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打假范文

時間:2023-03-19 17: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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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加強農資經營人員培訓,規范農資經營秩序

為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管理,提高農資經營者的法制意識,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和農產品質量安全。2011年1月13日農業局舉辦了全縣農資經營人員培訓會,來自全縣87名農資經營人員參加了培訓。在培訓會上,農業局黨組書記張述華同志作了動員講話,政策法規股股長曾定富、種子管理站站長王俊杰、植保站站長文斌、執法大隊隊長王延慶等就《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的農業法律法規進行了授課。此次培訓共87人,經考試,均已合格。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了農資經營人員的素質。依法經營的自覺性,增強了質量安全和法律意識,對規范我縣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營造了良好氛圍,為今年大春備耕和農業生產打下堅實基礎。

二、搞好農業法規宣傳,堅持為“三農”服務

充分利用“12315”、“12316”消費者權益保護、“三農”服務及鄉鎮逢場日在金山鎮、略坪鎮、新盛鎮、縣城宇隆廣場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在現場向農民宣講真假偽劣種子識別和購買散裝雜交水稻種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動共出動宣傳人員近50次;出動宣傳車輛20余臺次。

三、加強種子備案審查,規范種子經營行為

把種子備案審查,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種子站長、政策法規股股長、執法大隊隊長、植保站站長為成員的種子備案審查小組,在2010年12月我局將進入我縣銷售的雜交玉米、雜交水稻種子進行嚴格的審核備案。到我縣備案的經營公司有10家,申報備案雜交玉米種子78個,雜交水稻種子89個。經審核,德陽鑫豐種業有限公司

遼單527(遼審玉2007010)雜交玉米種子,無四川省引種文件,給予不備案。

四、加強農資市場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假劣農資產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檢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從源頭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銷售使用,進一步整頓和規范了農資市場秩序。1月中旬由縣政府副縣長白光裕親自帶領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人員開展了農資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在檢查中,未發現高毒高殘留及違禁鼠藥銷售。

二是靈活采取重點檢查與專項抽查、隨機抽查與定點檢查、群眾舉報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坑農害農行為。對銷售散裝種子的人員進行了批評和現場教育,并責令停止銷售;對個別銷售沒有備案的種子的門市責令立即停止銷售,并按規定申報備案。

三是組織綜合執法大隊開展農資經營市場執法大檢查,對種子經營網點和鄉鎮農貿市場進行執法檢查,共出動執法車輛20臺次,執法人員60人次,檢查種子市場10個次,檢查種子經營門市80個次,依法收繳散裝雜交水稻種子40余公斤,查處違規銷售種子門市1個,銷售過期農藥門市1個。

四是為確保農民買到稱心合格的農機產品,加強打擊假冒偽劣農機產品的力度,進一步凈化和規范農機銷售、維修市場,保證春耕期間農機生產安全順利進行,縣農業局抽調精干力量組成檢查組,深入農機經營銷售市場、農機維修網點,開展“3.15”全縣農機打假專項執法行動。在整個行動中,分別深入到全縣10個鎮,對16家農機維修網點和8家農機及配件銷售點,4家農機銷售門市開展突擊檢查,同時對農機維修設施、維修人員技術資質,零配件質量等進行了逐一核查。

在檢查中,先后對2家不具備維修資格、維修人員無技術資質、無經營許可證的“三無”農機維修點進行了依法取蹄,對6家個別項目達不到技術要求,問題較輕的農機維修網點,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對兩家出售“三無”零配件、涉嫌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銷售點,下達停業整頓通知,按相關規定做了相應處罰,并依法扣押封存了有質量問題的零配件13件(套)。

五、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種子價差太大;農戶制種交公司才10元一公斤,賣出來都在45-60元一公斤;

2、雜交水稻制種面積大,加之周邊市、縣都有雜交水稻制種。農戶自留種較多,到市場自行銷售,監管難度較大;

篇2

一、今年農資打假工作的總體情況

《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聯合行動》的通知下發后,農業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發了《關于深入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打假聯合行動的通知》,就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具體的部署。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在全國范圍開展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經過幾個月的工作,農資打假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據對14省的統計,今年農資打假共出動檢查人員33.1萬余人次,檢查各類農資市場1.3萬多個,檢查各類農資經營網點、門市部27.2萬個,檢查各類農資生產企業2.46萬家,搗毀各類農資制假售假窩點1342個。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31326起,涉案貨值5.01億元,其中10萬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處不合格種子398.1萬公斤,劣質肥料2.5萬噸,假冒偽劣、禁用和過期不能使用的農藥36.85萬公斤,偽劣獸藥1萬多公斤,各種無證冒證和偽劣農機及其零配件16萬臺/件。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6億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較成功的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工作得力

各地參與農資聯合打假部門的領導都較重視農資打假工作,大多數地方成立了農資打假協調小組,設立了農資打假辦公室,明確了專職人員,公布了舉報電話,將農資打假列為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各省農業廳把農資專項打假作為重點工作抓,以此來促進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職能轉變,發揮行政監督職能作用,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服務。形成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各部門相互配合開展農資打假的局面。

為了確保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順利開展,各省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部局關于農資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時將有關精神傳達下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通過聯合發文,召開會議等方式安排農資打假工作。

(二)綜合執法,農資打假工作逐步規范

近年來,許多地方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探索農業行政執法新的運行機制。福建、江蘇、貴州等省農業廳成立了農業執法總隊。湖南省農業廳今年從廳內各有關執法單位抽調了16名執法人員組成農資打假隊伍。全國有77個地(市),815個縣(市)成立了農業執法支隊、大隊。在今年的農資打假專項斗爭中,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山西省為了加強農業執法機構建設,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以晉辦發〔2001〕9號文件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業和農村法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結合市(地)、縣機構改革,按照“先行試點,先易后難,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步驟,力爭三年內在全省全面實施集中綜合執法,使農資市場的監管經常化、規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編委專門發文組建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落實編制20名,市政府發文進一步明確了編制、人員管理(按公務員管理)和經費問題(納入財政預算)。該市執法大隊成立后,2000年就查處違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長60多倍,沒收、轉商假劣農資產品32.4噸,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處違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長30%;沒收、轉商假劣農資產品94.9噸,比2000年增長192%

(三)廣泛宣傳,營造農資打假氛圍

為使農資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各地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了對農資打假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少地方在電視臺、電臺、報紙上開設了農資打假專欄,加強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農資方面法律規章的普及和宣傳,報道農資打假活動信息,并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進行跟蹤報道,對制假售假窩點進行曝光。

浙江省農業廳召開了三次農資打假工作新聞會,各新聞單位多次派員參加省執法檢查組,赴各地進行現場采訪和報道。河南省共出動宣傳車3865車次,懸掛條幅760個,張貼標語53670條,在廣播、電視、報刊上播放、刊登農資打假信息849次,舉辦大型咨詢活動87次,印發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27.91萬份。福建省執法總隊在省電視臺制作了7個農資打假專題節目。廣東省農業廳召開了由省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供銷社領導與執法人員和新聞記者參加的銷毀假劣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現場會,公開銷毀查獲的假劣獸藥、飼料及添加劑近100個品種,共25噸,貨值100多萬元。

(四)突出重點,抓好關鍵時段的整治行動

江蘇省農林廳先后組織開展了5次專項整治行動,在春播期間,開展了以春播用種、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藥、飼料為重點的春季打假護農大行動;夏季與省質監局聯合開展了肥料專項整治行動;7月至9月開展了農藥市場專項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業生產資料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秋季開展了以小麥、油菜為重點秋播種子專項整治行動。浙江省農業廳針對養豬戶和飼料經銷戶使用違禁藥物、私屠濫宰、違規經營病豬等現象,開展了“劣病毒”豬肉專項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點市場,按農時季節,適時開展專項斗爭的方式推進農資打假工作。種子整治的重點是玉米雜交種子和抗蟲棉種子,主要集中在石家莊市和保定市種子市場以及棉花集中產區;農藥整治的重點是“三證”不全、假冒偽劣以及國家禁用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農資專業市場以及生產工藝落后、群眾投訴較多的農藥生產廠;肥料以復混肥料、葉面肥、微生物肥料為重點,以登記證號、產品標識和使用說明為主要內容,主要集中在專業市場;農機及零配件集中檢查生產和銷售企業(網點)、農機維修市場和有影響的農機市場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與工商、質監、公安、供銷社、經貿委等部門緊密合作、協同辦案、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江蘇省公安系統全年出動2000多人次進行農資打假執法活動。四川、重慶兩省(市)都十分重視大案要案的查處,四川省查處典型案件16起,重慶市查處典型案件6起,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的四川宜賓縣水稻種子案、重慶國威農藥案和四川省武勝縣雜交玉米種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關法律程序進行了查處。

農資打假涉及的范圍廣。各省在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農業、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監察、畜牧、飼料、農機、供銷等部門互相配合,立足本職,積極行動,共同開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農資打假效果顯著。湖南省華容縣制售假農藥案的偵破就是技術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查處,公安、監察、農業等部門密切配合,各部門聯合行動取得的成果。經偵查,犯罪嫌疑人到案發為止,已產銷殺蟲脒170多噸,銷售貨值71萬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收審,涉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針對農資打假工作的特點,為提高辦案速度,提高辦案效果,各級農業部門無論在市場檢查還是在典型案件查處過程中,都主動取得當地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處的標值10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農業、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聯合辦案,相互支持,積極配合的結果。山西省農業部門在工商、公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整頓忻州市忻府區奶牛市場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確保農資打假工作持續健康進行

為了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規的建設,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了打假人員的素質。許多省根據《種子法》、《漁業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先后出臺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一些省還建立了農資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蘇省農林廳建立了打假信息報送制度,要求縣農業局每周五報市局,市局每周一報省廳,對于重大突況和重大事件即查即報,并根據事態進展隨時續報。為確保農資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省還加大農資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蘇省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一級督查一級的方式今年已組織了兩次督查活動,除檢查面上工作外,重點對領導批辦案件、上級交辦案件、大案要案進行督查。

為了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各地舉辦了形式多樣的培訓班。河北省今年組織了1095人次的種子法知識培訓和576人次的種子檢驗知識培訓。山西省農業廳今年舉辦了5期執法人員培訓班,有1200名市(地)、市縣執法人員和分管農業執法的領導參加了培訓。

一些省制定了農資投訴(舉報)案件的登記、處理程序等制度。使農資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結果。

福建省農業執法總隊印發了《福建省農業執法總隊科室、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及內部管理規定》,包括了總隊科室的責任制,人員崗位責任制、人員工作守則、“十不準”規定、學習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隊務會議制度、受理投訴或舉報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外勤執法人員崗位工作制度、罰沒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書管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等17項。

二、農資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資市場、農資產品問題仍很嚴重

從督查情況看,農資管理和打假面臨的形勢仍很嚴峻,由于農業生產資料,量大面廣,假冒偽劣由來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趨勢,許多領域的問題積重難返。雖然今年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農資打假行動,但還有許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是農資經營主體不規范。目前農資市場無證經營或超越經營范圍的現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而掛靠經營的現象比較普遍,非法經營者在農資銷售旺季走村串戶銷售農藥、化肥的現象比較嚴重。

二是經營行為不規范。銷售過期、失效農藥和劣質種子坑農害農的現象不斷出現;農資和百貨混合經營現象不在少數。獸藥經營中的主要問題還有獸藥、人藥同時經營的現象。所有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如:

(1)無證生產和造假狀況還比較突出。制假售假活動由公開、半公開向地下、半地下,組織性、隱蔽性、對抗性增強,手段趨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難度。

(2)假冒偽劣農資充斥市場的狀況尚未根本扭轉。農業部今年春夏對市場上的農藥質量抽查結果顯示,不合格農藥為16%,有1/5的單位經營了不合格農藥,這些是在合法的經營單位里抽出的登記過的農藥產品,非法生產和經營的假劣農藥就更多了。據陜西省畜牧部門抽查,“九五”期間,獸藥質量抽檢合格率為77%;近期對市場質量抽檢合格率為50%。青海省西寧市經銷的蔬菜品種近百種,但通過審定的只有20多種,大部分種子沒有生產許可證,沒有標簽。

(3)農資產品標簽不規范。農業部今年抽查了2586個農藥標簽,不合格率為54.6%,有的地方農藥標簽不合格率高達80%。有的擅自修改已審定的標簽內容,有的擴大使用范圍,有的盜用、冒用他人登記號,有的用一個登記證用于多個產品,還有的采用光寫商品名而不寫含量和使用情況等欺騙手段坑害農民,嚴重干擾了農藥市場的正常秩序,危害了農民利益和農業生產安全。引起了農民與合法生產企業的強烈不滿,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責成農業部立即進行整頓。

(4)誤導消費的廣告多。主要是獸藥和農藥表現最為突出,虛夸產品質量的不少。有的企業還用“農業部推廣新產品”、“中國農學會推薦產品”等來誤導消費者。

(二)少數農業部門對開展農資打假的認識還不到位,執法意識薄弱

一些地方認為農資打假是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事,和農業部門關系不大,有的地區和縣級農業部門甚至放棄法定職權,不聞不動,根本沒有安排部署和組織檢查。農業各行業之間發展也不平衡,地區間發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嚴重

由于受利益的驅使,一些地方對農資制假售假不僅不打擊,而且還加以庇護。如有的農藥生產廠家在生物農藥中添加大量化學農藥,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費者。當檢查發現后,地方出面說情、辯解,難于處理。另外,農業部門內不少單位也經營農藥、獸藥、種子、肥料、農機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單位,既進行經營活動,又有管理職能,還有的審批、登記、檢測、監督集一體,使本應互相制約的監督機制失效。

(四)農資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農資打假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按現行的農業法律法規無法處理,如化肥、農機質量管理等尚缺乏相關的法規和強制標準,農藥、飼料、水產種苗等其他農資管理相應的配套辦法或實施細則也要修訂和完善。漁藥、漁具市場的監管不明確,個別地方存在空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一些農資產品管理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當前農資生產和市場監管的要求。

(五)參與農資執法的機構多,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

國務院抓農資執法、打假的機關如工商、技術監督、供銷和農業部門等多個單位。農業部門內又分散在種子、土肥、植保、蠶種、畜牧獸醫、飼料、農機、漁業等多個機構。但真正對農資市場和生產單位的執法起震懾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門協調困難,責任不明確。適應農資執法特點要求的,既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較強的法律素質,又具有為人民服務宗旨觀念和較強的職業道德水準的執法人員缺乏。

督查中也發現一些地方部門之間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溝通不夠。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門各自行使管理職能,缺少溝通與協調,往往出現多部門對同一行政管理對象多次檢查的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意見很大。此外,農資打假工作多部門操作,部門之間通氣不夠,發文多,部分內容交叉重疊,形式主義的東西也不少,工作實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執法檢查多,實際查處的案件少。農資質量抽檢工作開展不夠,結果公開不夠。多數地方的農資執法,僅僅檢查銷售機構,從銷售機構查出農資產品質量問題時,對銷售者做出處罰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順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產者的責任,使更大違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頭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農資違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農業行政執法缺乏必要的經費和裝備,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隊伍不穩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農資打假專項經費,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訊、取證等工具,抽樣檢查、假劣產品的銷毀、聯合執法等系列費用難以解決。參加農資打假的人員大部分是臨時從各系統抽調的,執法意識不強。

基層反映,上級多頭管理,缺乏統一的系統的農業行政執法指導,影響了農業執法的順利進行。

三、農資打假工作的改進意見

(一)從“五不放過”入手,找準農資打假切入點

這次督查組共帶回102個需要督辦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個查處完畢,剩下的17個,還將繼續督辦。有關領導批轉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過督辦已依法查清并進行了處理,還有1起正在查處中。各地投訴的轉有關業務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們將對這些案件進行分類總結,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處過程中,各級農業執法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的同時,對于該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與司法機關保持密切聯系,了解案件的處理結果,還要認真查清偽劣農資源頭和流向。對于源頭非本省、市、縣轄區范圍內偽劣農資,要及時向有關省或市、縣通報情況,請其他省或市、縣查清和處理,或請上級單位處理。

要做到查處的案件有始有終,辦事程序規范,檔案齊全。對領導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時研究處理,做到件件有結果。

(二)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國已加入WTO的新形勢,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這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的農資打假方式只能是暫時的應急措施,今后要從機構設置、人員調配、管理機制和經費保證等方考慮這個問題。

在當前農資市場秩序混亂,假冒偽劣農資猖獗的嚴峻形勢下,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聯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個部委要繼續加強部門間協作,建立聯合打假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認識農資打假的重要意義,在農資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聯合執法檢查過程中,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執法過程中各負其責,如技術監督部門主要負責好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工作,工商部門檢查營業執照和市場秩序等,農業部門檢查經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以及產品的包裝標識等。

(三)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結合我國加入WTO后,當前正在清理修改有關行政法律法規文件之機,加速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有的省反映,一是盡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臺農機管理、水產種苗等方面法律法規;三是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四是制定農藥、獸藥、種子、肥料等包裝標簽準則,統一標簽規范等。

(四)農資打假的當務之急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加大農資打假案件的查處力度,關鍵的是要有健全的執法隊伍,大量農資案件的查處需要專職農業執法隊伍負責。這是在新形勢下,賦予給農業部門的一項新的重要的職能。目前農業執法隊伍很薄弱,近兩年各級農業部門在農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來比較分散的農業行政執法職能集中起來,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建立專職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就是一個成功的經驗。從各地實踐的情況看,農業綜合執法是值得推廣的。各級農業部門應結合機構改革和調整,理順各相關機構的管理權限,明確責任。避免部門間或部門內執法不一致,造成多頭執法,損害國家形象。各相關執法部門均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五)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執法程序,嚴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開展農資市場準入工作。對實行許可證管理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不予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機關結合企業登記注冊、年檢換照等工作,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對違法生產、經營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實行許可管理的農資產品,農業部門要認真進行檢驗、實驗、鑒定,對不符合條件和質量標準的,不予辦理產品許可、登記手續,不允許進入生產流通領域,從源頭上防止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農資產品進入市場。質監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領導關于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不合格農資產品不出廠。

二是建立農資打假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要對農資打假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三是建立農資打假執法情況報告制度。各級農資執法機關要建立農資打假情況月報或季報制度,逐級上報農資打假工作情況、遇到的主要問題、大案要案情況等,以便及時指導和協調。

四是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執法一定要嚴,不能以罰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頭,不追究相關責任,包庇縱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則就無法開創農資打假的新局面。

篇3

2002年12月15日

根據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部際協調小組第三次會議的決定,由農業部牽頭,會同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供銷合作總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等部局,開展農資打假聯合行動。十月份,對全國14個省進行了聯合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今年農資打假工作的總體情況

《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聯合行動》的通知下發后,農業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發了《關于深入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打假聯合行動的通知》,就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具體的部署。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在全國范圍開展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經過幾個月的工作,農資打假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據對14省的統計,今年農資打假共出動檢查人員33.1萬余人次,檢查各類農資市場1.3萬多個,檢查各類農資經營網點、門市部27.2萬個,檢查各類農資生產企業2.46萬家,搗毀各類農資制假售假窩點1342個。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31326起,涉案貨值5.01億元,其中10萬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處不合格種子398.1萬公斤,劣質肥料2.5萬噸,假冒偽劣、禁用和過期不能使用的農藥36.85萬公斤,偽劣獸藥1萬多公斤,各種無證冒證和偽劣農機及其零配件16萬臺/件。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6億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較成功的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工作得力

各地參與農資聯合打假部門的領導都較重視農資打假工作,大多數地方成立了農資打假協調小組,設立了農資打假辦公室,明確了專職人員,公布了舉報電話,將農資打假列為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各省農業廳把農資專項打假作為重點工作抓,以此來促進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職能轉變,發揮行政監督職能作用,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服務。形成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各部門相互配合開展農資打假的局面。

為了確保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順利開展,各省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部局關于農資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時將有關精神傳達下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通過聯合發文,召開會議等方式安排農資打假工作。

(二)綜合執法,農資打假工作逐步規范

近年來,許多地方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探索農業行政執法新的運行機制。福建、江蘇、貴州等省農業廳成立了農業執法總隊。湖南省農業廳今年從廳內各有關執法單位抽調了16名執法人員組成農資打假隊伍。全國有77個地(市),815個縣(市)成立了農業執法支隊、大隊。在今年的農資打假專項斗爭中,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山西省為了加強農業執法機構建設,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以晉辦發〔2002〕9號文件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業和農村法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結合市(地)、縣機構改革,按照“先行試點,先易后難,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步驟,力爭三年內在全省全面實施集中綜合執法,使農資市場的監管經常化、規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編委專門發文組建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落實編制20名,市政府發文進一步明確了編制、人員管理(按公務員管理)和經費問題(納入財政預算)。該市執法大隊成立后,2000年就查處違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長60多倍,沒收、轉商假劣農資產品32.4噸,是1999年的6倍;2002年1-9月,查處違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長30%;沒收、轉商假劣農資產品94.9噸,比2000年增長192%。

(三)廣泛宣傳,營造農資打假氛圍

為使農資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各地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了對農資打假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少地方在電視臺、電臺、報紙上開設了農資打假專欄,加強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農資方面法律規章的普及和宣傳,報道農資打假活動信息,并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進行跟蹤報道,對制假售假窩點進行曝光。

浙江省農業廳召開了三次農資打假工作新聞會,各新聞單位多次派員參加省執法檢查組,赴各地進行現場采訪和報道。河南省共出動宣傳車3865車次,懸掛條幅760個,張貼標語53670條,在廣播、電視、報刊上播放、刊登農資打假信息849次,舉辦大型咨詢活動87次,印發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27.91萬份。福建省執法總隊在省電視臺制作了7個農資打假專題節目。廣東省農業廳召開了由省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供銷社領導與執法人員和新聞記者參加的銷毀假劣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現場會,公開銷毀查獲的假劣獸藥、飼料及添加劑近100個品種,共25噸,貨值100多萬元。

(四)突出重點,抓好關鍵時段的整治行動

江蘇省農林廳先后組織開展了5次專項整治行動,在春播期間,開展了以春播用種、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藥、飼料為重點的春季打假護農大行動;夏季與省質監局聯合開展了肥料專項整治行動;7月至9月開展了農藥市場專項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業生產資料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秋季開展了以小麥、油菜為重點秋播種子專項整治行動。浙江省農業廳針對養豬戶和飼料經銷戶使用違禁藥物、私屠濫宰、違規經營病豬等現象,開展了“劣病毒”豬肉專項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點市場,按農時季節,適時開展專項斗爭的方式推進農資打假工作。種子整治的重點是玉米雜交種子和抗蟲棉種子,主要集中在石家莊市和保定市種子市場以及棉花集中產區;農藥整治的重點是“三證”不全、假冒偽劣以及國家禁用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農資專業市場以及生產工藝落后、群眾投訴較多的農藥生產廠;肥料以復混肥料、葉面肥、微生物肥料為重點,以登記證號、產品標識和使用說明為主要內容,主要集中在專業市場;農機及零配件集中檢查生產和銷售企業(網點)、農機維修市場和有影響的農機市場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與工商、質監、公安、供銷社、經貿委等部門緊密合作、協同辦案、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江蘇省公安系統全年出動2000多人次進行農資打假執法活動。四川、重慶兩省(市)都十分重視大案要案的查處,四川省查處典型案件16起,重慶市查處典型案件6起,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的四川宜賓縣水稻種子案、重慶國威農藥案和四川省武勝縣雜交玉米種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關法律程序進行了查處。

農資打假涉及的范圍廣。各省在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農業、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監察、畜牧、飼料、農機、供銷等部門互相配合,立足本職,積極行動,共同開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農資打假效果顯著。湖南省華容縣制售假農藥案的偵破就是技術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查處,公安、監察、農業等部門密切配合,各部門聯合行動取得的成果。經偵查,犯罪嫌疑人到案發為止,已產銷殺蟲脒170多噸,銷售貨值71萬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收審,涉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針對農資打假工作的特點,為提高辦案速度,提高辦案效果,各級農業部門無論在市場檢查還是在典型案件查處過程中,都主動取得當地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處的標值10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農業、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聯合辦案,相互支持,積極配合的結果。山西省農業部門在工商、公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整頓忻州市忻府區奶牛市場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確保農資打假工作持續健康進行

為了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規的建設,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了打假人員的素質。許多省根據《種子法》、《漁業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先后出臺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一些省還建立了農資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蘇省農林廳建立了打假信息報送制度,要求縣農業局每周五報市局,市局每周一報省廳,對于重大突況和重大事件即查即報,并根據事態進展隨時續報。為確保農資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省還加大農資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蘇省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一級督查一級的方式今年已組織了兩次督查活動,除檢查面上工作外,重點對領導批辦案件、上級交辦案件、大案要案進行督查。

為了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各地舉辦了形式多樣的培訓班。河北省今年組織了1095人次的種子法知識培訓和576人次的種子檢驗知識培訓。山西省農業廳今年舉辦了5期執法人員培訓班,有1200名市(地)、市縣執法人員和分管農業執法的領導參加了培訓。

一些省制定了農資投訴(舉報)案件的登記、處理程序等制度。使農資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結果。

福建省農業執法總隊印發了《福建省農業執法總隊科室、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及內部管理規定》,包括了總隊科室的責任制,人員崗位責任制、人員工作守則、“十不準”規定、學習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隊務會議制度、受理投訴或舉報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外勤執法人員崗位工作制度、罰沒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書管理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制度等17項。

二、農資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資市場、農資產品問題仍很嚴重

從督查情況看,農資管理和打假面臨的形勢仍很嚴峻,由于農業生產資料,量大面廣,假冒偽劣由來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趨勢,許多領域的問題積重難返。雖然今年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農資打假行動,但還有許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是農資經營主體不規范。目前農資市場無證經營或超越經營范圍的現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而掛靠經營的現象比較普遍,非法經營者在農資銷售旺季走村串戶銷售農藥、化肥的現象比較嚴重。

二是經營行為不規范。銷售過期、失效農藥和劣質種子坑農害農的現象不斷出現;農資和百貨混合經營現象不在少數。獸藥經營中的主要問題還有獸藥、人藥同時經營的現象。所有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如:

(1)無證生產和造假狀況還比較突出。制假售假活動由公開、半公開向地下、半地下,組織性、隱蔽性、對抗性增強,手段趨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難度。

(2)假冒偽劣農資充斥市場的狀況尚未根本扭轉。農業部今年春夏對市場上的農藥質量抽查結果顯示,不合格農藥為16%,有1/5的單位經營了不合格農藥,這些是在合法的經營單位里抽出的登記過的農藥產品,非法生產和經營的假劣農藥就更多了。據陜西省畜牧部門抽查,“九五”期間,獸藥質量抽檢合格率為77%;近期對市場質量抽檢合格率為50%。青海省西寧市經銷的蔬菜品種近百種,但通過審定的只有20多種,大部分種子沒有生產許可證,沒有標簽。

(3)農資產品標簽不規范。農業部今年抽查了2586個農藥標簽,不合格率為54.6%,有的地方農藥標簽不合格率高達80%。有的擅自修改已審定的標簽內容,有的擴大使用范圍,有的盜用、冒用他人登記號,有的用一個登記證用于多個產品,還有的采用光寫商品名而不寫含量和使用情況等欺騙手段坑害農民,嚴重干擾了農藥市場的正常秩序,危害了農民利益和農業生產安全。引起了農民與合法生產企業的強烈不滿,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責成農業部立即進行整頓。

(4)誤導消費的廣告多。主要是獸藥和農藥表現最為突出,虛夸產品質量的不少。有的企業還用“農業部推廣新產品”、“中國農學會推薦產品”等來誤導消費者。

(二)少數農業部門對開展農資打假的認識還不到位,執法意識薄弱

一些地方認為農資打假是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事,和農業部門關系不大,有的地區和縣級農業部門甚至放棄法定職權,不聞不動,根本沒有安排部署和組織檢查。農業各行業之間發展也不平衡,地區間發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嚴重

由于受利益的驅使,一些地方對農資制假售假不僅不打擊,而且還加以庇護。如有的農藥生產廠家在生物農藥中添加大量化學農藥,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費者。當檢查發現后,地方出面說情、辯解,難于處理。另外,農業部門內不少單位也經營農藥、獸藥、種子、肥料、農機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單位,既進行經營活動,又有管理職能,還有的審批、登記、檢測、監督集一體,使本應互相制約的監督機制失效。

(四)農資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農資打假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按現行的農業法律法規無法處理,如化肥、農機質量管理等尚缺乏相關的法規和強制標準,農藥、飼料、水產種苗等其他農資管理相應的配套辦法或實施細則也要修訂和完善。漁藥、漁具市場的監管不明確,個別地方存在空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一些農資產品管理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當前農資生

產和市場監管的要求。

(五)參與農資執法的機構多,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

國務院抓農資執法、打假的機關如工商、技術監督、供銷和農業部門等多個單位。農業部門內又分散在種子、土肥、植保、蠶種、畜牧獸醫、飼料、農機、漁業等多個機構。但真正對農資市場和生產單位的執法起震懾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門協調困難,責任不明確。適應農資執法特點要求的,既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較強的法律素質,又具有為人民服務宗旨觀念和較強的職業道德水準的執法人員缺乏。

督查中也發現一些地方部門之間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溝通不夠。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門各自行使管理職能,缺少溝通與協調,往往出現多部門對同一行政管理對象多次檢查的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意見很大。此外,農資打假工作多部門操作,部門之間通氣不夠,發文多,部分內容交叉重疊,形式主義的東西也不少,工作實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執法檢查多,實際查處的案件少。農資質量抽檢工作開展不夠,結果公開不夠。多數地方的農資執法,僅僅檢查銷售機構,從銷售機構查出農資產品質量問題時,對銷售者做出處罰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順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產者的責任,使更大違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頭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農資違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農業行政執法缺乏必要的經費和裝備,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隊伍不穩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農資打假專項經費,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訊、取證等工具,抽樣檢查、假劣產品的銷毀、聯合執法等系列費用難以解決。參加農資打假的人員大部分是臨時從各系統抽調的,執法意識不強。

基層反映,上級多頭管理,缺乏統一的系統的農業行政執法指導,影響了農業執法的順利進行。

三、農資打假工作的改進意見

(一)從“五不放過”入手,找準農資打假切入點

這次督查組共帶回102個需要督辦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個查處完畢,剩下的17個,還將繼續督辦。有關領導批轉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過督辦已依法查清并進行了處理,還有1起正在查處中。各地投訴的轉有關業務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們將對這些案件進行分類總結,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處過程中,各級農業執法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的同時,對于該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與司法機關保持密切聯系,了解案件的處理結果,還要認真查清偽劣農資源頭和流向。對于源頭非本省、市、縣轄區范圍內偽劣農資,要及時向有關省或市、縣通報情況,請其他省或市、縣查清和處理,或請上級單位處理。

要做到查處的案件有始有終,辦事程序規范,檔案齊全。對領導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時研究處理,做到件件有結果。

(二)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國已加入WTO的新形勢,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這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的農資打假方式只能是暫時的應急措施,今后要從機構設置、人員調配、管理機制和經費保證等方考慮這個問題。

在當前農資市場秩序混亂,假冒偽劣農資猖獗的嚴峻形勢下,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聯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個部委要繼續加強部門間協作,建立聯合打假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認識農資打假的重要意義,在農資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聯合執法檢查過程中,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執法過程中各負其責,如技術監督部門主要負責好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工作,工商部門檢查營業執照和市場秩序等,農業部門檢查經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以及產品的包裝標識等。

(三)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結合我國加入WTO后,當前正在清理修改有關行政法律法規文件之機,加速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有的省反映,一是盡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臺農機管理、水產種苗等方面法律法規;三是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四是制定農藥、獸藥、種子、肥料等包裝標簽準則,統一標簽規范等。

(四)農資打假的當務之急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加大農資打假案件的查處力度,關鍵的是要有健全的執法隊伍,大量農資案件的查處需要專職農業執法隊伍負責。這是在新形勢下,賦予給農業部門的一項新的重要的職能。目前農業執法隊伍很薄弱,近兩年各級農業部門在農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來比較分散的農業行政執法職能集中起來,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建立專職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就是一個成功的經驗。從各地實踐的情況看,農業綜合執法是值得推廣的。各級農業部門應結合機構改革和調整,理順各相關機構的管理權限,明確責任。避免部門間或部門內執法不一致,造成多頭執法,損害國家形象。各相關執法部門均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五)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執法程序,嚴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開展農資市場準入工作。對實行許可證管理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不予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機關結合企業登記注冊、年檢換照等工作,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清查。對違法生產、經營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實行許可管理的農資產品,農業部門要認真進行檢驗、實驗、鑒定,對不符合條件和質量標準的,不予辦理產品許可、登記手續,不允許進入生產流通領域,從源頭上防止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農資產品進入市場。質監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領導關于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不合格農資產品不出廠。

二是建立農資打假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要對農資打假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三是建立農資打假執法情況報告制度。各級農資執法機關要建立農資打假情況月報或季報制度,逐級上報農資打假工作情況、遇到的主要問題、大案要案情況等,以便及時指導和協調。

四是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執法一定要嚴,不能以罰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頭,不追究相關責任,包庇縱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則就無法開創農資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證農資打假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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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按照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和打防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狠抓生產、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和非法生產經營違禁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強化大要案查處,大力推動農資信用體系建設,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入戶,著力構建農資監管長效機制,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農資打假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入戶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農資監管長效機制基本形成,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產品。

種子: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嚴格品種審定,規范品種命名,解決品種多、亂、雜等問題。

農藥: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農藥,以及添加禁用高毒農藥成分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不含登記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無證、套用或冒用農藥登記證和標簽違規等違法行為。

肥料:嚴查復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配方肥生產企業的監管,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制度。

獸藥:突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無批準文號生產經營、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療效等違法行為。加強禽流感疫苗、豬藍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質量監管,堅決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禁用獸藥的行為。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萊克多巴胺等違禁添加物的行為。重點監測飼料中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反芻動物飼料中動物源性成分。

農機:以財政資金補貼購置的農機具為監管重點,加強農機試驗鑒定、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和質量調查工作,聯合相關部門著力清查農機及零配件“三無產品”,堅決打擊制售假劣農機、零配件以及盜用冒用轉讓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證章等違法行為,加大農機質量監督力度。

水產苗種:加大水產苗種生產監管,嚴厲查處無證生產、水產養殖過程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二)重點單位。

農資批發市場和經營門店,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重點監控的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

(三)重點區域。

農資產品生產、銷售主體聚集地區,某些農資問題突出、反復發生的區域,假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地區。

(四)重點工作。

一是要加強對農民的服務指導,推廣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推薦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開展技物結合配套服務;二是清查轄區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健全農資生產經營檔案,對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農資的要嚴肅查處予以取締;三是要強化市場監督,加強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農資產品要依法查處,對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農資案件,要集中力量進行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四是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構建農資信用體系。要支持和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農資企業及專業合作組織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構建新型農資經營網絡,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的覆蓋面。督促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建立索票索證、進銷臺帳等制度,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構建農資信用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推進全縣農資打假整治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縣農業局、縣水產局、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物價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糾風辦、縣供銷社、縣農機局領導為副組長和成員的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統一領導全縣農資打假工作,保障農資打假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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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及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核心,以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市場準入為手段,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圍繞種子、農藥、獸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這兩大核心,進一步強化產前、產中、產后三大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獸藥、農資和嚴重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堅決鏟除擾亂農資市場經濟秩序的毒瘤,從根本上實現“用放心農資,吃放心產品”兩大目標。

二、工作措施

農資銷售的旺季已經到來,要抓住春耕備耕這一關鍵時節,著重抓好重點品種和重點市場,主要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農業投入品市場監管,確保農業生產安全

在種子監管方面:以小麥、玉米、棉花等主要農作物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超范圍經營、無證生產經營、未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品種介紹與審定公告表述不符等違法行為。切實采取有力措施,治理種子市場品種多、亂的問題。

在農藥監管方面:以殺蟲劑、殺菌劑和種子包衣劑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份、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肥料產品標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違法行為,以及摻雜高毒劇毒農藥的行為;嚴查農藥制假窩點,繼續作好毒鼠強的清繳和防范工作。

在肥料監管方面:以復混肥、生物肥、沖施肥、葉面肥為重點,嚴查制假、造假、有效成分不足、包裝標識不規范、夸大使用效果等違法行為;加強對肥料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測,依法查處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的違法行為。

在獸藥監管方面:嚴查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生產經營、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標簽說明書不規范、非法生產獸用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違禁藥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違法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取締國家禁用的獸藥。

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方面: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證生產、包裝標簽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蘇丹紅等違禁品和其他禁用獸藥的行為。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確保農產品安全

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以我區農產品標準化基地、養殖基地、批發市場為重點區域,全方位覆蓋,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主要檢查:生產、銷售的農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農產品質量標準;生產、銷售的農產品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包裝,是否存在生產經營假冒“三品”認證產品;所使用的質量標志是否合格有效;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生產經濟組織是否按規定建立和保存農產品生產記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生產企業是否設立或委托設立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并加強農產品質量報告制度的監督管理。

(三)突出源頭管理,嚴格市場準入

全面清理整頓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對已經發放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品登記證、營業執照的,要認真進行清查核實;對無證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厲查處;對近年來群眾舉報投訴多、違法生產經營農資情節嚴重以及造成重大農業生產責任事故的,要重點檢查整頓;對未按規定建立產品質量和經銷檔案的,要督促建立,對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處。各相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對2012年度評出的40家“放心農資誠信經營單位”(種子、農藥、肥料、獸藥)一年來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復核。對生產、經營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單位,要將其違法事件形成材料,上報區農資打假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批復后,由相關單位對違規生產、經營單位予以摘牌。

(四)強化制度建設,實現農資市場規范化管理

一是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嚴把農資進貨關,要求農資經銷商嚴格執行《農資產品市場準入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銷售企業加強質量的檢測及驗證,做到不合格產品不入場,不上架。

二是建立健全質量監測和執法抽查制度,制定并實施質量抽檢計劃,實行定期定點例行監測和動態監測相結合;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建立產品查驗制度,對每一批生產經銷的產品都要對證號標識及合格證進行核實,對可疑產品報送有資質的檢驗檢測中心進行質量檢測。

三是完善市場監管制度。積極推行臺帳制度,實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監管到位率;要以實施準入制度為重點,實現市場準入與行政許可的有效銜接,把監管關口前移。

四是完善案件查處制度。健全重大案件上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五)推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

根據農資市場主體資格守法程度、消費者投訴、群眾反映等相關信息,結合農資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依法實施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對信譽好的企業給予扶持和鼓勵;對違法單位實行檔案記錄,進行重點監管,建立健全并不斷完善“黑名單”制度。

(六)加大制假窩點整治,優化農資市場環境

進一步加大制假窩點整治力度。組織執法精干力量,進一步摸清制假窩點的動向,并加強對黑名單的動態管理。要按照國家農業部“五不放過”的原則,對制假窩點一查到底,該處罰的處罰,該曝光的曝光,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決不姑息遷就。從根本上規范市場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公正的有序競爭。

三、實施步驟

全區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時間為3-6月份,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15日-3月25日):為保證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的順利進行,調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召開全區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會議。

第二階段檢查實施階段(3月26日-5月31日):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區農業局、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區畜牧局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執法人員對全區農資市場進行拉網式大檢查,嚴格執法程序,加大監管力度,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努力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確保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取得明顯實效。

第三階段整改總結階段(6月上旬):認真做好本次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的總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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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導重視,行動迅速。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農資專項打假工

作,分管領導親自抓,迅速研究,及時召開全市質監系統農資打假工作會,傳達和學習國家、省、市關于農資打假相關文件精神,就組織領導、宣傳動員、階段分工和信息報送等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強調,要求全市質監系統進一步提高對農資打假專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專項打假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同時結合**市實際印發了《**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2009年深入開展農資專項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質監局明確農資專項打假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突出重點,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工作方案,確保專項打假行動取得實效

二、周密部署、內容豐富

我局制定了《**質監局“農資打假下鄉”活動實施方案》,并召集各區縣局分管領導對宣傳周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個“農資打假下鄉”宣傳行動組深入各鄉鎮開展農資打假下鄉宣傳活動。

(一)組織“進千村、入千戶、抽千樣”檢測活動。“農資打假下鄉”共進村120個,入戶436個,深入農資銷售商店及農戶家中,抽取農資樣品并免費檢測共140個,檢測合格率為66%。

(二)開展現場咨詢、現場受理舉報投訴活動。 3月13日 為我市“農資打假下鄉”集中宣傳日,7個宣傳行動組分別在7個區縣鄉鎮開展了現場咨詢、現場受理舉報投訴活動,并邀請了當地農技站及化肥企業人員共同參與,向農民群眾宣傳如何辨別真假化肥、如何選購農膜及農機產品、如何選購農藥等基礎知識。共發放宣傳資料10747份,受理農民咨詢共1449人次,受理農民舉報投訴案件13起。

(三)召開生產企業座談會。 3月6日 我局召集全市農肥生產企業負責人和各區縣局分管執法工作領導對如何確保我市農資產品質量進行了座談。歐局長在座談會上指出:農資產品質量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農資產品生產企業要有做“良心農資”的理念,切實增強產品質量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全市質監部門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切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并把監管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

(四)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自農資專項打假行動以來,我市質監系統統一部署,對有過質量違法行為的企業重點檢查、反復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832人次,出動執法車輛205臺次,檢查農資生產企業11個,查辦農資案件44起,查獲假冒偽劣化肥共104噸,查獲假冒偽劣農資貨值共18萬元,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1.4萬元。

(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宣傳效果。今年農資打假專項行動中,我局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參與,深入活動現場,重點對“農資打假下鄉”、查辦大案要案、標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訴舉報咨詢臺維護農民利益等為農民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等方面進行宣傳和報道,營造了有利于農資專項打假工作環境的輿論氛圍。同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更有利于防止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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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高度重視“農資打假下鄉”活動,成立了以市局副局長羅林富為組長,稽查分局局長徐林為副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

二、精心策劃、周密部署

我局制定了《××質監局“農資打假下鄉”活動實施方案》,并召集各區縣局分管領導對宣傳周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個“農資打假下鄉”宣傳行動組深入各鄉鎮開展農資打假下鄉宣傳活動。

三、內容豐富、效果明顯

(一)組織“進千村、入千戶、抽千樣”檢測活動。“農資打假下鄉”共進村120個,入戶436個,深入農資銷售商店及農戶家中,抽取農資樣品并免費檢測共140個,檢測合格率為66%。

(二)開展現場咨詢、現場受理舉報投訴活動。3月13日為我市“農資打假下鄉”集中宣傳日,7個宣傳行動組分別在7個區縣鄉鎮開展了現場咨詢、現場受理舉報投訴活動,并邀請了當地農技站及化肥企業人員共同參與,向農民群眾宣傳如何辨別真假化肥、如何選購農膜及農機產品、如何選購農藥等基礎知識。共發放宣傳資料10747份,受理農民咨詢共1449人次,受理農民舉報投訴案件13起。

(三)召開生產企業座談會。3月6日我局召集全市農肥生產企業負責人和各區縣局分管執法工作領導對如何確保我市農資產品質量進行了座談。歐局長在座談會上指出:農資產品質量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農資產品生產企業要有做“良心農資”的理念,切實增強產品質量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全市質監部門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切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并把監管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

(四)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自農資專項打假行動以來,我市質監系統統一部署,對有過質量違法行為的企業重點檢查、反復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492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23臺次,查辦農資案件44起,查獲假冒偽劣化肥共104噸,查獲假冒偽劣農資貨值共18萬元,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1.4萬元。

(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宣傳效果。今年“農資打假下鄉”集中宣傳活動中,我局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參與,深入活動現場,重點對“農資打假下鄉”、查辦大案要案、標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訴舉報咨詢臺維護農民利益等為農民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等方面進行宣傳和報道,營造了有利于農資專項打假工作環境的輿論氛圍。同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更有利于防止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篇8

當前,全省備春耕生產開始啟動,農資購銷步入活躍期,為確保農民使上種子、農藥、肥料等放心優質農資,2月25日,省農委等六部門召開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在全省組織開展“農資打假百日專項治理行動”,以凈化農資市場為主線,維護農業生產安全和農民利益為根本,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建立農資打假和監管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資產品質量和數量,為實現農業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提供基礎保障。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將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農機及其零配件等六類產品列為重點監管產品。集中力量抓好種子打假、禁用農藥獸藥查禁、肥料偷減成分含量查處、飼料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重點打擊制售國家禁用高毒劇毒農藥、違法添加高毒農藥成分、有效成分不足、植物生長調節劑以肥料名義逃避農藥登記等行為。重點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疫苗、禁用獸藥以及濫加抗菌藥物等行為。重點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疫苗、禁用獸藥以及濫加抗菌藥物等行為。

治理行動中,將產銷相對集中地區的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經營與管理脫節的農資掛靠、承包、、分銷單位或個人;生產落后、設備簡陋、產品質量低劣、社會反映強烈的生產經營企業或繁育基地;在過去治理工作中出現問題較多、群眾投訴較多的市場和生產經營單位,短缺、緊俏的農資品種和領導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列為重點整治范圍,切實加強監管。

在重點環節的治理上,要嚴把市場主體準入環節,堅決阻止不符合條件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進入農資市場。對證照不全的單位、個人和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的攤點予以堅決取締。對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的,要依法吊銷其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要嚴把農資產品市場準入環節,對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農資產品,嚴禁進入農資市場和農業生產領域。要嚴把農資質量監管環節,嚴禁質量不合格農資產品進入市場、流入農村。要加強流通環節監管,對訂單銷售和入戶直銷的農資產品進行入戶倒查,對走屯串鄉流動銷售農資的商販依法強化管理。

同時,要強化對違法案件的查辦,對市場檢查、投訴舉報、媒體披露等各種途徑發現的問題,依法立案,及時嚴肅查處。對于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嚴查嚴管,一查到底。對構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堅決杜絕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省農委法規處 供稿)

篇9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一)工作思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保護農民根本利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特別是確保當前抗災救災恢復生產和春耕備耕順利進行,鞏固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狠抓重點品種和農資產品審批管理、生產監管、市場規范和科學使用等重點環節,大力推動農資信用體系建設,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強化服務指導,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著力構建農資監管長效機制,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工作目標。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使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農民群眾滿意程度進一步提高,農資監管長效機制基本形成。通過開展農藥登記管理年活動,加強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突出重點品種,強化市場整治。以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及零配件、水產苗種、農膜為重點,強化市場監管,堅決查處違法行為。

種子監管重點:以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農作物種子為重點,加大以兩雜種子為重點的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擴大抽查范圍,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無證生產經營、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超范圍經營、未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品種包裝標簽介紹與審定公告表述不符等違法行為;嚴格品種審定,規范品種命名,解決品種多、亂、雜等問題。

農藥監管重點:嚴格按照20**年底頒布的6項農藥管理新規定,規范農藥登記管理,切實解決農藥登記管理中產品數量多、“一藥多名”和標簽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加大農藥產品質量和農藥標簽檢查力度,以防治小麥、水稻病蟲害用藥為重點對象,以鄉、村一級農藥代銷零售點為重點區域,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分、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

肥料監管重點:以復混肥、有機肥料、葉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調酸劑為重點,嚴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裝標識不規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配方肥定點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測,建立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強對肥料登記產品的后續管理。

獸藥監管重點:按照《20**年獸藥市場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重點品種和重點區域,嚴查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生產經營、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標簽說明書不規范、非法生產獸用生物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大禽流感疫苗、豬藍耳病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違禁藥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為,采取有力措施,取締國家禁用的獸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證生產、包裝標簽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萊克多巴胺、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組織開展全國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重點監測飼料衛生指標、飼料中違禁藥物、反芻動物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農機監管重點:以財政資金補貼購置的農機具為重點,開展質量監督工作。積極開展農機產品質量調查、投訴和打假工作,確保補貼機具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完善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及時處理重大、突發質量事故和集中投訴事件,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機具的行為。加強農機試驗鑒定體系建設,提高農機試驗鑒定工作質量,做好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制定工作。

水產苗種監管重點:加大水產苗種生產許可制度的實施力度,嚴肅查處苗種生產環節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督促苗種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及銷售記錄,建立可追溯制度。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熱作種苗監管重點:以天然橡膠種苗監管為重點,在天然橡膠定植高峰期,加大對天然橡膠良種補貼定點生產基地出圃種苗質量的抽檢力度,并對天然橡膠良種補貼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建立質量追溯制度,對其他天然橡膠苗木生產企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時,加大對市場上銷售的其他熱作種苗質量抽查力度。

農膜監管重點:加強對農膜產品價格的例行監測和使用環節質量的信息反饋。大力推廣多功能、高效能、防老化農膜,加強應用技術指導,開展農膜產品識假辨假維權知識宣傳,幫助農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拒絕使用低價偽劣農膜產品。

(二)突出審批管理,強化市場準入。各地農業部門要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審批管理職責,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嚴格執行農資產品審定、登記、許可的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依法加強證后管理,監督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嚴格執行審批要求,保證農資產品質量。堅決實施退出機制,對于有重大缺陷的農資產品,要及時撤銷登記審批,停止經營推廣;對已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要依法注銷或者吊銷其許可(批準)證。要強化信息制度,及時公告審批、撤銷、注銷、吊銷等有關信息,增強工作透明度,維護公眾知情權。通過加強審批管理,正本清源,保證農資市場良好的競爭秩序。

(三)加大檢查力度,狠抓市場整頓。各地農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質監等部門,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督促其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要建立農資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制度,積極開展農資企業誠信評價。督促企業建立產品召回制度,對有質量問題或者存在較大缺陷的產品要一律停止銷售,已銷售的要追回。要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對象,組織力量開展拉網式大檢查,重點檢查農資產品批發市場和縣鄉農資集散地;重點監控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

(四)加強案件移送,嚴大案件。針對當前違法分子“當地制假,異地銷售”的特點,各地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徹底查清假劣農資的來源和去向。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案件,要按照農業部《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及時上報案件信息,發送協查通報,確保徹查源頭,端掉窩點,消除危害。各地要認真落實農業部、公安部《關于在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做好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

(五)突出投入品使用環節監管,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各地農業部門要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賦予的職責。督促農產品生產者切實履行法律義務,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臺賬。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原料基地、蔬菜水果生產基地、養殖小區、規模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標準化示范區、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對象,重點檢查是否按法律規定建立生產記錄,有無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或其他化學物質以及超限用范圍使用農藥、獸藥的行為,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規定銷售農產品的行為,是否存在使用違法包裝物、保鮮劑、添加劑等材料,是否按規定進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

(六)加強執法抽檢,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管。農資產品質量抽檢是農業行政執法的重要環節,也是及時發現和處理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結合當地農資市場特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科學制定執法抽檢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抽檢,進一步加大農資產品質量抽檢力度,提高抽檢覆蓋率。同時要保證抽檢與依法查處的有效銜接,對于檢測不合格的農資產品,要及時對樣本基數、生產經營情況等事實進行證據固定,及時依法公布檢測結果,并按照《行政處罰法》和《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要求,啟動處罰程序。

(七)推進誠信建設,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和辦法,根據農資市場主體資質、守法程度、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相關信息,結合農資質量監督抽檢結果,評出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管理。在總結前幾年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發揮示范效應。要大力推廣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農資行業協會等成功經驗和模式,積極探索農資信用監管、農資防偽等模式,努力構建覆蓋廣大農村的新型農資經營網絡。加強對農業部定點農資市場的跟蹤管理和后續指導,嚴格質量控制和賠償制度,規范經營主體經營行為,提高信息服務等能力,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八)突出“12316”三農熱線,強化服務指導。全國已有16個省(區、市)、*個地市、*個縣市開通“12316”三農服務熱線,要充分發揮“12316”公益服務電話的作用,做好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和技術咨詢服務。未開通的省份,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12316”三農熱線開通步伐。要強化對農民群眾的服務指導,提高農民群眾質量意識、科學使用農資能力和識假辨假維權能力。要采取舉辦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深入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知識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知識,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休藥期、安全間隔期等規定,提高農民規范化種植養殖技術水平。

(九)強化鼠藥市場監管,鞏固毒鼠強整治成果。各地農業部門要繼續采取市場監管、重點排查等措施,加強鼠藥市場監管,堅決清繳毒鼠強等劇毒鼠藥。規范殺鼠劑市場流通渠道,嚴厲查處未取得經營資格經營殺鼠劑和經營沒有防偽標志殺鼠劑的違法行為;加強統一滅鼠工作,宣傳推廣先進滅鼠器械、藥劑和技術,提高鼠害綜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跟蹤、排查和搗毀制售毒鼠強窩點等工作,協調環保部門做好已收繳和廢棄毒鼠強的處置工作。

(十)落實監管責任,推進規范化建設。積極推進農資監管工作規范化建設,形成穩定、有效的農資監管機制。一是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堅持以縣為主,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農資日常監管責任,并對本行政區域農資執法工作負責,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與服務工作。二是推行執法責任制度。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與農資監管責任部門簽訂責任書,明確職權、職責、目標、要求和保障措施,并報上一級農業部門備案。三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監管措施不落實、該報告不報告、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苗頭不控制、該查處的不查處、該移交的不移交等行為,要及時予以處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處分。四是推行監管工作記錄制度。具體履行農資監管職責的機構要建立監管工作記錄,如實記錄監管工作開展情況。五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報送和統計制度,逐步實現電子化報送,網絡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提高基層農資監管能力。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農資監管工作的領導,建立主管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基層執法機構在農資監管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要積極爭取將農資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基層農資執法監管、抽檢和辦案經費,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計算機、照相機等執法設備,保障農資監管工作能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作,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各級農業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履行牽頭協調職責,加強與發展改革、公安、工商、質檢、供銷、監察、法院、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的協作,落實農資打假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及時溝通信息,制定聯合行動計劃,進一步健全部門內各盡其職,各負其責,部門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農資打假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多部門整體聯動的優勢,形成農資打假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傳,營造全民打假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明白紙、宣傳單等多種手段,宣傳農資打假工作經驗和成效,宣傳農資法律法規,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四)加強督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加強對各級農業部門農資監管職責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實行目標考核,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認真履行農資監管職責的,要通報批評;對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措施得力、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

四、重點活動

(一)*月,組織召開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年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

(二)*-*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行動。

(三)*月,組織開展第四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四)*月,啟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

(五)“3.15”期間,公布全國農業系統農資打假典型案例。

(六)*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督查。

(七)春季和秋季等重要農時,組織開展農資質量監督抽查活動,及時公布抽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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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必須按照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總體要求,堅持突出重點和整體推進相結合、集中整治和日常執法監督相結合,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大力推動農資信用體系建設,規范農資市場秩序,積極推行信用監管,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和放心農資“示范店”建設,著力構建農資打假監管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一、農資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資市場、農資產品問題仍很嚴重

從督查情況看,農資管理和打假面臨的形勢仍很嚴峻,由于農業生產資料,量大面廣,假冒偽劣由來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趨勢,許多領域的問題積重難返。雖然今年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農資打假行動,但還有許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是農資經營主體不規范。目前農資市場無證經營或超越經營范圍的現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而掛靠經營的現象比較普遍,非法經營者在農資銷售旺季走村串戶銷售農藥、化肥的現象比較嚴重。

二是經營行為不規范。銷售過期、失效農藥和劣質種子坑農害農的現象不斷出現;農資和百貨混合經營現象不在少數。獸藥經營中的主要問題還有獸藥、人藥同時經營的現象。所有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如:無證生產和造假狀況還比較突出;假冒偽劣農資充斥市場的狀況尚未根本扭轉;農資產品標簽不規范;誤導消費的廣告多。

(二)少數農業部門對開展農資打假的認識還不到位,執法意識薄弱

一些地方認為農資打假是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事,和農業部門關系不大,有的地區和縣級農業部門甚至放棄法定職權,不聞不動,根本沒有安排部署和組織檢查。農業各行業之間發展也不平衡,地區間發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嚴重

由于受利益的驅使,一些地方對農資制假售假不僅不打擊,而且還加以庇護。如有的農藥生產廠家在生物農藥中添加大量化學農藥,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費者。當檢查發現后,地方出面說情、辯解,難于處理。另外,農業部門內不少單位也經營農藥、獸藥、種子、肥料、農機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單位,既進行經營活動,又有管理職能,還有的審批、登記、檢測、監督集一體,使本應互相制約的監督機制失效。

(四)農資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農資打假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按現行的農業法律法規無法處理,如化肥、農機質量管理等尚缺乏相關的法規和強制標準,農藥、飼料、水產種苗等其他農資管理相應的配套辦法或實施細則也要修訂和完善。漁藥、漁具市場的監管不明確,個別地方存在空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一些農資產品管理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當前農資生產和市場監管的要求。

(五)參與農資執法的機構多,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

國務院抓農資執法、打假的機關如工商、技術監督、供銷和農業部門等多個單位。農業部門內又分散在種子、土肥、植保、蠶種、畜牧獸醫、飼料、農機、漁業等多個機構。但真正對農資市場和生產單位的執法起震懾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門協調困難,責任不明確。適應農資執法特點要求的,既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較強的法律素質,又具有為人民服務宗旨觀念和較強的職業道德水準的執法人員缺乏。

二、建立健全農資打假的長效機制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建立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目前的農資打假方式只能是暫時的應急措施,今后要從機構設置、人員調配、管理機制和經費保證等方考慮這個問題。在當前農資市場秩序混亂,假冒偽劣農資猖獗的嚴峻形勢下,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聯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個部委要繼續加強部門間協作,建立聯合打假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認識農資打假的重要意義,在農資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聯合執法檢查過程中,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執法過程中各負其責,如技術監督部門主要負責好從源頭打假和從源頭抓質量的工作,工商部門檢查營業執照和市場秩序等,農業部門檢查經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以及產品的包裝標識等。

(一)清理整頓農資生產經營主體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五周年,各級農業部門要組織力量集中開展放心農資產品宣傳月活動,在春秋兩季集中清查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健全本地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檔案,并協調相關部門清理整頓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對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農資的要嚴肅查處,堅決予以取締。

(二)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

切實加強農資市場日常監管,加大日常執法檢查的力度,保證農資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檔案,記錄好日常檢查工作情況,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要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有計劃地開展各種專項行動,堅決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繼續深入開展禁限用農業投入品整治,對禁用的高毒農藥要繼續加大清繳力度,逐步解決農資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黑名單”制度。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產品,保障農資產品質量,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秩序。

(三)加強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有計劃地對種子、農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開展質量抽檢,進一步完善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有針對性地制定農資產品質量抽檢計劃,組織開展監督抽查活動,擴大監督抽查范圍,增加抽查頻次,依法及時公布監測結果。對群眾反映強烈和問題突出的區域、產品、企業進行重點監測。對監測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警示信息;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農資產品要依法處理,涉及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要按照“五不放過”原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檢測結果共享機制,避免重復抽檢,提高執法效能。

(四)創新農資供應模式,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

認真總結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的典型經驗,加大放心農資“示范店”建設,推廣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農資行業協會等模式,支持和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名優農資企業、農資專業合作組織和放心農資“示范店”等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構建新型農資經營網絡,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

(五)實施分類監管,推進誠信建設

各地要加快探索和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加強與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研究制定農資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和管理辦法,逐步推行分類管理。將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資格、質量抽檢結果、違法行為記錄、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信息納入數據庫,建立信用平臺。對信譽好的企業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企業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將嚴重失信企業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督促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索證索票、進銷臺賬等制度,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 加強行業自律,推行農資質量公開承諾制,確保銷售產品質量,做好售后服務。

(六)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

鼓勵社會各方面積極舉報制售假劣農資行為,做到“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組織精干力量,通過明查暗訪核實案件線索,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嚴查大案要案。對區域性制假售假行為,要集中整治,堅決查處,防止反彈。不斷完善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