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事故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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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校園安全事故,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中圖分類號:G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4)05-0233-01
一、校園安全的涵義
近些年來,隨著政府工作透明化、新聞媒體廣泛關注以及社會輿論的強大攻勢,社會民眾對校園安全的關注越來越多。廣義的“校園安全”至少應指代兩方面內容:①學生和教職工在校期間不受任何有害其人身財產和心理健康發展的危險因素的直接侵害或間接影響;②學校財產安全不受侵犯。而狹義的“校園安全”特指學生上放學期間和在校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即通常人們討論的“校園安全”之范圍所在。
二、校園安全的特點
1.校園安全事故突發性強,不易預測
校園安全事故多種多樣,不少情況下屬于突發狀況,其預測難度大。比如,因學生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過錯導致的體育課傷害,上課時教師手執教鞭,不慎擊中學生的眼睛致傷等。
2.校園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極其嚴重
首先,傷害使得受害者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脅,導致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其次,在司法實踐中,涉及校園安全事故的具體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再次,學校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時候,一部分教育經費必然挪用于此,使得拮據的教育支出更加緊張,如果學校不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便會受到影響,家長在學校鬧事的報道屢見不鮮。
3.處理校園安全事故事件紛繁復雜
由于涉及人身和財產損害,加之受害者多為未成年學生,處理校園安全事故的過程顯得更加紛繁復雜。教育實踐的復雜性和特殊性表明處理校園安全事故時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既要遵循教育規律,又要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不能單純將教師或學生的違規行為等同于一般人身傷害案件中的因素,做出簡單的是非判斷,而應當多深入分析矛盾問題背后的心理、社會原因。
三、校園安全事故的有效防治
1.加快教育法治建設進程,改善教育法治運行環境
首先,從“有法可依”的角度出發,將立法工作作為完善我國教育法律體系、加快社會主義法治進程的先行措施,明確教育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增強教育法律的可操作性和行為約束作用。其次,完善教育執法和司法制度,真正做到“執法必嚴”,是大力發揮教育法律法規約束與指導功能、杜絕“一紙空文”現象的重要保障,這不但需要重視和加強教育執法、司法人員素質的培養與提升,而且要求修正并完善教育行政處罰、教育調解等一系列制度建設。再次,加強教育普法工作也是“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的重要環節。
2.加強學校內部管理,聯合社會各界力量
就學校而言,應當加強常態下的管理制度建設,把學校日常生活中可能對師生的工作、學習和生活造成潛在威脅的事件列舉出來,加以分類,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并通過制度的形式變成學校的組織行為。另外,預防校園安全事故不能忽視家長的職責、社區的作用以及政府的責任。各個部門之間應當分工協作,公安部門負責學校周邊治安管理工作,重點打擊社會無業人員針對學生施行的敲詐勒索等不法行為,交通部門疏導校園門口的車況秩序,衛生部門加大對學校餐廳、醫務室和校內外環境的檢查整治力度,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上述有關部門的工作,為學校其他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創建安全有序的平臺。
3.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教育條件
可以從改善校園建筑質量、消除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物質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三方面入手。美國加州的《非爾德注案》(Field Act)以制度性保障校舍安全而聞名,我國可以參照實施類似的做法:第一,我國應該制定一部關于學校建筑安全的法律,進一步豐富教育法律規范體系;第二,我國可以設立某部門專職學校校舍建設,特別注重設計和監理兩環節;第三,我國需要專司校舍建設財政投入的機構,各級政府和各個部門進一步明確自己的職責范圍,對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支持。
4.加強學校教職工道德修養,同時推進素質教育,實現師生素質的整體跨越
先生說:“教師在社會上的位置最重要,其責任比大總統還大些。”這是因為教師們思想道德素質的高低容易對學生和社會風氣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針對學生,可開展形式多樣的,適合特定年齡階段認識水平的安全教育活動。現代教育理念告訴我們,若想孩子們自覺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需要從關愛他們的內心世界開始。“通過關注兒童的內心世界,使兒童更好地體驗到自己與他人、與世界的聯系,從而學會保護自己的安全,和別人友好相處。”[1]
5.彰顯教育的人性化特征,營造寬松、和諧、健康的教育環境
現代教育注重培養學生的主體性,他們能夠按照自己的需要組織學習,帶著已有的知識經驗和探究興趣參與到課堂活動中,不斷獲取新知識、發掘創造潛能。教育應當喚醒“一個人真正認識自己和自己所處的世界,認識自己存在的處境和未來的使命,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具有自我意識和充滿生命希望的人。”[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校園是孩子們健康成長的暖房。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離不開寬容、平等、自由的先進執教理念,離不開教師如母親一般的關愛,離不開社會大眾為創造寬松、和諧、健康的教育教學環境所付出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篇2
為貫徹落實市領導指示精神及市安委會校園安全專業委員會暨全市校園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區校園安全管理,壓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現就建立完善防范校園安全事故工作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立專項工作組
為加強校園安全工作日常監管和加快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根據校園安全工作重點任務和部門職責,決定在區校安委下設防溺水、心理健康安全、交通安全、環境整治、校園安全督導等五個專項工作組。
1.?防溺水工作組。由區教科體局局長助理XX任組長,區教科體局安全辦負責人XX、區委政法委副科級干部XX、區水利局河長辦負責人XX、區自然資源分局法規股股長XX、區住建局質監站長XX、區交通局干部XX、區文廣新旅局文化稽查隊干部XX、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XX等為成員。
2.?心理健康安全工作組。由區衛健委副主任XX任組長,區衛健委健康教育所干部XX、區教科體局安全辦負責人XX、區公安局團委書記(政工室)XX、團區委學少部部長XX、區婦聯辦公室主任XX等為成員。
3.?交通安全工作組。由區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管理大隊長XX任組長,區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科負責人XX、區教科體局安全辦負責人XX、區交通局干部XX、團區委學少部部長XX等為成員。
4.?環境整治工作組。由區教科體局局長助理XX任組長,區教科體局安全辦負責人XX、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XX、區委政法委副科級干部XX、區消防大隊參謀XX、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流通股股長XX、區城管局城管大隊負責人XX、區文廣新旅局文化稽查隊干部XX、區應急管理局綜合協調股股長XX等為成員。
5.?校園安全督導工作組。由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XX任組長,區教科體局安全辦負責人XX、區衛健委健康教育所干部XX、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XX、區水利局河長辦負責人XX、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流通股股長XX、區應急管理局綜合協調股股長XX等為成員。
五個工作組實行調派制,堅持每天調度。建立常態化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學校安全問題,立即由督導組和歸口的工作組聯合派人到現場調查分析處置。區校安委將不定期組織各個組的組長研判調度歸口工作。
二、建立約談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門、各校認真履行相關職責,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從即日起,發生1例學生死亡的責任事故,由鄉級層面開展調查,并由分管副鄉(鎮)長約談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區教科體局長約談校(園)長;發生2例學生死亡的責任事故,由區級層面開展調查,并由副區長約談鄉鎮分管領導,區教科體局局長約談中小學校(園)長,區校安委有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鄉鎮(部門)主要負責人;發生3例學生死亡的責任事故,由區長約談鄉(鎮)長。如果是責任事故,將啟動倒查問責機制,嚴肅處理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各鄉鎮(部門)、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實履職盡責,堅決防范校園安全事故。
約談前,由約談人簽發《校園安全監管約談通知書》(附件1),送達被約談單位或被約談人處,告知約談的時間、地點及內容,約談對象應按規定接受約談。約談后5個工作日,由約談部門將加蓋公章的《校園安全監管約談紀要》(附件2)報市、區校安委辦公室備案。被約談單位應就被約談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到位。約談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堅持適時、適度、從嚴掌握原則,不得隨意約談,更不得無原則約談,確保約談的嚴肅性。
三、建立獎懲制度
對沒有出現1例學生安全事故的鄉鎮、學校(幼兒園),將在教育等方面的項目、資金、政策等統籌安排上進行重點傾斜,評優評先優先考慮。對出現多例安全事故的鄉鎮、學校(幼兒園),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和調減教育等方面的項目、資金、政策安排。
四、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加強信息報送,校園安全工作實施“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校要隨時掌握和調度各類重要緊急情況,重要情況或重要信息第一時間報告,每天16點前須將全天綜合情況報送至區校安委辦公室(區教科體局安全辦),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各校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輿情管控,發生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瞞報。遲報、漏報、瞞報及造成網絡輿情等不良影響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嚴肅問責。
各鄉鎮(部門)、各校要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學校主體責任、家庭監護責任,切實提高校園安全防范能力。XX區校安委將進一步細化完善防范校園安全事故工作機制,參照市校安委成立以上五個區級工作組和建立約談、獎懲、信息報送制度,加強統籌調度,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1.?校園安全監管約談通知書
2.?校園安全監管約談紀要
附件1
年校園安全監管約談通知書
約談人
約談單位
被約談人
被約談單位
約談時間
年??月??日??時
約談地點
約???談???事???項
(約談單位蓋章)
年???月???日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2
年校園安全監管約談紀要
[???????]??????號
約談人
約談單位
被約談人
被約談單位
記錄人
約談時間
年??月??日??時
約談地點
約談事項
約談記錄:
(約談單位蓋章)
年???月???日
被約談人簽字
年??月??日
篇3
要積極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今年以來四川、遼寧、云南、廣西等地相繼發生多起4.5級以上的地震,給當地人民生命安全帶來威脅。春季又是霧霾、雷擊、暴雨、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各類氣象和地質災害多發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本地容易出現的自然災害,主動加強與氣象、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及時預警,指導學校提高防災減災能力,不斷完善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各地可根據重大氣象和地質災害預測信息,適當調整學生上課時間或地點,嚴防學生在學校和上下學路上遭遇災害侵襲傷亡事故,保障學生在自然災害中的安全。
嚴格落實校園安全防范措施。春季是學生傷害事故多發期。各地要落實校園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門衛、值班、巡邏工作,嚴防校外無關人員闖入校園。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整合社會管理力量,全面形成校園安全工作合力。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可能實施極端行為的嚴重心理病人等各類易肇事肇禍重點人員的管控,嚴防涉校傷害事故。
努力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充分發揮當地校車安全管理協調機制的作用,進一步推進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監管,加強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的教育管理,加強對校車行駛路線的維修養護,嚴禁非法營運學生車輛和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確保車況良好、駕駛員合格、路段安全、行駛合法。學校要教育提醒中小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文明乘車、文明騎車、文明步行。要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不送孩子乘坐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共同維護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安全。
篇4
關鍵詞:體育教學;傷害事故;防范措施
一、體育教學中傷害事故產生的原因
(一)體育教學的基本特征
體育教學在實施過程中所注重的是身體運動,其運動的場地主要在室外,不僅具有開放性的特征,還具對抗性、激烈性的特征。由于大多數體育項目都需要借助器械等進行練習,而且許多體育活動對抗激烈,強度較大,學生在學習這些內容時出現意外的機率就比較高,大多以擦傷、摔傷、扭傷為主,甚至有可能出現骨折等比較嚴重的現象,特別是那些身體素質比較差的“學困生”更容易發生傷害事故。而學生若想改善身體狀況,就必須鍛煉,進行各種戶外的身體活動,而在活動當中,就有可能產生身體上的碰撞,出現傷害現象,這樣,在上體育課的過程中,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的情況就會比較多見。
(二)運動器械、場地不符合安全要求
由于學校提供的運動器械、設施及場地等存在安全方面的缺陷,沒有達到規定的安全標準,所以,引起傷害學生的事故出現。據有關資料顯示,因場地、器材等體育設施不安全而引發的傷害事故占總體的29.1%,是造成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主要因素。它主要包括體育器材存在質量問題,年久失修又沒有及時更換,安裝不牢固,放置不合理,場地不平整等。如籃球架螺絲松動,跨欄架破舊等,均是造成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潛在因素。另外,一些小學校內存放體育器材的倉庫未設專人管理,學生在上體育課的過程中,可隨意的進出器材倉庫,亦會引起傷害事故;如實心鐵球、鐵餅等器材對于小學生來講,都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如果不安排專人管理器材倉庫,則有的學生在器材倉庫內嬉鬧時,很可能被器材碰傷。
(三)學生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傷害事故。
部分學生帶病參加體育運動,這樣,在運動過程中就極有可能引起學生的傷害事故。如心臟不好的學生參加了持續時間長、活動量大的一些項目;其次,中小學生正處于好動的年齡段,注意力容易受外部事物影響而分散、且大多遇事急燥、自我約束能力很弱,其在體育活動當中,集體觀念不強,表現的自由散漫,不按老師的要求活動,很可能出現傷害事故,如在做跳躍障礙的練習當中,學生在將要起跳時,別的同學對其起哄、仍東西,甚至動手拉拽練習者,這些都可能引起傷害事故。
二、小學體育課安全事故的防范
(一)多途徑進行安全教育的宣傳活動。
從多個不同途徑來進行安全教育的宣傳活動,可獲得更理想的效果。如舉行安全操作比賽、安全研討會等;通過校園電臺、校園內部網、校園錄像、校園報紙等宣傳工具,對安全方面的理論與有關知識進行廣泛的宣傳,在宣傳過程中要注意突出重點內容;經由不斷的宣傳教育,使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在運動中懂得怎樣避免自身受到傷害,知曉在各種環境下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與防范措施,主動防范危險,學會在緊急情況下與運動創傷時,自己如何進行簡單的處理。
(二)所有體育教師都須增強自身的安全觀念
一定要根據教學要求事先制定出完善的教學計劃與適合的安全防范辦法,精心組織體育活動;在教學當中,必須要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使他們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特別是小學生,他們的自控能力較差。有的學生調皮、好動,認為體育課好玩,上課站隊時相互推撞,根本不能掌握力度和分寸,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協調能力較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體損傷等安全事故。為此,教師必須教育學生,使他們清楚地認識容易發生傷害事故的體育項目,明確預防傷害事故的重要性,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及對運動危險的預見性。所以,老師要在體育教學的整個過程之中,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辦法,以避免出現傷害情況,同時,須注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對安全防范引起足夠的重視,避免出現傷害的現象。
(三)加強紀律教育和課堂常規教育
紀律教育對于做好體育教學可產生非常大的作用,教師一定要重視這項工作,加強紀律教育,并嚴格認真的進行體育課堂常規教育;老師可采取反復訓練的方式來使學生養成守紀的習慣。正所謂:“規則未立,難以成方圓”。規則顯現在體育活動的各個環節;有口令,有動作指示;行動要聽指揮。另外,還要求上體育課時,學生穿運動裝,不能隨身帶鋒利的硬物,如剪子等物品,也不允許在衣服上掛飾品,要規范學生的動作,禁止學生之間互相推桑、打鬧、任意行動、不聽指令等,同時,教師要嚴于律己,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四)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掌握保護方法
目前,有不少學生都是獨根苗,畏懼困難,自我保護能力差,一定要注重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使他們掌握相關的保護方法。例如:從高處跳下時,要用前腳掌著地并屈膝緩沖,防止跳躍中的運動傷害事故;再如,跌倒時應教育學生不要硬撐,而應立即屈肘,低頭,團身順勢做一個滾翻動作,保證不受損傷。同時,要做好對學生的保護工作,特別在進行器械練習或者做體操時,要對體力不佳的學生給予重點保護,以避免出現傷害的現象。
(五)增強學生的體質
體育教師應事先詳細調查本班中每名學生的身體狀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考慮和校內的保健老師合作,為本班學生建立體質檔案。對于一些身體狀況不是很好,不能進行運動的學生,體育教師應對其進行勸阻。還有在進行體育活動中,教師如發現學生在運動后有不良反應時,也要及時的帶領學生去醫務室進行檢查。另外,對于在空閑時間能自覺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老師要給予鼓勵,以激勵其他學生也進行鍛煉,如此,不但能極大地增強學生的體質,還有助于他們學習別的學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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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楊長秀.農村小學低年級學生安全教育微型課程開發與應用[D].云南師范大學,2014.
篇5
一、 案情介紹
兩輪摩托車,原為劉××所有。2001年2月4日,劉××將該摩托車賣給李××并簽訂了《購車協議書》,雙方還在協議書中約定與該摩托車有關的風險及責任均全部由李××承擔,此后劉××將該摩托車及相關證件交付李××,李××支付了車款,雙方已按協議書履行合同義務,但是雙方未辦理過戶手續。 2001年5~6月間,李××將該摩托車轉賣給劉×,也未辦理過戶登記。李××購得該摩托車后,未辦理該摩托車的年度檢驗,劉×購得此摩托車后,沒有找劉 ××要身份證辦理該摩托車的年度檢驗,而是在劉××不知情的情況下,劉×通過找熟人拉關系于2001年7~8月間把該摩托車的全部年度檢驗手續補齊。 2001年10月,劉×又將該摩托車賣給被告劉××,也未辦理過戶手續。2001年12月22日下午6時許,劉××駕駛該摩托車與原告孫××發生交通事故,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認定劉××負主要責任,孫××負次要責任。此后,由于劉××外出,未承擔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孫××起訴至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并將劉××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003年1月27日,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對孫××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劉××不服,提起上訴。2003年4月25日,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未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本案《購車協議書》合法有效。
1、機動車過戶登記與機動車買賣合同效力的關系是:未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我國物權變動的一般原則是,不動產以登記為移轉,動產以交付為移轉,對于需經登記過戶的車輛、航空器等特殊動產,物權變動采取登記對抗主義,沒有登記過戶,不能對抗已登記取得車輛產權的第三人,但合同在當事人之間是有效的,如不存在第三人主張權利問題,發生所有權轉移。機動車行駛證上的登記車主,一般是參照作為機動車所有權人的依據,但不能否認行駛證上的登記車主與真正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情況。筆者認為,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準予或不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登記,它與不動產(如房屋或土地)登記的性質是不同的,現行的機動車登記只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6月25日《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和2001年11月21日《關于購買人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的精神,機動車登記車主與實際出資人不一致時,應以實際出資人作為確定機動車所有權的依據,不以公安機關的機動車登記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志。
2、連環買賣未過戶的機動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兩輪摩托車的所有權屬于劉××,李××有購車資格,劉××與李××簽訂《購車協議書》時,雙方均具有摩托車買賣的主體資格,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雙方對購車有關事項進行約定,特別是約定了該摩托車交付給買方李××后與該摩托車的風險、責任承擔問題進行了明確的約定,不存在《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使合同無效的任何一種法定情形。因此,劉××與李××2001年2月4日簽訂的《購車協議書》是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雙方簽訂合同后,均已按協議約定履行交付摩托車及相關資料或支付價款的義務,按《合同法》第91條第(一)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 9條的規定,雙方的合同權利義務已經終止,從2001年2月4日起,兩輪摩托車的所有權已經屬于李××,并且與該摩托車有關的權利義務、風險責任均已全部轉移給購車人李××。因此,劉××與李××2001年2月4日簽訂的摩托車買賣合同即《購車協議書》合法有效。同理,李××將該摩托車轉賣給劉×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劉×將該摩托車轉賣給劉××的行為也是合法有效的,與該摩托車有關的權利義務、風險責任均已全部轉移給購車人劉××。
三、人民法院審理機動車連環買賣未過戶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應適用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92號司法解釋。
人民法院審理機動車連環買賣未過戶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適用,以前比較混亂,甚至造成適用法律錯誤。由于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很具體,公安部和各地人民法院、公安廳都作出了一些批復和補充規定,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車輛轉賣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復》),并且事實上作為人民法院審理該案件的法律依據。但是,筆者認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復》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機動車連環買賣未過戶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依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復》確認機動車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是一種違法的越權行為,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承擔的內容明顯違反上位法的規定,是無效的批復,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機動車連環買賣未過戶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依據,具體理由如下:
國務院《機動車管理辦法》第15條的規定只是車輛變更登記時的規定,即對車輛“初次檢驗的登記項目”變更的規定,并不是對機動車產權轉移(即車輛買賣過戶)的規定。
《機動車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違反該辦法的只是對責任人處以有關行政處罰(即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扣留駕駛執照等)的規定,并不是對民事責任承擔的規定。
《機動車管理辦法》第41條規定:“本辦法的解釋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本辦法的解釋權并沒有授予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因此公安部交通局對《機動車管理辦法》的解釋是無權解釋,不具有有權解釋的法律效力。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機動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是國家市場管理部門對機動車買賣活動實施有關行政管理的規定,不能作為認定機動車買賣合同法律效力的依據。另外,按《立法法》的分類,該規定屬于行政規章,并非行政法規。
機動車買賣合同法律效力的確認權屬于司法職權范圍而非行政職權范圍,其效力應由國家審判機關或仲裁機構確認。公安部無權確認機動車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公安部的內設職能部門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更加無權確認機動車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復》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越權行為,該批復無效。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復》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承擔的內容,明顯違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5條的規定,根據《立法法》的規定,該批復是無效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在認定損害賠償責任承擔問題上,應適用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的專門行政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并且應該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六章”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其中第35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明確認定:劉××為主要責任承擔者、孫××為次要責任承擔者,因此相關的損害賠償責任應由劉××與孫××共同承擔,與劉 ××無關。為了便于人民法院正確處理車輛買賣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問題,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92號司法解釋明確規定: ”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該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并且該司法解釋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5條的規定是一致的。本案的情況與該司法解釋中所述情形一致,本案的處理應適用該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劉××不應對本案交通事故損害承擔責任。
篇6
關鍵詞:學校校園;安全管理;策略分析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的很多領域都實現了重要的轉折與轉型。學校的功能也在逐漸發生著變化,內容也變得極為豐富,不再單純的停留在傳道授業解惑的知識課堂層面之上,而是更多的關注學生的內在需求,積極地與學生家長保持良好的溝通關系。家長把學生交給學校,不僅僅對學生的學習提出要求,對于學生的安全更是有著高要求。作為家長,他們不僅僅希望自己的孩子學習好,更希望他們能夠在健康安全的校園氛圍中好好成長。作為學校要明確自己的教育內容的排位,不許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如果不能保證學生的安全,那么其他的一切教育內容都不能得到順利的實施。本文將結合筆者多年的校園管理工作經驗,對關于學校校園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參考意見:
1校園領導必須重視起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機構,完善制度與規范
在以前的校園中,很多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條例以及制度規范都被束之高閣,沒有人關心也沒有人愿意去觸碰。這就放縱了威脅到校園安全管理的因素,肆意猖狂地在校園開始泛濫,校園領導需要承擔起很大的責任。因此,要想保證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能得到切實順利地實施,學校領導必須對此表現出高度的重視,拒絕一切形式化的制度與歸法,真正把保證校園安全的任務落到實處。校園的領導一定要細化自己的工作,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學校工作人員的身上,并對他們的工作給予實時全面的肩負,保證校園的安全工作能夠得到扎實穩步的開展。
2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安全事故之所以劃分為意外事故就是因為它的發生是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的。一般在校園里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類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為的安全事故;二是自然安全事故。人為的安全事故主要包括校園暴力、食物中毒、樓梯踩踏事件等等;自然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像地震、火災、觸電、等自然災害導致的安全事故。既然已經明確了學校之所以發生安全事故的兩大主要因素,就必須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從理性的角度來講,學校的安全事故一般都是可以杜絕的,無論是學校的領導層,還是到校園內的每一個學生,都必須要在心里和頭腦里樹立起安全使命感和責任感,明確自己在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應盡的義務與責任,安全管理工作不是特定的某些人的責任,需要的是校園內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學校必須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召開會議、安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大家齊心協力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的狀態,徹底清除安全事故發生所需要的各種因素。
3校園內部要時刻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安全是最重要的,安全工作無小事,要時刻將安全意識放置在最重要的位置,學校領導更是要起到絕對的帶頭和領導作用。無論是召開校園會議,還是每一次的課堂教學中,領導和教師一定要時刻向學生灌輸安全意識,讓學生在長時間的潛移默化當中樹立安全意識。不要等安全事故發生之后再表現出對校園安全的重視,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便具有非常明顯的不可挽回性,所以絕對不給安全事故的發生留下絲毫的滋長空間,可以通過模擬真正的安全事故現場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積極總結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講解安全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讓師生掌握足夠的安全知識,最終把學校的安全隱患降到最低點。
4積極策劃和開展蘊含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活動
學校可以積極組織和開展類似于實踐性教育活動或者季節性的安全演練活動等等。在當前校園的安全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漏洞,那就是忽略掉了對學生進行安全法規教育、生存教育、應急教育、自救互救教育、自我防身及有關安全常識的教育。在很多真實的安全演練中只顧一味地對學生進行所謂封閉式、捆綁式等威脅安全的舉措,對于學生的心理健康以及思想動向都采取了漠視的態度,學生只是對一些威脅生命安全的行為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但是對于如何應對這些威脅生命安全的舉措、如何調整自己的心理狀態都還處于比較朦朧模糊的狀態,這對于提高學生應對危險的真正能力都不會起到很明顯的作用。
5充分調動和發揮公眾等多方面的力量來保證校園的安全性
學生作為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應該為保證學生的安全貢獻出屬于自己的一份力量。學校安全所涉及到的因素是方方面面的,不僅僅是學生、教師、領導以及家長的責任,所以,作為校園要向及時向社會以及相關部門尋求幫助,調動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來共同保證校園的安全。綜上所述,我們不難意識到校園安全管理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學校自己的事情,要保證校園的安全工作是一件重大的事情,需要的是來自社會多方面的力量。當然作為學校,更重要的是從自身做起,采取各種措施來提升自己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盡一切力量將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降到最低。校園安全管理影響著師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當前學校的重要工作任務,由于學校在進行校園安全管理的過程中仍存在大量的問題,所以,學校要結合當前的校園發展狀況,制定科學的安全管理方案。此外,國家要制定校園安全法律法規,加強對校園的監督與管理,只有這樣,教師和學生才能提升安全意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也才能提升。這不僅對學校十分重要,同時,對于我國未來的發展也具有重要的影響。
作者:周紅平 單位: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白水鎮教育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1]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溫長吉-《科技展望》-2014
[2]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的現狀及對策研究;徐文倩-《華東政法大學》-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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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校園安全;管理現狀;預防
一、校園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校園安全管理,不僅包括保障教師和學生的人身安全,還包括保障學校公共設施、師生財產安全。校園安全管理在開展學校管理工作的整個過程中極為重要,目前,不少學校在校園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普遍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缺乏。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缺乏是大多數學校存在的一個現象。從近幾年發生的校園安全事故當中,可以發現許多事故原本都是可以有效避免的,但往往由于師生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應的安全防范意識,未能及時感知到事故的發生,錯過了杜絕事故發生的絕佳時機。安全防范意識的缺乏,降低了教師以及學生對危險的感知度,對于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有著嚴重的阻礙作用。安全意識的缺乏,一方面,體現在師生在保護自身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方面,缺乏相應的防范意識,比如,在人流量大的食堂打飯時,將錢包放在顯眼處,容易引起小偷的注意,而且方便小偷得手;另一方面,由于教師自身安全防范意識的缺乏,導致班級安全防范措施的知識講解較少,學生本身對于安全事故的了解不足,在生活中容易引發安全事故,比如,和同學在樓梯間打鬧,這就是安全知R缺乏的表現。
2.學校重視度不夠。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不少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缺乏足夠的重視。學校重視度不夠,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極為不利。一方面,在建設學校設施的過程中,學校不注重其安全性,部分存在危險的設施仍舊放置于校園當中,對學生的人身安全產生一定的隱患;另一方面,重視度不夠,在開展教學活動中,不注重安全防范知識的教育,導致教師與學生缺乏相應的安全防范意識與知識,在日常生活中缺乏足夠的安全防范意識。
3.缺乏建立健全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一項工作得以順利實施,需要一套良好的制度進行相應的指導。現階段,不少學校并未建立健全相應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較為隨意,沒有形成較好的體系,導致學校在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沒有重視該重視的地方,工作重心沒有放到位。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是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應制度的存在是指導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所在。
4.缺乏相應的安保設施及人員。在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安保設施及安保人員的存在是極為重要的。目前,大部分學校缺乏足夠的安保設施,在學校內部及周圍,未安裝足夠的監控設施,不能及時做到有效監控校園環境;同時,在校園內部,滅火器等常規的滅火裝置未能得到及時的檢修,許多裝置成為擺設。校園內安保人員的存在是保障校園安全的關鍵因素,一個有紀律有組織的安保隊伍能夠極其有效的對學校環境進行監督,及時排除危險因素,保障校園環境安全。
二、如何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
時代的發展,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在知識和技術的支持下,有了極大的進步,校園安全事故雖很難杜絕其發生,但是在采取足夠的防范措施之后,就能及時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率,切實保障校園環境安全,保障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為了更好的開展相應的防范工作,應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應大力開展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為了更好的開展安全防范工作,學校應大力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加強全校師生的安全防范知識,同時,營造一種良好的校園氛圍,促進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的提高。學校不僅需要重視加強師生的安全知識教育,還要將具體的實施措施落實到位,制定相應的教學目標,盡力促進目標的達成。不管是教師還是學生自身,應明確安全防范意識的重要性,將所學知識靈活加以運用,在日常生活中具備足夠的防范心理,尤其是當自己處于一個人流量較大或者校園內較為偏僻的地方時,應具備足夠的警惕心理。同時,學生自身在和同學交流相處的過程中,應該具備一顆寬容的心態,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和同學打架,沒有什么事情是解決不了的,同學之間的情誼難能可貴,在和同學、老師相處的過程中,應時常懷有一顆感恩之心。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在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學校管理層應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學習相應的管理知識,同時,借鑒其他學校的管理制度,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適合學校發展、科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存在,主要為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了一套相應的規范,規范的存在能夠及時有效的指導工作的開展方向,同時,及時反饋工作效果,便于管理層及時了解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開展的狀態,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另一層保障。
3.建立一支強大的安保隊伍。安保隊伍是保障學校安全的中堅力量。學校應竭盡全力建立一支強大的安保隊伍,在招聘、培訓、管理等環節下足功夫,努力提升安保隊伍的整體洞察能力以及面對突發事故的靈活應變能力。一支強大的安保隊伍不僅講究戰斗力的大小,而且極為注重團隊的凝聚力,因此,學校在管理安保隊伍的過程中,應注重其凝聚力的培養,同時,給予安保隊伍足夠的物質和人身保障,為安保人員的工作提供足夠的物質和精神保障。
三、結語
綜上所述,校園內學生之間的打架、公物遭到損壞等都是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沒有做到位的表現,一直以來,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是校園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文章主要分析現階段學校在開展安全管理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的存在,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以期能夠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切實保障校園環境安全。
參考文獻:
[1]王紹讓,朱成康,張偉鋒.開放式校園安全管理現狀及對策分析[J].中國成人教育,2012,(06):32-33.
[2]李世剛.基于B/S結構開發的校園安全管理系統[D].重慶大學,2007:21-23.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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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摘要+簡析”的方式,對其中提出的一些創新意見,以及讀者較為關注的幾個問題進行簡要解讀。
預防體系:制定標準,專業服務
《意見》指出,完善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和認證制度,不斷健全學校安全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標準并予以推廣。根據學校特點,以保護學生健康安全為優先原則,加強重點領域標準的修訂工作,盡快制定一批強制性國家標準,逐步形成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建立學校安全事項專項認證及采信推廣機制,對學校使用的設施設備、教學儀器、建筑材料、體育器械等,按照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愿性產品認證規定,做好相關認證工作,嚴格控制產品質量。
【簡析】近年來,由“毒跑道”、劣質體育器材、不合格校舍引發的校園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國家對于學校使用的設施設備、教學儀器、建筑材料、體育器械等尚未制定系統的強制性認證標準,導致相關商家在主觀或客觀上制售出了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倘若能夠像管理醫療器材的生產與銷售一樣,制定并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的強制性標準和認證制度,那么校園安全事故必將大大減少。如今《意見》就此提出要求,各有關部門應抓緊落實,盡快完善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和認證制度。
《意見》要求,探索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專業服務機制,積極培育可以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防控服務的專業化社會組織。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引導和支持具備相應專業能力的機構、組織,研發、提供學校安全風險預防、安全教育相關的服務或產品,協助教育部門制定、審核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預案和相關標準,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安全演練、預防和轉移安全風險等工作。
【簡析】把專業的事交給更專業的人去做,能把事做得更專業,效果將更好。在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中,雖然學校是責任主體,但并非每一件事情都得自己去做,在安全預案制定、安全器械布控、安全演練和學校安保隊伍建設等方面,學校可以交給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完成。當然,其前提是有必要的資金支持,為此《意見》提出了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以進一步減少學校的運行壓力。
管理機制:落實責任,警校合作
《意見》指出,學校要明確安全是辦學的底線,切實承擔起校內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對校園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健全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落實學校、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責任,狠抓校風校紀,加強校內日常安全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管理有方。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學校應當積極組織體育鍛煉、戶外活動等,培養學生強健的體魄。
【簡析】此處強調“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學校應當積極組織體育鍛煉、戶外活動等,培養學生強健的體魄”,是對近年來某些學校取消春游、長跑等戶外活動的回應。但什么才算“風險可控”,《意見》沒有提出具體標準,也很難提出具體標準,需要學校會同相關部門和相應的專業機構,積極制定安全預案,想方設法為學生增強體質、健康成長創造條件,而不是因噎廢食。
《意見》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與維護校園安全相適應的組織機構設置形式和警力配置,加強學校及周邊警務室建設,派出經驗豐富的民警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導。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或報警平臺,并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共享平臺對接,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及時掌握、快速處理學校安全問題。
【簡析】目前,不少地方已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警校合作,但仍存在合作不緊密、“走過場”等問題。為此,《意見》提出了多項舉措進一步加強該項工作,其中的“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或報警平臺”,能為學校處理突發事件提供更便捷和迅速的通道,更有利于保障校園師生的安全。
事故應對:統一領導,依法處理
《意見》指出,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地方政府要在第一時間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預案,統一領導,及時動員和組織救援,并開展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及善后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故,應當優先對受影響學校開展救援。教育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健全學校安全事故的報告、置和部門協調機制。在校內及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
【簡析】統一領導,優先救援,體現了國家對學校師生安全的高度重視。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意見》對地方政府、教育管理部門、學校分別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除了相應的救援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安全事故報告”等也是積極應對突發事件的必要舉措。事實證明,及時準確公開信息,積極面對媒體報道,主動接受輿論監督,才是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正確方式。
《意見》要求,健全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處理制度。發生造成師生傷亡的安全事故,有關部門要依法認定事故責任,學校及相關方面有責任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學校無責任的,要澄清事實、及時說明,避免由學校承擔不應承擔的責任。司法機關要加強案例指導,引導社會依法合理認識學校的安全責任,明確學生監護人的職責。積極利用行政調解、仲裁、人民調解、保險理賠、法律援助等方式,通過法治途徑和方式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及時依法賠償,理性化解糾紛。對圍堵校園、毆打侮辱教師、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校鬧”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時堅決予以制止。
【簡析】近年來,“校鬧”行為猖獗,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個別地方和學校在處理校園安全事故時未能依法處理,存在“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心理。對此,各地除了執行《意見》提出的要求外,還應進一步引導學校樹立法治意識,強化法治思維,通過法律手段處理突發事故,逐漸消除“校鬧”存在的土壤。
風險化解:共同分擔,多方支持
《意見》提出,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風險分擔機制。學校舉辦者應當按規定為學校購買校方責任險,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所需經費從公用經費中列支,其他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的費用,由各省(區、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結合實際合理確定校方責任險的投保責任,規范理賠程序和理賠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積極探索與學生利益密切相關的食品安全、校外實習、體育運動傷害等領域的責任保險,充分發揮保險在化解學校安全風險方面的功能作用。
【簡析】通過保險理賠,能有效分擔校園安全風險,化解安全事故帶來的矛盾。當前,購買校園安全保險是根據自愿原則,部分家長不愿投保,一旦出事勢必存在賠償難題。對此,《意見》提出了部分投保經費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承擔,是教育惠民的重要體現。此外,政府、學校仍需引導家長進一步增強保險意識,主動分擔學生在學校期間因意外而發生的風險。
《意見》要求,積極構建學校依法處理安全事故的支持體系。各地要采取措施,在中小學推廣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增強事故發生后的輿情應對能力。要發揮安全風險防控專業服務機制的作用,借助專業機構在損失評估、理賠服務、處理糾紛等方面的力量,幫助學校妥善處理事故。教育、司法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探索在有需求的縣(市、區)設立學校安全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吸納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社會公信力、知名度,熱心于調解和教育事業的社會人士擔任人民調解員,依法調解學校安全事故民事賠償糾紛。
篇9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區安委會工作要求,充分體現學校安全工作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學生成長、服務學校平安發展,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為和諧校園建設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依法治安,綜合治理;突出預防,落實責任;依靠科技,創新管理
三、主要目標
以落實“一崗雙責”為前提條件,以強化和落實校園主體責任為重點,不斷夯實安全基層基礎;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 建立完善以隱患排查治理為核心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以規范校園辦學行為為保障,不斷推進校園安全標準化建設;認真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各項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教育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四、安全工作重點任務
(一)切實加大安全監管責任
1.全面落實“一崗雙責”機制。各校園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結合學校崗位設置實際,認真解讀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符合本校、本單位的“一崗雙責”實施方案,擬定崗位安全管理責任書,細化工作措施,切實把學校安全監管“一崗雙責”制度落到實處,落實完善倒查機制,實現領導責任全覆蓋。學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要根據不同時節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分析把握安全工作形勢,提前安排部署,親自帶隊檢查,集中解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切實加強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力量建設。
2.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教育系統項目建設面寬量大,在學校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按照《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加強督促,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要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不能整改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項目建設相關科室要加強工作指導,強化施工資料檔案建設,務必做到施工資料與安全檔案同步制定、同時實施。
3.嚴格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跟蹤督辦、警示通報相關規定;認真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和行政問責制度;堅持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嚴格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公布事故調查進展和查處結果,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強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大處罰力度,把學校主動防范事故與學校安全發展結合起來。
(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1.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機構建設。各校園要切實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校園安全防范建設標準的通知》(府辦發〔2010〕15號)要求,建立健全內部安全防范組織和制度,單獨設立治安保衛機構,落實內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強化校園安全管理機構建設。
2.加強校園安全保衛監管。各校園要按照上級要求配備保安人員,安裝校園安全監控系統;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出入校園制度;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全員值班制和定點巡邏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在公安和相關部門到達之前,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各校園、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緊緊圍繞“三項專項治理”等活動,切實把“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落實到學校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和崗位,堅持安全第一,正確處理好學校發展與安全的關系,使之成為衡量本校園安全工作的基本標準。各校園負責人要始終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全面提高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技能和素養,以安全發展促進全區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4.加強安全培訓。城鎮、鄉村學校要全面加強師生安全知識技能培訓,積極營造全區“城鄉一體化”安全宣傳氛圍。進一步完善安全培訓體系,繼續抓好學校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和教職工安全培訓,加強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制度,提升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水平。
5. 全面推進校園安全標準化建設。根據《關于開展校園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區教發〔〕166號)要求,2013年,教育系統共有18個校園組織開展了校園標準化建設工作,其余尚未申請進行安全標準化復核定級的校園,要切實組織好創建工作,對照校園安全標準化建設指標及考評標準,及時完善整改,為2014年校園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奠定基礎。
(三)突出校園安全專項治理
1.深入開展學生防溺水安全事故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預防學生溺水教育,結合校園所處的地理位置和季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游泳安全知識及過塘壩、過庫壩、河邊的注意事項教育,從5月下旬到10月中旬,集中抓好預防學生溺水死亡專項行動教育。現已秋期開學,將可能迎來最后幾輪炙熱天氣,各校務必把國慶前后作為宣傳防溺水事故的重點時段,以提高學生防溺水的意識,減少溺水事故的發生。
2.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要認真按照《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方案》(區府辦〔〕122號)文件要求開展綜合整治,要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防“五項措施”,突出農村公共道路安全管理鄉鎮政府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涉校交通隱患治理,強化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意識,鞏固和深化教育管理成果,全面落實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責任,深入推進校園交通安全“小手牽大手”活動,探索安全教育管理新方法,拓展安全教育管理視野,深化安全教育管理理念,切實提高師生關愛生命、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自覺糾正各種交通違紀違規行為,進一步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有效預防涉校、涉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3.深入開展校園傷害專項整治。進一步預防校園傷害事故發生,各學校要把“寬容待人、和諧共處”、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矛盾糾紛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對升學年級的學生)作為師生安全教育的重點,強化課間巡視制度落實,落實課間安全管理,積極動員教師、學生參與課間巡視工作,嚴防學生之間校園傷害事件和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發生。
4.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按照省《消防條例》實施標準化消防工程建設,大力提升學校消防工作水平,推動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創新,提高學校火災防控能力。以創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為載體,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提高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使師生消防安全素質明顯增強,學校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明顯提升,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要加大對校園內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改,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著力提高師生、教職員工撲滅初起之火及火場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5.繼續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從源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學生營養餐工作。一是開展師生食品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對食品安全認識,養成良好的用餐行為和方式。二是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三是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落實 。四是嚴格原輔材料采購管理,加強驗收監管,確保采購原輔材料質量。五是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餐宣傳、教育、管理工和信息報送工作,保障營養餐的順利實施。
(四)大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校園要將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貫徹整個教育教學時段始終,切實做到“到校一次、排查一次、發現一處、整改一次”“四個一”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實隱患排查與治理機制,切實承擔隱患排查治理與事故防控主體責任,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按照隱患等級進行分類登記建檔,實施監控治理,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要重點排查教室、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圖書室、學生活動器械、場地、廁所、圍墻等安全狀況。要特別注意觀察房屋、廁所、圍墻地基的變化,嚴防倒塌事故的發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維修,凡不能維修的要停止使用并及時拆除。要組織專業人員全面檢查各類建筑的電路設施和防雷設施,迅速排除漏電隱患,對老化的電線要立即組織維修、更換。
(五)加強應急避險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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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校園 安全文化 構成要素 功能
據教育部人員鄭增儀在06年9月13日的新聞會上指出,至9月11日,全國中小學共發生安全事故、事件110起,死亡學生188人,受傷1266人。教育部07年3月22日公布的2006年中小學安全事故總體形勢分析報告指出,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各類安全事故中,事故災難占59%;社會安全事故占31%;自然災害占10%。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毆占10.71%,校園傷害占14.29%,中毒、學生踩踏事故、自殺等占24.11%。報告指出小學生更容易發生安全事故, 43.75%發生在小學;校園傷害事故增多, 25%的安全事故發生在學校內部,主要是校園傷害和學生斗毆,其中校園傷害占56%;全年有36%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發生在暑假和節假日。學生安全意識淡薄是多數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45%的事故因學生安全意識淡薄而發生,18%的事故因學校管理問題而發生,27%的事故由于社會交通、治安等原因發生。以上事實說明,安全工作存在一定的問題。問題在哪?
從教育部至各中小學就安全工作的研討會近幾年可以說年年召開,紅頭文件年年都發,也制訂了相應的“安全條例”,各種安全工作手冊比比皆是,各學校同樣制訂了相應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進行封閉式管理等等。然而,所有這些均有點“頭痛醫頭、腳疼治腳”之嫌,起到的實際上是一個“消防隊”的作用,而未能從“源頭”上加以根治。
傳統的校園安全管理是一種被動型、經驗型的作業驅動型管理,而納入經營戰略的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是一種創新的效益型、系統型的項目驅動型管理,通過教育、宣傳、獎懲、創建群體氛圍等手段,彌補安全管理的不足,因此,當前大力建設校園安全文化已勢在必行,應當受到教育管理者的高度重視。
一、校園安全文化的內涵
1952年,美國文化學家克羅伯和克拉克洪發表《文化概念和定義的批評考察》,對西方自1871年至1951年期間關于文化的160多種定義做了清理與評析,并在此基礎上給文化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化由外顯的和內隱的行為模式構成;這種行為模式通過象征符號而獲得和傳遞;文化代表了人類群體的顯著成就,包括他們在人造器物中的體現;文化的核心部分是傳統的(即歷史的獲得和選擇的)觀念,尤其是他們所帶來的價值。”,這一文化的綜合定義基本為現代東西方的學術界所認可,有著廣泛的影響。
“安全文化”―― 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為核心的價值觀,體現為單位和單位中的每一個人共同持有的態度、意識、行為特征。
校園文化――以校園為空間,以學生、教師為參與主體,以精神文化為核心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相統一的具有時代特征的一種群體文化。
“校園安全文化”――是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指由全體師生共同參與的,以學校安全理念和安全價值觀為核心的觀念文化,把行為文化、管理文化和物態文化相統一的具有時代特征的一種群體文化。
二、校園安全文化的構成要素
(一)、安全文化的形態體系
從文化的形態來說,安全文化的范疇包涵安全觀念文化、安全行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態文化。安全觀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層,安全行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層,安全物態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質層。這四種文化形態也是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
1、安全觀念文化。
安全觀念文化主要是指全體師生共同接受的安全意識、安全理念、安全價值標準。安全觀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核心和靈魂,是形成和提高安全行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態文化的基礎和原因。
安全意識是人的潛在對安全的重視和敏感程度,是對一種事物、過程、事情等自然而然萌生出的安全反映。安全意識由強弱之分,只有樹立安全第一,不斷的學習安全知識,積累安全文化,才能不斷的增強安全意識。
安全理念是一個具體、形象向全體師生表明學校安全目標的設想。當今的安全理念應該是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真正體現了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全員參與,持續改進理念。
安全價值觀是學校安全在學校及師生發展中的地位。學校要發展,師生也要發展,校園安全文化不僅為學校營建和諧、穩定、安全及持續發展提供保障,而且讓教師、學生的現在、將來乃至終生都受益,進而促進社會的和諧。
安全觀念不是一成不變的,是隨著社會的進步而進步。當前,我們需要建立的安全觀念文化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安全也是辦學效益的觀念;安全是為了學生終生安全的觀念;安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觀念等等。
2、安全行為文化。
安全行為文化:指在安全觀念文化指導下,人們在生活和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行為準則、思維方式、行為模式的表現。行為文化既是觀念文化的反映,同時又作用和改變觀念文化。現代社會,需要發展的安全行為文化是:進行科學的安全思維;強化高質量的安全教育學習;執行嚴格的安全規范;進行科學的安全領導和指揮;掌握必需的應急自救技能;進行合理的安全操作等等。
校園安全行為文化,可分為領導行為文化、群體行為文化和個體行為文化等,它們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領導安全行為文化,指學校領導者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的行為。如領導小組及其職責,開展安全調查,進行安全決策,激勵與懲罰等
群體安全行為文化,指校園多人參與的實施安全工作,營造校園安全文化氛圍的重要行為。如校園的安全教育行為,以校園網、校園廣播(電視)、校(班、隊)刊(報)、宣傳櫥窗等為載體,以開展講座、主題班會、學生社團(隊)活動等為途徑,積極開展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和防傷害演練,利用"626"世界禁毒日、"119"消防日、"124"法制宣傳日以及節假日和寒(暑)假前安全教育等活動,采取師生喜聞樂見、符合學生年齡特征和實際、樂于接受的多種方式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集體外出活動安全、化學實驗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用電用火安全、網絡安全、游泳安全、危害、心理健康等多方面教育,以進一步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又如師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行為等
個體安全行為文化,指師生個體受所認同和接受的安全文化影響表現的行為。如師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程度,安全學習的積極性和成效,自我防范能力等。
行為科學的理論還使我們認識到:人的行為受心理、生理等內部因素的支配和作用,也受人文環境和物態環境等外部因素影響和作用,因而人的行為表現出動態性和可塑性。這樣,對于行為的控制和管理需要動態、變化的方式相適應,還要求藝術、形象、美感的技巧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安全文化活動需要定期與非定期相結合;安全教育在必要的重復基礎上,需要藝術的動態;安全宣傳有技巧與關鍵;安全管理要從簡單的監督檢查變為藝術的激勵和啟發等。
3、安全管理文化。
安全管理文化是校園行為文化中的重要部分,因此放在專門的地位來探討。管理文化指對學校及師生產生規范性、約束性影響和作用,它集中體現觀念文化和物質文化對領導和師生的要求。安全管理文化的建設包括從建立法制觀念、強化法制意識、端正法制態度,到科學地制訂法規、標準和規章,嚴格的執法程序和自覺地執法行為等。同時,安全管理文化建設還包括行政手段的改善和合理化;經濟手段的建立與強化等等。
管理文化應具有自己特色,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實際以及本校安全觀念、安全理念和安全價值觀。如我校安全監控管理規定, 依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縣教育局《2007年寧化縣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寧化縣教育局關于學校安全責任事故處理辦法》的要求,落實校(園)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結合學校實際,確定每個學生在校的每個時候的責任教師及職責,以確保每個在校學生的安全;確定校園每個部位安全責任教師及職責(重點部位實行24小時監控),以確保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定學校每項活動的每個程序每個細節的安全責任教師及職責,以確保不出安全責任事故;學校負責人和分管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督促,以確保安全工作扎實有序的開展,建立起縱、橫、點、面的安全監控體系。又如我校寄宿生安全管理,采取“四點三查二評一會”模式管理,即四點:晨起、午間、晚自習、睡前點名,做到隨時掌握學生的動向;三查:進行夜間查鋪,防止學生夜間外出;校園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學生自帶菜進行每天檢查,防止學生吃不潔、霉變食品,以防食物中毒;二評:定期進行文明宿舍、文明寄宿生的評比,促進宿舍文化建設和寄宿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一會: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寄宿生會議,對寄宿生進行教育,對有關工作進行總結、布置。同時,對他們的生活、住食、學習、思想、心理等情況進行了解,及時解決其各種困難或困惑,關愛有困難和生病的寄宿生。
4、安全物質文化。
安全物質文化是安全文化的表層部分,它是形成觀念文化和行為文化的條件。從安全物質文化中往往能體現出學校領導的安全認識和態度,反映出學校安全管理的理念和哲學,折射出安全行為文化的成效。所以說物質是文化的體現,又是文化發展的基礎。學校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物態文化體現在:一是校園內的建筑物、教育教學儀器設備、活動場地等硬件設施;二是對現有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儀器等學校所有物件進行排查,發現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等。校園的安全物質文化業要有一定的經費保障。
(二)、安全文化的對象體系
文化是針對具體的人來說的,是對某一特定的對象來衡量的。除了對社會一般的大眾、公民、學生、官員等都具有安全文化素質的問題外,對于校園安全文化的建設,一般說有五種安全文化的對象:法人代表,各級領導(副校長、處室正副主任、部門領導、教研組長等),安全專職人員,教職工及家屬。顯然,對于不同的對象,所要求的安全文化內涵、層次、水平是不同的。例如,學校法人的安全文化素質強調的是安全觀念、態度、安全法規與管理知識,對其不強調安全的技能和安全的操作知識,應該建立安全觀念文化有:安全第一的哲學觀;尊重人的生命與健康的情感觀;安全就是效益的辦學觀;預防為主的科學觀等。
三、校園安全文化的作用。
1、安全認識的導向功能。
對安全的認識,通過安全文化的建設,不斷的安全文化宣傳和教育,使廣大師生員工逐漸明白正確的安全的意識、態度和信念,樹立科學的安全道德、理想、目標、行為準則等,給學校的教育教學提供正確的指導思想和精神力量。
2、安全觀念的更新功能。
安全文化給師生提供了現代的安全新觀念和新意識,使其對安全的價值和作用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樹立科學的安全人生觀和現代安全價值觀,從而用新的安全意識和新的觀點指導自身的活動,規范自己的安全行為,從而更有效地推動安全工作和保護自己。
3、安全文化的凝聚功能。
安全文化一使人為本,尊重人權,關愛生命的大眾安全文化,是保護師生安全與健康的重要理論基礎和可行的手段。以獨特的校園安全文化,樹立一種共同的安全價值觀,形成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規范。通過安全文化知識的傳播、教育、宣傳,形成人人需要安全,人人都應對安全盡義務、做貢獻的新風尚。通過安全文化的思想、意識、情感和行為規范的潛移默化,更顯示了安全文化對大眾安全與健康需求的特殊粘合、凝聚的功能。以實現社會文明,教育發展,調動各方積極因素,通過互尊、互愛的人際關系,體現出為社會和諧、穩定、持續發展,國家的進步與文明,凝聚一起。
4、安全行為的規范功能。
安全文化的宣傳和教育,將會使廣大師生加深對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規章的理解和認識,學習安全知識及技能,增強安全意識,從而對師生在教育教學和學習生活以及社會公共交往,起到保障安全的規范作用或具有自覺的約束功能。
5、安全知識的傳播功能。
通過安全文化的教育功能,采用各種傳統而有效的或現代的安全文化教育方式,對師生進行傳統或現代的安全文化教育,進行各種安全常識、安全技能、安全態度、安全意識、安全法規等的教育,從而廣泛地宣傳和傳播安全文化知識和安全科學技術。
6、安全文化的影響功能。
通過校園觀念文化的建設,影響領導者、管理者和師生對安全的正確態度和意識,強化每一個人的安全意識。
7、安全文化的激勵功能。
通過觀念文化和行為文化的建設,開展評比獎懲等活動,以及安全行為所帶來的益處,激勵每一個人安全行為的自覺性。
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是一個新興的話題,是校園文化建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保證學生終生平安的主要手段,是確保學校科學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途徑。
參考文獻
1、《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2、《現代教育原理》 柳海民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