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違規處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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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違規處理制度

篇1

1 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處理中的違法、違規情況

1.1 定點醫療機構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醫療機構單方或者與參保人員“合謀”違法、違規,騙取醫保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主要的有:編造、涂改病歷等醫療資料,騙得醫保待遇;入院把關不嚴,無需住院的患者卻入院治療;違反“三個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規定,重復檢查,超劑量、超范圍使用藥品;分解住院、掛床住院、延長住院;分解收費、重復收費、超額收費;醫患聯手,開具虛假醫保支付項目,虛開上下聯不符的票據;非參保人員冒名參保人員就醫診療或是參保人員冒其他參保人員之名就診。

1.2 定點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后果

據報道,安徽省醫保中心僅2005年第一季度就查處了92起騙保行為(其中尤以三級醫院居多,達到50人次),核減30多萬元。合肥市醫保中心2004年核減500萬元醫療保險金,2005年上半年核減了70多萬元醫療保險金。2006年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對騙保的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6家二級以上的醫院進行了查處。長春市對定點醫療機構采取違規辦法侵吞醫保基金等現象進行嚴格治理,截至2007年7月共查處“定點醫院、定點藥店”違規、違法行為91起,扣罰違規資金達642萬元。2005年至2008年深圳市六聯醫院騙取醫療保險基金16萬余元;安徽蚌埠傳染病院套取醫保資金32.67萬元,全院73名醫務人員參與騙保。騙保醫院數不勝數,騙保金額也越來越大。

醫保基金大量流失,后果十分嚴重。它將嚴重損害城鎮參保職工的利益,使其個人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定點醫療機構長期違法、違規套取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基金,如不嚴懲,一旦出現赤字,醫保經辦機構就難以維持正常運轉,無法及時、足額報銷參保患者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醫保經辦機構甚至有可能采取提高繳費標準或降低報銷比例的辦法來維持醫保基金整體收支平衡。毫無疑問,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權益、健康權益、經濟利益很難得到有效保障。另外,從定點醫療機構角度來講,原本是“懸壺濟世、妙手回春、救死扶傷”,其醫務人員也被冠以“白衣天使”的美名。而這些機構一旦騙保,勢必損害醫療衛生行業原本良好的聲譽和社會形象,經濟利益相應也會受到不小影響,不利于醫療機構長遠發展。總之,醫保基金失衡使參保患者各種權益都難以得到保障,破壞了醫保誠信原則,挫傷了人們參保繳費的信心和積極性,導致基金不能順利足額收繳,影響旨在“利國惠民”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正常運行,不利于社會整體和諧。

2 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監管,保證醫保基金安全運行

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是醫保管理的重點。作為基金的主要流出通道,定點醫療機構既是醫療服務的提供者,又是醫保基金開支的直接影響者。它起著“閥門”的作用,控制著醫保基金的流出量,直接關系到基金的平穩運行,也事關全體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及醫保制度的持續發展。因此,必須強化監督管理。

2.1 網絡監測與實地調查相結合,彌補醫保基金監管漏洞

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建設,強調系統設計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發揮網絡管理準確、安全、連續的優勢,保證醫保信息及時、安全、聯網運行,重點對醫療機構住院人次、人均費用、住院天數進行動態全程監控,實現費用計算準確、醫院結算快捷的程序化規范管理,使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用清晰明了,滿足醫療保險費用審查的要求。通過網絡監測發現有疑點費用、高額費用,便可展開實地調查,檢查住院人員、住院人次、人均費用、住院天數等指標,及時制止和糾正不規范的醫療服務行為,盡力堵住因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造成的醫保基金流失的漏洞。

2.2 建立醫保基金舉報激勵制度,增強醫保基金監管力度

政府應對醫保基金處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實行舉報制度和獎勵機制。可在定點醫療機構設置舉報箱,公布投訴電話,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德、醫風等及時進行通報,并出資設立舉報獎勵基金,鼓勵公眾對醫保基金方面的違規、欺詐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還可聘請社會責任感強、業務水平高的醫療保險工作社會監督員隨時到定點醫療機構監督其服務質量、收費標準及醫務人員執行醫保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行為提供準確線索的監督員,可以給予相應獎勵。對公眾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及時派人調查,一旦查出問題,立即作出相應處理,以此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確保基金安全。

2.3 獎勵與懲罰相結合,提高定點醫療機構保護醫保基金的積極性

醫保部門以其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的合同內容為基準,以社會舉報案例為依據,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考核,并制定考核獎懲辦法,考核結果與醫保基金的兌現直接掛鉤、與定點資格直接掛鉤,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以及準入和退出機制,做到定點醫保機構能進能出,實現獎懲分明的動態管理。

根據綜合考核結果,對嚴格執行醫保政策、認真履行協議、服務優良、誠信度高的定點醫療機構給予通報表彰,繼續保留其定點資格,并酌情予以獎勵。也可設立醫保誠信獎,頒發給規定時期內未發生騙保行為的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并向社會宣傳。而針對定點醫療機構出現違規問題的狀況,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懲處。輕者給予警告、扣款;重者則責令限期整改;拒絕整改或者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可采取終止協議、取消定點資格等嚴厲措施予以處罰,并予以公布。同時,政府要對非定點醫院進行全面、公正的考察,對于那些有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予以充分肯定,并創造條件讓其盡快進入定點醫療機構隊伍。上述獎懲分明的動態管理模式會促使定點醫療機構樹立自我約束、自我規范、自我管理的意識,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從而促使其妥善使用醫療保險基金。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大醫療保險反欺詐工作力度,形成高壓態勢,達到宣傳法律法規、強化監督管理、打擊和震懾欺詐違法犯罪行為、促進社會誠信和法治建設的目的。同時,進一步規范定點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及參保人員的就醫配藥行為,增強醫患雙方遵守醫保政策的自覺性,健全更加完善的醫保運行和監管體系,打造全方位的陽光監管平臺,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復查窗口報銷的大額票據。對2014年度以來窗口經辦的單次大金額(1萬元及以上)及單人高頻次(同一參保人全年報銷4次及以上)的報銷票據作為重點,進行票據復查,并與就診醫院核實,確保報銷票據真實可靠。如發現騙保、套保行為的向前追溯至所有報銷票據。

(二)檢查定點醫療機構。檢查是否存在留存參保人員醫保卡,冒名就診,串換藥品,掛床住院,分解收費,重復收費或利用醫保卡非法謀利等行為。實地抽查面不低于本縣定點醫療機構數量的三分之二。

(三)巡查定點零售藥店。重點檢查進銷存管理以及是否存在日用品、副食品、保健品等串換行為。實地核查面不低于本縣定點零售藥店數量的三分之一。

(四)核查部分參保人員。對2014年以來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住院醫療費由高到低排名在前的參保人員各取100名進行重點核查,查詢這部分人的病史、病歷,核實其疾病與配藥劑量、配藥品類的關聯度。

(五)核查其他欺詐行為。對用人單位弄虛作假、惡意參保套取醫保基金、定點醫療機構過度醫療或減免費用降低入院標準等其他違規欺詐情況進行核查。

開設舉報電話XX及郵箱XX,及時收集整理有關違規違法案件線索。

三、實施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2015年7月起至2015年12月底結束,為期6個月。總體分為動員部署、梳理排查、整治處理、規范完善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7月上旬)。縣人社局會同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財政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物價局聯合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XX縣醫療保險反欺詐專項行動方案》,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發放宣傳手冊等集中開展醫療保險反欺詐宣傳活動。

第二階段:梳理排查(7月中旬至8月初)。縣醫保處對本縣職工醫保、居民醫保以及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干部醫療統籌、傷殘軍人醫療統籌等涉及的醫療費用開展內部排查,對2014年度以來窗口經辦的大額票據及單人高頻次的報銷票據,進行票據復查,并與就診醫院核實。根據日常監管、數據分析和投訴舉報等情況,集中檢查、梳理重點,確保不留死角,鎖定可疑人員和違規單位。

第三階段:整治處理(8月至10月)。抽調工作人員組成檢查組開展突擊檢查和集中整治,對集中整治期間的醫保違法違規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對不規范的行為,責令限期整改;構成案件的一律立案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縣人社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對專項行動情況及時匯總、通報。需市外協查的可疑票據,統一報市醫保中心統籌安排。建立典型案例、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進展情況通報制度,營造宣傳輿論攻勢氛圍,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懾。

第四階段:規范完善(11月至12月)。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做法、經驗,把專項行動期間形成的有效措施以及經驗制度化、常態化,健全和完善醫療保險運行監管長效機制。結合此次專項行動,深入剖析,抓住醫保基金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對策措施,健全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監管體制和方法手段。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醫療保險反欺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人社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縣人社局和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財政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物價局等部門職能科室負責人以及縣醫保處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養老和醫療保險科,具體負責全縣職工醫保等反欺詐專項行動。同時,各部門確定一名聯絡員及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進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明確職責分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實效。人社部門負責專項行動方案組織實施的牽頭協調;負責醫療保險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檢查規范定點機構的服務行為以及參保人員的就醫配藥行為,對定點單位及參保人員的醫保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負責異地就醫醫療費用核查;負責排摸收集定點單位(參保人員)醫療保險欺詐案件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違法案件。公安部門負責對專項行動中涉嫌犯罪的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和依法查處;與相關部門共同建立重大醫保詐騙案件溝通和信息反饋機制。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經費保障;負責指導財政醫療票據的規范使用,對醫療票據的真偽進行鑒定,并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財政票據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衛生部門負責督促縣內醫療機構積極參與專項行動,對專項行動中發現違規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進行調查處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流通環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檢查,對專項行動中發現違規的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調查處理。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對定點單位醫藥價格和收費行為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篇3

一、存在的問題

1、醫保制度執行不嚴,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不夠規范。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受經濟利益驅使,鼓勵或默認醫療費收入與科室、醫務人員的經濟利益直接掛鉤,造成醫務人員降低入院標準。同時,存在醫療擴張性消費情況,例如超常使用各種檢查手段、貴重藥品和醫用材料,隨意開與病情不相關的藥和檢查等現象。

2、信息化管理水平較低,經辦機構對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缺乏力度。雖然一些定點醫院對醫療保險計算機信息網絡管理也有投入,但信息實時上傳系統等建設仍不盡人意;受現行客觀條件影響,違規成本低,對醫院違規或醫生違規處罰難于執行,處罰的效果也不如人意。

3、各定點醫療機構雖然成立了醫保辦事機構或有專人負責醫保業務,但大多數醫保辦的職能僅局限于同醫保經辦機構的結算業務往來,未能有效發揮培訓、協調、監督、管理作用。

二、措施

一是增強內部控制

1、對單位內部機構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崗位之間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基金收、繳、撥、存、支等主要環節的監督控制。按照單位領導分工和業務科室職能劃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堅決實行“專款、專用、專戶專賬管理”,規范基金運行。

二是強化外部監督

1、網上監控控制。醫務監督股對醫院、藥店的結算情況,通過網上進行審核。一經發現問題,立即將上傳數據退回,重新核算。

2、現場監督控制。定期或不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突擊檢查,發現掛床等違規現象,立即核實,進行處理。

3、病例查閱控制。組織專人對各定點醫院的病歷每月進行不低于10%的抽查,發現問題病歷,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篇4

“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大,不了解蘇州的醫保政策,不少人在離開蘇州前,把自己的醫保卡賤賣給‘藥販子’,自以為撿了便宜,其實是做了件大傻事。”蘇州市社保中心稽查科相關人士對記者說,這名43歲的河南務工人員劉某,將自己的醫保卡賤賣后,“藥販子”在2013年4月5日到15日期間,非正常劃卡金額達到5075.4元,其中補充基金支付了2751.6元。據了解,劉某被確診為患了腦瘤后,需要手術治療,他請求重新開通他的醫保卡,按規定,劉某必須退賠違規費用近3000元!他后悔不已。

蘇州市目前已發現230名參保人員的醫保卡有違規使用情況。蘇州市社保中心網站對這230名參保人員進行了曝光,并要求他們在規定期限內攜有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說明情況。記者登錄蘇州市社保中心網站查閱發現,被公示的230名參保人員,從登記的身份證號碼看,基本上是外地來蘇州的人。相關負責人士向記者證實,把自己的醫保卡賤賣給“藥販子”的,99%是外來務工人員。

參保人員的醫保編號“跟蹤一生”。蘇州市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務工人員返鄉或去其他城市打工,可按規定轉移其社保關系。社保轉移遵循“拷貝不走樣”的原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金額及其繳費信息將“原封不動”,完整接續到其在新參保地的個人賬戶上。參保人員賤賣醫保卡,就意味著放棄了自己的參保繳費年限,這將影響工齡計算及養老保險待遇,部分單位的公休假也與工齡直接掛鉤。記者了解到,外來務工人員如將自己的醫保卡賤賣給“藥販子”,卡一旦被凍結,再次申請開通時,使用的仍是其原先的社保編號,外來人員必須按規定退賠相關費用。

賤賣社保卡是“因小失大”。按規定,對未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自查實違規行為之日起,暫停實時劃卡結付3個月。發生違規費用并主動退賠的,自退賠費用到賬之日起,暫停實時劃卡結付6個月。未主動退賠的,由社保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違規費用,自違規費用全部追回之日起,暫停實時劃卡結付1年。涉嫌觸犯刑法的,將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篇5

現在我們生活在信息化迅猛發展的時代,醫保制度已經走進了各個城鎮,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人們看病難和貴的難題。可是目前在醫保體制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安全管理問題需要繼續解決,進而使醫保制度能夠平穩向前發展。對此,作者分析了在醫保管理中潛藏的安全問題,之后又探究了解決對策,具體如下:

1 醫保管理中潛藏的安全問題

1.1 欺報行為時有發生

首先,醫療機構對基金進行違規套取。目前主要的醫院違規表現包括:利用虛報費用和住院的方式獲取基金,通過沒有在醫院掛床和不是本院開設的病例等方式獲取基金,把一些不是醫保的項目劃到醫保范圍內,以此來獲取資金等。

其次,持有醫保卡的人們,尤其是那些特殊疾病和門診慢性病等參保人員,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致使出現了一張醫保卡多人使用的情況發生。

最后,經常會發生多重報銷的情況。現在新農合以及城鎮居民和職工等各種險種實施了歸屬地管理,并且還降低了統籌層次。醫保管理過程中依舊應用傳統的方式進行結算,未實現聯網制度,致使一部分人員在各個地區進行重復的參保、多次報銷,而此種情況在審核過程中很難發現,致使醫保基金大量的流失。

1.2 未進行規范的醫療服務

首先,在醫生的誘導下,患者重復就醫,具體表現是:應用高檔儀器做檢查或一次又一次的進行檢查;為患者開一些不合理的藥物和處方,進而呈現出濫用藥以及用藥貴和多用藥的情況。

其次,弄虛作假的現象時有發生。醫保管理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的一種現象就是醫保管理人員把那些不在報銷范圍的項目進行了更改,將它們變成了報銷項目,任意把眾多基診療目標、醫保藥品、服務設施等目錄都變成了醫保目錄,以此來騙取相應的醫保資金,把一些吸毒、交通肇事、自殺、自殘、醫療美容、故意犯罪等費用都歸結成醫保費用進行結算。

1.3 藥店進行違規售藥

首先,隨意更換藥品。把保健品、生活用品、化妝品、醫藥器械、食品、自費藥品等都串換成為醫保藥品的名稱,然后歸為醫保資金進行結算,吸引眾多參保人員進行刷卡消費,進而從中獲取諸多不當的經濟利益。還有一部分定點藥店把一些非特殊的藥品申報成特別藥品。

其次,為按照配售規定進行售藥。部分單位并沒有根據醫保藥品配置規定的數量和計量來對藥品進行調劑,還有部分單位對配藥處方進行偽造。這樣就會導致如下幾種情況的發生,如超物價、超適應癥、重復和超計量的對藥品進行配售,甚至還有諸多藥店因為沒有規范處方的管理,因此導致無處方、不合理處方、隨意對處方和銷售處方進行編造的現象發生。

最后,未嚴格對醫保進行管理。部分藥店沒有在醫保藥品方面建立單獨銷存賬,致使實際銷售自己不能與醫保結算相符合;部門藥店在對費用進行結算時,只單一地傳輸藥品總體金額,而不傳輸藥品的明細賬。

2 對醫保進行安全管理的方案

2.1 對欺保行為進行處理

針對多人使用一張醫保卡進行就醫或取藥的行為而言,現在應用了不定期抽查、實地稽核、增強監管力度、處理舉報、專項檢查等諸多檢查方式,對醫保服務行為進行了嚴格的監管,使所有參保人員的權益得到保障,可是這并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就可以利用指紋識別系統對參保人員進行身份認證,這樣能夠確保就保人員是持卡本人。同時身份認證還能夠預防那些不具備訪問權的人員來對網絡資源進行訪問,進而使網絡資產得到保護。而在目前的眾多應用系統當中,用戶的訪問控制以及身份認證就是應用用戶名與密碼這種模式進行訪問。此模式當中人們很容易忘記密保,或者自己的密碼被其他人盜用,當用戶不記得密碼時,就一定要持有效證件在管理員的幫助下重新設置密碼。如果自己的密碼被其他人盜用,那么用戶和國家的經濟都會有相應損失。而現階段人們所使用的身份認證具有下述特點:指紋是唯一的,目前世界上還沒有兩個人具有相同的指紋;指紋十分穩定,即當人在出生6個月以后,指紋的類型和結構就已經成型。現在指紋識別這種算法逐漸趨向于成熟,并且一些新指紋算法不斷涌現,所以應用指紋識別方法來對人們進行身份認證,能夠將存在于以前身份認證當中潛藏的問題有效解決,防止多人使用一張醫保卡的情況,進而使醫保管理變得更加的安全。

2.2 完善醫療服務系統

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和過度醫療等方式來獲取醫保資金的狀況,應該應用下列兩種方式進行管理:

首先,應該對醫生工作站系統進行完善,不但要達到合理分配以及組織臨床資源、共享每個科室的信息、快速治療以及診斷的目的,還要對計算機管理系統進行應用,有效實施動態監控,而醫生可以從醫保數據中心庫當中查詢到患者的就診信息,例如診斷請款、診斷的次數、就診的時間和醫院、發生的費用、醫師處方等,在此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預防浪費醫保資金的情況發生,使醫保基金變得更加安全。

其次,開發研究新的醫保付費系統,并在此數據庫當中將藥品明確的劃分出來,并將新農合、藥品和醫保等有效區分開,適當增加相應的警示管理功能,這樣就可以避免醫生開貴藥的情況發生。假如患者在取藥時發現藥物費用比規定數額多,就會自動彈出一個消息框,在上邊顯示醫師超量,這時監督人員能夠利用監控系統對疑似信息進行篩查,同時還要開展目的明確的現場稽核工作,針對那些未按照醫保政策為患者進行不合理的檢查以及亂用藥等進行處罰,進而使監管效率得到真正提升。

2.3 對定點藥店進行監督管理

想要對定點藥店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就需要合理地適應實施監控這種系統,通過進銷存系統來管理供應商的信息、藥品采購和銷售情況、客戶、客戶回款和銷售退貨等,同時還要對這些功能進行進一步完善,這樣管理者就能夠掌握到藥店的實際運行情況,進而統一管理藥品,預防藥店將日用品、保健品和化妝品等銷售給醫保人員,進而使醫保管理更加安全。

篇6

我縣醫療、工傷、生育三大保險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經濟建設和改善民生大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勞動保障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推進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完善工傷、生育保險政策。通過穩健運行、完善制度、強化創新、夯實基礎、嚴格監管,狠抓各項工作措施落實,確保完成省、市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再創新業績。至年底,全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6100人,力爭達到28710人;全縣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18700人,力爭達到130570人,使覆蓋率維持在100%的水平;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800人,力爭達到14080人;同時穩妥推進生育保險的進一步擴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不斷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

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面。把擴面和基金征繳放到首位,以國有農林水企事業單位在職退休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在校大學生為重點,通過政策宣傳引導,簡化辦事程序,提供各種方便參保舉措等,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促進各個醫療保險制度平臺參保人數的協調增長,全面落實和完成省、市政府下達的醫保擴面和基金征繳任務。

二、強化管理,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體系。

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根據醫保制度運行的實際、參保人員的醫療需求等情況,不斷修改完善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使醫療保險費用結算和支付辦法更加適應醫療服務開展的需求。

圍繞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等重大政策、熱點難點問題,從保障民生的大局出發,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大力開展調研探索工作。特別要研究制定市內縣外居住人員異地就醫結算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實現與市內縣外各定點醫院的聯網結算或通過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與醫院聯網方式結算,協調解決市內縣外居住人員醫療費用結算問題。

三、夯實基礎,促進管理服務上新臺階

提升醫保計算機系統的技術支撐能力。啟動實施市級統籌醫保網絡信息系統及實時結算的升級改造,加快建立醫保藥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目錄、醫用材料目錄的信息化管理系統,逐步實現住院明細的按日傳送和醫保費用結算的集中處理,進一步提高費用審核、結算工作的效率和醫療管理的標準化水平,提高醫保計算機系統的技術支撐能力。

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不斷充實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力量,進一步優化科室職能和崗位設置,探索建立與醫保經辦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和經費保障機制。同時,醫保經辦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深刻領會和把握其思想內涵和精神實質,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對經辦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精神、職業風范的培育,不斷提高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經辦機構的執行力。繼續拓展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管理服務職能,整合資源,延伸網絡,提高效能,逐步實現縣、鄉鎮、居委會﹙街道﹚一體化的醫保管理服務格局。

四、嚴格監管,不斷提高醫保管理水平

一是要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針對內控制度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和落實,重點抓好“兩個完善”和“一項治理”,即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和經辦業務流程,開展醫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通過完善基金征繳、支付、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制度和機制,形成層層把關,項項審核,人人監督的良好氛圍,提高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篇7

【關鍵詞】醫療保險;醫院;服務質量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642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7-4034-02

我們醫院是深圳市醫療保險定點單位的公立醫院,屬于二級甲等醫院,開放病床800張,每年門診300多萬人次,收治住院病人3萬多人次。承擔了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勞務工醫療保險、少兒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工傷醫療保險和異地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如何有效地開展醫保服務質量控制,不斷提升醫保服務質量,我們進行了以下探索。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

1.1醫院成立了以院領導為組長的醫療保險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醫療保險服務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指揮。

1.2成立醫保科醫保科是一級職能管理科室,是全院醫療保險服務業務的綜合管理部門,由經驗豐富的醫保會計、熟悉醫療業務的物價管理員、具有臨床醫療工作經驗和行政管理經驗的醫務人員組成。是一支懂醫學、懂經濟、懂管理、善溝通的復合型知識團隊。

1.3各科室設置兼職醫保管理員兼職醫保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向科室其他醫護人員進行醫保政策的宣傳和培訓,處理日常醫療工作中出現的有關醫保問題,監督本科室醫保患者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情況,并重點分析醫保費用超定額的原因并提出改進方案。

2建立、健全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和質量控制標準

2.1建立醫保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了醫保科工作制度、醫保科工作人員職責、醫保網絡工作制度、住院病人醫保管理制度、住院結算處醫保工作制度、工傷病員管理制度、勞務工就醫及轉診流程等相關的醫保管理制度和規定。

2.2完善綜合目標管理,建立醫保服務質量控制標準,實行服務質量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根據《醫療服務整體管理與質量控制》[1]、《深圳市疾病診療指南》[2]、深圳市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和醫保服務協議、制定醫保服務綜合目標管理項目、質量控制標準及獎懲辦法。做到醫保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3全員培訓,人人熟悉醫保政策,嚴格執行各類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

醫保知識的學習是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性工作和關鍵環節[3]。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醫保知識的培訓,要求熟練掌握各類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熟練掌握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各類醫保待遇,做到對患者提出的問題有問必答,讓患者滿意。培訓采取多種形式,包括集中全院授課、分科針對性討論、舉行醫保知識競賽、網絡學習等,搭建全方位的學習平臺。對培訓考試不合格的醫生不能授予醫保處方權。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培訓,醫保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檢查督促、持續改進

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嚴格執行診療規范,按照循證醫學原則,以《深圳市疾病診療指南》規范臨床醫生的醫療行為,既可以保證醫療安全,醫療效果,又能避免過度醫療,節省醫療費用。按照綜合目標管理的要求,根據醫院醫保服務質量控制標準,每個月由醫保科牽頭,組織相關的職能部門對各科室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全院通報,并與效益工資掛鉤。此外,還建立了病歷、處方點評制度,要求醫生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由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和醫保科的有關專家根據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每月對處方和病歷進行檢查,分析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違規者給予經濟處罰。

5設立醫保服務咨詢窗口

醫保服務咨詢窗口的主要功能:一是為廣大顧客和醫院工作人員提供醫保政策、規定及相關醫保業務的咨詢和信息查詢。二是辦理轉診轉院病人的費用審核報銷。三是大型醫療設備檢查的審批和異地醫療保險的辦理。四是受理醫保服務投訴,糾正醫保違規行為,協調有關糾紛。醫保服務咨詢窗口的工作人員主要由熟悉醫保政策,有豐富的臨床工作經驗和行政管理經驗,懂法律,善溝通的人員擔任。重點是上傳下達醫保政策,做好醫保政策的解釋工作,把醫保政策貫徹落實到每一位醫護人員和就診的參保患者。要堅持從政策出發,用熱心化解不滿、用耐心解答分析、用誠心解決問題,贏得廣大參保患者的信賴,共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6加強信息反饋,不斷完善醫保服務

6.1建立隨訪制度客戶服務中心、住院科室、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對就醫的參保人進行隨訪,收集反饋意見,解答有關問題,提供后續服務,將參保人的建議和需求及時反饋到相關科室,進行有效溝通和協調。

6.2建立醫療保險服務聯系制度由醫保科牽頭,采用多種形式與參保人代表、企業管理人員代表座談,廣泛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滿足參保人的醫療服務需要。

6.3每個月的醫保服務質量檢查結果都將及時向全院通報,并利用每周行政查房和參加臨床科室交班的機會,將醫保服務存在的問題和投訴的問題反饋給科室,限期整改。

7不斷完善醫保網絡

醫院信息科設醫保專管員,按照醫保要求及時對計算機軟件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更新、維護,實時進行網絡監控審核,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上級網絡管理部門溝通,確保醫保網絡暢通無阻,正常運行。

8加強醫保收費管理,控制醫保費用超支

院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親自帶領醫保科深入到臨床科室,隨時監控醫保患者收費情況,監督臨床科室是否自覺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本著既要保證醫療質量又要降低患者費用的原則,同種治療用藥盡量選擇價位低的應用,控制大型檢查費用及大型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醫保科每月向院領導匯報醫保費用情況,認真解析醫保費用,控制費用增長,尋找不合理構成原因。因過度醫療超標的費用由科室和責任人員依據綜合目標管理的質量控制標準按比例承擔。

通過以上的探索和實踐,醫院的醫療服務更加規范,醫保服務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受到了社保局和醫保病人的好評。我們深刻體會到:領導重視是關鍵,醫保科合理的人員結構是基礎,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實施有效的綜合目標管理和質量控制是不斷提高醫保服務質量的根本保證。

參考文獻

[1]江捍平,主編.醫療服務整體管理與質量控制[M].1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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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點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中的風險

(一)財務管理模式不完善

大部分定點醫院在進行醫保財務管理工作時沒有形成較為規范的制度化管理行為模式,盡管我國政府已修訂了相對完善的一報財務管理方式,然而于實際應用中,醫院并未深入貫徹落實。目前,定點醫院的每日財務結算、財務對賬以及預算審計等方面的工作依然存在巨大的完善進步空間。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嚴格稽查醫保財務管理工作時,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必須立馬查處,從制度上為財務管理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此外,醫院管理部分必須結合當地情況,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與模式,以全面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效率。正因為定點醫院的醫保財務管理的模式仍有所欠缺,建設嚴密的財務管理監管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財務管理體系不完善

由于醫院領導階層對于醫保財務的管理工作過于忽視,加之醫院缺乏有效的實際監管制度,因此,醫保財務管理人員通常不能很好的把握相關政策,在醫療活動中無法將醫保財務管理的時效性與操作性完全發揮出來。同時,由于財務管理人員缺乏對醫療活動獨立思考的能力,因此,醫保財務管理人員對于醫保財務的預算與盈虧情況模糊不清,不僅不能提高醫保財務管理工作的效率,更是使得財務管理工作無法科學地與醫院的長遠發展有機結合。由此可見,只有醫院完善了整個財務管理體系,才能使得醫保財務管理工作有條不紊,進一步發揮國家醫保政策利國利民的社會優勢。

(三)財務管理結構不完善

目前,我國參保人數不斷增加的現象為定點醫院的財務管理人員帶來了繁重的工作量,工作量的不斷增加容易導致管理人員在工作時出現差錯,使得醫保財務的管理工作得不到質量保障。此外,由于部分工作人員沒有對自身的工作性質完全了解,在進行財務管理與控制工作時無法將自身職能充分發揮,部分管理人員僅僅忙于醫保財務的計算與查證,并沒有將財務管理知識應用于實際的醫保財務管理工作。由于定點醫院醫療財務管理部門的財務管理結構不完善,崗位人員不能很好地了解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實際工作時只能依靠自身財務管理經驗來進行醫保財務管理,這種情況下,定點醫院的醫保財務管理工作會出現許多漏洞,增加了財務風險。

二、定點醫院避免醫保財務風險的措施

(一)建設財務管理監管制度

為了幫助定點醫院建設財務管理監管制度,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協助醫院在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完善相關監管制度的制定,使得醫保財務管理工作能貼合實際醫院工作的同時更加標準化、規范化。在相關管理人員的實際管理工作中加強監管力度,能引導財務管理工作者自覺遵守國家相關規定,使定點醫院的醫保財務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財務的來源與去向一目了然。此外,將醫院的收支明細賬目與審計賬目的記錄工作規范統一,形成相關的記錄報告,定期核對財務明細,提高醫保財務的準確性。合理編制預算成本并加強對預算花費的控制力度,為醫院在推行醫療保險制度時節約成本,促進醫院與醫保服務的長遠發展。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醫保財務管理工作是定點醫院整體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有效的財務管理體系則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首要前提,只有在完善的體系控制下,相關管理人員才能做好醫保財務風險的預防工作,從而達到規避風險的目標。因此,醫院的高層領導必須將醫保財務的管理工作從認知度上增加關注,與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員進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財務情況抽查,從實際上落實醫院的各項財政的指出與實到用處。同時,對于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不規范行為及時指出,以提高醫保財務的管理水平。在健全的財務管理體系指導下,管理部門需對醫療財務進行動態、實時監控,對于相關違規操作一律給予相應處罰,維持財務管理系統的正常、順利運行。

(三)提高管理人員自身素質

定點醫院醫保管理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與職業道德于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醫院要對相關人員加強培養,使其能在實際工作中充分發揮自身所掌握的管理知識與技能。同時,為了加強行政管理人員對醫療專業術語、相關疾病的了解程度,醫院可以組織培訓學習活動,使工作人員能切合病患的實際情況而有效防范財務風險。另外,醫保財務管理人員應在工作中積極配合審計部門、監督部門等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減少醫保財務管理中的差錯與漏洞,從而全面防范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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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點藥店監督管理的現狀

(一)準入制度管理

我國對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準入制度管理分為申請和批準兩個階段,提供申請的藥店在經營面積、年營業額、社會反響、開業時間、營業范圍和營業人員上都有相應的要求,比如江蘇省所以規定的定點藥店年營業額不得少于20萬、至少1名執業藥師,在學歷與資格上有明確的考核制度;醫保單位根據各地的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分布進行考核,考核分數較高者優先布局。但現實情況卻反映了準入制度在執行上的欠缺,很多地方在方圓一百米以內有好幾家定點藥店,且有些營業面積只有三四十平米,既加劇了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惡性競爭,又影響了醫保人員的購藥體驗,這充分反映了我國定點藥店的準入監督管理制度存在執行不實、審批不嚴格的現狀。

(二)監督檢查頻率

在本論文的研究過程中,通過對部分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在一定時期內的被監督檢查次數進行研究發現,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定點藥店被監督檢查次數存在較大的差別,與政府物價監管部門或醫保單位較近的定點藥店被檢查的頻率較高,這也是因為監督檢查較為方便的原因,而距離較遠的定點藥店頗有山高皇帝遠的意味,被檢查的頻率通常是一季度一次。同時由于社會參保人員越來越多,醫療保險的形勢也發展為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農村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造成定點藥店的數量越來越多,使得相關管理部門檢查的難度加大,從而造成對定點藥店的監督檢查頻率越來越高。

(三)網絡信息監督

現如今我國醫保中心對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存在藥價實施監督的價值,通過系統的信息化建設以統一確保藥品的銷售價格不能超過最高限價,而醫保中心的物價信息監督管理系統一般會根據國家發改委定期公布的最高限價文件進行錄入補充,如果定點藥店上傳價格超過最高限價則無法使用藥店信息系統,這種做法是為了保護參保人對藥物購買的過程中不至于在價格上受到欺騙,因為使用醫保卡消費的群眾對價格的重視心理比較弱,容易使定點藥店在經營過程中違規操作的可能。但隨著定點藥店的數量規模越來越大,需要的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也越來越多,這也對物價部門與醫保單位的監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完善醫保定點藥店監管的措施分析

我們國家的大部分地區雖然制定了相應的定點藥店監督管理辦法,但在執行的過程中效果甚微,這也使得監管條例僅僅停留在表面上,還無法在實際市場中產生效果,這需要政府物價部門和醫保單位進行更深入的監管體制改革與更強的監管力度嘗試,以適應對定點藥店的監管需求。

(一)完善定點藥店準入與考核制度

鑒于有些地區對定點藥店的準入審查不夠嚴格,造成市場混亂,有必要對地區內的定點藥店進行重新審核,對一些不符合規定的定點藥店取消其原有資格,這樣做一方面能夠減少定點藥店的數量,便于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緩減定點藥店之間的過度競爭,同時對定點藥店的監督考核進行創新,對銷量突增或較大的藥店進行重點監督,以防其在價格與經營上違背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管理規定,比如太高的藥物價格或者以藥物易物、過分通過物質獎勵促銷等,違反者進行評級下降、限期整改或付款的處理措施,嚴重的甚至取消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經營資格。

(二)規范監管程序及完善信息系統

根據地區特定的定點藥店配備一定數額的監督管理人員,專人監督特定區域,同時形成負責制。對于監督信息系統強制實行條形碼自動錄入模式,減少操作流程上的手工輸入,建立完備的醫療保險藥品信息庫,包括藥品種類以及相應的價格,對于參保人員的信息也應在信息系統中詳細記錄,規定各種藥物購買的頻率及數額,嚴禁超出規定數額的購買行為。

(三)發動社會監督的作用

在政府部門適當加大對定點藥店監督頻率的同時,也需要采取適當的暗訪模式,可以發動社會群眾對周圍的定點藥店進行監督,設置舉報獎勵制度,呼吁社會公眾和媒體共同對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的監督行為。通過全方位的監督架構來確保定點藥店的規范經驗,使醫保人員得到更好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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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醫保管理體系建設

1.1建立健全醫保管理組織

為有效提高醫保管理質量,中心成立了醫保管理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建立了由醫療、護理、醫技、藥劑、財務、收費、信息、全科服務團隊等多個部門協作的組織機構,形成了“中心、科、員”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多個部門相互配合與支持,形成醫保管理工作的合力;明確崗位分工和強化崗位職責,有效結合醫保質量管理與醫療質量管理,強化醫保管理與環節控制,確保醫保管理制度及政策的貫徹執行和落實,堅決杜絕醫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

1.2領導重視支持醫保管理

中心領導高度重視醫保管理工作,思想統一、目標清晰、責任明確,全面協調醫保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守醫保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醫保相關政策。每季度召開醫保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醫保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確保醫保工作有序、規范開展。

2注重醫保政策學習宣傳

2.1有效開展醫保政策培訓

在新形勢下,醫保政策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各類人群的關注,不斷加強醫保政策的繼續教育,可以提高醫護人員在醫保管理環節控制上的整體素質[2]。中心每年組織多次醫務人員學習醫保政策,邀請區醫保辦的專家來中心輔導培訓。通過專題講座、院報、“三基”等形式,做好醫保政策、防范醫保欺詐等內容的培訓及警示教育工作,不斷規范中心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每年對新進醫務人員集中強化培訓。為規范醫療保險服務、方便醫師更好掌握適應證用藥,中心將《寶山區醫療保險服務指南》和《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下發到每位醫務人員。同時通過中心“職工書屋”QQ群、“科站聯系橋”微信群等平臺將有關內容掛在網上,醫務人員可以隨時查閱學習醫保政策。醫療保險管理是一門專業性強的業務,醫務人員需要不斷學習,提升自身素質,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才能更好地成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保管理和環節控制的主力軍[2]。

2.2加強社區醫保政策宣傳

中心有效開展各種形式的醫保政策、“反醫保欺詐”等醫保知識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區醫保辦下發的“醫保欺詐案例匯編”宣傳手冊和光盤,在中心候診大廳和中醫樓候診區滾動播放案例集錦,進一步強化參保人員的法律意識。結合醫保年度轉換日,積極開展“反醫保欺詐”主題宣傳活動,不斷增強參保人員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責任意識。同時,開辟社區聯動宣傳平臺,與轄區內街道辦事處、各居委會加強聯動,利用宣傳欄、電子滾動屏、社區健康報等渠道宣傳醫保政策,促進醫保宣傳走進社區、走進家庭,增強廣大參保人員的防范意識和誠信意識,提升了基層打擊防范能力,切實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和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3貫徹落實藥品管理制度

中心藥品采購規范,形成由藥劑科專人負責、藥事管理委員會監督的管理機制。積極配合推進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的啟用,中心所有藥品全部由市藥采信息系統全量、直通采購,采購信息及時、準確、全面上傳,確保藥品采購平臺正常運行。嚴格貫徹落實滬人社醫監(2015)3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用藥管理》的通知要求,對中心用量前20位的藥品外包裝加蓋印章并在藥房窗口張貼溫馨提示;做好藥品外包裝加蓋印章的信息匯總統計、監測工作,有效防范騙保販藥、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4規范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4.1完善醫保監管體系建設

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作用,定期督查臨床科室和各社區衛生服務站醫保政策的落實情況;抽查審核門診電子病歷,審核內容主要是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和準確收費情況;缺陷問題及時反饋、限期整改、動態跟蹤,形成完善的監督和約束機制。

4.2加強門診委托配藥管理

根據《關于保證參保人員醫保用藥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醫保門診委托代配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為保證參保患者用藥安全,管好用好醫保基金,中心加強了醫保門診委托代配藥管理,完善門診委托配藥管理制度。增強預檢、掛號收費、門診醫生等崗位人員對就診對象身份識別的責任意識,做到責任明確、各環節嚴格控制。預檢人員嚴守第一關,發現身份信息不匹配時認真做好解釋宣傳工作;臨床醫生在接診時,須認真核對患者醫保卡信息,堅決杜絕冒用他人醫保卡就診的現象發生;收費處再次核對就診患者身份信息,杜絕因醫生疏忽而發生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現象的發生。同時,借鑒兄弟單位經驗,進一步加強代配藥制度的管理,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4.3執行違規醫師約談制度

根據《寶山區執業醫師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約談制度》的要求,每月對醫保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對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的執業醫師發出約談通知,由醫保管理工作小組組織約談,做好約談筆錄并存檔,對約談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并加強跟蹤、監督,對部分醫務人員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等行為起到了警示作用。

4.4落實醫保定期自查制度

完善醫保自查制度,堅持自查月報制度。醫保管理工作小組每月對中心醫保各項工作進行自查。處方點評小組每月開展門診以及社區衛生服務站藥物處方、門診電子病史、家庭病床病史的自查;醫務科、信息科定期對性別相關檢驗項目醫保結算情況、臨時上門服務醫保結算情況、限兒童用藥、“四合理”等情況進行自查。自查結果按時上報區醫保辦監督科,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醫務科及時反饋當事人、落實整改、跟蹤監測并納入考核。每季度召開醫療質量講評會,通報自查,提高了醫務人員安全意識及遵守醫保相關制度的自覺性。同時不斷提升自查人員的業務知識、強化醫保自查小組職能、動態調整自查內容,切實提升自身醫保政策水平。

4.5異常醫保費用動態監控

醫保管理工作小組加強門急診日常管理,重點關注異常就診頻次、異常就診費用、異常就診行為,暢通、接受個人、組織舉報渠道,及時發現參保人員就診和醫療費用異常情形。每月對藥品消耗量排名,對排名居前、同比費用增長較快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切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4.6未納入醫保聯網服務站監管

為切實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制定、落實未納入醫保聯網服務站的醫保卡管理制度,定期督查執行情況,原則上做到卡不過夜。

5年度醫保預算合理可行

根據歷年的醫保執行情況,年初制定科學、可行的醫保年度預算報告。每月及時上報上月醫保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自查報告。在執行過程中嚴格控制醫保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相關措施,并落實整改,使醫保各項指標執行在可控范圍。

6持續改進醫保信息管理

6.1健全醫保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機房訪問人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人員設置AB角,軟件和硬件系統由專人管理、定期維護,并及時更新。嚴格按照規定,做到內外網物理隔斷、機房環境溫濕度的監控。嚴格落實機房每日二次的巡查登記制度。日對帳工作由專人負責,每日上傳明細,并做好記錄。每個工作站安裝殺毒軟件,定期更新病毒庫,保證中心業務系統及醫保網絡正常運行。

6.2完善醫保網絡安全管理

落實第三方服務商的監控與管理、員工的保密工作、數據導入導出的書面記錄的督查工作,對涉及信息工作的所有醫務人員均簽訂《信息安全工作協議》,提高了醫務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有效保障了網絡信息安全。

6.3醫保費用實時更新公開

中心所有的藥品、開展的檢查、診療項目的費用信息實行電子屏滾動播放、實時更新,方便患者查詢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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