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愛利特教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語言與文化研究》編委會 主辦單位:北京愛利特教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語言與文化研究》編委會
《語言與文化研究》是一本由北京愛利特教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語言與文化研究》編委會主辦的一本文化類雜志,該刊是部級期刊,主要刊載文化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2007年,出版周期季刊。該期刊已被萬方收錄(中)收錄。
《語言與文化研究》雜志內容涵蓋文化交流、跨文化溝通、語言與文化沖突、語言與文化意識形態、語言內涵與文化內涵等多個方向。雜志主要面向全球語言研究領域的學者、研究人員以及高等教育機構中的教師與學生,旨在推動學術創新與知識傳播。雜志在語言與文化研究領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響力,是相關領域學者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和學術陣地。該雜志在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促進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與對話。
雜志的主要欄目包括教育教學、翻譯研究、文化研究、文學研究等。其中,教育教學欄目關注語言教學的理論與實踐,翻譯研究則探討不同語言間的轉換及其文化背景,文化研究欄目分析各種文化現象及其對語言的影響,文學研究則通過文學作品透視文化內涵。這些欄目不僅展示了學術界的前沿理論,還提供了豐富的實踐案例,為相關領域的研究人員提供了寶貴的參考。雜志強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注重學術研究與解決實際問題的結合。雜志所刊載的文章多為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代表了我國語言學研究的最新熱點和科研水平。
1.文稿中圖表數據應準確無誤,且與正文一致;圖片需為可編輯的矢量圖。作者在向本刊投稿時請勿一稿多投,對一稿多投者本刊將其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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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簡介(含姓名、出生年、籍貫、學位、作者單位、職稱、研究方向),聯系方式(含郵寄地址、郵編、手機號、郵箱)。
4.參考文獻應在文中引用處依次標注,文后參考文獻表著錄項目應齊全、格式應規范(可參考我刊或其他刊物)。
5.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6.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7.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用1.1,1.2,…,三級標題用1.1.1,1.1.2,…,以此類推。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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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0.編輯部接到來稿后,對稿件進行初審,即進入專家評審程序,編輯部在尊重專家審稿意見基礎上,結合本刊的定位和特色確定稿件采用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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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張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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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與文化研究雜志是一本部級期刊,是由北京愛利特教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語言與文化研究》編委會主管,北京愛利特教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語言與文化研究》編委會主辦的一本文化類期刊。國內刊號:--,國際刊號:--。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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