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農業保險論文

時間:2022-07-29 05: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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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農業保險論文

1政策性農業保險概述

政策性農業保險,是與商業性農業保險相對的一個概念,是政府為了實現和保護農業的發展而實施的農業保險或建立的農業保險制度。在政策性保險中,國家會給予相關農業保險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優惠,以緩解農業生產過程中自然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農業保險不同于以往所說的農村保險,保險對象是農業作物,而非農業生產者的其他財產及人身安全。

1.1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特點

政策性農業保險除了具有一般的農業保險的性質外,還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制度與政策由國家制定,具有國家宏觀調控的屬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政策主要有保險費補貼、管理費補貼、再保險補貼和幫助建立巨災風險準備基金四個方面。每一方面的補貼都需要政府的財政支持,由此可見,國家的宏觀調控貫穿了其各個方面。(2)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國家對農業的一種扶持政策,其保險制度往往不具有盈利性,生產者的投入成本也遠小于商業性農業保險的投保成本。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政策性農業保險可以看作是國家對農業的一種凈投入,是政府為了促進農業的發展、保證農業生產而推行的一項政策。因此,該保險的損失率也較商業性農村保險更高。①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在國家的引導下進行的。自2004年起,連續多年的政府一號文件都在一直強調要大力扶持和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國家對其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②從經營方式來看,這種保險的經營者一般是由政府指派委托給保險公司經營的。

1.2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作用

對農業生產者來說,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為一種低投入高保障的保險,對其農業生產有著巨大的作用:

(1)政策性農業保險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農業生產,雖然保險不能避免自然災害對農作物的破壞,但有了農業保險,一旦災害發生,投保的農民的損失便可以轉移,從而防止其破產的發生。

(2)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產生和推廣,可以提高農業生產率。在沒有這種保險之前,農民往往會種植多種農作物,以盡最大可能減低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這種做法會降低其農業生產的效率。有了農業保險以后,農民可以放心大膽地將其生產的重心放在最適合當地氣候和環境的農作物上。這樣一來,既可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也提高了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3)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為政府對農業的一種扶持和激勵政策,穩定了農民的收入,有效地刺激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2農業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狀況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每年的農業總產值占是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的很大組成部分。2012年我國農業總產值共89453億元,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519322.07億元)的17.22%;2013年前三個季度的統計數據顯示,三個季度中我國農業的總產值占到了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5.77%。此外,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結果顯示,我國農村人口超過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50.3%。可見,農業生產在我國的地位不容小覷。若僅以此看來,農業保險在我國的接受和認可程度應當遠遠高于發達國家,但實際上,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狀況卻遠遠落后于世界其他國家。我國的農業保險自從1982年誕生以來,經歷了極為曲折的發展歷程。在其剛剛誕生的十年間,農業保險在我國迅速增長,保費收入高達8.62億元。但這之后,由于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扶持力度的降低,同時,農業保險本身的高賠付率也使得農業保險行業開始走向衰退,許多保險公司放棄了農業保險這一項目。此后十年,我國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跌落至3億元。2004年開始,以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為起點,政府認識到了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提高了對農業保險的重視程度,并加大了對其的扶持力度,連續數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將扶持、推廣農業保險作為重點。在政府大力扶持和農民對農業保險了解增加的情況下,我國的農業保險又經歷了十年的迅速發展。截至2012年,十年間我國的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達到了240.13億元,遠遠高出此前的十年。但2012年我國的農業保費收入僅占全國財產險保費收入的4.51%。從這一方面來看,盡管我國的總體保費數額已經達到了一個很高的高度,但這個數字與我國的農業水平相比較來說還是很低的。而世界上的其他發達國家,如美國,雖然美國的農業總產值只占其國內總產值的2%,但早在1995年,其農作物承保面積就達到了全部可保面積的80%,農民的投保率更是遠遠高于當前的中國的水平。

3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我國發展遭遇困境的原因分析

當前,造成農業保險,尤其是享有國家補貼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我國發展的現狀的原因,個人認為有以下幾點:

3.1從農業生產者自身角度來看

不同于發達國家的規模化、農場化生產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方式,我國農業生產的主體方式仍舊保持在個體生產。個體生產小規模、低利潤的特點決定了農業生產者并不愿拿出一部分資金來投保。雖然現階段我國政府對于農業保險有50%的補貼率,但農民的收入扣除其生活必需消費外,由于其剩余的收入太少,很少會有農民愿意從本來就為數不多的收入中抽出一部分來繳納農業保險,這樣就造成了我國農業保險投保率水平低下的現狀。我國農業生產者的學歷水平大都不高,自身教育水平的局限性使得他們很難意識到農業保險對其生產的巨大幫助。一旦由于自然災害而使其遭受損失,他們首先想到的會是“天災”,面對自然災害,他們選擇的是聽天由命,依靠政府的救濟補償抵消一部分損失,而并不會意識到投保農業保險的重要性。

3.2從政府角度來看

地方政府宣傳力度不夠。我國推行農業保險試點以來,地方政府缺乏對于這種新興保險的宣傳力度,許多農民根本就從未聽說過農業保險,了解這種保險運作原理與巨大利益的農民就更為數不多了。這一問題,也是造成我國農業保險低投保率的原因之一。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淡漠,是因為地方政府對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目標和導向不正確。很大一部分的地方政府將農業保險作為其政府工作過程中的一個負擔,有的地方政府因為缺乏對農民的補貼能力而抑制農業保險的發展,另一些政府則會因不愿意拿出保險補貼而怠于宣傳推廣。政府對農民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不夠。我國當前各省市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大都維持在35%~50%之間,這個比例對于人均年收入只有幾千元的農民來說,仍處于很低的水平。世界上其他國家,如美國,其在2000年對農業保險保費的補貼額就達到了純保費的53%,平均每4047平方米為6.16美元,并且,美國的巨災保險補貼率為100%。到2006年,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增加到了33億美元,其中用于保費的補貼高達22億美元,占補貼總額的67%。這一力度遠遠高于我國。而自然災害同樣高發的日本,其政府采取強制性的農業保險措施,強制農民加入農業保險。但同時日本政府財政對投保人的保險費率補貼標準是非常之高的,日本對水稻的補貼率為保險費率的58%,小麥為費率的68%,春蠶繭為57%。由此可見,我國政府對于農業保險過低的補貼率,也是造成我國農業保險參與度低的一個主要原因。

3.3從立法的角度看

我國當前的農業保險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險法》中有關農業保險的條例太少,現階段有關農業保險政策的實行依據的往往是下一級政府與上一級政府的文件,實行過程中的許多問題并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支撐和一個較為規范的法律指導體系,這就造成了執行過程中的諸多漏洞,從而影響了農業保險在我國的發展。

4新時期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政策建議

作為一個農業大國,如此低水平的農業保險的投保率無疑會造成農業生產的大風險與低效率。針對上述原因,提出以下建議:

4.1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

政策性保險作為當前階段我國農業保險中最主要的存在形態,應當而且必須發揮其主導的地位和作用。如前所述,很多農民并未意識到農業保險對其生產的重要意義,針對這一問題,應當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1)地方政府主動對這一內容進行宣傳,作為政府部門,應當從政策的產生開始為農民進行詳細的宣傳。①在文化水平較高的地方,可以為農民印發有關農業保險的宣傳介紹資料供其參考;②在文化水平較低的區域,許多農民不具備理解保險資料的能力,則可以通過村內的廣播或者通過召開村民大會的方式對農業保險進行推廣。(2)作為保險機構,必要時可以委派專人深入農村進行宣傳。平時的農業生產占據了農民絕大多數的時間,即便印發了資料也會存在部分人無暇閱讀的狀況。此外,由于農民對于保險根深蒂固的抵觸心理,專人介紹的效果將遠遠好于寄望于農民自己認知的效果。

4.2政府加大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

上文提到,世界其他國家如美、日等國的農業保險補貼費用占其政府財政支出的很大比例,而在我國目前農民的收入已經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狀況下,政府更應該加大對農業保險的補貼率。政策性農業保險,顧名思義,政策扶持應該是其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想要提高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投保率,政府的財政支持將會成為決定性的因素。

4.3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力度

由于我國當前與農業保險相關的法律體系的不健全,這項政策執行過程中難免存在執行不力的情況,這就要求相關的監管部門真正起到監管的作用,在有關法律的完善之前,真正擔負起“標桿”的職責,從而確保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推廣到位、補貼落實到位。

4.4加快立法工作,樹立有關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

農業保險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不必贅述,如此重要的一項社會政策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和指導,那么政策性社會保險在其實行、落實過程中,必然會造成其效用的損失,若是一再放縱這樣的現狀進行下去,由于人的不滿足性和缺乏強有力的監督監管機制,將會有很大的可能導致這種保險由有利于農業變為損害農民以及農業生產利益的項目。同時,相關法律一旦制定,應當在其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修改,隨著農業生產方式的發展和生產水平的進步,法律應當緊貼實際。

作者:劉開迪工作單位:北京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