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環境經濟學理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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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環境經濟學理論

篇1

摘 要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環境污染、資源浪費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為此,當前我國的發展方式必須要經過一系列的改革。筆者認為,從經濟學角度出發,至少要在市場調控、聯系國情和共有資源這三個方面做出相應的政策調整。

關鍵詞 外部性 產權 帕累托最優

一直以來我國的經濟是靠傳統的制造業,以出口為導向來拉動的。結果是使得我國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資源被浪費,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盡管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口號已經叫響多年,但是由于各地政府片面的追求GDP的增長,以GDP作為政績考核的標準,所以,口號還是口號,沒能得到貫徹。于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我們必須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保持清醒的認識。

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曾經說過:“以前我曾自豪的宣稱中國是‘世界工廠’,但現實是,如果沒有可持續發展的技術與制度,產品出廠后,剩下的很可能是一個滿地狼藉的垃圾場。”

香港中文大學郎咸平教授也指出:中國根本就不是制造大國,中國處在產業鏈的最低端,真正的制造業大國是美國歐洲等處在產業鏈高端的國家,中國以犧牲環境,浪費資源為代價,結果卻使得大部分的利潤都流向了歐美。

一、文獻綜述

我國學者對于環境資源的探討有諸多的成果。張波(2005)從立法的角度出發,認為在可持續發展階段, 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環境資源法都受到可持續發展的強烈影響,可持續發展已成為當代環境資源法發展的一個重要特點和趨勢。武子(2010)則從產權制度的方向出發,認為產權制度在解決資源浪費、使用不合理以及自然資源的污染和破壞問題上發揮的作用日益凸顯。金雪濤,榮朝和(2009)從環境資源的產權特征出發,認為由私人產權和共有產權有機構成的均衡性混合產權結構才是適合資源環境的產權運行機制。

二、具體措施

改革開放已經三十年了,在慶祝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我們應該保持清醒的認識:20世紀80年代以來,工業化進程的加速、鄉鎮企業的飛速發展及農業活動中的不合理開發等,致使我國環境問題加劇。這不僅影響到目前人民的生活質量,同時也導致社會經濟發展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遭受到了某種程度的破壞,已經成為了制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經濟學講究的是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收益。而我們現在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高速發展,這個投入與產出是不成比例的。有人說經濟發展了一切問題就都能解決,但實際上真是這樣嗎?且不說我們的收入分配不均,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等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就是環境破壞了,資源浪費了等關系經濟發展的問題真的是能靠簡單的經濟發展就能彌補嗎?如2009年的湖南瀏陽的鎘污染;2010年大連新港發生油管爆炸,上百平方公里海域的海面被污染事件;以及最近出現的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油田漏油事故。這些僅僅是靠經濟的發展就能解決的嗎?

因此,我們的經濟發展思路或者方式必須要作出一定的改進。那么,我們在改進的同時應該注意那些問題呢?

(一)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要注意運用市場調控的手段,消除負的外部性的影響

在我國的市場經濟建設中,很多廠商過分的追求私人邊際利益,給社會或其他經濟主體帶來了相當多的負的外部性。所謂的外部性也叫溢出效應,當生產或消費的某些外在的影響未被包括在市場價格之內時,就會產生外部性問題。外部性分為兩種情況:即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這是根據私人邊際成本與社會邊際成本或者私人邊際收益與社會邊際收益的大小關系來確定的。而且不管是正的外部性還是負的外部性都會降低市場資源配置的效率,導致對帕累托最優的偏離,從而導致市場失靈。

這些負的外部性主要表現為廠商排放的大量污染,浪費的大量資源,這對其他經濟主體和社會的福利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而且隨著人口的增加、經濟的增長,環境資源已變得日益稀缺,其相對價格不斷提高,機會成本也進一步增加,社會的邊際成本與私人邊際成本的差異還在不斷加大。從而又使得環境資源的生產和消費也出現了外部性問題。使資源的配置不能達到最優。

因此外部性的存在是現實生活中經濟,環境等出現問題的根本原因,我們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運用多種手段以來解決外部性問題。這其中包括補貼、收費等多種手段。而目前占主流的應該是庇古的黃金規則以及科斯定理。

庇古主張通過政府干預來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因此他提出了著名的庇古稅即稅收-津貼辦法。這種辦法一方面堅持“污染者付錢原則”即對產生負的外部性的廠商征稅。另一方面又對帶來正外部性的企業給予補貼。科斯提出運用產權理論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后來由斯蒂格勒總結出科斯定理。該定理提出在交易費用為0的前提下,可以通過明確產權來使外部性內部化。

(二)在中國,要注意中國的國情,且不可盲目的市場化運作

在中國,政府經濟建設理念的逐步成熟,我國企業的市場準入門檻越來越低,這無疑會極大地促進我國企業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部門也在進一步地放松對這些企業的管制,由原來的“指揮者”轉變成為“裁判者”;其次,我國的法律體制正在逐步完善,各個企業也將會在法律的規制下公平地進行競爭,這將會使市場要素的使用更加有效,流轉更加快速,配置更加合理。

然而,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畢竟還不夠完善,企業家的素質與責任心還不夠強。如近幾年出現的“樓脆脆”,沈陽化工在市中心“毒氣熏人”等,事件無不體現出我們的企業家普遍缺少責任心,他們信奉的是不管別人的利益,只要自己能賺到錢就是硬道理。企業家素質與責任心的缺失將直接導致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不能順利走下去。

所以,僅僅依靠市場明析產權來解決外部性問題顯然是不夠的,必須更多的依靠政府的監管。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出售產權許可證來幫助確定產權。另一方面通過稅收和補貼等財政手段來消除外部性。也就是說,要使資源的配置達到最優,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使整個社會和人們的福利實現最大化政府的宏觀調控是不可或缺的,這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點。

而且我們應始終注意的是,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解決這類問題時可以靈活借鑒外國資本主義市場的經驗。切不可照搬。一方面由于我國的體制決定的,另一方面還有著外國資本主義入侵等問題。

(三)對于共有資源,政府應注意作出相應的決策,需要“全體總動員”

在現實生活中,新鮮的空氣,清潔的水,以及各種礦產資源都是一種共有資源。

在市場中,私人或者一些生產者往往對這種共有資源進行過度的利用,而市場也往往沒有充分的保護共有資源。比如之前很多地區的小煤窯屢禁不止,導致地面沉陷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市場資源沒不能到有效的配置,導致對帕累托最優的偏離,從而也引起市場失靈,而這其中由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沒有很好的建立產權。一旦產權建立,那些受到影響的個人就可以向那些帶來這種污染或破壞的廠商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樣就可以保障資源的有效配置。這也是科斯定理的作用所在。

保護共有資源,除了產權、價格和稅收機制外,尤其需要更多地發揮政府、司法以及全社會的作用。共有資源與公共物品一樣沒有排他性:想要使用共有資源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免費使用。但是,共有資源有競爭性:一個人使用共有資源就減少了其他人對它的享用。因此一旦提供了一種共有資源,決策者就需要關注它被使用了多少。在我們生活中,起決策者作用的往往是政府。如洞庭湖的水是共有資源。周邊的化工廠,造紙廠向本來清潔的湖水中中排放廢水就會帶來負的外部性,使湖水受到污染。而政府解決這種問題的一個方法就可以是收取排污費,這個排污費實際上就是我們上面講的庇古稅的一種,是針對帶來負的外部性的行為的。但實際上這種是不現實的,因為收費帶來的成本更高。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求我們的政府部門特別是環保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制定相應的法規,嚴禁排放不達標的企業進行生產。如最近幾年,湖南省委就堅決關閉了在洞庭湖周邊排放污水不達標的造紙廠,此舉受到了廣大人民的大力支持。同時更加規范化的措施可以如下:

首先,建立綠色公共財政。環境保護的稅收收入應作為政府的專項基金,財政預算中要包含環保經費科目,且全部都用于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開支,同時對其用途的審計監督也要加強,以防被擠占挪用。目前,編制環保經費預算上,把基層環境保護局的人員從吃雜糧(很多從事公務的職員是事業編制,在經費上是收支兩條線),改為撥款。

其次,排污許可、總量控制和環境評價。污染物的總量控制需要三項制度聯動:一是要確定國家和地區各項污染物的最大自凈能力,然后政府環保部門就可以按照環境質量標準,在環境承載能力的范圍之內規定各種污染排放的最大容量;二是嚴格實施排放許可制度,企業排污的種類、數量、性質、去向、方式等要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行審查許可;三是實施環境影響的評價,對由區域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及評估,提出有效的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與措施,進行跟蹤監測,嚴格實施此制度。

另外,對于排污權交易。有關專家朱家賢建議,形成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具體為初始分配的一級市場和初始排放權分配之后的自由交易二級市場。第一,在區域開始進行試點與推廣工作,選擇那些自愿強制減排的企業以及超強度減排的企業進行交易;第二,建立并規范排放權交易所,可以采取數個區域性和1個國家性的交易平臺;第三,出臺排放權交易的國家標準指南;第四,建立國家或公共登記機關,給那些排放權交易的參與者開設賬戶并記錄相關的交易活動;第五,適時探索開展碳期貨交易;第六,按照碳交易的多邊性、持續性、專業性、及技術性等特點,建立完善的經紀人制度。

三、啟示

我國政府于1994年就通過了指導我國未來發展的《中國21世紀議程》,確保我國經濟,環境資源等的可持續發展。但中國在未來的30年中,資源和環境消耗趨勢將達到發達國家發展水平,即使按照工業化國家中的低資源環境的消耗水平,中國也將消耗全球50%左右的天然氣、鋼鐵、石油等資源,形成全球50%甚至更多的碳排放,由此看來形勢依然很嚴峻。環境與資源問題是關系到我國經濟能否長久持續健康的發展下去的關鍵,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還在于我們的政府能否有勇氣承擔責任,能否站在發展的高度,能否目光長遠。在我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環境問題要靠市場,更要靠政府。

參考文獻:

[1] [美]薩繆爾森.經濟學(第17版).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8.

篇2

從某種意義上說,資源環境是人類農業經濟活動的物質基礎,農業生產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豐富的自然資源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條件。人類在農業開發的過程中必須遵從客觀規律,不能以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因此,環境與發展并不是相互對立、不調和的,而是相互促進、相輔相承的。

(一)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應遵從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

因為農業包括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自然再生產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經濟再生產受到經濟、技術以及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所以說農業是自然系統與經濟系統結合的復合系統。因此,在發展農業時,不僅要遵從自然規律還要遵從經濟規律。

(二)可持續發展的農業必須遵從環境經濟學和生態經濟學理論

環境經濟學的理論核心之一是外部性理論。對于農業而言,如果采用低效率的方式配置資源,進行經濟活動無疑會對外界環境產生負效應。比如,不合理地使用化肥農藥,以提高單位產量,結果可能導致水體污染、土壤退化等加深層次的負面影響。因此,在發展農業時,應當遵從環境經濟學理論。同時,生態經濟學理論也為可持續發展的農業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生態經濟學強調在生產的過程中,應盡可能地按照生態學原理,使生產的過程按照生態鏈耦合的方式進行。因此,在農業的生產過程中,更應強調物質、能量流動的合理性。

(三)可持續發展的農業需遵從“3E-R-T”模式

所謂“3E-R-T”模式是指,可持續發展的農業要考慮到5個方面的因素,包括生態、環境、經濟、技術、資源,即在技術可行、有利于生態恢復、環境保護的條件下,合理地、充分地利用資源,促進經濟的持續發展,以實現生態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二、保護農業生態環境與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措施

(一)加強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建立現代農業耕作模式

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要加強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土地和水資源的利用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調整種植業、養殖業內部結構,優化農業生產區域布局,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推進鄉鎮企業技術進步和體制創新。所以,我國農業的發展必須走資源節約、生產集約高效、保護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道路。要合理地進行生產區域布局,改進和完善傳統的粗放型耕作方式,走以生態、環境保護為指導思想的現代農業耕作模式,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道路,盡量減少或避免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使農業得到持續健康的發展。

(二)要積極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加強保護生態環境工作,才能夠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采取多種措施,積極建設良好生態環境。要建設好生態環境,就必須加強城鄉企業的清潔生產工作,把對環境的污染治理工作做在污染之中,而不是污染之后。

(1)要積極做好城鄉工業布局的規劃,只有實行好的規劃,才能改善農業環境的污染現狀,使農業環境的污染得到抑制。建立綠色的農業生態環境,才能保證小康社會的建設。

(2)還要積極加強對城鄉居民生活垃圾的治理,要采取分離垃圾的做法,把垃圾分成不同類別,然后積極探尋處理方法,要增加除填埋、焚燒以及露天堆放之外的處理做法;要盡量使垃圾能夠得到利用,使垃圾變廢為寶。

(3)要在農村大力發展沼氣的應用,農村沼氣得到大力應用,就可以解決資源的循環利用。沼氣使用量的增大,一方面可以凈化農村環境;另一方面還有利于緩解能源的消耗,還能夠為農村的植物增加有機肥料;使有機肥料得到大量利用,減少化肥的使用量。這樣就會提高農業生產力,提高農作物的產量。

(4)還要積極建立水資源的循環利用設施,要提倡節約用水,增強人們節約用水意識,這樣才能夠把有用的水用到實處。

這樣才能改善農業環境的污染現狀,使農業環境的污染得到抑制,建立綠色的農業生態環境,才能保證小康社會的建設。

(三)要積極保護農業資源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耕地是農業生產的基礎資源,失去了耕地,農民就失去了基礎,因此,在農村要對耕地資源實施合理開發和保護,農村耕地的紅線要始終記在心中,實施在行動中,保護耕地是防止資源退化和縮減的有效揩施,因此,對于農村的耕地,要從保護農村耕地資源出發,進行科學研究。因此,當地政府要把加強農村生產的建設用地,一定要加強規劃管理,堅決不能觸動底線,這樣才能積極穩妥開展農村基本農田建設,達到嚴格限制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在調整中絕不占用耕地面積,這樣才能使農村有限的耕地資源得到保證。

此外,還要積極加強保護水資源,要對農村水資源實施統一管理模式,要利用高科技保護水的蒸發速度。主管的農業部門,應積極推廣節水技術,要組織農民,積極構建節水型的農業生產體系,這樣就可以轉變傳統的大水灌溉農業的生產方式,建立創新的,可以提高農業灌溉利用率的農村生產方式。

(四)要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科技促進農業可持發展

現代農業科技的廣泛應用,是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寶,它有利于緩解中國農業資源的短缺問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護生態環境的作用,這樣就可以利用中國現有的水資源、土地資源、動植物品種資源等,在現代農業科技的發展中,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不斷提高農村資源的利用率和轉化率,使農村資源得到大的收益,逐步轉變只是片面追求農業生產量的傳統觀念,要從原有的觀念的轉化中,緩解生態環境被不斷污染和破壞的現狀,這樣才能使中國農業生產之路,走上可持續發展的康莊大道。

(五)因地制宜,發展地區特色農業

在發展農業模式方面不能搞“一刀切”,盡量避免“風格雷同的現象,應在不同地區發展具有優勢特色的地方農業,揚長避短,形成優勢互補。在山區,應大力發展果業、林業、畜牧養殖業。在丘陵地帶,應根據其自然環境,選擇合適的農業發展方向。在平原地區,如果在經濟發達的地區,由于城鎮化的發展,因其農地稀少,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合理規劃、節約用地,利用高科技發展高效、生態、觀光農業;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應加強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擴大灌溉面積,大力推行節水和干早農業在貧窮落后地區,應建立完善服務體系,提高勞動者素質,提高耕地的生產率,控制人口增長,以及加強環境建設。

參考文獻 

篇3

低碳經濟主要是指將可持續發展觀作為基礎,通過技術革新、制度完善等多種方式和方法,最大程度減少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最終實現經濟、社會及環境等協調發展的一種新型經濟發展模式。低碳經濟的出現和發展,不僅能夠實現環境保護目標,還能夠有效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低碳經濟理論基礎

(一)經濟學方面

通過對早期經濟學思想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不難發現,其中都蘊含著低碳經濟思想。大多數人認為經濟學僅關注國家GDP,其實不然,經濟學還兼顧世界經濟、人類未來發展等方面的研究,基于此,經濟學中充分體現了低碳經濟思想。

(二)其他學科方面

低碳經濟主要涉及四個方面:生態、循環、綠色及低碳經濟,而其中每一個方面又由多個學科構成,例如:生態經濟包括生態學、經濟學,針對生態、經濟結構、功能等方面進行有效整合。低碳經濟的四個方面都能夠充分體現出低投入、低消耗等理念,并全面、系統的為現代經濟發展做出指導,基于此,相關學科在很大程度上為低碳經濟奠定了基礎。

(三)氣候、資源環境經濟學

從氣候經濟學角度而言,《氣候經濟學》中已經明確闡述了氣候與經濟之間存在的關系,且溫室效應的出現,在很大程度是受到全球經濟的影響,另外,資源環境經濟學明確提出人類協調經濟與環境的發展,促使世界在發展過程中,不僅要滿足經濟發展需求,且能夠保護自然資源環境,且資源環境經濟學針對排污指標轉讓的金額也做出了明確規定,低碳經濟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資源環境經濟學基礎之上的。

三、低碳經濟經濟學價值具體表現

(一)有效緩解國際經濟合作矛盾,健全國際經濟學體系

近年來,經濟學專家從不同角度,對國際經濟合作理論進行全面、系統的詮釋,而最終都將國際經濟合作作為基礎,并以國際經貿為主要方式,提升國家綜合實力。國際合作能夠有效整合資源,謀取更多利益,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環境問題,特別是當下發達國家和欠發達國家之間的合作,導致環境問題日益惡化,且CO2等溫室氣體自身具有流動性,給全球環境都造成了一定影響,而低碳經濟中的思想、觀念能夠有效緩解國際經濟合作產生的矛盾,另外,低碳經濟不僅立足于國際經濟,還放眼于全球經濟,基于此,將低碳經濟融入到國際經濟學領域當中十分必要,更能夠體現其價值。

(二)發展自身全面優勢,推動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

工業時代前,經濟發展緩慢,產生的環境污染也較小,生態系統能夠進行自我調節,確保經濟、生態環境及社會和諧發展,然而,工業革命后大量機器等生產設備參與經濟發展,導致溫室效應,生態系統無法承受重負,使得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加劇,并對人類身心健康構成巨大威脅,傳統經濟學理論已經無法適應現代經濟活動發展需求,而循環經濟、生態經濟等經濟理論能夠更好地為現代經濟活動指明方向,并為促進經濟、生態等方面的協調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因此,低碳經濟的經濟學價值還體現其能夠促進經濟發展模式的調整和轉變,從而實現低碳經濟發展目標。

(三)妥協或是你經濟學內容,促進消費模式轉變

低碳經濟進一步發展,輔工具層出不窮,誠然,概念及理論并沒有完善,但已經成為金融學、國際貿易等方面的一部分,氣候自身具有復雜性,專家需要對風險、不穩定性等因素進行重新考察,并重新明確相關概念。另外,經濟活動的發展最終目標都圍繞著消費,消費越強,相對應的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會隨之增加,基于此,低碳經濟理念在人們生活中的滲透,在改變傳統生產方式和方法的同時,也有效轉變了消費方式,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四、結束語

篇4

摘要:漁業資源衰退、漁業環境惡化問題已受到全球的日益關注。實現漁業資源的合理、有效及可持續利用,加強漁業環境保護,呼喚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指導。該學科是一門新興交叉學科,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學科體系。本文在回顧其演進過程的基礎上,梳理了其邏輯框架,指出這一框架應當包括緒論、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基本理論、研究方法及政策分析等逐步遞進的四部分;外部性理論、公共產品理論、自然資源的產權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自然資本理論以及漁業生物經濟模型應當成為該學科的基本理論;在構建這一學科的過程中,應當對稀缺性等經濟學的基本假設及資本觀進行修正與拓展,加強既有政策之經濟績效的實證研究。

關鍵詞: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學科建設;邏輯框架

中圖分類號:F06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6)49-0064-04

一、引言

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國漁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本國乃至全球的漁業資源與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僅受到了越來越多國人的重視,而且在全球范圍內受到廣泛關注[1]。解決漁業經濟發展、漁業資源可持續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不僅需要從自然科學與技術角度加以研究,而且需要從經濟學角度加以探索。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就是以探索漁業資源與環境系統和經濟系統的協和演進規律及其應用為使命的經濟學科。然而作為一門新興學科,該學科的發展尚有諸多方面需要進一步構建、發展及提升。筆者曾撰文對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學科屬性、研究對象、研究內容、研究方法等方面進行了初步論述[2],本文在其基A上,對該學科的演進路徑進行回溯,對學科的基本框架進行梳理,供同仁商榷以共同推動該學科的發展,并最終實現人類社會、經濟及漁業資源環境生態系統的協和發展。

二、學科發展的回溯與反思

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既是漁業經濟學的分支學科,同時也是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分支學科。溯其由來,就不能不從漁業經濟學的發展開始。漁業經濟學之思想起源可以追溯至英國古典經濟學家A.斯密甚至更早,而日本學者蜷川虎三1933出版的專著《水產經濟學》是最早的漁業經濟學專著。之后戈登?史葛(Gordon,H.Scott)在《漁業資源的最優利用經濟方法》(1953)[3]及《共享資源經濟理論:漁業》(1954)等論文中提出了生物經濟平衡和最大經濟產量(Maximum Economic Yield,MEY)的概念及其方法[4]。1961年日本學者岡本清造出版了《水產經濟學》。之后,隨著漁業經濟的日益發展及全球漁業資源的逐步衰退,世界許多漁業國家相繼將發展漁業的重點由增加捕撈強度轉向漁業科學管理,漁業經濟學的文獻也快速增加。Н.Π.琴索聯夫的《蘇聯漁業經濟學》(1977)、李?安德森(Anderson,L.G.)(1977)的《漁業管理經濟學》,洛根渥爾德與漢尼森合著的《漁業經濟學》(1978)、近滕康男的《水產經濟論》(1979),清光照夫、巖歧壽男著的《水產經濟論》(1982)和大海厚宏、志村賢男等的《現代水產經濟論》(1982)等都是其中較有影響力的著作[5]。然而不能不指出的是,雖然著作數量增加、對漁業資源有效配置和利用的經濟學理論闡釋逐步深入,但受生產力發展所限,直到目前為止,國外漁業經濟學的主要內容實質上是就是漁業資源經濟學,主要研究人類對漁業資源的合理開發與有效配置問題。我國學者畢定邦[6]、胡笑波[7]等人曾經在系統梳理前任研究成果并結合中國實際的基礎上,分別于1990及1995年出版了《漁業經濟學》教材。然而受計劃經濟時代學術背景的影響,這些教材在學術體系上與全球主流經濟學有較大差別。其后國內出版的漁業經濟學教材至今尚未能及時系統地整合國內外學術成果,形成能夠有效闡釋中國乃至全球漁業產業結構、區域布局、資源分布、生態環境等方面的深刻變化及其背后隱藏的經濟規律。概言之,從主體看,目前的漁業經濟學總體來看仍然停留在以漁業資源經濟為主要內容的發展階段,需要從基本理論、基本方法、研究內容等方面加以系統整理。

在漁業經濟學發展的同時,20世紀50年代以來,環境污染、包括漁業資源在內的自然資源衰退問題受到了全球關注,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應運而生,漁業資源與環境問題受到了經濟學家的重視。從全球范圍來看,20世紀90年代起,捕撈、養殖及其相互之間、漁業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關系的經濟研究成為了漁業經濟學界的重要研究領域,漁業資源經濟研究與漁業環境經濟研究逐步出現了交融趨勢。

概而言之,對于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而言,要真正建立起一門學科,尚需認真總結、梳理和回答如下這些主要問題: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基本假設、基本概念有哪些?建立在這些基本概念與假設基礎上有哪些基本理論?在這些基本理論指導下,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有哪些特有研究方法?主流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哪些可以借鑒到本學科中?如何將漁業資源經濟學與漁業環境經濟學加以系統整合而形成一以貫之的內在邏輯體系?如此等等。

三、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邏輯架構

就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基本邏輯架構而言,筆者認為其架構應當包括緒論、基本理論、研究方法、政策分析四個逐步遞進的主要部分。對四個部分的基本構成,思考如下:

1.緒論。在緒論部分,需要對該學科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學科性質、本學科與漁業經濟學、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生態經濟學、漁業資源學、漁業環境科學等學科之間的關系進行界定和說明。

2.基本理論。基本理論部分,主要應當包括對經濟學基礎理論的回顧、外部性理論、公共產品理論、自然資源的產權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自然資本理論以及漁業生物經濟模型等部分。其中,外部性理論、公共物品理論、產權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自然資本理論是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它們既是經濟學基礎在本學科中的延展,同時也為本學科研究方法、尤其是漁業資源與環境資源價值評估、相關經濟政策的設計及經濟分析提供基礎。

(1)經濟學基礎理論回顧。經濟學基礎理論回顧部分既為本學科提供基礎,又是本學科與經濟學基本理論之間的鏈接。盡管本學科具有自身特色,但作為對經濟學基本理論的進一步延展及應用,在構建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時,首要的是界定本學科與經濟學基本理論之間的關系,以便為后面各部分的分析提供基礎。其中包括對消費者理論、生產者理論、市場結構理論、社會福利理論、GDP核算理論、財政、貨幣與貿易政策等知識的簡要回顧。

在此需特別說明的是,在對經濟學基本理論進行回顧時,作為經濟學基礎的延展,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有必要對資源的稀缺性這一經濟學基本假設進行重新界定與認識。若資源無稀缺性,也就無需節約,無需研究其開發利用的成本與收益及有效利用與配置。這一點毋庸置疑。傳統的漁業經濟學主要研究的是可捕撈的漁業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和配置問題。其中主要討論的是漁業生物資源的稀缺性,在對于水域與水生生態系統等環境資源,在傳統漁業經濟學中被看作是外生變量。因此,在構建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時,應當對傳統經濟學的稀缺性假設作一定的延展,這種稀缺不僅是相對于人類的需求而產生的相對稀缺,而是取決于漁業生物資源、漁業環境資源更新能力而產生的絕對稀缺,這種稀缺資源是這一耦合系統中的內生變量。

(2)外部性理論。所謂的外部性指的是這樣一種經濟現象:生產者或消費者等經濟主體在自己的經濟行為中產生了一種有利或不利的影響,而這種有利影響所帶來的利益并未被產生這一行為的經濟主體自己所獲得,或這種不利的影響所造成的損失并未由產生這一行為的經濟主體自身所承擔。外部性理論之所以應當被納入到該學科基本理論之范疇,是因為人類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的各種行為不僅會通過對漁業資源的作用而產生外部性,而且還會對水域環境造成外部性。可以說,漁業生產、水產品流通和消費過程中,外部性隨處可見。如何糾正外部性帶來的資源扭曲性配置,在保護好漁業資源與環境的同時盡量提高人類福利是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必須探討的問題,這一問題將貫穿于學科發展的始終。沒有外部性理論的作為基礎,就不可能構建起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3)公共物品理論。公共物品的界定與物品的非競爭性與非排他性有關。所謂非競爭性指的是某人對一種物品的消費不會妨礙他人同時享用該物品,也不會減少他人消費該物品的數量和質量。非排他性則指的是在技術上無法將那些不愿意為其消費行為埋單的人排除在消費該物品的受益范圍之外,或者雖然在技術上可以排他,但排他成本很高而導致經濟上不可行。如果一種物品同時具備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則說這種物品是純粹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物品可能具備非競爭性但不具備非排他性,或者反之,此二者均被歸入混合物品,而一些物品同時具備競爭性和排他性,稱為私人物品。

(4)產權理論。產權是一束界定所有者權利、特權以及使用資源的限制的權利[8]。它包括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漁業資源的產權界定不同,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經濟績效會有所差異。冰島、新西蘭等漁業管理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是否以產權理論為基礎進行相關政策的設計、推進政策執行直接影響漁業資源保護之績效[9]。要研究漁業資源及其相關的環境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就必須以產權理論為指導來進行制度設計、績效評估。因此產權理論應當成為漁業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的基石。

(5)可持續發展理論。所謂的可持續發展,按照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1987年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的定義,指的是“既能滿足當代人發展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漁業生物資源及其賴以生存的環境資源是人類的寶貴財富,隨著全球人口的增加,它具有與日俱增的稀缺性。在其開發利用過程中,人類必須平衡當代人與子孫后代的權益,必須實現此類稀缺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永續利用。為此,需要探討漁業資源貼現率高低、產權配置以及資源生物特性、環境特性等對資源跨期配置、動態最優的影響及實現動態最優利用的機制與路徑。這必須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依托。

(6)自然資本理論。所謂的自然資本,又稱生態資本。“是存在于自然界,可用于人類經濟社會活動的自然資產。包括四個方面:(1)傳統的自然自然資源;(2)環境消納并轉化廢棄物的能力;(環境的自凈能力);(3)自然資源的再生增殖能力;(4)生命支持系統。”[10]。

顯然,漁業生物資源及其賴以生存的環境資源可以且應當被納入到自然資本的范疇。然而,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人類僅將其當作財富的來源(即資源)而未將其作為自然資本。何以做出這一論斷?理由如下:按照R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觀點,所謂的資本,指的是能夠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無論是何種資本,追求超出其自身價值之外的增量部分是始終是投入此類資源的目的所在。如果將漁業生物資源及其賴以生存的環境資源作為自然資本,就應當在其開發利用過程中考慮如何實現其存量的補償及增殖。然而,無論是全球而言還是在國內,漁業生物資源被過度開發、漁業水域環境被污染比比皆是。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正是因為在理論方面自然資本觀的缺失導致了漁業生物及環境資源的扭曲性開發與不當配置,人們只考慮其開發,不考慮其增殖;即便考慮,也重前者而輕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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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持續發展的提出和研究現狀

關于“可持續發展”的普遍認可的定義是在1987年42屆聯大“環境與發展會議”上提出的,即“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筆者認為,可持續發展可被定義為“既滿足包括人類物種在內的當代生物圈的需要,又不損害未來生物圈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這樣才能把發展的觀念與理論拓寬到人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從代內延伸到代際,達到全方位的“時空”的有機統一。這是可持續發展本應體現的本質內涵,是可持續發展的真諦。

在國際上,有關“可持續發展經濟學”方面的著作主要有由美國著名的生態經濟學家、研究環境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的專家赫爾曼·戴利(herman. e. daly) 所著的《超越增長——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學》(1996),戴利先生在該書中強調指出:“可持續發展的整個理念就是經濟子系統的增長規模絕對不能超出生態系統可以永久持續或支撐的容納范圍”,該論點準確地揭示了生態可持續性這個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問題。

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出版會于1996年出版了《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另一本分析可持續發展經濟的重要著作為歐洲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管理學和環境科學教授羅伯特·艾爾斯于1998年所著的《轉折點——增長范式的終結》。

在國內,有關“可持續發展經濟學”方面的著作主要由賈華強先生所著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導論》(知識出版社,1996年6月),由潘家華先生所著的《持續發展的經濟學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6月),由劉思華先生主編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學 (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 和由洪銀興主編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商務印書館,2000年10月)等。這些著作的出版,可以說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經濟學作為一門科學體系正式產生的標志。

二 存在的問題

自從可持續發展理論提出以來,國內外理論界就進行了熱烈地研討,但目前仍然停留在邏輯思辨的角度,缺乏實施層次的研究。從經濟學角度的研究情況來看,雖然也出現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是整個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缺乏一個統一的理論基礎,沒有抓住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問題。

此外還存在包括定義不規范、內涵的模糊等方面的問題。

三 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理論框架構建的建議

(一)區分三類不同的經濟發展成本

“由于生態環境問題不完全是外部性治理問題,因而可持續發展的實施不完全是治理外部性”。所以,在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條件下,要圍繞著發展成本的最小化這一理論基礎來減少經濟發展的代價,在這一過程中要區分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和生態成本三類不同的經濟發展成本。由于生態成本是由代際累積和轉移而形成,難以像環境問題那樣可以通過對責任主體進行征稅來予以補償。所以在可持續發展的實施過程中,應當把重點放在生態成本的降低上,通過實施系統管理,建立和實施生態經濟制度,把經濟系統與生態系統相對接,把經濟增長方式與生態系統相對接,把技術選擇與生態系統相對接,通過實施生態經濟制度來降低生態成本。

(二)強化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安排

生態環境問題是由人的行為而造成的,制度安排的激勵與約束性可以對人的行為起到規范作用。因此,強化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安排,發揮制度的激勵與約束作用以解決生態問題及代與代之間的生態成本累積和轉移,從而降低經濟發展成本。制度安排的強化應從正式制度安排與非正式制度安排兩方面著眼。在正式制度安排方面主要著眼于三方面:一是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在資源利用中引入價格機制,通過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來合理利用資源;二是加強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一方面維護市場秩序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制和行政規制方面的制度安排,強制性地促使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去保護生態環境;三是完善市場制度,建立健全資源環境市場,為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創造條件。在非正式制度安排方面,要加強觀念的轉變和倫理道德的建設,樹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觀,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環境等多項指標的協同來衡量經濟發展。同時改變傳統的對待自然的態度,“在保護自然、尊重自然,并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過程中來實現經濟發展”。

(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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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態城市的內涵和主要特點

1.1 生態城市的內涵

生態城市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MAB)”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的一個概念,是城市生態化發展的結果;是社會和諧、經濟高效、生態良性循環的人類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與人融合為一個有機整體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結構。簡而言之,生態城市是一類生態健康的城市。

1.2 生態城市的主要特點

生態城市與傳統城市比較,主要有以下幾大特點:

1.2.1 和諧性

生態城市的和諧性,不僅反映在人與自然的關系、自然與人共生、人回歸自然、自然融于城市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與人的關系上。

1.2.2 高效性

生態城市能提高一切資源的利用效率:物盡其用、地盡其利、人盡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使物質、能量得到多層次分級利用,廢棄物循環再生,使各行業、各部門之間共生關系得以協調。

1.2.3 可持續性

生態城市是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的。同時兼顧不同時間、空間,合理配置資源。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保證其健康、持續、協調的發展。

1.2.4 整體性

生態城市不是單純追求環境的優美或自身的繁榮,而是兼顧社會、經濟和環境三者的整體效益,不僅重視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調,更注重對人類生活質量的提高,是在整體協調的秩序下尋求發展。

1.2.5 區域性

生態城市作為城鄉統一體,其本身即為一區域概念,是建立于區域平衡基礎之上的。而城市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只有平衡協調的區域才有平衡協調的生態城市。 2 中國目前的城市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建設的起步

2.1 目前的城市狀況

“九五”期間是環境保護大發展的五年,集中體現在: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全民族環境意識普遍提高、環保措施力度加大、環保投入大幅增加、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等方面。但是,環境污染依然嚴重,生態惡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水環境污染相當嚴重,全國有36%城市河段的水質為劣5類,多數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點狀和面狀污染;大氣污染十分突出,受監測的341個城市中,有66.7%的城市空氣質量超過國家二級標準;固體廢物、城市垃圾、“白色污染”仍然嚴重;全國城市垃圾真正達到無害化處理的還不到總量的10%;城市噪音擾民十分普遍,2001年監測區域55.7%的城市噪音處于中度以上污染。嚴重的環境污染導致市民發生多種疾病。

2.2 生態環境建設的起步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生態環境建設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獲得國家批準建設生態省,2001年吉林和黑龍江又獲得批準建設生態省,陜西、福建、山東、四川也先后提出建設生態省。許多城市如上海市、長沙市、宜春市、揚州市、威海市、深圳市等都先后提出建設生態城市的奮斗目標。最近幾年,中國城市規劃學會,中國生態學會以及他們的地方學會舉辦了多次全國性地方性學術討論會,將學術研究與交流推到了。第五屆國際生態城市大會于2002年8月19日至23日在深圳市召開,《生態城市建設的深圳宣言》是這次大會的主要內容,將對世界城市建設與發展以及人居環境的改善起到積極的指導作用。

3 中國如何進行生態城市建設

3.1 生態城市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筆者認為,生態城市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城市生態學和環境經濟學為理論指導,以可持續發展為主題,以城市規劃為藍本,以環境保護為重點,以城市管理為手段,建立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執法監督、公眾參與的新機制,建設經濟、社會、生態三者保持高度和諧的城市。

生態城市建設的目標是:創建清潔、優美、安靜的城市,全面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設高效的生態產業和人們的需求與愿望得到滿足、和諧的生態文化與功能相整合的生態景觀,實現自然、農業和人居環境的有機結合。

3.2 生態城市建設的對策

生態城市建設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是城市發展的必然方向。它不僅涉及城市物質環境的生態建設、生態恢復,還涉及到價值觀念、生活方式、政策法規等方面。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綜合國力、科技水平、人口素質、意識觀念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針對環境差、底子薄、人口多的國情,提出以下生態城市建設的對策。

3.2.1 轉變思想,提高環保和生態意識

從不可持續發展思想向可持續發展思想轉變。其內涵包括:從追求近期的直接經濟效果轉向追求長期的間接經濟效果;從追求單一的經濟高效率轉向追求經濟、生態合并的高效率。這是生態城市建設的思想基礎。沒有這個轉變就不可能有憂患意識、危機感和責任感。這對決策者和企業家尤為重要。因為決策者的思想影響一片,企業家影響一個企業,企業往往是環境污染大戶。我國目前的干部制度是任期制,任期內的績效考核主要還是經濟績效。這很容易使干部產生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完成這種思想轉變必須把干部任期內對環境和生態保護的功與過作為績效考核內容之一。

提高公眾的生態意識,就是使人們認識到自己在自然中所處的位置和應負的環境責任,尊重歷史文化,改變傳統的消費方式,增強自我調節能力,維持城市生態系統的高質量運行。提高公眾的生態意識除了用各種形式加強宣傳和

教育外,還應:(1)讓市民親身感受到環境和生態保護帶來的好處;(2)使市民形成“向自然資源索取是有代價的,污染是要付費的”的概念;(3)營造社會公德大環境,規范那些不規范的環境行為。 3.2.2 加快理論研究,制定生態城市指標體系

現在可持續發展到處都在講。但是,如果沒有能夠指導可持續發展實踐的經濟理論和具體的評價指標,又如何知道決策和實踐是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呢?長期以來,城市建設的理論和政策都是重資源開發,以發展國民經濟為主線兼顧市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因此,必須針對我國國情建立一套適用于生態城市建設的科學理論和指標體系。

(1)生態城市應采用整體的系統理論和方法全面系統地理解城市環境、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間的相互作用關系。環境經濟學的研究內容已經包括經濟活動的環境效應和生態效應。也有較好的社會基礎,為不少人所接受。政府應積極支持和組織環境經濟學家和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探討、研究,使環境經濟學研究的領域擴大,發展成為包括“新財富理論”的多科學、多層次、多分支、交叉性綜合性學科。其領域包括工業經濟學、農業經濟學、森林經濟學、海洋經濟學等以及這些領域的生態經濟學理論。以環境經濟學和城市生態學指導生態城市建設,同時指導國民經濟發展。這是一個機遇,中國應該走在世界前列。

(2)生態城市建設的目標是多元化的。分解為人口、經濟、社會、環境、生態目標、結構優化目標以及效率公平目標。這些目標又應按生態城市建設的階段(初級、過渡、高級階段)分解為階段性的目標,形成評價指標體系。用它在建設的各個階段來衡量城市生態化速度與變化態勢、能力和協調度。設計的指標應靈敏度高、綜合性強,既有持續性指標、協調性指標,又有監測預警指標。選擇指標的原則應注意因子的綜合性、代表性、層次性、合理性、現實性。在生態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的指導下來編制城市規劃條例、械市建設條例和城市管理條例。

3.2.3 建立生態城市環境保護新機制

環境質量是生態城市建設的基礎和條件。環境保護是城市生態建設、生態恢復和生態平衡維持的重要而直接的手段。建立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執法監督、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新機制是生態城市建設的保障。

城市政府的主要職責是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城市。應該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強各種公用設施的建設、進行環境的綜合治理。從社會主體角度看,社會行為可分為政府行為、企業行為與公眾行為。這三種行為決定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狀況。而不可持續發展或可持續發展都決定于這三種行為。在過去的發展模式中政府、企業、公眾的行為都沒有考慮到自然環境的有限性及其對經濟活動的制約,沒有把自然環境納入到經濟系統中,致使人類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深度與廣度不斷增大。

政府應成為生態城市建設的主導力量,應加大力度、有效的引導、規定、維護、激勵整個社會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的行為:(1)國家應提升國家環保主管部門的職能和地位。實質性的參與國民經濟決策活動,重大項目從初步方案擬訂就應征求國家環保總局的意見;(2)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督隊伍的建設,完善體系、加強力量、提高人員素質和敬業精神;(3)在國家、省、市各級政府中設置生態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協調機構,負責政府各部門間管理職能的協調和監控,以推動生態城市建設計劃的實施;(4)強調城市政府在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行為中的地位和責任。制訂和實施生態城市建設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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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西方主流經濟學;發展觀;急功近利;短期增長

中圖分類號:F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3)07-0041-05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在今天的生產方式中,面對自然界以及社會,人們注意的主要只是最初的最顯著的結果,可是后來人們又感到驚奇的是:人們為取得上述成果而做出的行為所產生的較遠的影響,竟然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在大多數情形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資本主義發展的歷史充分證明,資本家必須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進行生產和交換才能生存和發展,所以只關注其經濟活動的直接結果。因此,為資本主義經濟活動服務的西方主流經濟學,雖然面對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也提出了一些應對理論和對策,但是受其理論服務對象和研究目的的制約,西方主流經濟學無論是對經濟問題還是對自然條件在經濟發展中作用的問題,必然表現出其狹隘的視野。無論是從古典經濟學到新古典經濟學,還是凱恩斯主義以及后凱恩斯主義經濟學,西方主流經濟學只關注眼前的利潤,其發展觀是急功近利的,缺少長期的目標和對策。

一、從古典經濟學到新古典經濟學都沒有擺脫急功近利的發展觀

古典經濟學主要關注的是土地稀缺程度對經濟增長或經濟發展的影響。重農學派強調土地和農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提出土地和勞動是社會財富的源泉。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最早提出社會經濟發展會受到自然資源和環境等條件的絕對限制這一觀點。斯密認為,構成一國真實財富與收入的是一國勞動與土地的年產物的全部商品。因此,當一國所獲得的財富已經達到其土壤、氣候和相對于他國而言的位置所允許獲得的限度時,將沒有再進步的可能。在這種狀態下,勞動工資低落到僅夠維持現狀,資本達到飽和程度,利潤非常低。然而,斯密是在討論資本利潤時順便談到這一點,而且認為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

斯密之后的古典政治經濟學家主要研究資本是否能夠和如何獲得最大利潤,幾乎沒有人去特別關注如何節約自然資源,以使自然資源能夠可持續利用。雖然馬爾薩斯首次提出了人口增長與人類賴以生存的食物之間存在矛盾,提出了環境負荷問題,認為持續增長的人口是經濟增長的最大制約;李嘉圖提出資源報酬遞減規律,認為它是制約經濟增長的自然法則,給予自然資源極大的重視。但是,他們的研究視野仍然僅僅局限于經濟增長問題。而且李嘉圖、馬爾薩斯等提出的人類發展在土地資源制約下前景不容樂觀,但是經濟增長最大制約等觀點,也沒有受到后來的新古典經濟學的重視。

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一個自由選擇的體制中,社會的各類人群在不斷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可以使整個社會的經濟資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市場機制是一只“看不見的手”,推動著人們從自利的動機出發,最終使交易雙方都能得到好處。如果經濟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在不使他人境況變壞的同時使自己的情況變得更好,那么這種狀態就達到了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即達到了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然而,由于市場本身的不完備,特別是市場交易信息不充分,使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往往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從而需要對其進行調整。如果對某種資源配置狀態進行調整的結果,是使一些人的境況得到改善,而其他人的狀況至少不變壞,那么符合這一性質的調整便被稱為帕累托改進。如果現存的資源配置狀態存在改進的空間,則意味著社會存在由于資源配置不合理而產生浪費。此時,通過帕累托改進,就能提高經濟效率。由于這種經濟效率的提高并沒有損害其他人的利益,所以帕累托改進也是相對公平的,即帕累托最優實現了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然而,新古典經濟學所提出的帕累托最優只是在抽象地討論市場機制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作用機制,其關注的是可利用的資源怎樣有效率地使用,并不包括對環境的影響和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因此,在帕累托最優和帕累托改進中,效率并不包含生態效率,公平并不包含環境和自然資源使用的代際公平。

由于市場配置的資源并不包括環境和自然資源因素,因此,當工業化過程中出現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時,新古典經濟學理論只能把其歸為市場失靈,即“看不見的手”的調節雖然實現了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卻不能避免環境污染這一外部性問題。可持續發展觀念提出后,新古典經濟學理論又把當代社會無法在代際間公平配置環境和自然資源也歸結為市場失靈。新古典經濟學無法用市場的內在機制解決這些問題,只能寄希望于從市場機制外部的干預和調整來激勵或者約束企業的行為。

但“新古典傳統重點強調的是自由放任,只給政府有限的經濟干預作用。這反映在他們盡管簡短,然而確實有所研究的涉及自然資源與環境的經濟著述中。”如,馬歇爾(1890)首次提出了外部性經濟分析方法,為環境問題的經濟學分析提供了關鍵的分析方法,但馬歇爾的研究只是局限于外部性利益問題。

卡普(1950)對于環境的外部性問題提出了重要論述,認為經濟增長對環境具有深遠的逆向后果。卡普討論了來自生產過程而被傳遞到外部的社會成本,如,對冰和空氣的污染會損害人體健康,減少農業產量,加速物質腐化,使水生動植物滅絕,并威脅飲用水源等。

巴特爾(1958)指出,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表現,它們大規模出現的原因是缺乏市場化的產權,這使一些個體可以濫用這些為許多人共有的資源。通過在所有經濟活動領域制定嚴格定義的、可傳遞的、市場化的產權,這種市場失靈問題可以得到解決。這就是說,大多數環境問題的根源是未能全面地應用資本主義制度方法。

科斯(1960)進一步提出,如果產權被嚴格制度化,并獲得法律力量的保障,那么,對污染等問題施行干預就沒有任何必要,參與各方自己就能解決這些問題。科斯反對政府建立統一標準、依靠稅收和補貼等進行干預,認為在一個有明確產權規定的自由市場環境中,經濟主體通過談判達成協議,一定能把污染控制在適度的范圍內。實踐中,科斯的方法在涉及的談判者數量很少、影響范圍明確時,可以獲得比較滿意的效果,如,解決某一地區工廠排放的煙塵對該地區的危害。但科斯的觀點也受到多方面的批評,認為其有較高的談判成本,而且對于環境污染的外部影響散布較廣的地理區域,以及代際間的資源環境可持續利用問題,運用談判達成協議幾乎是不可能的。

雖然新古典經濟學家也關注資源環境問題的理論,但新古典經濟學家們有一個重要特點:“他們用由需求決定的邊際效用概念取代由供給決定的價值理論。和古典經濟學家將焦點放在供給不同,新古典著述家強調需求在決定商品和服務價值方面的重要性。有一定數量收入的個體,將能夠對市場上可獲得的種類繁多的商品和服務做出選擇。如果個體是效用最大化者,他們就必定以新古典經濟學家為據,那么他們就以諸如此類的方式配置他們的金錢,以使得最后一鎊花在恰好可以滿足他們需要的東西上,而不是花到其他任何東西上。”所以,新古典經濟學主要關注的是在資源稀缺或資源數量一定的條件下,如何在不同的用途中配置資源以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

這種研究重心的轉移使得資源稀缺程度對于經濟增長的影響在新古典經濟學體系中被降低了。因此,雖然新古典經濟學提出了資源使用和環境污染的外部性經濟分析方法,指出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表現,其原因是缺乏市場化的產權,使得一些個體可以濫用許多人共有的資源;認為如果產權被嚴格制度化,并獲得法律力量的保障,便不需要政府對污染等問題施行干預,經濟主體通過談判達成的協議或者產權交易,即可把污染控制在適度的范圍內,并解決市場失靈問題。但新古典經濟學的主要關注點是如何把可以利用的勞動力和自然資源都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利潤。在能否可持續發展問題上,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市場機制的自發運行可以促進技術進步和稀缺資源的價格上升,從而解決自然條件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

歷史發展實踐表明,市場機制并沒有解決自然條件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自然條件對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的制約日益嚴重。而且當資本主義國家出現自然條件質量下降問題時,西方經濟學家們不僅沒有興趣去研究與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生態改善緊密相關的可持續發展問題,還極力主張通過所謂的經濟全球化和自由貿易,掠奪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自然資源,把污染轉嫁給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并且極力為這種行為尋找理論依據和相關政策主張。

發達國家獲得的環境改善的成果許多都是建立在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環境污染、資源濫用基礎上的。然而,人類共同擁有一個地球,這種掠奪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自然資源,把污染轉嫁給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以鄰為壑”的做法終究會受到自然界的懲罰,環境污染、資源緊張、全球氣候變化就是西方主流經濟學主張結出的惡果。從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這是一種典型的急功近利的發展觀。這種發展觀之所以能夠暢行無阻,是因為它完全符合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資本追求剩余價值的生產目的。

二、凱恩斯主義經濟學沒有長期目標和對策的發展觀

凱恩斯主義理論是為政策制定服務的,其政策目標是通過刺激投資和消費需求,實現短期經濟增長,但是這一目標不包括環境保護的內容。在凱恩斯主義指導下,以激勵資本投資為核心拉動經濟增長的政策,不僅帶來了滯脹,還帶來了能源緊張、環境污染等問題,使資本主義世界陷入生態和經濟雙重危機。

凱恩斯及其追隨者的經濟學不關注生態問題,因而其政策主張無法解決生態和經濟雙重危機。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20世紀60年代中期,凱恩斯經濟學作為西方經濟學的“新正統”而盛極一時。根據凱恩斯本人的理論和他的追隨者們對這一理論的補充和發展而制定的經濟穩定政策和經濟增長政策,被看成是凱恩斯經濟學的重要成就。凱恩斯主義試圖用經濟增長解決失業問題、增強經濟實力,并在理論和實踐中掀起“經濟增長熱”,也的確帶來了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繁榮。但是繁榮背后醞釀著更難以克服的生態和經濟雙重危機,因為從凱恩斯主義主張的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實踐中完全看不到有助于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因素。由于凱恩斯主義的政策目標是通過刺激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實現短期經濟增長,而實現這個目標不需要考慮環境保護和資源可持續利用,因此,在鼓勵國民高投資、高消費的促進經濟短期增長的理論和政策體系推動下,必然會埋下阻礙可持續發展的隱患。

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關鍵是發展的可持續性。離開了發展,社會進步、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利用和生態建設都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也就無從談起。同時,發展的可持續性要求發展既要考慮當前的發展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能以犧牲后代人的利益為代價來滿足當代人的利益。經濟增長不等于經濟發展,發展強調社會進步和全體社會成員福利水平的不斷提高,如果經濟不能保持持續平穩增長,或者經濟增長以自然資源大量消耗和環境污染為代價,那么經濟增長的結果只能是促進財富向少數人集中,這種經濟增長不是經濟發展,更不是可持續發展。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只關注經濟增長中的短期波動問題,致力于為政府制定和實施調節經濟短期波動的經濟政策提供理論基礎。凱恩斯主義者采取的態度是,“那些環境問題是遙遠的將來的事情,現在是不可能鉆研得了的,因而不屬于他們的真正課題;在凱恩斯的理論架構中,重點是且應當是短期問題。”這一明顯具有局限性的研究目的和視野使得凱恩斯主義經濟學不可能關注可持續發展問題,也是西方主流經濟學一直以來不能把可持續發展納入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總之,凱恩斯主義理論的發展觀并不包含長期目標和對策。

后凱恩斯主義(也稱新古典綜合派)在保留凱恩斯主義理論要點基礎上,對滯脹、經濟增長導致自然資源不足從而是否要放慢經濟增長速度等問題,做了理論上的解釋,并提出解決辦法。如,索洛在其新古典增長理論基礎上提出,依靠有助于節約使用現有自然資源和有助于發展替代品的技術進步,可以解決自然資源在經濟增長中消耗日益增加的問題。索洛認為,同技術進步對生產率的促進作用一樣,每單位自然資源的邊際產出率呈上升趨勢,所以經濟增長過程中資源枯竭的假設缺乏技術上的依據。索洛指出,《增長的極限》提出的零增長是把零技術進步當做出發點,零技術進步下的零增長不能緩解資源供給危機,反而會加速資源枯竭,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自然資源開采的難度越來越大。因此,解決問題的辦法是依靠有助于節約使用現有自然資源和有助于發展替代品的技術進步。

后凱恩斯主義提出,國家干預是必要的,可以通過微觀財政支出政策(部門優先發展政策)和微觀財政收入政策(稅收結構政策)影響資源的供給和需求。可見,后凱恩斯主義對資源供給問題雖有所關注,但其關注點還是在經濟增長上,目的是要證明經濟增長和穩定增長的概念沒有過時,而沒有對資源環境問題做系統研究,也沒有提出具體的相關對策。

三、庇古關注經濟福利的國家干預發展觀

在西方經濟學體系中,庇古的國家干預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的發展觀獨樹一幟,因此有必要單獨進行概述。庇古提出,外部性是雙刃劍,既包含利益,也包含成本支出。自由市場經濟并不總是有效運行的,因此存在很大的空間,供政府為推進經濟福利的提升而進行干預。據此,庇古提出,政府既應當保護現代人的利益,也應當保護后代人的利益,杜絕過度和非理性的貼現現象。政府既是當代人的受托人,也是未來人的受托人。因此,在必要的情況下,政府需要依據法律進行監督和管理,以避免本國可耗竭資源的過度開發。庇古提出了政府應該實施的三條政策措施:國家補貼、稅收、立法。其中,庇古稅被認為是使環境污染的外部性問題內部化,使企業自動解決污染問題的重要手段,但在理論探討上,由于稅收涉及當代人之間的公平和效率問題,所以爭議很大。在實踐中,庇古提出的三條政策措施被許多國家所采納,特別是大多數國家都在逐步擴大環境保護立法的范圍。

四、結語

雖然近幾十年來,西方主流經濟學針對資源耗竭、環境污染等問題提出了經濟外部性理論、產權理論以及利用市場機制、政府干預、立法等解決問題的方案;提出利用市場機制催生新技術和新產品,從而通過企業的自主行為解決資源短缺和環境破壞問題;提出只有經濟的快速增長才能解決貧困問題,從而實現世界范圍內的可持續發展;試圖在經濟增長理論中把自然資源和環境因素內生化,以討論可持續發展問題。但是,西方主流經濟學的主導思想還是強調,只有在完全競爭的自由市場(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和自由貿易)中才能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才能以更高的經濟效率實現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古典、新古典和后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理論雖然對不可再生資源和環境問題有所關注,但是大多糾纏在資本的獲利和經濟增長問題上,對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沒有實質性推進。

在西方主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在現實世界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不發達國家特別是一些貧困國家之間展開自由的市場競爭,那些急功近利的資本所有者來到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程度較低的不發達國家,廉價使用自然資源。這雖然可以促進當地的經濟增長,但把自然環境的惡化留給了不發達國家;把廉價使用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變為發達國家維持高消耗、高消費生活的重要來源;當發達國家出現經濟危機時,依賴其投資和向其出口產品來拉動經濟增長的不發達國家必然遭受沉重的打擊;在經濟高速增長中,不發達國家并沒有消除貧困,而是加劇了收入分配的兩極分化,進而加劇了支配生產力發展的不公平。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實踐結果完全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公平、共同和可持續三個最基本的原則。

因此,西方主流經濟學試圖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通過市場機制和快速的經濟增長來實現世界范圍內的可持續發展的主張是天方夜譚,因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根源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所決定的生產目的和由此決定的急功近利的發展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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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索洛.世界就要面臨末日了嗎?[M].威廉·米契爾,編.宏觀經濟學文選:當前政策問題.紐約:紐約出版社1974:484-485.

篇8

[關鍵詞]低碳經濟 理論基礎 價值

1、低碳經濟及其相關理論學科對比研究

生態經濟、綠色、循環經濟是低碳經濟的相關學科,其中生態經濟主體探究生態與經濟體系的復合結構、具體功能以及規律特征。循環經濟則基于生態自然系統中的物質循環以及能量變換規律構建經濟系統,令其引入至自然生態體系物質循環中,構建了新一類經濟形態。其本質層面體現為一類生態經濟,需要利用生態學規律引導人類社會各項經濟活動。英國經濟學家提出了綠色經濟理念,基于對人們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有限資源的合理維護以及能源規劃,創建體現健康意識、平衡屬性的特色化經濟模式。由本質層面來講,循環經濟、生態、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均為三高一低逐步向三低一高發展轉變的形式。也就是高水平資源投入、大排放、高能耗、效率低,逐步發展為降低投入資源、控制消耗與排放量,提升生產服務效率的優質模式。上述四類經濟類型均為新型發展構建經濟思想。其中,生態經濟主體傳遞理念為,經濟活動應符合生態規律,其構建體系則應符合生態系統特征。循環經濟主體由循環視角構建生態化的經濟發展活動。綠色經濟為排除自然資源的消耗價值以及形成環境污染造成的價值損失之后創設的生產總值,其主體側重對資源利用的有效節約,追求最終實現綠色的GDP價值。發展低碳經濟主體針對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提升對人類生活形成的顯著影響威脅,其關注經濟發展不應以加大二氧化碳總體排放量作為付出的代價,總體追求經濟發展應脫離于碳排放。由本質層面來講,低碳經濟可歸于生態經濟理論范疇。其提法相比于他類經濟形勢,則更加凸顯了當前經濟建設發展階段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發展追求目標由高碳向低碳模式過度。由哲學辯證視角來看,低碳經濟可由明確主要矛盾出發進而應對發展經濟階段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該經濟思想是社會大眾面臨資源瀕臨枯竭、環境惡化污染、生態系統受到不良破壞等問題,進行自我反省與優化更新的實踐結果,是對自然與人們實踐活動關系的新一輪審視與科學總結。

2、低碳經濟理論基礎研究

近年來,持續惡化的溫室效應對全球經濟建設發展均形成了較為嚴重的影響,其作用程度并不次于世界大戰以及全球經濟危機。為此我們應主體針對碳排放量持續提升造成的溫室效應產生的顯著經濟影響,探索新型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深化理論基礎,拓展研究領域,方能促進低碳經濟的良好、優質發展。低碳經濟是經濟學理論的分支之一,主體基于經濟學相關原理及規律,探究發展經濟同二氧化碳排放間的矛盾問題,促進經濟建設及環境發展的良好協調性。低碳經濟同環境氣候的變化涵蓋較多學科理論內容,因此對其要想進行整體的研究把握,需要我們樹立綜合視野,深入至多學科領域。可采用繼承傳統方式,開展邊際研究、彈性分析、結構衡量、總量研究、均衡分析等實證研究,同時還應對各地域碳排放標準規范進行深入分析。再者我們可借鑒他類學科研究分析方式,例如環境經濟領域學科之中的波及性研究、成本有效性以及成本效益研究等。還可進行碳足跡、金融、碳權以及碳循環的綜合研究分析。

3、低碳經濟核心經濟學價值

3、1解決國際經濟發展合作困境問題,優化整體經濟體系

經濟發展階段中,提升整體競爭力,僅利用貿易手段遠遠不夠。倘若由經濟效益視角來講,開展國際經濟合作可令合作成員國形成良好的合作剩余,對各自發展極為有利。而由生態效益層面來講,國際經濟發展合作則會形成更多負效應影響,引發環境問題。基于國際經濟合作中將制造環節逐步向欠發達國家實現轉移,其技術水平較低,且能源結構不佳狀況,會在制造生產階段中形成顯著環境問題。例如過度開發資源、提升碳排放總量等。而基于碳流動屬性,則會對國際領域各國均形成不良影響。為此我們應科學樹立低碳經濟合作發展思路,通過開展碳貿易與交易,科學解決潛在不良問題,化解國際經濟發展合作困境。再者,低碳經濟基于國際經濟全面收益視角進行發展,因此其理論應上升到國際經濟發展范疇領域,令其研究視角進一步拓寬。應利用低碳經濟做好國際經濟學的有效補充,優化整體經濟體系,進而真正促進國際經濟的全面發展。

3、2創建低碳經濟發展的理論基石,引導更新消費方式

傳統經濟學發展理論其研究主體目標為提升財富,尤其將物質財富作為核心任務,形成了顯著的溫室效應問題。基于現代經濟學主體任務為提升國家GDP,倘若仍舊應用傳統理論作為行動指引,則會無法符合經濟全面發展的核心需求。為此,我們應基于低碳經濟學相關理論,創建完善研究體系、夯實理論基石,做好生態經濟、綠色與循環經濟的有效補充,促進現代經濟發展模式的良好轉變。物質消費的擴充可拉動經濟增長,并促進經濟循環。基于現行能源體系結構,提升物質消費勢必令碳排放總量顯著增加,而降低碳排放則會對物質消費形成相應抑制,體現了兩環節的矛盾問題,即目標沖突。為此我們可利用低碳經濟理論做好矛盾沖突的良好化解。摒棄物質消費是發展經濟根本動力的理念,令低碳經濟促進生產發展方式的優化更新,并進一步轉變人民的生活與消費形式,進而將低碳經濟促進物質的過度消費良好轉變為精神消費,令人們全面關注智力投資,進而為經濟發展建設輸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3、3進一步豐富低碳經濟主體研究內容

低碳經濟研究發展階段中,形成了一定工具。例如碳交易、貨幣、經營貿易、碳期貨以及關稅與期權等。該類理論概念仍舊包含一些不完善的問題,同時為金融領域、貿易學科與虛擬經濟創設了新型研究內容。為此,我們應進一步探究低碳經濟發展風險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不確定性問題,豐富主體研究內容,做好經濟學原理概念的新一輪審視、更新傳統觀念,方能提升研究水平,真正促進低碳經濟的持續、優質、健康發展。

4、結語

總之,針對低碳經濟內涵與相關理論學科分析,我們應做好實踐探究設想,明晰低碳經濟發展核心經濟學價值,才能全面提升經濟發展水平,豐富低碳經濟內容,實現經濟建設全面升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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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貿易 環境成本 外部成本內部化

中圖分類號:F7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6)15-0054-02

從經濟的層面來說,國際貿易對環境既有積極促進作用也有消極負面影響。國際貿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認為是環境質量下降的根源之一,如何在保障環境質量的同時促進國際自由貿易的發展是新經濟形勢下一個國家乃至世界范圍內必須面對、挑戰和解決的重大課題。環境的外部性往往導致市場的失靈,而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對這一點有所忽視,這便使得市場不能夠及時、準確地反映生產和消費、商品與服務中的環境成本,商品價格扭曲,產業結構和國際貿易結構趨于不協調、不合理,許多環境問題也隨之產生,進而全球經濟的發展也受到阻礙。

對于我國而言,要實現經濟、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面對并解決長期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帶來的資源環境與社會發展之間的不協調關系,提高經濟效益和產品環保質量、增強國際競爭力。根據環境經濟學理論,解決國際貿易中環境問題的方法之一就是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將環境成本內部化為生產企業的環境財務成本,既可以避免和消除環境外部化及其負面影響,又能夠促進自由貿易在同等技術、經濟發展水平的貿易伙伴之間順利進行。

然而,理論與實踐總是有一定差距的,環境成本內部化對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影響力截然不同,不同國家和地區對環境要素的定價不同、對環境標準的規定也不一致,這就使得國際貿易中環境成本內部化在具體實踐中存在很多問題。本文目的在于為解決環境和國際貿易之間的不均衡問題而系統地闡述環境成本內部化的理論基礎、探討環境成本內部化對國際貿易的意義及其實施途徑。

一、環境成本內部化的有關概念及其經濟學理論依據

1.環境成本內部化的有關概念

環境要素稟賦的概念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自然資源的豐裕程度,可更新、可替代程度以及自然環境對污染物的吸收能力。環境的吸收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若排污經濟實體的排放量在環境的稀釋吸收范圍內,則不產生外部成本;但當污染物排放量不斷增加時,環境吸收污染物的能力下降,且環境的吸收能力屬稀缺資源,故排污經濟實體需要為排污支付費用。由于環境要素稟賦的評估較難實現量化,產權模糊,較環境成本而言可操作性差,故而有必要用環境成本概念替代環境要素稟賦。

環境成本包括正常利用環境資源所需支付的成本和由于生產造成環境污染所需支付的成本兩個組成部分。前者的大小收到該地域環境要素稟賦的影響,環境要素充足豐裕,環境要素成本低,反之則高;后者即生產的外部成本受到當地環境質量標準嚴格程度的影響,環境質量標準高,生產者環保意識強、治理投入多,外部成本高,反之則低。環境成本分別受到環境要素稟賦和環境質量標準兩方面的制約。

環境成本的內部化指的是⑸唐飛產過程中正常的資源消耗值和環境破壞風險值共同納入生產成本、計入商品價格之中,從而消除自然資源的外部性、體現其價值和稀缺性,從而改變由于市場價格扭曲而致的消極外部經濟效益現狀。環境成本內部化概念著重強調環境和資源的回饋性、有用性和價值性,使用和破壞都是需要付出代價、支付費用的,其價值大小取決于資源稀缺程度、生產全過程中資源環境破壞風險程度的大小。環境成本的內部化把環境成本同其他生產成本一同納入商品生產價值計量,可以更加準確、科學、合理地體現商品價值。

2.環境成本內部化的經濟學依據

(1)環境資源的公共物品性和稀缺性

經濟學家認為公共物品具有三個基本屬性,即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和不可分割性。環境資源的利用不能排除他人參與共享,效用為多人所擴展應用產生成本為零,且環境資源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故可被認為是公共物品。由于其公共物品性質,生產者使用環境資源創造經濟效益時支付成本很低甚至為零,資源的價格調節功能喪失,其作為公共物品被過度消耗。此外,由于環境對污染物具有吸收能力,往往起初可以容納、稀釋、吸收污染物而被人們忽視其重要性。

環境資源的稀缺性主要受到時間、地域的影響,它指的是在特定時期和特定地域資源的有限性。資源稀缺問題本身具有相對差異性、多變性、相對性和絕對性的特點。自然資源的稀缺并不是資源的完全消耗或者絕對不可再生,其相對性和絕對性取決于生產消耗量與資源存量之間的數量關系,若生產消耗量未達存儲量極限,環境質量基本不受影響,邊際成本和生產效益也不會受到影響,那么資源的稀缺就是相對的;反之,資源稀缺是絕對的。在我國,在自然資源有限和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均衡的雙重制約下,環境資源日益顯現絕對稀缺的態勢,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難以取得平衡關系。長期粗放式發展方式會制約經濟進一步發展,導致嚴重的資源浪費,削弱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和競爭優勢。而環境成本內部化有利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環境不被破壞或降低破壞程度,從而緩解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

(2)環境資源產權的不清晰性

產權包括私有產權、集體產權和公共產權三種,具有可交易性、有限性、可分性和排他性等性質,是集使用、決策、收益、轉讓等權利于一身的權利。由于資源環境的公共物品性的特殊屬性,它屬于公共產權范疇之內。產權通過有價值的商品交易體現,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產權的排他性使得交易責權清晰明確。然而資源環境的公共性使其失去排他性,生產過程中的責權分配不能清晰界定。資源環境產權的模糊不清不能對人們過度消耗資源的行為起到制約作用,進而也就加劇了環境惡化和資源浪費。

二、環境成本內部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1.環境成本內部化對國際貿易的促進作用

對于國家來說,環境成本內部化有利于改善生產工藝、優化商品結構。前文提到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是以廉價的勞動力、環境的恣意破壞和資源的大量消耗為代價獲取經濟效益的發展方式。該模式勢必會導致競爭力的削弱甚至喪失,更嚴重的是會使得資源環境耗盡枯竭,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而環境成本內部化雖然短期內可能會降低企業生產效益,但著眼于未來,在環境成本內部化的推動作用下,企業生產加工工藝趨于環保化,工藝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可以增加商品的附加值和競爭優勢,產品結構得到優化和改善,更加符合國際環保標準準入機制的要求,增強國產商品的核心競爭能力。

對于企業來說,環境成本內部化為技術革新提供了機遇。當今國際消費需求呈現出加速向環境友好型產品轉變的趨勢,國內企業必須通過技術革新,使生產過程資源利用最優化,才能生產出品質優良、價格合理的產品,促進綠色生產、引導綠色消費,實現生產者、消費者、社會和資源環境多方共贏。

2.環境成本內部化對國際貿易的負面影響

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實現需要靠環保技術革新、設備更新等一系列舉措,這就意味著生產成本的增加。如果為了達到國際環境標準,生產成本和商品價格必然會有大幅增加,出口商品的價格競爭優勢喪失,影響企業銷售和收益甚至影響國家整體經濟的發展秩序。此外,環境標準對出口國產品生產環境成本內部化要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產品的市場準入,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的出口貿易。

三、環境成本內部化在國際貿易中的實現途徑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都會有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風險,即出現所謂的“外部不經濟”現象,其影響因素主要有環保觀念不強、環境資源產權不明、環境資源價格不合理等。為實現國際貿易中環境成本的內部化,需要采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

1.實行并堅持“污染者付費”方法

所謂的“污染者付費”即要求所有排污生產企業必須為其所排放污染物支付費用。具體來說,由于環境資源的非排他性和公共物品性,容易讓生產者和消費者逃避責任,排污者付費則使環境資源有償化,通過稅收等舉措,向破壞環境、浪費資源的企業征收環境保o稅,旨在提高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減少環境污染、節約自然資源、籌集資金投入環保事業。

2.明確環境資源產權分配

無歸屬和零價格的產權制度對日益稀缺緊張的資源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明確界定資源環境產權,實現資源環境的商品化和市場化,通過市場的供求關系調節資源環境的價格,既能有效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又能開創技術設備革新的新格局,長期堅持還能提高收益,逐步降低環境成本內部化的生產成本,實現資源有效合理利用和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3.制定合理的環境資源價格

通過前文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環境資源的價格可以反映其稀缺程度。環境資源由于其特殊性,并不能完全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商品化,此時,應當充分發揮我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政府宏觀調控參與環境資源價格制定,根據市場供求關系、環境質量標準體系和排污標準體系的相關規定,制定合理科學的維護和損害賠償價格標準,將環境成本納入企業生產成本,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

四、結語

綜上所述,環境成本內部化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環境資源稀缺性和公共物品性等特殊屬性決定了其必須作為生產內部化成本才能有效降低資源浪費、減少環境污染。環境成本內部化對解決國際貿易和環境資源之間不平衡問題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增強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明確環境資源的產權界定、合理制定環境資源價格等措施是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的有效方法。通過環境成本內部化,提升產品環保品質和質量競爭優勢,增強企業在國際間貿易中的競爭能力,同時實現社會與環境資源的協調發展,促進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篇10

對于企業環境責任的概念界定問題,學術界存在不同意見。美國經濟倫理學家喬治恩德勒提出:環境責任主要是指“致力于可持續發展――消耗較少的自然資源,讓環境承受較少的廢棄物”。沃蒂克和科克倫從企業社會契約的角度要求企業把環境問題納入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企業界人士與企業研究人員通常用“企業品行”來解釋企業環境責任。達文波特認為:堅持合乎倫理的企業行為,平衡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需要,致力于保護環境。我國學者袁家方認為:所謂企業的環境責任是指企業在追求股東最大利益和謀求發展的過程中,必須注意兼顧環境保護的社會需要,使企業的行為最大可能地符合環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覺致力于環境保護事業,促進經濟、社會和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經濟法專家盧代富博士認為:“企業對環境、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承擔責任,這是企業對全人類和后代負責的體現,故企業的此項責任是一種典型的企業社會責任。”白平則認為:企業營利最大化與承擔環境社會責任同視為企業的二元化目標,對于企業的經營者來講是不現實的,并認為企業環境責任的恰當定義是:“企業在謀求自身及股東最大經濟利益的同時,還應當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義務,應當對政府代表的環境利益負一定的責任”,并把企業的環境法律責任具體分為:環境行政責任、環境民事責任和環境刑事責任,其中以環境行政責任為主。

由此可見,企業環境責任著重調整企業與自然界的關系,其目的是通過對企業行為的調整達到人類社會的生產活動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結合上述觀點,筆者給企業環境責任的概念界定為: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遵守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謀求自身及股東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還應當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義務,應當對政府代表的環境公共利益負一定的責任。必須盡可能地維護環境利益,對環境污染和破壞采取預防、治理等措施,使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具體來說就是企業根據法律明確規定應當承擔的環境保護和合理使用資源的義務,且這種義務不因企業的終止而立即消失。

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的理論基礎

(一)企業社會責任理論

在界定企業環境責任時,大多數學者都認為企業環境責任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種。“企業對環境、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承擔責任,這是企業對全人類和后代負責的體現,故企業的此項責任是一種典型的社會責任。”企業環境責任的探討也是在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反思中產生的,所以作為企業環境責任的理論基礎之一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對企業環境責任的產生、構建和完善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意義。

在傳統企業理論中,認為“企業的唯一目標是謀求利潤最大化”的觀點深入人心,并在社會實踐中得到翔實具體的認證,企業也確實秉承這一宗旨而不斷發展前進,成為賺錢的最有效工具,“各個人都不斷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對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會或者毋寧說必然會引導他選定最有利于社會的用途。”這一觀點為企業在社會中獲得認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使人們相信企業的行為也是利于和諧社會秩序的行為,所以千百年來企業獲得了人們的大力贊揚,認為其提高了經濟效率,挽救了失業工人,造就了社會穩定,成為社會中不可動搖的神話。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地發現,企業并非如想象中那般美好。對資本主義制度的深入剖析,讓人們看到了企業追求利潤的本性中與社會公共利益格格不入的局面。如企業為了利益對雇員利益的剝削,對產品責任的問題,在生產中造成的環境污染等,引起了人們的反思。

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就率先在美國商界產生,并隨后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思考。但是,對于企業社會責任,也沒有達成統一的見解,只是認為隨著社會利益多元化,利益主體表達自身利益的渠道也越來越多的情況下,企業也應承載相應的利益主體的利益需求,而不僅僅是“個人英雄主義地”為自己謀利,因此,在這種理論的支持下,企業應承擔起自己的環境責任就是理所當然地了。首先,環境是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結合。環境具有極強的公共品屬性,其代表了廣泛的公眾利益,一旦遭受破壞也往往影響甚眾。同時,環境也具有私人利益的性質,因為作為公共的環境,公眾個人對其享有具體的個人權利和承擔具體的個人義務,所以作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統一訴求,企業不可避免地要承擔起自己的環境義務,無論是為私人利益或公眾利益。其次,企業在謀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必不可少的要運用生產資料進行生產,而這些生產資料在資本原始積累的時候,很多就是直接靠對環境資源的掠奪而來的。在環境資源遭到極大破壞和如此稀缺的今天,企業也必須對其造成的后果和取得的財富付出自己的代價。因此,企業也有必要承擔起自己的環境責任。

(二)外部不經濟性――企業環境責任的經濟學基礎

企業理論是近幾十年來經濟學界在對新古典經濟學的反思和不滿中發展起來的,而企業環境責任得以建立的經濟學理論正是在對企業理論的拷問中誕生的。在這些主流企業理論中究竟存在哪些忽視和否定環境責任的觀點成為構建企業環境責任經濟學理論的突破口。有必要對若干忽視環境責任的主流企業理論的觀點作一梳理,以此為基礎建立我們的企業環境責任。

(1)企業的唯一目標就是謀求利潤最大化。早在古典經濟學流派就開始利用最大化假設分析人類經濟行為,并被新古典經濟學理論得以繼承。在經濟學上,“最大化即行為人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最大化意味著對各種方案的比較與選擇,即在一組可供選擇的方案中,人們總是擇取能給其帶來最大好處的那一個。在經濟學看來,最大化具有公理的性質,因為毋需演繹推斷,只要通過經驗觀察就可以證明其正確性。”因此,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從經濟學的’道德中立’原則出發,假定且要求企業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為其唯一目標,不考慮企業行為的消極后果,不考慮企業獲取經濟利益手段的文明性質和倫理價值。”所以,這一理論否定了企業對其他所負有的責任。

(2)企業管理者只對股東或企業負責。企業管理者對誰負責的范圍也決定了企業是否應該承擔環境責任。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管理者往往成為企業具體經營管理決策權的實施者。因此,企業管理者也在其權利范圍內承擔一定的責任。然而企業管理者究竟應該對何者承擔責任就成了理論界一直爭論的話題。對此,已經形成了兩種觀點,即企業管理者對股東負責或企業管理者對企業負責,唯獨企業管理者不應對其周圍人和環境負責。

以上兩種觀點只是眾多企業理論中忽視企業環境責任的代表,從中雖然看到對企業環境責任關注的缺失,但是我們也不能就因此而必然推出企業應

該承擔環境責任。上述論證只是對企業承擔環境責任提供了充分條件,還要以環境經濟學為理論基礎才能夠證明企業必須為環境負責。根據環境外部性理論,外部性是指在經濟活動中,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或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之間的不一致現象,有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之分。環境問題就是典型的外部性問題,企業對自己的排污行為導致的環境污染問題所付出的私人成本遠小于社會為治理污染而承擔的社會成本,所以企業一般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而不顧社會利益,這一理論實際上來源于庇古的思想。早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經濟學》一書中就對此進行了闡述,只是當初環境問題不突出,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而已。

(三)企業環境責任的倫理基礎

企業在社會中已經成為多種社會主體利益的交匯點,企業的活動不可能不涉及到相關者的利益,它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更不可能不引起社會的密切關注。“正是由于企業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勢必會和利益相關者發生各種各樣的聯系,因此企業作為不同個人之間的一組復雜的顯性契約和隱性契約的交匯所構成的一種法律實體,必然涉及到對這些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分配的問題,這一問題直接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企業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社會正義問題就呼之欲出。羅爾斯在其對正義的論述中就指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第一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體系的第一美德一樣。所謂正義,最一般地說,就是對社會權利和義務的公平分配和安排,以及與這種分配和秩序相適應的道德品質。因此,正義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石。我國古代“不息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一定程度上也是體現了分配正義的要求,可見正義在整個社會中的地位。然而正義并不能總是和其他倫理價值保持一致,就效率和正義而言經常發生沖突,我們既不能棄效率而講正義,那樣社會將停滯不前;也不能棄正義而只講效率,那會導致社會無序。所以在企業積極追求的效率和公眾追求的正義面前應該保持平衡,平衡企業過于追求效率的辦法就是要兼顧正義,承擔起相應的環境責任。

承擔環境責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的必要性

進入21世紀后,國際社會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高,環境保護的要求已經開始影響到經濟發展和國際貿易。貿易的要求已不僅局限于產品的質量,而且逐步擴展到環境保護。貿易中進口國以保護自然環境、生態資源以及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為由,通過立法或制定一系列嚴格的環境標準對來自國外的產品和服務加以限制。企業作為經濟主體,其首要責任是為社會提供合格的產品和服務,以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這是企業的生存之本。那么,企業承擔環境社會責任,會不會影響企業的經濟利益,從而影響企業的生存呢?在現代社會,企業與環境的共生關系越來越緊密,追求利潤和承擔環境社會責任之間更多的不是替代關系。而從長遠的角度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把環境保護與追求經濟利益緊密結合,也成為了現代企業競爭力的源泉。

企業承擔環境社會責任可以創造最優化的效益。我們可以從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來分析這一問題。從投人環節來看,企業環境社會責任要求企業降低能耗,節約原材料,從而降低成本;從生產過程看,企業環境社會責任推動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實行清潔生產,提高產出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從而節約治理污染和處理廢棄物的成本。企業的生態型經營行為能夠有效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效率,增加有效產出,減少浪費,通過生態技術的應用提高生產效率,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從產出的效果看,企業環境社會責任要求企業注重產品的“綠色”效應,滿足市場對生態環保、有益健康產品的需求,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市場形象。企業積極承擔環境社會責任,實際上是在向利益相關者傳遞一種信息――企業具有高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對客戶、股東、員工、社會具有負責任的態度。企業履行環境責任會提升企業品牌影響力,而環境社會責任缺失則會丑化企業形象,令企業品牌蒙羞。企業履行環境社會責任與企業品牌建設將產生直接的、深切的正向關聯度。

(二)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的可行性

從企業環境社會責任理論的進程看,企業作為一個社會組織單位,它首先必須是一個經濟主體。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企業就應該以贏利為唯一目的。企業在履行社會經濟職能之外,它還是一個社會性實體,企業總是運作在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的大環境中。這就要求企業不但要對自己的經濟贏利負責,還要對社會全體負責。我們可以從企業主體地位的確立、企業與社會的契約性以及樹立正確的環境資源觀,在企業內部建立可持續發展模式,贏得長期的經濟效益。

現代企業的實體地位、尤其是法人資格的確立使企業成為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從而使“企業社會責任”這個提法的成立具備了基本的邏輯前提。阿爾奇.B.卡羅爾認為權力――責任關系是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基礎:凱思?戴維斯也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源于企業的社會權力,有權力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從長遠看,誰不能以社會認為是負責的態度行使權力,誰就將失去權力。關于企業所享有的“權力”,周祖城教授在其專著中歸納為:第一,生存權――社會賦予企業生存的權利,企業是社會存在物,是社會的一個細胞;第二,特許權――社會賦予股份有限企業責任有限這一特權,即股東的資金責任只限于他們在企業中的權益:第三,影響力――指企業對人類、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力,此影響力不僅是經濟的,還涉及社會的、文化的、技術的、環境的、政治的方面。并由此得出結論:既然企業擁有如此巨大的生存權、特許權(指責任有限企業)、影響力,他們應當對社會負責,為創造更美好的社會盡責盡力。既然市場機制、法律不足以使社會更美好,那么企業就有義務履行道德責任。傳統的經濟理論是以人類為中心的封閉的系統,沒有把環境納入到對生產行為的分析中去。因此,環境保護必須對傳統的經濟理論進行批判,把環境成本納入到生產成本中去,引導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實行經濟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讓企業承擔環境責任就是為了讓企業內化其經營活動所造成的環境成本,無論是實行排污收費、恢復環境原狀、責令停產停業還是賠償他人損失,都是為了促使這一目的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