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改造加固設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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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原樓房概況
原樓為五層磚混結構住宅,由3個單元組成,單元平面見圖1。
主要情況:
(l)持力層為粉土層平均E.=6Mra;厚450mm,鋼筋鹼帶基,主橫墻基寬2m;四層以下為實砌磚墻,五層為煤碴空心磚墻;除廚房、衛生間為現澆板外,其余為預應力圓孔板樓面;四合一板底,上鋪平瓦坡屋面;每層設高200mm、內配縱筋4&8、箍筋04&2加圈梁;現澆板式樓梯;層高3m,無構造柱,無陽臺,無水箱;建于1976年。(2)原樓無抗震構造措施,主要是無構造柱,需按六度抗震加固,使之基本滿足《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lll一89的要求。(3)勘查原樓房屬于基本完好房,沉降較均勻,從內外臺階及勒腳看,使用期間無明顯沉降。
2改造范圍及主要措施
原樓改造范圍是:南面加陽臺,北面拼衛生間,改造后的單元平面見圖2。
主要措施:
(l)南面設計成通長小框架式陽臺,內側柱與每層圈梁鋼筋焊接短筋相連,原磚墻鑿出搓口,加筋與柱一起澆筑。
(2)北面凹口處拼接,同樣作成小框架式,貼墻柱處理同南面。
(3)為使拼接部分與原結構不產生沉降差,將基礎作成整板式,基板挑出墻軸lm,通過增加小框架梁斷面及上、下配筋來增大其剛度,再將加層的樓面及屋面圈梁設計成挑梁與其拉結,從而使其與原結構形成一體。
(4)將煤碴空心磚墻拆除,改砌多孔粘土磚;加層墻體采用加氣硅塊,以減少重量。單元邊橫墻新老組合形式見圖3。
3沉降計算結果與實際觀測的沉降里對比
一般房屋在使用20年以上,地基承載力均能提高25%,此樓房加層后,其最大承重橫墻基礎頂增加的荷載設計值為36kN/m,相當于原荷載的20%左右,故能滿足地基承載力提高后的要求。其它的強度驗算本文不輟述,這里著重通過,對增加的荷載所產生的最終沉降的理論計算值,與實際沉降觀測的結果進行比較,來反映加層的實際效果。
(l)理論計算最終沉降值。
說明:由于持力層以下基本為粉土層,各層的Esi取平均值Es。經計算后其最終沉降值S=14.5mm.
(2)實際沉降觀測的結果如圖4。
(3)從實際沉降觀測的平均值S=9.2mm來看,要比理論計算值小,達到了預期要求。
4技術經濟效果
從加層的總收人與改造、加層的總成本比較,該項目不但達到了改造的目的,而且還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其主要經濟指標見表1。
5使用效果
該樓房改造后,各方面反映較好,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其一,改善了住戶的居住條件,增加了使用面積;其二,對整幢樓進行了一次綜合維修保養,使之煥然一新;其三,進行了抗震加固,能達到大震不倒、不傷人;其四,在不增加用地面積的情況下,增加了居住面積,節約了有限的土地資源。
篇2
一、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從2009年開始,力爭用3年時間,實施農村新居建設工程并完成4萬多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直接拉動住房建設投資30億元左右。2009年,確定1個試點縣、5個試點鎮、40個試點村,完成新建農房4萬戶、危房改造0.5萬戶;2010年完成危房改造1.5萬戶、新建農房6萬戶;2011年完成剩余危房改造任務,新建農房5萬戶,基本解決農村群眾住房安全問題。統籌安排、配套建設村莊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沼氣和供氣、集中供熱及科教文衛等設施,力爭5年內全市農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網絡化”、“村內通”延伸,基本實現村莊道路硬化、凈化、亮化、綠化、美化。
(二)基本原則。
政府統籌的原則。整合并捆綁使用各項惠農資金和政策,統籌安排農村住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及環境建設,把節地、節能、環保、抗震、減災、安全、適用貫穿于農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全過程,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政策引導的原則。制定相關政策,引導群眾適當集中建設住房,使農村住房向鎮區、農村社區、中心村、大村集中,建設農村新型社區,推動農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轉變、平房向樓房轉變、村莊向社區轉變,促進人口向城鎮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耕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引導和扶持農村住房建設,采取“以獎代補、先干后補”、“銀行貸款、政府貼息”及政府集中招標采購大宗建材進行實物補助等辦法,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帶動作用。
群眾自愿的原則。充分尊重民意,調動農民群眾建設美好家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具備條件的建房農戶,政府主要給予政策支持和技術服務;對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難的農戶,可實行民建公助,鼓勵群眾互幫互助;對沒有能力進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眾,可由鄉鎮政府或村集體采取利用空閑房、修繕現有房、提供周轉房等辦法予以安置,鼓勵社會捐助、單位幫扶。
市場運作的原則。對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鄉鎮駐地村莊及經濟強村,主要運用市場機制加以改造,提倡以鄉(鎮、街道)、園區為單位集中開發建設,提倡經濟強村利用集體收入進行統一改造。綜合運用土地、信貸、資金、費用減免等優惠政策,吸引和鼓勵房地產開發、工程設計、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農村住房建設。
二、實施步驟及工作要求
(一)深入調查,摸清底數。按照省建設廳制定的全省農村危房鑒定標準,以縣(市、區)為單位,著手進行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調查摸底,重點調查2009-2011年3年內,城鎮規劃區內外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鄉鎮駐地、舊村改造、整村遷建、合村并點的村莊及農戶數量,其他村莊擬建新房的農戶數量和需要修繕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數量等內容。逐村逐戶建立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檔案,為編制規劃、制定政策、開展工作提供依據。
(二)科學規劃,統籌安排。2009年6月底前,以縣(市、區)為單位,著手編制或調整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科學編制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規劃及年度計劃,報市政府審批,報省建設廳備案。
(三)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定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目標和時限,逐級分解落實到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并定期督查調度,年終檢查考核。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各縣(市、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負責制定計劃、組織實施并落實一定的資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落實。
(四)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按照“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先易后難、有序推進”的原則,引導能夠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設的地方先行啟動,讓經濟條件較好、建房積極性較高的農戶率先啟動,分期分批展開。一是對鄉鎮駐地村莊,按照小城鎮建設規劃,高起點編制詳細規劃,搞好建筑設計,逐步進行鎮(鄉)中村改造,增強小城鎮的凝聚力。二是對中心村、經濟強村和大企業駐地及周邊村莊,按照農村新型社區的標準,統一組織建設集中居住區,同步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并可通過宅基地置換方式,將擬撤并村莊的農戶吸引進來。鼓勵經濟強村兼并周邊弱村,通過集中建房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拓展發展空間。三是對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確定保留的村莊,結合村莊整治開展農房建設,對空心村實施舊村改造,同步配套建設可以滿足相應需求的基礎設施,盤活閑置土地。四是對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確定搬遷合并的弱小村、偏遠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過提供優惠條件引導農戶到小城鎮、中心村購房、建房,原村址復墾。五是對煤礦(地質)塌陷區、壓煤區、水庫庫區、黃河灘區等不宜居住的村莊,盡快實施整村搬遷,倡導集中連片建設,鼓勵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五)多措并舉,改造危房。農村危房改造要區分輕重緩急,分期分批實施,從住房最困難、最急需的群眾入手,充分利用現有空閑房,優先安置無房戶和整體危房戶,重點扶助農村低收入危房戶特別是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可采取空閑房安置、租賃安置、修繕加固、救助安置、配建安置、新建翻建的方式解決農村危房戶的居住問題。
(六)建改并舉,突出重點。要以城中村、城邊村、鄉鎮駐地村、經濟強村、大企業駐地及周邊村、煤礦(地質)塌陷區、壓煤搬遷村及舊村改造為重點,倡導建設公寓式多層住宅為主,農戶分散自建為輔的形式,使住房建設相對集中,防止重復建設,避免造成新的浪費。對農村危房有計劃地進行改造,逐步消除農村危房。農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設改造的,必須編制詳細規劃或總體設計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實施。對集中連片建設騰空的土地,要優先安排土地整理復墾項目,實現土地整理與農房建設有機融合。
(七)加強監管,規范運作。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要納入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對符合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家庭,要按照個人申請、村民評議、村委會審查、鄉鎮審核、縣(市、區)審批的程序確定幫撫對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群眾意見征集、資金審核及資金撥付等制度,對相關資金實行專賬專戶、專款專用。對集中建設農村住房和為農戶自建房提供實物補助所需的建筑材料,要以縣(市、區)為單位,由政府組織統一進行招標采購,確保質量。對政府組織集中連片建設或改造的農村住房及配套設施,必須進行建設工程招標。對集中連片農房建設要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對農戶自建房要加強施工隊伍管理和村鎮建筑工匠培訓,確保新建農房質量和安全。
(八)確權發證,維護權益。村莊整合改造建設農民住房,涉及占用國有土地的,向產權人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涉及占用集體土地的,向產權人頒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注明集體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第168號令)的規定,確定房屋權屬,建立房屋登記簿,依法進行登記。對騰退、調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協商、處理好利益關系的基礎上,依法確定土地權屬。集中改造建設完成的新型社區,有條件的要實行物業管理,暫不具備條件的要配備保潔、綠化、保安等人員。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動工作開展
(一)資金扶持。
1、各級政府要設立專項資金,對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給予積極支持,既可對農戶直接補助,也可對集中建設的農房項目開發單位和自建房農戶給予貸款貼息。
2、土地出讓收益統籌用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
3、土地出讓金中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統籌用于村莊“騰空地”開發整理和復墾。
4、對實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國家規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
5、城市維護建設稅新增部分,主要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
6、城市規劃區內城中村、城邊村和建制鎮駐地村莊進行統一建設改造,用于安置農村居民的住房,按規定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城市規劃區外舊村改造、整體遷建和農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費用,嚴禁搭車收費,更不允許自立項目亂收費。嚴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體土地性質的住房。
7、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捐資捐物、投工投勞,免費提供規劃、設計、監理等技術服務,支持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
(二)用地支持。
按照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確保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合理確定建設用地。
1、抓住當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機遇,統籌安排好農村居民點、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和產業發展用地。在規劃修編中對城鎮、村莊周圍的基本農田進行合理調整,為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預留建設用地空間。農村住房建設選址要盡量利用原有建設用地,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盡量不占基本農田。
2、對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拿出適當比例用地指標予以保障,并參照鎮村公益事業用地,依法辦理集體建設用地手續。
3、積極爭取利用好國家“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政策,逐步擴大掛鉤范圍和規模,最大限度地改造農村居民點。對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除統籌安排好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及公益事業建設外,可置換為城鎮建設用地,并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方式實現土地收益最大化,所得土地級差收益可用于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
4、村集體開展舊村改造節省出來的土地,復墾后由村集體組織管理使用。節約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可在市、縣(市、區)、鄉鎮范圍內調劑使用。
5、在城市和建制鎮規劃區內集中建設出售給本村村民的住宅樓,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村莊地理區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確定建設用地供應方式。由村民集資、政府或村集體統一組織建設的,可劃撥供應,其住宅參照經濟適用住房辦法管理;采取商業運作、連片開發的,可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其住宅按商品房管理。
6、對符合規劃和宅基地審批條件而沒有宅基地的農戶,由縣(市、區)、鄉(鎮)政府統籌協調解決宅基地。
7、對農戶拆除舊住房、不再要新房的,交還宅基地的可給予一定經濟補償,對超占宅基地的農戶要落實一戶一宅,超出部分要實行有償使用,適當提高有償使用標準,具體標準由各縣(市、區)政府制定。
(三)信貸支持。
1、對參與農村住房建設、資信優良的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施工企業,簡化審批流程,優先提供貸款。
2、開辦農村居民住宅樓按揭貸款,對符合條件、土地證和房產證齊全、申請按揭貸款的,適當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
3、對符合條件的自建房農戶,可提供小額貸款。
4、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利用現有投融資機構,也可組建國有獨資或股份制開發建設公司,作為農村住房集中建設改造項目的投融資主體,以項目資產及其收益為擔保和質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進行拆遷安置、土地整理和項目建設。
(四)技術支持。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村鎮規劃、達到施工條件的農村住房建設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開辟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要根據農民實際需求,結合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建筑風格,組織搞好新型農房規劃設計,為自建房農戶免費提供設計圖樣,免費進行技術指導,使農房建設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實用大方、造型美觀、抗震減災、經久耐用。
四、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責任落實
(一)加強領導,建立機制。市政府成立市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建設、規劃、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具體負責全市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協調。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篇3
房管局加強農村住房建設改造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駐濱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關于擴大內需、改善民生、促進經濟增長、推動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意見》(魯政發〔2009〕17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多方協作。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協調作用,整合各項扶持“三農”的資金和優惠政策,采取“以獎代補、先干后補”,“銀行貸款、政府貼息”以及政府集中招標采購大宗建材進行實物補助等方式,統籌安排農村住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及環境建設,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與政策的導向和帶動作用。
(二)統籌兼顧,循序漸進。堅持統一規劃、集約用地、規模開發、配套建設,制定并實施引導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相關政策,確保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與節地、節能、環保有機結合,與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同步推進,努力實現農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轉變、由平房向樓房轉變、由村莊向新農村社區轉變,促進人口向城鎮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耕地向規模經營集中。要學習借鑒“諸城經驗”,把此項工作與新農村社區建設結合起來,堅持規劃先行、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穩步實施,成熟一戶、建成一戶,成熟一村、啟動一村,成熟一批、改造一批,分期分批,有序推進。
(三)市場運作,多元融資。要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積極探索農村住房建設的新機制、新路子。城中村、城邊村、鄉鎮駐地村、經濟強村等要率先引入市場機制,制定激勵措施,引導鼓勵有實力的開發企業、建設企業參與開發建設。
(四)惠及群眾,改善民生。農民是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主體,要充分調動農民建設美好家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真正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要妥善處理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中的拆遷、用地、補助以及建設質量、資金等問題,堅持陽光操作,強化部門監管,接受社會監督。
二、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農村住房建設。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工程,確保每年新建農房2萬戶,力爭達到2.6萬戶,3年直接拉動投資100億元左右。
(二)農村危房改造。從2009年起,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1.6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三)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統籌安排、配套建設村莊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沼氣和供氣、集中供熱及科教文衛等設施,力爭5年內全市農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網絡化”、“村內通”延伸,基本實現村莊“硬化、凈化、亮化、綠化、美化”。
三、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
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編制“三類”規劃,積極穩妥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
(一)科學進行規劃設計。
1.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編制工作。以縣(區)為單位,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綜合考慮當地地形地貌、地質條件、歷史沿革、人文資源等因素,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邊村、建設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遷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編制或調整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合理確定中心鎮、一般鄉鎮、中心村、基層村的區位和規模,合理安排農田保護、生態涵養、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等空間布局,合理確定需要撤并的村莊和搬遷時序。2.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規劃編制工作。以縣(區)為單位,盡快制定農村住房建設三年(2009—2011年)與危房改造五年(2009—2013年)規劃,按照建改結合的要求,合理確定年度建設改造計劃和建設時序,優先確定2009年的目標任務。
3.農房集中連片建設或改造項目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根據農村居民實際需求,結合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建筑風格,組織搞好新型農房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同時為自建房農戶免費提供設計圖樣和技術咨詢。在選點布局、戶型設計、基礎和公共設施配套等方面,充分考慮農民的實際需要,合理確定農房建設標準和抗震等級,引導農民建設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安全實用、經濟美觀的“百年住宅”。
縣域村鎮體系規劃、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規劃務必于200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農村住房建設三年規劃與危房改造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審批。
(二)分類推進農村住房建設。
1.城中村和城邊村要結合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運用房地產綜合開發模式進行整建制改造、集中連片開發,倡導相鄰村莊捆綁式連片開發。
2.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村莊要按照小城鎮建設規劃搞好建筑設計,逐步建設改造成為城鎮社區,吸納周邊村莊農戶入住。國家重點鎮、省市級中心鎮和經濟強鎮要率先建成城鎮社區。
3.中心村、經濟強村和大企業駐地及周邊村莊要按照農村新型社區的標準,統一組織建設集中居住區,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可通過宅基地置換方式,集中建房改善農民居住條件,吸納擬撤并村莊的農戶,拓展發展空間。4.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確定保留的基層村莊要結合村莊整治開展農房建設,同步配套建設相應基礎設施。空心村要通過實施舊村改造,最大限度地減少閑置土地。5.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確定搬遷合并的弱小村、偏遠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過提供優惠條件引導農戶到小城鎮和中心村購房、建房,或按規劃實施整村搬遷。對50戶以下的村莊要先行遷建,對交通條件差、不宜居住的村莊要盡快實施整村搬遷。
(三)采取多種途徑改造危房。區分輕重緩急,采取多種方式,分期分批實施,從住房最困難、住房需求迫切的群眾入手,優先安置無房戶和整體危房戶,重點扶助農村低收入危房戶特別是優撫對象、農村低保戶和殘疾人危房戶。1.對鰥寡孤獨人員,可通過新建和擴建敬老院、社會福利院等方法進行安置。對殘疾人家庭可通過助殘資金扶持、個人適當籌資等渠道,解決危房改造資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任務要于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
2.對結構尚好的危房,可采取工程方法修繕加固或更換部分構件,確保居住安全。
3.對規劃保留村莊中因年久失修、殘損破舊而無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隱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體投資,幫助農戶拆除舊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擇址新建,產權歸村集體所有。原房主愿意自行拆除并交還宅基地的,可給予一定補助。鼓勵村民到中心城區、小城鎮和經濟強村購買、新建住房。4.有閑置房屋的鎮、村集體,可將其閑置房屋用于安置危房住戶。5.整體改造或遷建的村莊,應在農民集中居住區內配套建設部分周轉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決農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問題。對購房、建房有困難的貧困農戶,可由政府或村集體給予一定扶助。6.將城中村、城邊村的困難群眾逐步納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圍。
四、政策扶持
(一)資金政策。
1.各級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對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給予資金支持,即可對新建住房農戶進行直接補助,又可對項目開發單位和自建房農戶給予貸款貼息。市財政從2009年開始設立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各縣(區)給予獎補。2.統籌安排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3.按國有土地出讓平均收益的20%提取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和部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統籌用于村莊“騰空地”開發整理和復墾。4.對實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國家規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5.城市維護建設稅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6.城市規劃區內城中村、城邊村和建制鎮駐地村莊進行統一建設改造,用于安置農村居民的住房,按規定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城市規劃區外舊村改造、整體遷建和農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費用,嚴禁搭車收費,更不允許自立項目亂收費。嚴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體土地性質的住房。7.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捐資捐物、投工投勞,無償提供規劃、設計、監理等技術服務,支持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
(二)用地政策。
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堅守耕地紅線,確保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1.農村住房建設選址要盡量利用原有建設用地,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對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涉及的新增建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適當拿出部分用地指標予以保障,并比照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依法辦理集體建設用地手續。3.要積極利用國家“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政策,合理安排掛鉤范圍和規模,最大限度地改造農村居民點。對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除統籌安排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業建設外,可置換為城鎮建設用地,并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實現土地收益最大化,獲取的土地級差收益用于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4.對集中連片進行村莊建設改造的,優先安排土地整理復墾項目,實現土地整理與農房建設有機融合。5.村集體開展舊村改造節省出來的土地,復墾后由村集體組織管理使用。節約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可在全市范圍內調劑使用。6.在城市和建制鎮規劃區內集中建設出售給本村村民的住宅樓,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村莊地理區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確定建設用地供應方式。由村民集資、政府或村集體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村住房,其建設用地可劃撥供應,此類農村住房參照經濟適用住房辦法管理;采取商業運作方式連片開發的農村住房,其建設用地可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供應,此類農村住房按商品住房管理。7.對符合規劃和宅基地審批條件而沒有宅基地的農戶,由縣、鄉兩級政府統籌協調,為其解決宅基地。8.對拆除舊住房、交還宅基地的農戶,可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三)信貸政策。
1.全力爭取市外金融機構和積極引導鼓勵市內各金融機構參與我市農村住房建設。2.資信優良的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施工企業,在參與農村住房建設時,市內金融機構要簡化審批流程,優先為其提供貸款。3.對符合條件的自建房農戶可提供小額貸款。4.具備條件的縣(區)政府,可利用現有投融資機構,也可組建國有獨資或股份制開發建設公司,作為農村住房集中建設改造項目的投融資主體,以項目資產及其收益為擔保和質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進行拆遷安置、土地整理和項目建設。
(四)產權政策。
對農村住房,由縣級政府根據土地性質,依法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進行權屬確認,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村莊整合改造建設農民住房,涉及占用國有土地的,向產權人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涉及占用集體土地的,向產權人頒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注明集體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第168號令)的規定,確定房屋權屬,建立房屋登記簿,依法進行登記。對騰退、調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協商、處理好利益關系的基礎上,依法確定土地權屬。堅持“一戶一宅、建新拆舊”,鼓勵農民拆除危舊房、交還宅基地。嚴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體土地住房。
五、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責任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已成立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相關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市建設、規劃、房管、發改、財政、國土資源、經貿、教育、監察、民政、交通、供電、通信、農業、水利、衛生、審計、人民銀行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二)明確各級責任。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由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總責,各鄉(鎮、辦)抓落實。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有關部門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堅持定期督查調度,層層簽訂責任書,年終檢查考核;堅持一月一調度,一季一通報,每年底檢查考核。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村鎮規劃,達到施工條件的農村住房建設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辟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簡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部門分工合作。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
建設部門:發揮好牽頭作用,抓好農房建設與危房改造調查摸底、技術指導、情況調度、建房數量認定等工作。
規劃部門:切實抓好“三類”規劃編制。
房管部門:負責確定房屋權屬,依法進行房屋登記。
發改部門:負責安排年度投資計劃,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政策支持。
財政部門:負責財政資金安排,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補助。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解決農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用地問題,組織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抓好農村土地整理、土地復墾。
經貿部門:負責組織相關工業、流通企業積極參與農房建設。
教育部門:負責抓好農村中小學校舍建設和改造。
監察部門:嚴格監督,及時查處違紀行為。
民政部門:做好農村低保戶、五保戶、優撫對象等特困家庭認定,認真組織實施農村低保戶、五保戶、優撫對象等特困家庭的住房救助,搞好農村敬老院和福利院擴建,發動社會捐助。
交通部門:負責繼續抓好公路和客車“村村通”工作,并協助鄉(鎮、辦)編制村莊道路規劃,推進農村交通發展。
供電、通信部門:對城鎮規劃區外村莊改建為集中居住區的,要繼續執行國家扶持農村發展的有關政策,并負責搞好集中居住區外的電力、通信設施投資和建設。
農業部門:負責農村沼氣建設。
水利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衛生部門:抓好農村醫療衛生設施建設。
審計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和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
人民銀行、銀監局:積極引導轄區內銀行機構為全市農房建設與危房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貸支持。
篇4
關鍵詞:勁型微型樁;構造;施工工藝
中圖分類號:TU47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傳統微型樁的發展
微型樁(亦稱樹根樁、小樁)于 20世紀30年代由意大利F.Lizzi首創,F.Lizzi稱微型樁為Pali Radice,英語為Root Piles。1962年,微型樁技術被Fondedile公司引入英國、德國。此后20年,在歐洲得到廣泛應用,主要應用于歐洲古舊建筑物補強,如意大利羅馬S.Andrea delle Fratte教堂補強(見圖1.1)。美國于40年代開始使用微型樁,從1996年到2001年,深基礎協會(DFI)微型樁委員會發展了《擬建微型樁施工規范的設計指南》,該設計指南2001年批準通過。同期美國聯邦公路局也發表了《微型樁設計和施工指南》。
微型樁在發展初期設計豎向承載力僅400 kN,原因在于其采用鋼筋做為加筋,直徑一般在150mm~300mm,同時注漿壓力小。近年來微型樁的施工工藝和設計有了較大的發展和改進。現廣泛應用于各種土木工程中,如舊房改造、房屋加層、古建筑的加固糾偏、防洪堤壩加固、建筑(構筑物)加固防震、新建建筑物基礎、危房地基處理、不均勻沉降事故、地下洞室塌陷事故處理、滑坡處治、路堤加固、基坑支護、基礎開挖擋土等工程。
二、勁性微型樁的特點、構造及施工工藝
微型樁發展初期,所采用的水泥、鋼材強度較低,計算理論不盡完善。微型樁經過50多年的發展,衍生出新的構造形式,在應用范圍、構造形式、設計理論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而國內對勁性微型樁(勁材為型鋼或鋼管)的構造、施工工藝等方面的研究很少,國內尚無統一的設計及施工規范。目前雖然勁性微型樁已在國內得到認可和使用,但缺乏設計依據。
傳統微型樁的構造、施工工藝與大直徑灌注樁相比有相似之處,但是其受力機理有很大的區別,勁性微型樁相對于傳統微型樁而言,又具有其獨特之處。
因此本文歸納敘述傳統微型樁構造(勁材為鋼筋)具有的特點,進而分析總結勁性微型樁的特點,并將在勁性微型樁的構造及施工工藝方面系統分析。以期能夠對勁性微型樁的推廣提供依據。
1、勁性微型樁的特點
1)所需施工場地較小:可采用小型鉆機施工,在平面尺寸1.1m×2.5m和凈空高度2.2m即可施工(見圖1.2)。
圖1.2微型樁的施工場地
2)沉降量小:微型樁在荷載試驗中,單樁在712kN (160 kips)軸向荷載下最大沉降只有16.256mm[1]。微型樁在工作時沉降只有數毫米,且在這樣的沉降范圍內,承載力并沒有完全發揮(Ellis 1985)。
3)能夠較好的適用于軟土地區:采用工字鋼或者鋼管,都能較好的克服由于土體較軟產生縮頸或斷樁對承載力的影響[2]。
4)承載力高[9]:國內單樁設計荷載一般小于500kN,傳統微型樁單樁設計荷載為300~1000kN(Bruce et al.1995a)。目前國外勁性微型樁單樁設計承載力最高能夠達到4000kN(樁端嵌入巖石)。
5)施工引起的附加應力小:由于樁孔直徑小,因此對基礎和地基土幾乎都不產生附加應力,施工時對原有基礎影響小,也不干擾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6)施工噪聲和引起的震動小:相比傳統樁型,微型樁施工噪聲和引起的震動很小(Mascardi 1982),不會給原有結構物帶來危險,對已損壞而需要加固的結構比較安全,即使在不穩定的地基中也可進行施工。
7)能穿透各種巖石和障礙物,適用于各種不同的土質條件(見圖1.3)。
(a) (b)
圖1.3(a) 微型樁穿透淤泥質土;(b)微型樁穿透片麻巖
8)傳統微型樁豎向荷載作用下可不考慮壓曲失穩問題[3]。勁性微型樁采用二次壓漿,此施工工藝對樁周土的土性參數有很高的改良作用,因此勁性微型樁亦可不考慮壓曲失穩問題。所以勁性微型樁如遇樁端為巖石,可將勁性微型樁做成嵌巖樁,以充分利用其樁身材料強度大的優點。
9)傳力明確,可靠。
2、勁性微型樁的構造
在各國工程界的不斷努力下,新型微型樁構造不斷出現,產生了各種類型的微型樁,但總得說來,其基本構造相同。典型的微型樁構造主要由鋼套管(Steelcasing,某些類型微型樁中無此構件)、加筋(Reinforcement)、注漿體(Grout)及附屬件(如:定位支架)組成(見圖1.4)。
美國及一些歐洲國家已研制生產出微型樁專用構件,并制定了標準。這些構件提高了微型樁的施工工藝水平及其可靠性,其中比較典型的是由威廉姆斯工程公司(Williams Form Engineering Corp)生產的微型樁構件[4],現介紹如下:
1)加筋(Reinforcement);國外生產的加筋采用標準化全螺紋圓鋼(All-Thread-Bar,可實心或空心) 或鋼管。此類型加筋可保證和注漿體的粘結力,同時可以方便在樁頂安裝樁頭。為方便節段化施工,不同規格加筋配套相應接頭,以方便加筋的節段聯結。
2)六角螺帽(Hex Nuts);螺帽(見圖1.5)的作用是固定樁頂的傳力板,保證樁頂荷載傳至樁身。
3)樁頂傳力板(Steel Bearing Plates);傳力板(見圖1.5)的作用是將樁頂荷載有效傳至樁身。有時為了提高樁頂部分局部承壓能力,在樁頂部分設置螺旋筋加強。
圖1.5六角螺帽和樁頂傳力板
4)鋼套管(Steel casing);鋼套管的作用除了鉆進時跟進護壁外,有時也做為微型樁結構的一部分。類似于加筋,為方便在場地受限地段施工,鋼套管分成節段,通過螺紋聯接。
5)加筋定位器(Centralizer);為保證加筋精確的定位在樁孔中,采用定位器來定位(見圖1.6)。微型樁如用于喀斯特地區,注漿前要在探明的空穴部分用PVC套管密封。
圖1.6加筋定位器(Centralizer)
3、勁性微型樁的施工工藝
勁性微型樁的施工一般按以下工序(施工工藝流程見圖1.7)進行:成孔~清孔~安放鋼管(或工字鋼)~注漿成樁。
成孔:一般采用地質鉆成孔,視工程及地質條件可采用干成孔或泥漿護壁循環成孔。鉆機經改造后,樁孔距建筑物墻(柱)邊最近可達到350mm,必要時也可采用斜孔。
清孔:若采用泥漿護壁循環成孔,則成孔后應進行水沖清孔。
安放鋼管(或工字鋼):清孔后應及時安放鋼管(或工字鋼),在建筑物改造或基礎托換工程中,由于受建筑物層高的限制,鋼管通常分幾節制做(見圖1.8),安放時再進行焊接或采用鋼套管連接。
圖1.8分節制做鋼管
4)注漿:通常采用二次灌漿,所灌材料一般為凈水泥漿。第一步:先向孔內拋粒徑為15~30mm的小石子(亦可省略此步),然后靜力向孔內注水泥砂漿或凈水泥漿(見圖1.9)。第二步:待水泥砂漿初凝后進行二次注漿(見圖1.10),向孔內壓力注水泥漿(注漿壓力一般為2~3MPa)。為保證注漿質量,水泥凈漿和水泥砂漿均應摻入一定數量的高效減水劑。
圖1.9靜力注漿圖1.10二次高壓注漿
三、結論
本文經過介紹了勁性微型樁在國內外的最新發展概況及其構造與施工工藝,可以看出微型樁具有很多優點,它不僅可用于新建工程的地基處理,也可用于現有工程的基礎托換,特別是對于場地狹窄,凈空低矮的工程現場,其優越性尤為突出。由于微型樁在國內應用時間較短,國內目前微型樁采用數根普通鋼筋籠做為加筋,由于其截面配筋率偏低,微型樁的軸向剛度較小,同時微型樁樁身強度小于傳統樁基,故采用較弱的加筋不利于微型樁承載力的發揮和提高微型樁的極限承載力,但是勁性微型樁能較好的克服由于土體較軟產生縮頸或斷樁對承載力的影響[2]。目前國外采用專用型鋼做為加筋,加筋的直徑通常為微型樁孔直徑的1/2,微型樁的剛度較大,承載力較高[4],有較高的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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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新武. 鋼管微型樁在樓房地基加固和糾偏中的綜合應用[J]. 建筑科學,2008,11,929~104.
作者簡介:
譚現東(1973.10- ),男,山東臨清人,煙臺大學本科,講師,碩士,聊城職業技術學院工程學院,研究方向:建筑力學、建筑結構。
篇5
【關鍵詞】房屋建筑;輕鋼加層;頂部
1 工程概況
某單位的一座辦公樓層,建筑始建于1985年,框架結構為4層鋼筋混凝土,內外隔墻屬于加氣混凝土塊砌體墻,底層主要用于向外營業銷售用,其層高在4.5m左右,二至四層則是用于辦公,層高為3.0m,辦公樓的基層選擇了鋼筋混凝土作為單獨的基礎。整個建筑工程的抗震情況為7度抗震設防區,現達不到現代居住要求,需要對建筑采取加層處理,以滿足開會等各個方面的需要。
2 加層技術方案
在設計過程中,應該結合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具體情況對加層采取承載力計算,這是由于地基和少數框架柱的承載力達不到要求;接著根據鋼結構形式加層驗算后得出其承載力能達到使用要求,無需對原有結構進行加固處理,經全面分析后為保證房屋結構的整體性、承載力與標準要求一致,因而設計了使用輕鋼結構完成加層處理。
(1)環節負重壓力,考慮到盡量降低原建筑的負重,對新增層的主體結構處理選擇了等截面門式剛架,梁柱主要使用H型鋼,檁條是C型鋼,屋面板、墻面板選擇了雙層彩色壓型鋼板,最新選擇的輕鋼結構重量為0.2KN/m2,且經過相關的性能檢測后達到使用要求。
(2)維持結構協調,在樓房改造設計過程中需要對加層情況科學設計,以保證整個結構的協調想。針對原來的建筑物結構需維持協調性,把早期的外墻開小窗調整為大窗,將原屋面的隔熱層清理干凈,選擇 C10爐渣輕質混凝土對排水坡找平處理,以避免下部結構的荷載增加。
3 門式剛架柱腳節點連接構造
新、舊結構之間的連接是加層工程與一般建筑工程相區別的顯著標志之一,既要保證原結構的受力功能,又要使新、舊結構的連接牢固可靠、確保質量。施工時應避免對原結構造成損傷,所有穿過原構件的孔洞均應采用機械鉆孔,鉆孔前應先用紅外線鋼筋測定儀探出鋼筋位置,還要考慮施工的可操作性。
為利于加層后整體結構抗震,保證結構整體性,新舊結構的連接(即柱腳節點)能否達到設計要求是鋼結構加層工程成敗的關鍵。因此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上接建鋼結構,新加層柱腳與原結構的連接是設計、施工的關鍵和難點。新舊部分連接必須可靠,保證水平力的傳遞,尤其對于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地區,連接節點應采用剛接形式,方能控制鋼結構層的水平位移并保證其承擔柱底彎矩。
(1)采用“直接鉆孔連接法”。即在已有框架柱頭上直接鉆孔,在每個混凝土柱頂鉆4個Φ35的孔,孔深420mm ,插入Φ30螺栓,用結構膠灌孔與底板連接,結構膠硬化后安裝鋼柱,鋼柱再與底板螺栓連接,中間以50mm厚細石混凝土填實
(2)采用“柱主筋直接連接法”。有些鋼筋混凝土框架柱的配筋較多,無法成孔,不能采用“直接鉆孔連接法”,可采用鋼柱底板與混凝土柱主筋連接方法,即在柱內選位置合適的主筋加熱調直后,反投到底板上開孔塞焊,柱頂鋪細石混凝土找平,鋼柱與底板螺栓連接,
本工程頂層結構的梁、板、柱都是現澆鋼筋混凝土,施工中無法鉆入成孔,柱截面除8根Φ25柱主筋按構造彎在柱頂外,還有樓板雙向Φ12分布筋及縱橫交叉的Φ22的大梁主筋,若盲目鉆孔,極易斷掉受力主筋,成孔率很低,也會極大地削弱柱頂混凝土強度,新、舊柱的連接質量難以保證。最后決定采用鋼柱底板與混凝土柱主筋連接方案,即先鑿去原柱頂保護層露出柱筋,選4根位置合適的柱主筋加熱調直,主筋位置反投到底板上開孔,柱頂清理干凈,洗凈后鋪放附加鋼筋網與原柱筋焊接。再澆筑C20細石混凝土,比設計厚10~20mm,然后套上底板,用水準儀、水平尺和橡皮錘找平,調準標高點焊底板,待混凝土終凝后,將底板與主筋剖口焊接,既可保證鋼柱的可靠性連接,又加強了原混凝土柱主筋的錨固。
4 鋼柱及鋼梁的安裝
安裝鋼柱或鋼梁時應該與工程標準保持一致,根據設計要求對鋼柱、屋面鋼梁進行分段制造,再將其運輸到施工現場進行安裝組織。鋼結構的選用應該參照施工現場的情況而定,通常運用的是1臺16t汽車吊承擔鋼柱、鋼梁的吊裝,另選2臺8t汽車吊作輔機,主要作用是為了構件拼裝以及二次搬運需要。由于鋼梁翼板和腹板的厚度較小,且安裝的整置煎熬高,很容易出現平面彎曲變形,這就需要在原有的地面上建立鋼梁作立式拼裝,完成拼裝后實施吊運組裝。而鋼柱的主要特性包括了:板厚小、柔性好、易彎曲等,柱的穩定性多數憑借柱與柱之間布置成密集的C型檁條和拉條加以鞏固。這時選擇1臺汽車吊把鋼柱吊運到樓頂,并對其進行固定處理。而另1臺汽車吊來吊裝C型檁條與鋼柱相互固定,再把吊裝鋼梁、鋼柱合理裝配起來,安裝結束后需使用 C型檁條對其固定處理,以保證整體結構的性能能夠達到實際要求。
5 施工過程中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在當前的施工操作中,施工單位應該對原有的建筑采取防護措施,特別是對一些裝飾水平較高的大型賓館、辦公樓等更應該注重維護,不僅要確保施工的質量,還應該讓工程操作在規定期間內完成,以免原有的建筑受到外界損傷,增加房屋建筑返修次數,給加層施工帶來難度。
在施工前期的安排中,需要對整個施工流程做好科學的安排,以確保工程結束后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當前運用最多的則是保護性拆除技術,根據房屋建筑的使用情況制定有效的保護方案。在拆除時需要堅持“自上至下”的原則,且結合原建筑結構的內部特征,將需要拆除的項目做好安排,制定科學的拆除順序。加層施工現場為四層頂面,對和原建筑物相連接的位置,應進行實時保護,在拆除邊的同時加以防護,保護好未拆除的各類管線接口,對不能移動的排水口、通風口等都進行了特殊的防護。
6 施工期間防水措施
在原建筑物上直接加層施工必然要全部或局部清除原防水層,一般加層又是在不搬遷、不停業的環境下施工,施工期間的防水問題就十分突出。本工程施工期間正趕上雨季,必須采取特殊的施工防水措施。
(1)測量放線找準柱頂位置,首先找到原建筑物施工的坐標控制網進行復測,然后與實物的位置、間距、標高進行復校,兩者相符合時才可開鑿施工。(2)拆除女兒墻,先在外墻柱頂部位局部鑿開1000×1000mm寬的面,鑿開后用刀割開三元乙丙防水層,砌筑200mm高的防水沿,將三元乙丙四周折起砌入防水沿,頂部制作一個鋪彩條布的木框防水蓋,施工時打開防水蓋,下雨時及時蓋上。(3)整體樓面的開鑿清除工作在加層樓面防水完成后進行,雖然增大了施工難度,但使施工期間的防水問題得到有效地解決。(4)輕鋼增層還應注意增層外墻板與原房屋外墻的接縫問題,既要防水,也要協調美觀,因此,連接配件很關鍵。(5)鋼柱底板焊接安裝結束后,柱坑內抹一層10mm厚1∶2.5水泥砂漿,再涂二遍水泥粉加YJ302防水劑,涂勻不留死角.柱子安裝后,坑內雖然存水,但無一漏水。
7 結語
輕鋼結構加層操作簡單,構件連接安裝工藝易于掌握。整個項目施工的工期短、速度快、收益高,同時能夠滿足不同業主的居住需要。由于鋼結構的諸多優勢,包括:自重小、抗震強、工期短、質量優等,在今后的建筑施工中需得到廣泛的運用。技術是房屋加層施工的核心,施工單位和操作人員應盡量選擇高效率的技術來提高施工效率,對原建筑結構加以保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