會發展帶來負向影響。據統計,環境污染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約占整個GDP的10%,尤其是工業企業污染所占比重更大。在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中,除《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85條提及“恢復環境原狀”外,其他法律尚無對環境污染侵權案件的適用條款說明。在我國《民法通則》第134條、《侵權責任法》第15條中,對于傳統民法中的損害賠償方法,有恢復原狀和金錢賠償兩種途徑。反觀當前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界定,有學者提出向《侵權責任法》并軌的建議,但對于環境污染損害與救濟途徑,缺乏適用性。如重金屬環境污染,其損害結果具有多種形式,而對于恢復原狀的責任承擔,則無法適用。

一、環境污染侵權與恢復原狀的法學關系

從法學研究中來看,對于“恢復原狀”與“金錢賠償”,雖然兩者都是一種損害的賠償途徑,但其價值與定位存在差異性?!盎謴驮瓲睢笔腔趯Ρ粨p害者的利益,旨在提供對被損害者權利或法益完整性的保障;而“金錢賠償”則是從價值利益時尚來補償被損害者的權利或法益[1]。從傳統民法視角來看,恢復原狀與金錢賠償是相互排斥的,當恢復原狀足以救濟受害者損失的,則不予金錢賠償;反之,則為了實現補償功能,以金錢賠償方式來保障受害者權益。可見,在環境污染侵權場合下,恢復原狀更具有權益維護、功能恢復、全面補償的特性。

(一)有助于維護受害者的利益完整性

恢復原狀是傳統民法中最符合損害賠償目的的方式,如同損害事故未曾發生一樣,而非對受害者的財產利益的等價賠償?;謴驮瓲钤诜▽W解釋中,不僅包括對物質利益的保護,還包括對精神利益及其他主觀利益的保護。在《侵權責任法》中,對于侵權損害,需要課以損害賠償義務來填補損害結果,并讓受害者恢復到沒有損害的狀態(原狀)。所以,恢復原狀具有保障受害者完整利益的功能,而等價金錢賠償僅代表宏觀上的財產損害。在環境污染侵權中,既表現出對生態環境的損害,又表現出對受害者健康權、財產權的損害。因此,從保障受害者利益完整性上,將“恢復原狀”運用到環境污染侵權中,更能夠彰顯完全賠償功能。

(二)有助于確保受害者權利的繼續

從恢復原狀的外在表現來看,實現了對物的功能、狀態、使用價值的維系,便于確保被侵害者權利的繼續。在德國法典里,將“完整利益”稱為保持利益。以被損害的汽車為例,通過修復可以使汽車的使用價值得以延續,如果該汽車承載了特定的情感,其所負載的特定主觀價值也實現了維持,這與等價值的金錢賠償相比是無法實現的。同樣,在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中,恢復原狀不僅發揮了承擔責任的方式,也實現了對被損害者權利的繼續功能。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等責任承擔方式被認定為預防性責任承擔方式,雖未實現損害賠償法上的恢復原狀,但卻是實現受害者完整利益保護的重要責任方式。以某重金屬污染案件為例,由于重金屬污染所帶來的土地污染經濟賠償,只能補償現實中的經濟損害,但對于農民及子孫來說,金錢賠償無法實現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維護,而因土地污染所帶來的脫貧、致病等問題,則無法給予保護。另外,對于土壤污染后的修復與治理成本更高。

(三)有助于實現對生態環境的保護

環境污染侵權的危害是巨大的,尤其是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更甚。同樣以重金屬土地污染為例,由于重金屬本身具有一定毒性、生物累積性、持久性、遠距離遷移性等特征,使得重金屬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危害,對人類身體健康及周圍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影響。因此,面對因環境污染帶來的侵權救濟案件,不能僅停留在當前的人身及財產損害方面,還要兼顧未來可能的不特定人群、財產和生態危害。當前,在《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第85條及《海洋環境保護法》第90條中,有提及對生態損害賠償的條款,新修正的《環境保護法》第64條也提及對“破壞生態”的侵權責任的追究,這些都體現了對環境污染侵權所帶來的完整利益的保護。

二、當前環境污染侵權中恢復原狀面臨的適用困境

(一)恢復原狀在保護私權損害中遭遇可行性論證難題

從法學損害賠償中恢復原狀的適用條件來看,一是有原物存在,而對于原物不存在則只能轉化為損害賠償責任或其他形式;二是原物損害具有可恢復性,即可以通過技術性修復來保障恢復原狀;三是恢復原狀具有經濟性,即恢復成本不能巨大或不具有可操作性[2]??梢姡捎诃h境污染損害案件中對“恢復原狀”的適用性存在現實,如缺乏恢復原狀的參考標準,特別是一些重金屬污染案件,本身對環境的污染具有不可逆轉性,恢復原狀幾無可能。再者,對于可恢復性難以認定,如一些重金屬污染可能帶來的化學、物理、生物變化等,其直接危害、間接危害涉及范圍較廣,且難以評定。還有對環境污染中的“恢復原狀”不具有經濟性。如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將重金屬污染的治理成本放于最高位,其恢復原狀的代價是高昂的。

(二)恢復原狀難以對環境損害提供合理救濟

從《侵權責任法》第65條中“環境污染所造成的損害”解釋來看,一是包括人身上的傷害、死亡、財產損失等;二是環境上的損害,即環境私權、公權侵害。由于在學界Α八鷙Α鋇慕綞還不統一,一些觀點將“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損害”行為界定為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而從《侵權責任法》來看,環境污染侵權主要是由污染物對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要素超出其自凈能力,使得人身、財產損害的行為[3]。因此,從立法層面來看,對于環境污染侵權損害的救濟,盡管新修訂的法典也提及了“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責任”,但對于環境損害賠償及救濟體系還不完善。如最高法指導性文件及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55條,提到了對“環境污染損害生態環境”可以提起公益訴訟,但在侵權責任及保護環境利益救濟渠道上存在缺位,使得恢復原狀陷入難有作為的尷尬。

(三)恢復原狀被環境污染修復責任所取代

保護環境,維護生態,近年來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一些老舊重污染企業的關停、外遷所留下的污染場地越來越多。由于企業污染物排放而導致的法學上的“污染場地”,其對人類健康及環境修復都帶來嚴重危害。2014年環保部出臺《污染場地術語》《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等文件,逐漸加大對污染場地的調查、風險評估和監測。但在污染場地恢復治理上,對于恢復原狀責任方式,往往被環境修復責任所取代,特別是一些企業因歇業、倒閉、關停、破產等無責任承擔者,使得國家負有公眾利益保護的職責。

三、恢復原狀適用環境污染侵權的變革建議

(一)分類構建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及恢復原狀標準

從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損害不可逆轉性來看,在應對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問題上,結合污染物對環境的危害及威脅程度來制定不同的恢復原狀標準體系。強調對私益損害的保護,在明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同時,還要明確對土壤、水體等環境有害污染物的清除標準,如《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等,對于無法徹底清除的,需要修訂各類污染物質量控制標準,來進一步保障人身、環境安全。如借鑒德國、英國、日本基于風險各類的污染場地管理辦法,來實現對被污染場地的修復目標,促進其可持續修復。

(二)引入恢復原狀技術可行性分析

從環境污染案例中面對“恢復原狀”的技術可行問題,如某重金屬污染在技術上不具有可行性,則給周圍生態環境、人類健康、生物多樣性帶來危害。對現行法學框架下“生態破壞侵權”責任方式進行完善,當面對無法修復障礙時,以最佳可得技術來進行可供選擇。比如在環境圍繞修復技術上,常采用組合修復技術,如螯合劑――植物修復技術、基因工程、微生物修復技術等,來降低和減少環境污染。當然,在協同最佳可得技術制度建設上,一方面借助于環境損害評估機制來進行可行性論證,另一方面通過司法裁決方式來確保環境修復方案的可行性。

(三)制定恢復原狀經濟合理性的例外規則

考慮到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危害多樣性、嚴重性,多數國家的立法、司法中對生態損害的恢復責任實行例外規則制定。如德國法典中將“環境責任”納入《環境責任法》;意大利民法典第349號法律第18條專門明確了“環境損害賠償規定”;美國超級基金法明確了“嚴格、連帶、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責任,對污染場地的修復責任可溯及、無限、連帶責任,企業股東或管理者應該承擔支付修復費的責任。2014年我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中顯示,全國土地總污染超標率達到16%,主要污染物有鎘、鎳、銅、砷、鉛等。對于“污染者負擔責任原則”,當污染者滅失或主體消失時,國家成為履行治理責任的最終承擔者。因此,應該考慮到恢復原狀的例外規則。

(四)保持環境修復責任的獨立性

從環境污染侵權表現上,一方面是環境污染侵權導致第三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另一方面是環境損害,對周圍土壤、大氣、水體等環境帶來結構性、功能性破壞損害;再者是企業在經營中帶來的污染場地問題。對于不同環境污染侵權的“恢復原狀”,其環境修復責任應該適用不同的損害。從立法上明確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及污染者修復責任的性質,界定清環境治理中的公權、私權、公法責任、私法責任界限,才是推進生態保護的基本法律要求。

參考文獻:

[1] 王志軒.明晰責任 完善制度――《環境保護法》修改芻議[J].環境保護,2013,(16):65-68.

篇5

【關鍵詞】污染;石油化工企業;防治

1.石油化工污染物

在石油、石油產品在冶煉、開采、加工和運輸的過程中,產生大量含油廢水、有害泥漿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它們污染土壤、空氣、水源,這就是石油污染。石化企業的污染物主要分為有機物和無機物。無機物機物包括:硫化物(硫化氫、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化物(二氧化氮、硫化銨)、鹵化物(氯、氯化氫、溴)。有機物包括:烴類、硫醇類、胺類等。石油的燃燒產生的硫的氧化物會嚴重污染大氣。石油企業會在生產中還會產生大量的工業廢水,其中包括硫、氰、苯、醇、醚、醛、有機磷、金屬鹽。這些化學廢物會排入江河湖海。數據表明,每年注人海洋的石油和石油產品為200~1000萬噸,石油污染物為160~200萬噸.除此以外,比較典型的污染源是泄油,例如,油輪“威望”號泄露6.3萬噸重油; “埃里卡”號油輪泄漏1萬多噸重油;“伏爾加石油” 油輪泄漏3000噸左右重油。 除了油輪泄油,還有鉆井平臺爆炸導致泄油,最為著名的是發生在2010 年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原油大量泄漏,事后進行統計污染帶長達 100多公里,造成水體嚴重污染,周邊生物影響重大。

石油的工業廢物、油輪泄油、井噴已經成為石油污染物最主要的來源。

2.石化企業污染危害

對于自然環境而言,主要污染土壤、水源和大氣。污染物進入土壤后,其中的微生物、土壤成分、地表生態都會發生巨大改變。嚴重污染地區可能會多年影響植被生長。石油污染物普遍油性較大,一旦形成水面油膜水中生物極易缺氧而死。油類破壞海鳥生活環境,導致海鳥死亡和種群數量下降,曾有油輪泄油導致2.5萬只海鳥死亡的案例。又如,??松尽巴郀柕滤埂碧栍洼喰孤?萬噸原油后,造成沿海1300公里區域鮭魚和鯡魚滅絕性的傷害??諝忸w粒物的增多還會導致,太陽輻射量減少、降水增加、氣溫增加造成”熱島效應”和“溫室效應”。還有硫氮化合物導致的酸雨,氮氧化物和烴類氣體參與化學反應造成光化學煙霧污染的污染。

除了對自然的影響,石油化工排出的污染物也影響人體健康,硫氧化物以及吸附毒害物質的細小顆粒,會誘發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肺心性疾病。石油烴類污染物隨著水體、土壤、大氣進入動物體內后,通過食物鏈進入哺乳類動物及人類體內,會造成生物突變、畸形、癌癥和其他不可預測的疾病,對人類傷害嚴重。

3.污染防治

3.1土壤治理

過去,熱處理和化學浸出法一直是處理污染的主要手段但是效果不佳,用這種方法治理污染成本貴、后遺癥嚴重。從20世紀開始,土壤的生物修復技術進入人們的眼球,近幾年,該技術也取得進步走向成熟。例如埃索研究和工程公司(美國)研制的“細菌播種法”就有效的用生物修復法治理污染土壤。生物修復是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使污染土壤恢復的過程。目前,治理石油烴類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復技術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微生物修復技術,另一類是植物修復法。

3.2水體治理

一直以來,除了臭氧氧化技術以外還沒有更好的方法。其原理重要是把苯系物和稠環芳烴類逐步轉化為酯、醛、酮類和烷烴類。、芳香烴物多具有較大的毒性和致癌性,而烷烴、酯類和其他低分子物質的危害性小得多??梢韵胍?,雖然臭氧氧化法把危害性大的污染物轉化為危害小的污染物.但污染沒有得到根本治愈,但目前還沒有更好的方法,只能將臭氧氧化技術和其他技術共同使用,以求最大化治理。

3.3空氣治理

減少污染物排放量,這首先從能源結構改起,目前無污染能源技術較成熟的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這些能源如果用來發電可以代替一大部分煤炭燃燒,減少硫氮化合物和細小顆粒污染物的產生,如果仍舊用煤炭,需改進燃燒技術進行脫硫燃燒。使用除塵消煙、冷凝、液體吸收、回收處理等技術消除污染物,減少污染物進入大氣,是污染在大氣可承受的數量之下,拒絕超負荷排污。

合理規劃工業區與非工業區,尤其注意人流密集的居民區的污染物數量,盡量減少生物與污染物接觸,防止毒害產品進入食物鏈。城區與工業區規劃等要合理,不要太集中,交叉工業區尤為需要注意,廠址必須合理的分散開,否則局部地區污染嚴重更難治理,不能形成不可修復的污染。

綠化造林是防止空氣污染的絕佳方法,樹木有降低風速使大?;覊m下降的作用。有些樹木還可以吸收部分毒害氣體,也可以減緩全球變暖的步伐。 [科]

【參考文獻】

[1]王良均等.石油化工廢水處理設計手冊.中國石化出版社,1996.

篇6

一、關于海洋油污中長期損失賠償的司法原則目前海事審判實踐中,關于油污損害賠償范圍的爭議主要集中于油污損害的中長期損失的請求是否應予以支持。早在廣東湛江1997年“海成”輪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的審理過程中就出現分歧,一審采納專家意見,認為中長期損失不屬于《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定的賠償范圍,駁回了原告對中長期損失的請求。二審認為,上述公約沒有表明對中長期損失是否賠償的態度,油污以及清除油污造成的二次污染破壞了海洋原先的生態環境,從而造成漁業資源種類、數量及組成的改變,導致漁業資源長期逐漸衰退,這種影響在海洋環境中可持續數年甚至十幾年,即漏油影響漁業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時間是較長的。該損失是持續的,屬于《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所規定的滅失和損害。因此應按照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來折價賠償,即賠償的金額應大體相當于使受損水域恢復到原來的生態狀況所需的費用,因此,該中長期損失應予賠償。在以后的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 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也繼續對中長期損失的請求予以支持。

主張中長期損失不應列入油污損害賠償范圍的主要理由有:(1)中長期損失數額巨大,一般為資源損失,索賠的權利主體為國家。而近期損失及其他直接損失數額小,索賠主體多為單位或個人,這類損失的賠償直接關系到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生產與生活,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如果允許對中長期損失賠償,數額巨大的中長期損失將與數額較小的近期損失一起平等參與油污責任限制基金的分配,結果眾多的近期損失的索賠主體只能得到很少的補償,從而導致事實上不公平;(2)中長期損失多是將來的預計損失,而不是現時的、客觀的、已發生的損失;(3)特別是目前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中當事人或有關部門對中長期損失的調查預測方法、手段不科學,調查結果不準確,中長期損失索賠的事實依據不足。

筆者認為,在目前法律沒有作限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原則上中長期損失作為油污損失的一種形態,法院應當判決責任人予以賠償。理由是:(1)完全賠償是民事賠償的基本原則,《民法通則》、《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我國加入的《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均沒有特別限制污染造成中長期損失的賠償。我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只是規定,污染責任人“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將“油污損害賠償”限定為“由于船舶逸出或排放油類后,在運油船舶本身以外因污染而產生的滅失或損害,并包括預防措施的費用以及由于采取預防措施而造成的進一步滅失或損害。”該定義并沒有排除中長期損失賠償之意,中長期損失與近期損失相比,不能說是直接與間接之分,而是損失表現的時間長短。(2)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列舉的承擔民事責任的十種形式中,適用于環境污染的有五種,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這里不論及其他責任形式,只談恢復原狀?;謴驮瓲钍侵笇p害的財產或權利基本上回復到被侵害前的狀態。環境被污染后恢復原狀是必要的,是可能的,符合民事責任制度的宗旨。由于環境污染具有潛在性與漸進性,有的污染損害短時間內不可能立即發現,或不能短時間內立即恢復,一般來講,油污污染的中長期損害是客觀存在的,污染責任人有義務將受污染的環境恢復到污染前的狀態,包括補償并消除中長期損害。如果法院判令污染責任人恢復受污染環境的原狀(主要是治理中長期損害),一方面,如果責任人不具體履行恢復原狀的義務,法院難以具體強制責任人履行,但法院可責令責任人支付治理費用,補償損失;另一方面,責任人往往不愿曠日持久地治理受污環境的中長期損害,受害人又多傾向于直接索賠經濟損失。

我國的環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恢復原狀這一責任形式。因此,從恢復環境的角度出發,只要中長期損失存在,責任人就應當賠償中長期損失。(3)至于說如果將中長期損失納入索賠范圍,則眾多的近期損失索賠主體將只能得到很少的補償,由此推斷出中長期損失不應列入索賠范圍的結論,這似乎既不符合法律,又不符合邏輯。無論是中長期損失,還是近期損失,無論是數額大的損失,還是數額小的損失,作為損失存在的形態,均應當得到賠償。我們不能為了使某些損失得到更多的受償,而去限制或甚至否定其他可能更大損失的索賠,否則我們將陷于一種離奇的心理狀態,同樣是損失,“相煎何太急”?在現代法制“由契約到身份”的運動中,為了對某些群體或權利予以特別保護以達到社會的實質正義,法律可以規定某些權利優先受償,或限制對方權利,少有以剝奪同類權利予以平衡的現象。從政策導向上考慮,如果需要對眾多的小額近期損失索賠給予特別保護,在立法上或司法解釋中可以對中長期損失的索賠在數額上作適當的限制,而一概否定是不合適的。但目前沒有出臺限制性規定前,在審判實務中,對中長期損失的索賠應予以支持。(4)中長期損失多是將來的預期損失,而不是現時的、已發生的損失,這也不能成為不支持中長期損失索賠的理由。如果索賠的損失是可合理預見必將發生的損害,也應當屬于損害賠償的范圍。這在法律與司法實踐中有眾多的實例,如對傷殘者日后定期更換假肢的賠償等,未必要待必將發生的損失實際發生后才能給予賠償。作為國際上建設性的意見,1994年《國際海事委員會油污損害指南》第十一條規定:“環境損害的賠償(除利潤損失外),應限于已實際或行將采取恢復原狀的合理措施的費用。在對根據理論模式計算出來的損害作出抽象定量的基礎上所提出的索賠,不予賠償?!?5)中長期損失的調查報告不準確屬于事實問題、個案問題,不應上升成為法律上一概不支持中長期損失請求的理由?;谡{查報告不準確與基于法律上的否定態度而駁回中長期損失的請求,分屬于事實依據不足與沒有法律依據兩類不同性質的原因,不能混淆。當然我們可以綜合環保部門的各種意見探討調查、預測中長期損失的科學方法,從而正確確定調查報告的采信標準。

綜上,筆者認為,

在目前法律沒有明確限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在審判實務中,支持中長期損失的請求從我國現行法律的文意及內在的邏輯看是順理成章的,而不支持中長期損失的請求卻顯得理據不足。理論上不贊成支持中長期損失的立場在沒有被法律或司法解釋吸納前,支持中長期損失請求的司法立場應繼續堅持。至于中長期損失的調查報告不準確問題,當務之急是研究預測中長期損失的科學方法,確定中長期損失的采信標準。 二、關于船東強化反證油污中長期損失的建議在油污事故發生后,海事局作為海上交通安全主管部門首先赴現場進行船舶溢油事故調查,勘查油污事故現場,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清污,出具海事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而海洋與漁業局作為漁業資源的主管部門,委托或者指派海洋與漁業資源環境檢測中心(以下簡稱監測中心)赴油污現場對漁業資源損失進行調查取證。而事后這兩個部門對油污損害程度描述時常存在較大差異。海事局稱:由于積極組織清污,油污得到了控制,污染不大。而海洋與漁業局稱:經檢測,污染面積大,漁業資源受到嚴重破壞。前者的工作人員指責后者夸大了損失;后者的工作人員指責前者夸大清污效果,孰是孰非,莫衷一是,這也給油污損害賠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埋下了一個爭議的伏筆。

監測中心一般對漁業資源損失進行如下調查:1、污染源調查;2、地理環境調查(污染區域及面積);3、海況調查;4、水質監測,在調查海域設置若干采樣站,根據國家《海洋監測規范》、《漁業水質標準》采集海水樣品,測定海水石油類濃度,確定海水石油濃度超標(《漁業水質標準》的限定值)區域面積(如超標10倍、20倍以上水域面積);5、漁業資源損失調查,在調查海域設置若干調查站,用監測船現場拖網調查游泳生物資源,對比近年來該區域漁業資源監測數據,分析調查水域漁業資源的變化情況,計算污染水域平均每小時漁獲率下降幅度,考慮游泳生物的回避效應,估算溢油事故造成游泳生物資源的損失率;經統一計量單位計算得出污染前的游泳生物資源的密度;以受污染面積 X 游泳生物資源損失率 X 污染前游泳生物密度,得出游泳生物損失量。以當地水產品的平均價格 X 游泳生物損失量,得出游泳生物直接經濟損失。目前一般采用專家評估法計算漁業資源損失,根據農業部《水域污染事故漁業損失計算方法規定》,天然漁業資源(中長期漁業資源損失)經濟損失額的計算,不應低于直接經濟損失中水產品損失額的3倍。據此,監測中心一般以預計污染水域漁業資源恢復原正常水平至少需 3年以上時間,并按照農業部的上述規定,以直接經濟損失的3倍計算得出污染水域天然漁業資源經濟中長期損失的數額。

海洋與漁業局代表國家向肇事船東提起漁業資源損失的索賠,首先委托監測中心調查取證,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資料(直接證據),并按照農業部《水域污染事故漁業損失計算方法規定》中的計算辦法計算出漁業資源損失,作出漁業資源損失的監測報告。而船東一般只是在訴訟中對監測報告提出種種異議,特別是對于監測中心按照農業部的上述規定以直接經濟損失的3倍計算污染水域天然漁業資源中長期經濟損失的數額,船東一直持有異議和疑慮,但并不能提出有力的反證,在舉證上處于消極、被動、防御的狀態。而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如果海洋與漁業局提供監測中心的監測報告,該監測中心具有鑒定資質,其監測方法又符合法規的規定,由此作出的鑒定結論應具備證據效力。而船東僅對鑒定結論提出異議,卻不能提供相應的反證予以支持,就不能鑒定結論。監測報告中關于漁業資源損失的鑒定結論就應作為確定漁業資源中長期損失的依據。

船東收集證據上遲緩與消極,導致其在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往往叫苦連天,甚至懷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卻不懷疑自己的舉證能力。油污損害賠償的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的信息不對稱,舉證能力失衡,法院依法裁判固然符合法律公平,但可能存在事實上的不公平,留下不和諧的社會隱患。為此,筆者建議:船東方面應建立健全油污事故調查預案,提高反應能力,在油污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清污,回收污油,減少入海油量,并委托鑒定機構計算實際回收的純油量,核實船舶當航次開始時的載油量、航次中的油耗、船舶發生溢油事故經封艙堵漏之后的剩余油量,從而準確計算實際入海油量,作為日后訴訟的一個有力反證。同時,應注意委托有資質的機構,最好申請法院證據保全,由法院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監測污染水域面積、污染水質、漁業資源損失率,并對污染水域的水質及漁業資源恢復狀況跟蹤監測1-3年。法院可考慮先中止審理該類案件,待跟蹤監測完畢后,結合各方的監測數據,認定漁業資源直接損失及中長期損失。如果跟蹤監測表明漁業資源短期內已恢復到原來的狀況,或損失幅度不大,則天然漁業資源中長期損失的計算就應相應調整。只有通過跟蹤監測,農業部規定的上述計算方法才能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的驗證,切實消除船東的疑慮。

目前幾乎沒有船東能采取上述措施積極收集反證,而面對數千萬元甚至更高的漁業資源損失索賠,抱怨多而作為少。因此,船東舉證監測中心關于漁業資源損失鑒定的案例很少。船東只有在船舶發生溢油事故后迅速反應,及時全面收集證據,積極準備反證,由“防御”轉為“反攻”,才能改變其在舉證上的弱勢地位。只有賠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充分舉證和對抗,法院居中認定的事實才能接近客觀事實,實現法律真實與客觀真實、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關于研究制定油污損害賠償范圍與標準的設想。

海洋油污具有社會性、利益性、復雜性、間接性、長期性等特點,可能造成一系列的損害,包括:清污費用、采取預防措施的費用、調查費用等油污應急防治費用;漁船、漁具等海上及沿岸設施受污染的清洗修復更新費用;海水水產養殖損失;漁民因不能正常捕魚而遭受的漁業捕撈損失;海濱旅游、飲食服務業營業損失;其他用海的工業生產損失;漁業資源的短期、中長期損失;其他生態損失。生態環境具有很強的公共物品的特性,生態環境的所有權代表是國家,但國家并沒有對生態環境進行資產化管理。生態環境的價值是一種生態服務,而生態服務的價值難以貨幣化,且絕大多數生態服務的價值并未進入市場,而是免費提供的。生態的功能是綜合的,生態無價,漁業資源中長期損失也難以準確量化。但是,任何難以量化,乃至無價的權益進入民事賠償領域,最終須依據一定的標準予以量化定價。對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貨幣化確定是認定損害賠償數額的關鍵,其困難重重,我們又不能回避,必須著力解決,出路就在于制度創新和各部門協力。

由于油污損害賠償除小部分物質損害外,大部分屬純經濟損失。純經濟損失賠償無論在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中,還是我國國內法中,均是一個正在歷經變革的難題,共識與分歧并存。我們進行制度創新解決這一難題(重點是針對漁業資源中長期損失等純經濟損失范圍與數額的

認定),需要在正確解釋法律一般條款和補充法律漏洞的基礎上,進行比較法分析和類型化研究,尋求一種順應時代要求和滿足社會現實的合理方案。 (一)對法律一般條款的解釋法律的一般條款具有很強的包容性和開放性,以高度的抽象涵蓋各種法律問題。對于新出現的法律問題,缺乏明確具體的可操作性規范時,只能借助于對一般條款的解釋。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關于一般侵權的規定使用了“財產”一詞,第一百二十四條關于環境污染侵權無過錯責任的規定使用了“損害”一詞;我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險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和個人賠償損失?!薄逗Q蟓h境保護法》第九十條規定:“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責任者,應當排除危害,并賠償損失;……”。上述法條使用的“財產”、“損害”、“損失”等寬泛的概念,從字面上看應當包括油污中長期損失等純經濟損失;從社會經濟的發展看,也應當作這種解釋(見下述比較法分析和類型化研究),只是《環境保護法》使用了“直接”一詞,從損失發生的因果關系上對損害賠償的范圍進行了限定 .直接性至多只能作為控制污染損害賠償范圍的標準,而不是一概否定純經濟損失賠償的理由。

我國加入的《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第1條第6項對“污染損害”下定義為:是指由于船舶溢出或排放油類(不論這種溢出或排放發生在何處),在運油船本身以外因污染而產生的滅失或損害,并包括采取預防措施的費用以及由于采取預防措施而造成的進一步滅失或損害。我們首先應明確,該定義條款是對公約所調整的“污染損害”的限定,而不是對油污責任人損害賠償責任的限定。如果油污受害人遭受了除公約定義的“污染損害”外,還遭受了其他污染損失,受害人仍有可能依據其他法律向責任人索賠,公約的定義并無排除其他損失索賠的功能。而且公約在定義中同樣使用了“滅失”、“損害”一般性術語。對這些語義的解釋,仍應由法官依據國內法的一般觀念進行解釋。按照上述分析,公約定義的“污染損害”也是一個寬泛的術語,應解釋其包括漁業中長期損失等純經濟損失。至于英國等其他國家以及國際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組織不支持油污中長期損失的做法,其中肯定有法律與事實上的種種原因,我們在沒有查明原因前,不能僅參照其處理結果而盲目跟風,國外的一些實踐至多僅作為我們解釋公約的參考,不含有我們必然采納的邏輯。

(二)比較法分析油污損害同電纜毀損、航道阻塞船舶受困案件、不實陳述、產品責任、第三人侵害債權、侵犯知識產權等案例類型一樣均是純經濟損失的典型案例。純經濟損失索賠的法律保護是侵權行為法上最困難的課題,在損失范圍上具有不確定性,而且還有各種利益衡量。隨著世界經濟交往的頻繁和眾多國家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純經濟損失糾紛將經常大量發生,各國在兼顧自己法律傳統的同時,努力在法律理念和法律技術上演進,試圖妥善處理好日益增多的純經濟損失糾紛,以適應日新月異的社會。在對各國法律進行比較分析時,還在整個純經濟損失的范疇中進行案例類型比較,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各國規范純經濟損失賠償的立場和方法,我們也許能從中找到我國解決海洋油污損害賠償糾紛的因應之道。

純經濟損失是被害人所直接遭受的經濟上的不利益或金錢上的損失,它并非是因被害人的人身或有形財產遭受損害而間接引起的,或者說,它并非是被害人所享有的人身權或物權遭到侵犯而間接引起的。純經濟損失是英美法上的常見概念,英國早期判例確立了原告索賠因第三人財產受損而遭受的純經濟損失不予支持的排除性規則;但英國法官Lord Atkin在1932年發生的Donoghue v. Stevenson 一案中提出了著名的“鄰人原則” ,允許原告向違反注意義務的人提出純經濟損失索賠,弱化了排除性規則的適用;以后隨著純經濟損失案例增多,英國法官在處理上存在反復和不確定性,總體上仍然采取消極限制的態度。美國也存在因過失引起的純經濟損失不能獲得賠償的排除性規則,但又表現出開明的態度,傾向采用“鄰人原則”,由此衍生出許多因過失引起的純經濟損失索賠的案例,并在立法上開始對某類純經濟損失賠償進行規定,如1990年8月頒布了有關在可航水域或鄰近海岸傾倒油污的責任的聯邦法規,規定責任人要負責賠償清污費用和其他一切損失,尤其是,利潤損失或因不動產、動產、或自然資源的損害、破壞或喪失而造成的謀生能力的削弱均可獲得賠償。在該油污責任下,受污染海域鄰近的旅館、餐廳所受純經濟損失等都可獲得賠償。該油污責任有最高限額,根據溢油船舶噸位最高可達一千萬美元,聯邦基金也可提供部分額外補償。

法國法使用了寬泛的損害概念,即使因過失所引起的純經濟損失亦可得到賠償,但受到“直接性”標準的限制。德國法院通過解釋《德國民法典》第823條第一款關于一般侵權行為規定的“其他權利”,將純經濟損失納入“其它權利”的范圍予以保護,但同樣通過法律技術進行合理控制。德國水法第二十二條允許賠償純經濟損失,如清理油污的費用,但原告限于直接受到油污影響的人,如海灘附近的旅館的店主。間接受到損害的人,如游客、遠離海灘的旅店主、市政府等則不能獲得賠償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兩大法系的主要國家均傾向在合理控制的條件下保護純經濟損失,美國和德國還專門通過成文法保護包括純經濟損失在內的各類油污損害。我國應順應這一趨勢,適當保護油污損害在內的各類純經濟損失,原則上應支持漁業資源中長期損失及其他純經濟損失的索賠,但以“直接性”標準合理控制當事人的賠償范圍和數額 .(三)類型化研究 — 制定賠償范圍和標準不同類型的案件所發生的背景不同,所引起的利益衡量和政策考量因素也不同。將大量發生的相類似的判例進行分類歸納,找出處理該類型案件的一般方法,有助于提高法律適用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已陸續出臺了關于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期貨交易、人身傷亡、船舶碰撞等各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有效地指導各級法院公正高效審理各類型案件。從總體上看,根據我國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傳統,對于經研究可歸類的損害賠償類型,無論在現在《民法通則》下,還是在將來的“民法典”下,有關賠償的規定基本有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民法中統攝所有侵權行為的一般條款(如《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層次為某類侵權的特別規定(如《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四條關于環境污染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特別規定以及《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我國加入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特別法規定);第三層次為關于貫徹上述法律的原則性規定的實施細則,一般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將詳細規定計算損害賠償的具體標準、參考因素、計算方法等。

篇7

2014年11月,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就湖北省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傾倒工業廢水致使重慶巫山縣一級飲用水水源地千丈巖水庫出現大面積污染事件對其提訟,要求停止侵害并恢復原狀。這是全國首例跨省環境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千丈巖水庫;環境損害評估;跨界環境治理

基本案情概述

2014年8月13日,重慶市巫山縣廟宇鎮報告稱千丈巖水庫居民用水出現顏色異常。重慶市并湖北省環保部門通過聯合排查,確認千丈巖水庫水質變化是受到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磺廠坪硫鐵礦選礦廠(以下簡稱“磺廠坪硫鐵礦選礦廠”)污染所致。千丈巖水庫位于重慶市巫山縣、奉節縣和湖北省建始縣交界地帶,是巫山縣紅椿鄉、廟宇鎮、銅鼓鎮和奉節縣長安鄉的飲用水水源地?;菑S坪硫鐵礦選礦廠位于恩施自治州建始縣境內,該企業于2014年8月9日違法進行帶料試生產,將產生的含有浮選藥劑的約1390噸硫鐵礦尾礦漿直接排放至廠區周邊有溶洞漏斗發育的自然洼地,后經洼地泄漏至地下暗河,由人工引水隧洞流入千丈巖水庫,導致飲用水水源地水體污染。事件共造成區域內4個鄉鎮約5萬人飲水困難。千丈巖水庫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縣委托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對本次事件作出了環境損害評估。評估認定了本次環境污染的污染物及其排放量,并給出了環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但并未對土壤、地下水等的污染后果及修復費用作出評估。2014年11月13日,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就磺廠坪硫鐵礦選礦廠水污染責任糾紛一案,向重慶市萬州區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請求中提出了由被告恢復原狀,并依法承擔直接、間接損失的訴訟請求。根據訴訟要求,需要對磺廠坪硫鐵礦選礦廠致重慶市巫山縣紅椿鄉千丈巖水庫污染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鑒定評估。2015年10月23日,該案在萬州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巫山縣千丈巖水庫飲用水水源的侵害,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復和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不得生產;被告在判決生效后180日內對位于湖北省建始縣業州鎮郭家淌國有高巖子林場選礦廠洼地土壤制定修復方案并進行生態修復;逾期不履行修復義務或修復不合格,由被告承擔修復費用991000元;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賠禮道歉;被告支付鑒定費、律師費、為訴訟產生的其他合理費用共計32萬余元。

經驗啟示

構建完善的環境損害評估法律體系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環境污染侵害公私權益的事件不斷發生,而依靠懲處環境污染行為并不能真正衡量并彌補由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環境損害評估制度應運而生。而總體上來看,我國現階段關于環境損害評估制度的法律體系并不完善,相關立法中,在環境私益損害的評估與賠償方面仍有不足,而關于環境公益損害的相關內容則比較缺乏。我國并未在法律層面上強制要求污染者恢復受損的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而僅要求了罰款或其他懲罰措施,因此無法保證受損的環境資源得到及時恢復,無法保障環境公益。我國雖然具有關于環境損害的上位法的規定,但缺少系統性的立法,大多數表現為原則性規定多、可執行性差,往往沒有具體的操作要求,因此應當增強具體可操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建設,完善環境損害治理法律體系。法律體系的不健全嚴重制約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的開展。我國應當通過立法明確環境損害管理部門、評估機構、評估程序及資金來源。歐美發達國家在法律中對環境損害管理部門和評估機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目前我國環境資源管理采用分散式管理體制,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如國土、環保、水利、農業、海洋等中,十分不利于協調解決由環境污染導致的健康、財產和資源環境損害這一綜合性問題。指定環境損害管理部門能夠避免環境損害事件發生多頭管理或無人管理的狀況,使環境污染者難逃法律的制裁,私益受損者得到應有的賠償,保證自然環境能夠得到治理與恢復,并且管理權力的明確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綜合協調與監督,可以降低環境損害事件的發生率。在評估機構方面,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于2010年在環境保護部的支持下成立環境風險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各級政府部門、法院和公安機關在事件定級、損害賠償、污染修復和刑事案件立案及審判中均采信其損失鑒定評估意見。隨后,全國部分省市及部門先后設立了相應的試點評估機構。但由于目前資質管理依據不足,各評估機構資質參差不齊,嚴重損害司法鑒定意見的公信力和客觀性,民事審判執行工作亦受到妨礙。國家應在法律層面上指定環境損害評估機構,統一評估資質頒發標準,對評估機構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從而確保評估質量,避免出現評估結果無效的現象,使評估結果具有高度的可信性及客觀性,能夠切實保障環境私益和公益損害具得到補償。在評估技術方面,我國尚未建立統一的環境損害評估技術體系和鑒定流程。環境損害評估的相關法律是編撰評估技術導則的重要基礎。在法律中明確規定環境損害評估技術標準,有利于準確界定并量化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使得評估結果適用于當前的環境發展階段,同時使得該評估流程具有高度的執行力,有利于推進環境損害管理的發展。在資金保障方面,我國環境損害相關資金的來源保障尚未完善。資金是確保環境損害相關法規能夠切實實施的重要基礎,應當以法律明確規定資金的出處,保證資金的來源。環境損害對應的資金一般可以分為開展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的費用和進行環境損害賠償或自然資源環境恢復的資金。充足的運作資金可以保證受到污染的環境得到及時、充分地治理與恢復。資金保障是環境損害得到切實賠償和自然環境得到完全恢復的重要基礎。我國應建立專門的法律法規,從資金來源到資金利用,從損害評估費用、損害賠償金額到環境損害恢復費用等各方面予以詳細的規定,逐步完善環境損害資金保障機制。我國應當結合本國社會、經濟、文化、環境發展的階段和特征,基于污染者付費原則,逐步完善環境損害評估體系,形成中國特色的環境損害責任制度,并結合環境形勢的變化和環境損害評估的實踐經驗不斷進行改進,始終保證與國情發展相符合。形成有效的環境損害評估方法環境保護部2011年頒布實施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若干意見》(環發[2011]60號)、《環境污染損害數額計算推薦方法(第Ⅰ版)》以及2014年更新的《環境污染損害數額計算推測方法(第Ⅱ版)》是我國目前開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與賠償的主要依據,并能夠有效支撐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董h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第Ⅱ版)》結合新《環境保護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對環境損害做出了更準確的定義,明確了判定環境損害因果關系的原則,提出了因污染環境或破壞生態行為(包括突發環境事件)導致的人身、財產、生態環境損害和其他事務性費用的評估方法,重點闡釋了評估生態環境損害的步驟與方法。通過明確“生態環境損害”定義,體現了生態環境的直接、間接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一定程度地實現了對于環境整體價值的認定。在兩部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中均推薦使用的虛擬治理成本法是目前我國環境損害評估中較為常用的方法,即通過計算對環境污染的虛擬治理成本來估計環境退化價值。2014年12月30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江蘇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常隆農化等6公司環境污染侵權賠償糾紛一案作出二審宣判,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虛擬治理成本法,最終判決常隆農化等六家企業賠付1.6億余元的環境修復費用,是我國環境公益訴訟迄今為止獲得的最高民事賠償。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在我國屬于新興科學。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的編制是在學習了歐美國家的先進經驗基礎上,結合本國環境司法的需要以及我國的實際情況而完成的,推進了我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和賠償工作的開展。但推薦方法還需要通過各級環保監管部門與環境司法人員的實踐與應用,結合國家、社會的實際發展情況不斷進行完善和修訂。

建立地方政府間跨界合作解決跨界污染

本次關于湖北省磺廠坪硫鐵礦選礦廠污染重慶市千丈巖水庫事件所涉及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即環境污染出現跨界的問題。生態環境的整體性決定了環境污染并不受行政區劃的界限,當某一行政區內的污染突破行政區界時,污染事件則成為了跨界問題。各行政區地方政府屬于獨立利益主體,在面臨污染問題時,往往傾向于從自身利益出發,將難以界定的區域環境污染的治理成本轉嫁給他方,因而跨界環境治理意見難以協調一致,使事件的復雜程度大幅提升。這種只重視本地局部利益的行為往往會損害大區域上的環境整體利益,這也是目前跨界環境管理的極大障礙。我國的環境保護屬于地方環保部門對當地政府負責的屬地管理模式,因此地方政府對環保的認識和政策決定著當地環保工作的開展。要實現環境問題的跨區域管理,就必須建立地方政府間的跨區域合作,克服地方保護主義,打破行政區劃的束縛,強化“利益共同體”的概念,形成協作共治,在跨區域的整體利益觀念下,共同推進跨界環境管理工作的發展。法律是真正實現跨區域整體環境管理的關鍵。新《環境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的防治措施。前款規定以外的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防治,由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或者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這一規定的執行模式主要為中央政府(即上級人民政府)主導下的地方政府合作管理的協調模式,由中央制定決策后直接頒布實施,強制要求各地方政府遵照執行。在整體的環境管理行為中,這些決策會極大地影響各地政府的利益,在這樣一種強制性的行政命令方式下難免會導致由地方利益驅動的陽奉陰違,難以達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因此,應當在法律中明確規范決策行為,保證決策有適當的民主程序,使決策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這樣的決策才具有一定的可執行性。除決策外,法律同樣應該完善各級監督機制以及補償機制。在監督機制中,要實現政府內部監督和外部的權力制衡機制與公民權利的監督相結合。在補償機制中,可以使所有利益相關地區進行自愿、平等協商,以保證補償機制的公平。我國目前已經形成的環保法律體系中針對跨界環境問題的法律法規仍不完善??梢酝ㄟ^制定專門的區域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對區域環境管理從法律層面進行規范,從跨界環境管理的決策、監督到補償進行細致明確的規定,以保證區域環境管理的有效性和執行力。

主要參考文獻

[1]張紅振,王金南,牛坤玉,等.環境損害評估:構建中國制度框架[J].環境科學,2014(10):4015-4030.

[2]張紅振,曹東,於方,等.環境損害評估:國際制度及對中國的啟示[J].環境科學,2013(5):1653-1666.

[3]吳健,楊琳,胡欽.污染損害賠償中的環境價值實現——經濟學與法學視角的審視[J].環境保護,2015(7):42-45.

[4]鄧鋒瓊.論環境污染損害評估機制[J].環境保護,2014(8):41-42.

篇8

關鍵詞:海島旅游;綜合體;融合發展;經驗啟示

中圖分類號:F5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6-0242-03

引言

在當今度假旅游以“上山下海”為主要趨勢的影響下,中國的濱海度假旅游也呈現出由近及遠,由陸上向海上發展的趨勢。下一步必然會在廣度和深度兩方面拓展。廣度方面即不斷地由近岸海域向近海和遠洋發展;深度方面即從原來的海邊向近海面和海底的多方面和復合型發展。因此,在濱海旅游向遠洋旅游拓展的過程中,海島旅游就成了一個重要的緩沖和過渡形式。而海島旅游作為精致旅游的一種,憑借著其神秘而遙遠的特性又吸引著大量希望融入自然的游客。

同時,發展海島旅游可以幫助海島地區克服地形狹小、缺乏資源、與世隔絕等不便因素的影響;對振興地方經濟、提高當地居民收入、打破單一的以捕魚為主的經濟模式、發展可持續產業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例如泰國的普吉島、印度尼西亞的巴厘島、韓國的濟州島、日本的沖繩列島等島國已成為世界著名的海島旅游勝地。旅游業已成為這些地區的支柱產業和外匯收入的重要來源。由此可見,海島旅游的開發對海島區域的經濟發展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據統計中國有大小島嶼7 000多個,總面積為7.54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0.8%。雖然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一些海島得到了大規模得開發,但由于開發政策、資金、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制約,豐富的海島旅游資源未得到充分開發,某些海島至今仍處于未開發狀態,旅游開發尚處在資源驅動階段。

一、國內外海島旅游研究綜述

近年來國外對海島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規劃與管理,可持續旅游發展,和旅游業與海洋綜合管理一體化發展等方面。在海島旅游規劃與管理方面,旅游的發展可能會引導或加劇環境質量的改變,而環境質量的高低又會影響旅游業的發展。因此,Edward(1993)提出海島旅游目的地的開發需要以旅游容量指標為基本依據。Palmer(2003)則認為應該通過征收“生態稅”來資助環境保護工作,減少海島旅游的環境代價。另外,在加強環境保護的同時,市場開發也是海島旅游開發規劃的重要環節。通過對海島旅游市場的季節性研究(Bonn,1992),持續性的市場細分研究(Diaz,2005),包括心理、動機、偏好、國籍(Juaneda,1999)和地域分布(Mykletun,2001)等因素為依據,才能進行有效的市場營銷、形象設計和產品創新,從而為海島旅游規劃提供有力支持。

良好的海岸管理、健康的生態系統、安全的旅游環境、高質量的海灘環境以及合理的動植物保護政策是可持續海島旅游的五個必要條件。而小型島嶼由于面積小、資源少、生態系統脆弱,在發展可持續旅游上面臨著巨大的挑戰。Abeyratne(1999)認為在充分考慮海島旅游開發帶來的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生態影響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區域合作、海洋科研應用的諸多手段來保證旅游業的適度開發和可持續發展。由McElroy(1998)提出的“Tourism Penetration Index”為可海島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方便的量化指導,使用者可以針對不同的指數等級分別提出管理建議。

相對于國外研究,國內研究多集中于規劃管理、環境保護和資源評價等方面。李占海(2000)根據80個評價因子,建立了一套評價海灘質量的模式。唐少霞(2004)分析了熱帶海島的資源特色,認為海南具有建立獨特資源的潛在因素,而打造旅游資源品牌是海南旅游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李金克(2004)依據國內外可持續發展體系研究,結合中國海島地區的實際情況及數據資料的可獲得性,提出了海島可持續發展的評價體系指標。此外,無居民海島旅游將會是海島旅游開發的重點之一。陳烈(2004)提出依托較為脆弱的生態環境的海島旅游開發是無居民海島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海島旅游綜合發展的概況

(一)中國海島旅游開發概況

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第八部分第121條的定義:海島就是指四面環水并在時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從世界范圍來看,海島旅游的興起與濱海休閑度假旅游的發展緊密相連。18世紀30年代國外就有了海島海水治療等康體活動?,F代海濱海島旅游業開始于20世紀60年代,先從拉丁美洲的加勒比海地區興起,后來發展到歐洲和亞太地區。而中國擁有面積超過500m2的島嶼6 961個,其中無人居住的島嶼6 528個,約占全國海島總數94%。另外,還有10 000多個面積在500m2以下的小島,這些海島中有94%由于受到經濟水平、政策法規、投資回報、技術難度、生態環境等眾多因素的制約而未得到充分的開發。

中國海島旅游發展至今,已經初步形成了大連膠東半島旅游帶、江浙滬旅游帶、福建旅游帶、珠江三角洲旅游帶、海南島旅游帶五大濱海海島旅游區域。已由最初的海洋景觀觀光,發展成為集自然觀光、海濱度假、文化體驗、郵輪游艇、餐飲美食、海濱房產等為一體的綜合性旅游產業。

(二)蜈支洲開發概況

2009年,《關于支持海南建設國際旅游島的意見》的下發,標志著海南海島旅游進入了一個新的機遇和挑戰并存的階段。在已經開發的無居民海島中,蜈支洲是一個比較成功的案例。該島又稱“情人島”,位于三亞市北部的海棠灣內,距離海岸線2.7公里,方圓1.48平方公里,北面與南灣猴島遙遙相對,南鄰亞龍灣。島的東、南、西三面滿山翠綠,2700多種原生植物郁郁蔥蔥,植物活化石桫欏和最古老的植物龍血樹隨處可見。島上臨海的一側山石嶙峋陡峭,驚濤拍岸;中部山林草地彼此交替起伏,步行一圈,足以熱得汗濕滿身;北部擁有一片讓人贊嘆的白沙灘,面向碧藍透徹的近海,可以進行浮潛。目前,該島已經成為海南海島旅游綜合開發的典范,海島旅游服務項目涵蓋觀光休閑、海洋運動體驗、美食、住宿等多方面。

三、蜈支洲旅游綜合體融合發展的經驗與不足

(一)多方投資,分期分批建

海島旅游開發首先涉及的是資本投入。前期的基礎設施、防洪建設及持續的環境保護需要大量資金。蜈支洲島的開發公司為海景樂園國際有限公司,由首開集團、海南萬寧黃山水庫農養殖開發有限公司、海南國達實業開發公司、北京寶信實業發展公司和北京寶能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該公司從1994年開始,花巨資對蜈支洲島開發建設。一期開發建設項目于1998年投入運營。并于2001年正式注冊成立了三亞蜈支洲島度假中心。當時,門票是蜈支洲島的主要收入來源?,F在,對蜈支洲島的開發已由過去的觀光朝休閑度假的方向深度發展。島上已建有82棟別墅,一個白金五星酒店,使酒店住宿成為蜈支洲島新增的收入來源。

(二)旅游六要素融合協同促進

海島旅游的開發,必須依托“吃、住、行、游、購、娛”六要素的協同發展、共同支撐。蜈支洲島在開發的過程中,一直注重配套設施的建設,堅持六要素的協調發展。首先,立足“游有精品”,在推進景區延伸開發、深度打造的同時,改進現有景區的功能配套和檔次提升;其次,保障“行得快暢”,雖然上島的方法目前只有輪渡,但蜈支洲島一直致力于構建出入方便的交通網絡,逐步增加輪渡頻次和改善島內交通線路;第三,實現“住有選擇”,對住宿問題,而蜈支洲島通過建設適合多層次消費的木屋、木樓、酒店、別墅來提高其旅游綜合接待能力;第四,做到“吃有特色”,蜈支洲積極開發星級餐廳和特色餐廳,挖掘體現海南黎苗特色的美食;第五,堅持“購得豐富”,蜈支洲島策劃和開發了一批文化類、紀念類、宗教類的旅游產品,建立了購物區和購物商店,以此來滿足游客的購物需求;最后,創造“娛得難忘”,借助海南黎苗的傳統節日,重點策劃了系列娛樂活動。同時,開設包括潛水、海釣、滑水、摩托艇、香蕉船、拖曳傘等30余項海上和沙灘娛樂項目,讓游客流連忘返。

(三)多種營銷渠道的綜合構建

營銷渠道是保證客源市場的重要力量。以往在競爭壓力不明顯的條件下,蜈支洲島主要依賴旅行社的團隊客人,但隨著行業競爭加劇和旅行社自身優勢的弱化,蜈支洲島逐步開始構建自己的綜合型的營銷渠道。除了合作旅行社的營銷渠道,還利用現代社交媒體,在淘寶開通官方網店,并由營銷部組織力量到主要目標客源城市進行企業自身的宣傳促銷活動,同時積極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旅游城市推介宣傳會,進而從多個渠道贏得目標市場。

(四)缺乏細節管理

旅游服務的水平和質量是衡量旅游服務產品的主要指標。如果在服務的細節上不加注意,就會造成“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的失誤。只有注重了細節,旅游產品才可能是有特色的和優質的。蜈支洲島本身就是一個有特色的旅游產品,但由于在提供這一優質產品時發生的服務細節上的失誤,如電話預訂員態度惡劣,臟房在前臺電腦里顯示成可售房等等,都給游客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甚至投訴,進而對蜈支洲島苦心經營的形象造成破壞。

(五)員工個人素質有待提升

服務細節的成功在某種程度上與員工的個人素質相關聯。旅游企業不能因為其技術門檻低,而壓低員工的薪金和福利,因為這樣將難以留住人才。由于三亞旅游業的迅速發展,旅游人才尤其缺乏,因而影響到了蜈支洲島的員工素質。特別是那些愿意拿出自己最好的狀態、用最美麗的笑容面對游客,或不把對客服務當成是低三下四的員工在蜈支洲島的一線服務隊伍中較少見到。另外,相當一部分管理者缺乏必要的經營和專業知識,職業道德感不強,為了自己的利益對游客進行欺騙、敲詐等活動,這些都嚴重影響了蜈支洲島的旅游形象。

(六)環境保護不夠重視

海島處于海陸相互作用的敏感地帶,地理環境獨特,生態環境脆弱,自我補償和修復機制差。如果旅游開發失當,就會對海島生態系統造成不可逆轉的摧毀。雖然蜈支洲島對于表面的環境保護認真開展了處理,但建設五星級酒店而產生的工業垃圾臨時造成了一定的環境影響。

(七)差異化定位不夠清晰

中國海島旅游開發過程中,產品雷同、重復建設的問題隨處可見。蜈支洲島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開發了一些重復雷同的娛樂服務產品。例如,與分界洲相比較,各種潛水、海上摩托艇、海上拖傘、沙灘酒吧等都是屬于雷同產品,導致蜈支洲島個性不足,競爭優勢不明顯。

四、未來發展建議

(一)堅持環境保護前提下的旅游開發

海島脆弱的生態環境決定了一切海島開發都必須建立在海島有限資源與自然地理環境保護基礎上,離開了海島生態環境的健康就談不上海島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海島旅游開發對海島自然環境的依賴程度要遠遠高于陸地大眾化旅游的開發,優美的海島自然環境是保障海島旅游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蜈支洲島在開發時,必須按照可持續發展思想,依據資源及環境的承載能力,在現有旅游發展的模式上進行適當的修正,以確保蜈支洲島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二)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資源

如果說環境保護是海島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前提,那么人文旅游資源就是海島旅游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而,蜈支洲島可以進一步開發旅游紀念品市場,利用黎族、苗族民俗風情和文化,生產科技含量大、檔次高、有藝術性和收藏性的產品,以吸引更多的游客上島,增加旅游收入。同時,組織與“媽祖”文化等相結合的節慶活動、主題活動、風情活動,不僅可以滿足上島游客的需求,更能讓游客體會異國、異地的海島風情與文化,提高旅游品位。

(三)進一步豐富產品體系

為了避免喪失個性,降低競爭力,蜈支洲島的旅游產品更應該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例如,發展面向東北亞高端市場的海水SPA療養項目,建設集休閑體驗、養生美容、水療釋壓、康體保健的大型海水SPA,或發展面向天好者的天文觀測站,吸引天好者上島探索太空等等。

(四)強化內部人員培訓,提升管理水平

景點管理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該景點人才力量的儲備。因此,蜈支洲島需要注重對島上員工培養力度。對于市場開發人員,要不斷地開發他們的眼界,不定期地組織他們去學習考察;對于高級管理人員,要不斷地灌輸國際先進的海島旅游管理理念,經常進行充電培訓和知識更新;對于島上服務人員,要不斷強調讓旅游者“高興而來,滿意而歸”的服務理念,培養他們熱情好客,微笑服務的習慣,并對其進行服務滿意度考評。

總之,蜈支洲島旅游綜合體融合發展為其他無居民海島的開發提供了豐富的經驗。蜈支洲島的海洋旅游資源豐富,地理位置好,生態環境優美,發展海島旅游優勢較大。今后,要充分發揮其獨特的地理優勢和獨特的海島資源優勢,豐富海洋旅游產品體系,利用本土人文旅游資源特色,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來推動海島旅游綜合體持續地融合發展。

參考文獻:

[1] Diaz-Perez,F.M.,Bethencourt-Cejas,M.& Alvarez-Gonzalez,J.A..The segmentation of canary island tourism markets by expenditure:

implications for tourism policy [J].Tourism Management,2005,26(6):961-964.

[2] 李占海,柯賢坤,周旅復,王愛軍.海灘旅游資源質量評比體系[J].自然資源學報,2000,(3):229-235.

[3] 唐少霞,唐本安,畢華.立足熱帶海島資源特色,打造南國旅游資源品牌[J].經濟地理,2004,(5):36-538.

[4] 李金克,王廣成.海島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與探討[J].海洋環境科學,2004,(1):4-7.

[5] 陳烈,王山河,丁煥峰,等.無居民海島生態旅游發展戰略研究——以廣東省茂名市放雞島為例[J].經濟地理,2004,(1):416-419.

[6] 于洋,王爾大.基于SWOT分析的海島旅游業開發策略研究——以遼寧大連王家鎮海王九島為例[J].當代經濟管理,2009,(7):

篇9

[關鍵詞]兩山理念;森林資源;生態價值;核算

一、問題的提出

2005年8月15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同志在湖州市安吉縣余村考察時,首次提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理念,為深入開展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重要指引??倳浬鷳B文明思想無疑革新了我們對山水自然資源的認識。我們面臨的重要課題是如何實現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的轉化。這其中至少包含了兩個問題,即價值實現形式和價值核定路徑。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2014年浙江省湖州市開創全國首個地市級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編制全國首張自然資源負債表。主要核算項目包括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資源。從浙江湖州市的實踐分析,截止2017年湖州市林地總面積290517公頃,人工更新喬木林面積172公頃,特殊灌木林增加1053公頃。自然資源的變動,將量化生態變動對當地GEP和GDP的影響。自然資源生態價值核算,以“看得見,算得清”的模式,量化資源,更好的利用資源。湖州市資產負債表充分證明了自然資源資產是湖州市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也再次印證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對區域內相關自然資源進行盤點清查,解決了自然資源實物量的問題,為核算自然資源價值奠定了基礎,但是如何看待這些實物量中包含的生態價值,更進一步地,我們要探索生態價值的轉化路徑,如何讓蘊含的生態價值充分體現并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二、文獻回顧

(一)國外理論研究與實踐

國外在自然資源價值核算領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美國與加拿大。其中,美國“濕地緩解銀行”的形成與發展較為典型。20世紀70年代前,美國政府犧牲濕地以推動經濟發展,導致大量濕地由于圍墾、排水而遭到大范圍破壞,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甚至喪失。伴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們逐漸意識到濕地作為地球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在應對氣候變化、調節水分循環、保持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等方面具有深刻意義,對經濟、文化、科研及休閑旅游也具有重要價值。20世紀70年代后,美國聯邦政府開始研究濕地保護方案,提出建立補償性緩解機制。為滿足大量濕地補償需求,“濕地緩解銀行”應運而生。這種市場化補償機制,目的在于將一定數量已保護修復的濕地,經第三方維護,出售給其他開發者,以幫助后者履行其法定補償義務。開發者在對土地進行開發管理時,必須對使用的土地、濕地等具有生態價值功能的自然資源予以補償,通過這種補償機制,達到保護濕地、抵消開發活動對自然生態系統影響的目的?!皾竦鼐徑忏y行”機制由權責清晰的三方體系構成,包括政府審批和監管部門、購買方、銷售方。政府部門的權力包括對緩解銀行的正式審核批復,對生態績效的長期監測。購買方是對濕地造成損害的開發者,其通過從“濕地緩解銀行”中購買“濕地信用”,將補償生態破壞、對生態成效進行長期維護和監測的責任全部轉移給銷售方。銷售方一般是“濕地緩解銀行”的建設者,維護者或是生態修復公司,其享有對“濕地信用”進行交易的權利,也承擔濕地補償責任。經過幾十年的摸索,“濕地緩解銀行”成為美國政府最推崇的補償性緩解方式,不僅吸引了大量的私人企業投資參與建設,激勵了土地所有權人、社會公眾參與濕地保護,還推動了濕地修復技術的進步和濕地修復產業的發展,有效地保障了濕地資源及其生態功能的動態平衡。

(二)國內相關理論研究

國內對自然資源實物價值的認識由來已久,但直到近幾年才逐漸意識到自然資源的生態價值。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后,自然資源的生態價值、社會價值以及價值實現機制成為學界和理論界關注的重點,特別對自然資源負債表的編制進行了深入研究,主要見于土地管理學領域和會計學領域的四個理論。1.可持續發展理論??沙掷m發展是生態價值核算的核心基礎和最終目標。是指在不降低生態環境質量、不破壞自然資源基礎上,進行持續性經濟發展。生態價值核算目的在于實現可持續發展,保護和強化資源與環境系統的生產、更新、補充能力。可持續發展理論是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重要理論支持。2.綠色GDP理論。綠色GDP是扣除了自然資產(包括資源、環境)損失之后的新創造的真實國民財富的總量指標,綠色GDP理論的實踐,對資源環境核算及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提出了現實要求。3.自然資源價值理論。自然資源價值理論為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采用實物量與價值量結合的列報模式提供了可行性層面的理論依據。依據該理論,自然資源的價值至少包括存在價值、經濟價值與環境價值。但如何對資源與環境進行全面核算,對自然資源要素價值量進行計量仍是自然資源核算的主要難點。4.環境會計理論。環境會計研究包括量化環境資源、自然資源價值及核算環境改善收益,為政府部門或相關單位等提供可用環境信息。環境會計理論涵蓋了會計學、可持續發展、環境經濟學這三門學科的相關知識,主要強調資源環境的有限性和稀缺性,達到社會對環境的重視。環境會計研究領域的豐富成果,是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研究的重要理論基礎與實踐指導。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是構建政府宏觀環境會計體系不可缺少的環節。環境會計理論的發展與完善,對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要素的確認與計量提供了有益參考。

三、我國森林資源生態價值實現典型案例

有關自然資源生態價值實現的實務探索,福建省南平市森林資源的做法較為典型。南平市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為78.92%,林木蓄積量大,約占福建省總量的30%,南平市農民人均林地近15畝,76%以上山林林權處于“碎片化”狀態,面臨森林資源整合分類、資產變現、社會資本引進困難等問題。2018年,南平市順昌縣開展“森林生態銀行”試點工作,構建了集自然資源管理、開發和運營一體的“生態銀行”平臺,對碎片化的森林資源集中收儲和整合優化,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委托專業產業運營商進行具體管理,探索把生態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導建立“森林生態銀行”運行機制

順昌縣林業局統籌資源站、國有林場伐區調查設計隊、林場護林隊伍等力量,開展森林資源管護、評估、改造、提升、設計、開發等工作。通過對零散的生態資源進行整合與提升,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運營商,將資源轉化為資產和資本,使生態產品有了價值實現的基礎。

(二)盤點森林資源底數

清查全縣域林地分布、森林質量、保護等級、林地權屬等數據,進行確權登記,明確產權主體、劃清產權界線,形成全縣林地“一張網、一張圖、一個庫”數據庫管理。對森林資源進行全生命周期動態監管,實時掌握林木質量、數量及分布情況,實現林業資源數據的集中管理與服務。

(三)推進資源流轉和資產化

遵循平等自愿和不改變林地所有權的原則,將碎片化的森林資源經營權和使用權集中流轉至“森林生態銀行”,由后者通過科學撫育、集約經營、發展林下經濟等措施,實施集中儲備和規模整治。順昌“森林生態銀行”目前已導入林地面積6.36萬畝,其中股份合作、林地租賃經營面積1.26萬畝,贖買商品林面積5.1萬畝,盤活了大量分散的森林資源。

(四)實現生態資本增值收益

通過“森林生態銀行”平臺的科學管護和規?;?、專業化經營,森林資源質量、資產價值和森林生態系統承載能力不斷提高,林木蓄積量年均增加1.2立方米/畝以上,特別是杉木林的畝均蓄積量達到了11.19立方米,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倍。通過“森林生態銀行”的集約經營,出材量比林農分散經營提高25%左右,部分林區每畝林地的產值增加2000元以上,單產價值是普通山林的四倍以上。森林生態系統的涵養水源、凈化空氣等服務功能不斷提升,南平市主要水系的水質全部為III類以上,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9.1%,PM2.5平均濃度為24微克/立方米。

(五)打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渠道

南平市根據其林木資源優勢,通過對接市場、資本與產業,啟動了醫藥、家具、養老旅游等產業項目;積極對接國際需求,為規模加工企業產品能夠出口歐美市場,將27.2萬畝林地、1.5萬畝毛竹納入FSC國際森林認證范圍。通過自主策劃、設計,實施福建省第一個竹林碳匯項目,創新多主體、市場化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實現了森林生態“高顏值”、林業發展“高素質”、林農生活“高品質”的目標。

四、實現森林資源生態價值核算的設想

(一)森林資源生態價值核算的因素

我國森林資源豐富,作為“兩山”理念的發源地,麗水通過全國首宗“經濟產出價值+生態環境增值”方式,進行出讓地塊的生態資產評估核算,獲得生態環境增值9.75萬元、淳安“兩山銀行”試點借鑒商業銀行“分散式輸入、集中式輸出”模式,進行規?;諆?、專業化整合、市場化運作等在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的轉化路徑中做了有益探索。綜合考量現有研究成果,對森林資源生態價值的核算可以著重考慮以下因素:1.明晰界定產權。清晰的產權是價值核算的基礎。通過明確的產權,以麗水為例,從2006年開始,開展林業投融資改革試點,通過頒發林權證,使2100萬畝森林變成一張“活期存折”,通過交易,盤活相當大的森林生態資產。麗水龍泉市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提高林地經營效益,建立生態獎補機制,累計實現林業總產值92.7億元,同比增長13.6%。2.推動市場發展。龍泉市森林覆蓋率84.38%、林木蓄積量1912萬立方米,其探索特色森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新路徑,通過鐵皮石斛、白玉筍干、山茶油等林下產品,為經濟發展提供助力。由此可鑒,可以通過成立森林公園,做大森林旅游,推進森林體驗與康養,開發生態教育,提供游憩休閑等服務產品,結合地域歷史與民族風俗進行生態文化產業開發,挖掘森林生態價值,通過對生態產品的深加工,為森林資源提供市場。3.設置生態指標。編制生態產品目錄清單,包括文化、旅游、農業、康養、健身等產品。編制生態價值核算指標,設置森林生態區位、林木種類、蓄積量、年生長量、生物多樣性、負氧離子含量、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空氣凈化、水質凈化、氣候調節、固碳釋氧等因素。生態指標的設置,按照對生態產品與生態功能的認識深入動態調整。4.核算生態價值。在盤點生態資源實物量的基礎上,分項核算指標價值,即對各個“功能量”塊進行整合核算。根據市場的形成,分別運用市場價值核算或其他評估方法,確定生態產品的價格和各項生態指標因素的價值,最后核定局部地區森林資源生態價值總量。核算應盡量避免指標設置不科學或考慮不周導致核算結果失真。

(二)森林資源生態價值核算的過程

1.交易單位的標準化確定?!皾竦鼐徑忏y行”進行交易時,由于受損濕地與待售濕地的地理位置、自然生態特征、生態功能的不同,產生了統一量化標準“濕地信用”,含義為恢復、新建、強化、保護現有濕地的生態功能后增加的濕地面積與生態功能。過程包含如下三個步驟:一是根據水文地貌分類,判斷待售濕地與受損濕地的類型是否相似可替;二是對不同生態功能進行評分,綜合九項指標:濕地物種棲息地、支持食物鏈、維持生物多樣性、提供景觀異質性、本底物種支持、提供通往水體環境的渠道、天然水文變化情況、維持水質、支持土壤過程。每一項的分值按照從0(無此功能)至1(能完整提供此功能)進行打分;三是計算濕地功能容量指數,即對生態功能評分取平均值,“濕地信用”的數量即濕地面積與濕地功能容量指數的乘積。因此,針對我國森林資源核算,可以首先確定一個標準額度,通過森林各項生態指標,并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利用統一的交易單位,便于價值衡量與交換。2.可交易額度的定量確定。在美國,“濕地信用”的交易數量由買賣雙方確定。購買方不僅需要考慮擬購“濕地緩解銀行”的服務區域(一般來說,不同服務區域不可進行交易),還需要考慮受損濕地與待售濕地的面積與生態功能,這些因素會導致“濕地信用”轉化率的不同。我國森林資源生態價值核算在可交易額度方面也有所限制,首先,限定區域。每個區域由于生態資源的相似性,以區域為單位,使用相同計量,例如安吉、麗水、淳安。其次,限定總額。區域內生態價值總額一定,方便統計資源量增減。額度的確定有利于控制生態市場的資源流動量。3.交易價格的合理性確定?!皾竦鼐徑忏y行”是一個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體系,其交易行為完全受市場供需情況影響,不受政府的控制或影響。作為一個買賣雙向交易市場,“濕地信用”的交易價格由兩方公開交易確定,一般會考慮建設成本、預期利潤、市場情況等因素進行定價,保證交易價格的合理性。這對我國森林資源生態價值的意義也十分重大,合理的價格是進行生態交易的基礎,我國可以參考美國的由交易雙方確定價格,也可以根據國情,選擇合適的定價標準。由買賣方協定價格可以有效地滿足雙方既得利益,而政府定價,則可以有效地保障市場環境的公平公正。因此,價格確定方式仍值研究探討。

[參考文獻]

[1]趙彥泰.美國的生態補償制度[D].中國海洋大學,2010.

[2]倪艷,秦臻.綠色GDP績效考核的實踐探索與思考[J].經濟研究導刊,2019(25):5-7.

[3]於方,楊威杉,馬國霞,周穎.生態價值核算的國內外最新進展與展望[J].環境保護,2020,48(14):18-24.

[4]陳敬東,潘燕飛,劉奕羿.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研究———基于浙江麗水的樣本實踐與理論創新[J].麗水學院學報,2020,42(1):1-9.

篇10

為了展示這個主題,上海世博會專門開辟了一個區域――城市最佳實踐區,這將是世博會最大的場館。組織者希望大家能在這個區域中,看到世界各地的城市如何創造性地解決發展中的難題。

2009年5月。上海世博會發出城市最佳實踐區的征集公告,最后收到了106個城市自薦案例和上百個國際組織推薦的案例。

經過來自聯合國人居署、國際展覽局、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組織的專家評選,有40多個城市的55個案例入選進入實踐區。

天津的海水淡化和利用水平在全國一直保持領先,已經逐漸成為我國海水淡化關鍵技術的研發中心和裝備制造基地。杭州申報的案例《以西湖為核心“五水共導”治水實踐造就“品質杭州”》也位列其中。

上海世博會城市最佳實踐區展示的是國內外生態的、和諧的城市發展模式。在這里,大自然的神秘力量、科技文化的神奇與魅力不時讓人嘖噴稱贊。城市未來的美好生活令人陶醉和幢憬。

上海:國際都市的水鄉風情

作為2010年世博會的主辦城市,上海市歷史、文化、商貿、經濟似乎都與水有著不解之緣。她位于長江之箭與弧形海岸線的搭接處,背靠太湖,面臨東海,北挾長江口,南瀕杭州灣,城內有黃浦江和蘇州河浩浩蕩蕩、奔流不息,歷代人民在這里編織出江河湖海的秀美圖案,繪就了水鄉都市的別樣風情。

上海的歷史人文已經與水難以割舍地糾結了數千年。如今站在石湖蕩的楊柳岸邊,坐在朱家角的石拱橋頭,行走在金澤、楓涇、南翔、練塘的水邊街巷,小橋,流水,飛雨,人家,夢一般的江南水鄉,詩一般的古典風情,斷斷續續,若隱若現,成為人們心向往之的一片片凈土,潤澤著浮躁的心田。

上海的城鎮浸潤了千百年來的水文化。近年來,位于淀山湖畔、具有千年歷史的朱家角鎮,正式啟動了以“古”文化、“水”文化旅游為核心,以休閑度假和生態居住為特色的朱家角中心鎮建設。這里水文化底蘊深厚,保留有明清特色的古鎮、古街、古橋以及粉墻黛瓦的臨水民居,擁有童天和藥號、泰安橋以及江南名園課植園等20多處景點。經過3―5年的開發,朱家角鎮將建成展示上海歷史文化,凸現水鄉特色風貌,生態環境一流,人水和諧相依的小城鎮樣板。

上海的園林景觀,更是因水而美、因水而活、因水而秀。無論是古典型的,還是現代式的,都能從中體會到因水成景、以水造景、水中有景、景中有水的巧妙。具有300年歷史的松江醉白池,以一泓池水為中心,池周古樹參天,樓、堂、軒、榭錯落有致,草堂跨于池上,廊亭依水,魚樂池中。

而具有450年歷史的南翔古猗園,更是以“十畝之園”的規模,建有逸野堂、戲鵝池、松鶴園、青清園、鴛鴦園、南翔壁6個景區,以綠竹依依、曲水幽靜、建筑典雅、韻味雋永的楹聯詩詞以及優美的花石小路等五大特色聞名。

建于500年前的嘉定秋霞圃,有桃花潭、凝霞閣、清鏡塘、以邑廟等4個景區48個景點,以亭臺樓閣,華池曲徑,茂林修竹,低欄板橋,斷岸滴泉,假山奇洞,幾乎囊括了園林藝術的全部元素,園內有園,景外有景,山具丘壑之美,水攬幽邃之勝。為江南古典園林精品。

臨水而居,與水為鄰,是人類詩意的精神家園。如今在上海這個國際大都市,隨著人水和諧共處的新型人水關系的不斷調整,水文化理念逐步扎根于人們的思維之中。河流自然化、人文化給人們以教育、以熏陶、以舒適的生活,水與波、光與影、綠樹與湖泊、鮮花與河流的生態和諧人居環境不再是夢。

成都“活水公園”賺足人氣

在上海世博會最佳實踐區案例展示中,主題為“活水文化,讓生活更美好”的成都活水公園,以平面布局獨特的“魚”形輪廓,喻示人類與水和自,然的“魚水”關系。活水公園模型包括人工濕地生物凈水系統、模擬自然森林群落、環境教育中心等設施,同時,四川特有的植被及太陽神鳥、川西小筑等歷史文化元素為活水公園增色不少。

在這里,人們可以看到污水如何通過大自然修復,變成清澈的活水:最佳實踐區的雨水將被收集進地下蓄水池,再流經前置處理池、芙蓉花形的水雕塑、魚鱗般的植物塘床等工序,通過一系列沉淀、吸收的生物和化學過程逐漸得到凈化。在“魚”的尾部,清潔的水通過臭氧氧化塔進行消毒處理后將流入親水空間,這里會設置互動感應噴泉,只要大家腳踩“鍵盤”,便能自己指揮一場噴泉秀,人們可以盡情接觸潔凈的噴泉,切身體驗水嬗變的神奇過程。

該展例將是上海世博會城市最佳實踐區永久保留的案例之一,也是為數不多的以實物建設形式亮相世博會的案例之一。1998年建成的成都活水公園是世界上首座以展示“人工濕地水處理系統”為主要內容、以水保護為主題的生態公園,曾獲聯合國人居獎。

聲名顯赫的成都活水公園的誕生,卻是源于成都府南河岸的嚴重污染。

府南河使成都城雙流環抱,多少年來被稱為城市的“翡翠項鏈”。但到了上世紀80年代,府南河遭到嚴重污染,河水里滿是化工原料、生活垃圾……整座城市彌漫著腐朽、酸臭的味道,府南河一度被稱為“世界上最大的臭水溝”。

1993年起,府南河綜合整治工程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4年后,在耗資27億元的府南河綜合整治工程進入尾聲之際,美國水保護協會創始人貝西-達蒙(Besty Damon)向成都市政府建議,在府南河邊修建一個以水保護為主題的公園,為這項大型工程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成都活水公園由此誕生。

無論雨天還是晴天,成都活水公園總是浸透了潮濕的味道。

公園不大,但擁有森林般極好的環境。人們可以看到城市里罕見的鳥和蟲,青蔥色的蕨類植物:一個山坡下有標志寫著“有蛇出沒,請注意”。

成都府南河在一旁緩緩流動,部分河水穿過這個魚形的公園,從魚嘴開始依次流經厭氧池、流水雕塑、植物塘床、養魚塘等水凈化系統,最終經過大自然的洗禮重歸府南河,水由濁變清。

作為“世界上第一座城市綜合性環境教育公園”,成都活水公園的休閑功能和教育示范意義遠遠大于它水處理的實際功能,它更重要的作用是向城市的人們傳達出一種自然、生態、和諧的人、水、城共生理念。

天津豐滿的城骨感的水

從字面意思看,實在看不出天津也會喊“渴”;在現實生活中,水龍頭里豐沛的水供應,也可能讓天津城里的很多人對于水危機并沒有直觀的感覺,但事實上天津的人均水資源量為160立方米,僅為全國人均水資源量的十五分之一。節約保護、開發利用水資源一直是天津城市建設和生活的主題。

嚴重缺水的現狀促生了眾多天津式的水資源開發項目:發展海水淡化產業就是其中主要一項。目前全國海水淡化能力約為每日60萬噸,其中天津約為每日20萬噸,占全國總量的1/3。

天津的海水淡化和利用水平在全國一直保持領先,已經逐漸成為我國海水淡化關鍵技術的研發中心和裝備制造基地。天津 生產的海水淡化裝置已出口歐洲、中東地區,并先后和法國、意大利等國家合作建設海水淡化工程項目。全國最大的海水淡化項目――天津北疆發電廠海水淡化工程的首套裝置也已經在天津順利投產。

推廣城市再生水處理技術也是津門一景。僅天津大學三座再生水處理站1年就能節約30多萬噸水。中水可以用做園林綠化、洗車、沖廁等水源,1噸中水的成本還不到自來水的一半?,F在天津很多小區已經實現了自來水與再生水雙供水系統。預計到2010年年底,全市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將達到87%,再生水利用率將達到20%以上。

節水型單位建設是天津的另一大手筆。

首先是節水型小區。被評為“新型節水小區”的梅江芳水園小區,每家都會安裝3個水表:直飲水、自來水、再生水,三套管道供水系統可以讓人們養成一水多用的習慣,自來水洗菜、洗澡,再生水沖廁。此外,小區的整個景觀水系全部使用的是中水。除了梅江,天津改造了14個小區的節水器具,這樣一年可以省出20萬噸的水,小區還預留了多座收水井和蓄水池,并在停車場和人行道鋪設了透水磚,雨水也可以及時地收集?,F在新建小區節水型器具普及率已達到了100%,新建的節水型小區近20個。

景觀用水也是城市用水的一大項。在津河王頂堤段,有一處人工瀑布很吸引人,其實它不僅是一處人造景觀,還作為景觀河道的曝氣裝置,有改善河道水質的作用。像這樣有節水作用的景點,天津還會建造很多,比如建成以海河干流為中軸,津河、衛津河、月牙河、外環河等為循環的網狀水系。通過自流、泵站等形式的水體循環,形成海河、外環河、津河等城市河道的水體交換,可以提高水體自凈能力。

工業用水的節約和回收利用更具有戰略意義。被命名為“天津市節水型企業”的天津一汽夏利公司,從鍋爐表面到車間浴池改造了五項節水項目,這樣每年可節水24.24萬噸,節約資金138.14萬元?,F在天津企業普遍節水20%左右,更高的有40%,還有不少企業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8.71%。

這就是今日的天津,由于對水的高效利用,而維持了人、水、城的另一種和諧。

杭州:曬湖之畔的品質人居

從8000年前“依海而居”,5000年前”依濕地而居”,到建城后“依湖而居”,以及現階段向“依江而居”、“依河而居”。杭州,通過水的治理解決人水矛盾,實現了“讓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杭州有秀甲天下的西湖水、名揚中外的錢江潮,有“國之瑰寶”運河、“城市之腎”西溪,同時,杭州灣又連接著東海。所以,杭州是一座江、湖、河、海、溪“五水”并存的城市,從古代起就是人們向往的理想宜居城市,如“人間天堂”、“生在蘇杭”等。其中重要的支撐,也就是水的文化和意蘊了。

杭州館有800―1000平方米,整體輪廓呈五邊形,由一塊塊“五水青磚”圍合而成。“五水青磚”,是由“五水”注八玻璃磚中而形成的。

展館有五個入口,分別通向江、河、湖、海、溪五個體驗區,進入體驗區就像走進了立體電影院。如果站在西湖的體驗區中,用3分鐘時間,你就可以感受到四時西湖的變幻,春天的柳枝似乎會吹拂到你的臉上,冬天的雪片,會飄落到你的肩頭。如果在錢江潮體驗區,則會隨著地面的起伏,感受到潮起潮落。

進入杭州館參觀,還可以進行現場互動,當一回“西子湖畔浣紗姑娘”,做一件個性化、高科技的絲綢織錦:看一段茶藝表演,品一品龍井茶香,感觸一下“人間天堂”的品質人居生活的意境。

澳門:海洋文化下的節水戰略

澳門位于珠江三角洲南端,三面環海,由澳門半島、凼仔島、路環島和澳門國際機場部分組成,其文化是典型的海洋文化。但她的面積僅23.5平方公里,幾乎沒有淡水資源。就在30多年前,澳門常常備用數十艘水艇,每天輪流到珠海灣仔銀坑裝水,運回后由挑水妹子挨家挨戶去送;往往供不應求。

上世紀50年代后期,澳門當局為解決水荒困境,向廣東省政府提出了在珠海建水庫供水的請求;1958年,廣東省政府根據澳門的請求,決定在珠海灣仔興建竹仙洞、銀坑兩座水庫儲集雨水供給澳門使用。1959年,竹仙洞、銀坑兩座水庫動工興建,1960年3月和7月相繼建成通水。雖然當時供水量很少,每日僅為7000立方米至1萬立方米,但已較好解決了當時澳門用水問題,并由此開始了珠海對澳門供水的歷史。然而由于人口增加、水資源污染、水質普遍下降的現實,珠澳兩地供水需求的矛盾日益加劇。

為根本解決珠澳兩地用水問題,珠海市委、市政府把目光投向了西江水。在廣東省政府的支持和珠江水利委員會的協助下,珠海選定了引水量豐沛、污染低、自凈能力強的方案,即從西江磨刀門水道引水輸向澳門,并于1984年10月成立了對澳門供水專營機構――珠海經濟特區對澳門供水公司。

如今,珠海向澳門的年供原水已由最初的125萬立方米上升至5400萬立方米。

2004年,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捐贈首座飲用水噴泉“和麗女神噴泉”給本澳市民,為廣大市民及游客提供戶外解渴的方便。2005年,由于“和麗女神噴泉”得到各界人士的廣泛歡迎,澳門自來水決定贈送第二座“和麗女神噴泉”,服務本澳市民。第二座“和麗女神噴泉”座落于凼仔地堡街。這種集實用和景觀雙重功能的公共服務設施,有效提升了澳門的城市功能。

澳門與祖國血脈相連,具體到水領域,更是很明顯地體現這一點。目前,澳門原水約有97%來自珠海。

在依托內地水源的同時,澳門自身也在積極開源節流。

據澳門港務局局長黃穗文介紹,澳門成立了在港務局領導下的”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工務局、民政總署、衛生局、新聞局、澳門自來水公司等都是小組成員,這個跨部門的小組承擔起節水推動工作,并于2009年11月23日了未來15年的《澳門節水規劃大綱》(咨詢文本),向市民征集意見。

在節流方面,除了節水器具的普及,具體進行的工作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宣傳教育,以增強市民的節水意識。同時采用經濟措施,引入新的水價機制進行市場調控。

澳門目前每日人均用水一直保持在160公升左右,這是完全可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用水量。無論怎樣,澳門人都正在用他們的科技和智慧逐步改善著這座島城水資源的被動狀況,構建人、水、城的新型和諧關系。

香港竭力“慳水”成自覺習慣

今天的香港地區包括香港本島、九龍、新界等島嶼,總面積約1100平方公里。香港自1841年開埠以來,一直為尋找足夠的水源而煩惱。這個人煙稠密的工商業中心,在過去155年的歷史中,在幾乎完全欠缺天然資源的情況下,大部分時間內均飽受水源匱乏之苦。

水桶、人群,排成漫長的人龍慢慢地蠕動,看著水龍頭的水一點一點斷斷續續滴進桶里,心里擔憂著這桶水究竟還能熬多久。這一情景,并非是電影里 面的鏡頭。這一刻,時間定格在1963年的香港。

水荒,過去一直困擾著香港。“月光光,照得港,山塘無水地無糧,阿姐擔水,阿媽上佛堂,唔知幾時沒水荒”,這首民謠就是香港被水荒所困的真實寫照。

在當時開源手段極其有限的情況下,市民必須先從節水八手:減少洗澡次數、兩周洗頭一次,一些學校取消體育課,減低學生在校的體力活動,以免增加洗澡次數。

1963年,香港政府制定法例,嚴禁市民浪費飲用水,違例者輕則罰款數百元至數千元、終止供水服務,重則要受牢獄之苦。1963~1964年間,因違反珍惜用水條例而被檢控者,幾乎每天都有。由于政府嚴厲執行罰則,使社會上的珍惜用水意識高漲,竭力”慳水”(節約用水)。

1963―1964年,香港社會節省用水的方法,可謂層出不窮。飯后或睡前以吃蘋果代替刷牙;全港各地方社團紛紛舉辦各種活動,如征文比賽、演講比賽,呼吁全港市民珍惜用水;醫院由于每次外科手術均需使用大量淡水,遂宣布暫緩慢性疾病開刀手術:除煮食及醫療必要用水外,其余潔凈用水,用井水或循環使用水的方法代替。

香港政府在供水問題上,進行過許多嘗試。

首先是利用溪澗、井泉之水。這在香港開埠初年、人口很少時可以解決用水問題。

其次是修建水塘。為了發動大家廣開水源,政府也鼓勵私人辦水務,因此出現了私人興建的水塘。在興建水塘的同時,政府也很重視對水塘周邊地段的生態環境的規劃,使附近的自然環境得以改觀。如今,昔日的水塘已不再是港人的主要飲水渠道,但因其附近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水塘區已成為人們理想的休閑度假地。

第三個辦法是利用海水。香港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實施海水淡化工程。第一座海水淡化廠于1970年興建于青山道大欖涌水塘附近。此外,為減少對淡水的浪費,香港自1950年開始籌建海水沖廁系統,到1999年居民海水沖廁率已達78.6%。

第四種辦法是引東江水入港。東江源出江西省南部,向西南經龍川、河源、惠陽和東莞,由虎門八海。引東江水入港的辦法是:先將東江水引入深圳水庫,再經兩條橫跨深圳河上的水管,將水輸入木湖的接收水池,最后輸入木湖抽水站,供港人使用。港人使用東江水的歷史可追溯至1960年,為引水事宜,當時的港府曾多次與內地商議。

1989年,粵港雙方簽署長期供水協議。從1960年至今,港人使用東江水的數量逐年遞增。至1996年,廣東每年對港的供水量已占全港用水需求量的70%以上。目前,來自廣東省的供水是香港最主要的水源,至此,香港的供水問題基本解決。

廣州生態的“山城水田?!备窬?/p>

為在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雙重和諧中找到契合點,不斷優化適宜創業發展和適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環境,從1996年起,廣州就提出“建設高效舒適的城市環境”。其中,“高效”著眼的是工作環境,“舒適”側重的是生活環境。

1999年,廣州市委、市政府首次明確提出了建設“兩個適宜”城市的發展思路和目標,并在2000年將其列入“十五”規劃?!笆濉逼陂g,廣州共投入800億元改善環境。2003年,該市又提出推動創業環境和生活環境的優化發展。2004年,廣州市政府用了3年時間,投入50億元資僉,在全市范圍內實施“青山綠地”工程,緩解城市“熱島效應”。2005年,又把城市發展實現生態優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進一步提升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承載能力寫入了“十一五”規劃。

體現廣州經濟社會發展模式轉型的大手筆之一,就是廣州要建集“山、城、水、田、?!庇谝惑w的生態都市,構筑“區域生態環廊”、“三縱四橫”的生態主廊道,形成“山水中的城市,城市中的山水”,構建一體化城鄉生態安全格局。

廣州北部有成片的山林地區,中部是平原城市化地區,珠江橫貫而過,東南部有廣闊的水網農田和海域地區,“負山、通海、臥田”成為廣州城市發展的最基本的生態特征。經過上百個項目的建設,可以覓到這樣一道軌跡:廣州市突破了以往“云山珠水”的格局,突破了30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區格局,放眼7000平方公里的大廣州,形成了“山城水田?!钡男赂窬帧?/p>

與此同時,“藍天碧水、青山綠地”工程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臭涌”邊緊閉20年的居民住宅窗戶打開了:兩年綠化了50個公園:綠地“氧吧”就在家門口:全市45座人行天橋成為城市空中花廊。從2004年起實施的“青山綠地”工程,利用舊城區改造、新城區發展和郊外林地建設各類公園,增加城市綠地面積,使市民出門50米至100米就有公園。2005年又投入1.1億元,新建了黃村、永泰等13個公園,總面積達510畝,免費向市民開放。

目前,廣州基本形成了以中心區城市公園、綠化廣場、居住區綠化、路網綠化、立體綠化等為“內圈”:以白云山、萬畝果園保護區以及近郊森林公園、防護林為“中圈”;以遠郊的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區為“外圈”的生態布局。如今,廣州市綠化覆蓋率已達35%,比10年前增加11個百分點,人均公共綠地10.34平方米,增加12倍。

在森林營造方面,經過多年的努力,廣州“森林圍城、城在林中”的構想正在逐步實現,一道具有廣州特色的“林帶+林區+園林”的城市生態新體系正在形成。“十五”期間,廣州的生態環境發生了根本變化,并在特大城市的環境建設中闖出一條新路。2002年11月4日,廣州捧得“迪拜改善國際居住環境最佳范例獎”,這個獎是聯合國為表彰廣州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作出的努力而頒發的。

從2007年開始,廣州市在河涌治理方面又打出“親水”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