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理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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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論文

篇1

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強化對企業主體的跨境資金動態監測,堅持逐月統計涉外主體資金流出入規模、融資余額與結構,建立了宏觀形勢與微觀主體的聯接橋梁,并架構起政策傳導的有效渠道。同時,我們還在銀行層面較早建立了貿易融資信息監測點,從市場環境變化、資金價格波動、參與主體動向等角度了解貿易融資市場變化,把握管理重心,確定管理方向。建立機制,及時應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動。近年來,與全國形勢一致,寧波市貿易跨境資金呈大幅流入格局,2013年結售匯順差和順收順差規模同比分別增長18.9%、22.7%,并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列入流入重點地區。為了平抑區域跨境資金流動失衡風險,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及時構建了跨境資金流動指標體系,確立了三級風險管理機制,并做好應急措施儲備。2013年初,基于轄區轉口融資套利交易問題突出,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比全國提早兩個月開展打擊虛假轉口貿易專項行動,為抑制跨境資金流入爭得主動。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初,基于跨境資金流入形勢需要,綜合運用窗口指導、分類管理等手段,積極促進區域跨境資金均衡流動。

二、引導銀行資金流入實體經濟

堅持共生共榮理念,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當前,流通型企業借助貿易融資大量融資套利和生產型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現象并存,貿易融資有“脫實向虛”、自我循環的傾向。對此,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連續多年實施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措施,從“惠企”與“惠民”兩個層面出發,鼓勵銀行在貿易融資資金投向、利率、費率等方面向實體經濟企業和中小企業傾斜,得到了廣大企業和當地政府的歡迎。強調風險底線思維,擠壓貿易融資泡沫。為了控制貿易融資中存在的金融風險,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探索出一套貫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流程式管理模式:事前向金融機構動態通報區域經濟金融和外匯收支形勢,適時進行風險提示,在凈流入形勢嚴峻情況下督促銀行加強真實性審核力度,控制全額質押方式的套利交易;事中及時約談結售匯順差過大、融資套利問題嚴重的相關銀行負責人,對貿易融資規模增長過快的銀行召開政策通報會,要求它們樹立合規意識,積極維護區域良好金融環境;事后通過對銀行現場檢查來評估、審視銀行履職情況,選擇了部分外匯指定銀行開展轉口貿易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真實性審核不到位、縱容甚至協助企業利用虛假貨權憑證融資等違規行為。

三、分層次引導企業糾偏

對企業主體建立分層次監管梯隊。實施貿易融資管理既不能對其自由放任,也不宜實施“一刀切”管理,影響實體經濟發展。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根據問題的輕重緩急,建立了分層次梯隊監管機制。在融資主體選擇上,確立了“先轉口、后進口、再出口”的管理順序,起到了既能抓住重點,又不影響實體經濟的效果。在行為管理上根據情節輕重進行區別管理,重點打擊重復使用或偽造貨權憑證的虛假貿易融資行為,2013年以來已累計查實企業7家,實施行政處罰232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加強對貿易融資合理性審查,對構造貿易進行過度融資套利、且情節較重的企業進行分類管理;繼續鼓勵正常企業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手段合理開展貿易融資,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匯率風險。采取剛柔并濟、以柔為主的管理手段。貿易融資管理的核心目標是遏制跨境資金異常流動,平抑國際收支波動,而非限制企業經營行為,把企業管死。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更加強調以窗口指導等柔性手段,在風險提示后允許企業主動調節融資結構、抑制不合理融資行為。對于存在違規、融資套利情況嚴重的企業列入B、C類企業,發揮分類監管的政策威懾力。在2013年“控流入”和貿易融資管理過程中,寧波市中心支行對321家企業制發了《風險提示函》,最終將54家企業列入B類,在貿易企業中占比僅為0.27%,但取得的效果卻十分明顯,貿易項下跨境資金連續呈現凈流出格局,緩解了集中流入的監管壓力。

四、推進政策改革和工作創新

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實施政策創新突破。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膽實施資本項目制度創新、管理創新,自2007年以來,先后推動11項試點政策落地寧波。特別是近年啟動的非關聯擔保、對外債權登記、境外放款三項政策創新是全國唯一試點,中資企業“外保內貸”、外匯質押人民幣貸款、中資企業借外債等多項政策是全國首批試點。一系列創新性政策的落地生根為涉外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如中資企業“外保內貸”試點幫助寧波春和鉀資源有限公司成功獲得1.4億美元海外并購貸款;跨境貸款試點以來支持了100多家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及海外項目建設、運營,為走出去企業實體運營提供支持,得到了銀行和企業的歡迎。探索工作方法創新,提升管理效率。針對貿易融資市場發展迅速及對跨境資金流動影響加深,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通過方法創新、手段創新來提升管理效率。比如,通過對融資資金來源、流向的跟蹤管理,探索形成了財務現場核查方法;通過對套利交易的主體信息、交易標的、融資手法和資金使用的分析,總結了“四步評估法”精準識別融資套利交易。上述創新均被國家外匯總局在全國層面推廣應用。此外,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還根據貿易融資的業務發展趨勢,積極探索了本外幣、跨部門的聯動監管機制、資本項目與貨物貿易的主體監管體系,取得了良好成效。2013年,在落實貿易融資管理措施后短短三個月內,當地貿易資金凈流出14.46億美元,緩解了資金流入壓力;融資結構更趨合理,2014年4月末,90天以內短期融資占比較上年同期提高8.32個百分點;轉口融資套利明顯收斂,貿易融資“脫實向虛”傾向得到糾偏。

五、對貿易融資外匯管理的幾點思考

篇2

(一)上海自貿區基本情況上海自貿區是我國在上海設立的區域性自由貿易園區,該實驗區于2013年8月22日經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9月29日正式掛牌開張。實驗區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范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核心)、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014年1-8月,上海自貿區(企業)進出口貨值達到5004億人民幣,同比增長9.2%,其中,進口3700.4億元,同比增長8.9%,出口1303.6億元,同比增長10.1%。截至2014年9月中旬,區內共新設各類企業1.2萬余戶,新設企業注冊資本(金)總量超過3400億元。經過一年的發展,上海自貿區在推進金融改革創新、擴大對外開放、便利跨境貿易和投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引領和帶動作用,成為我國推進改革和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實驗田。

(二)金融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情況為保障自貿區內各項金融工作進展順利,人民銀行協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各部門出臺了多項支持自貿區建設政策,明確了自貿區金融改革的總體方向,共同構成了金融支持自貿區實體經濟發展的總體政策框架。據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9月末,上海自貿區新設金融及類金融機構等超過3000家,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累計51條金融支持自貿區的意見和13項實施細則(如表1)。

(三)上海自貿區外匯管理政策主要內容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要求,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外匯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該細則按照服務實體經濟、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風險、“成熟一項、推動一項”原則,實施經常項目、直接投資、對外債權債務、企業集團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結售匯管理等外匯管理政策創新措施(如表2)。

(四)上海自貿區外匯管理政策的啟示和借鑒一是大幅度的簡政放權。從具體內容看,不僅簡化了區內主體和境外之間經常項目交易單證的審核,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的手續,還率先在全國實行外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愿結匯,賦予企業結匯選擇權,規避匯率風險;同時,還取消了相當部分的債權債務行政審批的手續,促進了跨境融資的大幅度便利化。在改進外債風險管理的前提下,賦予了微觀主體更多的境內外融資的自主選擇權。二是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通過深入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上海自貿區投資管理制度更加開放透明。據了解,2014版負面清單將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由190條減少到139條;負面清單以外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制和企業合同章程審批制全部改為備案制;企業準入由“一個部門、一個窗口集中受理”;服務業23項開放措施全面實施。三是促進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業態的發展。通過改進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外匯資金池及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匯管理各項試點的政策,大幅度放寬試點企業的條件,簡化審批流程和賬戶管理,有利于總部經濟在自貿區大面積的集聚。四是積極支持融資租賃業務在自貿區快速發展。允許非金融類融資租賃公司境內收取外幣資金,簡化飛機、船舶等大型融資租賃項目預付貸款手續。通過一系列的措施,極大地便利了區內融資租賃業務開展,促進區內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五是對系統風險的零容忍。加強統計檢測的分析預警,嚴格履行外匯數據信息報送義務,督促銀行、企業等按照現行外匯管理規定,主動報告異常或可疑情況,防止異常跨境資金的流動;完善外匯收支預測、預警體系,對銀行和企業的可疑情況進行提示;依法開展現場核查和檢查,實施分類監管;在出現重大風險時,可以及時調整政策,采取臨時性管理措施。

二、外匯管理政策支持絲路經濟帶西安自貿園區建設的借鑒與探索

近年來,陜西省對外開放的步伐逐步加快,已經獲批建成西安綜合保稅區、西安出口加工A區和B區、西安高新綜合保稅區、西咸空港保稅物流中心5個海關特殊監管區。2014年1月,經國務院批復,西咸新區升級為國家級新區。5月,《西安國家航空城實驗區規劃》獲得國家民航總局批復,空港新城成為全國首個國家航空城實驗區。2014年10月17日,陜西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西咸新區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整合空港新城和西安國際港務區功能,依托西安海關特殊監管區和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國家海關口岸,積極申報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自由貿易區;設立空港新城海關特殊監管區,開展國家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交通物流樞紐,建設國家航空城實驗區。從國家戰略到陜西省的決策部署,以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為承載,大西安、大空間的地緣優勢不斷被深入挖掘,陜西推動絲路經濟帶西安自貿園區建設逐步深入。

(一)借鑒上海自貿區經驗,前瞻性開展絲路經濟帶西安自貿園區建設外匯政策設計一是研究與貿易自由配套的外匯支持政策。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業務流程。建立前臺“一站式”外匯業務服務體系,簡化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單證審核流程。支持企業集團經常項目集中收付匯與軋差凈額結算。督促銀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等原則辦理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手續。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主體監管,對園區內重點企業建立一對一定點聯系制度。探索差異化管理方式創新,鼓勵園區內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便利跨境貿易。二是研究與投融資便利配套的外匯支持政策。進一步放寬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至銀行辦理,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愿結匯。加快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探索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有效途徑,深化區域經濟合作與創新,推動中國-新加坡第三個政府間項目在陜西落地,探索建立絲綢之路經濟帶能源金融中心,推進絲路基金在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戰略能源中發揮作用,促進陜西與中亞各國建立更為緊密的經貿金融合作關系。三是研究支持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業態發展的外匯支持政策。結合陜西企業發展特色,鼓勵西電集團等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改進外幣資金池及國際貿易結算中心外匯管理試點政策,放寬試點企業條件、簡化審批流程及賬戶管理。便利金融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四是研究支持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匯支持政策。取消區內融資租賃公司辦理融資租賃對外債權業務的逐筆審批,實行登記管理。融資租賃類公司開展對外融資租賃業務,不受現行境內企業境外放款額度限制。鼓勵合格外商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租賃外債業務,促進園區內企業通過開展設備融資租賃獲取先進技術設備。允許非金融類融資租賃公司境內收取外幣租金,解決貨幣錯配問題。簡化飛機、船舶等大型融資租賃項目預付貨款手續。五是研究促進外匯市場發展的外匯支持政策。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調整轄內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政策,鼓勵園區內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加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進行即期結售匯和衍生產品交易。便利銀行開展面向區內客戶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臺交易,幫助企業規避大宗商品價格風險。

篇3

1.依托業務系統,構建非現場監管體系。外匯管理改革后,外匯局對業務系統和數據加以整合,由原來的31個業務系統整合為3個平臺上的多個應用系統,實現了銀行、企業一個門戶入網、一站式辦事,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天津外匯局將利用大數據并結合地區情況,構建起以重點企業監測為基礎、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監測為節點、防范外匯風險應急管理為閘門三位一體的貨物貿易非現場監管體系,建立重點企業庫和銀行監測庫,定期進行監測,形成宏、中、微觀緊密銜接監管體制,有效做到抓大放小,實現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服務貿易要在實現全口徑采集業務數據基礎上,建立重點企業核查機制,分階段、分行業、分交易類別確定監管重點,通過系統設置重點企業樣本組,有針對性地開展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核查工作,提高監測工作效率。

2.建立工作制度,完善非現場監測工作機制。外匯管理改革后,監測分析成為常態化工作,天津外匯局要分別建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個人和賬戶非現場監測規程制度,明確非現場監測與綜合分析內容和具體業務流程,并定期形成分析報告作為監測分析常態化重要載體。同時要成立外匯綜合分析工作小組,每季度召開工作例會,對分析報告內容進行充分討論,集體研究確定下一步監測核點,形成一套完善的非現場監測工作機制。

3.優化人員配置,提升綜合監測分析水平。外匯管理改革后,外匯局職能有所轉變,天津外匯局將按照總局要求重新劃分科室、對業務流程再造、整合崗位設置,讓學習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綜合素質過硬的年輕骨干負責綜合分析和非現場監測工作,做好對經常項目外匯形勢分析工作,發現趨勢性和苗頭性問題及時反饋,切實提高綜合監測分析水平。

二、從重事前監管轉變為強調事后管理

1.創新監管模式,實行專人負責的全方位、立體化監管。外匯管理改革后,天津外匯局應不斷探索新型監管模式,將所有需重點監測及關注問題進行梳理,按照業務系統模塊與貿易方式相結合再任務分解的方法,對監測工作進行劃分,明確監測重點和責任,實行專人專領域監管,全方位、立體化監測跨境資金流動,并按月溝通監測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核查方向,提高監管有效性。

2.強化事后管理,加大現場核查和分類管理力度。外匯管理改革后,天津外匯局要采取與企業負責人約談等多種方式,對外匯業務存在異常的企業實施現場核查,并將符合分類管理條件的企業及時進行分類,使絕大多數A類企業享受便利,對B、C類企業在單證審核、業務類型、辦理程序、結算方式等方面實施審慎監管,充分體現促進便利化與加強管理并重的監管原則,這也從根本上改變了過去“一人得病,大家吃藥”的管理模式。同時發現異常交易線索向外匯檢查部門移交并積極配合檢查工作,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3.注重專項管理,加強對新外貿企業的幫扶。外匯管理改革后,外匯局對新列入名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為了更好地對新外貿企業進行服務,天津外匯局一方面要加強宣傳培訓,組織專題培訓班全面介紹外匯法規,同時日常提供專門咨詢,另一方面要管理與服務并行,對新企業實行定時提醒、分類管理的措施。這種做法將不僅強化企業守法自律意識,也使外匯局對輔導期企業管理日常化、制度化,同時也有助于外匯局提供政策服務、依法行政,形成正向激勵,切實做到將服務寓于管理,為新企業保駕護航。

三、從重行為管理轉變為更加強調主體管理

1.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服務機制,促進經濟主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天津地區大企業數量少、外匯收支占比高,針對此特點,天津外匯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服務機制,對核心企業實行“一對一”專員聯系制度,及時溝通了解重點企業新動向,并提供政策指導服務,實現從抓全部主體向抓重點主體的轉變,同時也將有效促進市場經濟主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探索銀行主體監管,加強對銀行的窗口指導和核查。外匯管理改革后,銀行將承擔更多真實性審核工作,是外匯局和企業間的重要橋梁,銀行是否能切實履行“展業三原則”是外匯政策能否成功落地的關鍵。天津外匯局將指導銀行制定并完善其內控制度,同時對銀行結售匯情況進行監測,加強溝通聯系,使銀行能及時了解外匯形勢與當前時期需關注的問題,并對其外匯業務加以指導,提升銀行防范外匯風險的能力。

四、從“有罪假設”轉變到“無罪假設”

1.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服務地區實體經濟發展。外匯管理改革重要目的就是進一步促進便利、服務實體發展,天津外匯局也將結合地區實際,因地制宜,首先要提升跨境電子商務等新興業務的政策便利化程度,開展實地調研了解其業務流程和需求,加強培訓和指導并給予專項服務。其次,要穩步開展支付機構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試點工作,指導有需求的公司完成前期相關準備工作。

2.實行差異化管理,確保合規企業享受政策便利。近年來,天津地區外貿企業轉賣業務量迅速擴大,轉賣業務存在資金流與貨物流偏離的特點,如不加以處理,這些指標異常的轉賣企業會被業務系統自動列入重點企業監測庫,進而進入現場核查,這樣不僅會增加外匯局現場核查業務量和審核難度,還將加大相關企業工作量。下一步,天津外匯局將對主營轉賣業務的企業進行調研,并研究措施對其實行差異化管理,實現有效監管的同時,確保合規企業享受政策便利。

五、從“正面清單”轉變到“負面清單”

1.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明確“一事一議”處理機制。對于現行法規中無明確規定的業務,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本著“促便利、防風險”原則,集體研究解決方案,必要時向總局報備。

篇4

《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10號文”)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所涉及的各方當事人應遵守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及時向外匯管理機關辦理各項外匯核準、登記、備案及變更手續”。

根據筆者的理解及實踐經驗,外資并購過程中至少涉及如下外匯核準和登記手續(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外匯部門具體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時需辦理的手續和流程是不盡相同的):

1.1結匯核準(外國投資者收購境內股權結匯核準)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辦理結匯核準件時應提交:

1、申請報告(所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股權結構,申請人出資進度、出資賬戶);2、所收購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3、轉股協議;4、商務部門關于所投資企業股權結構變更的批復文件;5、股權變更后所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和經批準生效的合同、章程;6、所投資企業最近一期驗資報告;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資企業的審計報告或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產權變動的轉股,應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出具財政部門驗證確認的資產評估報告);8、外匯到賬通知書或證明;9、針對前述材料需要提供的的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1.2轉股收匯外匯登記(外國投資者收購中方股權外資外匯登記)

匯發〔2003〕30號文規定:“外國投資者或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應自行或委托股權出讓方到股權出讓方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股權購買對價為一次性支付的,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應在該筆對價支付到位后5日內辦理;股權購買對價為分期支付的,每期對價支付到位后5日內,均應就該期到位對價辦理一次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外國投資者在付清全部股權購買對價前,其在被收購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依照其實際已支付的比例確定,并據此辦理相關的轉股、減資、清算及利潤匯出等外匯業務。”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辦理轉股收匯外匯登記時應提交:

1、書面申請;2、被收購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3、股權轉讓協議;4、被收購企業董事會協議;5、商務部門有關股權轉讓的批復文件;6、資本項目核準件(收購款結匯核準件,或再投資核準件);7、收購款結匯水單或銀行出具的款項到賬證明;8、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根據《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控股投資者在付清全部購買金之前,不得取得企業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并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股權出讓方所在地的外匯管理部門出具外資外匯登記證明是證明外國投資者購買金到位的有效文件”。

1.3外匯登記證(外資并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

并資并購后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取得并更后的營業執照后,應向主管外匯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辦理外匯登記證:

1、書面申請;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3、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外資并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批復文件、批準證書;4、經批準生效的外資并購合同、章程;5、組織機構代碼證;(注:以上材料均需驗原件或蓋原章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底)6、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

2.實際外資比例低于25%的企業無法取得外資企業舉借外債待遇

10號文規定:“外國投資者在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該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其舉借外債按照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的有關規定辦理。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并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公司,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但該境外公司認購境內公司增資,或者該境外公司向并購后所設企業增資,增資額占所設企業注冊資本比例達到25%以上的除外。根據該款所述方式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外國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舉借外債優惠政策對許多外商投資企業來說是舉足輕重的一項制度,其重要程度在很多情況下甚至超多稅收優惠政策。根據10號令的上述規定,通過關聯當事人完成的外資并購而形成的外資企業(“假外資”)一般情況下無法取得舉借外債優惠待遇,此項舉措無疑會堵死大部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控股的境內企業舉借外債的坦途。

3.投資總額的限制

內資企業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但企業一旦通過外資并購轉換為外商投資企業,就必須確定一個投資總額,該等投資總額對新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及進口機器設備來說可能意義重大。因此筆者建議一般情況下外資并購后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應爭取定為法律允許的最大數額,10號文對投資總額的限制如下(該等限制與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限制制度是完全相符的):

1)注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7;

2)注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上至5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倍;

3)注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至12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5倍;

4)注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3倍。

4.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資產支付涉及的外匯核準

一般來講,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實施外資并購中國企業的,用人民幣資產做支付手段可有如下幾種運作模式:(1)人民幣貨幣現金;(2)合法取得或擁有的中國A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股份;(3)合法取得或擁有的中國境內企業的債券和公司債券;(4)其他中國境內以人民幣為計價依據或標準的有價證券等金融衍生產品;(5)其他情形的人民幣資產。從取得途徑來講,可包括(1)直接從已投資設立的外資企業中分得的利潤等收益;(2)從資產管理公司采用購買金融資產包的形式取得對某企業的債權;(3)從中國境內合法取得的人民幣借款;(4)轉讓資產、出售產品或提供服務而取得的交易對價等。在保證合法、合規并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相關人民幣資產均可用作10號文規定之下的外資并購項目的支付對價。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對下列情況下取得的人民幣資產作為支付對價的核準需提交文件作出了專門規定:

4.1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所得利潤境內再投資、增資核準

1、申請報告(投資方基本情況、產生利潤企業的基本情況、利潤分配情況、投資方對分得利潤的處置方案、擬被投資企業的股權結構等);2、企業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及利潤處置方案決議原件和復印件;3、與再投資利潤數額有關的、產生利潤企業獲利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和復印件;4、與再投資利潤有關的企業所得稅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5、企業擬再投資的商務部門批復、批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6、產生利潤企業的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7、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8、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4.2外國投資者從其已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因先行回收投資、清算、股權轉讓、減資等所得的財產在境內再投資或者增資核準

1、申請報告;2、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3、原企業最近一期驗資報告和相關年度的審計報告原件和復印件;4、原企業商務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和復印件;5、原企業關于先行回收投資、清算、股權轉讓、減資及再投資等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及有關協議原件和復印件;6、涉及先行回收投資的,另需提交原企業合作合同、財政部門批復、擔保函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7、涉及清算的,另需提交企業注銷稅務登記證明原件和復印件;8、涉及股權轉讓的,另需提交轉股協議、企業股權變更的商務部門批準證書、與轉股后收益方應得收入有關的完稅憑證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9、擬再投資企業的商務部門批復、批準證書、營業執照(或其他相應證明)、合同或章程等原件和復印件材料;10、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5.特殊目的公司(“SPV”)的外匯監管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75號文”)中的SPV是指“境內居民法人或境內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在境外進行股權融資(包括可轉換債融資)為目的而直接設立或間接控制的境外企業”。但10號文將SPV定義為“中國境內公司或自然人為實現以其實際擁有的境內公司權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兩個定義相比較可以看出,10號文下的SPV較75號文的范圍更為狹窄。從中引申出的結論是:非以境外上市目的設立的SPV不得以換股方式并購境內公司,換言之,僅以私募為目的設立的SPV不得以換股方式并購境內公司。以境外上市為目的的換股并購涉及的外匯監管主要包括:境外設立SPV時按75號文規定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換股并購階段辦理境外投資外匯變更登記;境外上市完成后境內公司還應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融資收入調回計劃,由外匯管理機關監督實施,境內公司取得無加注的批準證書后,應在30日內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換發無加注的外匯登記證。

篇5

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主要是償付能力風險,如保費費率確定不合理、承保責任超過其償付能力(資本金和總準備金之和)、公司賠付率過高和財務處理不當等業務因素,導致保險公司資不抵債。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的監管部門是中國保監會。

但如果保險合同涉及到外匯保費和外匯賠償的收支,保險公司經營這些外匯保險業務時還涉及到外匯管理,如保險公司外匯賬戶的開立和監管;收取外匯保費的對象和險種;人民幣保險向境外分保購匯支付分保費;購匯支付外匯理賠;以及考察咨詢等保險中介費的收支等。從監管職能的角度看,外匯保險監管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一是對外匯保險的經營風險監管,二是對外匯保險項下外匯收支活動的監管。

本文主要探討第一層次問題。雖然,保險經營風險監管的職能部門是保監會,但是如果保險理賠金額比較集中且較大,可能會影響人民幣即期匯率,也可能會給國家外匯儲備帶來不良作用。從這個角度看,外匯局也應參與保險外匯經營風險的管理。在實踐中,就曾出現保險公司提出購匯支付分保費或賠償,當地銀行和外匯局難于辦理的情況。而且,隨著國內保險市場開放和國際再保險業務的發展,境內保險公司將人民幣的外匯保險向境外分保時,外匯管理部門也必然需要介入到保險公司本外幣資金風險分析和管理中來。

外匯保險的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從交易雙方的屬性判定對外債權債務關系,那么在保險服務項下,保險公司提供外匯保險可能形成的對外債權債務關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保險的受益人是非居民,從而保險公司形成對外負債(財產保險引起的是或有債務,人壽保險引起的是必然發生的債務);保險公司承接非居民再保險分入業務,約定向非居民再保險公司給付資金,從而產生或有的對外負債;保險公司再保險分出業務,在約定得到非居民保險公司賠償,從而形成對外的或有債權。

可以說,保險公司進行每一項涉及外匯收付的保險活動,只要保費或賠償的收、支對方是非居民,就必然會產生上述三種債權債務關系中的一種。在單筆保險(再保險)行為中,這些債權債務是有對價的,其風險和收益對整個國家對外負債和資產的影響是均衡的。然而,這些債權債務關系的集中者保險公司,他們能否有效控制風險,從而對國家的對外資產負債產生均衡甚至良性影響,則是外匯管理選擇需要重視的內容。

保險公司的購匯需求

根據現行的外匯管理規定,從事外匯保險的保險公司擁有外匯資本金和限額外匯結算賬戶,這就是將保險公司作為一個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在實踐中,保險公司一般也不會要求購匯。基于管理政策和現實,可以形成以下判斷:保險公司通過賬戶發生收支屬于正常狀態;提出購匯需求,可以判斷保險公司的外匯資金情況出現異常狀態,管理者應該重點監管。此外,在銀行結售匯體制下,購匯行為會對外匯儲備和匯率產生最直接的影響。因此,本文重點分析保險公司購匯需求,包含調節性購匯需求和流動性購匯需求。

保監會在設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比率以監管保險經營風時,將公司本外幣資金統一計算,對保險公司外匯資金沒有提出單獨的要求。這樣,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沒有超過保監會設定界限時,其外匯資金部分會出現局部償付能力不夠,需要用償付能力相對過剩的人民幣購匯抵償,從而產生保險公司調節結構需求。這種調節性購匯需求是保險公司正常經營中產生的,在需求產生的時點上,保險公司本外幣總體的償付能力沒有超標,只是保險公司人民幣資金和外匯資金之間償付能力的余缺抵補。典型的調節性購匯需求,就是保險公司將境內人民幣保險向境外分保時,要求用人民幣保費購匯支付分保費。此外,保險公司要求購匯增加外匯資本金,也屬于這一范疇。

具體到單筆保險,還會產生外匯資金流動性不足引起的流動性購匯需求。在實際操作中,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使得外匯資金產生結構上的流動性周期,這樣,即使外匯資金償付能力可以抵償賠付,也有可能在某個時點上由于流動性周期而產生外匯資金的支付缺口。對于這種缺口,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同業資金拆借解決,在拆借等資金融通手段不成立時,也會要求購匯,從而產生了流動性購匯需求。

外匯保險業務對外匯管理目標的影響

即期影響對國際收支產生即期影響的主要是保險公司的購匯行為。

從數量上看,保險公司購匯額具有不確定性。在大多數情況下,保險公司要求購匯總是為了履行特定保險合同的職責,這樣,購匯量和某一筆或某一批保險合同聯系在一起,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目前我國外匯市場每日主要交易對象是各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限額下的長、短頭寸,匯率形成機制的基礎尚不夠廣泛,因此,人民幣即期匯率暴露于保險公司購匯的不確定性之下,存在較大的波動風險。

保險公司當期購匯量又具有可預測性。正如在上文所闡述的,保險公司購匯需求與他的償付能力緊密聯系在一起,無論是調節性購匯需求還是流動性購匯需求,購匯量均不會超過——定限度(按照《保險法》保險公司購匯的絕對量,不可能超過實收資本金和公積金總和的10%)。因此,經營者和管理者可以根據其賠償責任和償付能力的相互配比關系,合理地估測出下一時段的購匯量。

從性質上看,保險公司調節性購匯需求和流動性購匯需求對外匯儲備當期余額的影響略有不同。

流動性購匯需求的實質是保險公司外匯資金流動周期在賠償時點上出現的缺口。這種缺口在流動周期的其他階段會得到彌補。因此,滿足流動性購匯需求,就相當于外匯儲備“墊付”資金,減少了儲備的當期余額。如果保險公司在流動性周期其他階段能夠將等量資金結匯回吐儲備,則對外匯儲備總體沒有影響;如果這部分資金不及時結匯,等于保險公司“擠占”一部分外匯儲備。

對于調節性購匯需求,其對外匯儲備直接效用就是“擠占”。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國內保險市場國際化步伐,國內保險公司有將人民幣償付能力轉化為外匯償付能力的偏好,其調節性購匯需求會進一步增加。上述將境內人民幣保險向境外分保、從而要求用人民幣保費購匯支付分保費的購匯活動,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開放和國內保險公司的發展,已受到越來越多保險公司注意,有的公司己開始進行分保并提出購匯需求。

綜合效應

保險公司絕大多數外匯資金收付行為是通過其外匯賬戶進行的。購匯行為雖然在短期減少外匯儲備,但保險公司收取保費與支付賠償具有數理上的對價關系,一段時期后,與購匯賠償相對應的保費收入會進入公司的外匯賬戶中。這樣,考察保險活動對國際收支的綜合效應,就要拋開局部的購匯、結匯行為,從保險業本身進行分析。

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各欄目差額是不同行業的國內部門和國際部門比較優勢與競爭力的反映。保險服務項下收支差額也反映了國內保險公司和國際保險公司競爭力,以及雙方在提供保險服務方面的比較優勢。如對于再保險,國際保險公司具有較大優勢,因此支付境外分保費必然較大;對于境內中資企業和大多數國內自然人,中資保險公司具有較強競爭力;對于境內外資企業和駐華機構,外資保險公司具有較大優勢;對于——些多邊和數額巨大的國內保險合同,國際保險公司具有分保的競爭優勢。但國內保險公司擁有政策選擇等有利條件。

因此,對于保險服務差額應該有正確的認識。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經常項目下的保險服務項收支呈逆差不斷擴大的趨勢。1997年BOP保險服務逆差8.7億美元,1998年保險服務逆差13.7億美元,1999年逆差17.3億美元,2000年逆差23.6億美元,四年間逆差擴大了近3倍。這種逆差反映的是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在提供保險服務方面的劣勢。由于國內保險行業發展還不成熟,再保險、保險中介、精算等尚處于起步階段,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必然更多地依靠境外母公司完成有關保險服務,因此,估計保險服務項下逆差會進一步擴大。在國內保險行業發展成熟后,這種逆差狀況才會有所好轉。

從外匯管理角度看,國際收支保險服務項下逆差將是長期的,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對其變動的影響是次要和微弱的。

保險公“破產性”賠償對國際收支的沖擊

在上文分析保險公司“購匯需求”時,沒有包括一種最具破壞力的情況:保險責任產生的賠償已經超過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本外幣償付資金不足以支付賠償。

此時,保險公司需要申請的第——樁事件是“破產”,在清理負債時,才有會涉及購匯的問題。對于這種購匯要求,外匯管理部門應該有以下認識:

一是這是公司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對國家帶來的風險,國家外匯儲備可以根據債務清償方案,支付賠償;二是這種風險是可以預測的,正如因為它在性質上與保險公司的調節性購匯需求相似;這種風險是可以預防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持審慎監管原則,保險公司在賠償責任和償付能力在每一個時點上均必須符合有關比率要求。

因此,對于“破產性”賠償,外匯管理可以借重行業管理,防范保險公司破產風險產生,并做好預警工作。

外匯保險業務風險的外匯管理政策選擇

政府部門對商業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應該對監管的成本和效益進行評判,這是管理學的一個重要原則。需要補充的是,在監管措施還沒有開始實行時,首先應該比較監管需求與監管成本。如果監管成本遠遠大于監管需求,那么實行監管就沒有意義。在監管過程中,還必須不斷比較監管成本和監管效益,以評價監管的效率。如果效率不高,就有必要修訂監管方式,甚至重新審視監管需求。對外匯保險進行管理決策時,也應該遵循上述原則。

根據外匯保險業務對國際收支平衡影響效應分析,可以得出的結論是:外匯保險業務風險監管應主要由行業監管部門進行,外匯管理部門參與管理。

保險業對國際收支的綜合效應是由國內保險行業競爭力等自身因素決定的,外匯管理政策對之影響不大。因此,外匯管理部門無需深入外匯保險風險監管,并對保險公司購匯行為實施限制。在我國已經承諾經常項目可兌換的前提下,對保險公司有關業務的外匯管理應該堅持謹慎和有理有利的原則。

第一,對保險公司外匯資金缺口進行監測預警。外匯局可以采取非現場監管手段,要求保險公司定期上報有關信息,與保監會定時、及時溝通,在合理的時段對保險公司的資金缺口進行監測。

篇6

論文關鍵詞:外匯管理信息系統信用體系

論文摘要:隨著外匯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的轉變,原有的外匯信息系統不能適應發展的要求。本文分析了當前我國外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立高效的外匯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議。

外匯市場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建立規范、高效、誠實、信用的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對于提升我國信用等級,提高我國國際地位和形象以及促進我國對外開放向縱深發展都有重大意義。建立外匯市場信用體系的基礎和核心,是建立高效的外匯管理信息監測系統。改革開放以來,為了適應外向型經濟發展要求,外匯局對應國際收支、經常項目、資本項目等相應開發了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匯兌業務統計申報系統、銀行結售匯管理系統等十幾個應用系統。這些系統的運用,增強了監管的時效性,方便了涉匯主體的外匯收支活動,為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奠定了基礎。但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的日益擴大,以及外匯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的轉變,這些信息系統在數據共享、預警機制等方面存在明顯不足,遠不能適應外匯管理的需要。

一、當前我國外匯信息系統存在的問題

1.外匯信息系統之間缺乏有機聯系,數據共享性差我國現行的外匯管理信息系統是在適應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基本是每增加一項新的外匯業務就要增加一個系統或報表。外匯管理的外匯業務信息應用系統已有十幾個,基本覆蓋了外匯局所有業務領域,但由于每項外匯業務需求的提出時間先后不同,指標設計口徑不一,各個應用系統之間缺乏有機聯系,無法充分發揮子系統有機整合后的整體優勢,對于有效利用外匯數據資源、提高工作效率有著一定的制約作用,而且隨著我國對外交往的日益擴大,資本賬戶的放開以及證券、保險和服務業的進入,為了保證有效監管,每項業務都要增設新的系統,那么,外匯管理的信息系統要以成百上千計算。

2.外匯信息系統數據采集方式原始建立高效的外匯管理信息監測系統,對外匯信息系統數據的準確性和時效性、數據的采集方式和統計監測系統的綜合分析功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現行的統計監測系統游離于銀行自身業務系統之外,以國際收支申報系統為例,客戶國際收支交易的涉外收付信息雖已存在于銀行自身業務系統中,但在進行申報信息的報送時,銀行仍須將這部分信息錄入國際收支統計監測系統中,既加大了銀行工作量,又存在二次錄入錯誤的可能。目前,外匯局與銀行、企業的信息傳導載體還主要是紙質報表,大部分數據采集來源于手工臺賬登記,然后手工匯總后通過專門的統計程序上報。這種數據采集方式不僅會發生因填報人在統計內容理解上的偏差而導致人為統計錯誤,還會由于手工采集速度的限制而導致在信息掌握上的滯后性。加入Wl’O以來,我國涉外經濟增長迅猛,跨境資金流動日益頻繁,新的交易種類不斷涌現,跨境收入金額迅猛上升近10000億美元,如此大規模、高頻率的跨境資金流動,如果都要用手工臺賬方式統計匯總,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3.外匯信息監測系統缺乏有效的預警、預測機制高效的外匯流動預警、預測機制是實現宏觀經濟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指標的設置必須體現管理者的意圖,從目前國際收支申報系統和其它系統看,還停留于信息的采集、匯總階段。僅局限于對各類具體業務的事后統計,缺乏必要的信息加工、利用、分析和反饋機制特別是缺乏對異常信息的的監測、篩選以及對外匯流向的事前預測,加上外匯信息的流動渠道不暢,信息反應遲緩,所以對違規、違法的外匯流動的監管就缺少快速、敏捷的反應機制,對決策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4,外匯信息監測系統不能反映涉匯主體的交易全貌賬戶是統計的基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雖然已在全國推廣實施,但該系統不能反映全部企業或企業全部的外匯收支活動。一些對公單位的結售匯,如出口結匯、捐贈結匯、進口購匯及其相應的收支等,可以不通過外匯賬戶進行收付,致使外匯賬戶收支不能完整地反映涉匯單位的涉外經濟活動。特別是作為對銀行外匯業務監管的主線的結售匯未能在該系統得到體現。另外,該系統還未含銀行自營外匯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外匯賬戶,企業開證付匯保證金賬戶等,因而導致外匯管理部門在對企業外匯收支活動監測中,沒有目標、沒有重點,使企業的一些外匯違規行為因賬戶系統的局限性沒有及時暴露和制止。

二、構建我國外匯市場信用體系的思路

外匯市場信用體系主要包括:完善的外匯管理法規體系,規范的行政執法和內控制度,暢通的政策宣傳和反饋渠道,高效的外匯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互通互聯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統,科學的信用評價和獎懲制度,以及嚴格的失信懲戒機制等。其核心內容是高效的外匯市場信息管理系統。雖然外匯管理已經建立了十幾個信息系統,但是由于這些系統是在我國經濟轉型、外向型經濟的深入發展,以及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有著明顯的計劃經濟和行政直接管理的烙印。這些信息系統已難以適應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新形勢的需要,因此,建設外匯市場信用體系,首要任務就是對相關外匯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整合,逐步建立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1.更新外匯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理念2006年國家外匯管理總局提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外匯管理工作應按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快管理方式的轉變,實行平衡管理。隨著對外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外匯管理經歷著從事前審批向事后監管、現場檢查向非現場核查、行為監管向主體監管的轉變。在新的形勢下,如果再延用過去那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行政管理思維方式,顯然是難以解決復雜和深層的問題,外匯管理的有效性越來越弱,而且管理的成本和代價越來越高,并且我國現在外匯資源已由稀缺轉為相對過剩,因此,必須轉變管理理念。外匯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思路也必須隨之轉變,并且應有一定的超前性。在統計指標和統計內容的設計上,應緊緊抓住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和國計民生的主要指標和重要內容。徹底摒棄面面俱到的管理理念。國際經濟的交往相比國內經濟有著其特殊性和復雜性,如何在這紛繁復雜的國際經濟的交往中,抓住主要矛盾,把一個復雜的問題,盡量簡單化。這也是對我們的管理能力的一個考驗。

2.建立以外匯賬戶系統為主軸的信息監測系統賬戶是統計的基礎,是資金流動的“中轉站”和資金存量的“蓄水池”,也是監管分析資金流量和存量的重要窗口,因此,建立一個高效外匯管理信息監測系統,必須以改革現行的外匯賬戶系統為著力點。指導思想:只要有外匯收支行為的單位都必須開立外匯賬戶,凡未開立外匯賬戶的單位的外匯收支行為,銀行都不能受理,所有的外匯收支都必須在外匯賬戶中反映(其中:包括銀行結售匯業務)。具體思路:以時間劃分:賬戶可分為長期賬戶和臨時帳。以業務性質可分為經常項目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和特殊賬戶。經常項目賬戶為長期賬戶,一個企業只能開立一個經常賬戶,賬戶的發生額原則上只能是貿易項下的,外匯局通過經常賬戶的發生額與海關出口或進口報關額核對,數據相差太大,外匯局可追查其原因,并可取代出口收匯核銷系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資本賬戶的一般為臨時賬戶,可根據外商的進資計劃確定賬戶有效時問,并根據外商的投資額確定賬戶的最高限額,上述只要有一項指標達到,賬戶自動關閉。同時,以賬戶系統為主軸、根據不同的外匯業務性質開設不同性質賬戶,并根據賬戶性質設立不同的子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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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匯儲備管理體系借鑒

中圖分類號:F830.92文獻標識碼:C文章編號:1006-1770(2006)09-030-03

中國人民銀行2006年7月14日統計顯示,到6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為9411.15億美元,同比增長32.37%。中國外匯儲備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一位。據日本財務省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6月底日本外匯儲備達8648.8億美元。因此我國9411億美元的外匯儲備額仍為世界第一。我國外匯儲備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億美元以來,就一直處于迅速增長的趨勢(見表1)。外匯儲備充裕,有利于增強我國的國際清償能力,提高海內外對中國經濟和中國貨幣的信心,也有利于應對突發事件,防范金融風險,維護國家安全。然而,巨額的外匯儲備對資源的合理配置與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構建更為市場化的儲備管理體制。本文通過對世界主要國家儲備體系的簡要介紹和比較,給出了中國應如何改善其外匯管理體系的政策建議。

一、新加坡、挪威:多層次的儲備管理體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儲備管理體系,是由財政部主導或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共同主導,由政府所屬的投資管理公司進行積極的外匯儲備管理的多層次儲備管理體系。

1.新加坡的儲備管理體系

新加坡的外匯儲備管理采用的是財政部主導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淡馬錫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體制。新加坡實行積極的外匯儲備管理戰略,所謂外匯儲備的積極管理,就是在滿足儲備資產必要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儲備單獨成立專門的投資機構,拓展儲備投資渠道,延長儲備資產投資期限,以提高外匯儲備投資收益水平。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于新加坡經濟增長強勁、儲蓄率高、以及鼓勵節儉的財政政策,新加坡外匯儲備不斷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對經濟前景進行評估之后,確認國際收支平衡將保持長期盈余。為了提高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政府決定改變投資政策,減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資的低回報的流動性資產,允許外匯儲備和財政儲備投資于長期、高回報的資產。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銀行,是根據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匯儲備中的貨幣資產,主要用于干預外匯市場和作為發行貨幣的保證。新加坡外匯儲備積極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和淡馬錫控股負責。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成立,GIC主要負責固定收入證券、房地產和私人股票投資。它的投資是多元化的資產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匯儲備保值增值和長期回報。淡馬錫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匯儲備積極管理的企業。淡馬錫原本負責對新加坡國有企業進行控股管理,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淡馬錫利用外匯儲備投資于國際金融和高科技產業,至今公司資產市值達到1003億新元。

就對外匯儲備積極管理而言,發揮主導作用的為新加坡財政部。GIC與淡馬錫所管理的不僅僅是新加坡的外匯儲備,也包括了新加坡歷年累積的財政儲備(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馬錫都為新加坡財政部全資擁有。

2.挪威的儲備管理體系

挪威外匯儲備的管理采取的是財政部和挪威央行(NorgesBank,以下簡稱NB)聯合主導下的挪威銀行投資管理公司(NBIM)十挪威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的市場操作部(NBMP/MOD)體制。挪威也實行外匯儲備積極管理的戰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凈出口國,隨著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長,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匯儲備的積極管理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財政部對石油基金的管理負責,但石油基金的管理運作被委托給挪威央行。就財政部而言,其責任主要在于制定長期投資策略,確定投資基準,風險控制,評估管理者以及向議會報告基金管理情況。而挪威央行則是按照投資要求具體進行石油基金的投資操作,以獲取盡可能高的回報。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央行下屬的資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匯儲備積極管理的基本架構。它不介入一般的銀行業務,其主要任務是履行其作為投資管理者的職能,發揮其作為機構投資者的優勢,對外匯儲備進行積極管理。2000年NBIM進行了小規模的指數和加強指數投資。從2001年起,一些組合已經開始投資于股票,2003年開始,又投資于沒有政府擔保的債券,從而使基金資產組合更加多元化,投資的持有期限較以前也有所延長。挪威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的市場操作部主要負責外匯儲備的流動性管理,其職能類似于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儲備管理司。

除上述國家外,韓國也建立了財政部+韓國銀行+韓國投資集團(KoreaInvestmentCorp.)這種多層次的儲備管理體系。

二、美國、日本:雙層次的儲備管理體系

美國和日本采取由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共同管理外匯儲備的管理體系。

1.美國的儲備管理體系

美國的儲備管理體系由財政部和美聯儲共同進行,美國的國際金融政策實際上是由美國財政部負責制定的,美聯儲則負責國內貨幣政策的決策及執行。在外匯儲備管理上,兩者共同協作,以保持美國國際貨幣和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事實上,從1962年開始,財政部和美聯儲就開始相互協調對外匯市場的干預,具體的干預操作由紐約聯儲銀行實施,它既是美聯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美國財政部的人。從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美國財政部擁有美國一半左右的外匯儲備,而美聯儲掌握著另一半。

美國財政部主要通過外匯平準基金(theExchangeStabilizationFund)來管理外匯儲備。其管理過程是:1.早在1934年,美國《黃金儲備法》即規定財政部對ESF的資產有完全的支配權。目前ESF由三種資產構成,包括美元資產、外匯資產和特別提款權,其中外匯部分由紐約聯儲銀行,主要用于在紐約外匯市場上投資于外國中央銀行的存款和政府債券。2.ESF在特殊情況下還可以與美聯儲進行貨幣的互換操作從而獲得更多的可用的美元資產。此時,ESF在即期向美聯儲出售外匯,并在遠期按照市場價格買回外匯。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經過美國財政部的許可,因為財政部負責制定和完善美國的國際貨幣和國際金融政策,包括外匯市場的干預政策。此外,美國《外匯穩定基金法》要求財政部每年向總統和國會就有關ESF的操作做報告,其中還包括財政部審計署對ESF的審計報告。

美聯儲主要通過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ederalOpenMarketCommittee)來管理外匯儲備,并與美國財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過程是:1.美聯儲通過紐約聯儲銀行的聯儲公開市場賬戶經理(theManageroftheSystemOpenMarketAccount)作為美國財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紐約外匯市場上進行外匯儲備的交易。2.美聯儲對外匯市場干預操作的范圍和方式隨著國際貨幣體系的變化而變化。這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聯儲更多的是關注黃金市場上美元能否維持平價,而不是外匯市場。第二階段是1971年之后,浮動匯率制度開始形成,美聯儲開始積極干預外匯市場,當時的主要手段是和其它國家央行的貨幣互換方式。第三階段是1985年《廣場協議》之后,美聯儲對外匯市場的干預很少使用貨幣互換,而是采取直接購買美元或外匯的方式進行。

2.日本的儲備管理體系

日本財務省在外匯管理體系中扮演戰略決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儲備管理體系由財務省負責,根據日本《外匯及對外貿易法》的規定,財務相為了維持日元匯率的穩定,可以對外匯市場采取各種必要的干預措施。而日本銀行根據《日本銀行法》的規定,作為政府的銀行,在財務相認為有必要采取行動干預外匯市場時,按照財務省的指示,進行實際的外匯干預操作。

日本銀行在外匯管理體系中居于執行者的角色。一旦開始進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所需資金都從外匯資產特別賬戶劃撥。當需要賣出外匯時,日本銀行主要通過在外匯市場上出售外匯資產特別賬戶中的外匯資產來實現;當需要買進外匯時,所需要的日元資金主要通過發行政府短期證券來籌集。通過大量賣出日元、買進外匯的操作所積累起來的外匯資產又構成了日本的外匯儲備。日本銀行的外匯市場介入操作通常在東京外匯市場上進行,如有必要,日本銀行也可向外國央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請求,但介入所需金額、外匯對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財務大臣決定。日本銀行主要通過金融市場局的外匯平衡操作擔當,以及國際局的后援擔當兩個部門來實施外匯市場干預。其中外匯平衡擔當負責外匯市場分析及決策建議,并經財務省批準,而后援擔當則負責在財務省做出決定后,進行實際的外匯交易。

除了美國和日本采取雙層次外匯儲備的管理體系以外,世界上還有許多其它國家和地區也采取同樣的管理體系,如英國、香港等。

三、中國:單一層次的儲備管理體系

我國的外匯儲備管理體系是由央行依據《中央銀行法》,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儲備管理,實際上是由央行獨立進行戰略和操作層面的決策,在儲備管理體系中財政部沒有發揮主導作用,也沒有成立專門的政府投資公司進行外匯儲備的積極管理,因此屬于單一層次的儲備管理體系。各主要經濟體的實踐表明,存在由財政部決策、央行執行的雙層儲備管理體系;和由財政部主導或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共同主導,并且建立政府所屬的投資管理公司進行積極的外匯儲備管理,這種多層次的儲備管理體系。

目前由央行獨立進行戰略和操作層面的決策當然會帶來靈活性,但也會帶來弊端。一是使得匯率政策和貨幣政策之間的沖突無法避免,央行從2002年開始發行票據對沖外匯占款,目前央行票據占外匯儲備的比重已從2003年的19%上升到2005年第一季度的近90%,央行貨幣政策日益嚴重地受到匯率政策的牽制,往往難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儲備規模決定了其運用必須實現國家戰略目標,而單純從央行角度進行相關決策,缺乏達到和實施上述戰略的基礎。因此,我們應該借鑒國外儲備管理的經驗,不斷完善我國的儲備管理體系。

四、各國外匯儲備管理體系對我國的借鑒

1.采取積極的儲備管理戰略

外匯儲備積極管理的基本目標是要獲取較高的投資回報,以保證儲備資產購買力的穩定,這與傳統外匯儲備管理的流動性、安全性目標存在本質的不同。外匯儲備的積極管理主要考慮資產的長期投資價值,對短期波動并不過分關注,但對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貨幣構成、風險控制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尤其在中國外匯儲備數量不斷增加,外匯儲備相對過剩的情況下,更應該學習新加坡和挪威,采取積極的外匯儲備管理戰略,以減少持有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在世界發達國家,外匯儲備的一般金融資產性質越來越明顯,增值已成為了一項義務,我國目前經營的原則應當迅速由“零風險、低收益”向“低風險、中收益”轉移。拓寬投資領域,改革投資機制。外匯儲備具有同一般金融資產性質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資方面,我國應當積極研究儲備資產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資領域中,不止局限于存款、債券,還可以選取一部分資產,運用國際通行的投資基準、資產組合管理、風險管理模式進入房地產、股票市場,增加儲備資產的盈利能力。

2.建立統一的儲備管理體制

中國外匯儲備的管理是多目標多層次的。這種多層次、多目標的儲備管理,除了需要統一的戰略設計,也要處理好體制上的分權與集權的問題。國外的儲備資產雖然歸屬于多個部門,如新加坡的外匯儲備分散于GIC、淡馬錫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權力結構,可以有效保證外匯儲備管理分權基礎上的有效集中,特別是參與積極管理的GIC和淡馬錫,在新加坡政府首腦的直接掌控之下,既有明確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非常有利于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和戰略意圖。中國政府的結構和權力配置與新加坡不同,特別是與未來外匯儲備積極管理有關的政府職能分散于若干不同的部門手中。各個部門都有不同的目標和政策,彼此之間目前的政策協調也并不順暢。甚至在同一部門內部,尚有事權劃分不清的問題。因此,要將這些部門統一在共同的使命之下,并使有關部門進行良好的合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對現有體制進行重新的規劃整合,則體制內部的矛盾,將極大阻礙管理目標的實現。

3.建立多元化的儲備經營操作機構

關于中國儲備體系的操作機構,目前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來進行操作,保持了一定的高流動性。但我們仍然建議,應該通過多種渠道促成儲備經營操作機構的多元化。目前急需建立中國的GIC、NBIM和中國的淡馬錫。儲備資產積極管理和流動性管理在操作策略和技巧上完全不同,將外匯儲備積極管理和流動性管理置于一家機構之下,會使兩部分管理彼此相互影響。因此,建議在外管局之外獨立成立中國的GIC、NBIM,負責外匯儲備在國際金融、外匯、房地產市場的積極投資。另外,到目前為止,國資委的職能還只局限于對存量資產的整合與轉制,無法在國際間進行戰略性商業投資。中國有必要著手組建類似淡馬錫的國有資產控股管理企業,將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從對國有控股企業的商業管理中解脫出來。

參與文獻:

1.者貴昌:中國國際儲備的分析與研究[J],國際金融研究,2005(5)

2.蘇平貴:國際儲備管理的國際比較[J],當代財經,1997(6)

3.胡慶:完善我國外匯儲備管理的建議[J],西南金融,2004(4)

4.IMF,GuidelinesforForeignExchangeReservesManagement:AccompanyingDocumentandCaseStudies,2003.

5.MAS,SecureSingapore:BuildourFutureThoughFinance,mof.gov.sg

6.Temasek,ReshapeourPortfolio:TemasekReview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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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匯風險的相關概念

(一)外匯風險的概念及種類

1.外匯風險的概念

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牙買加協定》承認浮動匯率制的合法性,于是各國的貨幣匯率頻繁變動,并且經常進行大幅變動。例如,從1980年到1985年,美元對西方十余種主要貨幣的實際匯率平均上升了60%,而在隨后的兩年里幾乎又跌回到原值;日元在上世紀90年代曾多次對美元匯率產生大幅度的漲跌,使西方經濟險象環生。正因如此,各國在國際經濟交易中會產生外匯風險。

外匯風險又稱為外匯市場風險,是市場風險中一種重要的風險。它是由引發市場風險的因子——匯率出現不利的變動而使國家、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等的資產蒙受損失的可能性。外匯風險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外匯風險是指由于匯率的變化以及交易者到期違約和外國政府實行外匯管制等給外匯交易者和外匯持有者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狹義的外匯風險僅指由于匯率的變化而給外匯交易者和外匯持有者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2.外匯風險的種類

根據其主要表現可以分為交易風險、折算風險、經濟風險和儲備風險。

(1)交易風險

即以外幣計價的經濟交易在到期結算時,由于匯率波動而導致該交易以本幣衡量的價值發生變動的可能性。

(2)折算風險

折算風險也稱會計風險、轉換風險、評價風險,是指由于外匯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企業資產負債表中某些外匯資金項目金額變動的可能性。它是一種賬面的損失和收益,并不是實際交割時的實際損益,但它卻會影響企業資產負債的報告結果。

(3)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又稱經濟風險,是指由于意料之外的外匯匯率變化而導致企業產品成本、價格等發生變化,從而導致企業未來經營收益增減的不確定性。例如,我國某集團公司在美國有一子公司,利用當地資源和勞動力組織生產,產品以美元計價銷售。突然美元出現了較大幅度的貶值,這就會給子公司的經濟績效帶來潛在的風險。

(4)儲備風險

儲備風險是指外匯作為儲備資產,因外匯匯率變動而引起價值下跌或上升的可能性。每個國家或企業為平衡國際收支或國際支付都有一定數量的外匯儲備。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外匯儲備的構成尤為重要。對于由匯率變動所引起的外匯儲備損失稱為儲備風險。在一般情況下,外匯儲備中的貨幣品種應適當分散,保持多元化,根據匯率變動和支付需要隨時調整結構,將風險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外匯風險的構成和外匯風險管理的基本原理

1.外匯風險的基本構成因素

外匯風險的構成因素有三個——本幣、外幣和時間,這構成了時間風險和價值風險。在確定的時間內,本幣和外幣存在折算比率,因此會有風險。從一般意義上說,一筆應收外匯或應付外匯賬款的時間對匯率風險的大小具有直接影響,時間越長,匯率波動的可能性就越大,匯率風險也就相對較大。

2.外匯風險管理的基本原理

(1)消除構成外匯風險的貨幣因素或時間因素。

(2)合理調整貨幣因素或時間因素的結構。

(3)套期保值操作:針對存在的外匯敞口,實行反向交易,構成一項方向相反的貨幣流動,可以全部或部分抵銷外匯風險對企業的影響。

3.外匯交易風險防范的主要目標

(1)短期收益最大化

力求短期收益最大而忽視長期的經營結果。

(2)外匯損失最小化

其著眼點在于盡量減少外匯損失。一般來說,這類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小,寧愿維持較低的收益率,也不愿冒可能產生損失的風險。

4.外匯交易風險防范的基本原則

在一定管理成本情況下,使匯率變動對本幣造成的經濟損失最小化。只有從減少外匯風險損失中得到的收益大于為減少風險所采取措施的成本費用時,防范風險的措施才是有意義的、才是可行的。

二、我國商業銀行外匯風險及管理現狀

基于以上的理論分析,可將我國商業銀行的外匯風險管理現狀和差距歸結為:銀行高層監控外匯風險的能力還有待提高,外匯風險的政策和程序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外匯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控制能力有待提高,外匯風險的內控有待加強。

(一)我國外匯風險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長、人民幣利率市場化與自由兌換進程的加快,2005年,我國外匯管理部門對外匯交易市場和匯率形成機制又進行了一系列改革:5月,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啟動;7月,匯率形成機制調整,人民幣對美元升值2%;8月,遠期結售匯范圍擴大,允許銀行對客戶辦理不涉及利率互換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可以預見,隨著我國向靈活匯率制度的轉變,外匯交易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必將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我國商業銀行的外匯風險將更加日常化和顯性化。

1.商業銀行的資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面臨的外匯風險同時加大

新匯率機制下,商業銀行的交易賬戶,即因交易目的而持有的以外幣計價、結算的金融工具的(人民幣)市值,會隨著人民幣對主要外幣匯率的波動而變動。同時,銀行賬戶中的外匯資產和負債,例如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同業外幣拆借、投資性外幣債券等,也會隨著匯率的升值和貶值而產生盈虧。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的外匯風險加起來,便構成了商業銀行的外匯風險。

2.商業銀行的客戶面臨的外匯風險加大,增大了商業銀行受損的可能性

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不僅會直接影響商業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的資金頭寸,還會通過影響其客戶的外匯財務狀況,間接地影響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匯率波動的頻度和幅度提高后,從事國際貿易的客戶經營賬戶的外匯風險增加,其財務狀況將隨著匯率波動而盈虧不定,從而影響客戶的償債能力,進而使商業銀行貸款的風險加大。

3.外匯衍生產品給銀行帶來的風險增加

外匯衍生產品交易要求銀行有很好的定價能力,并且能夠很好地管理衍生產品的風險,這對商業銀行是非常大的挑戰。隨著遠期結售匯業務的范圍擴大,交易期限限制放開,同時允許銀行自主報價,并允許銀行對客戶辦理不涉及利率互換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這些措施在促進銀行外匯衍生品交易發展的同時,也使銀行面臨的相關風險增加。在提供遠期、掉期等衍生產品時,銀行的定價和風險管理水平直接決定其盈利能力,體現著銀行的競爭力。

(二)我國商業銀行的外匯風險管理現狀和差距

1.銀行高層監控外匯風險的能力還有待提高

董事會承擔著外匯風險的最終管理責任。負責審批外匯風險管理的戰略、政策和程序,負責確定本行的外匯風險容忍度。為了有效履行這些職責,董事和高級管理層必須對外匯風險有充分了解。然而,目前不少商業銀行的董事乃至高級管理人員缺乏外匯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甚至缺乏對外匯風險的基本了解。有些銀行明明外幣敞口為多頭,竟然誤認為人民幣升值對本行有利。更普遍的問題是,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不掌握(也沒有意識去掌握)本行的外匯風險敞口頭寸,說不清本行的外匯風險水平和狀況,在這種情況下,設定風險限額只能是一種奢談。這樣的董事會恐怕在外匯風險管理方面很難發揮出定調子的職能。

2.外匯風險的政策和程序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大部分銀行的外匯風險管理的政策和程序離專業化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例如,從政策和程序覆蓋的分支機構和產品條線看,我國很多銀行的政策和程序并沒有完全覆蓋商業銀行的各個分支機構、產品條線以及銀行的表內、表外業務。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同樣不容忽視,很多制度只是印在紙上,在實際中實施不力,甚至根本無人執行。3.外匯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外匯風險無法計量,就無法管理,更做不到有效管理。與國外同類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在外匯風險計量上存在較大差距。例如,外匯風險敞口在國外是20世紀70-80年代所普遍使用的風險計量工具,而我國銀行才剛剛開始嘗試計算風險敞口,有些銀行甚至至今都不能準確算出本行所承擔的單一貨幣的敞口頭寸和所有外幣的總敞口頭寸。很多銀行盡管從國際上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標準化的風險計量系統,能夠計算VaR值,但致命的缺陷是VaR值并沒有被整合到銀行日常的風險管理過程中,如設置交易員限額和產品限額等。而且,風險的監測、控制能力比風險計量還要弱得多。

4.外匯風險的內控有待加強

有些銀行尚未建立與外匯業務經營部門相互獨立的外匯風險(或市場風險)管理和控制部門。內部審計對外匯風險管理體系的審計內容不夠全面,沒有合理、有效的審計方法。關鍵問題是,國內銀行缺乏真正熟悉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的內審人員。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薪酬不具備競爭力,很多銀行即使在交易前臺也缺乏合格的外匯交易員,這些人很難被配置到內控部門;另一方面是由于外匯交易和外匯風險有較強的技術性,沒有專業的內審人員,很難發現銀行外匯業務中的潛在風險點。因此在現實中,內審部門幾乎無人具備開展針對外匯風險審計的能力,而且,大多數銀行都沒有進行過針對外匯風險(市場風險)的外部審計。

三、加強商業銀行外匯風險管理的建議

外匯體制特別是匯率制度的改革,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更高的外匯風險管理要求。筆者借鑒國際上商業銀行的外匯管理經驗,提出如下建議。

(一)銀行高管層要加強外匯風險管理意識

除了作為我國外匯專業銀行的中行以外,其他商業銀行開辦國際業務的時間最長不過20年左右,而且由于人民幣長期以來盯住美元,中央銀行吸收了全部匯率波動的風險,商業銀行只是在理論上存在著外匯風險管理的需求,在現實中一直把信用風險管理作為風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絕大部分還為國家或政府所有或控制,尚不明晰的產權制度為一些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內部控制提供了機會。他們會在利益和業績的驅動下,不顧風險、超越制度從事外匯產品交易。因此,商業銀行應從產權制度、監管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入手,強化高級管理人員和外匯從業人員的崗位責任意識和外匯風險意識。

(二)完善外匯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

應制定自上而下的外匯風險管理的授權政策和自下而上的報告政策與程序,做到組織合理、權限清晰、責任明確;新產品、新業務的內部審批程序應當包括由相關部門,如業務經營部門、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結算部門等對其操作和風險管理程序的審核和認可;要盡快培養和建立一支具備專業知識、能夠對包括外匯風險在內的市場風險進行審計的隊伍,加強內部審計檢查,確保各項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執行,及時防范和化解外匯風險。

(三)大力引進和培養專業人才

由于各種原因,國內銀行風險管理人員專業化水平程度不高,即便涌現一些優秀人才,也會因激勵不夠或是工作環境不理想而大量流失。而人才資源是服務業的核心資源,商業銀行要建立系統的培訓制度、有競爭力的薪酬管理制度和升遷制度,把引進人才、培養人才和留住人才放在戰略的高度。

(四)完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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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其他經濟學課程相比,學生的學習興趣濃厚由于國際金融和世界經濟聯系緊密,國內外的一些媒體和財經類雜志都會報道與國際金融有關的一些信息,即調查近幾年國際金融發展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都是同學們比較感興趣和關注的問題。比如2008年的次貸危機,為什么次貸危機在美國開始爆發,很快從金融危機轉變成經濟危機,從金融行業向實體經濟蔓延,很多國家都沒有逃脫這場厄運,甚至全球經濟都受到影響。人民幣匯率問題,自匯改實施以來,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屢破新高,升值幅度之間加快,2008年4月10號人民幣匯率開始了“6”時代的大門,中國如果迫于美國的壓力繼續對人民幣升值的話,中國經濟會不會步日本的后塵。從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之后,我國外匯儲備保持了持續高速增長的態勢,現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外匯儲備國。這么高的外匯儲備將對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有什么影響?怎么樣優化外匯儲備的結構。由于上述一些熱點問題學生接觸的比較多,所以他們很想通過對國際金融課程學習對上述內容有更深一步地了解,這樣為老師的授課提供了很好的條件。

(二)傳統的教學模式不能有效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傳統的教學模式是教師在課堂上“滿堂灌”的教學方式和方法,沒有學生的創造性表達機會和師生之間的雙向互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較差,學生都是被動的接受。傳統的考核方法平時成績占20%,期末考試成績占80%,學生沒有短期和中期學習的目標,造成學生平時不認真學習課程內容,期末考試前突擊背誦,考試后就忘的不良學習后果。

(三)現有的教材不能滿足教師和學生的要求隨著各國經濟的不斷開放和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國際金融領域不斷有新觀點、新問題和新成果、新動向,現有的國際金融教材難以做到及時更新,要求老師在授課時不僅要把選用的教材中的一些概念和理論傳授給學生,而且要及時了解和吸納國際金融領域的一些新方法和新觀點,并在課堂上傳授給學生,讓學生掌握和了解國際金融的最新知識。另外受教材自身因素的影響,其實踐學習相關教學內容顯得格外稀少,甚至連一點實踐方面的素材都沒有,這樣,學生學起來也比較苦悶。(四)學生參與的實踐教學環節少現在用人單位對學生的實踐能力要求較高,社會實踐是檢驗學生在校學習效果,提高動手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實踐教學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由于受師資、設備和教學規模等多方面的限制,國際金融課程的實踐教學設備十分缺少,一般的教學設備都是大多是基礎課程的。國際金融課程開展實踐教學的活動較少,學生沒有機會去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銀行、投資公司參與實踐活動,自然無從了解金融機構的組織結構、業務流程和具體操作過程,難以建立直觀的想象。

二、國際金融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

傳統的教學方法注重老師把新知識傳授給學生,學生被動地接受和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由于國際金融課程專業性、時代性較強,往往學生自以為很認真的聽課了,但真正學到的知識很貧乏或者理論和現實脫節,導致學生興趣下降,學習成績低下等困境,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是轉變傳統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

(一)教學方法的改進

1.理論講授和實踐教學相結合鑒于國際金融中的和現實的問題緊密結合,在具體教學中老是不能空洞的說教或者照本宣科,而要善于向學生提問題,刺激學生思考,并對學生的課堂表現給與正面的評價,多多鼓勵學生,這樣學生的的學習興趣會增加,口頭表達能力得到提高,學習能力得到檢驗,培養隨時應變不同問題和環境的能力。比如為了使學生更好地掌握匯率的基本知識,并靈活的運用到現實問題的分析中來,在教學中增加了一些教材沒有的內容,而這些知識的傳授避免了傳統的滿堂灌的方法。比如要求制作匯改以來人民幣匯率的變化和宏觀經濟走勢趨勢圖,并通過回歸分析探索其相關性,提出匯率政策應該如何調整。這種類型的作業既充分體現了專業的基礎性,也較好的了解和分析了我國匯率政策的演變過程,有效的鍛煉了學生融會貫通的應變能力和綜合能力。比如最近20年國際金融理論發展迅速,例如國際金融市場理論,匯率制度選擇理論,匯率決定理論特別是國際金融監管理論和國際經濟政策協調理論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可以結合這些具體理論編寫國際金融的課外閱讀材料,進一步拓寬學生的視野,收集國際金融的優秀論文級,使學生對國際金融的最新理論有更深入地了解。

2.案例教學和小組討論任何一門課程的學習如果只有老師的講授效果都不是很好,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案例教學和小組討論就是一種較好的方式。筆者在講授國際金融課程的過程中,就曾讓案例教學慣川始終,選取這樣一些案例讓同學們自行收集資料,組織討論形成課件給大家匯報,比如我國2005-2011年的國際收支平衡表分析、人民幣國際化的分析,我國外匯儲備的探討,人民幣匯率波動對我國產業結構的影響分析,國際貨幣體系改革方案等等,一學期過后,學生普遍反映這樣一種教學方法效果比較好,既促進了學生的自我學習能力提高,通過交流討論這些知識點加深理解,在通過集體的協作制作PPT給大家匯報,匯報后還要接受其他同學的提問,這些都會促使他們對每個問題充分準備,應對各種可能的問題和挑戰。

(二)教學手段的改進

1.以理論講述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在教學的過程中應當注重理論的講授和實習,但同時要利用經濟學實驗室的有利條件,讓學生盡可能的參與實踐活動,條件許可的學校可以成立金融教學綜合模擬實驗室,在國際金融教學過程中建立外匯交易和國際結算等模擬交易系統最近20年國際金融理論發展迅速,例如國際金融市場理論,匯率制度選擇理論,匯率決定理論特別是國際金融監管理論和國際經濟政策協調理論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外匯交易模擬系統采用寬帶接受實時傳輸的全球同步的24小時外匯交易行情系統,使學生熟悉外匯交易流程,提高學生的實際分析能力和操盤能力,通過國際結算模擬教學系統的訓練,使學生掌握付匯、托收和信用證等國際結算業務的業務流程,通過模擬教學提高學生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業務的感性認識,增強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

2.傳統教學和多媒體教學教學相結合信息化、互聯網的發展使大學的教學手段更加豐富多彩,越來越多的大學采用了多媒體教學,多媒體課件可以以文字圖片、動畫、音頻、視頻的形式講授課程內容,此外多媒體教學可以將大量的文字內容短時間內呈現在屏幕上,非常適合在課堂上給學生講授國際金融的新理論和新動態。其次可以依托互聯網的平臺,建立國際金融精品課程網站,可以讓學生通過網絡查閱課程大綱、教案、多媒體課件,習題。通過公布老師的電子郵箱,教師在網上開設教學平臺等方式,使學生和老師保持互動,學生可以把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通過網絡向老師提出,使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溝通能夠保持連續,并且答疑問題和老師的回答分析被記錄下來,可以形成獨立的教學知識庫,對課堂教學起到非常重要的輔助和補充的作用。另外還可以增加一些課外視頻教學,提供一些視頻,比如一些專家學者就人民幣國際化的一些訪談,中央財經頻道跨國公司并購的專題的視頻等等,通過這些視頻可以幫助學生拓寬視野和知識面,有助于他們更深刻的理解現實國際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