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決策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11 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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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資本成本是指公司為籌集和使用資本而付出的代價,也就是從債權人和投資者那里獲得各類資本的綜合成本,包括資本發行成本和使用成本。資本發行成本是指在籌資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如發行股票、債券等支付的發行手續費、承銷費、印刷費、資產評估費、公證費、公告費等,資本使用成本是指使用資本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如債券的利息、股票的股利、銀行貸款利息等,資本籌集(發行)成本通常是在籌資時一次性發生,作為籌資額的減項予以扣除。因而從財務管理意義上通常所說的資本成本亦即資本的使用成本。
由于債務成本利率水平和還本付息明確,我國企業能感受到債務成本的存在,但感受不到權益成本的壓力。普遍把公開發行股票視為一種無需還本付息的廉價籌資方式。同時,資本成本,特別是權益成本估算模型的應用還存在大量的技術困難。例如,缺乏作為無風險基準收益率的短期國債市場,投資者投資分散,組合程度低。近年來,有些證券公司計算了β值(即單個股票超額報酬率對市場組合超額報酬率的敏感程度),但未形成共識和受到廣泛接受,經驗判斷仍然非常重要。
既然現代公司財務管理中強調資本成本的重要性,而在現實中又難以估算,我國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如何對待和應用資本成本?筆者認為:
一、在經營理念上,企業需要了解資本成本的意義,但主要應致力于正確地進行投資、經營和田資決策,不必過分關注資本成本的具體數值。
建立和推廣資本成本理念的目的,并不在于精確計算實際上不能準確估算的資本成本數值,而在于促進企業樹立為股東創造市場價值而不是帳面價值的經營理念和股東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資本成本是資本市場對企業的外部評價指標之一,其估算應該由資本市場來完成。在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未形成資本成本估算方法和數值共識時,企業不必過分關注本企業資本成本具體數值,特別是以技術創新為經營哲學的成長型公司,因為快速成長企業的預期收益率往往大大超過資本成本,資本成本并不是其主要考慮因素。融資決策的關鍵在于匹配經營風險,增強企業的財務彈性,保持合理的資信等級。例如:1998年微軟公司資本收益率為52.9%,資本成本率只有14.2%,英特爾公司資本收益率為42.7%,資本成本率為15.L%,因此成長型公司應致力于形成和強化企業的競爭優勢和價值驅動因素,諸如技術創新、提供滿足客戶需求的增值服務等,股票市場對企業價值的評價會通過套利交易原理在股價上反映出來。
二、資本成本理念在投資決策中的應用。
在企業進行投資決策中引入資本成本的概念,旨在幫助我們判斷單項投資和組合投資的風險程度,以及這種風險的代價——即它的市場價格是多少。也就是將資本投資與金融市場上相同風險的投資相對比,從而設法確定資本投資的機會成本。(1)采用貼現現金流方法評估投資機會價值,從而必須具體算出權益資本成本時,可以采用幾種普遍接受的方法估算權益資本成本區間值,并作為敏感性分析因素。目前,可供選擇的做法包括:a、在現有國債收益率基礎上加上相應的風險溢價;b、借鑒國外投資機構對我國境外上市公司β值的估算結果來估算國內上市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直接參照上市公司權益資本回報率水平。(2)采用其他合適的估算方法和評價指標,代替資本加權成本的估算。包括:a、采用內部收益率法;b、調整現值法(APV),它將項目的每項現金流量分為無杠桿作用的營業現金流量及與項目融資相聯系的現金流量,這種分類是為了采取不同的貼現率;c、在兼并收購中,可以采用市場盈利率(P/E)、股票市值/帳面值(MV/SV)以及EBITDA倍數。
三、資本成本理念在公司分部管理中的應用。
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其經營的業務領域和跨越的區域也隨之增多和變廣,會劃分為若干分部(子公司或事業部),對分部的成本效益管理也必須引入資本成本理念。每個分部所使用的資產都必須進行融資,那么波分部的資本成本也就是公司期望分部從它的資本投資上所獲得的最低報酬率。其可以接受的標準,可以考慮:a、參照可比上市公司權益資本收益率;b.直接根據股票價格信號而不是資本成本來評估公司繼續經營的經濟價值;c、參照長期債務成本。
四、資本成本理念在融資決策中的應用。
按照保持與公司資產收益風險匹配、維持合理的資信和財務彈性的融資決策和資本管理的基本準則,借助財務顧問的專業知識,利用稅法等政策環境和金融市場的有效性狀況,確定融資類型、設定彈性條款、選擇融資時機和地點等。
隨著產品市場競爭加劇和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企業資產預期收益和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明顯增加科部投資者與企業對經濟和金融形勢、公司發展前景評價的差異日益增大,股票市場又往往對信息反應過度或不實,導致企業價值高估或低估,這些因素顯著影響企業資本成本。例如,A股、B股及境外上市股票發行價格差異甚大,境外上市融資成本大大超過國內A股,盲目追求境外上市將付出巨大代價,企業融資決策時只有考慮這些因素,才能更好地匹配資產收益風險,降低融資成本。
五、資本成本理念在股利決策中的應用。
篇2
隨著科技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們國家建筑施工企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為了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建筑施工整體質量水平以及施工安全性,必須要加強施工管理工作。其不僅能夠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而且還有利于企業健康發展,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本文將通過對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進行分析,進而對建筑工程優化措施進行闡述,以供參考。
關鍵詞:
建筑施工;工程管理;重要性;優化措施
社會的發展,推動建筑行業發展的進程。隨著各行業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建筑施工企業若想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健康穩定的發展,必須加強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由于建筑施工工程量大、工期長以及施工程序相對比較復雜,在施工過程中難免會出現諸多問題,對此,企業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給予足夠的重視,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促進建筑企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
1分析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
1.1分析建筑工程成本管理重要性
相對于建筑施工企業而言,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才是企業建設的最終目的所在。因此,在建筑企業施工過程中有效的進行成本管理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從目前我們國家建筑行業整體施工現狀上看,普遍存在著“低效益、高成本”的問題。出現這種狀況,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未能合理的進行成本控制與管理,出現資金浪費現象,不僅嚴重影響建筑企業市場競爭力,不利于企業健康發展,而且也不利于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因此,建筑企業相關人員在進行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必須要對成本管理給予足夠的重視,及時發現成本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且采取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降低由于人為因素對建筑工程成本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1.2分析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優劣不僅與建筑企業的信譽度有著直接的關聯性,而且也對建筑企業的發展有著直接的影響。建筑行業的質量管理包括多個方面內容,舉例來說,建筑工程施工前規劃與設計方案質量管理,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現場施工質量控制與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竣工后驗收階段質量控制與管理等等。從目前我們國家建筑施工工程企業管理現狀上看,大多數施工企業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給予足夠的重視,但是在施工前期的規劃與設計階段以及施工后期的工程驗收階段的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整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質量水平的提高。因此,為了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建筑質量水平的提高,必須要對建筑施工每個環節進行嚴格的控制與管理。
1.3分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企業相關相關負責人必須要對安全管理給予足夠的重視。目前,我們國家大多數建筑施工工企業在建筑工程施工進度過度的重視,往往忽視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的安全性,因此導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頻發安全事故性問題。同時,隨著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建筑企業的規模的擴大,建筑施工企業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安全管理,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事故發生的機率,為了能夠避免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性問題,建筑企業必須提高安全管理的重視度。
2分析建筑工程優化措施
2.1加強對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管理工作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質量的優劣絕大多數取決于建筑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的質量,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若想全面提高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必須要建筑施工材料進行著手。在進行施工材料的選擇過程中,首先可以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挑選具有資質的供應商,其次,全面評估建筑施工材料的質量以及規格,最后,選擇與建筑工程施工相符的施工材料。同時,施工材料進入到施工現場過程中,要對產品的質量進行再次審核其目的是為了確保施工材料的質量。除此之外,對現場施工設備的管理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與建筑施工質量有著直接的關系,而且也會與現場施工的按完全性有著必然的聯系,相關人員在進行機械設備管理過程中,必須要對其進行嚴格的檢測,確保其能夠在正常的狀態下穩定運行,在進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要由專業人士進行機械操作,確保施工工序合理以及規范性,從而增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基礎上,提高現場施工安全性。
2.2加強施工工程成本控制與管理有效措施
在進行建筑工施工過程中,成本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即施工過程中能源消耗、人工薪資以及設備材料等方面的支出。由于成本管理所涉及的環節相對比較到,在進行成本管理過程中,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著手。第一,對建筑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進行有效的管理。在管理過程中,確保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購買成本,從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第二,施工人員薪資管理。由于建筑工程的工程量相對比較大,在施工過程中人員需求量相對比較大,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員費用支出。在進行人員管理過程中為了能夠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益以及施工質量,對施工工人必須要實行必要的考核制度,提高施工施工人員的整體技術水平,避免由于施工失誤問題而影響施工進度。第三,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損耗問題。由于建筑施工工程工期相對比較長,能源消耗量相對比較大,因此,在進行材料的領用過程中,必須要做好詳細的登記管理,嚴格把控能源使用情況,從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能源費用支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2.3加強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在進行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管理過程中,相關人員必須要對安全隱患性問題進行有效的識別。通常情況下,對物以及對人的管理上的問題是出現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施工過程中,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第一,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定期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使其能夠意識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科學的進行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操作,降低出現安全事故問題的機率;第二,加強對施工材料以及施工設備的管理工作,按照施工規范性標準進行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材料的擺放工作;第三,對建筑施工過程中進行有效的動態管理,及時發生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性問題,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解決,從而不僅能夠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而且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質量以及施工進度。
3結語
綜合所述,在進行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若想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質量水平,建筑企業必須要加強施工管理工作,對施工各環節進行嚴格控制,提高建筑施工整體管理水平,不僅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且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工程事故問題發生的機率,促進建筑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處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陳玉峰,張艷偉.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與創新方法闡述[J].工程技術研究,2017(04).
[2]孫國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及解決措施分析[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6(27).
[3]岑永權.提高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成效的途徑與措施分析[J].建材與裝飾,2017(14).
[4]陳洋.淺談建筑工程管理若干問題及控制措施[A].“決策論壇—經營管理決策的應用與分析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C].2016∶102-103.
篇3
關鍵詞:建設項目 招投標 國內外研究進展
建設項目是指為完成依據相關法律立項,有特定目的的各類工程而進行的有一定資源、人力、時間和質量等條件約束的一次性任務,包括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等。
1 建設項目招投標相關理論
1.1 涵義 招標投標是指招標人對工程建設、貨物買賣、勞務承擔等交易業務,事先公布選擇采購的條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眾多投標人做出愿意參加業務承接競爭的意思表示,招標人按照規定程序和辦法擇優選定中標人的活動。主要形式有公開和邀請招標,但是議標也廣泛使用。
1.2 建設項目招投標常規流程 建設項目一般要經歷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物資材料采購、施工、監理等階段。招投標是整個建設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包含于建設項目實施的各階段,分散在設計前的準備、設計、施工,甚至包括物業階段,因此它不單列為招投標階段。建設項目招投標常規流程包括:招標、投標、評標、中標和簽訂合同。
招標是指招標人已經具備招標條件,發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說明招標的工程的范圍、標段劃分、數量、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等,邀請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投標的行為。
投標是指投標人得到招標信息后根據其自身的實力和條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響應招標人要求,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遞交投標文件,已獲得建設項目為目的。
評標,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和程序,對所有參加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分析,從中選擇相對而言最好投標人的行為過程。
中標,又稱得標,符合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即為得到標的。
簽訂合同,實際上完成了上述的步驟,將達成的實質性內容采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
2 國內外學者觀點總結
2.1 國外研究進展 英國文具公用局于1782年設立,后演變為物資供應部,是政府部門采購辦公用品的機構,為公開招標奠定基礎。但是,19世紀初是招投標的真正開始時期。1861年,美國通過一項聯邦法案規定,超過一定金額的聯邦政府采購,都必須使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除美國外,新西蘭、比利時政府也有頒布招標條例、規則和辦法等規定。產生招標的一個直接原因是公共采購的開支主要來源于稅收。稅收取于民眾,開支的使用就要對公眾負責,為了保證自己的購買行為的合理有效,便于公眾的監督,那么采購就要最大限度地透明和公開,即產生了公開招標。另一個原因是由于該時期的自由競爭是資本可以不受限制地在各個企業或各個部門之間自由轉移,導致了兩個結果:一是迫使資本所有者不斷改進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擴大商品在市場上的銷售量,以獲取更多的利潤,而采用招標的方式對他們十分有利;二是不斷擴大生產規模,增添設備與廠房,這就促使了建筑業的迅猛發展。建筑業的發展逐漸產生了建筑業的總承包者,這就是招投標的雛形。
二戰后,一些西方國家開始在采購貨物、發包工程等方面廣泛采用招投標。從招投標產生到現在已有250年的時間,在國際上招投標運作模式也趨于成熟,形成了以FIDIC、AIA、ICE、FIEC等代表的招投標運作慣例,他們制定的規則受到世界各國使用。
1956年Lawrence Friedman 發表了《A Competitive-bidding strategy》一文,他把運籌學原理引入招投標領域,認為可以以數學模型來研究進行招投標決策,它揭開了招投標理論研究的序幕。之后,許多學者對這一領域做出大量有深度研究,使得研究得到了快速發展。
Gates從投標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建立了新的報價模型;Willenbrock將最大期望價值引入Gates 模型中進一步發展了該函數模型。
Brecht-Wiggans、Richard Engel對招投標活動假說做了總結,認為不同投標者的效用除受自身收益因素影響還受其他相關因素影響;Englbrecht-Wiggans提出了招投標未來可能研究的問題及方向,特別是把對策論、決策論可作為未來研究的方法。
Hapman CB根據對報價及成本的可變性、中標概率的分析,提出了競爭型投標方法。
Seydd Johb基于層次分析法原理,建立一個隨機投標模型的定量分析方法。
Martin Skitmore概括了最低價與次低價投標方法之間的差異后,提出了最低價中標策略理論。
同時博弈論應用于招投標研究得到發展;學者們也開始關注承包商自身實力、網絡技術、信息論理論對招投標的影響。另外,歐美的招投標制度比較完善,對西方成功案例的研究對提高我國招投標工作質量有切實意義。
2.2 國內研究進展 我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的發展階段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80年代是為試行階段,主要特征為招標方式基本上以議標為主,招標投標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還流于形式,缺乏公開、公平競爭性。第二階段,90年代初期到中后期為加速推廣階段。這階段的前期規避招標、招標程序缺乏規范等現象嚴重;到了后期出現政府部門與地區管理問題的分割與不協調,從客觀上造成了部門與地區保護主義。第三階段為法制化規范化階段,即2000年《招標投標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招投標制度進入規范化階段,將建設項目承發包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2000年以后招投標研究成果大量出現;縱觀國內招投標研究,研究主要內容集中在:招投標問題和解決方法、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招投標流程中的技術方法等三方面。
2003年,楊青應用博弈論模型提出了政府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做出最優選擇、投標人可以應用博弈論均衡分析,不斷調整策略,達到利益最大化。2005年,鄒銳、毛義華提出了建立了基于計算機計算的投標報價模型。涂飛按照國際招投標規則設計了一個對招投標活動環節作出統一管理的招投標管理信息系統。2007 年,關樹明、呂緒華發表研究并建立了信息對稱下的博弈報價模型,得出了在一般分布下投標者應采取的最優報價水平。2008 年,謝勇在論文《一種基于案例推理的報價決策模型》中,建立以案例推理為依據的報價模型,從而使自動提取報價過程規則有了一定的可能性。2010 年,徐秋林較全面地概括總結電子招投標的現實意義,展望了電子招投標的發展趨勢。
最后,許多專家學者通過構建科學的數學模型,在理論上解決招投標流程中遇到的各種技術性難題。
3 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研究內容概述
縱觀國內關于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及相關問題的研究,呈現的總體特征是:①在研究問題和解決方法上,研究者根據工作經驗對招投標管理進行研究。因此,這些學者是從實踐出發剖析問題,并提供符合實際需要的解決方案,故很多文章都是類似于經驗交流。另外對地級市招標投標管理的研究較少,而且為招投標監管政策及方法提供相應的決策意見更是微乎其微。②在研究范圍上,局限性較大,大多文獻是對整個國家建筑市場供求狀況分析,或者是建設項目本身做出研究。缺乏對中觀層次的研究,進而不能為市縣區的招投標管理提供具體的策略和建議。目前,我們可以看到對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和監管工作人員的戰略選擇、有效激勵機制、監管人背景特征等方面的研究也屬于空白。同時筆者從文獻整理過程中發現學者對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效果的研究較少。③在研究方法上,目前博弈論作為一種方法已廣泛用于政治、經濟等諸多領域;國內對博弈論在拍賣或其它領域中的應用發表了大量的文章,研究日趨成熟;但在建筑工程招投標中運用博弈論研究的,多數從宏觀層面上或某一具體問題上定性分析的較多,缺乏深入的系統的理論研究。④在招投標信息化上。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國內有一部分學者先考慮到招投標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再思考是否應該建立一套招投標信息管理來方便處理上述問題。雖然進展緩慢,但是學者們還是取得了豐富研究成果,如徐向東、涂飛、王輝等人,分別對招投標過程信息化、招投標管理信息系統和招投標網絡管理平臺方面做出研究,從而推動建設領域信息發展。
參考文獻:
[1]向強.政府工程采購的招標投標制度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05.
[2]安全,王大為.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的發展淺析[J].科技信息,2011.
[3]劉哲,江華.我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現狀及其發展趨勢[J].招標投標,2010.
篇4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問題;處理方式;分析
水利工程建筑項目在正式施工建造前需要做好各項設計、規劃工作,工程設計人員在實地勘察中分析影響項目建設的主要因素,在結構設計上不斷進行優化和改進,提高項目建設水平與質量。設計人員對于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標準要進行等級劃分,依照科學標準展開項目施工現場的信息分析,水利工程項目結構設計是整個工程建設工作中重要一環,建筑物結構設計水平直接影響到后期項目的建設質量,因而保證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方案的合理、科學,能夠有效提升項目建設的質量。[1]針對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中容易產生的問題,需要從工程實踐角度重點分析其問題解決方法,這對結構設計人員的專業基礎和技能水平有一定要求。
1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要點部分
(一)整體結構設計
水利工程項目在施工建設過程中進行結構設計,是為了使項目建設滿足施工合同基本要求,在項目結構安排中提高建筑建設、使用的實用性與適用性。水利工程建筑物整體結構設計中需要在施工現場勘查的基礎上,對照工程合同要求,對建筑整體進行結構類型的劃分。[2]水利工程建筑物整體結構能夠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主要結構包括大壩和水閘,其他則是一些配套設施,如管理用房等,在整體性結構設計過程中需要對水利工程建筑物整體框架進行規劃,保證建筑結構設計完整與配套。
(二)混凝土結構設計
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中一大重點內容即混凝土結構設計,由于項目建設特性,大多水利工程項目建造均應用混凝土結構,水利工程建筑物混凝土結構設計的效果與水平直接關系到整體水利工程項目設計與建造的效果與質量。混凝土結構具有較為明顯的施工優勢,在混凝土澆筑、養護到位的情況下,混凝土結構具有較強的穩固性,但是容易出現施工裂縫,導致混凝土結構使用安全性與美觀性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3]因而進行水利工程建筑物混凝土結構設計時需要進行大量的結構質量試驗,對混凝土結構的承重極限和抗震能力等進行檢驗,減少施工裂縫,提高混凝土結構性能。
(三)水閘結構設計
水利工程項目另一主體結構為水閘,水閘結構設計中要重點考慮工程防水性與排水性,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受水力作用影響較大,因而在結構安排中未設計好水閘部分,將導致工程項目整體防水、排水性能下降,水利工程建筑物建成后投入使用的壽命也會大大降低。水利工程建筑物水閘部分的結構設計要與整體結構設計和混凝土結構設計工作相連接,綜合性的考慮水利工程建設的性能要求和質量標準,提高不同類型水利工程結構設計的有效性。[4]
2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處理方法
(一)明確結構等級劃分標準
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過程中需要進行結構等級的劃分,否則設計效果難以達到預期理想,因而在建筑物結構等級劃分的標準制定中要注意合理性與可用性,設置的等級標準過高或過低,均會影響最終的設計成果。根據項目建設合同要求,參照不同項目結構等級劃分標準,使水利工程結構等級劃分與實際工程建設要求一致,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在結構設計中需要相關部門提交與工程有關的項目資料,資料內容包括氣候環境、水文、土質等,設計人員在資料分析中不斷改進建筑物結構,在方案優化中提高設計效果。[5]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明確結構等級劃分標準能夠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成本,促使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效益最大化。
(二)合理安排結構尺寸參數
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中需要應用工程技術手段對項目結構尺寸等參數進行合理計算與安排,以混凝土結構設計為例,在結構設計中由于尺寸較大,應該盡量選用跨高比較小和體積結構較大的混凝土構件。由于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使用特性,建筑物主要結構部分位于水下較多,因而要對混凝土結構強度進行嚴格控制,在結構設計中要靈活安排混凝土配筋量和配筋率。混凝土結構縱向鋼筋受壓構件強度等級為500MPa時,最小配筋百分率為0.50;強度等級為400MPa時,最小配筋百分率為0.55;強度等級為300MPa時,最小配筋百分率為0.60;一側縱向鋼筋,最小配筋百分率為0.20。[6]大體積的混凝土結構具有強烈的水化熱反應,因而需要使用溫度鋼筋,防止鋼筋內外溫差較大,產生溫度裂縫影響建筑結構質量。
(三)配筋設計
由于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對結構耐久性問題要引起足夠的重視,水下建筑物受水力沖刷和凍融影響較大,對于非桿系建筑物體系設計不能一味依照極限理論完成配筋設計,要經過嚴格的數據計算保證設計合理性。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對于不同類型結構安排需要綜合考慮其建筑建造類別、工程產出效益、規模效益和成本效益,在設計過程中對于項目結構配筋設計要遵從客觀依據,非桿系建筑物體系較為脆弱,因而無法進行壓、彎和拉等極限測試操作,無法作為配筋設計理論依據。結構設計中的配筋設計要綜合項目數據,在物理學原理應用研究下,進行合理計算,并使其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3結語
水利工程建設的目的是為了合理調配和控制地下水與地表水,在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中滿足人們基本的生活、生產需求,由于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受自然地理、氣候、水文、土質等因素影響較大,同時項目建設中資金投入大、工程量大,因而需要重點做好建筑物的結構設計工作,保證項目建設的穩定性。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需要工程設計人員根據現場實地勘察結果,對項目施工中容易產生的結構性問題、質量性問題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問題解決方案。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要按照不同的工程標準,對建筑結構等級進行劃分,并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氣象數據資料和凍土厚度資料等,主要為工程設計工作提高必要參考。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要有完整的設計方案,重點解決好水利工程建筑物基礎結構、整體結構和混凝土結構等施工問題,提高項目建設的效率與效益。
參考文獻
[1]宮玉煥.基于創新角度下的水利工程中建筑物結構縫處理新方式研究[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3,03:7.[2017-08-17].
[2]李曼.淺談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與處理方式[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3,15:186.[2017-08-17].
[3]李曼.淺談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設計與處理方式[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3,19:176.[2017-08-17].
[4]趙勇.論述當前處理水利工程建筑物結構縫的新技術[A].中國武漢決策信息研究開發中心、決策與信息雜志社、北京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術視域下的2015全國兩會熱點解讀——決策論壇”論文集(下)[C].中國武漢決策信息研究開發中心、決策與信息雜志社、北京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5:1.
[5]方心恬.提升建筑物結構設計與處理方式確保水利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提升[J].吉林農業,2017,01:78.[2017-08-17].
篇5
作 者:[美] 切斯特?巴納德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定 價:39.80元
【 智囊推薦 】
本書拓展了研究的范圍,強化了組織理論的普遍性。巴納德借助于客戶關系指出,即便在純粹的商品交易中,買賣雙方也必須相互信任、達成共識,才能完成交易。經濟交易關系本身基于社會合作關系,只不過交易雙方的合作關系是短暫的。從而,明確了組織的本質是合作關系,是持久的合作關系。一旦合作關系瓦解、蛻變成交易關系,組織也就隨之瓦解。
如果說管理學界有人能夠直接影響德魯克、錢德勒、西蒙、馬奇等如雷貫耳的大師,其開創的管理理論讓后續社會交換理論、組織支持理論、心理契約理論以及決策論、組織生態理論等望其項背――只有巴納德和他的組織理論。
或許是獨特的家庭背景與成長經歷、多重社會身份,讓巴納德有機會和理由成為現代組織理論創始人。
獨特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經歷
巴納德(Chester Ivring,Barnard,1886年11月7日―1961年6月7日)出生在美國馬薩諸塞的一個普通工人家庭,他的父母都是有知識的人,生活上也非常節儉。巴納德幼年時代,新英格蘭的獨立主義與實用主義思想、對人權的尊重以及刻苦耐勞的精神等都深深植入他幼小的心靈。巴納德的父親是一名機械工,在他5歲的時候母親就拋開他和哥哥查爾斯撒手人寰,兄弟倆只能由他們的父親照管。
幸運的是,外祖父母給了他第二個家。外公普特拉姆是一個鐵匠,“他經常蹲下看外公打造馬蹄鐵”。全家七八口人經常圍繞一些有關赫伯特?斯賓塞以及其他哲學問題而無休止的爭吵幾個小時。所以在巴納德很小的時候,他就覺得這些哲學問題很有價值并對其產生了巨大的興趣,把它們當做有意義的東西而經常思考。巴納德后來的作品中折射出的那些哲學思維方式與他的這些經歷不無關系。此外,外公家還激發了他對音樂的興趣,外公家的所有人都愛唱歌或玩弄一些樂器,這對巴納德也產生著強烈的影響。巴納德對鋼琴很有研究,并最終成為一名出色的鋼琴演奏家。
巴納德天生有一些遺傳性身體缺陷――身體缺乏平衡感、天生高度近視,這些身體障礙以及那些非凡的思想和有著知識分子氣氛的家庭,使得巴納德逐漸養成了閱讀的習慣。他讀了大量的書籍,他認為自己總是一個難以滿足的讀者。
他的求學經歷也是一波三折。巴納德中學畢業后就參加了工作,從事鋼琴調音師的工作。自學了預科的課程和希臘語,最終以98分的高分通過了蒙特赫蒙學校的入學考試,但后來因為患了“神經熱”的疾病而放棄入學機會,謀得學校農場的工作。1906年進入哈佛大學主修經濟學。哈佛讀書期間依靠在舞蹈樂團當指揮以及為其他同學打印論文來掙取生活費。他在哈佛掌握了德語、法語和意大利語,還分別師從F?W?唐斯格和A?L?洛威爾學習經濟學和政治學。最終因為物理和化學考試意外沒能得到學士學位。
多重社會身份
巴納德有多重社會身份:他是社會系統學派的創始人;他是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和高級經理人(長期擔任新澤西州貝爾電話公司總裁);他是活躍的公共事務者(新澤西州革新委員會經理之一、美國國家少年俱樂部發起的“百人委員會”成員、“美國空中青年”的發起者、用美國勞工部任命的專門研究兒童問題的特殊委員會成員之一、創立新澤西拔河音樂協會并擔任主席、新澤西州減災委員會總監、創建聯合服務公司并出任總裁、曾擔任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董事長、幫助制定美國原子能委員會的政策、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會長、財政部長助理、科學促進會委員會委員和科學院院士等);他還是沒有拿到哈佛本科畢業證卻得到諸多大學博士頭銜的學者;后期他活躍在管理論壇和學術會議中。
正是這些豐富的社會身份和工作經歷,促使他以哲學視角深入思考社會、組織、管理這些概念的動態特征。
主動規避個人主義的建構主義者
中國傳統書籍類目劃分為經、史、子、集四類,同時代表四個不同的層次。如果說“經”是最高層次的話,巴納德一生僅有的的兩本著作是管理學界當之無愧的經典。人大教授包政老師甚至評價“組織理論始于巴納德,也許會終于巴納德”,“巴納德是寫經書的,類似中國的亞圣老子別人只能算是組織理論的布道者”。巴納德的思想和學術貢獻對后世影響更多體現在對德魯克、馬奇、錢德勒、西蒙等管理大師的影響。
有人說《組織與管理》是《經理人的職能》的補充――不敢茍同這個說法。兩本書中巴納德都在努力“建構”社會學動態組織理論,從建構的深度和對社會性、系統性、動態性的關注上,《組織與管理》超過前者的貢獻。
作者對著作“建構”層面的定位有清晰認識,明確提到建構的意義,并在書中多處體現。例如第20頁碼“一些想法或概念因為可以從觀察和理論中直接推理出來……他們憑空而來,卻有助于對事物做出解釋,并形成某種理論……這就是我所認為的‘概念’或者‘建構’的含義”。“使用這些概念或者想法是為了建構起一個理論的框架,即對大量事實說得通的一個解釋”。
再如第59頁“對身份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還從沒有人充分研究過。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這些問題進行探究……”。再如381頁“我將使用一些技術性的術語和概念……并沒有獲得廣泛的認可,只是為了闡釋某個特定事物而創造的。”明顯在闡述作者基于建構意圖的思考過程。
“建構主義”通常難免會陷入“個人主義”。巴納德似乎清醒的意識到這一點,在建構過程中有意規避個人主義對組織理論建構的影響。例如“領導在民主進程中面臨的困境”中提到“……我必須抱著一種批評和冷靜的態度來審視民主機構的局限性和不足……但是因為我個人對這個問題所持有的感情和信仰,使得這項任務變得非常困難”,“我生在對民主精神深信不疑的家庭,而此后成長的華景也是基于民主信仰而建立的。這些環境具有民主精神的特點――比如高度的言論和行為自由,人民享有一些絕對的公民權,還享有一定的社會平等,這一切在我看來是人們的基本需要”。如此嚴謹的學術態度和哲學自覺性實屬罕見。
經典擷英
關于顧客
《組織與管理》關于組織概念中,用大量篇幅解釋和強調顧客與組織的關系,甚至顛覆性的將顧客視為組織合作系統的一部分。這一觀點直到今天也會讓很多人感到愕然。德魯克反復強調:企業目標始于外部的客戶,正是客戶決定了企業的業務、生產的產品以及能否取得成功。伊麗莎白?哈斯?埃德莎姆在《德魯克最后的忠告》中也強調,“不管企業喜歡與否,客戶就是老板”。
關于人事管理
關于人事關系章節中,巴納德將員工招聘看做一種營銷的方式。在德魯克理論中則更為明確的表述為“企業招聘活動其實是將職位相關要素銷售給應聘者的過程”。寶潔等雇主長期關注雇主品牌和雇主品牌價值主張(EVP Employer Value Proposition),從而在大學生群體中構建了不可替代的雇主品牌形象,為寶潔贏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優秀人才。
關于福利和工會的討論中,巴納德強調福利應該基于組織效率(維持和強化合作意愿)來考慮,企業與工會關系應在合作的前提下來處理。讓我想起斯隆《我在通用汽車的日子》中關于通用汽車發展歷程中員工福利、勞工關系等類似小說形式記憶。斯隆堅持合作的假設化解了企業與工會矛盾,同時表達對福利成本成為通用公司包袱的擔憂。
關于領導力
第6和第7章討論的是領導力和管理者培養問題,巴納德對領導力概念的討論簡練而精妙。一個定義:領導力就是領導者行為的能力。兩個特征――領先性和引領別人。三個方面――領導者個人、服從者、諸多條件。領導行為四個要素:確定目標、運用方法、控制行為的手段、激勵協作行為。五種品質:活力與忍耐力、決斷力、說服力、責任、高智商。后世諸多領導力著作似乎都是在以上理論框架下的注解。
巴納德強調領導者應該具有現實行動和理想主義的兩面性,而馬奇堅持用《堂吉訶德》作為領導力教材似乎一脈相承。
僅供參考的閱讀建議
無論如何提煉書中內容作摘要,或者尋章摘句來對照德魯克、馬奇、沙因等大師的觀點,都會有畫蛇添足和斷章取義的嫌疑,可能誤導了別人。對于經典閱讀仁智互現本就是正常的情況。索性,針對本書如何來讀提出以下愚見,僅供讀者參考:
1、《經理人員的職能》與本書是巴納德一生僅有的兩本著作,理論體系上一脈相承。且本書是在前者問世20年后的著作,更能體現巴納德后期管理思想和思考的深刻。建議在閱讀《經理人員的職能》的基礎上再閱讀本書,對相關概念理解起來會更為系統和方便些。
2、第五章(評巴巴拉?伍頓《計劃下的自由》)與第八章(領導在民主進程中面臨的困難)內容內在相關,建議連續起來閱讀。盡管內容更多是基于社會、國家、政治等更為廣義的組織形態展開的,而且有些生澀,但對于組織管理實踐不乏現實意義。
3、日本管理學界對巴納德的重視超過國內,有巴納德研究協會及論壇等,也有很多有價值的論文。其中《巴納德組織理論研究》由日本著名學者飯野春樹編著,并由人大教授王利平老師等翻譯,圍繞巴納德組織理論展開討論和研究,對于理解巴納德理論學術脈絡、認識學術與實踐價值很有裨益。
篇6
科學理論和科學研究當中,常常包含著一定的前在理論預設。它們常常成為某個系統理論的邏輯支撐或邏輯起點。在經濟學中,“理性人”、“資源稀缺”等假設,支撐著整個經濟學的理論大廈。在政治科學中,在制度領域,事實上也存在著關于人的特性、權力的特質、理性的限度、國家實質等等的各種前在預設,只是這些前在預設沒有被鮮明地、理論化地歸納提煉出來。本文試圖對制度設計中的這些前在預設作出嘗試性梳理和歸納。
本文梳理歸納的這些前在預設,實際上都是經驗命題(empiricalstatement),其旨歸不在于揭示制度的發生學意義(唯物史觀認為,制度是經濟關系的產物),而在于揭示制度需求——制度供給之間的矛盾,回應人類對于游戲規則的基本需求與基本價值追求以及如何來設定游戲規則等政治規則范疇的基本問題。這些預設從各個方面表明,制度化、法治化的選擇,或者說通過構筑完善的政治規則,以實現和推進規則政治,乃是人類秩序化的合理選擇,同時也是一種無法規避的命運。
“無賴原則”預設。在探討制度必要性和它的功能設計時,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大衛·休謨(DavidHumc)提出了一條著名的原則“無賴原則”。這條原則認為,人們在考慮制度安排時,必須持定“人人應當被假定為無賴”這樣一種假設。人必須被看成是“理性”的謀利動物。而制度設計要達到的目的是:不論他多么利欲熏心,通過完善的制度機制的鉗制功能,使人“規規矩矩”地服務于公益。休謨說:
政治作家們已經確立了這樣一條準則,即在設計任何政府制度和確定幾種憲法的制約和控制時,應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在他的全部行動中,除了謀求一己的私利外,別無其他目的(注:[美]斯蒂芬·L·埃爾金等編:《新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27~28頁。)。
制度設計必須達到以下效果:不僅要對“無賴”行徑實施有效的鉗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們萌發各種損公利己的“無賴”沖動。休謨認為,這一假設在作為描述性模式時是非真實的,而作為分析性模式時則又是真實的,可以得到事實的正當證明。這一預設表達了這樣一種自由主義的核心思想:既然所有的政治家和政治行動者在政治生活中,都可能成為“無賴”,那么必須有強大的制約機制在先,讓人們服從制度規則。這一點,詹姆斯·布坎南是這樣說的:
當人們的政治行為被認為一如他們其他方面行為一樣是追求私利之時,上的挑戰就成為這樣一種挑戰:構造和設計出能夠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剝削方式追求個人利益,并引導個人利益去促進整個社會利益制度和規章(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39頁。)。
普遍“無賴”的假定,構成了國家方法論上必需的思想前提:基于“最壞情形”亦即每個政治家都可能是無賴這一最壞情形為基本出發點,而不是寄托于人性的自我完善。旅行中的安全檢查就是這樣。為保證飛機運行的安全,所有乘飛機的旅行者和行李都被要求必須通過一道X光機的安全門。美國"911"事件后,世界各國尤為加強了安檢的力度。事實上這意味著,每個人都已被假定為潛在的可能違禁物品攜帶者乃至,盡管事實上,只有極少數人會這樣做。然而為確保安全,人們必須概莫能外地接受一套技術實施的安全檢查。
制度設計必須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地采取消極預防措施,“最佳情形”和“道德圣賢”的假設是不能作為制度設計基礎的。人們沒有更好的辦法保證“正義”成為政治家們長期的無條件的行動準則。在休謨看來,人們顯然不能靠改變人性來把人的罪惡動機變成善良的后果,人類社會在設定各種所需求的政治規則時,只能以消極的防御觀為基本依歸。這亦如杰斐遜所說:“在權力問題上,不要再侈談對人的信任,而是要用憲法的鎖鏈來約束他們不做壞事。”
休謨這一預設中,還蘊涵著這樣的邏輯結論:即政治規則設計者們也應當被認為是“無賴”,他們可能會操縱所發明制度的有關信息。規則設計的努力應當采取一種設計與選擇分開的辦法:即規則的采用應當由那些不參與設計制度的人們來擇定,以防止制度出現利益傾向性。這亦如哈林頓(JamesHarrington)提出的所謂“分餅”原則。哈林頓認為,“卓越的哲學家爭論不休而無法解決的問題,以至整個國家的奧秘”,“就在于均分和選擇”,為確保制度之“餅”的公正分配,只能是一部分人擁有“均分的自然權利”,而另一部分人擁有“選擇的自然權利”(注:[英]詹姆士·哈林頓著:《大洋國》,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23頁。)。
非“天使統治”預設。如果說英國學者休謨的“無賴原則”是以一種“是什么”的判斷方式,對人與制度的相關關系提供了邏輯結論的話,那么美國學家詹姆斯·麥迪遜(JamesMadison)則以一種“不是什么”的方式,從另一角度對人與制度的相關關系提供了邏輯結論。他在《聯邦黨人文集》一書中說: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在組織一個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困難在于必須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無疑問,依靠人民是對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經驗教導人們,必須有輔的預防措施(注:[美]漢密爾頓等著:《聯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64頁。)。
麥迪遜這一論斷包含著兩層假設:第一,人不是天使,正因為如此,所以需要政府。(美國資產階級啟蒙學家潘恩說:“政府是由我們的邪惡所產生的”,政府是一個“懲罰者”(注:[美]托馬斯·潘恩著:《潘恩選集》,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3頁。)。)麥迪遜指出:“用種種方法來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對人性的一種恥辱。但是政府若不是對人性的最大恥辱,又是什么呢?”(注:[美]漢密爾頓等著:《聯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64頁。)這也正如洛克指出的,政府起源是由于人性的先天不足所致,是一種“正當救濟辦法”,是人類理性的產物(注:[英]洛克著:《政府論》(下篇),第10頁。)。
第二,政府作為社會的人,其統治本質在任何意義上都絕不是一種“天使統治”,不可能只行善不行惡——在麥迪遜看來,純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為,人類做不到——正因為如此,需要對政府這個管理被統治者的統治者本身,實施外在的和內在的控制,尋求“輔的預防措施”——而這實際上一直是主義的持久話題。這種“控制”最根本的,就是國家權力體系內部有分權制衡機制;外有社會力量對“利維坦”的制約。這一目標乃是政治設計的“最大的困難”,需要高超的政治藝術與技巧。
人不是天使,由人組成的政府也不是天使;政府是由人組成的,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人必須有外在的制約,政府更必須有外在的控制。這就是這一預設的邏輯結論。
“局限存在物”預設。詹姆斯·麥迪遜關于政府非“天使統治”的論斷,由人的特質出發考察和判定公共權威的特點,那么回眸人類這個社會存在物,它的一般性特點是什么?這是政治學一切理論的原發點,也是各類政治設計的邏輯前提。
關于人類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存在,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法學家和哲學家孟德斯鳩在被伏爾泰譽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的著作《論法的精神》一書中,作了一個具有普遍性的理論預設:
人,作為一個“物理的存在物”來說,是和一切物體一樣,受不變的規律的支配。作為一個“智能的存在物”來說,……他是一個有局限性的存在物;他和一切“有局限性的智靈”一樣,不能免于無知與錯誤;他甚至于連自己微薄的知識也失掉了。作為有感覺的動物,他受到千百種的支配。……這樣一個存在物,就能夠隨時忘掉他自己;哲學家們通過道德的規律勸告了他。他生來就是要過社會生活的;但是他在社會里卻可能把其他的人忘掉;立法者通過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們盡他們的責任(注:[法]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3頁。)。
以前的思想家,都把人的自然屬性歸為人的本質(注:馬克思于1845年春,提出了一個超越一切關于人的舊理論的嶄新論斷:“人的本質并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3頁)。正是出現后,才從社會關系上真正揭示了人的本質。),孟德斯鳩這一論斷基本上仍是從自然屬性上界定人的。但是孟氏的這一論斷對人的特質已注入了社會性的內容,強調了人的“社會生活”的特征,并提出人需要“道德”和“法律”的規范,才能介入社會生活。
這一理論預設價值在于,首先揭示了人類具有的局限性這一重大事實:人類作為“物理的存在物”,受到客觀規律的制約;作為一個“智能的存在物”,人類是一個感性的存在,受到種種不定因素的影響,“無知與錯誤”是必然的。其次導示出“局限存在物”必然的邏輯結論——人類的這一缺陷,只有通過社會生活外在的東西——一是“道德”、二是“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予以補償和救濟(這兩種事物,按制度學派的定義,乃是“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人類制度的雙重性構成。)。特別醒目的是,人類只有“通過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們盡他們的責任”這一歷史性結論,必然使法律制度處于崇高的無可或缺的地位。人類設計和創制各種政治的和非政治的規則,便是理所當然的邏輯行為了。
權力無“休止界限”預設。孟德斯鳩還作過另一個經典性的、對人類政治生活具有重大揭示意義和認識價值的理論預設,這就是人們所熟知的他對權力的特質所作的一個著名的言簡意賅的判斷: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注: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154頁。)。
這就是權力或權力者的特質。由此,孟氏給出具有公理性的結論便是:
從事物的性質來說,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制約權力(注: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154頁。)。
這個命題業已成為檢閱人類社會權力現象的基本判準。“濫用權力”的基本“規則”是:權力載體——“即是以統治者的名義行事的人,當選的立法人員、法官、官僚以及在限制和規定公民自由的供選擇的條件中進行選擇的人”(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場和國家》,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頁。)在運用權力時,一定會把權力運用到他可以運用的一切“空間效力”和“時間效力”的最大范圍,實現權力效能的最大邊際化。
任何一個社會都存在著公共權力和私人權利這兩個領域,公共權力的原始命題是為了保障私人權利。進入階級社會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政治權力是從“控制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邏輯起點),“又是在這些階級的沖突中產生的”(歷史起點)(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頁。),為了“把沖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圍內”(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頁。),導致了政治權力的產生。由此,政治權力一經產生便具有了“公共”的性質和名義。孟氏這一理論預設蘊示:從權力的本性上說,它“總有著一種越出它自己的范圍而發展的本能傾向……和一種特殊誘惑。權力總是傾向于增加權力……它喜歡自己是一個目的而不是一個手段”(注:[法]J.馬里旦著:《人與國家》,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10頁。)。亦如公共選擇理論經濟學家詹姆斯·布坎南指出的:政治活動家們似乎有一種“天然的”傾向,去擴展政府行動的范圍與規模,去跨越任何可以觀察到的“公共性邊界”(注:參閱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第373頁。)。
權力的這一內在特性,決定了外在制約的極端必要性。關于這一點,法國政治思想家夏爾·阿列克西·托克維爾指出:必然有一個高于其他一切權力的社會權力;但我又相信,當這個權力的面前沒有任何障礙可以阻止它前進和使它延遲前進時,自由就要遭到破壞。……無限權威是個壞而危險的東西。(注:[法]托克維爾著:《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289頁。)
孟德斯鳩這一理論預設歸納包蘊了人類政治生活中的歷史經驗:一是濫用權力是權力界的普遍邏輯,羅素將之表述為“權力嗜好”(theloveofpower)(注:鄒永賢等著:《現代西方國家學說》,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頁。)。權力運作者總有著一種不“休止”、乃至跨越公共“界限”去實現“權力意志”的內在沖動。二是對于“權力濫用”,最符合“事物的性質”的做法,就是以權力制約權力。權力是一種物質力量,對于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不能僅靠精神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而必須有相應的物質力量。人類發展到今天,制權一般有這樣幾種方法:一是“以法制權”、二是“以民制權”、三是“以德制權”、四是“以權制權”。“以權制權”才是最本質、最見效的方法。因此在制度設計中,對于權力邊界的設置,只能以另一個權力的存在為邏輯前提。
“必要的惡”預設。英國籍奧地利哲學家、政治思想家波普以“證偽主義”的科學哲學、“漸進的社會工程”的政治哲學、“三個世界”的本體論哲學形成了批判理性主義哲學體系。國家學說是其政治哲學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從“證偽主義”科學哲學觀點和批判理性主義哲學立場出發,波普反對本質主義的國家理論,注重探求“我們對國家的要求是什么?我們應當把什么作為國家活動的正當目的”(注:《開放社會和它的敵人》(TheOpenSocietyandItsEnemies)第1卷,倫敦羅特列杰與基根·保羅公司1952年版,第109頁。)諸如此類國家與社會的功能性問題。對“利維坦”這種政治存在物,波普作了這樣一個理論預設:“國家是一種必要的罪惡”(注:[英]卡爾·波普著:《猜想與反駁》,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頁。)。他說:
國家盡管是必要的,但卻必定是一種始終存在的危險或者(如我斗膽形容的)一種罪惡。因為,如果國家要履行它的職能,那它不管怎樣必定擁有比任何個別國民或公眾團體更大的力量;雖然我們可以設計各種制度以使這些權力被濫用的危險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我們決不可能根絕這種危險。(注:波普著:《猜想與反駁》,第499頁。美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潘恩(1737~1809)也表達了這一思想:“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情況下,也不過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在其最壞的情況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禍害;因為,當我們受苦的時候,當我們從一個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無政府的國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時,我們由于想到自己親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潘恩選集》第3、241頁,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盡管“利維坦”對于保護公民的自由是必要的,在許多思想家們看來,卻是一種危險的“罪惡”,“國家是手段,不是目的”(羅素著《西方哲學史》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292頁。)國家如果取代目的,成為目的本身,無限制地擴展,自由這一“目的”就必然喪失。關于這一點,歷史上思想大家們幾乎持定一致的論斷。)
如果說,孟德斯鳩關于權力“休止界限”的預設,是從權力個體著眼揭示權力的特質的話,那么,波普的這一理論預設,則是從權力的集體行動(collectiveaction)著眼揭示權力特質的。其基本判斷:一是國家“是必要的”、二是它“是一種始終存在的危險或者罪惡”,前者側重價值判斷;后者側重事實判斷。
“在現代世界里,由于國家權力過大所造成的罪惡很大,但卻很少被人認識到。”(注:羅素著:《社會改造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2頁。)波普認為,國家權力擴張與濫用的可能性是始終存在的,無論誰執掌權力,即便是民主選舉產生的統治者也不例外(注:美國法哲學家約翰·羅爾斯認為,即使是由選舉產生的政權,也容易成為非正義的。他認為“政治制度中非正義的影響比市場的不完善更為痛苦和持久。政治權力迅速地積累,并且成為不平等的利用國家和法律的強制力量”(羅爾斯著《正義論》(ATheoryofJustice)英文版,哈佛大學出版社1971年版,第226頁。)。因此,只要權力這種“罪惡”存在,無限擴張趨勢的可能性就存在。恩格斯曾精辟地揭示過現代國家權力擴張的必然趨勢:“生產和流通的物質條件不可避免地隨著大工業和大農業的發展而復雜化,并且趨向于日益擴大這種權威的范圍。”(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3頁。)
英國哲學家、政治思想家約翰·密爾(JohnStuartMill)在《論自由》一書中,對國家權力的非制度化增長作過這樣的假設:它不惜犧牲一切而求得機器的完善,由于它為求機器較易使用而寧愿撤去了機器的基本動力,結果將使它一無所用。(注:[英]約翰·密爾著:《論自由》,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125頁。)于是,德國籍近代著名政治思想家洪堡歸納的這樣“兩件事”,也就成為人類文明社會理所當然的抉擇了:
對于任何新的國家機構的設置,人們必須注意兩件事。其中任何一件被忽視都將會造成巨大的危害:一方面,界定在民族中進行統治和提供服務的那一部分人以及界定屬于真正的政府機構設置的一切東西;其次,政府一旦建立,界定它的活動的擴及和限制的范圍。(注:[德]威廉·馮·洪堡著:《論國家的作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頁。黑體為引者加。)
沒有國家的干預,自由就會死亡;國家過多干預,自由同樣也會死亡。這是“自由的悖論”(注:參閱波普著《開放社會和它的敵人》第11卷,第124、125頁。)。波普主張,重要的是要設計出合理有效的制度,對“利維坦”進行控制。為了防止“利維坦”對社會生活的威脅,波普提出了類似中世紀“奧卡姆剃刀”的“自由主義剃刀”。(注:波普著:《猜想與反駁》,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頁。)
英國政治理論家和現代分析哲學主要創始人伯特蘭·羅素認為,社會組織和權威一旦形成后,便具有一種獨立于人的、非人的意志所能駕馭的力量。一方面,組織和權威不可沒有,另一方面,又要對它加以限制。如何處理好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問題,應該成為一切政治科學的中心議題。而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尋找一個適當的比率”,則應當成為國家理論尤其是現代國家理論所要解決的主要任務。羅素呼吁:(像國家)這種巨大組織是現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要想廢除它們是不可能的……的確,它們使維護個性更加困難了,我們需要尋找一種使它們盡可能地與個人創造性結合起來的方式。(注:羅素著:《政治理想》,紐約世紀出版公司1917年版,第22頁。)
“有限理性”預設。政治和行政管理歸根結底是決策行為,決策具有對理性追求的傾向。按對理性作用的不同認識,決策理論分為三類:其一是絕對理性選擇論,基本要點是認為決策者擁有完全的知識、明確的價值序列,并能利用所掌握的知識取得期望的價值選擇。限制只在于外在的物質因素。其二是排斥理性的非理性決策,這種理論把焦點放在決策中的價值沖突上,認為所有的價值都是相對的,甚至是隨意擇取的,人們的決策并不以理性為旨歸。其三便是美國行政學家、管理學家和經濟學家西蒙(HerbertAlexanderSimon)為代表的有限理性決策論。認為人的理性具有局限性,決策理性充其量是一種“有限理性”。
西蒙在《管理決策新科學》一書中認為,傳統的“完全理性”的假設不符合人類行為的現實。他從人的意識、決策環境與人的能力等方面否定了“完全理性”的假設,提出了“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假設。關于理性,西蒙認為,“理性就是要用評價行為后果的某個價值體系,去選擇令人滿意的備選行為方案”(注:[美]西蒙著:《管理行為》,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74頁。)。“廣義而言,理性指一種行為方式,它第一,適合實現指定目標,第二,而且在給定條件下和約束的限度之內。”(注:西蒙著:《現代決策理論的基石》,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頁。)決策者是在有限理性中決策,因為決策者是在存在著無法控制的未知數和變化著的內外環境中決策。由于人的智能的局限,不可能搜集到和充分分析處理決策中所需要的大量信息,行政機構只能接受不圓滿的決策,而不可能實現最佳決策。西蒙對這一問題進一步表述說:
如果我們假定決策者的計算能力是不受限制的,那么就可以得出兩個重要的結果。第一,我們不必將真實世界與決策者對它們的認識區分開來:他或她對世界的看法與真實世界一樣。第二,我們可以預言,一個理性的決策者根據對現實世界的知識所作出的選擇,不需要有關決策者對感知或計算模式的知識。(當然我們確實得了解他或她的效用函數。)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接受決策者的知識和計算能力是受到嚴重限制的看法,那么我們就必須將現實世界同行動者對它的看法與理解區分開來。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決策過程的理論(并在理論上檢驗它)。我們的理論不僅要包括理解過程,而且還必須包括形成行動者對決策問題的主觀表述的過程。
在新古典經濟學中,理性人常常能根據給定的效用函數來達到有目的的或主觀的最好決策。認知心理學中的理性人則是根據可得知和計算方式而以程序上合理的方式來作出他或她的決策(注:轉引自[美]道格拉斯·C·諾斯著《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第31頁。)。
人的“有限理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環境是復雜的,在非個人交換形式中,由于參加者很多,同一項交易很少進行,所以人們面臨的是一個復雜的、不確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確定性越大,信息越不完全。二是人對環境的計算能力和認識能力是有限的。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制度通過設定一系列規則能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提高人們認識環境的能力并規范人自身的決策行為,從而提高決策的質量。
西蒙關于“有限理性”的預設表明,人擁有的知識能力和決策能力是有限的,不僅受到物質因素和環境不確定的影響與限制,還受到諸如記憶容量、判斷準確程度、計算能力有限性的限制。這一預設的邏輯結論是:必須通過制度設計與制度創制,來預防和彌補人理性的不足。
政治是一個“社會中價值的權威分配”(注:[美]戴維·伊斯頓:《政治系統》(DavidEaston,ThePoliticalSystem),紐約艾爾弗雷德·A·克諾大出版公司1960年版,第113頁。)的決策領域。從本質上說,需要“完全理性”的支撐。然而“理性短缺”正是政治領域最常見的現象。英國政治學家格雷厄姆·沃拉斯(GrahamWallas)在《政治中的人性》一書中認為:國家政治首先必須克服“唯理智論”,傳統的政治理論大都強調“人是理性的”,而在政治中,人往往在感情和本能的驅動下行事,“大多數政治見解并非是受經驗檢驗和推理的結果,而是習慣所確定的無意識或半意識推理的結果”(注:格雷厄姆·沃拉斯著:《政治中的人性》,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66頁。)。任何組織都是人的組合,雖然擁有相當大的解決問題的權能,但是由于人的智力與理性是一種稀缺性資源,決策絕非是一種全知全能的完整理性體系。由于環境的不確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的認識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人們對環境反應所建立的主觀模型差異很大,從而導致人們選擇上的重大差異。人不但處于“有限理性”下行事決策,而且還常常處于“非理性”狀態下行事決策。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與人的理性的稀缺性,是政治制度需求與供給的一個深刻的內在原因。
“諾思悖論”預設。國家的目標是什么,國家的基本職能是什么,這是人類歷史上不斷被思想家們審視和論辨的一個重大課題。在新制度學派經濟學家諾斯看來:
國家提供的基本服務是博弈的基本規則。無論是無文字記載的習俗(在封建莊園中),還是用文字寫成的憲法演變,都有兩個目的:一是,界定形成產權結構的競爭與合作的基本規則(即在要素和產品市場上界定所有權結構),這能使統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個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費用以使社會產出最大,從而使國家稅收增加(注:[美]諾斯著:《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頁。)。
國家既要使統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費用以使社會產出最大化,從而增加國家稅收。是使統治者的租金最大化,還是使社會產出最大化,在許多情況下,這是一個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兩難選擇。“從歷史上看,在使統治者(和他的集團)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權結構與降低交易費用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有效率體制之間,存在著持久的沖突。這種基本矛盾是使社會不能實現持續經濟增長的根源”(注:[美]諾斯著:《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頁。)。
諾斯認為,由國家來界定和保護產權可以產生規模效益,但是國家并不是中立的,競爭與交易費用的雙重約束往往引導國家選擇無效或低效的產權結構。也就是說,國家權力是構成有效產權安排和經濟發展的一個必要條件。另一方面,國家權力介入產權安排和產權交易,又是對個人財產權利的限制和侵害,導致無效的產權安排和經濟的衰落。這就是著名的所謂“諾思悖論”。事實上,包括產權在內的各種制度安排,并不完全取決于效率的或經濟的原則,而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同規模、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團與統治者相互博弈以及各集團之間相互博弈的結果。這一“悖論”的實質,反映了國家行為存在的內在沖突:有效率的產權制度的確立與統治者的利益最大化之間的矛盾。按制度經濟學的觀點,國家是一種“制度”結構,其職能是生產和出售一種確定的社會“產品”,即公正與安全。國家提供的基本服務是博弈的基本規則。因此諾思認為:
無論如何取得效益最大化的行為準則對任何國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具有一個好的行為準則對一個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實際上要想取得交易成本低的經濟市場和有效的政治市場,也需要這種誠實的、合乎理性的、好的行為準則(注:《經濟學消息報》,1995年4月8日第4版。)。
由于“公共利益以國家的姿態而采取了一種和實際利益(不論是單個的還是共同的)脫離的獨立形式,也就是說采取了一種虛幻的共同體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頁。),國家作為一個“從社會中產生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頁。),不可能漠視自身的利益機制。國家的兩個目標,失卻其中任何一個都是不現實的。辦法只能以外在制約機制,促使國家行為的內在沖突減至最微限度,盡可能地確立公正的、合乎理性的社會準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緩這種沖突。“制度在一個社會中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建立一個人們相互作用的穩定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結構來減少不確定性。”(注:諾斯著:《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第7頁。)這是“諾思悖論”所蘊有的政治學啟示。
“政治創租”預設。公共選擇理論把市場經濟下私人選擇活動中適用的理性原則(注:在以個人為基本分析單位時,經濟學假定人在市場中的私人經濟活動是理性的。即經濟活動中的個人在決策之前要經過仔細計算,力求一個于己最有利的結果,以追求其希望實現的目標或有價值的東西。具體到消費者身上,理便是追求效用最大化;具體到生產者身上,理便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應用到政治領域的公共選擇活動中(注:丹尼斯·繆勒:《公共選擇》,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確立了國家人“經濟人”角色和“尋租”預設。
在政治環境中,國家人同樣扮演著“經濟人”角色。公共選擇理論認為,只要政治活動中的個人行為有一部分實際上受效用最大化動機驅使,只要個人與群體的一致達不到讓所有的個人效用函數相同的程度,那么政治活動中的經濟個人主義模型就具有價值,無論是個人還是政府利己主義行為都是正常的。問題在于,這種利己主義動機有一種與經濟租金(economicrent)因素相結合的動勢,由此便產生了“尋租活動”(rent-seekingactivities)。公共選擇學派的“尋租理論”(rent-seekingtheory)描述了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公共權力與經濟財富進行交換的過程,揭示了腐敗產生的現實經濟根源。
所謂“租金”(rent),是指某生產要素所有者獲得的收入中,超過這種要素的機會成本的那一部分剩余。(注:在早期的李嘉圖學派中,租金是指永遠沒有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的報酬,它誘使這種生產要素進入市場所必需的最小的額外收益(大衛·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商務印書館1983年中文版)。馬歇爾發展了租金的概念,認為租金還應包括被稱為準租金的暫時沒有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的報酬(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上、下卷,商務印書館1983年中文版。)。現代經濟學中的國際貿易理論和公共選擇理論發現,政府對經濟的政策干預和行政管制,由于抑制了競爭,擴大了供求差額,也能形成類似地租的超額收入。租金是由于政府行為(干預和管制)阻止了供給增加的結果。按照布坎南(JamesBuchanan)的解釋,所謂尋租活動,是指人們在某種制度環境下,憑借政府保護而進行尋求財富轉移的活動,這種努力的結果不是創造社會財富而是導的社會的大量浪費(注:Buchanan,J.M.,"RentSeekingandProfitSeeking",inBuchanan,Tollison,edc.,Towarda
TheoryoftheRentSeekingSociety,U.S.A.TexasA.&MUniversityPress,p3-15,1980.)。
租金的本質乃是在政府干預下,由于行政管制市場競爭而形成的級差收入,而一切利用行政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都是“尋租行為”。政府官員的尋租活動,一如塞繆爾·亨廷頓在《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的:“腐敗的基本形式就是政治權力與經濟財富的交換”(注:[美]塞繆爾·P·亨廷頓著《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華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頁。)。在尋租活動的過程中,政府官員一般不只僅僅扮演一個被動的、被利用的角色,而是“主動出擊”進行“政治創租”(politicalrentcreation)和“抽租”(rentextraction)。尋租活動與政府對市場過度干預緊密相關。沒有政府過度干預,沒有干預所提供的特殊壟斷地位,租金便無從尋求。既然政府干預和行政管制能夠創造租金,尋租活動便不可避免。
尋租理論闡明了腐敗的深層本質。只要公共權力的存在和經濟生活不停止運行,尋租活動很難根絕。一如詹姆斯·布坎南言:
純粹租金的因素從而權力因素,更容易在復雜交易而不是簡單交易中出現,從而更容易在群體關系而不是在兩人關系中,以及在政治協定中而不是在市場協定中出現,這應該是顯而易見的。因此,科學勞動的正確劃分要求“政治科學”學科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安排上,而要求經濟學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市場安排上(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40頁。)。
布坎南還指出:
政治家和官僚……的行為同經濟學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為沒有任何不同。對于這個簡單觀點的承認,以及由此對這個觀點在現代政治環境中的含義的實證分析,是進入必定推動立憲改革討論的更廣泛的比較分析的基本通道。正是因為現代官僚理論和規則理論的洞察力,人們才逐漸意識到新的制度約束的必要性(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40頁。)。
腐敗作為“政治之癌”(注:何增科著:《政治之癌——發展中國家腐化問題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1995年版。),在空間上是全球性的,在時間上是歷史性的(注:恩格斯曾認為,在古代東方,掌握了政治權力的“社會公仆”正是在從事灌溉、治水等公共工程上升為“東方暴君或總督”的。(參見王滬寧主編《政治的邏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頁)。“所有權力都易腐化,絕對的權力則絕對地腐化。”(注[美]哈耶克著:《通往奴役之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29頁。關于權力腐敗,法國著名政治學家莫里斯·迪韋爾熱說過一段這樣的話:腐敗在“任何社會制度中都將如此。的缺點在于,它認為這種現象只存在于生產資料私有制的范疇內,只要消滅了私有制,這種現象就會隨之消失。然而,所有的官僚階層、領導階層、比較富裕或有地位的階層、特權集團和尖子人物都企圖讓后代子承父業。要想不讓他們得逞,就必須建立一些制度機制來阻止他們這樣做。但這些機制也難以實施,因為執行者通常正是這些機制所有限制的對象。由于相信階級會隨著資本主義的消失而消失,因而忽視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對這個問題予以足夠的重視并始終保持必不可少的警惕性。”(迪韋爾熱著《政治社會學》第157頁,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迪韋爾熱關于腐敗普遍存在于當今社會包括社會主義社會的判斷,是有警策意義的。但是認為把腐敗現象只劃定在私有制社會的論斷,顯然不符合事實。當然,迪韋爾熱關于以“制度機制”“阻止”腐敗的見解,是有參考價值的。)
“尋租”預設揭示的事實是,尋租活動是社會經濟生活中公共權力行為的伴生物。恩格斯曾把政治權力對社會經濟的“反作用”概括為三種情況,其別指出:“政治權力能給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損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費。”(注:參閱《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3頁。)這一論述,非常恰當地描述出尋租活動對社會經濟形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