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法律法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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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當前,農民購置新機具的積極性高漲,農業機械進入了新的高速發展期。但隨著農業機械擁有量的逐年增加,農業機械的安全形勢也越來越嚴峻。在當前情況下如何 加強農機安全監管,有效地保障農機的安全生產,是我們農機監理部門不得不面對的一大問題。
一、基層農機監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新的農業機械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國農機安全監管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發展時期,農機安全生產狀況,有望得到明顯改善,為保障農業機械安全有序、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但在基層執法工作過程中,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
1.執法依據不夠充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賦予了農機部門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實施登記、檢驗、辦證等權利,明確了農機部門在農田、場院的檢查權,但沒有賦予農機部門獨立的上道路監督檢查的權力,導致對上道路行駛的農業機械不能實施有效監管,公安交警部門由于警力有限無力對拖拉機交通安全進行全程管理,致使在鄉村道路上行駛的拖拉機,無牌無證、黑車非駕等嚴重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長了無牌無證脫檢行為的發生。
2.“三率”增長亟待提高
以我縣為例,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農機保有量快速增加,但是,由于機手法律、安全意識淡薄、管理范圍較大等種種原因,導致農機登記上牌率、檢驗率、持證率較低。如據不完全統計,我縣拖拉機注冊登記數僅占擁有量的80%,拖拉機的檢驗率在60%左右,持證率為50%左右,為農機安全生產埋下重大隱患。
3.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法律觀念淡薄,素質不高
由于農田作業機械開展作業的季節性比較強,且小型農機結構緊湊,重量輕,易學易操作,部分操作手根本不把學習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技術培訓當回事,安全意識淡薄,不按正規操作規程作業,麻痹大意或野蠻作業、酒后駕駛操作等引發事故。
近幾年,由于農機保有量的大幅增加,一些農民買到機械以后,就開始作業,沒有經過系統的培訓教育,法制觀念淡薄,駕駛技術低下,只知道干活,不知保養,不僅降低了機械的使用壽命,還易引發事故,因此,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駕駛員素質,這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面臨的一次重大任務。
4.農機對伍建設急需加強
在崗農機監理人員不足。以我縣為例,縣級農機監理所有十一人,鄉鎮有48人,現在多數不在崗,能堅持工作的不足20人,有的鄉鎮監理員調動頻繁,往常沒人干活,面對進村入戶源頭管理、安全檢查、實地檢驗等工作,力不從心。另外,由于交通、通訊設備跟不上去,經費投入少,致使是農機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運行。
二、對加強基層農機監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完善農機監理法規體系,堅持依法監管
完善農機安全監理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有效地加強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農機監理機構的執法行為,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事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要結合上位法,盡快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規,加快制定與之相配套的規范性文件,明確基層農機監理部門的職能,增強執法約束力,為農機安全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將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保證農機安全管理體系的良好運行和持續改進,使農機安全生產管理環境不斷改善。
2.加強組織領導和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級政府應當對農機安全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切實加強對農機安全工作的領導,積極協調安監、公安等部門的力量,實行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的措施,把部門行為變為政府行為,全力提高農機“三率”水平。同時要層層簽新農機安全生產責任狀,把農機安全工作列入政績考核目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建立健全縣、鄉、村、營機戶駕駛員五級農機安全監管網絡,做到層層有抓、事事有人管,按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農機操作手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增強全民農機安全意識
農機安全管理部門要根據農機快速發展的新形勢,協調農機監理站、農機推廣站、農機校共同研究制訂詳細實用的技術培訓計劃,組織農機操作手學習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掌握農業機械的基本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農業機械的操作技術。要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向農機操作手宣傳《安全生產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使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樹立“安全是效益,安全是生命,安全是致富之本,事故是敗家之源”的安全生產理念。要結合“安全生產百日”活動和“平安農機”創建活動,開展農機安全生產“五進”活動,創新宣傳方式,不斷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農民、中小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4.強化農機安全監督檢查,健全農機安全監管制度,凈化農機安全環境
農機監理機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據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違法處理工作規范,進一步加大對農機安全生產的督促檢查和執法監督力度。縣級農機監理部門要做好執法人員的組織培訓,按照農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合理調度執法人員和車輛,重點查處無牌行駛、無證駕駛、不檢驗、酒后駕駛、拼裝(改裝)農業機械等違法行為,協同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偽造農機牌證的犯罪活動,全力推動“三率”合理快速提高。
篇2
關鍵詞 農機事故;發生;預防
中圖分類號 S23;F326.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2)02-0255-01
近年來,在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指引下,尤其是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拉動下,農民農業機械擁有量快速增長。但由于農業機械的作業環境復雜、農機戶的安全意識不強,農村信息閉塞,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多年從事農機工作的經歷,分析農機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就如何做好農機安全工作提出見解,以供參考。
1 農機事故發生的原因
1.1 農機手安全法制觀念差
農機手對相關法律法規缺乏認識,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入安全監理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不懂安全操作規程,導致農機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1.2 農機手無證操作。技術差
據了解,大部分的農機手是之前從事農耕的農民。無農機駕駛經驗,屬于無證駕駛。這些農機手多不懂安全操作技術,遇到緊急情況,容易驚慌失措,對危險情況缺乏靈活的應變能力,增加了農機事故的發生概率。
1.3 農村農機需求量巨大,農機手受利益驅動,易忽視農機使用安全
現階段,農村有很大的農機應用空間,加之現有留守農村的多是老人和兒童,一旦處于農作物收獲季節,農機的需求量空前巨大,有些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受作業量多、收人多的思想驅動,超負荷作業,疲勞駕駛,忽視農機安全,違規操作。甚至對機動車重使用,輕保養,導致農機帶“病”作業,留下事故隱患。
2 農機事故的預防
2.1 “堵”在源頭
2.1.1 加強農機安全法律和法規的宣傳力度。目前,有些農村信息閉塞,交通不發達,農民的文化水平不高,農民機手多缺乏相關的農機技術培訓。鑒于此,農機管理部門應組織工作人員深入農村,上門入戶向農機手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使農機手明白駕駛證是駕駛人的駕駛資格技術證明,車輛號牌和行駛證是拖拉機、收割機取得合法行駛權的憑證;使農機手明白駕駛操作人員無證,車輛不掛牌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
2.1.2 多方面結合提高農民素質。將農機事故作反面教材,向農民群眾宣講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的危害性,營造農機安全駕駛的氛圍。定期開展農機安全使用的講學活動,深入田間地頭,輔導農民;定期檢查農民對農機安全駕駛的掌握情況,做到嚴格督查農機安全工作;創辦農機安全示范村,并予以獎勵,提高農民農機安全使用意識。
2.2 嚴把“三關”
2.2.1 把好培訓考試發證關。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加強駕駛證考核制度的管理,督導農機駕駛培訓單位嚴格執行《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確保駕駛員培訓質量。督導農機駕駛培訓單位對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人員堅決不予頒發駕駛證。
2.2.2 把好農業機械入戶關。農機監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切實做好農機牌證的核發工作。做到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農機車輛不予辦證上牌,異地的農機車輛不予辦證上牌,不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不予上牌辦證。
2.2.3 把好農機年檢和駕駛員審驗關。在一年一次的農機年度技術檢驗中,要嚴格按照檢驗標準,逐臺檢驗,做到人、機、證三見面,確保農機的技術狀態良好,安全性能可靠有效。對于不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不予通過年檢。嚴格駕駛員審檢制度。對駕駛員進行安全駕駛、遵章守法教育,組織駕駛員進行駕駛理論或操作技術學習,并做到人、證兩見面。
2.3 嚴控過程
2.3.1 根據農機事故發生規律,嚴格執行農機安全工作。嚴控過程即嚴格進行動態管理和控制,強化過程控制,全面消除農機事故隱患。據農機事故檔案資料顯示。農機事故的發生具有一般規律性,其常發生在農機工作運行中。其中,鄉村道路的事故比農田作業事故多,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事故比固定農機作業的事故多,農忙季節比農閑時事故多。針對農機事故發生的規律,農機安全管理部門要展開農機安全大檢查,組織人員對重點路段、區域和事故多發點進行監控檢查,要重點整治拖拉機非法載人,整治黑車非駕,整治超速超載,整治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的現象,排查事故隱患,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
篇3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到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之中;
(二)將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三)規劃重大項目要論證區域和項目周邊安全條件。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指導工業、信息業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貫徹;
(二)加強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
(三)負責工業、信息業、電力、民爆器材行業的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負責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落實防范措施;
(二)將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
(三)負責組織對教學設施安全檢查工作,強化對校辦企業和教學場地出租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
四、市科學技術局
(一)負責對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開發與推廣應用;
(三)加大對安全生產重大科研項目的支持,引導企業增加安全生產研發資金投入,促使企業逐步成為安全生產科技投入和技術保障的主體。
五、市公安局
(一)負責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
(二)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隱患和道路交通危險點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對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實施安全監管;依法對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環節實施監管;
(四)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監察局
(一)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查處涉及事故的違規行為;
(二)負責對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的認定,并監督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市司法局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負責勞動教養、戒毒及康復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財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保障安全生產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二)加強國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落實工作。
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將安全生產納入到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考核中,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二)監督檢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將安全生產相關知識等內容納入到農民工培訓教育之中。
十、市國土資源局
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突出事件應急管理。
十一、市環境保護局
(一)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核事故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依法對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利用和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三)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和應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負責宣傳貫徹建筑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建筑單位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和建筑市場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負責道路、橋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客運、貨運站(場)、維修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品道路運輸資質的審查和監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水庫堤壩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農村經濟委員會
(一)負責葦業、林業、糧食生產安全管理;
(二)負責畜產品加工企業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與漁業局
(一)負責漁業安全生產管理,依法對漁業船舶作業、漁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災減災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二)負責漁港、碼頭和漁船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三)負責捕撈作業事故的報告和調查工作。
十七、市服務業委員會
(一)負責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商貿流通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強對商貿流通領域的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
(三)監督檢查商貿項目貫徹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衛生局
(一)負責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醫療場所的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隱患的治理工作;
(二)負責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和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
(三)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廣電局
(一)負責文化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文化重點工程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文化進企業、進社區活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
二十、市政府法制辦
(一)負責有關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二)受理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復議案件,協調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和爭議。
二十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一)加強對外資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指導外資企業、外資建設項目履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二)將外貿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二)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與口岸局
(一)負責水路客、貨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水上交通安全檢查;
(二)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三)負責打擊“三無”船舶和報廢船舶航行等違法行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物品行為;
(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二)負責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維修、使用等各環節安全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負責全市旅游場所和旅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將安全生產條件納入評定旅游景點之中;
(二)負責全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參與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與調查處理。
二十七、市農機局
(一)負責指導、監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機的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
(二)負責農機登記、安全檢驗、農機駕駛人員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的統計、報告、分析,參與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十八、市氣象局
(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服務保障。負責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天氣預警、預報信息;
(二)負責雷電災害安全防御工作,組織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檢測;
(三)負責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有關規定,開展人民防空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二)參與防災救災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組織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組織實施有關建設工程的消防審批和驗收,對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三)負責火災和突發事件等重大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隊
(一)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負責公路交通應急管理;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險路段的隱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隊
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傳部
負責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四、市總工會
(一)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實施監督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企業開展群眾性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培訓教育活動;
(三)參與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十五、共青團市委
組織青年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增強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三十六、供電公司
(一)貫徹執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篇4
1.農村農業機械數量的增加,是各類農業機械事故增加的必然因素。80年代以來我國對農村的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很多農民用積累的資本購買小型拖拉機、農用三輪車幫助農業運輸和生產,享受當時計劃經濟時期少量指標柴油的政策。在安徽省黃山市歙縣,6000元的價格購入一輛農用三輪或者四輪拖拉機用耕地、播種、運送農作物、送肥、,賣糧食、趕集、走親訪友在農村十分流行。有關數據顯示2004年底我國小型農用拖拉機的數量達到1650萬臺;其中不包括相當一部分的農用三輪,這些農業機械數量的增加,勢必促使農村農業機械事故的激增。
2.農機使用者的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淡薄。近年來,“村村通”使農村道路得到改善,農用變形車替代了三輪、四輪拖拉機;特別是2008年中央實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民購機數量急驟上升,大量的新型農用機械涌入農村,由于年輕人出門打工的較多,年齡偏大且安全意識差、法制觀念落后、駕駛技術不到位、文化素質較低的農民成為了農機操作隊伍的一員,由于缺少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宣傳教育,他們的表現令人擔憂,他們在工作中違反交通法規,對農村道路安全產生了極大隱患。尤其一部分人,沒有經過相關培訓就無證上路行駛、超載超速、農用車載客及酒后駕駛等違法違章行為;雖然有些人有駕駛執照,但缺乏農機安全的相關意識,沒有系統的對農機進行維護和修理,這樣對農機的安全生產造成嚴重的威脅。
3.目前,政府對農村農業機械管理缺乏協調性,是農業機械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管理范圍不確定,缺乏監管協調性。例如對于農用車(拖拉機)的管理,交警部門、交通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的農機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管理權,可確定農用車的范圍一直在修改,管理缺乏協調性,存在一些盲區。
4.農田和道路安全檢(審)查力度不夠,年度檢審率和交強險率不高農機安全檢查是使用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前提,年度檢審和交強險是農業機械及其駕駛人的安全及安全事故處理賠償的保障。但是,目前的農田與道路安全檢(審)查無法滿足山村農機使用率低、使用范圍小、新舊更新快和日益增長的農業機械數量等要求。檢測用的相關的設備老化落后或嚴重缺失,向機手收取檢測費用無法落實讓年檢(審)工作陷入被動。許多農機駕駛員對購買農機和辦理駕照的意識有所提高,但是對農機年度檢審驗及交強險的觀念不健全。
5.農機安全防范意識不夠,安全宣傳和事故應急體系不健全由于農機生產因季節性、獨立性導致全社會對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和安全常識教育和培訓重要性認知不足,安全防范意識不夠。農機生產范圍廣,影響小,導致專門的農機安全事故應急體系還不健全。
二、預防農村農業機械事故發生的幾點措施與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以前,一些相關領導對農機安全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了解和指導,導致了農機安全管理工作效果不明顯。政府和社會應更多地支持農業機械化的發展,關注農機生產安全,充分利用各種輿論資源如電視、農村廣播、黑板報、報紙、短信及(農村大隊散發宣傳單、)舉辦農機相關知識講座等,創造一切宣傳機會,全力以赴、堅定不移地宣傳農業機械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常識。只有廣大農民的法制觀念,安全意識再上一個檔次,當農民自覺遵守法律,按規章辦事,才能實質上減少農村農機事故的發生。
2.組織農機安全檢查,加強機手安全學習
農機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農機安全生產檢查,此項措施可以及時補救駕駛員違章操作,可減少和避免相關事故的發生,是農機安全科學管理的訣竅之一。農機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基層特別是村組農機管理隊伍的建設,加大對農田,道路檢查的力度。教育機手嚴格要求自己,不放松警惕,及時改正不當行為。對于農機駕駛和操作人員,應充分利用農閑時間學習操作技能,提高自身安全操作意識,應該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測試。對于沒有通過考試或不參加考試的人,都將拿不到駕駛執照,嚴禁其駕駛和操作農機,這樣一來有助于農機手素質的提高。要根據當地實際和自身特點,在春耕、秋收農機作業旺季前夕,采取開展多種多樣的活動和周圍的操作員進行技術經驗交流,在原有的基礎上更進一層樓,成為大家的模范。還要經常學習農機事故案例,分析其原因,找出避免事故的方法,使自己懂技術、懂方法、懂操作。
3.保障農機監理資金,改善監理裝備
各級政府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障農機管理所需的資金,建立健全農機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大力度管理農機管理項目資金,為農機管理部門裝備具有針對性為機手服務的設備,使此部門團隊化,專業化,使得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使農機安全管理執法條件不斷完善,而且在保障宣傳教育、安全檢查等工作的開展的同時,要將參與農機管理的工作人員納人公務員的指導范疇,這樣才能確保依法行政,使執法更具有專業性。
4.加強農業機械質量監測,嚴格遵守報廢規定
篇5
關鍵詞:農機監理 農機安全 管理
隨著我國農機事業的發展,農機數量的增加,安全事故也隨之上升,安全監管工作難度加大。嚴重危害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農機作業安全,以促進農業機械化健康快速發展。
一、農機安全監理的含義及職能
農機安全監理顧名思義就是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和管理。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對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主要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牌證核發和年度檢驗;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員的駕駛證核發及安全教育;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對農機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和糾正違章行;對農機安全生產進行監管,負責農機事故的統計。
二、充分認清當前形勢,找準自身定位,務實制定工作思路。
認清形勢,找準自身定位是開展好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從國家宏觀形勢來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國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的兩大戰略任務。當前,社會各界關注“三農”問題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大環境正加速形成。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與這兩大任務直接相關,目的就是要促進農業生產、農民增收,就是要保護人民群眾特別是農村地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我們在制定工作思路的時候,必須緊緊圍繞這兩大戰略任務,順應國家政策方針導向,服務大局,絕不能背道而馳,否則就會失去社會支持,也會束縛自身發展的手腳。在認清國家宏觀形勢的同時,我們還必須對農機部門在當地所處的社會地位和自身執法力量有一個客觀地認識,對當地農業機械的保有量和類型有一個全面地了解。農機保有量比較大、類型比較多的地區,在制定工作思路時,應把數量多的農機具及駕駛(操作)人員作為監管和服務重點。此外,在制定工作思路時,不能好高鶩遠,不能不分重點地全盤抓,更不能盲目跟風,流于形式。我們必須堅持求真務實的原則,制定出比較容易達到工作目標、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使農機安全監理各階段性工作開展得富有成效。
三、新時期安全形勢分析
1、國家越來越重視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安全監理法制體系健全,安全責任追究及處罰力度加大,對于安全責任重大的人員,已上升到追究刑事責任的高度。
2、農業生產經營機械化、自動化程度越來越高,對操作人員整體素質及技術要求高,“三慣、三乎”現象逐步減少,隨著新機型、新工藝、新技術、新課題不斷出現,安全監理發展規律有待于進一步探索。
3、從嚴務實有差距,在落實上級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時,結合實際少,階段性工作措施可操作性不強,存在以文件貫徹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現象。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機安全認識上的制約。
1、對農機安全生產缺乏足夠認識,存在重農機推廣、輕農機安全的傾向,忽視農機安全發展,農機安全生產未能納入農機化發展戰略。農機“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沒有落到實處或者停留在講話中、文件上,農機安全生產還沒有成為自覺行動。
2、農機安全生產基礎總體比較薄弱。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投入不足,農機安全生產投入欠賬嚴重。
3、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地方對于農機安全生產意識不強,認為農機安全生產僅僅是農機監理部門的職責。四是農機安全生產監管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部分地方的農機安全監管措施不到位,執法不嚴格,農機安全生產監管缺乏權威性和有效性,對農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查處不力。
(二)宣傳教育培訓及農民群眾安全意識薄弱的制約。
對農機安全生產和農民以及在廣大農村宣傳教育環節的制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相對滯后,培訓方式和手段落后。
大批未經過培訓的農機手涌入農機生產領域,為了減少生產成本,追求經濟效益,自愿接受培訓需要較大的財力和較多的時間投入,同時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方法和手段落后。許多農機從業人員,幾乎從未進行過安全培訓,缺乏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忽視安全操作,處險境而不自知,遇險情而難自救,常常因小小疏忽或操作失當,釀成重特大事故,付出慘痛代價。實踐證明,有無培訓教育,情況大不一樣。農機從業人員有了安全生產的意識,有了安全生產的知識,有了自我防范的能力,農機安全生產的任務才能真正落到實處。為農民著想,這是最重要的著想;對農民負責,這是最重大的責任。
五、建議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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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機安全監理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特別是國家“購機補貼”等一系列惠農政策的支持拉動,*縣拖拉機、微耕機等農業機械擁有量及駕駛操作人員的數量迅猛增加。目前,全縣農業機械近20多萬臺,其中:加工作業機械19.8萬臺,拖拉機2100臺,田間作業機械1200臺;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達18萬人。
隨著農業機械的發展,*縣農機監理站從1988年以來,在縣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組織帶領全縣農機監理人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縣、鄉(鎮)、村(居)層級及駕操人員農機安全管理任期責任制,加強源頭管理和農機駕操人員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治力度,積極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著力打造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新亮點。特別是2003年以來,在全省首先開展了“五個一”文明服務、實施安全學習查驗卡、“三盯”責任制等活動,努力構建農機安全生產保障平臺,促進了全縣農機化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但是,近年來全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需要認真解決。
二、當前農機安全監理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管理機制不健全,部份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失控。2003年以來,*縣先后開展撤鄉建鎮、撤區并鄉等鄉鎮機構改革,鄉鎮由原來80多名農機安全管理人員減少到28人,按縣委、政府當時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每個鄉鎮必須配備1名由財政供給的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到目前全縣43個鄉鎮仍有15個鄉鎮未配備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同時,還有3名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已達到退休年齡,由于工作無人員接替,也無法退休。
二是縣農機安全監理站人員編制偏少,配備不到位,工作壓力大。1988年,縣編委按照省編委的有關文件,給縣監理站下達了8名編制,當時*低于全市其他3個縣、區的編制人數。在縣監理站的多次請示報告下,到2005年縣編委才給縣監理站增編2名。增編后,縣監理站在編人員僅有8名。由于過去監理站工作量大,人員不足,1998年聘用了2名臨時合同工。在有編無人的情況下,2名臨時人員在縣監理站工作長達10年之久,已成為農機安全管理技術骨干,但也未能解決其編制和性質。全縣幅員遼闊,農機安全管理任務重、責任大,2008年縣監理站從鄉鎮借調了2名人員,才保證了外勤安全檢查人數。
三是法規不健全,農機安全監理左右兩難。2005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后,沒有明確農機安全監理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和鄉村道路行使安全檢查權、違章處罰權和事故處理權。但是,由于山區交通管理警力不足,市、縣政府站在“保穩定,促發展”的角度,把拖拉機和鄉村道路一再明確給農機監理機關管理,如發生拖拉機事故則要追究農機監理機關的責任。從而使農機監理機關對拖拉機和鄉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形成了左右為難的工作局面,不管市、縣政府有要求,管得來法律又沒明確。這都是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的表現。由于近年來,*縣委、政府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高度重視,工作上給擔子,社會地位上給面子,先后為縣監理站解決工作經費、檢測設備等資金達20多萬元,縣監理站更進一步強化了農機安全的管理,在縣級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中樹立了良好的監理形象。
四是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執法不規范。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進行農機安全檢查,是依據國家有關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從事的一項行政執法活動。那么從事執法活動,應當保證執法的嚴肅性。但是,在農機安全生產管理中,由于鄉鎮人員待遇低,財政又未解決監理人員著裝經費,相當一部分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便裝執法;個別人員執法證件不齊,隨意執法時有發生。加之,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僅配備1人,要搞好日常農機安全檢查從客觀上本身就存在著很大的制約性。
五是縣監理站“參公”性質得不到解決,工作經費不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賦予農機監理機關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要職能。縣農機監理站從事農機安全管理,既屬于行政執法單位,又屬于社會公共行政服務單位。從1984年建站以來,縣編委多次明確縣農機監理站屬參照公務員行政執法單位,但從解決工作經費、人員工資及福利一直按事業單位性質。縣農機監理站的工作性質與享受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極不對稱。同時,監理站機車入戶、申辦駕駛證每年收取工本費、考試、檢驗費僅只有2萬佘元,財政下撥人平辦公經費4000元。監理車常年從事農村農機安全檢查,每年開支燃修費僅這一項就達5萬多元,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加之,監理車已達到報廢年,也未得到政府的解決。
三、解放思想,努力探索農機安全監理科學發展
農機安全監理是促進農機化發展的保障措施。2008年、2009年兩年中央1號文件都明確要求“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監理”。針對當前*農機安全監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總要求,開拓創新,奮力拚搏,認真解決與科學發展觀要求不符合、不適應的的突出問題。
一是提高各級政府對農機安全監理的認識。同志早就說過:“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機械化”。農業機械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工具,農機安全監理是促進農機化發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為此,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幫助解決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特別是要幫助解決農機安全監理機關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或者說應該由政府部門解決的問題,以確保農機安全監理機關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和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如果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離開了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就難以得到科學發展。
二是及時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方面縣農機監理站和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縣委、政府匯報,使縣委、政府了解掌握監理工作當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動爭取縣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另一方面縣委、政府在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幫助縣監理站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第一,協調縣人事部門舉行公開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或從大中專生中選拔、鄉鎮多佘在職人員中調節,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18個鄉鎮農機監理人員空缺和縣監理站2個編制人員空缺。同時,要按照省編委的規定,根據*現有的農業機械擁有量,需要重新核定縣監理站編制人數(應當核編人數15人,至少編制12人)。如果人員不落實,工作就不能到位,要做好監理工作只能成為一句空話。
第二,協調縣財政部門解決必要的工作經費。監理車不屬于單位一般性工作用車,它的任務是常年開展農機安全檢查,及時處理農機事故。*轄43個鄉鎮,幅員遼闊,鄉村道路四通八達,拖拉機又是農機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務,縣監理不能保證有2臺監理車從事日常安全檢查,就難以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的發生。加之,常年開展農機安全檢查,車輛燃修費增大,監理車燃修費每臺每年要耗費5萬多元,財政應作特殊解決,不能按單位一般性工作用車劃撥,才能保證其正常工作運行。同時,根據有關規定,按照監理人員個人負擔20%、財政負擔80%解決農機監理人員統一著裝,規范執法行為,提升監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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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執行國家農機化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
(3)對農業機械進行年度安全檢驗。
(4)負責處理農業機械事故。
(5)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
(6)對農業機械及駕駛人員實施安全檢查,處罰違章行為。
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已進入一個面向市場、優化結構、提高質量、注重效益,向生產廣度和深度進軍的新階段。在中央扶持發展農業惠農政策的激勵引導下,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業收入不斷增加,農民自主購買農業機械的熱情高漲,農業機械又進入了新一輪的高速發展期[。面對新形勢,農機監理機構應當重新設定工作思路,本著“以人為本、為農服務、幫民解閑,為民增效”的原則,重新構建農機監理行為準則,重新樹立農機監理的地位,保證農機化事業健康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
1農機監理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農機監理作為安全生產的執法機構,依照國家和地方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對農業機械及其操作使用者進行嚴格、科學的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糾正違章,杜絕事故,使農機生產安全、有序進行,保證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是農機監理對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學習培訓,使機手有了一技之長,成為村里先進科學技術推廣應用的帶頭人和示范者,為改變農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積極作用;三是農機監理人員與機手有良好的相處關系,培養了深厚的感情。農機監理人員在機手的心目中既是執法者,又是朋友,還是農機生產者的參謀、顧問,機手有了困難愿找農機監理幫助解決,從而使他們得以發展生產,加快了致富步伐;四是農機監理在監督、管理和協調農機田間作業、運輸作業、跨區作業工作中,在提高農機作業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產、協調供需、化解糾紛等方面,起到其他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為農民生產發展、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2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受客觀因素制約,工作難度增大
由于湟源縣經濟條件相對落后,沒有通班車的鄉村,農機駕駛員違章載人的現象較為突出,而且廣大機手文化技術水平較低,對機車使用管理不善,加之安全意識較差,不愿意積極配合,逃避管理,“黑車非駕”現象越來越多,造成農機管理難、執法難。
2.2機管與路管脫節
拖拉機、農用車分布在廣袤的農村,點多、面廣、線長,有些地方交通條件差,安全隱患很多。目前廣大農村道路上公安交警無人力管理,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因沒有農機執法標志,降低了農機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很難針對農機作業的特點進行重點防范,重大農機事故隱患將再度加重。
2.3機構不健全,事業經費無保障
農機監理機構還不健全,無其他經濟來源,監理裝備差、效率低,鄉(鎮)農機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給農村的農機安全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3新形勢下農機安全監理的對策
現階段,農機行業的法律法規主要有《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部《農用拖拉機及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等。這些法律法規明確了農機監理工作的執法地位和農機監理機構職責范圍及權利義務,為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與政策依據。為此,必須與時俱進,及時轉變思想觀念,調整工作思路。
3.1加強宣傳教育
農機監理部門要根據湟源縣的工作實際,在農機手相對集中的企業、集市及鄉(鎮),采取多種措施對機手進行全方位的宣傳教育;在學生集中的鄉村學校,以舉辦農機教育安全講座、播放農機安全知識錄像等方式,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利用新聞媒體,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對農民朋友進行農機安全教育,使全社會都了解農機安全監理的重要性。
3.2增強服務意識
農機監理人員必須以全心全意為廣大農民群眾服務為宗旨,以忠于職守、無私奉獻為工作核心,以愛崗敬業、奮發有為、盡職盡責為根本要求,以幫助農民發展生產,致富奔小康為工作目標。
3.3抓好農機監理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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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健全區、鎮、村三級農機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各單位,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是做好農機安全生產的基礎。通過建立和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農機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抓好“農機安全鎮、村”和“平安農機示范戶”、“平安農機合作社”的建設,夯實“平安農機”創建的基礎,大力推廣直接與農機經營者或農機手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的做法,明確安全責任,提高農機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使每個農機經營、使用者和管理者都知道自己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崗位有責任,增強安全緊迫感,提高安全責任感。
2加強宣傳教育,是創建工作的重要前提
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是“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人們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意識的有效途徑,是調節農機安全監管系統的各要素之間關系的重要手段。在“平安農機”創建工作中要特別強調安全宣傳教育,并堅持安全教育領先于法規管理,且寓于法規管理中。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要根據農民和農機手的特點,實行普及性和專業性相結合、形式和內容相結合的辦法。2.1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進行宣傳,開展印發宣傳資料和定期到社區、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村中小學校上預防農機事故教育課等多種多樣的安全宣傳教育方式。普及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主要宣傳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農機違章生產(作業)的危害性和危險性。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農民群眾、機手和農村中小學生樹立法律意識和自我安全保護意識。通過舉辦農業機械操作及安全培訓班,以提高農機具駕駛、操作人員操作技能和技術素質為目的,對農業機械操作、維修和安全生產等進行課堂講解與多媒體演示,宣傳各類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規范農機操作人員操作行為,并用以往發生的農機安全事例教育啟發廣大農民機手,提高農機安全生產意識。2.2建立和堅持農機駕駛員學習制度采用發放《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學習卡》形式,對農機駕駛員實行定期學習和年度審驗專業性教育相結合的宣傳教育制度。定期組織農機手集中安全學習活動,系統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農機操作規程,交流農機安全駕駛經驗,通報農機事故情況,分析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總結經驗教訓,為機手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促進農機安全生產。2.3推廣使用“平安農機通”充分利用“平安農機通”平臺,強化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擴大“平安農機通”在農村的影響力,營造農機安全氛圍,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到迅捷的信息服務和安全教育。
3依法行政、積極監控,是創建工作的重要措施
3.1強化安全檢查,實行打防結合、整體推進農機安全管理的特點是:點多、面廣、線長。而農機安全管理的對象主要是農民,農民的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識淡薄,農民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農機手在平時的運輸作業中會不自覺地出現違章行駛現象,也有部分機手受利益驅動,用拖拉機違法改裝現象屢禁不止。所以,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的田檢路查,對轄區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的農機行車行為要堅決予以阻止和糾正,對嚴重違章者給予從嚴處罰,真正做到“為之與未有,治之于未亂,防患于未然。”由于農機監理部門執法人員有限,因此,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在加強田檢路查的同時,要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聯系,聯合對拖拉機違法改裝的重點地區開展突擊性專項安全整治活動,對嚴重違章的機手依法從重查處,堅決遏制拖拉機“黑車非駕”、違章載客行為、酒后駕駛、違章操作等現象的蔓延,防范重特大農機事故的發生。3.2加強重點農機事故隱患路段的監控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發展,各地基本上實現了公路村村通,為發展農村經濟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拖拉機特別變型運輸拖拉機得到了迅猛發展,運輸業務不斷增長,城郊結合部特別是各開發園區的拖拉機流量大大增加,超限超載或人貨混裝的現象屢見不鮮,給農機事故埋下了隱患。因此,要將這些危險路段列入重點監管區域,落實農機監理人員專人監督管理,建立危險路段監管預案,及時阻止和糾正拖拉機違章行駛,防范農機事故發生。3.3 加強源頭管理,凈化農機維修、銷售市場環境,確保農機產品質量依法整治農機市場,重點查處流通領域假冒農機推廣許可證、合格證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性能差的偽劣農機產品,檢查農機維修市場、銷售市場的農機零配件的質量,堅決取締拖拉機拼裝網點,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農機產品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證農業機械有良好的安全技術性能投入生產,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
4以人為本,科學管理,是創建工作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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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項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指標完成情況
(一)常規業務辦理:截止10月30日,農用拖拉機新機落戶1255臺。其中辦理國家購置補貼機具大中型拖拉機落掛牌戶22臺、小型拖拉機落戶掛牌398臺;辦理國家購置補貼機具聯合收割機落戶掛牌21臺;上道路行駛拖拉機年檢3777臺;轉籍(轉出)92臺;過戶443臺;注銷報廢停駛機車908臺;考核拖拉機駕駛員7期981人,其中新訓966人,增駕15人。駕駛員審驗換證734人,辦理分證、遺補、轉籍等駕證業務125人。
(二)下鄉開展便民服務36天次,出動監理人員280人次,出動監理用車72車次,發放《拖拉機年度檢驗通知書》6000余份。張貼宣傳標語及通告638張,全縣各鄉鎮在醒目位置懸掛宣傳橫幅懸30余條,印發宣傳材料3000份,在滇灘鎮設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5塊,召開鄉鎮農機安全生產座談會35次,參加人數400余人,舉辦違法機手學習班5期,受教育人次170余人。給辦理各項業務的駕駛員發放安全提示卡6000余張。
(三)雙休日及春節、五
一、六月安全生產月、十一節假日抽調鄉鎮農機監理員配合及會同交警部門深入多個鄉鎮農村道路交通要道開展路檢路查活動22次,出動車輛30輛次,出動監理員153人次,上路檢查拖拉機309臺,查處違法載人、客貨混裝、逾期不檢等違法違章行為50起,現場組織機手學習5次,參加機手150余人,屢次違章機手上交保證書2份。農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深入各鄉鎮開展農機產品質量安全檢查40余次。
(四)完成全年農機服務費收取指標。
(五)全年在檢農用拖拉機交強險監督投保率為100%。
(六)按時上報各種報表,按時足額上解農機監理規費,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42、43、72號令》辦理各項農用拖拉機業務。做到文明監理、優質服務,同時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和遵守《云南省農村工作手冊》,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
(二)抓緊抓好農機監理隊伍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提高縣鄉兩級農機安全監理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理“”等工作。通過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召開鄉級農機安全監理員會議、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印發“農機安全事故應急措施”、擴大宣傳等行之有效的宣傳及防范措施,營造了一個安全、健康、穩定的工作學習環境,單位同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及消防防火責任狀、交通安全責任狀等,并對職工家屬進行安全宣傳教育。一年來,我站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無“”等組織參與人員,本單位人員未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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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準備,做好年檢基礎工作
市局對**年拖拉機年檢工作進行了精心組織、周密布置,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監理所、管理股、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年檢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全市**年年檢工作動員大會,在會上局長**同志嚴格要求年檢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嚴格遵守年檢工作紀律,講究工作方法,多向農民宣傳黨和政府對農機方面的政策和法規,做好農機窗口服務工作。此次下鄉年檢工作,市局局長**,分管副局長**,多次下鄉督促檢查年檢工作并與參加年檢的農機手親切交談,了解農機駕駛員的情況,聽取他們對農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取得了農機駕駛員的信用,贏得了農機工作的主動,得到了農民朋友的一致好評。
拖拉機年度檢驗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每年的上半年是農機部門對拖拉機的集中年檢期,針對拖拉機年檢率逐年下降并成為構成農機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為促進全市農機工作協調發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我所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工作思路,通過調研,采取以下措施以提高拖拉機年檢率: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機手對年度檢驗的認識。我所組織機車所有人和駕駛員進行安全駕駛知識培訓,執勤隊派員授課。我們還通過電視、標語、張貼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農機法律、法規,形成強大的輿論引導氛圍,增強農機手、農機戶的法制觀念、農機安全生產觀念和自覺接受農機部門管理觀念,消除對拖拉機年度檢驗沒有必要性的錯誤認識,變強制性參檢為主動、自覺參加檢驗。2、由于拖拉機主要用于農田作業,個別農機戶對拖拉機年檢認識不足,對下發的集中年檢通知關注不夠,造成農機戶不能按時參檢。我們充分利用拖拉機檔案信息,給農機手打電話、發書面年審通知,提示農機戶按時參加年檢,科學有效地提高拖拉機年檢率。3、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務質量。為方便農民,我所成立拖拉機集中年檢組,配備齊全,微機、照相、噴漆噴字號、檢測等設備和各種監理業務需用的證件表格,到鄉鎮、拖拉機保有量集中的村開展年檢工作。凡符合規定的監理業務做到一次辦完手續,讓農機戶切實感受到主動參加拖拉機年檢、辦理齊全證件帶來的方便、快捷。4、提高監理執法人員素質,規范監理各項業務。農機監理規范化建設是提高監理執法人員素質、規范監理業務的要求,是提高農機安全監理行業自律水平、全面規范農機安全監理行政行為的有效途徑,是取信于民,保證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礎,以此讓農機管理工作得到農機戶、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認可。
二、嚴格檢驗,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拖拉機年度檢驗是法律法規授予農機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是農機監理部門履行職責,加強監管,保證農機安全作業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對拖拉機進行年度檢驗,能夠有效地提高廣大農機手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水平,改善拖拉機的技術狀況,進而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保障農機安全生產。在車輛檢驗中,我所檢驗工作人員嚴格審查證件,仔細核對車輛的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車型、顏色是否與行駛證記錄相符,有不符情況的待查明原因后再進行處理。車輛檢驗中嚴格按要求檢車,對不合格車輛要求修復后進行復檢。對于要求上線檢測的
三、四缸機車,做到了無上線檢測報告單,絕不簽章。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此次年檢一律參加機動車交強險和機動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險,不參加保險的車輛,監理員不得辦理年檢手續。
三、齊心協力,年檢工作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